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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音響實驗館建置研究會議 會議記錄

一、時 間:九十年五月十八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三十分 二、地 點:建築系地震大樓賴榮平教授研究室

三、主 持 人:賴榮平教授

四、出席人員:成大建築系:賴榮平教授、江哲銘教授(請假)

張文德建築師事務所:劉漢家

五、列席人員:黃士賓教授(請假)、鍾教授松晉、

六、結論:

(一) 第三及第四餘響室之性能規格,請依本次會議所給之資料設計及修改。(圖 面資料如附件一)

(二) 衝擊音實驗室應加天車。

(三) 空調系統應採送風系統加回風系統。

(四) 第一餘響室的室容積提升為 250m3

(五) 請張文德建築師事務所依照本次會議修改平面配置圖。(圖面資料如附件 二)

七、散會:中午十二時卅分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音響實驗館建置研究會議 會議記錄

一、時 間:九十年五月二十三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 二、地 點:建築系地震大樓賴榮平教授研究室

三、主 持 人:賴榮平教授

四、出席人員:成大建築系:賴榮平教授、江哲銘教授(請假)

張文德建築師事務所:劉漢家

五、列席人員:黃士賓教授(請假)、鍾教授松晉、

六、結論:

(一) 各實驗室間採中央走廊形式請事務修改。

(二) 各實驗室之斷面圖及性能規格,請依照本會所給之界面詳圖及資料修改及 設計。(圖面資料如附件一)

(三) 請張文德建築師事務所依照本次會議修改平面配置圖。(圖面資料如附件 二)

七、散會:中午十二時卅分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音響實驗館建置研究會議 會議記錄

一、時 間:九十年六月一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三十分 二、地 點:建築系地震大樓賴榮平教授研究室

三、主 持 人:賴榮平教授

四、出席人員:成大建築系:賴榮平教授、江哲銘教授 張文德建築師事務所:劉漢家

五、列席人員:黃教授士賓、鍾教授松晉

六、結論:

(一) 音響實驗館變更設計事項,依本次的進度修改 。

(二) 於下週五(90 年 6 月 7 日)確定平面、立面之設計與材料數量計算。

(三) 第二餘響室不需傾斜面,第五餘響室需要傾斜面請修改。

(四) 總平面之面積再壓縮,減少開放空間的面積。

(五) 儀器室採乾式施工,將來發包請建築師進行協調工作。

(六) 依據風洞實驗室籌備小組所擬之扇規格書,「在風扇操作轉速範圍內,距 離風扇 6 公尺位置處,其最大噪音不得超過 85dB(A)噪音值」,本小組之建 議應再降低到 60dB(A)以下,如此高的噪音值對週遭環境、對音響實驗室 是不容許的,請建研所陳組長務必將此見送到風洞小組。

七、散會:中午十二時卅分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音響實驗館建置研究會議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音響實驗館建置研究會議 會議記錄

一、時 間:九十年六月二十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 二、地 點:建築系地震大樓賴榮平教授研究室

三、主 持 人:賴榮平教授

四、出席人員:成大建築系:賴榮平教授、江哲銘教授 張文德建築師事務所:劉漢家

五、列席人員:黃教授士賓、鍾教授松晉

六、結論:

(一) 衝擊音實驗室之入口雙開門改為鐵捲門。

(二) 吊車兩側的梁採牛腿形。

(三) 半無響室之空間大小需要再檢討。

(四) 第 6 及第 7 餘響室對調,門的位置均改為現在位置的對面側。

(五) 更改後的第 6 餘響室門之尺寸改為 120cm、第 7 餘響室門之尺寸改為 90cm。

(六) 儀器室 4.5m 的高度,又使用輕質混凝土板應考慮振動問題。

(七) 冷卻塔未設置,其位置應設置在儀器室及研究室之屋頂層,屋頂層之空調 室之入口開門位置改在靠近樓梯的一側。

七、散會:中午十二時卅分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音響實驗館建置研究會議 會議記錄

