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清經法具有濃厚的實踐性,如上清內傳所附錄的幾項經訣大多為具體可行的冥思 指導,即便如《黃庭經》或《大洞真經》等採取誦讀方式修用的經典,其內容也多涉及 身神,大量誦讀也可能因為文字的引導而發揮類似冥思的作用與效果。如此實踐意味濃 厚的修行法門,修行者多須長期浸淫其中才能獲致一定程度的成效。內傳的記述也多強 調修行者在一段時間內追隨單一師資,修行固定教法,有成之後才進階至下一教法。即 便到了東晉中期,《真誥》所保存的二許修行記錄也顯示他們雖然在很短的時間內密集 修用諸法,57但仍然循著經訣的指導,實際踐履其中教法,甚至為此特定營立一座遺世 獨立的修行場所,一如陶弘景所描述的:「長史(許謐)、掾(許翽)立宅於小茅後雷平 山西北,掾於宅治寫、修用。」(《真誥》19:10a)
相較於此,楊、許之後實際「修用」上清經教的情形便已式微。陶弘景記述《上清 經》流傳過程時,提到許黃民於元興三年(404)奉持收集所得的上清諸經南下剡縣,
因為叔祖許邁得道的事迹以及曾祖許副擔任縣令時所遺留的德惠58,而使許黃民在此特
57 《真誥》卷十八〈握真輔第二〉多處提及二許修行的記錄(4a-b、11b-12a)。
58 陶弘景註「黃民乃奉經入剡」條:「長史父(許副)昔為剡縣令,甚有德惠,長史大兄亦又在 剡居,是故投憩焉」(19:10a),而在「真冑世譜」中也提到「尚第二子名副,字仲先,庶生,即
別受到崇敬;陶氏同時也評論了當時諸人只知供養許家後人,敬奉其所齎經書,卻未能 要求閱讀經書內容的情形:「于時諸人並未知尋閱經法,止稟奉而已」。(《真誥》19:10a-b)
即便到了義熙年間(405-418),首度向許黃民求受經書的孔默,也止於繕寫經本之後,
「寶錄而已,竟未修用」(《真誥》19:10b)。陶氏特別評論當時諸人對待上清經本的態 度與方法,多少是對其無法真切了解《上清經》的性質而感到婉惜。
至於元興三年便得以供養許黃民的東闡馬家,也同樣是在歷經兩代、三十餘年的時 間,59長期持有並敬奉《上清經》。陶弘景曾特意詳述馬家如何敬奉經寶,乃致有神異現 象與獲致善報的情形:
馬朗、馬罕敬事經寶,有過君父,恒使有心奴子二人常侍直香火,洒掃拂拭。每 有神光靈炁見於室宇。朗妻頗能通見,云數有青衣玉女,空中來去,狀如飛鳥。
馬家遂致富盛,資產巨萬,年老命終。朗子洪、洪弟真、罕子智等,猶共遵向。
(19:13b-14a)
陶氏如此記述或許帶有他個人與當時奉道者崇拜真經的情緒在內,但其中描述馬氏「敬 事經寶,有過君父」的態度,以及恒使奴子「侍直香火,洒掃拂拭」的作法,卻可能真 實反映了當時奉道者敬事經書的重要方式,而這樣方式可能來自於他們過去奉持《五嶽 真形圖》、《三皇文》等具有護符性質的經書傳統,如同葛洪在《抱朴子內篇》中所轉述 的那樣:
余聞鄭君言,道書之重者,莫過於《三皇內文》、《五岳真形圖》也。……有此書,
常置清潔之處。每有所為,必先白之,如奉君父。其經曰:家有《三皇文》,辟 邪 惡鬼、溫疫氣、橫殃飛禍。若有困病垂死,其信道心至者,以此書與持之,必 不死也。其乳婦難艱絕氣者持之,兒即生矣。道士欲求長生,持此書入山,辟虎 狼山精、五毒百邪,皆不敢近人。可以涉江海,却蛟龍,止風波。60
如此依循著奉持護符性質的經書的方式,卻也為無法實際修用《上清經》的奉道者提供 了另一種方便法門。而這樣的法門在《四極明科》中卻成為大力提倡的方式。
當修道者不再如內傳所描述的那樣能夠長時間投入某一經法的修持,而是如同許黃 民或後來的求受者那樣,一次面對數種性質與完整程度都參差不齊的上清經教,並且又 在毫無師資從旁協助的情況下,想要具體落實經法的修行確實有其困難。同樣的,根據 上清諸傳題目或透過《四極明科》積極整備上清經教的後進者,完成大量經教的同時也 勢必面對如何教導後來的崇奉者「施用」這一批經教的問題。對此,《四極明科》可說 是循著晉末以來敬奉上清經教的方式所提出的因應之道。
今本《四極明科》卷一整備、分判經教的同時,亦曾論及各經教的施用之法,其中 除了因應章符、丹方或《五嶽真形神圖》等不同性質的道法所提供的配帶或燒煉等傳統 長史之父也。……出為剡令,有風化。」(《真誥》20:6a)。
59 元興三年(404)馬朗供養許黃民;元嘉六年(429),許氏移歸錢塘,仍封真經於馬家淨室之 中,黃民不久便死於錢塘,黃民之子許榮弟上剡就馬氏求經,馬氏不與,榮弟便停住於剡,一直 至元嘉十二年(435)亡於剡。許黃民當時所持有的部分真經便一直留在馬家。
60 葛洪著,王明校釋,《抱朴子內篇校釋(增訂本)》,頁 336。
方法,對於《靈寶經》與《上清經》則提出禮經與誦經等兩種不同施用之法:
