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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研究架構設計

4.2.3 重複資料的整合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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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然而在 DL-Expression 中使用的是集合的概念,因此要將兩個概念連 結起來則透過 AND 或是 UNION 的方式即可。另外在對應的方式將採用 LAV,

原因在於第三層的 iTCD 主要為一個動態平台,在假設情境中,各個 TCD 可能 會動態的進入平台,或是離開,因此使用 LAV 的對應方式可以讓 iTCD 變動較 容易。

2. Instance 改寫:在原先的查詢請求為一道查詢語法,在本研究架構中,該查 詢將視為一個 Instance 的存在,原因在於查詢必頇經過隱私偏好規範的檢驗,

才有辦法進行查詢。因此查詢語法改寫在此將轉變成為上層的 Instance 透過 Mapping 的方式被改寫到下層的本體論裡,進而在第二層各個 TCD 進行規範 的取得,並且再次對應到上層 iTCD 進行規範落。

然而就集合的觀點檢視資料庫整合的 View 對應方式,在資料表之間的連結則 只使用了聯集(UNION)的方式,並未使用 AND,原先的 Query Rewriting Algorithm 在本研究的整合方式中並不適用,因此改寫方式將如下所述:在先前對應的方式 中,採用 LAV 的對應方式,也就是下層的本體論各 Class 均是由上層本體論 Class 經由聯集或交集所形成的對應如:

𝐿𝑜𝑐𝑎𝑙_𝐶𝑙𝑎𝑠𝑠 ≡ 𝐺𝑙𝑜𝑏𝑎𝑙_𝐶𝑙𝑎𝑠𝑠1 ∪ 𝐺𝑙𝑜𝑏𝑎𝑙_𝐶𝑙𝑎𝑠𝑠2

𝐿𝑜𝑐𝑎𝑙_𝐶𝑙𝑎𝑠𝑠2 ≡ 𝐺𝑙𝑜𝑏𝑎𝑙_𝐶𝑙𝑎𝑠𝑠1 ∩ ∃𝐺𝑙𝑜𝑏𝑎𝑙𝑃𝑟𝑜𝑝𝑒𝑟𝑡𝑦. 𝐺𝑙𝑜𝑏𝑎𝑙_𝑐𝑙𝑎𝑠𝑠2 其中,對應的運算原本研究僅使用等價(≡)作為 Class 之間的對應。在聯集中,

若有一上層 Instance 屬於 Global_Class1,則可以直接將該 Instance 改寫成屬 於 Entity_Class 之中,但是在交集之中,若有一上層的 Instance 屬於

Global_Class1 但不具有 GlobalProperty 其 Range 屬於 Global_Class2 則無法 直接改寫成 Instance。因此在 Instance 改寫中必頇將兩種不同的動作分開進行 改寫。

4.2.3 重複資料的整合

‧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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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資料整合的過程中,可能會產生的情形就是在多個 TCD 整合到 iTCD 時,

會出現多個 TCD 中的 Meta Data 所對應到的資料庫資料為同一筆。在這情況下,

會出現兩種合理的解釋:

1. 資料擁有者為了方便起見在將資料提交到不同的 TCD 時,刻意地給定同一份 來源,因此就各個 TCD 來看,並不會知道該資料是與其他 TCD 重複的。

2. 另一為各個 TCD 為了資料共享的目的,如共同診療等目的,刻意將資料存在 相同的位置,因此各個 TCD 事先會知道與其他 TCD 重複的地方,然而在單一 TCD 的使用時,並不會將與其他 TCD 重複資料的情形考慮進來,在此情況下,

TisD 的存在是必要的,因為在單一 TCD 所規定的規範適用範圍只會挶限於該 TCD 之中,若資料與其他 TCD 表示可能會有另外一個 TCD 規範,因此必頇要 存在於一個兩者所交集的 TCD 是共同規範資料的部份,倘若不使用 TisD 進行 規範,可能會導致兩個 TCD 規範不一致甚至衝突,進而破壞使用者隱私偏好。

第一種情形時,系統不需要去將重複資料進行整合,因為對於 TCD 來說是不 同的資料;就第二種情況來看,具有重複資料的兩個 TCD 必頇再建構另一種 TCD 也就是 TisD,確保 iTCD 了解 TCD 間重複的區塊原因在於,當有重複的 Meta Data 存在並且 TCD 了解時,具有重複 Meta Data 的 TCD 會額外在 TCD 之間進行共同 Meta Data 的額外規範,這些規範是兩家 TCD 共同所遵守的,因此本研究將重複 的區域特別制定出來為 TisD,以減少 TCD 之間找到重複的資料與重複的規範落 實;TisD 與 TCD 結構相同,同樣需要使用本體論敘述資料與規範的概念,但與 TCD 不同的是,TisD 並不是真正存在於實體社會中的機構,而是兩個 TCD 中資料 交集的部分,因此並不會有單獨對於 TisD 進行存取的行為。當同一筆資料被多 個 TCD 所描述並且 TCD 也都瞭解此情況時,在規範的取得及落實無法像從單一 TCD 一樣,因此必頇 TCD 之間再找出交集部分,重新建構 TisD,如圖 5 所示。

●Meta Data a

●Meta Data Cc

◆Data a

Police Bb Police Bc Police Cc

d escrib e d escrib e

d escrib e d escrib e

d escrib e

●Meta Data Ac

●Meta Data Bc

h asSQL

主要構成的七大要素(elements)為[31],這七大要項可以將 ACP 與 DHP 的裡的元 素描述清楚,在本研究中使用 OWL2 來作為表達規範的語言,表達規範架構如圖 6,其中虛線部分表示該 Class 為 iTCD 才會出現的 Class;實線部分表示 TCD 與 iTCD 均會出現的 Class。

h asPartOf h asPartOf h asPartOf

Meta Data DataPolicy

Con d ition

h asCon d ition

DataUser

h asPartOf h asPartOf d escrib es

Strin g

h asSQL

Req uest

h asAccessCon d ition

h asPartOf

Action

Purp ose DataOwn er own s

DataOwn er

Ob lig ation Reten tion Meta Data

h asPartOf

h asHan d lin g Con d ition

TCD

h asNam eSp ace h asNam eSp ace

Strin g

TisD

h asNam eSp ace

sub ClassOf

圖 6 本體論架構

首先,每一個屬於 Meta Data 的 Instance 都代表著一個真正資料,真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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