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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農業補救政策下的發展與局限(1968-1977)…

第三節 農業生產模式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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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農業生產模式的調整

「加速農村建設重要措施」七大項中,政府挹注次多經費的項目是「倡設農 業生產專區」。當時在這個項目之下,核定兩期「濱海及雜糧區農牧綜合養豬專 業區」,中央政府總共補助 4,394 萬元左右,執行地區涵蓋雲林縣沿海四鄉鎮。

222政府推動該計劃的目的,在於利用農牧綜合生產技術,提高貧困地區農戶的收 益。223換句話說,就是利用養豬產生的畜糞、堆肥增加地力,降低農業生產成本。

預期成果,每戶養豬收益35,000 元,農作物收益 15,000 元,整體可達收益 5 萬。

在這樣的背景下,負責執行的縣市鄉鎮單位,從雲林縣沿海地區總共挑選700 戶 農戶進行計劃,詳情如表4-5 所示。

表4-5 雲林縣沿海地區第一期「濱海及雜糧區農牧綜合養豬專業區」狀況 鄉鎮別 養豬戶數 全區面積(公頃) 配合農產種類

麥寮鄉 400 400 雜糧、水稻

臺西鄉 100 100 雜糧、水稻

四湖鄉 100 100 雜糧、水稻

口湖鄉 100 100 雜糧、水稻

資料來源:農復會編,《加速農村建設重要措施第一期補助計劃摘要》,頁 130。

然而,第一期「濱海及雜糧區農牧綜合養豬專業區」執行成效如何呢?當時 農復會為暸解實際狀況,委由臺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進行調查,完成《濱海及雜 糧產區農牧綜合養豬專業區之農家經濟調查報告》。224該報告為比較計劃實施前 後的差異,前往當地進行兩次調查。第一次調查時間為1972 年全年,第二次調 查時間為計劃實施的1973 年上半年,並將兩次調查結果繪製成表格比較,詳細 內容如表 4-6、表 4-7 所示。從表 4-6 可以得知,計劃尚未實行前,當地原本養

222 農復會編,《加速農村建設重要措施第一期補助計劃摘要》,頁 129-131、農復會編,《加速農 村建設重要措施第二期補助計劃摘要》,頁187-190。

223 蔣震,《欣欣向榮的臺灣農村副業》,頁 26。

224 許文富、林昌義、黃佳珊,《濱海及雜糧產區農牧綜合養豬專業區之農家經濟調查報告》(臺 北:臺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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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戶的收益狀況:麥寮鄉橋頭為10,500 元、臺西鄉為 8,378 元、四湖鄉為 14,836 元、口湖鄉為1,202 元。

表4-6 1972 年全年雲林縣沿海地區養豬戶農家經濟概況 單位:新臺幣元

項目 橋頭村 臺西鄉 四湖鄉 口湖鄉

耕地面積(甲) 1.83 1.67 0.95 0.65 作物粗收益(1) 27,229 23,896 12,025 7,322 間接生產成本(2) 3,187 4,570 3,228 3,407 作物賺款(3) = (1) - (2) 19,042 19,326 8,797 3,915 毛豬出售頭數 9.3 10.2 3.4 0.9 毛豬賺款(4) 1,171 5,241 10,258 2,522 其他農場賺款(5) 6,397 1,696 2,802 2,224 農場賺款(6) = (3) + (4) + (5) 26,610 26,263 21,857 8,661 農場外賺款(7) 8,240 9,229 16,236 7,809 農家賺款(8) = (6) + (7) 34,050 35,292 38,093 16,470 家計費支出(9) 24,350 26,914 23,257 15,268 農家剩餘(10) = (8) - (9) 10,500 8,378 14,836 1202 資料來源:許文富、林昌義、黃佳珊,《濱海及雜糧產區農牧綜合養豬專業區之 農家經濟調查報告》,頁97。

說明:「間接生產成本」包含:田賦、地租、灌溉水利費、農機具修理折舊費及 其他等。

1973 年上半年計劃實施後,當地養豬戶的收益:麥寮鄉橋頭村為 6,465 元、

臺西鄉為5,103 元、四湖鄉為 6,882 元、口湖鄉為 4,063 元。由於第一期計劃時 間僅有半年,若以1973 年上半年收益的 2 倍比較之,麥寮鄉橋頭村為 12,930 元、

