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國內多稱為「可讀性」,較視認性(legibility,或稱易讀性、辨識度)涵蓋的範圍 更廣。視認性多意指可區辨性(discriminability),為內文字體的基本需求,著重於讀 者對於文字的辨識程度,其字體大小與差異是否足以使讀者得以正確區分各個單字與 字母而不致混淆(Binns,1991)。但閱讀舒適性不僅涉及字體部分,亦牽涉到紙張的 選用等其它因素。符合閱讀舒適性之文本應易於閱讀,且觀看過程中眼睛是舒適而無 負擔的(Binns,1991)。本研究所定義之閱讀舒適性,係指觀者在整體閱讀過程中的 心理與生理舒適程度,是否能自然、輕鬆無礙的進行。日本設計研究所(1987)認為 影響閱讀舒適性的四項因素有:書體和文字編排、印刷條件、讀者與原稿內文,本研 究將針對第一項因素之變化進行探討,並對其他因素加以控制。

一般而言,一個正確的字形自然會顯現視認性的效果,但若進一步要求易於閱讀 的條件,便涉及閱讀舒適性的問題。影響兩者之牽涉層面多寡亦不同,若說視認性受 字體與字體大小設定影響,閱讀舒適性則受整體設計要素之影響(Craig,1990)。一 段內文即便具有視認性,但若讀者無法輕鬆、順暢的閱讀,很快出現疲勞與倦怠感,

則設計者仍未達到閱讀舒適性之要求(Binns,1991)。「可讀性」一詞經常與「易讀 性」相混淆,因此本研究將其分別改以較為直觀的「閱讀舒適性」與「視認性」稱之,

以避免字面解讀與其指涉意涵間含混不清造成讀者認知紊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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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獻探討

(一)中文與英文書寫系統

所有文字樣式皆由圖繪(pictographs)開始,進化到象形文字(hieroglyphic writing)

繼而演化至今,基本上可分為兩大類型:由字形現字義的形符文字,與由字音現字義的 聲符文字;前者如中文即是,而英文屬於後者。今日世界上大致可分為東、西兩大文字 體系——西方羅馬字母文字體系(包括拉丁、希臘系文字等)與東方的漢字體系(如我 國與日本)(丘永福,2005)。

文字系統(writing system)係指語言的抽象原型,而書寫系統(script system)則 為外現的具體形式(王明嘉,2010)。在書寫系統裡,中文的象形、表意文字和英文的 表音文字差異甚鉅,過去多認為中文閱讀乃運用右腦,將圖像與意義連結;而英文閱讀 則運用左腦,將拼音與意義連結。法國神經學家暨外科醫生布羅卡(Paul Broca)於 1861 年針對失語症患者進行治療研究,首次發現人類的語言係由左腦運作;2015 年的跨國 研究「腦內顯影——閱讀、書寫、計算(3Rs)的跨語言大腦功能運作」(Universal brain signature of proficient reading:Evidence from four contrasting languages),針對中文、英 文、西班牙文與希伯來文等四種性質殊異的語言進行測驗,進一步證實上述所有語文閱

7 定面積範圍內(Huang & Wang,1992)。

書寫時,從落筆到提筆,筆尖運行在書寫材料上所留下的痕跡,稱為筆劃;

其為漢字構形的最小單位(伊力,2008)。中文的基本筆劃可概括為「永字八法」

所指稱的側、勒、努、趯、策、掠、啄、磔,分別代表筆劃與筆順形式:點、橫、

豎、勾、仰橫(左上撇)、撇(長撇,分有斜撇、直撇、彎撇三種)、斜撇(短撇)、

捺。永字八法僅涵蓋大部分而非所有字形結構,如常見的之(同足)、乙(飛腳)

與弋(倚戈)等,皆未納入。Cecilia Lindqvist(2006)認為中文共有十多種不同 的筆劃,其中八種為基本筆劃,其餘是變形和結合。蔡登傳(2001)則綜合 Stallings

