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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卻不再擁有企業 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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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 T 凱旋歸來

惠特克掌握全局

• 2002 年美果總統小布希未經法院批准,授權國家安全局對美國公民 支電話和網路活動進行監控

• 2005 年《紐約時報》刊載政府未經法院批准安裝電路監聽器之內幕 消息,傳喚 AT & T 首席愛德華‧惠特克 (Edward Whitacre) 接受質詢

AT & T 高調現身

• 被解體之貝爾系統重新回歸並與美國政府緊密合作

惠特克掌握全局

• 1999 年,《商業週刊》(Business Week) 以惠特克為封面人物,標題為

「最後的壟斷者」

• 惠特克:「若能消滅競爭,為何需要去應對競爭?」

• 自 90 年代末期到 2006 年間,除了威瑞森公司控制之西部及東北部,

惠特克重建了 AT & T 帝國並統治搭部分區域

• 作者評之「入行以來一直受到壟斷公司觀念薰陶」

惠特克掌握全局

• 惠特克於 1962 年進入 AT & T 並經歷企業分裂過程

• 80 年代貝爾系統分裂,惠特克於西南貝爾公司青雲直上

• 90 年代惠特克能為西南貝爾公司之首席執行長及董室會主席,開始 管理分裂後八家排名最後之小貝爾公司

惠特克掌握全局

• 因貝爾公司過去的壟斷行徑,使該企業不僅面臨分裂,且在法律上 也被重重限制,必須接受聯邦通訊委員會及法官哈樂德‧格林法官 之雙重監控

• 貝爾分公司必須接受非自家生產之電話能便捷連接電線,且必須為 其他競爭對手提供長途接入服務

• 若想在原始的「單一政策,單一系統,普遍服務」觀念中重新回歸 壟斷規模實屬困難

惠特克掌握全局

• 惠特克於西南分公司期間,與德州政界人士維護良好合作關係,向 兩黨慷慨援助資金

• 貝爾公司分散之智囊團評估發現華盛頓政界盛行的競爭和放鬆管制 理論傾向有助於貝爾公司之重生並擺脫原法律限制的枷鎖

• 有學者認為,只要競爭充足,政府就無需介入管制

• 保皇黨擬定對策,希望透過競爭機制擺脫政府限制擺脫枷鎖

以「競爭」重新穩固地位

• 柯林頓執政後,科技方面政策主導者高爾 (Al Gore) 及聯邦通訊委員 會主席里德‧亨特 (Reed Hundt) 為競爭機制信奉者

• 里德認為「通訊領域內的競爭者將為消費者帶來更低的價格和更多 的選擇,同時為該行業帶來快速更新的技術創新,和更為強大的產 業系統」

• 面對競爭機制,政府專門限制反競爭行為的操控手段將失去效益

• 貝爾決定以擁護「競爭」理念重新佔據統治地位

以「競爭」重新穩固地位

• 1996 年貝爾公司、AT & T 公司所簽訂之《遠端通訊法案》主要就是 為針對「競爭遍及各處」,且為擊潰貝爾之壟斷而定

• 該協定之內容於其後皆成為貝爾公司重新問鼎電話產業之鋪路石

• 老 AT & T 承諾為公眾服務並信守諾言,新 AT & T 則無此想法

殲滅對手

• 憑藉 1996 年之法案,貝爾公司頂著競爭的光環,依據不同分公司針 對不同地區消滅競爭對手

• 威瑞森公司對付東北部競爭者,微波通訊最終也俯首稱臣

• 惠特克之西南貝爾公司於 1996 年更名為 SBC ,聘用近百位律師之團 隊進行遊說

殲滅對手

• 從法規殲滅新興競爭者

2003 年該團隊說服德州政府在 1995 年之《公用事業規範方法案》( Public Utility Regulatory Act, PURA 95) 添加對 SBC 有利之條款

條款設定了電話公司極高的進入市場成本,規定公司必須先建造能覆蓋 27 平 方英里內 60 % 住家和商戶的電線網路

殲滅對手

• 從設備租金消滅現存對手

法律規定 SBC 須向競爭公司開放租賃權,但無限制金額

SBC 將租借線路端點之「中轉站」之金額大幅提高,於 90 年代年租 1 萬美元 之價格提升到年租 50 萬美元

競爭者提訴訟卻難免敗訴

殲滅對手

• 90 年代末之電話行業雜誌充滿指出 SBC 惡行之報導 (恐嚇、大開窗戶)

• 競爭者即便提起訴訟,所逞處之罰款也無助於阻擋貝爾公司

• 政府以《雪曼法案》集合一系列相關法案對貝爾公司提起訴訟

• 如同 70 年代微波通訊對 AT & T 提出之訴訟

殲滅對手

• 然而政府已經相近競爭市場的形成,對於反托拉斯之執行也不再堅 定貫徹

• 「威瑞森通訊公司控訴特林柯公司」之法案為典型案例

充分證據顯示威瑞森公斯故意干涉競爭者業務

最高法院安東尼‧史卡利亞 (Antonin Scalia) 法官判決違反《遠端通訊法案》之 行為並不再反托拉斯法之範圍內

70 年代之判決結果完全相反,將貝爾公司從反托拉斯法中解救下來

殲滅對手

• 議程遊說者及律師在此同時針對《遠端通訊法案》中共用線路的幾 乎所有條款提出質疑

將與法條相關之競爭者捲入繁瑣昂貴之訴訟中

在訴訟過程中,競爭者將無法找到絕對合法之經營模式

殲滅對手

• 2000 年小布希當選總統之政府

認為競爭體制並非一定要有競爭才成立

取消共用基礎設施之規定

使競爭者無法生存

• 透過貝爾公司專營之電線系統,無法引入真正的激烈競爭

惠特克於 1997 年併購太平洋發展集團,2005 年併購 AT & T 母公司,

2006 年併購貝爾南方公司,重新登上電信王位

無可避免地迴圈

• 2007 年惠特克達成目標並退休

• AT & T 回歸明顯證實迴圈現象在資訊帝國中之地位

• 無論破舊立新之取代力量多麼強大,產業依然會回復到聯合狀態

• 所有歷史理論都不能脫離特定時代的特定人權存在

• 任何聯合企業都要到分散之時才能提示我們迴圈的轉捩點,所有分 散企業在最終迎接帝國偉業前也必須耐心等待歷史的轉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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