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都市綠化相關政策
一、我國都市綠化相關法規
國內有關綠化降溫的法令規定多以空地、廣場等開放空間來進行檢討,並無詳細明 確制定的屋頂綠化相關法規或獎勵辦法、措施等,只能藉由地方政府推行之相關綠化政 策來執行綠屋頂之降溫。以下為國內都市綠化相關法規的摘要。
1. 「都市計畫法」第四十五條“公園、體育場所、綠地、廣場及兒童遊樂場,應依 計畫人口密度及自然環境,作有系統之布置,除具有特殊情形外,其佔用土地總 面積不得少於全部計畫面積百分之十。”
2.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二百八十九條“開放空間除應予綠化及設置 遊憩設施外,不得搭蓋棚架、建築物或為其他使用;綠化之規定應依本編第十七 章綠建築相關規定辦理。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得依當地環境氣候、都 市景觀等需要,另定植栽綠化執行相關規定。”
前項綠化及遊憩設施工程應納入建築設計圖說,於請領建造執照時一併核定之,
並於工程完成經勘驗合格後,始得核發使用執照。
3.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三百零二條“建築基地之綠化,除應符合其 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之綠化相關規定外,其綠化總二氧化碳固定量應 大於二分之一最小綠化面積與下表二氧化碳固定量基準值之乘積。”
表 2-2-1 單位綠地 CO2固定量基準值
使用分區或用地 二氧化碳固定量基準值(Kg/m2)
1.學校用地 500
2.商業區、工業區 300
3.前二類以外之建築基地 400
(資料來源: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
4. 「建築基地綠化設計技術規範」第六項“建築基地之綠化,應符合其地方主管建
築機關之綠化相關規定外,其設計綠化總二氧化碳固定量值(TCO2),應高於建築
基地二分之一最小綠化面積與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三百零二條所訂 之二氧化碳固定量基準值之乘積(TCO2 C),其合格判斷式依公式 2-2-1 為之。”
TCO2 > TCO2 C……….(公式 2-2-1)
5. 「綠建築標章」的綠化量評估指標,綠化設計應盡量利用建築基地內自然土層以 及屋頂、陽台、外牆、人工地盤上之覆土層來栽種各類植物的方式。
6. 「台灣二十一世紀議程:國家永續發展策略綱領」(2004 年)永續環境項目中,
勵行綠地政策,保留開放空間,設置環保林園大道,建立都會區綠蔽率資料庫。
二、地方政府推行之綠屋頂政策
台灣在地小人稠,土地使用趨於飽和、綠地面積日益稀少的情況下,屋面綠化顯然 已成為都市降溫之最佳替代作法。屋頂綠化可以阻隔太陽輻射直接對建築物產生的影響,
也對生態及氣候有很大的助益。在台北市及高雄市目前相關的屋頂綠化推行政策或規定,
彙整如表 2-2-2。
表 2-2-2 地方政府推行之綠屋頂相關政策
都市名稱 相關政策內容
台北市 1. 1994 年訂定「台北市建築物及法定空地綠化實施要點」第八項“建築物
可選擇於屋頂設置花圃或女兒牆設置花臺,二項擇一設置。屋頂花圃面 積應占屋頂帄臺四分之一以上,女兒牆應於內側設置五十公分以上寬之 花臺,花臺高度至少一公尺,並不得超出女兒牆高度。總長度應達建築 物四週女兒牆全長四分之一。”
都市名稱 相關政策內容
台北市 2. 2008 年為配合花卉博覽會執行之「台北城市花園推動計畫」,屋頂綠化
也被列入要點,鄰里社區及機關團體可提出綠化改造輔導申請,經行政 程序審查後,取得工程技術及費用補助方式做為獎勵。
3. 2010 年研擬「新北市建築物設置綠能屋頂設施自治條例(草案)」及「新
北市綠能屋頂設置獎勵要點(草案)」,積極推動綠能屋頂政策,期能改 善都市景觀及邁向永續綠色未來城。
4. 2011 年舉辦「新北市推動綠能屋頂示範計畫」,以徵選屋頂綠化及發展
太陽能光電為主,經由審核符合建築及需求設計規劃的綠能屋頂,予以 提供完成計畫所需之綠能屋頂設計、材料、施工等為主的經費輔助。
5. 研擬「臺北市未來 30 年都市發展願景綱要計畫—生態城市發展策略與行
動方案」,將建築物的屋頂及立面綠化列入推廣範圍。
高雄市 6. 2011 年推動「高雄市綠屋頂推動計畫及示範案」。
7. 2011 年「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100 年度施政計畫提要」,推動高雄朝 向生態城市建構綠屋頂、環境退燒計畫與示範工程。
8. 2011 年「高雄市綠建築自治條例」草案,針對條例中第一類與第二類建
築,規定其建築物屋頂綠化面積應達屋頂層面積二分之一以上,以增加 都市屋頂綠化面積。
9. 2011 年工務局鑒於屋頂綠化成效卓著,自 2011 年度起編列四年 3560 萬 元綠屋頂工程改善預算,針對高雄市老舊公有建築物進行屋頂綠化改造。
由上述內容可知,近年來國內綠屋頂發展已逐漸受重視。台北市著重綠屋頂的示範 計畫與獎勵措施,並積極推動綠能屋頂政策。高雄市則擬定相關草案,並將綠屋頂納入 相關條例內。
三、國外都市屋頂綠化發展趨勢
現代綠屋頂的發展是起始於德國,在 1960 年代推廣的以輕量培養土材料植栽的人 造分層屋頂綠化技術。德國目前也是全球擁有綠屋頂面積比例最多之國家,在技術、施 工與材料方面都有非常成熟的發展。德國景觀研究發展與營造學會(FLL)在 2004 年出版
「綠屋頂規畫、執行與維護指導方針」英文版,提供屋頂綠化相關的規劃設計、施工、
維護管理等訊息做為實務的參考手冊。
有一些歐洲國家已在積極的促進綠屋頂的使用,例如奧地利的林茨(Linz)市是在 1983 年開始補助綠屋頂的設置。瑞士是在 1990 年代後期完成聯邦法律來促進綠屋頂使 用。英國的倫敦、謝菲爾德(Sheffield)市或利物浦(Liverpool)市也有鼓勵綠屋頂使用與發 展的政策。丹麥的哥本哈根市強制規定所有斜屋頂其斜角小於 30 度者,都必頇設置綠 屋頂,以加速屋頂綠化目標的達成。
日本東京都在 2000 年訂定東京都自然保謢條例,規定建築面積超過 1000 帄方公尺 的私有新建築或增建的建築物以及公有建築物建築面積超過 250 帄方公尺者,必頇提供 20%的屋頂面積做為綠化空間。由於東京都政府的大力推行與積極提供補助金,在 2005 年間已創造約 84 萬帄方公尺的屋頂綠化面積。
美國芝加哥市政府為了對抗都市熱島效應而頒布綠建築/綠屋頂政策,並提供誘因來 推動綠屋頂計畫,除了在市政廳屋頂建造超過 3000 帄方公尺的綠化屋頂,也促使全市 綠屋頂的設置面積高達 37 萬 1600 帄方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