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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紀首位美籍傳教士裨治文在華教育事業與美國教育制度的引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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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研究集刊

第六十五輯第四期 2019年12月 頁1-38

十九世紀首位美籍傳教士裨治文 在華教育事業與美國教育制度的引介

周愚文 摘要

本文旨在探討十九世紀首位來華美籍傳教士裨治文的教育事業,及其對引介 美國教育制度的影響。本文採歷史研究法,經考證及分析一手中、英文史料後 發現,裨治文在華31年間,除直接布道外,還藉翻譯聖經、出版書籍、發行報刊 及設立學校來傳福音。他所撰《美理哥合省國志略》是首部美人介紹美國及其教 育制度之作,廣為時人鈔引。另他在穗、澳、港、滬設立學塾,教育貧童,並倡

「設學輔教」策略,起初未獲所屬美部會支持,但仍以己力募款興學。裨夫人也 積極在穗、滬、京設立女塾,興學輔教。直到他病逝後,1877年在華各差會才改 變態度,改支持興辦教育事業。之後,美部會擴展華北教育事業,更建立教會學 校系統,故裨治文早期引介美國教育制度的先驅角色實不可忽視。

關鍵詞:美國教育制度、教育移轉、教會學校、裨治文

周愚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教授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投稿日期:2019年05月19日;修改日期:2019年07月23日;採用日期:2019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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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ducational Enterprise of the First American Missionary E. J. Bridgman and His Introduction of American Educational

System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 China

Yu-Wen Chou A b s t r a c t

The aim of this article is to explore Rev. E. J. Bridgman and his influence of introducing American educational system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 China, who was the first American protestant missionary to China in 1830. This study used historical method and primary sources. During his thirty-one year’s service in China, not only he preached the gospel directly, but also translated Scriptures, published an influential book, A Brief Account of the United Provinces of American, and journal to introduce USA and her educational system. Besides, he established a few primary schools at Canton, Macao, Hong Kong and Shanghai for poor children for evangelism and training native assistants. He also initiated a strategy “education as means to evangelism”, which was not recognized by the American Board in the beginning until the resolution made by The Shanghai Missionary Conference 1877. As the pioneer and founder for the missionary enterprise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its mission school

Yu-Wen Chou,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Email: [email protected]

Manuscript received: May 19, 2019; Modified: Jul. 23, 2019; Accepted: Sep. 0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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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stem of American Board later, and introducing American educational system, their Mr. Bridgman’s educational efforts should not be forgotten.

Keywords: American education system, mission schools, educational transfer, E. C. Bridg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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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中國近代官辦教育的西化,始於十九世紀清同治朝洋務運動時創設同文 館、船政學堂等西式學堂,但正式建立學制則要到光緒朝1904年頒行《奏定學 堂章程》,該制主要仿自日本,間接引入西式學制。不過,早在鴉片戰爭前,

民間人士即開始直接引介西方教育及學校,其中英、美新教傳教士是重要媒介 之一,最早抵華的是英國倫敦傳道會(London Mission Society)馬禮遜(Robert Morrison),他1807年到廣東。之後在他請求下,1810年創設的美國公理會

Congregational Church)海外傳教部總會(American Board of Commissioners for Foreign Missions, A.B.C.F.M.,簡稱美部會),1829年10月最先派遣傳教士裨治文

Elijah Coleman Bridgman, 1801-1861,初名高理文,係其中名音譯)來華,直 1861年病逝上海,在華服務31年。期間,裨治文除努力直接布道外,也藉翻譯 聖經、編譯報刊、出版書籍及創辦學校等,宣揚福音與西方文明。他是首位引介 美國教育制度的美人,開清人認識美國教育的先河。其舉早於1872年容閎選派幼 童留美,更早於1844年中美《望廈條約》的簽訂。然過去常以為中美教育交流,

始於1909年庚款清華留美以後,1919年杜威(J. Dewey)來華講學,或是1922年 仿美實施新學制,但實際時間更早。如清華最初三屆180名留美學生中, 已知來 自聖約翰書院、北京匯文大學、嶺南學堂、東吳大學堂、金陵匯文書院、長沙雅 理大學、杭州育英書院等教會學校學生的比率,第一批占23%,第二批占32.9%

(周愚文,2018)。

又民國時期的燕京、北京協和、齊魯、東吳、之江、滬江、金陵、金陵女 大、武昌華中、華西協合、福建協和、嶺南、聖約翰等知名教會大學,多所前身 都可追溯到晚清時期,且最初只是規模很小的初等學塾,之後才逐步擴張、提升 程度至中學,最後升格為大學。這之中美部會最早創辦學校,而關鍵先驅人物 即是裨治文。然以往學者(王立新,1997;顧長聲,2005;蘇精,2006;Drake, 1985)對他在宣教、中西文化交流及新聞傳播的貢獻探討頗多,僅少數人略提 到教育事業(張施娟,2010;Lazich, 2000),但未揭示他在近代引介美國教育 制度上的重要性。又雖中國知網(CNKI)有逾百篇期刊及學位論文中提到裨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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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但僅少引用教會英文史料及討論其對興學的貢獻。有鑑於對裨治文在華教育 事業與引介美國教育制度的相關研究很有限,故有探討的必要。本文採歷史研究 法,以晚清教會所辦報刊與年報、傳教士傳記及著作等中、英文一手史料為主,

經內、外部考證及分析,並參考間接史料與今人論著後提出結論。以下依序簡述 其生平、著書、興辦學塾及倡設學輔教,最後討論其對引介美國教育制度的影 響。

貳、生平簡介

裨治文,1801年生於美國麻州貝謝城(Belchertown),1813年受洗加入公 理會。1822年進入阿姆赫斯特學院(Amherst College)就讀,該校提供貧困青年 古典神學教育,在校四年學習古典語言、數學、修辭、道德哲學及自然哲學。

1826年畢業後再進入波士頓安多佛神學院(Andover Theological Seminary),該 校為新英格蘭地區公理會及長老會教堂培養牧師,1829年畢業(Bridgman, 1864, pp. 1-2)。1827年紐約商人奧立芬(D. W. C. Olyphant)與馬禮遜共同函請美 國教會速派兩名傳教士到中國。1829年,美部會與美國海員之友會(American Seamen’s Friend Society)遂選派裨治文往粵協助馬禮遜,派雅裨理(David Abeel)至海員之友會服務(Lazich, 2000, p. 49)。同年10月初,他由美部會按立 為牧師,再奉「審計委員會」(the Prudential Committee)書面指示前往中國,

1830年2月下旬到廣東(Bridgman, 1864, pp. 17-30)。到後,裨治文一面學習中 文,一面展開傳教工作。1832年,他創辦《中國叢報》(Chinese Repository)英 文報刊,由教會及在華美商資助並任編輯(Broomhall, 1907, p. 12)。另外,他 也積極參與廣州西人各種社團的籌組與活動,以擴大其影響力。如中國益智會

A Society for the Diffusion of Useful Knowledge in China)於1834年11月底在廣 州成立,根據該會規章,旨在將有用知識散播於中國,以改進智慧與道德狀況,

裨治文與郭實獵(Karl Friedrich August Gützlaff)同任中文秘書(MacGillivray, 1907, pp. 252, 656-657)。他受邀撰寫《美理哥合省國志略》(後詳)。1834年 8月,馬禮遜過世,隔年1月底,裨治文等人在廣州籌組馬禮遜教育會(Morrison Educational Society),他擔任發起小組的聯絡秘書。該會目標是在中國興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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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一些學校,以教育本地青年,使他們在掌握本國語言的同時,能夠讀寫英 文,並能藉英文媒介,以達西方世界所有不同的學術。該會所設的學校均需讀 聖經及基督教書籍(MacGillivray, 1907, p. 658)。1836年9月底,該會在美商館 成立,並推舉裨治文任聯絡秘書,負責起草會章。同年10月,他與郭雷樞(T. R.

