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
防制霸凌因應 小組評估確認
(是否為霸凌 事件或重大校
啟動(霸凌)
輔導機制 否
評估是否 改善
否(霸凌事件)
個案情形嚴重者 轉介專業輔導機 構、醫療單位治 療、社政機構輔 導安置或洽司法 機關協助
偏差行為發現方式:
1.導師或學輔人員平時觀察。
2.學生、家長投訴。
3.校園生活調查問卷。
4.其他(如民眾投訴、警方通知等)。
1.進行校安通報。
2.召開輔導會議(由校長召集,成 員包括導師、學務人員、輔導人 員、家長、或視需要邀請專業輔 導人員、性平委員或少年隊人員 等)。
3.持續輔導個案改善情形,應就霸 凌者、受凌者、旁觀者擬訂輔導 計畫,明列輔導內容、分工、期 程等。
4.完備輔導紀錄。
學 生 偏差行為
是
1.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由校長召集,成 員包含導師、學務人員、輔導人員、家長、
或視需要邀請專業輔導人員、性平委員或 少年隊人員等。
2.應列甲級通報的霸凌事件評估:
(1)具有欺侮行為。
(2)具有故意傷害的意圖。
(3)造成生理或心理的傷害。
(4)雙方勢力(地位)不對等。
(5)其他經小組認定為霸凌個案者。
3.重大校安事件評估。
導師初評包含:
1.評估偏差行為類別、屬性及嚴重程度。
2.評估是否請求支援協助。
3.聯繫家長。
依權責 輔導學生
啟動 輔導機制
是
學校持續 否(重大校安事件)
霸凌事件
1.送醫、通知家長、
報警。
2.進行校安通報。
3.成立輔導小組(成 員由學校依實際情 況決定)。 4.完備輔導紀錄。
5.提學生獎懲委員會 討論。
1.學校自處:學校完成處置輔導,校 長核定後解除列管。
2.錄案督導:學校完成處置輔導,報 教育局處或本部中部辦公室核定 後,解除列管。
3.本部查處:教育局處或本部督學確
導師初評
(是否疑似霸凌 或重大校安事
是 否
重大校安 事 件
附錄四│少年事件處理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治教育網-少年保
附錄五│電話諮詢專線
〓反霸凌投訴專線〓
教育部反霸凌投訴專線 0800-200-885 網址 http://csrc.edu.tw/bully/
各縣市反霸凌投訴專線
基隆市:02-2432-2134(特教科) 臺北市:02-2725-2751(軍訓室)
或 1999 市民熱線 新北市:0800-580-780 桃園縣:0800-775-889
新竹市:0800-222-805 新竹縣:03-551-8101#2810(學管科)
苗栗縣:037-559-684(學管科) 臺中市:0800-580-995
南投縣:049-223-1730(學管科) 彰化縣:04-724-1183(學管科)
雲林縣:05-535-1216
05-537-4068(學管科)
嘉義市:05-222-4741(督學室專線)
嘉義縣:05-362-0113(處長室 專線)
臺南市:06-2982-621(國小教育科)
06-2982-586(國中教育科)
高雄市:0800-775-885 屏東縣:08-734-7246(督學室專線)
宜蘭縣:03-925-4430(學管科) 花蓮縣:03-8576-387(督學室專線)
臺東縣:0800-322-002#2226 澎湖縣:06-927-2415(學管科)
金門縣:082-325-630(教育局) 連江縣:08-362-5171#27(學管科) 資料來源: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
https://csrc.edu.tw/bully/phone.asp
〓其他專線〓
自殺防治中心:02-2381-7995 網址:http://www.tspc.doh.gov.tw 張老師專線:1980 服務信箱:1980@1980.org.tw
臺北市生命線協會:02-2505-9595 全國婦幼保護專線:113
人口販運查緝專線:02-2388-3095
法務部戒毒成功專線:0800-770-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