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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靈芝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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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木屑太空包栽培法

另一種為太空包栽培法,在中國稱之為「袋栽」,為台灣一般採用的靈芝栽培 法。栽培時,先製備純化培養過的靈芝母種,將之製備成栽培種。接著進行含有 木屑、米糠及碳酸鈣等原料的太空包製作。將原料混合並調整含水量為 60~65%後,

裝入聚丙烯(PP)袋中並進行高壓滅菌。殺菌完成的太空包接種後,就可送入培 養箱待長滿菌絲後,即可進行出菇管理,從接種到第一次採收約 2~3 個月,見圖 8。

圖 8 靈芝太空包栽培法

資料來源:吳寬澤(2009)27

第二節 靈芝產業

靈芝,是亞洲國家人民長期以來所使用的中草藥之一,其藥用歷史悠久。由 於靈芝屬於中草藥,故中草藥產業的發展與靈芝產業息息相關,因此探究靈芝產 業之前,需對於整體中草藥產業進行初步地瞭解。蒐集中草藥產業資訊對於瞭解 規模較小的靈芝產業多所助益,例如:根據中草藥產業結構可拼湊出靈芝產業結 構,或是透過中草藥產業相關資訊,能更加瞭解靈芝產業的廠商、行銷模式及通 路、市場規模與未來發展趨勢等。

2011/11/14)。

27 同註 25。

家分別稱為中草藥與草藥(Herbal medicine),亦可稱為植物藥(Botanical medicine or Phytomedicine, Phytopharmaceutical drugs)29

歐盟於 2004 年所頒布之「傳統草藥產品指令(2004/24/EC)」中定義草藥產 品(Herbal medicinal product)為獨具有一種或多種草藥物質(Herbal substances)、

一種或多種草藥製劑(Herbal preparations)或是草藥物質及草藥製劑的混合物。

其中,對於草藥物質的廣義界定包含未經加工處理之植物、藻類、真菌及地衣,

而精確定義則是針對生物分類系統中的植物而言30

美國政府針對草藥一詞最為接近且明確之定義,是位於食品暨藥品管理局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所發布之「植物藥產品工業指南(Guidance of Industry Botanical Drug Products)」31之中。本指南以植物(botanicals)一詞定 義廣泛的草藥種類,其中涵蓋植物材料、藻類、肉眼可見之真菌以及上述各物質

30 "Herbal substances are precisely defined by the plant part used and the botanical name according to the binomial sustem…" See Directive 2004/24/EC,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The Council, March 31, 2004.

31 植物藥產品工業指南為 2004 年 6 月 FDA 所發布。

32 " …[T]he term botanicals includes plant materials, algae, macroscopic fungi, and combinations thereof. It does not include:

• Materials derived from genetically modified botanical species (i.e., by recombinant DNA technology or cloning).

• Fermentation products (i.e., products produced by fermentation of yeast, bacteria, and other microscopic organisms, including when plants are used as a substrate, and products produced by fermentation of plant cells), even if such products are previously approved for drug use or accepted for

日本、歐洲及美國,都有藥材相關規定,例如藥材生產管理規範(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 GAP),來控制藥材品質及安全性。

2. 植物萃取業(Herbal extract industry)

將乾燥的植物,透過萃取、分離、純化後,可以直接當作原料藥(Active

food use in the United States (e.g., antibiotics, amino acids,and vitamins).

• Highly purified substances (e.g., paclitaxel) or chemically modified substances (e.g.,estrogens synthesized from yam extracts) derived from botanical sources."See Guidance for Industry Botanical Drug Products,Center for Drug Evaluation and Research,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2, Jun.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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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armaceutical Ingredient, API)使用或作為添加物,用以添加於食品、飲料或化妝 品中。此產業自 1998 年以來,約略以 15%的年成長率持續擴大,成長快速甚至成 長率超過西藥產業,市場具有相當大的開發潛力35

3. 草本膳食補充品(Herbal dietary supplement)

