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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七 雲林區非應屆畢業、轉學、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 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國外就學返國等學生超額比序部分項目之採計審查原則

一、非應屆畢業學生:

得參加當年度國中教育會考,並採計其國中就學期間之成績與紀錄,學生回原學校申請 比序成績,於免試入學報名時由免試委員會審查小組依照「雲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採計作業補充說明」之規定審查認定之。

二、轉學生:

(一)轉學生參加本區免試入學時,其比序項目積分採計,乃由新轉入學校依據其轉出國 中所提供之學習表現或紀錄按照本區比序項目予以逐一採計積分。

(二)轉學生採計「偏遠小校」項目之積分時,若學生於 106 年 08 月 01 日(含)以後才轉 入偏遠小校,則本項比序不予採計積分。

三、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應由其設籍學校按本區超額比序採計作業規定辦理,就其日常 生活表現與體適能檢測成績給予相同之計分機會及標準,並提供競賽之相關資訊給學生,

並於免試報名時協助學生報名參加本區免試入學。

四、超額比序學期數不完整之處理:

歸國華僑或臺商子弟超額比序學期數不完整之學生,若畢業前轉回,其多元學習表現只 採計實際就讀學期之成績,並依其實際就讀學期數平均計算。若畢業後回國報考,依當 地學校出具之證明為據,由免試入學委員會審查認定。

五、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

各校應注意辦理時間須在國中教育會考前,以免跳級通過後,無會考成績可資採計。其 多元學習表現只採計實際就讀學期之成績,並依其實際就讀學期數平均計算。

六、扶助弱勢處理:

(一)經濟弱勢、偏遠小校納入超額比序積分。

(二)法律授權訂定升學優待辦法之特種生,包含原住民學生、身心障礙學生、蒙藏學生、

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僑生及退伍軍人等;各 特殊身分生免試入學優待依相關特種生升學優待辦法辦理。

七、申請變更就學區學生之入學方式:

應依本區免試入學作業模式進行報名分發。

附表一 108 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變更就學區與資訊平臺操作程序說明 一、變更就學區申請原因與應準備證明文件

申請原因 應繳證明文件

學生就讀或畢業國中學籍所在之免試 就學區,未設置學生適性選擇的高級 中等學校課程群別或產業特殊需求類 科者。

無,但申請獲核准後,應以所填寫之科別或群別作 為第一志願序

學生因搬家遷徙者

戶口名簿影本、或房屋所有權證明、或租屋證明、

或足以證明其搬家遷徙至所申請變更之就學區之居 住相關文件。

學生在國中階段跨區就學,但未遷移 戶籍,並計畫返回原戶籍所在地就讀 高級中等學校者

戶口名簿影本 其他經核定的特殊因素

1.父母工作地遷徙

2.依親(包括父母離異改依其中另一 方、改依二親等之直系親屬、或其 他旁系之親屬等)

3.家庭特殊境遇 4.其他特殊因素

1.父親或母親之在職證明,並足以證明其工作地點 為所申請變更之就學區(第一款)。

2.戶口名簿影本、監護人同意書(第二款)。

3.提出相關證明文件(第三款、第四款)

二、變更就學區申請日期

108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一)至 108 年 5 月 3 日(星期五)止 三、變更就學區申請程序

(一)網路申請

1.進入雲林區免試入學作業平臺(https://ylc.entry.edu.tw)。

2.點選變更就學區選項進入變更就學區申請網頁。

3.點選註冊,閱讀個人資料授權宣告,並勾選我已閱讀,並同意授權選項。

4.已參加本年度國中教育會考者,輸入國中教育會考准考證號碼及身分證統一編號進行 驗證並自行設定登入密碼;未參加國中會考者,請以身分證統一編號作為帳號進行註 冊,註冊完成後再重新登入。

5.選取欲參加之就學區。

6.選取申請原因:

(1)若申請原因為學生就讀或畢業國中學籍所在之免試就學區,未設置學生適性選擇的 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群別或產業特殊需求類科者,請輸入欲就讀科別(或群別)。

(2)若申請原因為其他經核定的特殊因素者,請再以下拉式選單選取申請原因。

(3)若申請原因為其他經核定的特殊因素之(4)其他特殊因素者,請輸入其特殊因素。

7.確認儲存後列印變更就學區申請書。

8.學生請於變更就學區申請書之學生本人欄位簽章,再由學生父母雙方(或監護人)於父母 雙方(或監護人) 欄位簽章,並填寫監護人與學生的關係欄位。

9.依申請書之證明文件欄,備妥證明文件與申請書,連同超額比序積分確認表(含相關證 明文件)送國中教務處提出申請。(非應屆畢業生請自行將申請書與證明文件以掛號寄送 至欲參加之就學區免試入學主委學校)

(二)國中學校函送申請書至各就學區免試入學委員會 1.列印各就學區申請名冊

2.收件並檢核申請書與證明文件 3.核對申請名冊

4.備文將申請書(含證明文件)與申請名冊函送各就學區免試入學委員會

(三)各就學區免試入學委員會審查並於 108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以書面通知審查結果。

四、變更就學區申請書參考範例

108 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變更就學區申請書 (本申請書為參考範例,欲申請變更就學區者請上網填寫)

身分證

統一編號 性 別 □ 男 □ 女

學 生 姓 名

原就讀 國中

通 訊 處 聯絡

電話

家 ( ) 手機

108 年國中教育會

考准考證號碼 □未參加108 年國中教育會考

原就學區 欲參加之 就學區

申請原因

□學生就讀或畢業國中學籍所在之免試就學區,未設置學生適性選擇的高級中等學校課 程群別或產業特殊需求類科者。

欲就讀科別(或群別):

