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請依准考證所載日期及時間,持准考證及貼有本人照片之任一身分證明文 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駛執照、全民健康保險卡,請擇一攜帶)至 指定報到地點辦理報到,未攜帶者不得應考。
(二) 考生未依規定時間辦理報到者,以棄權論,不得要求補行測驗。
二、
測驗項目:男性負重 15 公斤米袋,女性負重 10 公斤米袋,進行 28 公尺折返 競速(共計 56 公尺),依完成時間給分。三、
測驗方法:考生於起點線後方待命,聽到「各就位」令,將米袋舉起就起點位 置,聽到號令時,即起跑至 28 公尺處繞過三角錐後返回起(終)點,考生必須 在本測驗分配之跑道進行,人及米袋需同時通過起(終)點線始計成績,全程時 間為考生個人體能測驗成績,測驗成績依「體能測驗成績給分量表」對照得分。四、
考生參加體能測驗前,請先評估個人身體狀況,如有身體不適之情形,應於舉 行體能測驗前主動告知工作人員,由醫師判定體能狀況能否受測。經醫師建議 不宜進行測驗,本局得禁止考生參加測驗。五、
測驗規則:(一) 負重折返跑紅外線感應自動計時系統:考生背負米袋後,以總裁判示意起 跑開始,考生繞三角錐折返至起(終)點線結束計時作業。
(二) 考生應聽從現場工作人員之指揮引導。
(三) 考生不可借助任何外力和器具,以徒手方式手持、手抱或手扛米袋並以步 行或跑步方式完成體能測驗。
(四) 測驗成績以試務單位所架設之紅外線感應自動計時系統判斷為準,倘判定 系統故障時,則重測改採人工碼錶計時成績為準。
(五) 考生偏離道次,以致影響其他考生時,受影響之考生得向裁判提出要求重 測。
(六) 考生如有下列任一事項,以零分計:
1. 缺考或自願放棄測驗。
2. 未待總裁判號令即偷跑或踩線。
3. 跑錯跑道。
4. 折返點未繞三角錐。
5. 米袋拖行或滾動米袋。
6. 未過起(終)點線提前丟米袋。
7. 通過起(終)點線時,人與米袋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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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故意破壞測驗秩序。
9. 干擾其他考生。
(七) 測驗過程中,通過起(終)點線前,如考生跌倒、或米袋滑落,應立即拾起 米袋繼續應考,秒數繼續計算。
(八) 經裁判判定考生有上述(六)違規事項時,填具體能測驗違規表,並經考生 及裁判簽名。如考生拒簽時,由裁判逕行簽註。
(九) 考生若有爭議,限當天當場次測驗後立刻向裁判提出申訴,經判定後即為 終判。
六、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措施,請考生提前自備口罩,考試當日未 戴口罩者,一律不得參加考試。應試期間全程配戴口罩應試,惟於查核身分時 請配合暫時取下口罩,另測驗時得可免戴口罩,惟測驗結束後應立即戴上口罩。如有不配合者,取消考試資格。
七、
本次考試將配合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即時 疫情,調整因應措施,請考生留意本局官方網站首頁之儲備環保車輛駕駛暨儲 備清潔隊員招考專區公告。36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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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檔中
儲備環保車輛駕駛 暨
(頁 3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