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結果
1. 一至四年級國小學童在認字線索使用上的差異情形
這部份的分析以「年級」和「刺激字類別」為自變項,以受試者在認字作業 上各題的答對率為依變項,進行二因子混合設計變異數分析,並以α=.05 為顯 著水準進行假設考驗,茲將分析結果分別說明如下。
首先,一至四年級受試者在指事類刺激字上的答對率平均數和標準差,如表 3-13 所示。
由於三、四年級在控制字的答對率標準差均為 0,因此本實驗以「年級」及
「刺激字類別」為自變項,以各年級受試者在認字作業的答對率為依變項,進行 二因子混合設計變異數分析時,將各年級受試者在控制字的資料予以排除,進行 4×3 的二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如表 3-14 所示。
表 3-13 一至四年級受試者在指事類刺激字上的答對率之平均數和標準差(%)
刺激字類別 年級 平均數 標準差
一 93.21 19.25
二 99.08 2.61
三 99.14 2.52
四 99.71 1.51
目標字
總計 97.76 10.13
一 95.25 6.66
二 96.40 7.85
三 98.57 3.12
四 97.96 4.27
形似字
總計 97.08 5.81
一 93.82 8.38
二 94.62 6.26
三 98.21 4.78
四 99.14 2.52
同音字
總計 96.48 6.23
控制字 一 99.71 1.51
二 99.69 1.57
三 100.00 0.00 四 100.00 0.00
總計 99.85 1.07
表 3-14 不同年級及指事類刺激字類別在認字作業答對率的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變異來源 S S d f M S F η2
受試之間
年級 1253.50 3 417.83 7.69* 0.18 群內受試 5763.24 106 54.37
受試之內
刺激字類別 98.61 2 49.30 0.89 0.008 交互作用 288.40 6 48.07 0.86 0.02 刺激字類別×群內受試 11804.44 212 55.68
F.95(3,106)=2.76 F.95(2, 212)=2.95 F.95(6,212)=2.71
由表 3-14 可知,在年級方面主要效果的差異達 .05 顯著水準,
F
(3,106)=7.69,
p
<.05,MSE
=54.37,而且η2=0.18 為大效果量,顯示各年級的平均數 有顯著差異。在刺激字類別方面主要效果的差異未達顯著水準,F
(2,212)=0.89,
p
=0.41,MSE
=55.68,顯示各刺激字類別的平均數沒有顯著差異,而「年 級」與「刺激字類別」的交互作用效果也未達顯著水準,F
(6,212)=0.89,p
=0.86,
MSE
=54.37。表 3-15 不同年級受試者在指事類各刺激字類別的答對率平均數(%)
刺激字類別 年級
目標字 形似字 同音字 平均
一年級中等認字能力組 93.21 95.25 93.82 94.09 二年級中等認字能力組 99.08 96.40 94.62 96.70 三年級中等認字能力組 99.14 98.57 98.21 98.64 四年級中等認字能力組 99.71 97.96 99.14 98.94
平均 97.79 97.08 96.48
接著以 HSD 法就「年級」的主要效果進行事後比較,結果發現:一年級與 三、四年級的答對率平均數有顯著差異,而三年級和四年級的答對率平均數沒有 顯著差異。由表 3-15 可知,一年級的答對率平均數(
M
=94.09%)顯著低於三 年級(M
=98.64%)、四年級(M
=98.94%)。2. 二年級中等認字能力組、四年級中等認字能力組和四年級低認字能力組受試 者在認字線索使用上的差異情形
首先,二年級中等認字能力組、四年級中等認字能力組和四年級低認字能力 組受試者在指事類刺激字上的答對率之平均數和標準差如表 3-16 所示。
表 3-16 不同組別受試者在指事類刺激字上的答對率之平均數和標準差(%)
刺激字類別 組別 平均數 標準差
二年級中等認字能力組 99.08 2.61 四年級中等認字能力組 99.71 1.51 四年級低認字能力組 98.48 5.15 目標字
