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課程發展
藝術領域之課程發展應整合社會資源以及文化資產,著重領域內不同科目教師之 協作,以凝聚藝術教育共同圖像,進行彈性、累進、多元、創新的課程設計。依據藝 術領域特性以及教育趨勢,課程發展應注意下列原則:
(一)素養導向:課程應確保學生藝術學習之核心素養,規劃時應培養學生整合藝術 學習的興趣和知能,並將藝術運用於生活情境、生涯發展與職涯探索等。
(二)漸進發展:課程規劃應具順序性和連貫性,顧及學生身心發展與藝術認知成長,
循序漸進加深、加廣,以持續累積其藝術知能,強化美感經驗。延續第一學習 階段的生活課程,第二學習階段主要為充實藝術的基本認知;第三學習階段強 調藝術知能之應用;第四學習階段逐漸培養議題思考與建構價值觀;第五學習 階段則兼衡社會公民的藝術素養以及專業藝術職涯之發展。
(三)銜接連貫:課程應連結學生過去、現在和未來的藝術學習經驗,強化各教育階 段藝術學習的縱向連貫。同時,應由師生共構學校本位的藝術課程,橫向連結 其他領域/科目,進而外擴至社區或學區,發展在地之特色課程。
(四)統整原則:在領域課程架構下,課程可採跨科目、跨領域之主題、專題或現象 導向的設計。課程發展應參考「附錄二:議題適切融入領域課程綱要」,適時 融入性別平等、人權、環境、海洋教育等相關議題。在國民小學階段,以領域 教學為原則;在國民中學階段,在領域課程架構下,得依學校實際條件,彈性 採取領域或分科教學;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在領域課程架構下,以分科教 學為原則,並透過跨領域/科目專題或實作及探索等課程,強化跨領域/科目的 藝術課程。此外,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加深加廣選修課程皆屬於跨領域/科目專 題實作,亦可作為校訂必修與多元選修開設參考。
(五)均衡組合:學校規劃藝術課程時應衡酌領域總節數/學分數,提供適當且均衡學 習量的教材。同時,各學習階段藝術領域各科目之學習內容應能均質均量,在 減少每週授課科目原則下進行課程組合,領域學習總節數/學分數應予維持,不 得減少,以達成藝術教育之總體目標。
(六)多元適性:學校應視學生性向與學習需要,在第五學習階段開設必、選修藝術 學習之多元課程,以提供具藝術興趣與性向的學生修習。同時,各級學校應組 織藝術領域教師社群,如「藝術領域教學研究會」,活化藝術教學與精進學生 學習,並依據學校教育願景,發展多元適性的學校本位藝術領域特色課程,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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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教師進行課程實驗與創新,並分享課程實踐成果。
二、教材編選
藝術教材取自於生活,也應用於生活;除了教科用書外,亦包含各種形式教學資 源,如圖書、物件、數位影音教材等。教師可研發與彙編多元適切的素養導向教材,
以累積教學資源。
(一)研發與應用 1.共通原則
(1)各學習階段教材均包含表現、鑑賞與實踐等三大學習構面,強調藝術與美感 的基本概念、原理原則與生活應用。教材編選時應依關鍵內涵,選取適切重 要之藝術詞彙,整合單項或多項學習表現與學習內容,以轉化發展為素養導 向的教材。
(2)輔助教材與教具應符合課程綱要之基本理念、課程目標、領域核心素養、學 習重點,採取素養導向的教學與學習策略設計之。
(3)為增進藝術領域學習的豐富性,以及在地關懷與國際視野,教材編選應結合 相關議題,教師應適時增補各類議題,如可納入性別平等、人權、環境、海 洋教育等素材,尤其學習重點中有關「人文關懷」部分,可與議題做適當之 結合。
(4)教材編選時,在學習內容選材上,應避免傳遞特定的性別、族群等刻板印象 , 尊重各族群文化表現,並針對文化習俗所潛藏之偏見、歧視,宜加以檢視與 批判。
(5)教材編選應連結其他領域/科目,重視臺灣在地藝術與各族群藝術,兼顧傳 統藝術文化資產與當代藝術文化,兼及在地特性及學校特色,活用不同形態 文化資產,引導學生體驗藝術與文化。
(6)各教育階段教材每學期至少一個單元採取跨科目、跨領域之主題、議題、專 題或現象導向的統整設計;教材發展應重視藝術與社會文化、藝術與生活環 境之統整,強調藝術領域內科目間與跨領域/科目之科際整合,培養學生以 藝術解決問題之能力,並注意各學習階段課程的連貫與銜接。
(7)教材之編輯宜求清晰易懂,所用文字與插圖,應考量美感,以及學生身心發 展及需求。
(8)各學習階段應依學習內容選取適切重要之藝術詞彙,使學生能深入了解、表 達溝通與實踐應用在藝術文化與生活情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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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為協助教師理解本領綱,相關名詞補充說明請參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國 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藝術領域課程手冊》。
