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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應用角色與數位版權管理於數位內容

3.2.  數位內容存取控管

在數位學習逐漸普及與不斷成長茁壯的趨勢下,對於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及管 理必須要有更深一層的認識和注意,以免在不知不覺中有心或無意的造成侵權行 為。而政府及相關法規方面,對於數位內容應用於數位學習的使用方式和適用範 圍,如果沒有統一的標準或比較明確的定義和規定,模糊的界線將有可能成為數 位學習發展的阻礙。

2. 圖像照片保護

此類的數位內容多半採用數位浮水印(Digital Watermarking)[1][34]來 加以保護,數位浮水印是將代表原創作者的資料或是一組特別的資訊,嵌入 到數位圖像或照片中,當發生版權糾紛時,便可透過此一技術,將嵌入在數 位圖像的認證資訊取出,作為版權認證的依據[2][13][40]。然而,數位浮水印 是屬於數位內容安全機制的一部份,具有版權宣示效果,但卻無法絕對保證 數位內容加入浮水印之後就一定會是合法的使用。雖然使用浮水印並不能解 決全部的數位智慧財產權問題,但是可以帶來一定程度的嚇阻效果,因此該 技術仍可被定義為數位智財權的最後一道防線,若能善加利用,則可發揮不 小的智財權保護作用。

3. 多媒體影音保護

針對影音類型之數位內容的保護,其型態大多是MP3、DVD、VCD等多 媒體方面檔案,主要的保護目的是用來防止影音內容遭到盜拷,在技術上多 採用Stream的方式由伺服器端將媒體檔案送至客戶端,在傳送的過程中對封 包進行加解密動作,進而達到控管的目標。例如微軟的Microsoft Windows Media,格式為WMA或WMV[19]的付費媒體檔案多半是用Stream的方式傳送 並加以保護,在消費行為上除了點數扣款或用月租方式來當月無限下載,甚 至一次買斷之外,還可以設定以觀看天數、觀看時間、或是觀看時段來計時 計價等多樣的消費行為,上述的消費行為模式都可以利用DRM系統來加以管 理數位內容的存取控制。而著名的音樂管理Apple iTunes來說,從iTunes Store 取得的音樂受到「Fairplay」的保護,只能在iPod 隨身聽中播放,沒有辦法 在其他設備中存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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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軟體試用保護

保護方式為先將軟體以免費的形式提供給大眾下載使用,但具有一個使 用的期間限制,如 30 天的免費試用期,當時間到了,若要繼續使用,則需購 買完整軟體版本或是上網付費購買一組個人專用註冊碼,再將該註冊碼輸入 進軟體內指定的位置,即可解除原先的使用時間限制。另一種限制方式是以 使用次數或功能完整性為出發點,雖然軟體可無時間限制的永久使用,但可 能無法儲存使用後的成果,或是限制住某些重要的功能,同樣於註冊或付費 後解開次數或功能限制,使的軟體某些功能得以還原或加強,恢復其完整性。

5. 遊戲防拷

在今日,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意識逐漸受到人們的重視,遊戲軟體廠商們 也不例外,幾乎都會在它們推出的產品內容和實體光碟上附加各種防拷技 術,其中以SafeDisc、SecuRom、StarForce 與實體壞軌保護[52]等光碟防拷方 式較為常見,以下對這幾種防拷機制做簡單介紹:

(1) SafeDisc

由 Macrovision 公司所推出的光碟防護技術,一般商業光碟大多採用 此種防拷機制,光碟內含特殊處理的軌道,它會對光碟進行檢查,如果 放入的光碟資料不符則無法讀取光碟內含的資訊。

(2) SecuRom

由 Sony 所研發出來的保護技術,它會記錄原版光碟的各項資訊,藉 此比對使用者放入的是否為原版光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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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StarForce

由俄羅斯一家光碟壓片工廠所研發的防拷技術,其運作原理為檢查 光碟中的辨識資訊,並會偵測原版光碟片上獨特的物理特性,如果比對 不符則拒絕執行遊戲程式。

(4) 實體破壞軌

與上述三種使用軟體防拷方式不同,實體破壞軌是採用硬體技術,

直接以外力(如雷射、刀片等工具)破壞光碟讀寫面上的軌道,進而產 生實際的壞軌,藉此讓盜拷作業無法順利執行。

其他數位版權管理機制尚有如針對家庭網路與個人合理使用的跨平台數位 版權管理等[56],根據不同的使用者而訂定不同服務等級的數位版權管理,然而 隨著時間慢慢增加,當數位內容的使用者數量越來越龐大時,將使得數位版權管 理伺服器的使用者與物件之間的權限對應與相關紀錄負擔變大,故本研究提出以 角色為基礎的數位版權管理之存取控制模型來改善使用者管理與數位內容安全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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