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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薪家庭幼兒父母親背景變項與共親職之分析

本節首先分析雙薪家庭幼兒父母親的共親職狀況,其次探討雙薪家 庭幼兒父母親的共親職是否因背景變項(性別、年齡、教育程度、社經 地位、家庭結構)的不同而有差異。

壹、雙薪家庭幼兒父母親之共親職狀況

本研究中雙薪家庭幼兒父母親共親職的評量,乃是請受訪者依據

「親職聯盟」量表所描述的情形,依據個人的感受作答。量表共20題,

採Likert五點量表計分,得分愈高者,表示與配偶的共親職愈高,也就 是受訪者認為從配偶所獲得的支持愈多之意。受訪者在量表上得分的平 均數與標準差如表4-4-1及表4-4-2。

表4-4-1 雙薪家庭幼兒父母親之共親職狀況(N = 560)

分量表 總 分範圍

樣本 總分 範圍

平均數 標準差 分量表題數 平均數 分 量表題數ª 共親職 20-100 40-100 76.78 10.79 20 3.84

ª最高分5分,最低分1分,理論中點3分。

表4-4-2 雙薪家庭幼兒父母親之共親職及其頻率 次數﹙百分比﹚

共親職 1-20分 21-40分 41-60分 61-80分 81-100分 合計 次數 ﹙百分

比﹚

0(0) 1(0.0) 36(6.5) 344(61.5) 179(32.0) 560(100)

研究結果發現,雙薪家庭幼兒父母親的共親職分數分布在40至100 分之間,量表總分的平均分數為76.78分,高於量表總分理論中點數60 分,由此可知,平均而言,雙薪家庭幼兒父母親的共親職較高。

進一步從表4-4-2共親職量表得分情形來看雙薪家庭幼兒父母親的 共親職程度,其中共親職分數在61至80分者,亦即父母親擁有較高的共

親職者為最多數,占61.4% ,也就是說有六成以上的父母親有較高的共 親職程度;共親職分數在81分以上者,亦即共親職程度非常高者,占 32% ,亦即有將近三分之一的父母親擁有非常高的共親職程度;然而也 有6.4% 的父母親共親職合作情形不佳,亦即較不獲得配偶的支持。

本研究結果顯示,平均而言,雙薪家庭幼兒父母親的共親職較高,

與陳若琳(2003)的研究結果一致,亦即雙薪家庭中夫妻較會一起共同 合作照顧與教養幼兒。

此外,研究結果也顯示有6.4% 的父母親共親職合作情形不佳,探 究其中的原因,可能是有些父親完全把教養子女的重責大任交付給母 親,自己完全置之不理。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是,有些母親仍然比較遵從

「相夫教子」的傳統觀念,而在教養子女方面比較謹守於「母職守門」

﹙maternal gatekeeping﹚﹙Allen & Hawins, 1999﹚的角色,也就是說,母 親較常以教養子女為己任,較不放心也不願放手將子女交給父親來照顧 或管教。呂翠夏﹙2002b﹚的研究發現,母親不支持父親較父親不支持 母親來得頻繁,似乎這些母親也有部分是「母職守門」的心態。由於國 內外共親職的研究還在起步階段,尚待更多的研究加以驗證中西方父母 角色信念的不同對共親職的影響。

貳、雙薪家庭幼兒父母親背景變項與共親職之分析

以下探討雙薪家庭幼兒父母親親職壓力是否因背景變項的不同而有 差異。

一、雙薪家庭幼兒父母親共親職與性別之關係

為了探討雙薪家庭幼兒父母親共親職程度是否因為性別的不同而 有差異,乃進行t考驗,其結果如表4-4-3。

表4-4-3 雙薪家庭幼兒父母親不同性別之共親職t考驗

變 項 性別 N Mean SD df t 共親職 274 78.13 9.83 558 2.93 **

286 75.49 11.50

** p < .01

表4-4-3顯示,雙薪家庭幼兒父母親性別不同,在共親職程度達顯著 水準,亦即父親與母親認為的共親職程度有顯著差異,而且是父親的共 親職程度顯著高於母親,也就是說父親認為從母親獲得的支持顯著多於 母親認為從父親所獲得的支持。

以上結果顯示,本研究之假設3-1獲得支持。本研究發現男性的共 親職顯著高於女性,亦即父親認為從配偶所獲得的支持顯著高於母親認 為從配偶所獲得的支持。此結果與Abidin & Brunner﹙1995﹚研究發現女 性的共親職高於男性的結果不同。究其原因,可能是,臺灣的父親多認 為教養子女是母親應盡的職責,因此對於妻子「相夫教子」的付出認為 是理所當然,而較少表現出「支持」的樣態,使妻子在主觀感受上較無 法從配偶處得到「支持」自己的共親職感受;相較之下,臺灣的母親仍 然較常以獨力教養子女為己任,對於配偶願意協助子女的教養工作便心 存感激,並給予較多的「支持」樣態,因此父親較常感受到配偶時常「支 持」自己的共親職表現。

