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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以利事後電腦繕打、整理,增益資料完整性。
表 4-7 訪談對象代號及時間
人次 受訪者代號 共計訪談時間(分鐘)
1 050302 訪 G1 80
2 050304 訪 G2 60
3 050310 訪 G3 60
4 050315 訪 A1 120
5 050318 訪 G4 55
6 050318 訪 G5 70
7 050324 訪 A2 65
8 050325 訪 G6 60
9 050325 訪 L1 55
10 050329 訪 G7 45
11 050331 訪 G8 60
12 050426 訪 A3 50
13 050510 訪 P1 60
14 050810 訪 G9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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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21 訪 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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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資料處理
本研究之資料處理亦分為量化與質化二部分,量化部分係針 對 717 所大學校院領導與主管階層人員在「臺灣高等教育社群遊 說活動現況調查問卷」所獲得資料之統計分析;質化部分則是就
「立法委員、政府官員、大學校長」與「協會理事長、理監事人 員」等受訪者在「訪談問題」所獲得之原始資料進行整理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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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系 統化 、條 理化 、 然後 逐步 集中 和 濃縮 的方 式將 資 料反 映 出 來,最後進行意義之詮釋(陳向明,2002)。
壹、量化資料處理
本研究於問卷回收後逐一拆封、檢視,經剔除填答不全 之無效問卷 3 份,合計有效問卷共 168 份,以「社會科學統 計套裝軟體-視窗版(SPSS10.0 for Windows)」進行統計分 析,分析項目包括:
一、樣本背景資料分析---次數分配及百分比分析。
包括樣本所屬學校類型、所屬學校成立時間、所屬學校 公私屬性、所屬學校地理位置、樣本之職務、學歷及服 務時間等資料之次數分配及百分比分析。
二、大學校院內部組織結構與遊說活動情形---次數分配及 百分比分析。包括大學校院曾為那些事向教育部、行政 院及立法院遊說、學校是否有遊說之專責單位、由那些 單位或人員負責遊說活動、是否曾邀請校外人士協助遊 說事宜、能否達到預期的目標、對校務發展有無幫助、
與政府之間有無互動困難及應作興革之事項、不同政黨 執政,在高等教育政策上是否不同等資料之次數分配及 百分比分析。
三、大學校院參加高等教育專業協會情形---次數分配及百 分比分析。包括加入協會的目的、那些人是協會的代表 會員、對於協會做決定的過程是否滿意、協會提供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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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特別的誘因、那些誘因最足以吸引潛在會員學校、協 會的經費來源、協會曾為那些事向教育部、行政院及立 法院遊說、是否具有代表該類別學校發聲的功能、
向政府進行政策建議之功能是否顯著、是否經常要花費 很多時間在共識的建立上、有那些優點或待改進事項、
未加入協會的原因、及是否有必要成立師範教育協會及 高等教育母傘協會等資料之次數分配及百分比分析。
四、遊說法規、技術與策略情形----次數分配及百分比分析。
包 括 樣 本 是 否 知 道 遊 說 法 草 案 中 有 關 遊 說 登 記 及 財 務 申報之規定、所屬學校曾採用之遊說技術、樣本認為最 適合高等教育機構採用的遊說技術之優先順序、協會之 間必要時是否應成立聯合會或聯盟、學校教師是否曾透 過教師組織向政府進行遊說、學生是否曾自主聯合向政 府進行遊說等資料之次數分配及百分比分析。
五、「學校類型」、「學校公私屬性」、「協會類別」與遊說事 項、遊說技術及參加協會之誘因等項目之「χ2-卡方 考驗」。
貳、質化資料整理
本研究訪談所得資料共十五份,依資料取得時間之先 後及累積之程度,分三階段整理。每一階段都在訪談後儘 速撥放每一位受訪者之錄音內容,輔以研究者在現場之筆 記,還原受訪者口述內容,並採電子檔逐字紀錄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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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對於受訪者會干擾段落閱讀理解之語助詞及部分口語式 說法,做了適當之刪除及修飾,以不影響文字之邏輯性及 理解性為原則,讓受訪者之原意獲得還原、理解。
每一階段都以電腦建檔方式,進行錄音內容及當時筆 記之電子逐字稿謄錄工作,完成電子檔後重新閱讀每一份逐 字稿,檢核其邏輯性及可讀性,因質化資料之整理須耗費大 量時間,因此逐字稿之閱讀便顯得相當重要。俟每一階段資 料皆經建檔、閱讀後,便進行逐題分析、分類、編碼及歸納 之工作,分析過程中一有重要心得或發現,立即鍵於電子檔 內,並於彙整撰寫研究結果時,於適當段落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