2.區域/學校特色教材研發
(1)地方政府與學校可以考量區域特色,以及學生的能力、需要、興趣、生活經 驗、族群背景、文化特質、人力與物力資源等條件,調整或發展區域或學校 本位的藝術教材。
(2)教師應視學生需求與社區特色,自編或選擇多元而適切的教學資源,豐富學 生藝術學習經驗。
(二)各科目教材之編選原則 1.音樂
(1)音樂教材中之音樂概念編排,應依學習階段循序漸進、由淺入深,如音樂元 素,包括:力度、速度、音色、節奏、曲調、和聲、織度、曲式等;創作技 法,包括:模仿、反覆、對比、頑固音型、持續低音等。
(2)教材應含括各樂種與曲式、各時代與風格之代表作品,重視臺灣在地音樂與 各族群音樂,並自學生生活經驗取材,與當代議題或跨領域/科目相結合。
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選材,除延續國民中學外,更強調廣納多元風 格,同時鼓勵學生作品之發表與欣賞,展現個人或團體之音樂學習成果,並 能接觸音樂工作者,了解音樂在社會的角色與功能。
(3)歌曲之編選應配合單元主題或內容,歌詞(含譯詞與填詞)宜符合學生之身 心發展,應選擇音域適合的歌曲,歌曲音域宜顧及個人聲音之差異、時期變 化及適用性不同,並打破性別刻板印象;欣賞教材,宜重視音樂與歷史、社 會及人文背景之連結,並適時配合譜例或圖文解說。
(4)樂器教學可依學生興趣、學校與地方特色選擇,提供多元學習與豐富美感經 驗的機會;亦可配合簡易樂器之製作,建立學生對樂器與藝術文化的認識。
2.視覺藝術/美術
(1)教材編選應與學生之生活經驗連結,透過真實體驗循序漸進,引導學生學習 媒材、技法、構成要素、形式原理、符號概念與藝術鑑賞等知能,並鼓勵學 生創意表現與多元思考。
(2)教材編選能適時引導學生參與當代藝術世界,接觸不同藝術工作者,理解藝 術對個體及社會的意義與價值。
3.表演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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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演藝術教材涵括當代與傳統表演知識、聲音與身體表達、表演藝術元素的 認識與實作、創作原則與方法、呈現展演、美感體驗與鑑賞等範疇。
(2)戲劇、舞蹈、劇場、影視媒體等表演藝術教材應取材自生活,在實作中解構 、 重組,體會他人想法與感受,表現個人創意與多元思考。
(3)教材應積極結合當代議題或其他領域/科目,擷取合宜的素材為教材教具,
引導學生即興感受、想像、思考,進而探索、表現、實踐。
(4)教材宜融入劇場藝術家、工作職掌與製作流程;可邀請藝術家到校,或進行 校外參訪,探訪藝術家的工作。
4.藝術生活
(1)教材之編選應著重在藝術對生活的意義與價值。
(2)教材中所需之作品實例,應兼顧硬體文化資產(如建築、寺廟、古蹟等)與 軟體文化資產(如音樂、戲劇等)等,並可因應地區、學校與學生之特性及 需求而擇用。
(3)各類教材之賞析、實作或展演宜由淺入深,結合電腦科技應用。教材之選擇 應兼顧地區特性及學生特質,選取代表性藝術家,介紹其作品及其與生活的 相關性。
三、教學實施
藝術領域教學以引導學生藝術探究、自主學習、互動對話與實踐參與為主軸,以學 生為學習中心,應用多元、靈活、彈性的教學方法、教材教具、多元樂器等,培養藝術 核心素養。除了領域教學外,可統整年段與其他領域/科目,搭配彈性學習課程、社團 活動、團體活動等課程,運用多元方式教學,並在舉例或引導反思上,得導入性別平等、
人權、環境、海洋教育等議題之價值觀點,以豐富教學的內容。
(一)建立學習情境:教師應營造適合該學習階段的藝術學習情境,運用案例、角色 扮演、意象引導與軟硬體設備,引發學習動機和安排學習歷程,鼓勵學生主動 學習,引導察覺、感知、嘗試、探索、實作、思考價值態度,並負起學習責任。
(二)發展基礎技能:教師可以提供良好示範,提示重要技能,並依據教材性質斟酌 採用講解、示範、問答、發表、討論、遊戲、實作、展演、合作學習等教學方 法,發展藝術基礎技能。
(三)培養美感態度:教學時應啟發學生多元感官體驗與學習,引導表現、鑑賞與實 踐的能力,養成對美的感受與知覺,並能表現於各種空間與場域。
(四)促進師生互動:教師能以積極、開放、熱忱的態度引導學生自主學習、溝通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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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與社會參與;尊重學生的詮釋、原創、獨特表現或解決問題的方式,並能正
動與社會參與;尊重學生的詮釋、原創、獨特表現或解決問題的方式,並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