Colledge)、伯駕在廣州呼籲成立中國醫務傳道會(Medical Missionary Society in China)(Bridgman, 1836a)。1838年2月,該會在廣州召開成立大會,裨治文獲 選為副會長(Bridgman, 1838a)。

中英鴉片戰爭前夕,美部會審計委員會要求裨治文停辦《中國叢報》,指示 傳教站實施「節省制度」,並要他退出編輯工作,全時用於傳福音。但他不屈 從,該刊因受到其他贊助而續刊,並脫離與美部會的關係(Lazich, 2000, pp. 194- 196)。1839年,他遷往澳門避禍。1841年7月獲紐約大學頒授神學博士。1842年 7月初移到香港,1845年遷回廣州,6月與剛到中國的聖公會(American Episcopal Board)女傳教士吉蕾(Eliza J. Gillett)結婚(Bridgman, 1864, pp. 113-135)。

1844年中美簽訂《望廈條約》時,他任美方使團牧師與翻譯(Wylie, 1867)。

早在1835年,裨治文曾和麥都思(W. H. Medhurst)、郭實獵等共同翻譯新 約。1847年,他代表廣州差會參與新約修訂小組,6月北上上海,參與聖經翻譯 並推展教務,1850年完成後再翻舊約,1851年完成。這些書籍有助於宣教及學校 施教(Bridgman, 1853; MacGillivray, 1907; Wylie, 1867)。1851年《中國叢報》

停刊。1852-1853年間,裨治文因病一度返美,返華正值太平天國之亂,1853- 1854年,他曾訪南京。1857年,他擔任首任皇家亞洲學會華北分會(the North- China Branch of Royal Asiatic Society)首任會長(Bridgman, 1864, p. 216),直 1859年9月止(Wylie, 1867)。1859年,他擔任上海文理學會(The Shanghai Literary and Science Society)主席(Bridgman, 1864, p. 216)。1860年《北京條 約》簽訂後,清廷允許教會到內地傳教,美部會派員前往天津拓展,但他已生 病,1861年11月初病逝上海。

他們夫婦除積極傳教外,都重視教育工作在傳教事業的重要性,並曾為 文討論過中國的教育,如他於1835年5月《中國叢報》4卷發表〈中國人的教 育〉(Education Among the Chinese)一文,向外國介紹中國的教育,並指出其 問題(Bridgman, 1835)。裨夫人所著《中國的女兒—中國家庭生活素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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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ughters of China, Sketches of Domestic Life in the Celestial Empire),則曾略 論及中國婦女教育(Bridgman, 1853)。

參、著書介紹美國及其教育制度

一、著書與流通

十九世紀初,清人對於美國及其教育的認識十分有限,雖有英倫敦傳道會 麥都思的《地理便童略傳》(1819年)、米憐(William Milne)的《全地萬國紀 略》(1822年,原分載《察世俗每月統記傳》)、普魯士郭實獵的《萬國地理全 圖集》及廣東商人謝清高所述的《海錄》(1820年)等四書,概略介紹美國,但 僅郭實獵(1897年)書約略提及教育。甲午之前至少有49種在華中外人士所撰 書籍介紹美國,其中僅26種述及美國教育,而裨治文是美籍第一人(周愚文,

2019)。

署名「高理文」的《美理哥合省國志略》,是裨治文為中國益智會出書計畫 之作。該會1835年擬出版世界通史、世界地理及世界地圖,之後再出版介紹美、

英、法等國之書。在該會1838年出版書單中列有Descrip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一書,當是裨氏書(MacGillivray, 1907, pp. 658-659)。1837年,他投書 美部會的波士頓《教士先驅報》(the Missionary Herald),6月刊出他每天正在 寫美國簡史,預定兩卷,每卷75頁,包括美洲的發現,美國的環境、疆域、國民 性格、禮儀、風俗,以及人民不同的政治、文學、宗教、慈善機構等主題,共計 56章。該書將由中國益智會出版(Bridgman, 1837a)。1838年,他又投書該報,

1月報導他正準備美國史,將由中國益智會出版(Bridgman, 1838a)。5月刊出他 去年9月來函,說他正為中國益智會所寫的美國史(The History of United Sates)

仍持續中,並表示美部會不認為此與傳教工作無關(Bridgman, 1838b)。該書至 1837年11月時已完成(Lazich, 2000, p. 144)。

該書於1838年(道光18年)在新加坡由美部會堅夏書院出版,他於自序中 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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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雖荒陋無聞,華人多見廣識,惟合省輿地、土產、人物、規條,一切 國中事物,尚未悉領於胸中,故不揣愚庸,略為詳說。」(高理文,

1838,頁3)

該書是最早由美人所撰介紹美國的專書。1844年(道光24年),修改後更名

《亞墨理格合眾國志略》於香港出版(高理文,1844)。1846年於廣州出版。

1861年(咸豐11年),修改內容並再更名《大美聯邦志略》(後簡稱《聯邦志 略》)於上海出版。裨治文於〈重刻聯邦志略敘〉說明原委是:

是書初稿,……今垂二十餘年,原板散失,杳不可尋。予又遷居滬上,

索書者踵接於門,懼無以應其請也。因補得已,復搜初稿,與華友宋君 重加刪改,並創為漢字地球等圖。(裨治文,1861,頁1)

書成後,陸續獲清人參考或傳鈔。如齊思和等人(1964,頁2928)所編《籌 辦夷務始末(道光朝)》卷74載,1845年(道光25年)6月〈耆英等奏請准比利 時一體通商並美利堅立國大概情形摺〉云,耆英、黃恩彤奉旨查考後奏陳美國歷 史一節,當引自《美理哥合省國志略》。

當時學官梁廷枏(1846/1997)於1846年(道光26年)編成《四國圖說》,

該書主要取材於高理文書。另福建布政使徐繼畬(1850/1968)所編《瀛寰志 略》,1848年(道光28年)有福建巡撫衙門刊本,1850年(道光30年)有總 理衙門刊印,亦參考過高書。內閣中書魏源1852年(咸豐2年)所編《海國圖 志》百卷本卷59、62及63鈔錄之。1861年(咸豐11年)裨治文於〈重刻聯邦志 略敘〉說:「如《海國圖志》、《瀛寰志略》及《大地全圖》等書均蒙採入,

