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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美文教交流過程中,裨治文是首位奉美部會派來華的美籍新教傳教 士,在華31年間,他除直接布道傳福音外,也透過翻譯聖經、編輯報刊、著書 及設立學塾等方法來宣教,並首倡「設學輔教」策略,同時也引介了美國教育制 度。

基督教會史學者賴德烈(2009,頁227-232)指出,新教傳教士鴉片戰爭前 後來華傳教,各差會間未能合作,但所用傳教方法十分相似,如預備與發散聖 經、傳單、小冊子等宗教資料、興辦學校、實施醫療。1858-1879年間,則是以 前所用方法的發展與延伸,工作重點仍是透過宣講福音、個人接觸及出版印刷來 傳播基督福音。此外,還包括教育、醫療、著書及分發書籍(賴德烈,2009,頁 356)。綜觀裨氏在華傳教事業,除醫療工作外,其餘各種方式都使用過,且是 扮演先鋒角色。

就教育事業而言,1838年他所撰《美理哥合省國志略》,是首部由美人用中 文介紹美國之作,其中有關教育之記事比起之前中外人士所述更為詳盡,有利 清人認識當時美國教育制度的面貌。該書出版後曾數次修訂並更名,時人梁廷枏

《四國圖說》、徐繼畬《瀛寰志略》、魏源《海國圖志》、王錫祺《小方壺齋輿

地叢鈔再補編》等書都曾鈔引,並流傳至日本。該書的流通雖有助於清人初步認 識美國教育制度,但畢竟仍是霧裡看花,對於晚清教育現場的改變,直接影響恐 有限。

他對美國教育制度的引入,主要應是透過實際辦學行動。自1830年他到廣州 不久後,就設學塾教養貧童。之後,在澳、港、滬都設過學塾。他之所以採取 辦學措施以助傳教,並首倡「設學輔教」觀念,主要原因是他根據觀察新、舊教 會傳教士與自身實際傳教經驗,體認到設校是吸引中國人信教的主要方法,他希 望透過教養貧童的手段,培養信徒及本土傳教助手。但他的主張與行動,起初未 獲得所屬美部會經費與人力的支持,但默許他做試驗,於是,他透過募款及馬禮 遜學會的支持持續進行。而裨夫人在其督導下,率先在穗、滬、京辦女塾及倡議 設女學。她是希望藉由辦學的實驗,找到向中國女性傳福音的最佳方法。儘管他 們所設學塾具有規模小、人數少、學生來自下階層、男女分開、程度低屬初等階 段、免費、寄宿、有宗教色彩等特徵,但卻是開風氣之先。

對於傳教士本職應是「直接布道」,還是「設學輔教」,在華各差會間一直 有爭論。Lutz(1971, p. 12)指出,說服傳教士們建立學校,翻譯西書,編纂辭 典,雖出於中國環境的要求而非傳教方法的研究,但已花許多時間與精力從事教 育工作的人,仍視教育工作等級低於傳福音者的活動。更嚴重的後果是,從事教 育傳教士與傳福音者間的溝通出現鴻溝,而在地傳教士與西方差會母會間的鴻溝 更大。傳福音者自認傳福音的優越性,以致教育傳教士常需為工作辯護,且被 迫強調其教育工作符合傳福音目標。由此可知,當初裨治文的辦學工作是很艱辛 的。

在華各差會,直到1877(光緒3年)10月上海第二次教務大會(Shanghai Missionary Conference)才正式討論教育議題,小組所提報告中建議,無論何 地如有可能,以有限力量,傳教士們應共同商討與合作去經營各種的學校、神 學院、藥房、醫院與類似機構,以獲最高可能的結果。並建議任命林樂知(Y.

J. Allen)、傅蘭雅(J. Fryer)等6人小組,預備一系列小學教科書,以供現有 教會學校所需(Editor, 1877)。而會中美部會通州傳教站的牧師謝衛樓(D. Z.

Sheffield)表示,根據過去50年的經驗,該會已相當程度修正其對教育工作的立 場,改撥經費支持世俗學校(Mateer, 1878, p. 203)。他所指經驗,包括了裨氏

先驅性的努力。1890年第三次大會時,他已任通州中學校長,再度發言,強調需 要基督教教育作為福音工作的輔助,而美部會已建立教會學校,以支持對傳教士 與教師等的需求(Editorial Committee, 1890, p. 508)。

Gregg(1946, p. 11)以為,該次會議各國教派差會代表成立「學校教科書委 員會」(School and Textbooks Series Committee,益智書會)是教會教育事業發 展的分水嶺,1807-1877年是個別差會努力的時期,1877-1902年則是有組織努力 的時期。而1890年(光緒16年),「中國教育會」(The Educational Association of China)的成立,更是發展的另一關鍵,會議改變了以往各差會視興學非差會 正務的觀點。

又Lutz(1971, p. 17)指出,1877年會議時曾花許多時間爭辯教育是否為傳 福音工作的一部分,但反對教育的聲音漸消;直到1890年第三次教務大會前多數 人似已接受教育是在華各差會的合法職責,而傳教士爭辯點則轉向教會辦教育的 目的與種類,而非教會學校應否存在。

事實上,各差會態度的轉變也是不得不然的結果。Rawski(1985)指出,最 後大多數差會設立學校,是因中國人對布道及宣教資料不關心,遂引導傳教士 另覓其他與異教徒溝通的管道,而學校則是一種滲透家族傳福音適當且有效的模 式。

雖然第二次教務會議召開時裨氏早已病逝,但身為首位來華美籍傳教士,他 根據所見與實務經驗而倡議的「設學輔教」傳教策略,此時已受到在華各教會的 肯定與採行。

1860年《北京條約》簽訂後,美部會決定將華北差會由上海移師天津拓展教 務,但他因病重及不久過世而無法前往。當裨夫人從傷痛恢復後,1864年到北 京,延續先前的做法,分別在京、滬捐資辦女學,為兩地新式女子教育奠基。

1867年華北差會至通州設站及成立初等學校,之後不斷擴增數量、提升程度至中 學。1889年再將通州中學升格為高教程度的潞河書院,1893年更建構以各傳教站 蒙館、潞河中齋及潞河書院為主的教會學校系統。《辛丑和約》簽訂後,美部 會與英、美3個差會共組華北教育聯盟,聯合辦學,潞河書院改名為華北協和學 院。1919年再與改制為協和女子大學的貝滿女校、北京匯文大學合併為燕京大學

(周愚文,已接受)。雖此時裨氏夫婦均已逝世,但以上後續的發展均是奠基在

裨治文先前的實驗基礎上。

總之,對晚清首位奉派到中國的美籍傳教士裨治文而言,他的主要任務是傳 福音,以期讓中國成為基督的國度。但是由於面對當時現實環境與實際傳教困 難,讓他體認到透過設學校應是主要方法,此一傳教策略與以往直接傳道的做法 不同。雖然辦學本質仍是傳福音,但連帶地最先將美國教育制度引入中國。他透 過了設置男女學塾,撰書介紹美國教育制度,倡議「設學輔教」等途徑,這些在 當時都應是首創的。雖然所著《美理哥合省國志略》廣獲士人傳鈔與再版,有助 清人初識美國制度的概貌,但對中國教育現場的直接影響恐有限;反而是透過實 際辦學,儘管規模小,但能發揮實際作用,並為該會日後建立華北教會學校系統 作先驅。故從中國近代教育的西化與「教育借入」(educational borrowing)過程 而言,裨治文早期引介美國教育制度的先驅角色實不可忽視。

DOI: 10.3966/10288708201912650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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