(1976)與顧大我(1994)的分類,將中文筆劃歸類為 32 種基本型式。前述中文 的「難寫」特徵,體現於筆劃繁多(許多文字筆劃皆達十劃以上)、筆劃多寡差異 大,繁簡各異的文字如何均勻書寫於相同大小的方塊中,絕非易事。中文明體基 本筆劃與黑體基本筆劃,分別如下頁圖 2-1 與 2-2 所示(魏朝宏,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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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1 中文明體基本筆劃 圖 2-2 中文黑體基本筆劃

(魏朝宏,1992,本研究重新繪製) (魏朝宏,1992,本研究重新繪製)

2.英文書寫系統

英文字體設計的主要風格奠定於 15 世紀德國古騰堡印刷革命至 19 世紀之間,現 有印刷字體已多達三萬餘種(馮永華、陳俊宏,2002)。英文為表音文字(phonetic writing),字母(letter,alphabet)本身不具備意義,僅為標示語音的符號,頇組合為 單字(word)後始具意義。英文不若中文為方塊字,排列時整齊無虞,因此發展出五 條水帄線以作為書寫基準,由上而下分別為上伸線(ascender line,又稱上緣線、升 提線)、大寫線(capital line)、中線(肩線,mean line)、基線(base line)與下伸線

(descender line,drop line,又稱下緣線、沉降線),以下分述之:上伸線係小寫字母 如 b、d、f、h、k 等字的筆劃上限,其與中線間的距離稱為上伸部或升提(ascender),

與基線間的距離稱為上伸部高或升提高(ascender height)。大寫線為大寫字母筆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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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大寫字母僅能在大寫線以下、基線以上書寫,此兩條線的間距稱為大寫字高

(capital height,簡稱 cap height)。中線指稱小寫字母 x 的高度上限,亦為 c、e、o、

v、z 等字母的上限,中線與基線的間距即為 x 字高(x-height)。而基線為大小寫字母 書寫的基準,為測量行間距離的依據,相鄰兩行字母基線的間距亦可作為字體大小之 量測。最後,下伸線為 g、j、p、q、y 等小寫字母的筆劃下限,其與基線間的距離稱 為下伸部或沉降(descender)。以上五條基準線與英文字母的關係位置如圖 2-3 所示。

英文字體大小一般以字體尺寸(body size,point size)或指定尺寸(designated point size)

來表示,字體尺寸乃指稱上伸部頂端到下伸部底部的距離,其關係如下圖 2-4 所示

(Craig,1990)。

圖 2-3 英文字母結構說明圖 (參考 Jute,1994)

圖 2-4 英文字體尺寸(point size)說明圖 (參考 Craig,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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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英文書寫系統之比較

中文與英文在造字原則與字形結構上有所差異,亦導致兩者編排邏輯、規則不同。

關於中英文書寫系統兩者相似點之論述較少,賴建富(2011)認為,中英文字造形皆 多以垂直、水帄的線性筆劃單位構成,為兩者相似之處。本研究綜合陳宗明(2001)、

蔡登傳(2001)、郭曙綸與方有林(2005)、戴光華(2008)與王明嘉(2010)等人之 論述,將兩者主要差異歸納為八點:穩定性與靈活度、字形與字義關係強弱、塊狀與

而英文拼音字母打散後則不具意義,僅為許多不可辨讀的單位(elements)(王明嘉,

2010),如下圖 2-5 所示。

圖 2-5 中英文字形與字義關係(王明嘉,2010,本研究重新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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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塊狀與線性。中文為方塊文字,每個字所佔的面積皆近似於一個正方形的固定範 圍,不若英文之面積隨不同字母組合搭配而變動(Huang & Wang,1992)。王明嘉(2010)

認為,中文為「獨體」、「單音」、「整意」形成的顆粒點狀,不同於英文拼音字母頇透 過橫向連接方可「發音」和「顯意」的線性特質,導致中文與英文編排分別存在不同 特點與限制。中文方塊字的簡便性,導致各字體與字距大小差異不大,編排時毋頇進 行許多關係微調;相較之下,英文編排則更重視字母間的距離調整,如下圖 2-6 所示。

