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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錄人:江維宣

訪談對象:蔡明誠院長 與會:陳起行教授

計畫名稱:法律研究資源整合網路平台之設計與推廣 日期:2010/8/27

訪談摘要

一、研究成果之歸屬

1.歸資料之原單位,如為政府出版品,則歸國家圖書館所有。

2.存放方式希望有統一介面,並更期能透過立法要求永續概念。此則涉及「是否能有國家機 制來主持」之問題。

二、本研究主要之目的係希望達到資源共享,即建立一個資源共享的平台。目前各校已有機 構典藏,本計畫即係在建立一個統一介面,能有個整合的檢索系統。

三、陳老師說明:目前第一部為建立sitation,並思考如何取得與企業合作。(9/25法律院 系所主管協會上可宣傳)。我們的地位僅為search engine,如月旦,亦有商業利益。

四、蔡院長建議:

1.可結合電子書。

2.可與台北大學合作。

3.引註可透過軟體統一。

4.可利用研考會之全國法規資料庫。

5.可建立雲端運算,才不致有「歸屬某某某」之感。

6.可設立跨校之「人文社會研究中心」,並於其中設置維護、管理人員,及校長級之 董事長。如台灣法律資訊中心/財團法人,或類似評鑑中心之基金會。

7.可做到如MIT,老師的講義亦可上傳。

8.建立時可類型化(如商業、學術等),可與植根合作。

9.內容可擴至華文社會/資料庫系統,包括新加坡等大中華區,並可邀請境外的一些 國家加入會員。

五、希望大家不要都注重在「著作權」或「利益」,,可有一些規劃如若找出十筆資料,有 其中三筆要付費,其他七筆不用。

紀錄人:何宗恩

劉宗德教授:這邊有可能會涉及到民事或是刑事責任的問題,但就單純將政府以公開 發行的資料加以整理並數位化建置的資料庫也比較不會有檔案法等問題,但如果我們這個計 畫要這麼作的話,可能要考量到是否有足夠的人力來協助等等的問題。另外就是因為目前許 多機關或是單位有將其數位化的工作委由其他單位來處理,在尋求合作夥伴時,這部份也可 能需要注意一下,因為目前據我所知法學院和行政法學會就其一些出版品或是紙本等資料都 有委託月旦法學在處理中,因此就節省人力想與法學院或是學會就數位化資料這類的資料,

取得上也需要斟酌。

陳起行教授:的確這是我們有在考慮的問題,不過因為我們有另一個想法,就是我們 不一定要直接取得數位化資料,而是建立參考索引或是該資料取得索引目錄的方式,來作為 網站建構的模式,不知劉老師對這部份有什麼看法?

劉宗德教授:就目前我覺得在臺灣要建構法律資料研究的數位平台普遍的問題就是研 究者願不願意將其研究資料、文章數位化後放在網路上共享,因為在臺灣並沒有實質的誘因 讓研究者或是平台提供者作這樣的嘗試,而如果要嘗試與政府部門機關溝通的話,或許可以 從

1.蒐集資料對象是哪些範圍 2.是提供給誰

3.瞭解內部程序

4.這個網路平台架設後能帶來甚麼效果 5.有具體成果呈現

如計畫上需要與政府機關合作的話,那麼我是建議可以從一些獨立的行政機關如考選 部、公平會或是學校部門和國營事業進行合作,會比較容易成功,因為他們都有資訊公開、

和透明化等要求下,進一步機關內副首長、法律、資安、資訊等人才部門進行溝通與協調也 需會使得這個進展得更為順利,也瞭解他們的一些看法。

訪談結束_

紀錄人:何宗恩

紀錄人:何宗恩

訪談對象:考選部政務次長董保城教授 與會:陳起行教授、劉吉軒教授

計畫名稱:法律研究資源整合網路平台之設計與推廣 日期:2010/10/25 地點:政大水岸咖啡

訪談摘要

陳起行教授:十分感謝董老師能夠接受我們的訪談,最主要的是我們目前正進行數位 典藏的一個研究計畫,因為目前政府部門就數位化的工作上已有成果,但這許多的資料庫系 統如果能夠加以整合,那會是一個更有效率更方便的利用方式,因此想請董老師表示一下您 的看法。

董保城教授:目前考選部因為有防弊的需要,因此我們有在計畫是否利用資訊科技等 方式加強這部份的工作,只是不知道目前你所提的這個計畫主要希望那入的文件與資料是哪 些性質方面的?

