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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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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報作業說明

(一)欲新增填報學生資料,點選上方功能表之「填報」,再輸入學生身分證字號,並按選 左上角「下一步」。

(二)方框中出現學生姓名後,再按下一步。

☆注意:由於身分證字號會出現可能重複的狀況,請仔細確認學生姓名是否符合。

(三)先前已通報過的學生,系統會帶出之前填報的基本資料。之前未填報過的學生,系 統僅能帶出「學生姓名」、「生日」等有學籍申報的資料。

(四)細部填報作業說明

1. 生日:填報學生資料以西元之出生年為主。

I. 填報人輸入「國曆」之出生年月日,系統會出現下列畫面之對話框,此時 請按「確定」,系統即會協助換算成西元的出生年。

II. 填報人填寫之生日為正確的西元出生年,系統會出現下列畫面之對話框,

此時請按「取消」,系統即會維持正確的西元出生年。

2. 性別:點選性別旁之圖片即可更換「男生」或是「女生」。

3. 戶籍地址及居住地址: 「戶籍地址」及「居住地址」若是相同,請輸入完「戶 籍地址」後,將滑鼠游標移至「居住地址」,即會出現「同戶籍地址」,點選後即 會帶入「戶籍地址」,無須重複輸入。

4. 監護人及緊急聯絡人:若兩項皆為同一人,可點選「同監護人資料」,則「緊急 聯絡人」、「關係」及「電話」會自動帶入您所填寫的「監護人」資料,也可局部 修改。

5. 離校種類:選擇第 3、4、5 選項者,會出現「是否有提供升學或就業資訊」,填 報人員請依實際狀況點選(可複選),若無可跳過。

 若不知學生要轉入對方學校的行政區堿,可於欄位上輸入「校名」再按

「Enter」鍵,即可查詢欲轉入學校的行政區地址。

6. 離校原因:依實施計畫規定在離校原因的五大因素中,一定要且只能選一個

「主要原因」,「次要原因」可選多個或不選才能順利將學生資料送出通報。

 點選方法

主要原因:滑鼠左鍵按 2 下,符號為「■」

次要原因:滑鼠左鍵按 1 下,符號為「」

取消:滑鼠左鍵按 3 下,取消選取

 注意:學生基本資料欄位每一欄位皆是「必填」,不知道的資料可填寫「不 知道」或「不清楚」,但仍請填報人能盡量詳實填寫相關資訊,以利後續協 尋作業。

二、送出審核及列印

(一)填妥資料後,點選左上方「送出審核及列印」,資料即會轉入「已填報待通報」的案 件內。

(二)按列印鍵後,會出現完整的學生輔導紀錄表(含學生追踨輔導記錄表(1)及(2))。依 各機關學校安裝之印表機功能選取列印方式(單面列印或雙面列印皆可)。紀錄表下 方公文核章,請逐一會辦核章,俟校長核章後再將學生追踨輔導記錄表(1)正本送至 主要通報人員,由主要通報人員作正式通報作業(詳見 P.14)後,學生追踨輔導記 錄表(1)正本由主要通報人員留存,將影印本轉送填報、輔導紀錄人員進行個別輔導 及記錄。輔導人員應將追蹤輔導記錄表記載於 AB 卡或其他輔導記錄系統,以利後續 之追踨輔導。學生追踨輔導記錄表(2)由輔導紀錄人員留存。

三、報錯作廢

當填報資料有誤時,主要通報人員可於通報後執行「報錯作廢」,作廢之通報案件即不會列 入系統統計之中。

(一)到「已填報待通報案件」或「已通報待結案案件」頁面,找到報錯之學生資料點選

「審核」即進入以下畫面。此時點選「報錯作廢」。

(二)請務必填寫「作廢說明」後點選「確定」,即完成報錯作廢作業。

(三)點「確定」後,表頭即會出現作廢之日期、單位、人名、及作廢說明。

(四)如欲列印紙本存檔,表頭即會帶出「作廢說明」。是否需列印紙本存檔,視各校中途 離校學生輔導機制實施計畫之作法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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