2、 雙薪家庭幼兒父母親共親職與3、 年齡之關係

為了探討雙薪家庭幼兒父母親共親職程度是否因為年齡的不同而 有差異,乃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其結果如表4-4-4。

表4-4-4 雙薪家庭幼兒父母親因不同年齡在共親職之差異比較與變異數分析 變異來源 年齡 N Mean SD SV df SS MS F 薛費法

事後比較 p < .05 共親職 30歲以下 54 75.89 9.06 B 3 226.56 75.52 0.65

31-35歲 181 76.86 11.32 W 556 64821.98 116.59 36-40歲 215 76.35 10.79 T 559 65048.54

41歲以上 110 77.92 10.71

表4-4-4顯示,雙薪家庭幼兒父母親年齡不同,在共親職上未達顯著 水準,亦即共親職沒有顯著差異。

以上結果顯示,本研究之假設3-2沒有獲得支持。本研究結果與 Gable 等人(1995)的研究發現不同,Gable 等人(1995)發現年齡較 大的父母親比年齡輕者較少支持性的共親職。究其原因,可能是本研究 的整體樣本在年齡方面,有七成以上集中於31至40歲間,對於養育子女 的態度與信念相差不大,因此在共同教養子女合作的程度上也大同小 異。因此,未來的研究值得繼續探究教養子女的信念與共親職間的關係。

4、 雙薪家庭幼兒父母親共親職與5、 教育程度之關係

為了探討雙薪家庭幼兒父母親共親職程度是否因為教育程度的不 同而有差異,乃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其結果如表4-4-5。

表4-4-5 雙薪家庭幼兒父母親因不同教育程度在共親職之差異比較與變異數分析 變異來源 教育程度 N Mean SD SV df SS MS F 薛費法

事後比較 p < .05 共親職 國中以下 10 73.50 10.32 B 4 409.81 102.45 0.88

高中(職) 179 76.39 10.23 W 555 64638.73 116.47 專科 164 77.60 11.59 T 559 65048.54

大學 158 76.13 11.02

碩士以上 49 78.20 9.23

由表4-4-5結果發現,雙薪家庭幼兒父母親教育程度不同,在共親職 上未達顯著水準,亦即共親職沒有顯著差異。

以上結果顯示,本研究之假設3-3沒有獲得支持。Gable 等人(1995)

的研究發現教育程度不同,在共親職程度沒有顯著差異,此結果與本研 究發現相同。但最近的研究則發現,支持性的共親職與父母親的教育程 度呈正相關﹙Stright & Bales, 2003﹚,因此,教育程度與共親職之間的關 係仍有待未來的研究進一步驗證。

6、 雙薪家庭幼兒父母親共親職與7、 社經地位之關係

為了探討雙薪家庭幼兒父母親共親職程度是否因為社經地位的不 同而有差異,乃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其結果如表4-4-6。

表4-4-6顯示,雙薪家庭幼兒父母親社經地位不同,在共親職達顯著

水準,亦即共親職有顯著差異。再以薛費法進行事後比較顯示,高社經 地位及中社經地位父母親的共親職均高於低社經地位者,亦即不同社經 地位的父母在共親職上有顯著差異存在,而且共親職程度會隨社經地位 達到中上程度而增加。

以上結果顯示,本研究之假設3-4獲得支持。由於國內外的研究尚 未針對社經地位影響共親職進行探討,本研究的發現則獲得了初步的結 果,也算是對共親職的了解有所貢獻。

表4-4-6雙薪家庭幼兒父母親因不同社經地位在共親職之差異比較與變異數分析

變異來源 社經

地位

N Mean SD SV df SS MS F 薛費法 事後 比較 p < .05 共親職 317 77.36 10.86 B 2 1027.40 513.70 4.41 * 高>低;中>低

中 167 76.87 11.37 W 536 62466.13 116.54 低 55 72.69 8.32 T 538 63493.53

* p < .05; ** p < .01; *** p < .001

8、 雙薪家庭幼兒父母親共親職與9、 家庭結構之關係

為了探討雙薪家庭幼兒父母親共親職是否因為家庭結構的不同而有差 異,乃進行t考驗,其結果如表4-4-7。

表4-4-7 雙薪家庭幼兒父母親不同家庭結構之共親職t考驗 變 項 家庭結構 N Mean SD df t 共親職 同住 245 78.60 10.97 557 3.51

不同住 314 75.41 10.42

表4-4-7顯示,雙薪家庭幼兒父母親家庭結構不同,在共親職上未達 顯著水準,亦即共親職並無顯著差異。

以上結果顯示,本研究之假設3-5沒有獲得支持。由於共親職研究 目前仍在起步階段,尚待未來有更多的研究進一步繼續探索。

第五節 雙薪家庭幼兒父母親的婚姻滿意、親職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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