膳食補充品就是大眾所熟知的營養補充品,在不同的國家對於其定義和名稱 也有所區別,美國稱「膳食補充品」,歐盟稱為「食品補充品(Food supplement)」,

加拿大稱「天然健康食品(Natural health products)」,而台灣則以「健康食品」稱 之。膳食補充品的分類一般是不同於食品及藥物而另外獨立出來的類別,以全球 草本膳食補充品最大的美國市場為例,其膳食補充品需符合美國 FDA 於 1994 年 頒佈之《食品補充健康教育法案》(Dietary Supplement Health and Education Act, DSHEA),中述之定義36

(1) 用以補充飲食、營養或幫助攝取食物營養素的產品,其中含有下列成 分如維他命、礦物質、胺基酸、草藥或其他植物,或是上述物質經濃 縮、代謝、萃取或混合後的產物。

(2) 服用時是以錠劑、膠囊、藥片、粉末或口服液等形式。

(3) 不當作一般食物或單獨作為膳食之用。

(4) 標示為膳食補充劑之產品。

膳食補充品不論在歐盟、美國或台灣皆規定其不能宣稱具有任何疾病診斷、

治療或預防的功效,若要宣稱其療效就必須經過藥物審查的標準。然而隨著高齡 化人口結構的形成,慢性病患數量逐年增加,自我健康意識抬頭,具有保健概念 的中草藥保健食品逐漸受到青睞,估計全球在中草藥保健品需求量每年以 4.4%幅 度成長,於 2015 年可達 13 億美元市場規模37

4. 非處方藥(Over-the-counter drug, OTC drug)

5. 中藥(或稱科學中藥38)、草藥(Phytomedicine, Herbalmedicine)

一般須由各國家的當地最高衛生主管機關,經一定檢驗程序,審核證明安全

35 徐雅芬(2006),全球植物藥產業概況及市場分析,農業生技產業季刊,第 5 期,頁 1。

36 See Dietary Supplement Health and Education Act of 1994, Center for Food Safety and Applied Nutrition,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1 Dec. 1995.

37 同註 29。

38 所謂「科學中藥」,指的是透過對藥材炮製、萃取的科學化品質管制,製成便於口服的劑型,並 非指以科學的臨床試驗方法,驗證其療效或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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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對於特定的疾病有療效,需由醫生開立處方才能購買,例如我國中醫藥委員會 批准的中藥基準方。

6. 新藥

產品以通過美國 FDA 之臨床試驗申請許可(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 IND)及新藥上市之許可(New Drug Application, NDA)為目標。屬 於植物新藥之產品有兩種:

(1) 由植物的某一部分萃取,取得單一活性成分藥物用以製成西藥,如治 療癌症藥物 Taxol 及 Campothecin 等植物性原料藥。

(2) 從植物萃取之混和成分(亦稱為半純化),遵循 FDA 公佈《植物性藥 品指導原則》(Guidance for Industry-Botanical Drug Products)之產品。

根據 BCC Research 公司的調查顯示,2008 年全球植物藥市場規模為 195 億美 元,到了 2013 年市場預估將成長至 329 億美元,年複合成長率為 11%39

此六大中草藥產業隨著地區及國家發展程度有所不同,美國以植物藥、植物 新藥及草藥膳食補充品市場為主,且歐美草藥以分離、純化等技術,萃取植物中 的活性成分,形成植物萃取產業。而亞洲的中藥以炮製技術( 水製、火製、水火 共製)進行減毒增效,形成飲片炮製業。此外,歐美草藥產品以單方為主,與亞 洲複方產品差異很大40

三、中草藥產業結構

大體而言,全球各個國家的中草藥產業結構皆非常類似,如圖 10 所示。上 游為提供及製備中草藥原料,主要由動植物原料供應商或種植者所組成。中游為 中草藥加工業,包含植物萃取或中藥材炮製,主要由植物萃取業者及飲片炮製商 所組成,下游為製成成品部分,即中草藥製劑業,舉凡配方、打錠等後端包裝製 程皆屬之。中藥方面可依傳統方法將中藥材加工成膏、丸、散及丹等傳統劑型,

更可將中藥提煉濃縮加工成顆粒劑、散劑或其他西藥劑型。另外,植物萃取液或 中藥萃取液亦可添加至食品、膳食補充品或化妝品。最後,成品由行銷與通路商,

39 Botanical and Plant-Derived Drugs: Global Markets, BCC Research,

http://www.bccresearch.com/report/botanical-plan-derived-drugs-bio022e.html, (last visited June 2, 2011).

