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兩岸民主轉型過程與黨國體制發展模式的比較
3. 鞏固階段:
國家進一步發 展;民主根深 蒂固於政治文
化之中
圖二:民主崩潰
民主腐蝕
圖三:組織民主
圖四:民主深化
可能導致台灣發生民主崩潰或民主腐蝕的原因,或許可從中國打壓的外部因 素與政局動盪的內部因素兩方面來看。首先,台灣面臨到中國的文攻武嚇,如果 無法持續穩定地發展國內的民主政治,使全體國民上下一心,共同對外,或許會 因為無法抵擋中國勢力的打壓,而造成領導者必須以威權統治方式來穩定局勢,
如此將使台灣的民主制度走向崩潰。其次,由於台灣目前正在進行「組織民主」
的工程,若不能採用適當的憲政、政黨與選舉制度,也有可能造成領導者獨攬政 權,或者行政、立法部門之間爭紛不斷的現象,進而導致台灣的民主制度逐漸腐 蝕,甚至於崩潰。另一方面,未來不管是由哪一個政黨執政,若發生打壓在野黨 或反對勢力的情況,將造成自由程度倒退,亦即自由民主腐蝕成為選舉式的民主 政治。台灣雖然搭上第三波民主化的末班車,成功地完成民主轉型。經過十餘年 的努力,不但已經被「自由之家」列為亞洲地區最自由的國家之一,同時也已經 進入民主鞏固的後期階段。然而,台灣在邁向先進民主國家的過程中,仍然遇到 許多危機與困境。如何能夠一方面「組織民主」以建立一個可長可久的憲政制度,
另一方面「深化民主」以提昇民主政治的品質,乃是台灣當前最重要的課題。
同樣地,儘管中國政府宣稱台灣為中國的一部分,台灣與中國是否統一,並 不影響到中國本土著手進行民主化的步驟,因此中國目前可說已具備民主轉型的 背景條件。然而,如前所述,中國進入準備階段的方式可包括變革與替代兩種。
若中國共產黨政府願意主動進行改革,與民主派人士共同合作,將大陸帶往民主 化的道路,那麼中國民主轉型的過程會比較平順。然而,若共產黨仍不願主動進 行任何民主改革的措施,則在經濟高度發展以後,將會累積龐大的社會能量,可 能因而遭到改革派人士以激烈的方式予以替換,那麼中國可能會因為民主轉型而 付出很大的代價。
更進一步來說,不管中國是以變革或替代方式而完成民主轉型,未來也同樣 必須盡量避免發生民主崩潰或民主腐蝕的情況。新興民主國家若無法順利建立起 穩固的民主秩序,其民主政體將面臨莫大的危機,俄羅斯的民主化經驗就是最好 的例證。
葉爾欽執政之後採取了一連串的民主化作為,使俄羅斯的自由民主逐漸成 長,在 1995 年至 1997 年之間,可說是表現較好的時期,「自由之家」當時將俄 羅斯的政治權利與公民自由的等級均評比為 3,並將其列入「部分自由」的選舉 式民主國家。然而,自從 1998 年後,俄羅斯的自由程度呈現出持續倒退的現象。
普丁(Vladimir V. Putin)在 2000 年當選總統後,更採取了一連串政治迫害行為 與鞏固行政權的措施,使俄羅斯在「自由之家」的評比發生嚴重倒退的現象。從 2005 年「自由之家」的年度報告來看,俄羅斯的政治權利為次低等級的 6,公民 自由等級則為 5,更已經連續兩年被評比為不自由國家。36
因此,中國未來進行民主轉型後,必須以俄羅斯的經驗為鑑,領導人非但不 能專斷擅權,而應該要以更包容的心態來接受社會上的多元意見,不僅不能讓已 建立的民主制度發生倒退或腐蝕的現象,更要透過「組織民主」與「深化民主」
的工程,朝向一個穩定的民主制度邁進。
36 關於俄羅斯民主制度之鞏固與崩潰的相關討論,請參考李酉潭,〈民主鞏固或崩潰:俄羅斯與 台灣之觀察(1995~2005)〉,論文發表於「台俄民主鞏固與深化:普欽與陳水扁總統第二任期面 對的挑戰與契機」學術研討會,台北:政治大學俄羅斯研究所,2005 年 5 月 7 日。
(二)、兩岸黨國體制發展模式之異同
如前文所述,台灣與中國黨國體制最大的不同,在於台灣被認為是一個準列 寧主義式的黨國體制,而中國採用的是共產主義式的黨國體制。在迎向自由化、
民主化浪潮時,台灣之所以能夠平順地進行民主轉型,而中國的民主化道路之所 以崎嶇不平,兩岸黨國體制的不同,應該是最主要的原因。經過前文之分析,吾 人以為兩岸黨國體制發展模式不同之處,大致可分為下列四點:
1. 孫中山建國三程序 VS 社會主義民主
早在中華民國建國之前,孫中山先生即於同盟會成立時提出「軍法之治、約 法之治、憲法之治」等建國三步驟。而後,又於《國民政府建國大綱》中,修改 為軍政、訓政與憲政等建國三程序。由此觀之,中華民國所預設之終極目標,乃 是實施民主憲政,亦即只要社會條件配合,傳統威權體制自然能夠逐步轉型為民 主共和政體。 而台灣也從一個準列寧主義式的黨國體制,轉型為一個競爭性的 多黨體制。(李酉潭 1997:176)相較之下,與中國共產黨主張無產階級專政,
由政黨壟斷政治權力,有相當大的不同。雖然中國政府宣稱他們採行的乃是社會 主義民主,但實質上卻是一黨專制之統治。
2. 落實地方自治 VS 虛假的基層選舉
國民政府來到台灣後,為了穩定政局,當時的作法是「凍結」中央層級的選 舉,但並未禁止定期舉辦其他層級的選舉。然而,在國家局勢穩定後,政府也逐 漸讓人民參與中央層級的選舉,包括從最初一部分國會議員的改選,進而所有國 會議員改選,到最後的總統選舉等。這些都是台灣民主逐漸開放的例子。相較之 下,中國在 1980 年代才開始出現真正的選舉,但也僅限於鄉村層級。然而,真 正的民主應該是多元競爭的,而中國的基層選舉,卻往往是同額競選的虛假民 主。此外,中國政府在 1990 年代開始讓人民直接選舉鎮、縣層級的首長。然而,
這仍是實驗性的選舉,且充滿許多限制。
3. 是否能夠擁有私有土地財產
由於台灣秉持著自由主義的理念,從來都未限制人民擁有私有財產或土地,
而人民也能夠自由處置自己的財產與土地。然而,共產主義下的中國,人民享有 的財產權處處受到限制。儘管中國人民能夠擁有私人財產,但是土地卻都屬國家 所有。雖然中國全國人大在 2004 年修改憲法,明訂「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 受侵犯」,但是中國政府後來卻又擱置有關人民擁有物產和不動產的私有財產權 保護的物權法草案。在這種情況下,中國農民無法擁有自己的耕地,確保自己的 收成,從事農作的意願自然無法提高,而農民的收入也無法大幅提升。此外,由 於人民沒有土地所有權,在推動開發案時,經常發生農民土地遭到強制徵收、城 市居民的房屋遭到拆遷等衝突,造成民怨四起,而這也是中國一年出現七、八萬 件維權運動的根源。(林文政 2006)中國社會走向私有財產制的道路,仍然是崎 嶇不平。
4. 是否存在黨產問題
國民政府來到台灣後,雖然大力發展台灣的經濟,但是黨國不分的結果,卻 也造成後來發生嚴重的黨產問題。國民黨執政之時,並沒有刻意區分政黨資源與 國家資源,雖然這可能是當時的必要之惡,但在失去政權之後,卻成為國民黨最 大的包袱。在台灣民主改革的過程中,國民黨的黨產問題也成為在野黨抨擊最甚 的問題之一。相較之下,在中國共產黨的統治下,所有資源皆屬國家所有,所以 黨產問題並不存在於中國。若我們對照東歐前共產國家轉型之後的結果,我們也 可以發現,過去由共產政權擁有的所有資產,在共產政權崩潰後,皆歸屬後來的 民主國家所有,自然也不會有現在國民黨所面臨之黨產的問題。
台灣與中國在黨國體制發展上的相異,可能是造成兩岸會產生不同民主轉型 方式的主要原因。國民黨政府作為一個「準列寧主義黨國體制」的威權政府,願 意以開放的心態接受反對派異議人士的主張,逐步以變革方式進行民主轉型。儘 管台灣在民主轉型的過程中,不免仍有若干衝突與紛爭,但是在這些陣痛之後,
台灣確實誕生了一個令世人欣羨的民主政體。另一方面,儘管中國政府對於人民 的政治參與及社會統治仍然相當嚴密,但是經過多年來的改革與開放,共產黨政 府也已經擺脫純粹的極權主義統治,朝著威權主義統治傾斜。雖然我們無法預知
中國今後的民主轉型過程是否會像台灣一樣平順,而台灣的轉型經驗也未必能夠 完全套用在中國之上,但是中國共產黨政府仍可參考台灣成功的民主化經驗,而 以俄羅斯的失敗經驗為鑑,以穩定的步伐朝著民主未來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