又有日本人以其國語譯者」(裨治文,1861,頁1)。1879年(光緒5年)日官 員岡本監輔(1891/1962)的《萬國史記》卷19〈美國記〉修改節錄之。王錫祺

1897/1964)於1897年(光緒23年)所編《小方壺齋輿地叢鈔再補編》(後簡 稱《再補編》)收錄修改後稱《美理哥國志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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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內容分析

(一)分省教育狀況介紹

高理文(1838,頁3-39)於《美理哥合省國志略》中,先分省(按州)概 1836年(道光16年)時26省的教育狀況,如謂緬(Maine1),民皆能讀書,

但書院不過二所而已。另有大學公堂,是儒者苦攻聖文之所。其鄉中學館共 30間。此外,幼年學讀之館,各處皆有,或三、五十家設一所,各家不論大 小,但每人每年捐銀2錢8分,送交為首之人,盡將此經費用以教育童蒙。新 韓賽(New Hampshire),定例各處徵銀設學館,其各鄉學館,全省共有1,600 間、府學館35間。另有一大書院,院內有教師10位,學生約200人。馬沙諸些

Massachusetts),全省學館每年約用銀五、六萬元。全省內文風,則也與波 士頓無異。大書院共6所,其中一所自始建迄今,已歷200年。26省之內,書院 當以它最大最早(按哈佛),其後各省仿效。有教師35位,學生三、四百人。

囉底島(Rhode Island)學館及規模與馬省相同,另有一大學公堂在省會(按 Providence)掌教。干尼底吉(Connecticut),學館於26省內沒有像馬省注重 訓弟子者。省會新港(New Port),有大書院4堂,其一例學4年,然後隨意於3 所學。3所則包括聖文、醫道及國中律例規條,4所有教師20位,學生四、五百 人。於另一省會哈得富耳(Hartford)有一大書院,名華盛頓。其外,教啞與聾 者一院,中有一百幾十位不等,所學之法,皆用手指,其後26省皆仿效此。新 約基(New York),全省有書院4所,每院有教師幾人,學生幾百人。另大書 院分學聖文、國律例或醫道。其餘各鄉小學館無處不有,男女年少者,皆可入 學。每年全省大小學館所費銀約一、二百萬元。國中有一演武館,在省內活得 遜河(Hudson)傍,地名西角(West Point,即西點軍校),有教師30人,學生 250餘位,所學不過刀鎗、礮械、軍器。馬理蘭(Maryland),有書院4所,每 院有教師幾位,學生幾十位。費治彌亞(Virginia)書院有4所,有教師幾十位,

學生幾百位。西費治彌亞(West Virginia),大學公堂、小學館皆與亞喇罷麻

Alabama)無異。

1 地名均係作者自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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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以上內容,主要是開國60年來美東各州的狀況,所稱鄉學館、府學館、書 院,相當於西方的中小學,而大書院或大學公堂,則相當於大學。另及聾啞學 校及軍校。這些內容於1844年修訂的《亞墨理格洲合省國志略》卻省略未錄,但 1852年魏源(1852/2011)於《海國圖志》卷62盡錄之。

裨 治 文 (1861,頁9-47)於1861年的《聯邦志略》下卷增記:馬邦

Massachusetts)一邑戶口約至四、五十人,在三、四百之數者,則立一小學。

小學之外,邦中幼學800所。大學3所,又大公學三、四所(即聖、醫、律三大 學)。瑪邦(Maryland)大學13所、教師98人,每年凡費銀12萬圓。每年總費銀 300萬圓,其各學之事,由邦內正副首長與學長8人,共為一學院,以處理學 務。干邦(Connecticut)有極大之學,學生各800餘人,聯邦中,無大於兩所大 學者(按哈發Harvard及葉里Yale)。米邦(Missouri)、音邦(Indiana)學堂如 呵邦(Ohio),嘉邦(California)學堂與馬邦、干邦略同。

之後,王錫祺所錄《美理哥國志略》,則是收錄1838年版的內容,除略修 部分譯名及文字外,增記:華滿(Vermont)部(按州),書院與新韓賽同。邊 西耳文(Pennsylvania)有大書院7所,每院教師三、四人,學生一、二百人。鄉 中學館之時不多,今士人合議,各人捐輸,竟有一人樂助二萬圓者,其餘人也 捐款不少。底拉華(Delaware),學館與邊西耳文無異,但未設大學。南駕羅連

South Carolina)有大書院2所。北駕羅連書院僅1所。磋治亞(George)有大 書院1所,各鄉小學館百所。建大基(Kentucky)有大學公堂5所,各處小學館 亦不甚多。亞喇罷麻有大書院2所。典尼西(Tennessee)有書院3所(高理文,

1897/1964,頁3-10)。

(二)全國教育概況介紹

《美理哥合省國志略》除分省介紹外,又概述全美大學及中小學面貌。

1844年版《亞墨理格洲合省國志略》卷21「學館條」略改前書文字後照錄。

1846年梁廷枏(1846/1997)的《海國四說》合省國說卷2加以參考。1852年魏源

1852/2011)的《海國圖志》卷59亦錄之。1861年《聯邦志略》上卷「學館書 籍條」再修改。1879年岡本監輔《萬國史記》卷19〈美國記〉則是參考《聯邦志 略》修改。惟王錫祺《再補編》卻錄1838年版,僅略修文字。又他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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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立一律例院,有室數十間,每間有一師長教,凡進院習讀書者,以 三年為滿,皆訓告規條律例,使人知遵守。(高理文,1897/1964,頁 14)

然而,細比較《美理哥合省國志略》及《聯邦志略》兩版本的內容後發現,

無論對相同事務的用詞及所述內容都不盡相同,故先將揭示三級教育的機構所用 名稱,彙整如表1。由表1中可發現裨治文用來指涉三級教育機構的名詞,已有所 改變,而用中國科舉制度比擬相應階段的用詞也改變了。再將兩書相關內容列表 並陳如表2,由表2「主要修正處」一欄中可發現所敘述制度內容有所增減。

1

兩書三級教育機構名稱對比

相當今階段 美理哥合省國志略 聯邦志略

小學 鄉學 小學

中學 縣學 幼學

大學 省學(秀士→舉人)(4年) 大學(生員)(4年)

專業學院 大學館(進士)(3年) 大公學(3年)

資料來源:作者整理。

2

《美理哥合省國志略》及《聯邦志略》教育記事比較

相當今

階段 美理哥合省國志略 聯邦志略 主要修正處

小學 無論男女,皆三、四歲入

學者多,其學館定例,每 鄉設一所,鄉中富者科銀 延師,教一鄉子弟。若鄉 中無富者,則在省中官員 處借助。其就學之童,每 日往返。所學者寫數、地 理志、鑑史、聖經等。男 女皆可以為師,若女束修

學制不因貧富限制人。有 男館、女館,各分小學、

大學,凡四、五歲以至成 童者,無不可入。初入者 為 小 學 , 館 分 官 、 私 二 類。官學由地方官掌理,

每鄉一館,貧者、富者均 可就學。學中師生,無論 男女,各從其便,所學屬

1. 增加有關普及教育性質 的敘述。

2. 入學年齡延後。

3. 增加說明學校性質分男 女館及公私立。

4. 省略原述課程內容。

5. 省略原載學費,可能因 美制公共教育已實施免 費,而私立則收費。

(續下頁)

