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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 家 道 統 原 是 一 個 非 常 龐 大 而 複 雜 的 多 面 向 體 系 , 在 二 千 多 年 的 傳 承 過 程 中 , 由 於 受 到 外 在 政 治 現 實 與 無 數 哲 學 思 潮 的 深 刻 影 響 及 體 系 內 在 反 省 的 衝 力 , 導 致 道 統 的 概 念 內 涵 變 遷 不 已 , 體 系 構 成 契 機 不 斷 。

其 實 , 孔 子 著 書 立 說 , 其 出 發 點 乃 著 眼 於 實 用 的 價 值⎯如 何 在 混 亂 的 時 代 建 立 有 秩 序 的 政 治 制 度 。 但 孔 子 所 追 求 的 政 治 制 度 , 並 不 是 為 了 秩 序 的 唯 一 需 求 , 臣 民 就 必 須 毫 無 怨 言 地 被 囚 禁 在 「 秩 序 」 的 鐵 籠 裡 , 任 由 統 治 者 在 「 鐵 籠 門 」 加 上 鐵 柵 欄 , 臣 民 只 能 鐵 籠 子 裡 從 事 機 械 的 工 具 性 生 活 ; 因 此 , 儒 家 所 要 建 立 的 政 治 秩 序 必 須 是 如 前 所 述 的 : 是 以 「 仁 」 為 核 心 , 取 天 下 以 「 正 」 的 大 一 統 政 治 秩 序 。

其 次 , 應 理 解 的 是 , 儒 家 思 想 的 傳 承 系 統 , 應 屬 相 對 開 放 的 系 統 ; 孔 子 周 遊 列 國 的 終 極 目 的 , 乃 在 於 尋 求 明 君 、 實 踐 理 想 ; 在 他 的 價 值 體 系 裡 , 並 不 存 在

「 定 於 一 尊 」 的 觀 念 , 只 是 透 過 先 聖 先 王 統 治 經 驗 的 歷 史 演 變 的 因 果 分 析 與 辨 正 , 歸 納 出 一 個 可 以 「 放 諸 四 海 皆 準 , 垂 諸 百 世 不 惑 」 的 邏 輯 「 定 律 」

( Law) : 「 仁 政 愛 民 」 是 古 代 聖 王 近 悅 遠 來 的 不 二 法 門 。 如 孟 子 所 謂 : 「 以 力 假 仁 者 霸 , 霸 必 有 大 國 。 以 德 行 仁 者 王 , 王 不 待 大 : 湯 以 七 十 里 , 文 王 以 百 里 。 」 〈 孟 子 ‧ 公 孫 丑 〉 「 仁 人 無 敵 於 天 下 , 以 至 仁 伐 至 不 仁 。 」 《 孟 子 ‧ 盡 心

下 》

借 用 科 學 歷 史 主 義 ( Historicism of Science) 學 者 拉 卡 扥 斯 ( I. Lakatos) 的 論 點 , 孔 子 的 這 個 定 律 , 可 謂 是 儒 家 傳 承 系 統 的 「 硬 核 」 ( hard core)26, 是 不 容 被 否 定 的 ; 更 進 而 言 之 , 如 果 沒 有 「 仁 政 」 , 就 不 成 其 為 儒 家 道 統 , 也 就 無 所 謂 的 穩 定 的 「 大 一 統 」 的 政 治 秩 序 。 至 於 孔 子 傳 人 , 無 論 在 相 關 的 方 面 如 何 的 附 加 、 修 補 , 都 不 過 是 保 護 「 硬 核 」 不 被 否 證 的 「 保 護 帶 」 ( protective belt)27

為 確 保 思 想 體 系 的 「 硬 核 」 不 被 經 驗 事 實 推 翻 , 對 於 禮 制 等 世 俗 義 理 乃 應 保 有 順 時 應 變 的 機 能 , 不 能 故 步 自 封 。 如 孔 子 謂 「 殷 因 於 夏 禮 , 所 損 益 可 知 也 ; 周 因 於 殷 禮 , 所 損 益 可 知 也 。 」 《 論 語 ‧ 為 政 》 孟 子 曰 : 「 子 莫 執 中 。 執 中 為 近 之 , 執 中 無 權 , 猶 執 一 也 。 所 惡 執 一 者 , 為 其 賊 道 也 , 舉 一 而 廢 百 也 。 」 《 孟 子 ‧ 盡 心 上 》 荀 子 曰 : 「 體 常 以 盡 變 」 《 荀 子 ‧ 解 蔽 》 等 是 。 儒 家 道 統 有 所 變 有 所 不 變 的 經 權 原 則 , 「 以 德 行 仁 」 的 儒 家 義 理 與 智 慧 屬 「 常 道 」 的 性 格 , 具 縱 貫 地 超 越 歷 史 的 不 變 性 及 橫 向 地 不 受 空 間 囿 限 的 普 遍 性 ; 至 於 具 體 的 統 治 方 法 、 制 度 設 計 則 具 可 變 性 格 , 為 適 應 不 同 環 境 的 需 要 而 彈 性 調 整 。

論 者 有 謂 : 「 儒 家 傳 統 在 近 代 西 方 文 化 的 衝 擊 下 已 失 去 了 生 命 力 , 並 且 由 於 脫 離 了 它 所 賴 以 生 長 的 宗 法 封 建 社 會 而 『 博 物 館 化 』 了 。 」 ( Levenson, 2000)