陳起行教授:是的,也許之前信件中沒有表達很清楚,因為目前我們只是希望將一些 可以公開或已經公開的資料,例如法規命令、函釋等資料將其整合在一個檢索系統上,或是 提供一個更完整的資料搜尋的方法,主要是對外公開的文件與資料為本計畫主要的對象標 的,因此我們會儘量避開智慧財產、隱私爭議的一些資料。

劉吉軒教授:董老師所談得,利用資訊科技處理分析,考生作答和報名等資料,來進 行分析等,當然就技術上是沒有問題的,這部份算是資料的智慧型分析研究。另外我們有成 立一個人事資料庫,就是以政府公報內容為主,將一些政府部門的人事升遷等資訊建檔成立 一個資料庫的方式在做運用。

董保城教授:人事資料庫,這很有趣,那是否有根人事行政局等部門合作呢?因為如 果能夠整合運用個人檔案的話,那對於研究分析上是會很有幫助的,其實如果就資訊整合的 設計上當然是能夠整合越豐富完整的資料會更好,考選部部份只是負責處理公務人員人事晉 用的最開始階段,或許將整個人事的晉用、銓敘、考績等資訊都整合在一起,我想這樣的資 訊設計會比較容易吸引人加入與使用。

陳起行教授:是的,這個計畫的目的就是希望能夠整合資訊,期待能夠達到資訊公開 話,提高檢索的可能性,並且也計畫將政府部門的舊資料檔案也能夠找一個合適的方式,例 如像Berkeley大學就有一間政府公共資訊圖書館在蒐藏政府相關資料,因此我們如果能推動 台灣成立一個數位資料平台,相信可以有很多研究與加值的效果,只是目前就是運用這些資 料上,以及各方團體的協助上還需要多多溝通與協調。

董保城教授:這個提案不錯,也許可以安排的時間與我們的主管資訊與法律的主管溝 通看看,或是我們也可以試著與考試院合作,看有沒有希望能夠將這個計畫與考試院的資訊 系統作一些整合的可能性。

陳起行教授:如果真能這樣,真是太好了,當然我們如果方便的話或許可以另外在約 個時間進行進一步的說明和溝通,今天真的十分感謝董老師接受我們的訪談。

訪談結束_

紀錄人:何宗恩 次也就是從Low Data資料的整合,進一步的加值運用甚至最後能夠對於法律制度能有回饋的 效果。目前我們已經有建置一個這樣平台的模型。而這次研究計畫,我想就從第一步跟您請

比較好。

陳起行教授:您提到的幾點,我想這或許是還可以考慮的地方,但目前我想立法院的法律資 訊系統有使用上的不方便,因為系統常常過於庸塞而不方便使用,而臺灣法律資訊市場也不 像美國,市場規模或許限制了民間公司投入的意願,但我想如果我們能夠將知識平台整合起 來,或許就提供了許多加值服役投資的意願,因此我想或許不是單一機構或是團體的投入,

預想是我們如果能結合法學院的服務課程、公益律師等期他組織團體合作,像是您所說的智 慧查找的這種個案,也許是個不錯的契機。

劉吉軒教授:關於通俗用語部份,技術上來說或許我們可以透過data mining等技術,日後 有更進一步的溝通與了解,我想技術上來說也許能夠更進一步的提高準確性,這部份我想日 後可以在跟您的工作小組進行合作,另外我有一個問題想要請教,就是關於使用政府公報的 資料部份,其資訊是否屬於公開資訊?還有運用這些資料是否會有甚麼法律上問題呢?因為 目前我們建置了一個人事資料庫(尚未公開),能夠就當時的人事異動等進行分析與研究,

只是不知這是否會有甚麼法律問題,想像您請教。

陳處長:我想公報上的資料是屬於公開資料,其關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問題應該顧慮不大,

關於這個人事資料的我想日後會有許多人感到興趣的。而如果像是智慧查找的這項工作,如 果法學院能夠納入服務課程,藉由實際的個案和專業的法律意見提供,我想比起由我們機關 單獨來作會更準確,更有效率。

的確,如果能夠結合各機關團體的力量,將使得這個計畫更容易推動,但目前從政府機關來 看,行政院下得各部會,由於內部行政規則加上稽核,因此各機關對於其主管法律命令,三 天就要上傳到我們這邊來,因此我想整合就比較容易,但對於跨院,例如立法、考試、監察 等我想,我們這邊就無法強制要求對方一定要配合著做,但如果說我們能夠建立起一套標準 化的建置資料方式、法規命令通報的制度我想這樣的一個制度建設對於打造一個各定frame 框架對於資料的公開與完整性是有幫助的。

訪談結束_

紀錄人:何宗恩 解決機制(Online Dispute Resolution-ODR);

因此就這個目標下,配合目前台灣電子化政府的推動與資訊公開部份,我們首先想先

銓敘部謝科長:目前部內法規會內人員最常使用檢索資料庫

銓敘部謝科長:目前部內法規會內人員最常使用檢索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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