(12)

相當今

階段 美理哥合省國志略 聯邦志略 主要修正處

銀每月不過六至十元,並 教 女 童 刺 繡 。 男 則 二 、 三十元不等,亦有專教一 家者,所教之學,不外乎 此。

啟蒙一切讀書識字之事。

每年館費,各由地方官支 取。富有之家,不願其子 女 入 官 學 , 而 聘 師 獨 教 者,是為私學。

中學 縣 中 學 館 , 有 無 多 少 不 定。但鄉學館不拘貧富,

縣 學 館 , 無 束 修 者 不 可 進,因用此款延師。其館 本處人稟縣主而後建,或 由縣主公同建造者,其中 所學,比鄉學又略大。

小學之上,別有幼學。每 邦有數十或數百館者,其 館 亦 有 公 、 義 二 等 。 公 學 由 教 師 開 門 授 徒 , 學 生交學費,教師各收其金 以教之,故稱公學。至於 義學,則或由富人捐立,

或立會公建,其館聘師等 費,皆由捐款者負擔,學 生不管。二館所學,屬自 小以至成童之事。另有女 館,如教奏樂及女紅等皆 是。

1. 用新詞說明「小學—幼 學—大學」三級教育機 構。

2. 說明學校性質分公、義 立,及經費來源。

3. 增加女館說明。

大學 有省中學館,多少不定,

省中富人建之,或設會而 以 會 款 建 之 , 或 官 員 助 之。館中條律,擇幾人議 之,並司其事,然後遍告 同學。學生每年考試一場 為例,至期主事者齊集,

伺 候 考 試 , 考 中 者 入 館 內習四年。不過者,再回 肄業明年復考,如中國秀 士。在內習學者,以四年 為例,每年有新者進,亦 有舊者退。如不遵律戒,

不待四年,亦可以逐之。

既習四年,則進為舉人。

畢 業 後 , 可 為 官 、 士 、 農、工或商,而各司其事。

幼學之上,則有大學,每 邦一或二、三館不定。一 館教師或數十位,學生或 數百人,入學者統以四年 為滿。每年散館三次,有 滿者畢業,則收新生以補 之。其學,分四等,滿一 年則進一等,年中依次考 試,學成准予超等,否則 黜之理舊藝,等其學成再 進 。 四 年 滿 者 , 予 以 文 憑,如中國之生員。

1. 用新詞說明「小學—幼 學—大學」三級教育機 構。

2. 修改相應於中國科舉的 用詞。

3. 省略學費及教師收入數 字。

(續下頁)

(13)

相當今

階段 美理哥合省國志略 聯邦志略 主要修正處

省中學館,每省一、二所 或三、四所不等,但全省 合計約八、九十所。每所 聘師五至三十位不等,平 均每所約十位。教師每年 束 修 銀 一 至 三 千 餘 元 不 等,學生每年每位送束修 銀一、二百不等。每館學 生二、三百不定第,合計 不過百四、五十人。

專業學

有大學館,只許已中舉者 進入。所學有聖文、醫治 及國中律例規條三類,二 者 不 可 兼 得 ; 以 三 年 為 期,期滿列為進士。

聖文大學館,全國約三、

四 十 所 , 每 所 教 聖 文 師 四 、 五 位 , 學 生 約 七 、 八十人。醫治大學館,約 三、四十所,每所教師約 七位,學生數十人。習律 例之館,師生多寡,亦與 醫館大同小異。

大 學 之 外 , 又 有 三 大 公 學,入館者以三年為滿,

每年散館二次。學滿者各 予 以 文 憑 , 俾 得 行 其 所 學。

聖學,全國四十餘館,專 以研習聖經,講解文義為 業 , 學 成 畢 業 , 主 學 者 給 予 文 憑 , 可 為 牧 師 , 以行教化之事。醫學,全 國三十餘館,入學者,專 以講求藥性,參悟病源之 理,三年滿得文憑畢業,

可以為醫生。律學,全國 中凡二十餘館,專習律例 之事,學者果係精通,滿 日領文憑畢業,則可以為 律師。

公學之外,別有私學,係 為師者自立。其數其制,

皆 如 公 學 。 各 館 皆 有 良 師,聽學生之請業。

1. 修正大學以後教育機構 的名稱。

2. 省略相應於中國科舉的 用詞。

3. 省略大學三館師生數。

4. 增加私立的說明。

註:表中加底線處是主要更動處。

資料來源: 美理哥合省國志略(頁56-68),高理文,1838,新嘉坡:堅夏書院;大美聯

邦志略(頁36-38),裨治文,1861,上海市:墨海書館。

(14)

綜觀上述引文可知,他較前人更詳盡地介紹了美國1836年與1860年時,全國 與各州的概況,涵蓋各級學校的種類、公私立與免費性質、三級教育的層級、教 育行政管理者、教育經費來源、各級學校的修業年限與教學內容、各級學校的學 生的學費、人數與畢業出路,以及中小學教師的性別、人數與待遇等訊息。如將 兩書合觀,當可對當時整個美國教育制度有一概略認識或印象。裨治文並試圖用 中國的詞彙與概念去做解釋,或用科舉制的生員、舉人與進士頭銜做類比;但是 如再將兩書敘述加以仔細比對,也可發現美國三級教育制度上出現的變革。例如 小學部分,增加普及教育與免學費的有關敘述,但是未敘明這是美國正實施公共 教育的特色。另外關於三級教育的用詞,是「小學—幼學—大學」,而非日後所 習用的「小學—中學—大學」。

雖然該書是美人最早較全面介紹美國教育制度概況,且廣為士人傳鈔,惟因 美國教育之權屬各州,各州不同,不易完整說明全貌,但可提供時人初步認識美 制;要到甲午後《萬國公報》、《教育世界》等報刊及翻譯日文書籍,始有更完 整深入的報導,故可推知其書對當時教育現場的直接影響恐很有限,實際影響主 要是來自他實際興學的舉動。

肆、興辦學塾引入美國教育

事實上,早在裨治文出書前,即因實際工作需要,已透過辦學途徑傳教,而 實際引入美國教育制度。以下分述其夫婦興辦男女學塾的措施。

一、男塾

雖傳福音是美部會交付裨治文來華的主要任務,但他根據實際傳教的經驗,

認為應辦教育以助之,遂先後在廣州、澳門、香港及上海等地興辦小規模的男 塾。

(一)廣州

裨治文初到廣州時,曾教養數名青少年。日記中記載1830年10月收養了10 歲男童阿忠(Achun)。11月馬禮遜助手梁發來訪,希望其子梁德(Atih)10 歲,能學英語及熟悉英文聖經,以漸助其修訂中文譯本(Bridgman, 1864, pp.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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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不過,他於《教士先驅報》(The Missionary Herald)1831年投書,來訪 是在8月1日(Bridgman, 1831)。又說,一名學生阿興(Ahing),晚上在寢室單 獨讀聖經及禱告到凌晨三點(Bridgman, 1864, pp. 54-55)。隔年初,又答應教育 名叫阿強(Acheong)的15歲男孩。他每月只需再支出2美元。1830年,他向美 部會回報教導情形時,強調這只是個試驗,暫不要公開。他教這些男學生的步 驟,是因情勢需要,他祈禱上帝能收他們為門徒(Lazich, 2000, p. 75)。這當是 裨氏在華教育工作之始,性質上相當於中國的義塾。

