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從1987年解嚴以後的國內外政經情勢出發,針對我國國際海運政策 的長期變革,以歷史與結構的研究途徑,基於研究信度與理論效度的要求,歸納 成「訪談大綱」,做為訪談的綱領,然後將訪談所得,整理成「訪談記錄」,分 別說明如下。
從理論與實務的聯結來看,本研究所擬定的訪談大綱,可以兼顧理論與實務 的研究焦點,得以符合「同步信度」與「理論效度」的要求。
※※※
壹、訪談大綱 一、訪談對象:
二、訪談時間:2004 年 月 日
三、訪談地點:□會議室、□辦公室、□電話訪談、□其它 四、訪談記要:
訪談主題:如何有效的擴增國輪國際海運船隊,增加國輪的船噸?您對 政府各項國際海運政策規畫與制訂的過程,及執行的效果,看法如何?
一、如果我國改採噸位稅制取代航運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是否有助於我國國 輪船舶噸位之提昇?貴公司(業者)是否會考慮將屬輪改懸國旗?為什麼?
二、您認為是否有其他國際海運政策,可以擴增國輪船隊?或是提升我國航商所 經營船隊(含權宜船)之競爭力?(視訪談狀況,請教或提示下列各個選項) 1. 取消國輪禁航大陸地區限制
2. 政府採購、國輪優先運載 3. 放寬外籍船員僱用限制
4. 與其他國家簽訂海運互免運費稅(營業稅)及避免雙重課稅(所得稅)協定 5. 採較優惠之所得稅制,例如新造國輪、海運投資抵免營利事業所得稅、加速
折舊、遞延扣稅等 6. 提供或協助國輪造船融資 7. 利息補貼
8. 放寬現成船輸入年限
9. 放寬船舶法第二條登記中華民國船舶之所有權限制 10. 其它(對海運轉運中心、海洋事務政策的看法)
三、你認為政府在國際海運政策的規劃與執行過程中,是否以參與、溝通與互動 的方式,共同與各相關行為者,找出有效的治理模式及解決海運發展問題的解決 方案與策略?
※※※
貳、訪談記錄
本研究共訪談 2 位兩岸交流機構我方實際負責人,2 位重要聯營組織的專 家、4 位主管機關代表(曾任航港運作之關鍵職務)、11 家我國經營國際貨運航線 業界代表、及 11 位學界代表之意見。
本研究的訪談對象,依其專業的領域與學、經歷,可分為 A、B、C 三類如 下:
一、代號A─屬於公部門(或第三部門)之關鍵決策與執行人員,包括非營利 組織與聯營機構代表,及具有決策關鍵地位的政府官員,在公部門均具有十年以 上的實務經驗,在業界夙負聲譽,其中包括二位前交通部航政司司長。共訪談 A1、A2、A3、A4、A5、A6、A7、A8等八位。
二、代號B─經營國際貨運航線業界代表,為該公司實際負責相關業務的主 管人員,對國際海運均有超過十年以上的實務經驗,共訪談B1、B2、B3、B4、
B5、B6、B7、C7、B9、B10、B11等十一位。
三、代號C─表示專研海運、航運或國際運輸的學界代表,其中包括二位曾 任交通部航政司司長的學者,亦多具有十年以上的學術及實務經驗,具有相當的 代表性。共訪談C1、C2、C3、C4、C5、C6、C7、C8、C9、C10、C11等十一位。
訪談的主要內容1,可分別整理如下:
1 在訪談過程中,由於所涉及的國際海運政策與相關事務相當廣泛,又與當前國內外情勢息息相 關,受訪對象所表達的意見亦極其多元,為了專注於研究主題,本研究僅將相關的訪談重點臚列 於此,並聚焦於國際海運政策的部分。
非營利組織、聯營機構代表與政府官員之意見彙整
《一、訪談對象:A1》
一、訪談時間:2004 年 7 月 1 日 二、訪談地點:辦公室
三、訪談內容記要:
(一)、如果我國改採噸位稅制取代航運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是否有助於我國 國輪船舶噸位之提昇?業者是否會考慮將屬輪改懸國旗?為什麼?
A1:「對能有效提昇國際海運業者(公司)競爭力的措施,包括噸位稅的採用,
對我國國輪船噸的提昇,或多或少都會是有幫助的。」
(二)、您認為是否有其他國際海運政策,可以擴增國輪船隊?或是提升我國航商 所經營船隊(含權宜船)之競爭力?
A1:「如何使兩岸順利的通航,可說是當前最重要的議題,正考驗各方的智 慧。
現階段的兩岸通航與協商,各方都相當關切,的確也有透過各種方式與管道 在努力。如果能夠有所突破的話,應該是可以提升我國航商的競爭力。」
(三)、你認為政府在國際海運政策的規劃與執行過程中,是否以參與、溝通與互 動的方式,共同與各相關行為者,找出有效的治理模式及解決海運發展問 題的解決方案與策略?
A1:「兩岸通航可說是當前最重要的議題,與國際海運政策及國際海運發 展,息息相關。
但是,由於議題的本質與敏感,這是『只能做、不能說』的。目前受限於整 體結構的限制,恐怕很難以有所突破,政府已經盡力做好該做的事情。」
《二、訪談對象:A2》
一、 訪談時間:2004 年 7 月 8 日
三、訪談內容記要:
(一)、如果我國改採噸位稅制取代航運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是否有助於我國 國輪船舶噸位之提昇?業者是否會考慮將屬輪改懸國旗?為什麼?