圖 2-6 中英文字間距比較(王明嘉,2010,本研究重新繪製)

四、筆劃數與灰度。中文筆劃數變化較大,從一劃到三十二劃之文字在所多有,故編排 時通篇文章版面的整體灰度(coloring,shade of grey)較黑、行文韻律較難掌握;反之 英文字母筆劃數僅由一劃到三劃,差異較小,視覺份量與重量感亦較為輕盈。此處的灰 度是來自西方文字編排學的詞彙,意指「集字成文時,版面所呈現的視覺明暗程度」, 相關海報創作應用範例,詳見附錄 4。

五、筆劃形式。Gibson(1969)認為中文筆劃形態變化多,常見的主要分類有點、橫、

直、撇、捺、勾等,各筆劃的形狀、長短、重心、方向與位置等各有殊異,導致字形 變化多端;不若英文筆劃形式少,書寫形式變化不大(蔡登傳,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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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es 與 Shen(1925)乃最早對中文閱讀進行眼動研究者。其研究顯示,橫排閱 讀(橫讀)的凝視時間雖略短於直排閱讀(直讀),分別為 294 毫秒與 305 毫秒,但 直讀每次凝視所讀字數較多,且橫讀時每一行的凝視點(fixation point)個數較直讀 時多,反向凝視(regressive fixation)次數也比直讀多(分別為 2.51 次與 1.16 次);

因此尌整體閱讀表現而言,中文的直讀速度應優於橫讀(Miles & Shen,1925;Shen,

1927)。吳培聖與李天任(2011)探討電子書編排方式對視認性(legibility)影響之眼 動研究亦得出相似結果,唯其研究顯示,在固定閱讀時間內,直排與橫排的閱讀篇幅 多寡無顯著差異。

早期研究雖有中文直排閱讀速度優於橫排之情形,但近代研究則多顯示橫排的閱 讀速度較佳,如 Coleman 與 Kim(1961);Sun,Morita 與 Stark(1985)。其中主要可 分為三派說法:一派認為橫排閱讀優於直排乃肇因於習慣與訓練之影響(Chen & Carr,

1926;章益,trans. 1949;蔡介立、顏妙璇、汪勁安,2005)。另一派認為習慣與訓練 僅為部分因素,並非唯一影響因子(Chang,1942;艾偉,1949),其中艾偉(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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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字體大小相關研究

中文字體大小度量單位制度隨不同體系之普及歷經多次演變,早期鉛字排版多使 用「號數制」(號),而後照相打字排版採用「級數制」(Q 或 #),近年來國內由於 西式電腦編排軟體使用之普及,多採歐美之「點數制」。點(points)為英文編排中量 測字體大小的單位,簡稱 pt。1 pt 等於 1 / 72 英寸(inch),亦等於 1 / 12 派卡(p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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螢幕動態閱讀時,字體大小 12 pt 或 28 pt 兩者之閱讀理解力無顯著差異,閱讀理解 力不受較小 12 pt 字體大小的影響。

傳統上,英文字體主要依用途分為兩大類:內文字體(text type)與展示字體

(display type)。過去 Craig Denton(1991)認為,尌大多數 12~14 英寸印刷品的正 常觀看距離而言,9、10、11 與 12 pt 為最適於閱讀的文字大小(劉錫權、陳幸春,

1998)。而今日一般普遍用於印刷品內文的字體大小為 9~11 pt,許多電腦軟體的字 體大小內建值是 12 pt,此點數適用於螢幕閱讀與童書使用,但用於一般印刷品則顯 得過大(Lupton,2004)。

James Craig(1990)指出,英文內文字體一般為 6~12 pt 與 14 pt,展示字體一 般為 18、20、30、36、42、48、60 與 72 pt。持類似觀點的有 Kunz(1998),其認為

James Craig(1990)指出,英文內文字體一般為 6~12 pt 與 14 pt,展示字體一 般為 18、20、30、36、42、48、60 與 72 pt。持類似觀點的有 Kunz(1998),其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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