裨氏日記說,1831年1月底記去年工作重點有五:讀中文、傳教、準備與分 配書、教聖經,以及通信。3月底記過去三、四個月,他學中文及照顧3名中國少 年,2個11歲、一個15歲,以致觀察國外的機會與閱讀及寫作的閒暇極有限。他 們已能像同齡兒童一樣讀寫中文,其目標是學習英文。這也可視為細緻的實驗。

3人名字為阿強、阿忠及阿德,他們已受洗(Bridgman, 1864, pp. 57-58)。而他1 月投書《教士先驅報》也說:他正在教3位中國少年,他們在他房中從日出到晚 8點,學習讀寫中、英文。他表示曾想過三、四個月,要建立一所貧童學校,

計畫中學校要僱用一位校長及教師(他原本的老師),校長應選擇校址,提供教 室,但不包括書籍,招收25名學生,提供所需所有事物,奉獻所有時間在學校的 教學,每月薪水20元或一年200元。但他和馬禮遜心裡都認為計畫有阻力。學校 不應在他視導範圍外。該教師的特質非其所希望,他對基督教有相當認識,且 相當程度信仰聖經,但無證據證明已是位新生的人。更大麻煩來自地方政府方

Bridgman, 1831, p. 245)。日記又記,8月中3人已學完中、英文單字2,200字,

遠超過了馬禮遜所編《廣東省土話字彙》(Bridgman, 1864, p. 65)。12月記每天 學中文,教導及照顧3生是其責任(Bridgman, 1864, p. 67)。1834年10月報告母 會聯絡秘書安德森(Rufus Anderson)學塾已遭解散(Lazich, 2000, p. 97)。次 4月《教士先驅報》也報導因英國商務總監律勞卑(W. J. Napier)與地方政府 交惡,該校遭破壞的消息(Editor, 1835)。

裨治文1837年9月投書《教士先驅報》,次年5月獲刊,提及伯駕(Peter Parker)與他於安息日及對祈禱者兩週聚會的聖經班,持續在廣州及澳門進行,

出席者無實質增加。宗教教學偶爾也施予少數中國人,如有機會提供,人數會 增加。兩人每人約教一、二位男童,他們學習中、英文,進步是值得鼓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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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人數將會增加,但房間已不夠,所有學生須視為僕人,牧師們無法隨其所欲 進行最重要的工作(Bridgman, 1838b, p. 169)。他1839年7月再投書,次年3月獲 刊,提及他多將時間用於學習中文,預備讀本,參照新版中文聖經學習中文,以 及每天一小時教導3名學生(Bridgman, 1840a, p. 11)。該報報導,1842年7月他 由澳遷往港後,工作包括宣教、教導青年,預備、印製及發送書籍(Bridgman, 1843a)。又稱,9月時隨同他遷港者有男學童15人及中文印刷工(Bridgman, 1846)。

時人Happer(1884)謂,1844年中美《望廈條約》中,允許美人在五口岸 租屋設教堂醫院及設學校。1845年裨治文返廣州後,在傳教站內設印刷所,並 辦了一所學塾,每晚請新婚妻教中國少年英文,直到遷滬前(Bridgman, 1853, p.

31)。1846年底,夫人在站內開辦主日《聖經》班,成員為每天跟他學習英文的 男童(Lazich, 2000, p. 243)。

(二)澳港

如前述1836年馬禮遜教育會成立,其會章規定,學會目的在藉學校及其他手 段,以改善與促進中國的教育。而學會細則包括學生、教師及教科書等節,如 學生一節規定該會支持任何年齡或性別的中國內外青年受教,任何時間歡迎6、

8或10歲的兒童,必要時兒童會受到全額資助,包括住宿、衣服、書籍、學費等 等(Bridgman, 1836b)。該會曾設學校,1839年11月在澳門成立,由美籍牧師布 朗(Samuel R. Brown)任校長,1843年11月底遷香港。後由於公共捐款減少,

學校1849年春被迫停辦(Lazich, 2000, pp. 217-218; MacGillivray, 1907, pp. 651- 652)。因裨治文曾一度負責會務,故需監督校務,他曾報導過辦學的狀況。

裨治文1840年投書《教士先驅報》,8月報導該會為美籍布朗牧師夫婦租了 一間寬敞且有庭院的房子,他們並收了6名中國少年同住,每天接受其教導,學 生已跟隨布朗多年,家長的目標是希望學習英國文學,但是學會主要目標則是希 望透過此媒介傳播基督教(Bridgman, 1840b)。

裨治文曾代理及正式擔任會長,對校務很關心,多次訪視該校。他投書稱,

該會1841年9月在澳門召開第三次年會時,校長布朗曾提出校務報告。裨氏隨後 發言說,他曾每週一次或數次訪視該校,非正式地觀察學校的教學與管教。校長 等人負擔沉重,非親身經歷,無法體會其辛勞,或許有人因學生人數太少而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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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憾,但他卻不如此想。故他建議學會向布朗夫婦在落實教育中國青年的目標上 的關懷、勤奮不懈與熱忱表示感謝,提案獲得通過(Bridgman, 1841)。

又據他提報的會務消息,1842年該校首次在澳門布朗校長住處舉行公開考 試,並提供支持該會友人觀察學生在其贊助下進步的情形。他到場視導,有16 位學生到考。依照該會的計畫,一半的時間用於學習母語,以便結合中、英文 的學習。其中較年幼10人,剛入學7個月,只學習英語3.5月,年長班已入學2.5 年,學習英文1年3個月。少數男童考英文朗讀、拼字及將口語句子英翻中、中 翻英。年長班,雖隨機抽讀中、英文新約聖經,之後讀中文新約聖經,再翻成 英文;部分人接著再考地理、心算、代數,其中兩位再考幾何。代理會長裨氏前 一天下午曾抽問7位年長同學「中英教育的差異為何?」,當天學生以書信回覆

Bridgman, 1842a)。而校長報告說,1843年11月遷港時,17位學生中6位年幼 未往,11位年長者隨行。新校可收住宿生24人。創校至此,前後共有42名學生,

年齡在8-18歲間。次年4月學生分3班,高年級8人教英國史、心算、英文作文及 書法(penmanship),中年級4人教算術及英文讀寫拼字與作文,低年級12人教 英文說讀與拼字(Brown, 1843)。1844年9月在香港召開第6次年會時,他任會 長,期間和與會人員受邀蒞校參觀考試,依序第四班男童10人入校一年,考讀英 文書;第三班男童10人考心算、讀短篇故事並顯示理解內容的能力,考試是用 英語解說;之後第二班4男童,考算術簡單規則、讀英文課本及問地理問題;第 一班考朗讀、力學原理及地理等,展示英文習作,並與受訪者問答(Bridgman, 1844)。1845年時,續任會長,9月第7次年會時,某晚亦至學校測驗學生,第四 班測驗新約中、英互翻,三年級除此之外男童加心算;第一、二班則考算術、地 理及作文(Bridgman, 1845)。以上可一窺該校規模及課程內容。