(申請獲核准後,應以所填寫之科別或群別作為第一志願序)

□學生因搬家遷徙者。

□學生在國中階段跨區就學,但未遷移戶籍,並計畫返回原戶籍所在地就讀高級中等學 校者。

□其他經核定的特殊因素。

證明文件

學生本人 (簽章) 申請日期 108 年 月 日

家長

(或監護人) (簽章) 監護人

與學生的關係

--- 國中審核 國 中

人員簽章 教務處簽章

附表二 108 學年度雲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分發結果複查申請書

學生姓名 複查類別 免試入學

身分證

統一編號 原就讀國中

聯絡電話 日:( ) 夜:( ) 手機:

聯絡地址

※請正楷填寫報名學生本人之詳細通訊處

□□□

分發結果

□未錄取

□錄取,錄取學校:

錄取科別:

申請複查原因

申請複查日期 108 年 月 日 申請人簽章 說明:

1.由學生或家長填寫複查申請書,於 108 年 7 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前逕向本會承 辦學校(國立北港高級農工職業學校)申請。

2.複查時繳交複查手續費新臺幣 50 元整及回郵信封(貼足限時郵票)。

3.如遇特殊之情形,可接受傳真辦理,事後再行郵寄補件。

4.複查結果若符合錄取標準,則增額錄取。

「分發結果通知單」影本浮貼處

(如未收到者請附身分證正面影本,並請貼牢,超出頁面請自行調整)

附表三 108 學年度雲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已報到學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第一聯 錄取學校存查聯

姓名 身分證

統一編號 電話

本人自願放棄貴校之入學錄取資格,絕無異議,特此聲明。

此致

(錄取學校全銜) (錄取科別) 學生簽章:

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簽章:

日期: 108 年 月 日 錄取學校教務處蓋章

108 學年度雲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已報到學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第二聯 學生存查聯

姓名 身分證

統一編號 電話

本人自願放棄貴校之入學錄取資格,絕無異議,特此聲明。

此致

(錄取學校全銜) (錄取科別) 學生簽章:

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簽章:

日期: 108 年 月 日 錄取學校教務處蓋章

注意事項:

一、已報到學生欲放棄錄取資格者,請填妥本聲明書,經學生、父母雙方(或監護人)親自簽章後,檢 附免試入學分發結果通知單,於108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前,由學生或家長親自送至 錄取學校辦理。

二、錄取學校於聲明書蓋章後,第一聯由學校存查,第二聯撕下由學生領回。

三、完成上述手續後,學生始得參加本學年度其他入學管道。

四、聲明放棄錄取資格手續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請學生及家長慎重考慮。

附表四 108 學年度雲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學生申訴書 學 生

姓 名 性 別 □ 男 □ 女

身分證 統一編號

原就讀 國中 分發結果 □未錄取

□錄取, 學校 科

通 訊 處

※請正楷填寫報名學生本人之詳細通訊處

□□□

聯 絡 電 話

住家:( ) 手機:

申訴事由:

說明:

申訴人 (簽章) 申訴日期 108 年 月 日

家長(或監護人) (簽章) 申訴人 與學生的關係

注意事項:由學生或家長填寫申訴書,於108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前以限時掛號 郵寄至本會承辦學校(國立北港高級農工職業學校)申請。

附表五 108 學年度雲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積分確認表

附表六 報名表範例(本表由系統產生)

108 學年度雲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報名表

報名單位

學生姓名 班級座號 報名日期

報名身分 准考證號碼 性 別

報名費優待資格 電話 住家: 手機:

身分證統一編號 出生年月日

原就讀國民中學 畢業狀態 畢業民國年: 畢肄業:

通 訊 處

經濟弱勢: 分 就近入學: 分 出缺席紀錄: 分 無記過紀錄: 分 均衡學習: 分 偏遠小校: 分 獎勵紀錄: 分 競賽成績: 分 體適能: 分 獎勵紀錄+競賽成績+體適能= 分

【教育會考表現】合計

分 寫作測驗: 國文: 英語: 數學: 社會: 自然:

【志願資料】

序 志願名稱 總積分 序 志願名稱 總積分

1 26

2 27

3 28

4 29

5 30

6 31

7 32

8 33

9 34

10 35

11 36

12 37

13 38

14 39

15 40

16 41

17 42

18 43

19 44

20 45

21 46

22 47

23 48

24 49

25 50

學生簽名 國中承辦人簽章

(集體報名)

家長(或監護人) 國中教務處簽章

附表七 108 學年度雲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審查結果複查 申請書

學生姓名 複查類別 免試入學

身分證

統一編號 原就讀國中

聯絡電話 日:( ) 夜:( ) 手機:

聯絡地址

※請正楷填寫報名學生本人之詳細通訊處

□□□

申請複查 比序項目

□經濟弱勢 □出缺席紀錄 □無記過紀錄 □均衡學習

□偏遠小校 □獎勵紀錄 □競賽成績 □體適能

申請複查原因

申請複查日期 108 年 月 日 申請人簽章 說明:

1.由學生或家長填寫複查申請書,於 108 年 5 年 24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前逕向本會承辦 學校(國立北港高級農工職業學校)申請。

2.複查時繳交複查手續費新臺幣 50 元整及回郵信封(貼足限時郵票)。

2.複查時繳交複查手續費新臺幣 50 元整及回郵信封(貼足限時郵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