臺西鄉為10,206 元、四湖鄉為 13,760 元、口湖鄉為 8,126 元。除了四湖鄉以外,

其他地區的總體收益均有增加,不過不及政府訂定的5 萬元目標。此外,調查報 告提醒,下半年當地時常遭颱風侵襲,作物收穫量表現不及上半年,實際收益應 低於1973 年上半年的 2 倍收益。因此,雲林縣沿海地區在實施第一期「濱海及 雜糧區農牧綜合養豬專業區」後,其收益表現和尚未實行計劃前,並沒有太大差 異。對此,調查報告認為,計劃實施時間僅有半年或於倉促,再加上當時飼料及 建材的價格猛漲、毛豬價格低落,導致計劃效果無法彰顯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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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設農業生產專區」計劃中,和雲林縣沿海地區相關的另一項計畫是「大 蒜專業區計劃」,摘述如下。該計劃核定兩期,第一期實施時間從1973 年 1 月至 6 月,第二期實施時間從 1973 年 7 月至 1974 年 6 月,實施地點包含莿桐鄉、麥 寮鄉及臺西鄉,其中後兩個鄉鎮位於雲林縣沿海地區。該計劃由中央補助經費 242 萬左右,預期每公頃收穫 6.5 公噸的蒜頭,每公噸售價 5,000 元。這些補助 經費主要用於硬體設備的建設,例如設置 4 處集貨場、20 處抽水灌溉設備、大 型煙蒸室及抽風機等。該計劃預計在麥寮鄉及臺西鄉各種植100 公頃的大蒜田,

由鄉鎮農會挑選願意配合計劃實施的農戶,其中一個重要依據在於禁止使用水肥。

當時大蒜以外銷為主,需符合他國規定,因此要求種植大蒜的農戶必須使用「清 潔栽培」法,亦即種植農戶僅能施用化學肥料。230一般而言,大蒜種植時間為秋 季,採收時間為春季,因此第一期計畫實施時間,正值大蒜採收時間,故其效果 較不顯著,因此第二期計劃的實施地點一樣選擇在莿桐鄉、麥寮鄉及臺西鄉。

同樣地,農復會為了解計劃成效,補助相關調查研究之進行。該報告分別調 查麥寮鄉和臺西鄉 20 戶農戶種植大蒜的狀況,時間分成 1971 年至 1972 年和 1972 年至 1973 年兩期,以此比較計劃實施前後的差異,但是第一期計劃實施的 時間正直大蒜採收之際,故調查結果顯示,計劃實施前後並無太大差異,甚至收 益較前一期還要少。231儘管如此,仍可以透過該報告,了解當地農戶種植大蒜的 收支情況,相關收益狀況如表4-10 所示。從表 4-10 觀察,大蒜生產成本占收益 比例過高,導致其收益不高,麥寮鄉兩期平均純益僅2,677 元,臺西鄉兩期平均 純益僅4,313 元。大蒜生產成本成本中又以勞工費最高,幾乎占總生產成本的一 半左右,主要礙於大蒜種植和採收無法依賴機械,僅能依靠人力。然而,隨著雲 林縣沿海地區人口的流失,大蒜種植面臨的壓力日益加劇。

230 農復會編,《加速農村建設重要措施第一期補助計劃摘要》,頁 107-111、農復會編,《加速農 村建設重要措施第二期補助計劃摘要》,頁152-156。

231 陳秋仁,〈臺灣大蒜生產專業區經濟效益評估之研究〉,《臺灣銀行季刊》,第25 卷第 3 期(1974 年9 月)。

說明:調查報告數值係將0.25 甲以下、0.26-0.50、0.51-0.75、0.76-1.00、1.01 甲 以上,各單位面積調查結果平均計算之。純益:收穫總值減去成本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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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無法得知實際執行狀況。

另外,當時政府也積極推廣「加速推廣綜合技術栽培」,其中和雲林縣沿海 地區有關的計劃為擴大甘藷和花生的綜合技術栽培,該項計劃的目的在於改良栽 培技術、推動機械化作業,借此降低生產成本和提高單位面積,農民也能夠因此 提高其收益。甘藷和花生的技術栽培計劃總共進行三期,配合計劃種植面積如表 4-11 所示。不過,礙於缺乏相關報告,無法得知配合農戶的收益狀況為何。

表4-11 1973 年~1974 年雲林縣沿海地區「加速推廣綜合技術栽培」狀況 單位:公頃

鄉鎮 甘藷 花生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麥寮鄉 150 150

臺西鄉 150 150 120 150 80 四湖鄉 300 170 120 200 100 80 口湖鄉 200 150 80 150 100 80 資料來源:農復會編,《加速農村建設重要措施第一期補助計劃摘要》,頁 62、