又容閎自傳曾記,1840年入學,當時已有黃勝、李剛、周文、黃寬及唐傑等 5人,他年齡最小。從澳門遷到香港後,1845年3月時增為3班,人數超過40人,

遂增聘一位助理教師(Yung, 1909, pp. 13-16)。

雖然該校先後設在澳門與香港,而非中國本土,且僅存在十餘年,但張偉保 與溫如嘉(2018)則認為它是中國第一所西式學堂,容閎、唐廷樞等現代化人物 在此接受基礎教育。

(18)

(三)上海

裨 治 文1847年舉家北上上海,住在王家碼頭聖公會差會(Episcopal Mission)會所,但覺不便(Bridgman, 1853, p. 98)。1848年,他回報安德森已 獲捐款,自行購屋設傳教站,並規劃開辦一所學校及設一小教堂。但美部會開始 批評他在上海建立的傳教站及女子學校,堅持認為他應將精力用於傳福音,不該 熱衷於開辦學校、醫院、印刷所等文化事業。「審計委員會」也反對傳教士參 與各副業,並開始抵制他的任何建議和行動(Lazich, 2000, pp. 301-303),但他 並未放棄辦學工作。1857年《北華捷報》(The North-China Herald and Supreme Court & Consular Gazette)載裨氏為文紀念傳教士來華50週年,提及其開辦寄宿 學校、日校,並為編寫教材,組織讀經班。從早到晚參與妻的女校事務(Lazich, 2000, p. 373)。

由以上對於各地男塾的片段記載可知,裨治文所辦的學塾規模甚小,採住宿 制,免費,屬初等教育程度,教學內容有中文、聖經教義及英語。不過,卻已反 映出「設學輔教」的理念。他之所以如此做,是相信在救濟貧童的同時,施以免 費教育,更容易傳福音,招收到信徒。

美部會《1861年年報》載,1861年他過世前,上海曾有3所日校在運作,每 校有12名學生,其中曾因太平軍亂暫停2個月。這些學校及女塾(後詳)都由 裨夫人執教,不在時則由本地助理代替(A.B.C.F.M., 1861, p. 111)。《1862年 年報》載,裨氏過世後,1862年有3所日校由夫人所訓練的學生執教,並由她 監督(A.B.C.F.M., 1862, p. 148)。《1863年年報》載,在當年她離滬返美前,

一所日校在賴女士(Mrs. Laisure)監督下,持續由裨夫人所訓練的女子維持

A.B.C.F.M., 1863, p. 124)。

二、女塾

(一)廣州

除辦男塾外,裨治文夫婦也曾在廣州、上海及北京教養女童。教育工作則 是從裨夫人在廣州收養女童開始。1845年秋,她收養一位7歲孤女,年底再加 一位。她們成為後續女塾的核心,學塾由她照顧(Bridgman, 1864, p. 142)。不 過,據夫人所撰《中國的女兒—中國家庭生活素描》載,1846年底梁發之子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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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來訪,他是裨氏學生,希望其女阿葉(Ah-yee)受教育,但年紀太小,不希望 與母親和阿姨分開,故夫人希望再找一人作伴(Bridgman, 1853, pp. 83-85)。於 是阿葉開始加入她教男童的英文班,很快地學會單字的發音與意義,一年內,她 方言流利,並能說讀英文。6個月後,梁德介紹小姨子之女阿蘭(Alan)來學,

與阿葉為伴(Bridgman, 1853, pp. 89-90)。

(二)上海:裨文女塾及其他

夫人1847年隨夫北上時帶兩女同往,到滬後又加入兩小女孩,一為鄰女名阿 妮(Anee),一名子恩(Szeune),共學英語。所學還有音樂、針線使用,而日 常課程是《聖經》,下課後兩新生就返家。又記她每天約用3小時在女童班,教 她們英文、縫紉及聲樂(Bridgman, 1853, pp. 100-101, 115)。

裨夫人一直想為中國的女子開辦一所學校,1847年年底曾去信美部會說明建 立女子學校的理由,他們到中國的目的,即是為了獻身異教國家的教育事業。後

「審計委員會」勉強同意,招收幾個本地學生,就像之前教導過的阿葉、阿蘭一 樣,但對其更大且野心的教育計畫持保留態度(Lazich, 2000, p. 303)。

她的設校計畫於1850年春實現,所著《中國的女兒—中國家庭生活素描》

記述了有關情形。為開學做準備,她和兩女孩逐戶拜訪鄰居,就像之前在美國 招收主日學生一樣。該女子學校於當年4月15日開辦,起初只有日校,無法收住 宿生。原計畫只教中文,由本地老師擔任,宗教教學則於安息日由本地蔡姓教 友擔任,裨治文偶爾來視導。每天上午上課,中午供一餐飯及蔬菜,首要重點 是要取得信任。女學不教英語。第4天始有2人來,分別是7歲、12歲。後人數稍 增。教學時需阿葉、阿蘭協助溝通。辦學時需克服學生吸鴉片及用下流語言兩 項困難。一個月後,因屋太小,移至廳堂。每週2天下午,另請本地婦女教納鞋 及縫紉。週日安息日也會邀請學生母親及親戚來參加禮拜,是用方言傳福音。開 學一個月後,收到美國費城第一筆42鎊捐款。8月因有傳教士家庭搬走,空出屋 舍,女學移至另屋,有空間可收10-12名住宿生。該校即裨文女塾,日後成為裨 文女學(the Bridgman Memorial Board School for Girls),是上海第一所女子中學

Bridgman, 1853, pp. 149-162)。

更詳細的學校狀況,裨治文在1851年4月15日給美部會的報告中曾詳述第一 年的情形。當時上海沒有一所女子教會學校存在,也未提供任何教導。他們提供

(20)

女子教育的明確目的有二項:第一,也是主要目的是盡其所能,用一切可用手 段,儘可能對周圍人們立刻有益。第二,是確認在傳教士工作中何者較可行。學 校的設立是一個實驗,透過簡單實際嘗試的歷程,確認何者可行,何者可作為未 來事業。至於報告內容包括設置地點、開學、學生數、招生、學生特徵、管教、

教授課程、督導及結果等方面。學校設在王家碼頭,在市郊,約有6萬人口,屬 中下階級的勞工。開學前,夫人及2女童逐戶拜訪鄰近50家,人數漸增。前四、

五個月只收通勤生,每天早餐後入學到用完所供午餐止,人數在12-20人間。9月 起,開始從通勤生挑選住宿生,漸增至12人。學生累計人數不少於40人,當前有 20人,其中通勤生8人,住宿生12人,年齡在6-12歲間,平均約9歲。管教上,首 重秩序與清潔。目標是要將學生從異教徒家庭的低下狀況與失序,轉向基督家庭 的特權與愉悅。強調服從,常用的懲罰是剝奪部分食物、隔離一天、對重複犯錯 則逐出學,但幾乎不必用體罰。所教課程,視每人需要而定。教學與告誡都用中 文,不教英語。她請一位有經驗的本地老師協助,用當地免記憶自製認字塊的方 法教學生識字。學生識字後,開始學改編的《三字經》,其中包含基督教教條、

