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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最大可容忍中斷時間單位以小時計。

6. 資通系統分級:依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附件九資通系 統防護需求分級原則進行分級。

二、 非核心業務及說明:

本校之非核心業務及說明如下表:

非核心業務 業務失效影響 最大可容忍中

斷時間 資通系統分級 公文交換 電子公文無法即時送達

機關,影響機關行政效 率

24小時 普

會計管理系統 影響機關行政效率 24小時 普 圖書管理系統 影響機關行政效率 24小時 普 財管系統 影響機關行政效率 24小時 普 各欄位定義:

1. 非核心業務:公務機關之非核心業務至少應包含輔助單位之業 務名稱,如差勤服務、郵件服務、用戶端服務等。

2. 業務失效影響:說明該業務失效對機關之影響。

3. 最大可容忍中斷時間單位以小時計。

4. 資通系統分級:依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附件九資通系 統防護需求分級原則進行分級。

肆、資通安全政策及目標

依本校「資通安全政策」如附件一施行。

伍、資通安全推動組織

依本校「資通安全組織」辦法如附件二成立資通安全委員會並 成立資訊安全小組,「資通安全組織成員表」如附件三。

陸、專職(責)人力及經費配置 一、 專職(責)人力及資源之配置

1. 依據行政院108年7月24日院臺護字第1080180748號函,依據資 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第6條辦理,並考量本校已有核心系統 向上集中規劃,依同法第10條第4款調降等級為 D 級。在未完成 向上集中前本校應設置資通安全專責人員,其業務內容如下,

本校現有資通安全專責人員名單及職掌應表列於「資通安全組 織成員表」如附件三,並適時更新。

(1) 資通安全管理面業務,負責推動資通系統防護需求分級、資 通安全管理系統導入及驗證、內部資通安全稽核及教育訓練 等業務之推動。

(2) 資通系統安全管理業務,負責資通系統分級及防護基準、安 全性檢測、業務持續運作演練等業務之推動。

(3) 資通安全防護業務,負責資通安全監控管理機制、資通安全 防護設施建置及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業務之推動。

2. 本校之承辦單位於辦理資通安全人力資源業務時,應加強資通 安全人員之培訓,並提升校內資通安全專責人員之資通安全管 理能力。本校之相關單位於辦理資通安全業務時,如資通安全 人力或經驗不足,得洽請相關學者專家或專業機關(構)提供 顧問諮詢服務。

3. 資安專責人員專業職能之培養(如證書、證照、培訓紀錄等),應 參加主管機關辦理之相關專業研習,並鼓勵取得資通安全專業 證照及資通安全職能評量證書。

4. 本校負責重要資通系統之管理、維護、設計及操作之人員,應 妥適分工,分散權責,若負有機密維護責任者,應簽屬「保密 切結書」如附件四,並視需要實施人員輪調,建立人力備援制

5. 校長及各級業務主管人員,應負責督導所屬人員之資通安全作 業,防範不法及不當行為。

6. 專責人力資源之配置情形應每年定期檢討,並納入資通安全維 護計畫持續改善機制之管理審查。

二、 經費之配置

1. 資訊安全小組於規劃配置相關經費及資源時,應考量本校之資 通安全政策及目標,並提供建立、實行、維持及持續改善資通 安全維護計畫所需之資源。

2. 各單位於規劃建置資通系統建置時,應一併規劃資通系統之資 安防護需求,並於整體預算中合理分配資通安全預算所佔之比 例。

3. 各單位如有資通安全資源之需求,應配合機關預算規劃期程向 資訊安全小組提出需求,由資訊安全小組視整體資通安全資源 進行分配,並經資通安全長核定後,進行相關之建置。

4. 資通安全經費、資源之配置情形應每年定期檢討,並納入資通 安全維護計畫持續改善機制之管理審查。

柒、資訊及資通系統之盤點 一、 資訊及資通系統盤點

依本校「資訊資產管理」規定如附件五施行。

二、 機關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

依據行政院108年7月24日院臺護字第1080180748號函,依據資 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第6條辦理,並考量本校已有核心系統向 上集中規劃,依同法第10條第4款調降等級為 D 級機關。

捌、資通安全風險評估 一、 資通安全風險評估

依本校「風險評鑑與管理」規定如附件六施行。

二、 核心資通系統及最大可容忍中斷時間 name)與位址(IP address)相互之間的

「通信與作業管理」規定如附件十施行。

四、 系統獲取、開發及維護

1. 本校之資通系統應依「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附表九之 規定完成系統防護需求分級,依分級之結果,完成附表十中資 通系統防護基準,並注意下列事項:

(1) 開 發 過 程 請 依 安 全 系 統 發 展 生 命 週 期(Secure Software Development Life Cycle, SSDLC)納入資安要求,並參考行政 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頒布之最新「安全軟體發展流程指引」、