40 同註 34,頁 4。

Porter 大師對於「產業(industry)」定義為:一群從事類似經營活動,彼此具 競爭性的企業群體,生產相同或類似並具有高度替代性的產品,銷售給顧客的廠

42 Michael E. Porter (1985). Competitive Advantage: Creating and Sustaining Superior Performance.

New York, NY: Free Press.

43 徐錚奎(2010 年 8 月 16 日),靈芝類保健品發展勢頭迅猛質量良莠不齊影響發展,中國醫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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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靈芝用以保健食品開發及商業化生產的國家有中國大陸、日本、台灣、韓國及 北美地區。

雖然靈芝在中華文化的藥用歷史超過 3,000 年,但真正將靈芝開發為保健產 品並使其發展成產業的卻是日本廠商。1971 年,日本京都大學食糧科學研究所的 直井幸雄,以「孢子分離法」成功培育出靈芝,為靈芝的人工栽培的首例。經過 數十年來專家們的研究,現今靈芝得以利用人工栽培進行大量栽種,因此生產成 本較野生摘採為低,故其製品遂成為一般大眾皆消費得起的保健產品。隨著日本 靈芝加工產品的市場普及,日本靈芝產品從 90 年代開始就進入美國市場。目前美 國市面上的靈芝產品大多來自於日本和韓國。日韓兩國對美出口靈芝類保健產品 的主要健康訴求為:增強人體免疫力、提高精力和皮膚美容作用。不過,由於文 化的差異,被亞洲國家視為「靈異真菌」、「救命仙草」的靈芝,在歐美市場上銷 售情況遠遠不如亞洲45。因此,全球消費市場還是以中國、日本、韓國、台灣等國 家為主,其他歐美地區則是以華人為主要的消費人口。

靈芝相關產品年產值,根據國際知名的蕈菌學者—張樹庭教授估計,1999 年 全球靈芝產品的年產值超過 16 億美元46,而 2005 年則年產值超過 25 億美元47。 另外,財團法人靈芝基金會則保守估計,目前台灣一年靈芝產品產值約 20 億新台 幣,而日本、香港及東南亞約略為台灣產值的 2 倍,中國大陸的產值則是香港的 3~5 倍48

二、靈芝產業結構

根據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49,並參考前一章節之中草藥產業結構圖、產業資 訊及靈芝相關報導,將涉及靈芝產業的主要行業依照上下游的關係呈現如圖 11;

產業上游主要提供靈芝材料來源,中游為靈芝加工與製劑,下游則為銷售靈芝相 關產品。

http://www.mushroommarket.net/news/show.asp?id=19769,(最後瀏覽日期:2011/11/14)。本統計資 料不包含內蒙、海南、甘肅、青海省(區)的數字。

45 我國靈芝類保健品市場發展勢頭迅猛:產能嚴重過剩(2010 年 7 月 24 日),醫藥經濟報,

http://news.pharmnet.com.cn/news/2010/07/24/303481.html,(最後瀏覽日期:2011/11/9)。

46 Chang, S.T. and J.A. Buswell (1999) Ganoderma lucidum (Curt.: Fr.) P. Karst.

(Aphyllophoromycetideae) A medicinal mushroom. Intl. J. Med. Mushrooms , 1, 139-146.

47 許瑞祥(2005),靈芝在生技領域研發的新趨勢,農業生技產業季刊,第三期,頁 37。

48 靈芝產品市場概況,財團法人靈芝基金會網站,http://www.07f.org/quality_detail.php?ID=14,(最 後瀏覽日期:2011/11/14)。

49 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第九次修定,行政院主計處,2011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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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1 靈芝產業之行業關聯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繪製。

位於產業上游的靈芝材料提供商,主要透過靈芝子實體栽種、靈芝菌絲體培

位於產業上游的靈芝材料提供商,主要透過靈芝子實體栽種、靈芝菌絲體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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