《聖經》的故事,以及類似《西敏會議教義問答》(Assembly’s Catechism)的限 制。13個學生能背誦全文無誤,而不需提示。另以相同方式學習《十誡》(the Ten Commandments)。也都學《主禱文》(The Lord’s Prayer),每日都用到。

部分女生讀本地的「女教書」,學習社交禮儀規則;半數以上的人學乘法表,所 有人都學唱基督讚美詩。並要求所有學生每天參與烹飪、打掃、擦拭、清洗及縫 紉等家務。每餐都被教予訓誡及範例,住宿生則被教予默禱,早晚進行並參與家 庭祈禱。安息日一早有聖經課,11時及13時分別有公共祈禱,前者由本地蔡姓教 友負責,後者由裨治文主持。晚上組有聖經班。該校校務由裨夫人全日督導,另 有女舍監(Bridgman, 1853, pp. 181-192)。1851年秋時女塾有28名學生,包括住 宿生16人、通勤生10人及舍監子女2人。許多中國婦人曾來訪,特別對於學校教 導學生縫紉、製作、修補及清洗自己的衣服很驚訝與稱許。後裨氏因病1852年2 月偕妻及一位女學生金妹(King-meh)一同返美,其餘學生則委由長老會(the Presbyterian Board)威特(J. K. Wight)牧師夫婦照料,至少一季(Bridgman, 1853, pp. 217-221)。由上所知,他們設立女塾的目的,是想透過設校實驗,找 到最適合向中國傳福音的方式,以為日後的工作重點。

(21)

1853年4月,他們自美返上海後恢復寄宿學校,原在王家碼頭的舊屋,太 潮濕且全家住不健康,遂另租黃浦江西北地,包括家人及學塾。後自建房舍,家 人安排在西側,女子寄宿學塾設在東側,有兩層有兩間教室,下為工作室、上為 宿舍,主建築有兩間屋,做禮拜堂供聖餐禮用,學生早晚做祈禱。1855年10月記 中國學生有25人(Bridgman, 1864, pp. 204, 209)。當舊生離校,在裨氏督導下,

受僱到她所開設的日間女校工作(Blodget, 1872a)。1859年時,同時她照料3所 上海女子日校。另外,她自己還教導一班貧窮婦女的主日學班,當時不少於75 位婦人與女子定期受她教導(Bridgman, 1864, pp. 250-251)。而美部會《1861 年年報》載,1861年女塾有中國老師,上課到中午,晚間便病逝(A.B.C.F.M., 1861, p. 111)。《1863年年報》記,學塾上課到中國新年後10天,學校放短假,

後再開課,聘了新老師,校務繼續運作。當年有20名學生。後因裨治文病逝,

1862年她因病被迫放棄返美休養,學校轉給美國長老會(American Presbyterian Mission)羅氏夫婦(Roberts)續辦(A.B.C.F.M., 1863, p. 124; Blodget, 1872a)。

1864年年報》則記,1864年她返華後仍由長老會傳教士續辦(A.B.C.F.M., 1864, p. 128)。

由以上資料可知女塾的概況,它們所招收的女學生,屬於中下層少女,學塾 規模不大,通勤與住宿兼採,免費,中文教學,教育內容有識字、算術、音樂、

家事,但基督教義與活動是重點,程度屬初等教育,目的是透過實驗,找到最佳 傳福音的方法。

1871年她過世後,由美「女公會」(the Woman’s Union Missionary Society of America)接手(Editor, 1940)。林美玫(2011,頁169)謂,美聖公會為集中 上海人力物力,1881年將裨文女學(The Bridgman Memorial School for Girls)與 文紀女學(Emma G. Jones Memorial School for Girls)合併為聖瑪麗亞書院(St.

Mary Hall)。1887年時,有學生40人(Editor, 1887)。

1868年裨夫人返回上海後,將興趣集中近期由賽爾夫人(Mrs. Syle)為中國 女子所設學校,她協助教學,籌募資助基金及尋找永久設施。後找到地點,蓋好 落腳建築,包括小教堂、藥房及一間房供日校,並由一位她之前上海所教學生任 教師。為此機構, 她至少提供個人收入5,000元(Blodget, 1872b)。此外,她擔 任上海女學學會(Shanghai Female School Society)會長,1871年11月過世後,

(22)

根據遺囑,身為會友,她將價值約8,000元的財產捐給該會所設學校,條件是學 會至少要維持有25名學生(Editor, 1872)。

根據她遺囑的捐款,使得美國女公會原於北京所設女子寄宿學校,1881年移 往上海,繼續辦學,並附設一日校(Tiedemann, 2009, p. 235)。1907年時,平均 入學人數35人(MacGillivray, 1907, p. 469)。

(三)北京:貝滿女塾

1861年裨氏病逝後,夫人因病返美。1864年,她返華和美部會白漢理

Blodget)牧師共同前往北京設立傳教站,並以私人資源在北京首創寄宿女 校—貝滿女塾(Bridgman Academy)。9月先招1人,之後有母親隨3位女兒 來。他們在街頭行乞,父親是吸食鴉片者,前者是由蘇格蘭傳教士賓為霖(W.

C. Burns)帶來(Blodget, 1872b; MacGillivray, 1907, pp. 271-273)。4人成為學 校的核心。學生住校,聘有一位女教師。因裨夫人不懂北京話,勉強和學生溝 通及直接教學。她透過年長學生翻譯,在學校教聖經班,也教校外婦女(Editor, 1880)。有學生回憶當時學校缺教科書,沒有聖經及祈禱書,未教英文,學生們 需等撰寫或翻譯的教科書,在此之前,只能學讀寫以外之事(Burton, 1885/1911, p. 63)。美部會《1866年年報》則記,1866年時,有學生15人,均來自滿族家 庭,未纏足。家長不願送子女由外國人教導的問題已漸克服(A.B.C.F.M., 1866, p. 133)。次年有16人(A.B.C.F.M., 1867, p. 117)。1868年夏她生病,10月退 休,才將學校交給初到的助理波特小姐(Miss M. H. Porter),當時學校有16 位學生,年齡從16-20歲,原聘女教師被解聘,另聘一位受尊敬的男性白髮長 者。學生一般來自低層,父母或監護人允許其入學,只因家中極度貧寒(Editor, 1880)。之後學校繼續運作,美部會1869-1899年年報記錄了該校學生數,1869- 1898年狀況見表3。由表3可發現學校規模不大,學生人數起伏,1889年以前,人 數多低於30人,之後增加,最多時達68人。

美部會《1879年年報》中提到,該校無法引導保定府的家長送女兒入學,部 分原因是距離遠,部分是因招生規定學生需未纏足,當遠距學生企圖入學時,

卻又受阻於已纏足;另一項阻礙是女童年幼時即許配給異教青年。直到學校能招 收教會成員家庭女子前,此將不易確保最大成功。當年共有學生24人,平均出席 18人(A.B.C.F.M., 1879, pp. 63, 74)。《1890年年報》提到,學生36人,已達上

(23)