66。農復會編,《加速農村建設重要措施第二期補助計劃摘要》,頁101、105-106、

農復會編,《加速農村建設重要措施第三期補助計劃摘要》,頁103。

在經歷上述的農業補救政策後,雲林縣沿海地區的農業活動產什麼樣的變化 呢?本文統計《雲林縣統計要覽》中農作物的產量變化,如圖 4-3、4-4、4-5、4-6 所示。稻作方面,雲林縣沿海四鄉鎮均呈現減少的趨勢,但是當地本來就面臨 灌溉用水不足的狀況,再加上農業補救政策中,並無在當地推廣稻作。不過,農 業補救政策中積極推廣的甘藷和花生,種植面積卻呈現大幅下降的狀況。換句話 說,農業補救政策效果非常不顯著,不少地區種植面積減少將近一半左右。在這 段期間,成長幅度最多的是養豬事業,其中又以麥寮鄉和口湖鄉成長的幅度最高。

本文在表 4-10 比較四湖鄉在「養豬農牧綜合計劃」實施前後收益表現,可以發 現在第二期計劃時候,農戶純收益增加8,717 元。由此推測,農戶在得知此種農 業生產方式獲益表現較佳後,紛紛投入農牧養豬事業,而這也是為什麼當地的養 豬頭數日益增加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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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3 1968 年~1977 年雲林縣沿海地區稻作面積 單位:公頃 資料來源:雲林縣政府,《雲林縣統計要覽》(雲林:雲林縣政府,1968-1977)。

圖4-4 1968 年~1977 年雲林縣沿海地區甘藷種植面積 單位:公頃 資料來源:雲林縣政府,《雲林縣統計要覽》(雲林:雲林縣政府,1968-1977)。

0 2000 4000 6000 8000 10000 12000 14000

1 9 6 8 1 9 6 9 1 9 7 0 1 9 7 1 1 9 7 2 1 9 7 3 1 9 7 4 1 9 7 5 1 9 7 6 1 9 7 7

麥寮鄉 臺西鄉 四湖鄉 口湖鄉

0 2000 4000 6000 8000 10000 12000 14000

1 9 6 8 1 9 6 9 1 9 7 0 1 9 7 1 1 9 7 2 1 9 7 3 1 9 7 4 1 9 7 5 1 9 7 6 1 9 7 7

麥寮鄉 臺西鄉 四湖鄉 口湖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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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5 1968 年~1977 年雲林縣沿海地區花生種植面積 單位:公頃 資料來源:雲林縣政府,《雲林縣統計要覽》(雲林:雲林縣政府,1968-1977)。

圖4-6 1968 年~1977 年雲林縣沿海地區豬隻頭量 單位:頭 資料來源:雲林縣政府,《雲林縣統計要覽》(雲林:雲林縣政府,1968-1977)。

0 2000 4000 6000 8000 10000 12000 14000 16000

1 9 6 8 1 9 6 9 1 9 7 0 1 9 7 1 1 9 7 2 1 9 7 3 1 9 7 4 1 9 7 5 1 9 7 6 1 9 7 7

麥寮鄉 臺西鄉 四湖鄉 口湖鄉

0 20000 40000 60000 80000 100000 120000 140000

1 9 6 8 1 9 6 9 1 9 7 0 1 9 7 1 1 9 7 2 1 9 7 3 1 9 7 4 1 9 7 5 1 9 7 6 1 9 7 7

麥寮鄉 臺西鄉 四湖鄉 口湖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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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

1960 年代以後,臺灣農業面臨困境,政府從 1968 年以後至解除戒嚴前,不 斷提出相關補救政策,從這些政策內容分析,其中有以蔣經國於1972 年提出的

「加速農村建設重要」和雲林縣沿海地區最為相關,主要原因在於這政策的執行 計劃中,有許多項目直接將雲林縣沿海地區列為實施地點,例如「農村公共投資」

中,核定建設雲林縣沿海地區的經費就高達 1 億 8812 萬,占整體總核定經費 9 億272 萬的 21%左右。計劃內容聚焦在修復、強化及新建當地的海堤、堤防、灌 溉排水系統及興建海埔新生地等,這些建設有效增強當地抵禦自然環境的威脅,

保障農戶的農業活動。其他的項目還有:「倡設農業生產專區」和「加速推廣綜 合技術栽培」。其中「倡設農業生產專區」又可以分成「外銷無子西瓜專業區計 劃」、「大蒜專業區計劃」、「濱海及雜糧區農牧綜合養豬專業區」等三個小項。然 而,由於農復會補助的調查報告,往往在計劃實施後隔年就展開調查,導致計劃

保障農戶的農業活動。其他的項目還有:「倡設農業生產專區」和「加速推廣綜 合技術栽培」。其中「倡設農業生產專區」又可以分成「外銷無子西瓜專業區計 劃」、「大蒜專業區計劃」、「濱海及雜糧區農牧綜合養豬專業區」等三個小項。然 而,由於農復會補助的調查報告,往往在計劃實施後隔年就展開調查,導致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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