「安全軟體設計指引」及「安全軟體測試指引」。

(2) 於資通系統開發前,設計安全性要求,包含機敏資料存取、

用戶登入資訊檢核及用戶輸入輸出之檢查過濾,並檢討執行 情形。

(3) 於上線前執行安全性要求測試,包含機敏資料存取、用戶登 入資訊檢核及用戶輸入輸出之檢查過濾測試,並檢討執行情 形。

(4) 執行資通系統源碼安全措施,包含源碼存取控制與版本控管,

並檢討執行情形。

2. 餘依本校「系統開發與維護」規定如附件十一施行。

五、 業務持續運作演練

本校應針對核心資通系統制定業務持續運作計畫,並每二年 辦理一次核心資通系統持續運作演練。

六、 執行資通安全健診

1.本校每二年應辦理資通安全健診,其至少應包含下列項目,並 檢討執行情形:

(1) 網路架構檢視。

(2) 網路惡意活動檢視。

(3) 使用者端電腦惡意活動檢視。

(4) 伺服器主機惡意活動檢視。

(5) 安全設定檢視。

七、 資通安全防護設備

1.本校應建置防毒軟體、網路防火牆、電子郵件過濾裝置,持續 使用並適時進行軟、硬體之必要更新或升級。

2.資安設備應定期備份日誌紀錄,定期檢視並由主管複核執行成 果,並檢討執行情形。

壹拾、資通安全事件通報、應變及演練相關機制

為即時掌控資通安全事件,並有效降低其所造成之損害,本 校應訂定資通安全事件通報、應變及演練相關機制,詳如附件十 二「資通安全事件通報應變程序」。

壹拾壹、資通安全情資之評估及因應

本校接獲資通安全情資,應評估該情資之內容,並視其對本 校之影響、本校可接受之風險及本校之資源,決定最適當之因應 方式,必要時得調整資通安全維護計畫之控制措施,並做成紀 錄。

一、 資通安全情資之分類評估

本校接受資通安全情資後,應指定資通安全專職人員進行情 資分析,並依據情資之性質進行分類及評估,情資分類評估如 下:

(一) 資通安全相關之訊息情資

資通安全情資之內容如包括重大威脅指標情資、資安威脅漏 洞與攻擊手法情資、重大資安事件分析報告、資安相關技術或議 題之經驗分享、疑似存在系統弱點或可疑程式等內容,屬資通安 全相關之訊息情資。

(二) 入侵攻擊情資

資通安全情資之內容如包含特定網頁遭受攻擊且證據明確、

特定網頁內容不當且證據明確、特定網頁發生個資外洩且證據明 確、特定系統遭受入侵且證據明確、特定系統進行網路攻擊活動 且證據明確等內容,屬入侵攻擊情資。

(三) 機敏性之情資

資通安全情資之內容如包含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份證

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

病例、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

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之個人資料,或 涉及個人、法人或團體營業上秘密或經營事業有關之資訊,或情 資之公開或提供有侵害公務機關、個人、法人或團體之權利或其 他正當利益,或涉及一般公務機密、敏感資訊或國家機密等內 容,屬機敏性之情資。

(四) 涉及核心業務、核心資通系統之情資

資通安全情資之內容如包含機關內部之核心業務資訊、核心 資通系統、涉及關鍵基礎設施維運之核心業務或核心資通系統之 運作等內容,屬涉及核心業務、核心資通系統之情資。

二、 資通安全情資之因應措施

本校於進行資通安全情資分類評估後,應針對情資之性質進 行相應之措施,必要時得調整資通安全維護計畫之控制措施。

(一) 資通安全相關之訊息情資

由資訊安全小組彙整情資後進行風險評估,並依據資通安全 維護計畫之控制措施採行相應之風險預防機制。

(二) 入侵攻擊情資

由資通安全專職(責)人員判斷有無立即之危險,必要時採取立 即之通報應變措施,並依據資通安全維護計畫採行相應之風險防 護措施,另通知各單位進行相關之預防。

(三) 機敏性之情資

就涉及個人資料、營業秘密、一般公務機密、敏感資訊或國 家機密之內容,應採取遮蔽或刪除之方式排除,例如個人資料及 營業秘密,應以遮蔽或刪除該特定區段或文字,或採取去識別化 之方式排除之。

(四) 涉及核心業務、核心資通系統之情資

資訊安全小組應就涉及核心業務、核心資通系統之情資評估 其是否對於機關之運作產生影響,並依據資通安全維護計畫採行 相應之風險管理機制。

壹拾貳、資通系統或服務委外辦理之管理

壹拾貳、資通系統或服務委外辦理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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