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量表發展

壹、臨床護理職能量表(Clinical Nursing Competence Scale)

參考 Spencer&Spencer 職能概念及國內、外護理職能量表相關文獻、定義及量表

(林、盧、康,2004;吳、謝、許,2013;Cowan et al., 2008;Bahreini et al., 2011;

Wangensteen et al., 2012;Hsu et al., 2013;Kajander-Unkuri et al., 2014;Nilsson et al., 2014;Wangensteen et al., 2015),自擬臨床護理職能量表,目的是測量臨床護理人員的 護理職能。此第一版臨床護理職能量表(CNSS)—43 題之職能概念共分成三個概念 來設計,共計 43 題:

1.專業知識及技能(10題項)其定義:具備專業知識與技能,落實於臨床照護工作,

對於異常事件處理,有條理的解決;

2.行為技能(29題項)其定義:個人適應環境的行為表現,來執行臨床照護;

3.績效(4題項)其定義:在教育訓練後,能達成組織所期望的顧客服務品質。其評分

方式,採用李克特量表(Likert scale)7分量尺之設計,1分=非常不符合、2分=較 為不符合、3分=有點不符合、4分=一般、5分=有點符合、6分=較為符合、7分=非 常符合。每一層面總分/每一層面的題數為此層面的得分數;分數越高代表該人員 職能表現符合度越高(見附錄一)。

貳、專家/內容效度(content validity)

專家/內容效度(content validity)定義:反映測量工具是否足夠所欲測量概念之架 構其範圍與廣度的適切性、準確性和能否具有代表性,透過多個不同領域的專家,來 執行內容效度的評估,並針對測量工具的目的和內容之適當性進行討論(Berk, 1990)。

Lynn(1986)針對第一版臨床護理職能量表(CNSS)—43 題的內容進行合適性、

正確性及相關性作內容效度審議,採用李克特量表(Likert scale)4 分量尺,說明如下:

1 分:非常不同意(建議刪除)、2 分:不同意(可以保留但須大力修改)、3 分:

大致同意(建議保留但須稍加修改)、4 分:完全同意(必須保留,無需修改)。以 專家意見及建議做為量表修改之依據,並以內容效度為標準(content validity index;

CVI)其計分方式各題進行評定,作為專家效度指標,CVI(content validity index;CVI)

值應達到 .83 以上。共邀請五位學者與臨床專家,包括四位大學護理系專任老師、一 位臨床專家(其學經歷見附錄二)。

五位專家在自擬第一版臨床護理職能量表(CNSS)—43 題,專家內容效度之 CVI 值介於 .60 至 1.0 之間。Lynn(1986)未達 CVI .83 以下的題項需進行專家意見修正,

共 23 題(1、4、5、9、10、11、12、13、14、15、16、17、20、22、23、28、30、31、

34、35、36、37、42)進行語意修改及新增 6 題,完成第二版臨床護理職能量表

(CNSS)—49 題,於第二次專家內容效度 CVI 值介於 .8 至 1.0 之間,如表 3-1。

表 3-1 第二版臨床護理職能量表—49 題之專家效度 構面一、專業知識及技能

項次 43 題項 CVI 值 修正後 49 題項 修正後 CVI 值

1 積極參加(院內、院外)在職訓練課程,擴展專業。 .6 積極參加(院內、院外)在職訓練課程。 .8

2 我能正確執行醫囑(如:住院、手術、藥囑)。 1.0

3 我能正確執行常規護理(如:給藥、檢查、換藥、輸備血)。 1.0

4 在執行護理決策時我能考慮到特殊狀況。 .8 在執行護理決策時我總是能考慮到特殊狀況。 1.0

5 我能依個案擬定/修改護理計畫。 1.0 我能依個案個別需求擬定/修改護理計畫。

6 我能依護理規範執行護理活動。 1.0

7 我能利用現有資源,規劃適切性的護理活動。 1.0

8 我能以不同的角度分析個案問題。 1.0

9 我能提供個案藥物臨床應用說明、副作用及注意事項。 1.0 我能提供個案藥物作用、副作用及注意事項說明。

10 我能了解臨床檢查目的及正常值。 1.0 我能了解臨床檢驗/檢查目的及正常值。

表 3-1 第二版臨床護理職能量表—49 題之專家效度(續)