總計 99.10 3.43
二年級中等認字能力組 96.40 7.85 四年級中等認字能力組 97.96 4.27 四年級低認字能力組 96.37 5.31 形似字
總計 96.96 5.93
二年級中等認字能力組 94.62 6.26 四年級中等認字能力組 99.14 2.52 四年級低認字能力組 98.78 3.81 同音字
總計 97.57 4.82
二年級中等認字能力組 99.69 1.57 四年級中等認字能力組 100.00 0.00 四年級低認字能力組 100.00 0.00 控制字
總計 99.90 0.89
由於四年級中等認字能力組和四年級低認字能力組在控制字的答對率標準 差為 0,因此各組在控制字的資料均不宜納入變異數分析,所以此部分就四年級 中等認字能力組與四年級低認字能力組在目標字、形似字、同音字上的資料進行
二因子混合設計變異數分析,結果如表 3-19 所示。
表 3-17 不同認字能力及指事類刺激字類別在認字作業答對率的變異數分析 摘要表
變異來源 S S d f M S F η2
受試之間
認字能力 46.68 1 46.68 2.23 0.04 群內受試 1110.13 53 20.95
受試之內
刺激字類別 127.57 2 63.79 4.77* 0.08 交互作用 10.97 2 5.48 0.41 0.008 刺激字類別×群內受試 1417.68 106 13.37
F.95(1,53)=4.04 F.95(2,106)=2.44
由表 3-17 可知,在認字能力方面主要效果的差異未達 .05 顯著水準,
F
(1,53)=4.77,
p
=0.14,MSE
=20.95,顯示四年級低認字能力組和四年級中等認字 能力組的平均數沒有顯著差異。在刺激字類別方面主要效果的差異達 .05 顯著水 準,F
(2,106)=4.77,p
<.05,MSE
=13.37,而且η2=0.08 為中效果量,顯示 各刺激字類別的平均數有顯著差異。至於「認字能力」與「刺激字類別」的交互 作用效果則未達 .05 顯著水準,F
(2,106)=0.41,p
=0.41,MSE
=13.37。表 3-18 不同認字能力受試者在指事類各刺激字類別的答對率平均數(%)
刺激字類別 認字能力
目標字 形似字 同音字 平均
四年級中等認字能力組 99.71 97.96 99.14 98.94 四年級低認字能力組 98.48 96.37 98.78 97.88
平均 99.10 97.17 98.96
接著以 HSD 法就「刺激字類別」的主要效果進行事後比較,結果發現:形 似字與目標字、同音字的答對率平均數有顯著差異,而目標字和同音字的答對率 平均數沒有顯著差異。由表 3-18 可知,形似字(
M
=97.17%)的答對率平均數 顯著低於目標字(M
=99.10%)、同音字(M
=98.96%)的答對率平均數。表 3-19 不同年級及指事類刺激字類別在認字作業答對率的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變異來源 S S d f M S F η2
受試之間
年級 52.17 1 52.17 1.44 0.03 群內受試 1850.78 51 36.29
受試之內
刺激字類別 174.84 2 87.42 3.38* 0.06 交互作用 182.24 2 91.12 3.52* 0.07 刺激字類別×群內受試 2639.43 102 25.88
F.95(1,51)=4.04 F.95(2,102)=3.09
=1.44,
p
=0.24,MSE
=36.29,顯示四年級低認字能力組和二年級中等認字能力表 3-20 不同年級與指事類「刺激字類別」的單純主要效果考驗的變異數分析 摘要表
變異來源 SS DF MS F
年級
在目標字 4.70 1 4.70 0.16 在形似字 0.22 1 0.22 1.77 在同音字 229.48 1 229.48 7.82*
細格內誤差(w.cell) 4490.21 153 29.35 刺激字類別
在二年級中等認字能力組 260.85 2 130.42 5.04*
在四年級低認字能力組 93.06 2 46.53 1.80 群內受試 2639.43 102 25.88
F.99(1, 153)= 6.72 F.99(2, 102)=4.85
由表 3-20 可知,年級在同音字的單純主要效果達顯著水準,
F
(1,153)=7.82,