一、時 間:九十年七月六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三十分 二、地 點:建築系地震大樓賴榮平教授研究室

三、主 持 人:賴榮平教授

四、出席人員:成大建築系:賴榮平教授、江哲銘教授(請假)

張文德建築師事務所:劉漢家 水電技師事務所:黃大誠

五、列席人員:黃教授士賓(請假)、鍾教授松晉(請假)

六、結論:

(一) 請大吊車廠商提供大比例的詳細圖。

(二) 第 3 及第 4 餘響室地板與外部地板齊平。

(三) 衝擊音實驗室及消音箱實驗室之空調箱放在儀器室之屋頂層。

(四) 無響室及半無響室應考慮恒溫恒濕裝置,溫度應可控制在 20-27℃、濕度 可控制在 50-70%,壁體間應有空調以避免壁體間產生結露現象。

(五) 電氣、水、照明設備等之需求表請水電技師事務所提供,以利檢查是否符 合使用需求。

(六) 消音箱實驗室加一台 1T 的吊車。

(七) 無響及半無響實驗室之壁體,水泥粉光即可不需油漆。

(八) 儀器室及研究室地板採 OA 高架地板。

七、散會:中午十二時卅分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音響實驗館建置研究會議 會議記錄

一、時 間:九十年七月十二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三十分 二、地 點:建築系地震大樓賴榮平教授研究室

三、主 持 人:賴榮平教授

四、出席人員:成大建築系:賴榮平教授、江哲銘教授(請假)

張文德建築師事務所:劉漢家 水電技師事務所:黃大誠

五、列席人員:黃教授士賓(請假)、鍾教授松晉

六、結論:

(一) 第二餘響室上下層應設通話設備,下層預留用電量為單相 220V 15A 及三 相 4W 190/110V 30A,上層為三相 4W 380/220V 30A、單相 220V 15A 及三 相 4W 190/110V 30A。

(二) 所有儀器室之電氣設備應有穩壓器。

(三) 所有儀器室地板改為 15cm 之鋁合金高架地板。

(四) 所有研究室改為 PVC 地板。

(五) 本次圖面修改如附圖。

七、散會:中午十二時卅分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音響實驗館建置研究會議 會議記錄

一、時 間:九十年十一月六日(星期二)上午十一時三十分 二、地 點:成大建築系建築科技研究中心七樓會議室

三、主 持 人:賴榮平教授

四、出席人員: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陳組長瑞鈴、羅副研究員時麒、盧副研究員昭宏 成功大學總務處:陳副總務長長庚

成大建築系:賴榮平教授、江哲銘教授 張文德建築師事務所:張文德

五、列席人員:黃教授士賓(請假)、鍾教授松晉(請假)

六、記錄:蔡岡廷 七、結論:

(一) 第二餘響室之開挖深度原設計為 7 公尺,建築師辦理第二次變更設計時未修 正,請建築師於本次變更設計時納入。

(二) 為考慮實驗室之待測件放置空間及簡化天車系統,取消第一餘響室與第二餘 響室之間的牆板、第二餘響室與第五餘響室之間的牆板,相關柱子亦取消,

請建築師配合辦理相關之變更設計。(修改前圖面如附件一,修改後圖面如附 件二)

(三) 取消第二餘響室之天車,原天車之軌道延伸到第二餘響室前。

(四) 音響實驗館屬於建築工程發包範圍之天車總數為二部,包括一部為全場用之 16 噸天車及一部 1 噸消音箱實驗室用之吊車。

(五) 第二餘響室之試體搬運室內吊車 10 噸及台車屬於設備發包之範圍。

(六) 第五餘響室附加之音強法隔音測定部份,因考慮第五餘響室之測試頻率須達 63Hz,其容積須增到 600m3,面積也因而增加,無法附設在第五餘響室邊,將 來若有需要時,可考慮在第三餘響室內增設。

八、散會:下午二時卅分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音響實驗館實驗設施建置之研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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