構面二、行為技能

項次 43 題項 CVI 值 修正後 49 題項 修正後 CVI 值

11 我能瞭解他人(工作人員)想要表達的需要。 1.0 我能瞭解醫療團隊成員有表達需求及提問的權利。 12 我能瞭解他人(個案/家屬)想要表達的需要。 1.0 我能瞭解個案/家屬有表達需求及提問的權利。

13 我能與他人(工作人員)保持和諧關係。 1.0 我能與工作人員保持和諧關係。

14 我能與他人(個案/家屬)保持和諧關係。 1.0 我能與個案/家屬保持和諧關係。

15 我容易與他人(工作人員)溝通。 .8 我容易與同事溝通。 1.0

16 我容易與他人(個案/家屬)溝通。 1.0 我容易與個案/家屬溝通。 1.0

17 在職場上我傾聽他人問題。 1.0

新增:1.在職場上我能傾聽個案/家屬建議。

2.在職場上我能傾聽同事建議。 1.0

18 我所提出的建議能被同事接納。 1.0

19 說服他人,對我而言不是困難的事。 .8 .8

20 確認自己的角色限制及能力範圍。 .8 我能接受自己職場的角色限制及能力範圍。 1.0

21 能以建設性方式給予同事回饋。 1.0

22 能與他人共同完成相關合作計畫。 1.0

新增 1.能與醫療團隊共同制定相關護理照護計畫。

2.能與個案/家屬共同制定相關護理照護計畫。 1.0

23 我會全力配合組織的需要。 .8 新增: 我願意繼續從事護理工作 1.0

24 我願意與醫療團隊協同合作,達成共同照護之目標。 1.0

表3-1 第二版臨床護理職能量表—49題之專家效度(續)

構面二、行為技能

項次 43 題項 CVI 值 49 修正後題項 修正後 CVI 值

25 我容易與他人建立起合作關係。 1.0

26 不會因個人情緒,而影響工作表現 。 1.0

27 我能以正向態度來面對職場壓力。 1.0

28 面對職場壓力,我能妥善管理自我調適。 1.0 面對職場壓力,我能自我調適。

29 我不會因職場壓力影響他人。 1.0

30 會依據專業判斷來表達意見。 .8 我能依據專業判斷來表達意見。 1.0

31 我能很快適應新的職場(輪訓制度)。 1.0 我能很快適應新的單位(例如:輪訓制度)。

32 面對問題時,我會努力去解決。 .8

33 我能接受他人建議,讓個案得到更好的照護。 1.0

34 我會調整工作的優先順序。 .8 我能依照情境調整工作的優先順序。 1.0

35 承擔自己的決定和行為負責。 .8 對自己的決定和行為負責。 1.0

36 我能為個案提供安全的醫療服務。 .8 新增:執行照護活動,我能遵守規範避免個案受傷害。 1.0-

37 我能維護個案隱私。 1.0 新增:1.我能做到個案之病情資訊保密之規定

2.我能尊重個案/家屬的決定

38 我願意接受主管指派的臨時任務。 1.0

39 我所提出的建議能被單位主管接納。 1.0

表3-1 第二版臨床護理職能量表—49題之專家效度(續)

構面三、績效

項次 43 題項 CVI 值 修正後 49 題項 修正後 CVI 值

40 我能適切回答個案/家屬所需要照護資訊。 .8 —-

41 我能適時提供個案/家屬的情緒支持。 1.0 —-

42 我會持續追蹤病人的問題、需求。 1.0 我能持續追蹤病人的問題與需求。

43 我樂於回答個案問題。 1.0 —-

參、表面效度(face validity)

問卷初稿完成後邀請五位臨床護理人員,以 Web-Quest 方式進行第二版臨床護理 職能(CNSS)—49 題問卷,針對問卷題數、用詞是否通暢或相同給予建議。以了解 各題目用詞之清楚性、合宜性、完整性及每題字數會不會過於冗長,網路問卷填答至 提交需花費時間。依此表面效度結果修正初版臨床護理職能量表。

五位臨床護理人員表示能清楚了解題意,內容字數不會過於冗長,從開始填答至 提交需花費約 8-10 分鐘左右,因此保留此第二版臨床護理職能(CNSS)—49 題(見 附錄三),進行第二階段探索性因素分析。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