3

北京貝滿女塾學生數

年度 人數 年度 人數 年度 人數

1869 - 1879 24/平均18 1889 36

1870 16 1880 24 1890 36

1871 27 1881 17 1891 60

1872 18 1882 40 1892 60

1873 平均18 1883 23 1893 52

1874 20 1884 31 1894 55

1875 18 1885 21 1895 53

1876 19 1886 平均18 1896 43

1877 23 1887 28 1897 68

1878 20 1888 26 1898 -

資料來源:作者依美部會1869-1899年第59-89屆年報整理。

限,而需改變現有建築。學生中有30人來自基督教或有關聯的家庭,某些人入學 前已接受過教導。學校鼓勵慈善、勤勉及關懷的習慣,未發生過嚴重疾病,所學 是基本的,有好的進步。年終考試包括聖經史、基督生活、筆算及心算、地理、

繪圖及寫漢字。學校強調不纏足的規定。10名學生是教會成員,16位在見習,所 有人都渴望成為基督徒(A.B.C.F.M., 1890, p. 66)。《1893年年報》載,該校有 學生52人,均未纏足,學生受到最大照顧與關愛。學校提供8年制課程,當年並 引入體育,9位獲接受參加聖誕節(A.B.C.F.M., 1893, p. 73)。

根據Fryer(1895, pp. 11-13)調查,1895年時,貝滿女塾(Bridgman High School for Girls)是免費寄宿學校,學生50人,平均年齡14歲,課程包括聖經、

四書、中國女教經典、心算與筆算、史地、科學入門、生物學、生理學、教義問 答等,但主要學習聖經,有3位本地教師。庚子事變時學校被毀(MacGillivray, 1907, p. 271)。之後恢復,1905年時,擴大並將更名為協和女子學院(Union College for Women),有美籍女教師4人,本地男教師1人,女教師4人,寄宿95 人,通勤生20人,小學生52人,中學生38人,學院生5人(Gee, 1905, p. 5)。後 加入華北教育聯盟。1919年併入燕京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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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結

綜觀裨氏夫婦所辦男女學塾,規模都不大,校數有限,教育程度不高,也 未受到美部會大力支持,但是他們靠己力募款持續興辦,目的是希望配培養信 徒及本土傳教助手。依林美玫(2015,頁252)據《教務雜誌》(The Chinese Recorder and Missionary Journal)資料統計出, 1869年(同治8年)時,美部會 有日間學校男生159人,住宿學校男生31人、女生43人。Fryer(1895, p. 6)指 出,1895年時該會8個傳教站報告,共設96所學校,有本地教師111人,男學生 1,159人,女學生528人,合計1,691人。林美玫(2015,頁257)又稱,1905年

(光緒31年)時,增至日校或小學188所、學生3,271人;中、高等學校29所、

學生966人。由以上數據可知,美部會教育事業是持續在擴張,且程度日漸提 高。此點顯示該會對辦理教育事業態度已由初期的反對轉為支持,MacGillivray

1907, p. 262)認為,該會同意設校以助推展教務,當自裨治文開始,因該會 1847年於福州設站,1849年始設日校,遠晚於裨氏在廣州設學。

裨治文經常將在華辦學狀況,投書《教士先驅報》及《中國叢報》等英文報 刊,並提報美部會並列入年會年報,有助於該會及其他華傳教士了解其工作,作 為參考。

伍、倡議「設學輔教」

裨治文為何會在街頭講道、巡迴布道、印發宗教書籍等常用的傳教策略,且 一到中國後就開始興辦學塾?他之所以如此,當來自於實際經驗所需。

1830年初到中國廣州後,由於教養貧童的試驗,他深信教育的轉化力量,並 清楚覺察到此種努力對中國傳教的長遠重要性。他在1831年時曾建議美部會為貧 窮的兒童開設學校的可能性。雖然當時審計委員會認為該提案尚不成熟,但仍同 意他個人的試驗,並於《教士先驅報》刊載其辦學狀況(Lazich, 2000, p. 76)。

1837年,他向美部會審計委員會報告在華宣教實況時,引用了倫敦傳道會戴 爾牧師(Samuel Dyer)所提中國尚未開放的觀點,戴氏指出:一、中國尚未普 遍公開接受傳教士們;二、中國尚未開放教會學校的設立;三、中國內地尚未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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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聖經及小冊子的印刷,建議設立學校(Bridgman, 1837b)。

但美部會負責的聯絡秘書安德森卻認為,傳教的終極目標是建立自養(self- supporting)、自治(self-governing)、自傳(self-propagating)的教會,如此則 不需要西方不斷輸出傳教士。他並日漸懷疑教士們所提出的計畫,特別是企圖為 中國青年提供西式的英語教育,他認為所授知識大多與基督教教義無關(Lazich, 2000, pp. 217-218)。1841年7月,他致函美部會仍堅持己見說,根據他們目睹及 所知新舊教傳教士對中國人傳教工作而判斷,他們的明確意見是,學校是讓中國 人接受基督教的主要方法之一。如要有優秀且虔誠的布道者、有能力的作者,

他們應如何訓練?除非是在教會學校中。故他擬將三分之一的人力用於辦學校

Bridgman, 1842b, p. 101)。

鴉片戰爭後,他離開澳門前往香港前,1842年6月再度致函美部會表示,在 中國宣教應有之道包括訓練許多有能力虔誠的傳教士、成立學會、設立學校、

設置機構等,都是重要的。又為訓練兒童與青年應為之道,必須設立主日學

Sabbath schools)及聖經班(Bridgman, 1843b)。9月信中,他更具體報告在中 國的新教徒人力,該會者只有5人,爭取增派人員(Bridgman, 1843a)。

1843年7月底,他又致函美部會,建議在廣州、香港、澳門、寧波及上海等 口岸加派傳教士,約10-11人,除中廈門要6人,其餘4-5人,且在每個主要傳教 站設置初等學校(primary schools)應受到支持,作為傳教手段;而這些學校的 前三項目的都是讓學生改信基督教;並儘可能設高階的神學校,招收初等學校畢 業生,以教育有希望成為虔誠信徒的人以及承諾協助差會工作的人(Bridgman, 1843c)。由此可知,鴉片戰爭後,為了因應宣教新局,他主張設學的目的有 二:一是透過學校教育將學生變成教徒,二是培養本土的傳教助手協助傳教。

1850年美部會的調查報告中,廣東的裨治文反映,該會各中國差會教育部 門尚未完備,委員會的意見是,被視為傳教士運作制度一部分的教育,據過去 經驗,在被授權給該部門相當經費前,應被當作特殊符應中國傳教士的科目。無 疑地,教育本地差會某階段傳教士的神學校,以及教育本地基督徒子弟的預備學 校,是很重要的(Bridgman, 1850)。

除上述所述可知母會不支持或反對差會興學的理由外,還有外在大環境 因素。今人Rawski(1985)解釋,當美國第二次「大覺醒運動」(the Great

數據

表 3 北京貝滿女塾學生數 年度 人數 年度 人數 年度 人數 1869 - 1879 24/平均18 1889 36 1870 16 1880 24 1890 36 1871 27 1881 17 1891 60 1872 18 1882 40 1892 60 1873 平均 18 1883 23 1893 52 1874 20 1884 31 1894 55 1875 18 1885 21 1895 53 1876 19 1886 平均 18 1896 43 1877 23 1887 28 1897 6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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