A2:「噸位稅不是一個簡單的議題,單講噸位稅是沒有用的,需要比較詳盡 的分析,如果能夠通盤檢討,重新規劃,依據國情來實施,應該能發生一定的政 策效果,達到提升國輪船噸的政策目標。」
(二)、您認為是否有其他國際海運政策,可以擴增國輪船隊?或是提升我國航商 所經營船隊(含權宜船)之競爭力?
A2:「中華民國現在那有什麼具體的國際海運政策?就我來看,目前我國沒 有明確的國際海運政策。只有『船貨配合方案』,可是,是在期期已屆的情況下,
以延約的方式來延續此一方案。雖然,有世界貿易組織(WTO)的限制,可是,美 國也在 1998 航運法立法保護美國國輪,及內河航行權。日本、菲律賓也都有類 似的規定。
從國防安全的角度來看,我們需要國際海運政策。兩岸通航、噸位稅與稅制 改革、船員的供給、國家總動員、雙重船籍等,都是重要的策略,應該要重新檢 討,進行整體的規畫。」
(三)、你認為政府在國際海運政策的規劃與執行過程中,是否以參與、溝通與互 動的方式,共同與各相關行為者,找出有效的治理模式及解決海運發展問 題的解決方案與策略?
A2:「我國現在那有什麼具體的國際海運政策?雖然航運界不斷的提出建 言,許多的政策一直都是『只有樓梯響』,多年以來,卻一直沒有看到實際的政 策。現在國輪航商面臨五大限制:1、雙重船籍認證制度,增加航商成本,2 2、
船員供給,3、過重的稅賦,4、兩岸通航與營運,及 5、戰時動員;政府一直都 未能有效的解決。」
2 依現行船舶法的規定,國輪並須經中國驗船中心(China Corporation Register of Shipping, CR)核 驗後入籍,但因 CR 不是國際所公認的驗船中心,因此,國輪要航行他國,就必須同時取得國際 認可的其他驗船中心,如美國驗船中心(ABS)或英國、德國驗船中心(協會)的認證,使認證成本 增加。雖然近年來,CR 與 ABS 協商調降此類雙重認證的費用,總額依然較高,手續仍舊繁瑣。
《三、訪談對象:A3》
一、訪談時間:2004 年 7 月 8 日 二、訪談地點:辦公室
三、訪談內容記要:
(一)、如果我國改採噸位稅制取代航運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是否有助於我國 國輪船舶噸位之提昇?貴公司(業者)是否會考慮將屬輪改懸國旗?為什麼?
A3:「稅制的改革最重要。噸位稅在歐洲實行的很好,別人不是傻子啊,對 不對?這是進步國家的趨勢,可以減輕航商的負擔。星港就是如此,目的是看在 帶動週邊產業的效果」。
(二)、您認為是否有其他國際海運政策,可以擴增國輪船隊?或是提升我國航商 所經營船隊(含權宜船)之競爭力?
A3:「取消國輪禁航大陸地區,是當務之急;放寬外籍船員的規定,也是世 界的趨勢,歐美、日本等國家都是如此。此外,應推行國輪優先承運的配合方案,
許多先進國家都是如此,不會違反世界貿易組織的規定的。
(三)、你認為政府在國際海運政策的規劃與執行過程中,是否以參與、溝通與互 動的方式,共同與各相關行為者,找出有效的治理模式及解決海運發展問 題的解決方案與策略?
A3:「坦白說,在這幾年的期間,換那麼多交通部長,又都不是本行出身,
因此缺少堅強的的專業背景與長期的關注,既要有眼光,又要有大方向,那有那 麼容易?交通部、航政司,只有像游次長芳來等少數幾個官員具有決策力。現任 的航政司長也是剛從路政司調過來的,需要時間來把握方向。」
《四、訪談對象:A4》
一、訪談時間:2004 年 12 月 17 日
二、訪談地點:辦公室 三、訪談記要:
(一)、如果我國改採噸位稅制取代航運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是否有助於我國 國輪船舶噸位之提昇?業者是否會考慮將屬輪改懸國旗?為什麼?
A4:「當前我國家的國際海運政策,目標是在建立最適當的國輪船隊,以支 持、備置國家在非常時期所需的應變能力與動員需求。國防部定期就所需要動員 的船舶型式、噸位大小與徵調的費用等,請主管機關、地方政府提報需求,然後 就供需的差距來預為準備因應;因為目前並沒有實際動員的情勢與動作,所以多 屬參謀作業與應變規劃。由於戰爭型態的改變,敵方可能會用水雷、飛彈、軍機 或雷達來鎖定貨船,封鎖四面環海的台灣,因此航運的危險度更高。
由於戰略思維(改攻為守)與戰爭型態(海空封鎖)的改變,及武器的改良,在有 效防衛的戰略思維下,我國並不需要管制過多,只要維持適當的船隊即可達到此 一目標。如果過度動員,航商可能會出籍(Flag out),反倒不能達到政策的目標。
除了動員的需求之外,就部裏的政策來看,健全航業制度,發展整體經濟,
是政策的指導原則,解制則是壹標,要放寬業者的經營彈性,使制度健全,降低 業者的經營成本,加速汰舊換新,促進航業發展。
就是否實施噸位稅而言,這是一個相當複雜的問題,必須要有全盤的考量,
不可以掛一漏萬。即使就目前實施噸位稅的歐西國家而言,由於實施的時間並不 長,也還不到一個 cycle(循環),效果其實還不明顯。即使實施此制,也都訂有配
不可以掛一漏萬。即使就目前實施噸位稅的歐西國家而言,由於實施的時間並不 長,也還不到一個 cycle(循環),效果其實還不明顯。即使實施此制,也都訂有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