《洞玄靈寶上經》、《大劫》、《小劫》、《五符》、《玉訣》,上清寶文、玄洞之道……
有其文則玉童玉女侍衛,當燒香禮拜,如奉君父;清齋誦經。(1:12a-b)
《高上大洞真經三十九章》、《素靈大有妙經》、《雌一玉檢五老寶經金華洞房書上 文》、《龜山元籙》、《青籙白簡》、《金根上經》、《太霄琅書瓊文帝章》,上官寶篇 凡三十一卷……。得者玉童玉女侍衛,當燒香左右,晨夕禮拜,如奉君父;長齋 玄岫,誦詠靈章。(1:12b-13a)
上道寶經三百卷、玉訣九千言、符章七千篇,……得見此文者,玉童玉女侍衛其 身,燒香禮拜,如奉君父……。(1:13b-14a)
由這裡的敘述看來,禮經與誦經似乎是可以併行的兩種不同施用之法,尤其在《靈寶經》
的例子中並沒有特別說明「燒香禮拜」與「清齋誦經」是在不同的場所;相較於此,在
「三十一卷」《上清經》的例子中同樣提及「燒香左右,晨夕禮拜」,但在誦經部分則強 調須長期持齋於玄岫之上方能「誦詠靈章」,如此則禮經與誦經便可能是分別為在家禮 經或山林持齋等不同場合施用的方法。一如《四極明科》卷二最末兩條分別就《玉清寶 書》與《上清寶經》所提出的不同施用方式:
凡有上經玉清寶書,皆玄挺應會、骨相合仙,當棄家放妻,遊五嶽,長齋山林,
精思苦念,正中而飡,素水單瓢,不勞苦寒,晨夕無怠。(2:15a-b)
受上清寶經,或因緣遇會,得遭聖文,未能棄累,捨家入山,故在世間,心崇意 敬,志向玄靈,盛起一通,別室供養,朝夕燒香,出入禮拜,如奉君父,有事啟 乞,無不從心。天遣玉童玉女侍衛此經,察子之心。歸情宗奉,神自感真,隨意 所欲,禳灾却患,萬魔伏滅,千精喪形,富貴吉昌,官位興隆,求道得道,求官 得官,子孫熾盛,金寶如林。……不學自成,不勞成仙。(2:15b-16a)
其中擁有《玉清寶書》者必須「棄家放妻」、「長齋山林,精思苦念」,沒有其餘的選擇。
相對於受傳《玉清寶書》者必為「玄挺應會、骨相合仙」之人,得受《上清寶經》者卻 可能是「因緣遇會」遭此聖文,他們未必擁有「棄累」、「捨家入山」的決心,因此特許 他們繕寫經書一通供養於別室,朝夕燒香左右,並同奉養君父一般出入禮拜;一旦家中 遭逢變故,則可向其祈求解決。這樣的方式確實與葛洪所述《三皇文》與《五嶽真形圖》
的奉持方式極為相似。如果對比於早期《上清經》施用之法,如此將原本作為修行指導 的經書視作聖物而加以崇拜、甚至以為祈求對象的作法,顯然是對上清經教性質的曲 解,難怪於陶弘景特別留意這樣的作法而有所評論,然而不可否認的,這樣的方式確實 比較能夠讓入世的奉道者接觸《上清經》,有效率地推廣此經教傳統,拓展宗教勢力。
如果考慮上引卷二最後一條律文所謂《上清寶經》的內容,因卷二所列多為上清諸 傳題目,很自然會以其指涉這些不被歸入「三十一卷獨立之訣」的《上清經》。然而,
供養經典的權便之法顯然不限於這些經典,《四極明科》卷五第一條律文便明確提及「奉 受寶文三十一卷獨立之訣」卻又「拘逼世務」者也可以採取供養、禮拜經典的權便之道;
甚至已有婚配之人,亦得依循傳統房中術的指導而行房:61
凡有金骨玉名,刻字青宮,於世遭遇經師,奉受寶文三十一卷獨立之訣,未能遣 累,絕志幽山,拘逼世務,或仙質未備,亦得於世供養,朝夕禮拜,如奉君父。
有夫妻之對,亦得修行七經之道,氣節應數。……既受上法,拘在世路,當尋七 經,按而行禮,不得輕合陰陽、濁穢不節。(5:1b)
這顯然是有意緩和《真誥》中所強調的上清教法與房中、黃赤之間的衝突,62以便容納 更多崇奉者的作法。為了擴增信仰人口,《四極明科》不斷地調整上清經法原有的傳授 限制,令其適合當時的各種不同信仰需求。
為了因應供養經典的新法,《四極明科》同時提供寫經(起經)與供經制度等配套 措施。卷一第二十一條延續同卷所提出的受《上清經》、《靈寶經》「當燒香禮拜,如奉 君父」的施用說明,進一步提出「供養寶經」的具體作法:
凡受上清、靈寶經,當寫一通以為凡下供養寶經。別室安牀,牀高五尺五寸,以 法天地之數,廣四尺,長四尺九寸,以應四時之號。朝夕燒香,禮拜經前,以祈 神明。(1:18a-b)
須於另外設制、有別於其他用途的室宇之中供奉經典,經書則安置於形制上符合天地四 時象徵的經牀之上,朝夕入室燒香、禮拜,或可祈求侍衛經典之神明。63卷四第二十三 條則說明這些供養寶經的器具乃由玉女玉童掌理、護衛,不能任意借予他人:「凡供養 寶經之具、几案、巾帙不得妄借於人。此悉有玉女、玉童典衛典錄,不可輕忽。」(4:12a-b)
一旦提倡供奉經典的方法以求擴展經法的流布層面與範圍,必然面對大量經書傳抄
一旦提倡供奉經典的方法以求擴展經法的流布層面與範圍,必然面對大量經書傳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