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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本文研究,已開發和開發中國家對國際氣候合作的認知差 異,是結果論和義務論之間的爭辯。已開發國家認為大氣中的溫室氣 體是既成事實,而且難以在短期間之內解決,因此應該採取有效率的 方式將氣候影響降到最低。開發中國家堅持目前大氣中的溫室氣體是 已開發國家所排放的結果,因此應該對此負起歷史責任,承擔減緩地 球暖化的主要工作。

從氣候正義而言,已開發國家抱持目的/結果取向的觀點,強調 解決當前問題的重要性,重視溫室氣體減量成本的合理分配,開發中 國家則基於道德/權利的立場,主張已開發國家必須先對歷史責任作 出補償,才能要求開發中國家共同對抗地球暖化。儘管已開發和開發

Jekwu Ikeme, “Equity, environmental justice and sustainability: incomplete approaches in climate change politics,” pp. 201-202.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專欄:中國應對氣候變化〉,《中華人民共 和國中央人民政府》,2010 年 6 月 4 日,<http://big5.gov.cn/gate/big5/www.

gov.cn/gzdt/2010-06/04/content_1620569_14.htm>。

中國家對氣候正義有不同的解讀,但雙方之間對於解決全球氣候問 題,並非完全沒有共識。

已開發國家並不拒絕負起較大的氣候責任,包括承擔更嚴格的減 排目標、提供開發中國家必要的資金和技術援助,協助提高對氣候變 遷的調適能力,但強調只有各國採取一致的行動,才能解決全球氣候 問題。另一方面,開發中國家了解地球暖化是全球共同的問題,每個 國家都有義務參與減緩地球暖化的工作,但過程中不能違反分配正 義、補償正義和程序正義的原則。

開發中國家認為,「補償」和「免除」是解決國際氣候政治的南 北衝突的最好方式,《蒙特婁議定書》就是例子。由於《蒙特婁議定 書》在制度設計和作法上,充分考量已開發和開發中國家的差異,符 合開發中國家所認知的公平原則,且兼顧效率和可行性,因此獲得開 發中國家支持,這是國際臭氧層保護能夠獲得良好成效的重要原因。

如前所述,氣候正義是開發中國家維護和確保國家利益的重要論 述,為開發中國家在國際氣候政治的政策立場和行動提供正當性的基 礎。不過,隨著開發中國家的總排放量不斷增加,逐漸逼近甚至即將 超過已開發國家的總排放量時,氣候正義的論述正當性就會降低。

以開發中的大國中國為例,自 2007 年起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排放 國,人均排放量也已超過世界平均水準,加上經濟快速成長,生活水 平顯著改善,已經失去拒絕接受強制減排承諾的合理性。在近幾次國 際氣候談判,除了已開發國家之外,飽受地球暖化威脅的小島嶼國家 和部分南撒哈拉非洲國家,也對中國施加壓力,呼籲中國對國際氣候 合作承擔具體責任。

此外,中國也意識到,過度追求經濟發展的代價過高,必須改變 只求經濟成長的發展模式,才能實現國家的永續發展。何況積極參與 國際氣候合作,有助於中國塑造負責任大國的形象,在這些情況之 下,中國對國際氣候公約作出應有的妥協和承諾是可以預期的。基於 中國在國際上的影響力,加上長期與開發中國家採取聯合陣線,中國

氣候政策立場的轉變,對於國際氣候政治的南北關係的改善是有正面 的意義。

誠如伊奇米(Jekwu Ikeme)所言,從氣候正義途徑對國際氣候政治 進行分析,有助於吾人了解已開發和開發中國家在全球氣候問題的認 知差異,並藉此尋求雙方對減緩地球暖化工作的共識,這是建立全球 氣候治理體系的必要工作。53這篇論文為此作出了一部分貢獻。

(收件:2013 年 5 月 20 日,修正:2014 年 1 月 16 日,採用:2014 年 1 月 24 日)

Jekwu Ikeme, “Equity, environmental justice and sustainability: incomplete approaches in climate change politics,” pp. 20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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