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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基層組織發展之政治環境

草根階層社區組織並不同意香港已變得「太政治化」,但顯然在 可預見的將來,香港進一步民主化的前景相當黯淡。簡言之,「中 國」對港政策首要是避免失控,在滿足這個大前提後,才有可能採取 較寬鬆的立場。

以「基本法」為例,第一個層次的控制是「基本法」的解釋和修 改權。該法的解釋權掌握在「全國人大」常委手中,修改權在「全國 人大」,而修改的提案權分屬「國務院」、「全國人大」常委和香港 特別行政區。如此一來,若有必要的話,「中國」領導人可以不經香 港就完成修改「基本法」。

政制是第二個層次。特區行政長官要對「中央人民政府」負責。

特區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早在 80 年代後 期,「中國」負責港澳事務的官員已表示,此任命的權力是實質的,

而不是純粹從禮儀上體現主權的任命。

特區的政制遵循「行政主導」的原則,其意在壓抑立法機關的權 力。從以下四方面可以清楚看到對立法機關權力的限制。首先,立法 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於 1997 年 10 月 8 日發表其第一份施政報告,詳細內容 及評論見諸翌日香港各大報章。

機關對行政部門的任命沒有發言權。其次,向立法會提出有關財政收 入或支出的動議,須經行政長官批准,亦即立法機關只能同意或反對 行政部門提出有關財政收入或支出的動議。第三,凡涉及政府的法律 草案,立法會議員提出前必須得到行政長官的書面同意。此一作法實 際上剝奪了立法機關的立法提案權。最後,行政長官可以根據安全和 重大公共利益的考慮,拒絕讓政府官員或其他負責政府公務的人員,

向立法會或其所屬的委員會作證和提供證據。此對立法機關監察行政 機關形成重大的障礙,嚴重地削弱了立法機關質詢行政機關的權力。

第三個層次才是選舉制度。按目前立法會的選舉辦法,在 2007 年 以前,民主陣營的政黨無法贏取立法會過半的議席。因此,立法會可 維持一個穩定的多數,支持「中國」對香港的政策和行政機關的施政 計畫。

特首和臨立會的選舉是另一個重要的例子。「全國人大」先任命 一個「特區籌委會」,在 150 名籌委中,56 位來自中國大陸,加上港 人籌委中相當一部份會「秉承意旨」,所以籌委會當然不會失控。籌 委會負責選出一個 400 人的推選委員會,這樣的推選委員會,自然是

「中國」領導人可以放心的。但為了提高安全系數,籌委會還保留了 兩項殺手 。首先,推委是以個人身分參加,所以不用向所屬界別或 團體負責。其次,籌委主席團對推委候選人名單有最後決定權,雖然 其後主席團對候選人名單並沒有作任何改動。從這樣的安排來看,董 建華是不是「中」方「欽點」的候選人,並不是重要的問題。

香港市民明白,在 2007 年以前,香港代議政制的發展很難會有任 何重大的突破,故其政治參與的熱情自然不會很高。現階段最嚴重的 困難在於制衡政府種種機制的弱化,市民恢復以往的政治冷感、傳媒 的自我制約及對市場的重視,均使反對的聲音在立法會無法受到重 視,此一現象自然對繼續爭取進一步民主化不利。

特區政府在立法機關享有穩定多數的支持,導致它降低對基層市 民利益和基層組織的重視。董建華的工作時間號稱「7─Eleven」,他

經常出席社團慶典和宴會,但極少和基層組織對話,使基層組織對特 區政府的疏離感遠較港英政府為大。

特區政府成立後,諸多委任都帶有濃厚的酬庸色彩,其中尤以臨 時區議會、臨時市政局、臨時區域市政局的委任議席為最。自 80 年代 中期以來,「中國」對港的統戰政策非常重視資本家,而香港工商領 袖在「中」英對抗時,亦旗幟鮮明地支持「中國」政府。因此,工商 界在「中國」對港政策和特區政府的發言力量明顯增加。

事實上選舉制度充分反映對工商界的重視。選舉行政長官和臨立 會的推選委員會及其後選舉香港人大代表的選舉會議,都是以工商界 和與工商界有密切關係的專業為主導。至於立法會的選舉,工商界和 與其有密切關係的專業在 30 席的功能組別中佔了大多數,在選出 10 席 的選舉團中,也同樣佔有壓倒性優勢。基層市民爭取權益的建制力量 相對地已大為削弱,在 95 年選出的立法局,民主陣營的政黨及其盟友 約取得 27 至 31 席的支持;民建聯及工聯會的立法局議員也要為基層 爭取利益,當時的港英政府不得不向基層利益讓步。

在 80 年代以前,港英的公務員政府和香港工商界形成一種政經分 離的狀況。工商界領袖無意參政,他們亦接受港英政府的「積極不干 預」哲學。但進入 90 年代,這優良的傳統逐漸受到侵蝕。首先,「中 國」領導階層的統戰政策非常重視工商界領袖,故渠等對「中國」之 香港政策有很大的影響力。其次,香港重要的企業集團多在中國大陸 有龐大的投資,它們在大陸建立起關係網,為它們在港的經濟利益進 行游說。香港工商界領袖與「中國」領導階層的接觸較港英政府官員 為佳,加上現今第二、三代的工商界領袖中不少人對參政有興趣,而 一些政府高官離職後亦加入大財團服務,這些現象使市民感到工商界 的利益漸漸主導香港的整體利益,形成「商人治港」的局面。

重新關注民生問題,在香港現今的政治氣氛下,未嘗不是草根階 層社區組織的重要發展方向。香港市民即使逐漸對政治參與失去興 趣,但總關心影響到本身日常生活的政府施政。從長遠的角度而言,

草根階層社區組織若能動員市民大眾針對特區政府的房屋、教育、老 人服務等政策提出意見和批評,使其決策過程能多考慮基層的聲音,

將是對香港民主政治發展的重要貢獻。

另一個值得重視的領域是基層及中小學的公民教育,一般政黨因 為資源所限,無暇顧及,而中小學的正規課程亦較重視民族主義和愛 國教育方面。因此希望基層組織能在公民權利、人權、民主等方面下 功夫。此為民主發展扎根的工作,初期雖然較難獲得顯著的成效,但 應細水長流,持之以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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