p
<.01,MSE
=29.35。刺激字類別在二年級中等認字能力組的單純主要效 果達顯著水準,F
(2,102)=5.04,p
<.01,MSE
=25.88。表 3-21 不同年級受試者在指事類各刺激字類別的答對率平均數(%)
刺激字類別 年級
目標字 形似字 同音字 平均
二年級中等認字能力組 99.08 96.40 94.62 96.70
接著以 HSD 法就「刺激字類別」的主要效果、「年級」在「同音字」的單純 主要效果,以及「刺激字類別」在「二年級中等認字能力組」的單純主要效果進 行事後比較,以下就這三部分加以說明。
(1)「刺激字類別」主要效果的事後比較
以 HSD 法就「刺激字類別」的主要效果進行事後比較,結果發現:形似字 與目標字的答對率平均數有顯著差異,而形似字與同音字的答對率平均數沒有顯 著差異,目標字與同音字的答對率平均數沒有顯著差異。由表 3-21 可知,形似 字(
M
=96.39%)的答對率平均數顯著低於目標字(M
=98.78%)。(2)「年級」在「同音字」單純主要效果的事後比較
由於「年級」只有兩個水準,在「同音字」的單純主要效果達顯著水準,由 表 3-21 可知,二年級中等認字能力組的答對率平均數(
M
=94.62%)顯著低於 四年級低認字能力組(M
=98.78%)。(3)「刺激字類別」在「二年級中等認字能力組」單純主要效果的事後比較 以 HSD 法就「刺激字類別」在「二年級中等認字能力組」單純主要效果進 行事後比較,結果發現:同音字與目標字的答對率平均數有顯著差異,而目標字 和形似字的答對率平均數沒有顯著差異,形似字和同音字的答對率平均數沒有顯 著差異。由表 3-21 可知,同音字的答對率平均數(
M
=94.62%)顯著低於目標 字(M
=99.08%)。(二)討論
1. 一至四年級國小學童在認字線索使用上的差異情形
由於三、四年級在控制字的答對率標準差均為 0,故各年級受試者在控制字 的資料均未納入變異數分析。由表 3-14 可知,「年級」的主要效果達顯著水準,
顯示一至四年級中等認字能力學生隨著年級的不同在認字作業上的表現有差 異。就「年級」的主要效果進行事後比較,結果是:一年級的答對率平均數顯著
低於三、四年級。而「刺激字類別」的主要效果則沒有達到顯著水準。顯示一至 四年級中等認字能力學生在指事類各刺激字類別的答對率沒有顯著差異。形成此 結果的原因可能是因為本實驗的刺激字對一至四年級中等認字能力的學生而言 較為簡單,受試者容易辨識,因此比較不易受同音或形似因素的影響而誤判。
2. 二年級中等認字能力組、四年級中等認字能力組和四年級低認字能力組受試 者在認字線索使用上的差異情形
由於四年級中等認字能力組和四年級低認字能力組在控制字的標準差為 0,
因此各組在控制字的資料均未納入變異數分析。由表 3-17 可知,「認字能力」的 主要效果沒有達顯著水準,顯示四年級低認字能力學生和四年級中等認字能力學 生在認字作業上的表現沒有顯著差異。而「刺激字類別」的主要效果則達顯著水 準,就「刺激字類別」的主要效果進行事後比較,結果是:形似字的答對率平均 數顯著低於目標字、同音字。
另外,由表 3-19 所示,「年級」的主要效果沒有達顯著水準,顯示四年級低 認字能力學生和二年級中等認字能力學生在認字作業上的表現沒有顯著差異。而
「刺激字類別」的主要效果和「年級」與「刺激字類別」的交互作用效果則達顯 著水準。就「刺激字類別」的主要效果進行事後比較,結果是:形似字的答對率 平均數顯著低於目標字。另外,二年級中等認字能力組在同音字的答對率平均數 顯著低於四年級低認字能力組,顯示對二年級中等認字能力學生而言,字音也是 他們辨認指事類刺激字時主要的認字線索,而對於四年級低認字能力學生來說,
受同音誤判的情形則較少。
綜合實驗二的結果,對一、二、三年級中等認字能力學生而言,各刺激字 類別沒有顯著差異,可能是一、二、三年級中等認字能力學生對本實驗中的指事 字辨識能力較強,因此不易受同音或形似的影響而誤判。而對二年級中等認字能
的四年級學生而言,受同音的影響而產生誤判的情形較少,顯示隨著年齡的增 加,學生以「字音」做為認字線索的情形逐漸減少。就低年級學生易受「字音」
線索影響而產生誤判的情形,此部分的結果與柯華葳、尹玫君(民 80)、李忻雯
線索影響而產生誤判的情形,此部分的結果與柯華葳、尹玫君(民 80)、李忻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