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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 期初、期中及期末報告意見及回覆

附錄一 期初、期中及期末報告意見及回覆

一、期初報告意見及回覆

1.漢光建築師事務所 漢教授寅德:

(1)力學分析及理論均單純,但實驗資料很珍貴。

(2)內部修復雖不若外包效率高,但可保護外表,二者視現況 作不同之選擇。

回覆:感謝漢教授寅德的珍貴意見。

2.台北科技大學 周教授鼎金:

(1)建議加強補強工法之特性與適用性之說明,以利採用之時 機與依據。

(2)工作手冊應加強相關案例之收集整理與解說。

回覆:請參考本研究報告第四章第一節修復對策與程序建議。

3.符建築師宏仁:

(1)為推廣補強工法,減少構件抽換,必須先使古蹟所有人或 管理人有所了解,故建議計畫完成後能針對這些人舉辦淺 顯易懂的說明會。

回覆:請參考本研究報告第四章提列之初步施工步驟可供參考。

4.木作施工程序

(1)木構件應否抽換宜建立簡易可量化的儀測標準(包括破壞程 度、老化程度等),以減少專家會勘之程序。

回覆:請參考本研究報告第四章第一節修復對策與程序建議。

5.雲林科技大學 廖教授志中:

(1)建議是否可研究將 CFRP 補強方法如何應用到節點位置的 補強列入研究考量。

(2)CFRP 之施工方法及如何驗收建議在手冊中亦能明確解說,

以利現場施工。

回覆:對於廖教授志中建議足尺試驗直徑由15cm 增加至 20cm 以

上,本研究因配合古蹟舊木料尺寸(12~16cm 直徑),故擬定 為15cm,且一般民居或日式古蹟大部分尺寸為 15cm,而尺 寸大小為計算時採應力計算,故影響不大。CFRP 之施工方 法及如何驗收請參考第四章提列之初步施工步驟。

6.國立文化資產保存中心籌備處 林技正堂盛:

(1)內藏碳纖維板為新開發之木構造補強方式,值得列為研究 案以豐富學術研究成果。

(2)碳纖維板工法未來如何應用於施工監造作法,可於期末報 告提出施作規範方法。

回覆:本研究於第四章提列初步施工步驟及自主檢查表可供參考。

7.結構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林技師炳宏:

(1)隱蔽式補強研究成果,可否再提出理論分析方式公式及實 際設計公式,以便推廣之用。

回覆:對於土木技師公會及結構技師公會之修復方法建議,本研究 已納入計畫中,詳見第三章第三節試驗與理論分析比較。

二、期中報告意見及回覆

1.台北科技大學 周教授鼎金:

(1)隱蔽式修復一案在操作規範是否能完整建立,須周全的研 究方法。例如資料收集及專家訪談等,期待後續研究能加 強。

回覆:本研究於第四章提列初步施工步驟及自主檢查表可供參考。

2.台北科技大學 張教授崑振:

(1)補強部位及木構建築破壞類型特色的差距建議評估係確認 此次實驗目的。

(2)鋸縫的位置(即 DFRP 位置)與木梁的強度差異。

(3)DFRP 的數量與強度有關係。

(4)針對修復的實際議題可能的修復建議可具體明述

回覆:詳見本研究第三章第三節試驗與理論分析比較及第四章提列

附錄

初步施工步驟及自主檢查表可供參考。

3.台北科技大學 黃教授德琳:

(1)最大強度之應力分析理論計算值與實驗值誤差極小,軔性 為何。

(2)期望提供設計標準程序及範例。

回覆:經計算加嵌碳纖板木梁之韌性約為原木梁2.3 倍,而標準程 序其規範詳見第四章。

4.符建築師宏仁:

(1)外加材料是否有負面影響宜討論

(2)結案後應針對古蹟所有權人或管理人舉辦說明會

回覆:外加材料是否有負面影響尚未有相關研究,說明會舉辦可配 合參與。

5.文化建設委員會中部辦公室 廖視察月霞:

(1)古蹟、歷史建築木構件損壞程度不同,採用 CFRP、隱蔽 式修復之方法程序用料是否應有所差異,建議於報告中予 以說明。

回覆:詳見本研究第四章可供參考。

三、期末報告意見及回覆

1.中國科技大李助理教授東明

(1)是否可提供簡便計算方式,供現場施工所用。(補強亦需考 量木材可容許強度)

回覆:感謝李東明教授提供寶貴意見,簡便計算方式已於第三章第 三節詳述,實際古蹟修復工程運用時,為安全起見建議由專 業技師計算簽證較為適當。

(2)黏合材料除 epxoxy(環氧樹脂)外,尚可使用何種黏合材(有 無比較)

回覆:感謝李東明教授提供寶貴意見,本工法使用之黏結材需考量 與碳纖維板整體黏結效果,市面上只要經原廠材料商提供可

匹配之epxoxy(環氧樹脂)與碳纖維板,並經核可試驗室認證 均可使用,以確保施工強度及品質。

(3)目前己有之運用案例,可否詳細說明,並提出未來建議運用 之方式,予以詳細說明。

回覆:感謝李東明教授提供寶貴意見,本工法已正式運用於一、二、

三級古蹟及歷史建築,本文提供一處就其修復工法及修復後 照片說明,另未來本工法運用方式包括修復對策、施工流 程、施工標準書等已於第四章詳細說明。

2.林鴻志建築師事務所林建築師鴻志

本案所提出之補強立法極為可行,建議可再考量以下幾個方 向:

(1)分析方法現以彈性公式來推計極限載重,由現有實驗結果 似可接受(理論值未有大於實驗值)可在文中交待。

回覆:感謝林鴻志建築師提供寶貴意見,本工法為避免使用繁複計 算,提供簡化計算方式故採用彈性公式來推算,其試驗值均 大理論計算值且誤差於10%範圍以內,較為保守在實際運用 中可提高安全性,已於第三章第三節詳述。

(2)文中誤植文字修正。(如抗重載重->抗重應力) 回覆:感謝林鴻志建築師指正已修正

(3)P.35 圖 3-7 之「彈性回復線」似應嚴謹為「回復線」

回覆:感謝林鴻志建築師指正已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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