許 多 西 方 學 者 也 都 認 為 中 共 的 興 起 , 證 實 了 儒 家 傳 統 已 經 死 亡 了 ( 謝 政 諭 , 1995: 253) 。

這 些 論 點 其 實 應 是 出 於 對 儒 家 道 統 生 命 韌 性 的 缺 乏 體 認 , 誠 如 美 國 漢 學 家 狄 百 瑞 ( de Bary) 及 墨 子 刻 ( Metzger) 等 都 強 調 儒 家 具 有 「 理 性 的 轉 化 」 和 「 道 德 的 動 力 」 的 作 用 ( de Bary, 1975: 21, 148; Metzger, 1977: 60, 238) ; 道 統 論 作 為 儒 家 的 一 個 重 要 學 說 , 既 是 理 論 , 又 是 歷 史 現 象 和 文 化 現 象 。 它 的 出 現 和 形 成 及 其 產 生 的 作 用 , 與 當 代 特 有 的 社 會 型 態 和 發 展 路 徑 密 切 相 關 。 在 道 統 論 形 成 演

26 「 硬 核 」 的 概 念 係 由 拉 卡 扥 斯 ( I. Lakatos) 所 提 出 , 屬 精 緻 的 否 證 主 義 , 主 張 任 何 社 會 科 學 理 論 都 不 是 孤 立 存 在 , 而 是 相 互 聯 繫 並 有 嚴 密 的 內 在 結 構 完 整 系 統 。 「 硬 核 」 指 整 個 研 究 綱 領 的 基 礎 理 論 部 分 , 是 不 許 改 變 的 與 不 可 反 駁 的 ; 「 假 設 」 如 果 被 否 定 , 整 個 研 究 綱 領 也 就 徹 底 否 定 。 Imre Lakatos, The Methodology of Scientific Research Programmes (Cambridge,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8), p.34。

27 「 保 護 帶 」 概 念 是 拉 卡 托 斯 精 緻 否 證 主 義 具 體 化 的 第 二 個 部 分 。 所 謂 「 保 護 帶 」 是 由 許 多 輔 助 性 假 設 所 構 成 , 其 任 務 是 保 護 「 硬 核 」 成 為 研 究 綱 領 「 硬 核 」 的 保 護 帶 , 以 盡 其 所 能 不 讓 「 硬 核 」 遭 受 經 驗 事 實 所 反 駁 或 否 證 。 一 但 理 論 遭 受 經 驗 反 駁 , 可 通 過 這 些 「 輔 助 性 假 設 保 護 帶 」 來 承 擔 經 驗 事 實 的 反 駁 , 從 而 保 護 到 理 論 基 礎 的 安 全 。

變 的 歷 史 過 程 中 , 不 同 時 期 的 儒 學 思 想 對 於 「 道 」 的 不 同 理 解 , 概 括 地 表 現 出 孔 子 開 創 的 儒 家 思 想 理 論 趨 於 成 熟 、 不 斷 提 煉 的 過 程 ( 張 奇 偉 , 1997: 84-85) 。 它 一 方 面 反 映 出 儒 學 為 保 持 其 思 想 核 心 的 純 潔 性 , 對 於 不 同 價 值 體 系 歧 異 性 進 行 不 遺 餘 力 的 釐 清 、 辨 正 。 一 方 面 更 反 映 儒 學 在 不 同 歷 史 時 期 , 面 對 不 同 的 時 代 課 題 、 不 同 的 文 化 因 素 和 不 同 的 思 想 理 論 的 衝 擊 , 不 斷 吸 取 異 質 思 想 而 改 變 其 型 態 以 適 應 時 代 , 求 得 生 存 、 完 善 和 發 展 的 歷 史 軌 跡 。

易 言 之 , 傳 統 儒 家 面 臨 君 主 專 制 體 制 的 消 亡 以 及 現 代 化 的 種 種 衝 擊 , 建 構 在 專 制 環 境 、 君 臣 義 理 的 儒 家 道 統 固 不 能 原 封 不 動 的 繼 承 ; 但 如 能 體 認 道 統 價 值 體 系 本 身 內 涵 的 守 常 應 變 、 因 革 損 益 、 守 經 通 權 的 精 神 , 再 經 由 「 批 判 性 的 繼 承 」 與 「 創 造 性 的 轉 化 」28, 洗 滌 二 千 多 年 來 「 官 方 儒 學 」 所 造 成 的 積 澱 , 恢 復 且 發 揚 「 道 」 尊 於 「 勢 」 的 原 始 儒 家 的 政 治 抗 議 精 神 , 並 揚 棄 「 封 建 宗 法 」 的 意 識 型 態 , 且 超 越 宋 明 理 學 偏 於 內 聖 修 養 的 心 性 之 學 , 現 代 學 者 仍 多 樂 觀 地 認 為 : 儒 家 道 統 可 走 出 「 博 物 館 化 」 , 在 現 代 乃 至 後 現 代 社 會 中 再 放 生 命 的 光 采 ( 包 遵 信 , 1989: 390) 。

「 內 聖 外 王 」 乃 構 成 儒 家 道 統 價 值 體 系 的 一 個 整 體 , 冶 「 大 居 正 」 與 「 大 一 統 」 於 一 個 體 系 , 不 能 分 割 適 用 。 然 自 秦 代 一 統 中 國 , 二 千 年 來 , 中 國 人 即 生 活 在 一 大 帝 國 體 系 下 , 儒 家 傳 承 末 流 失 真 , 或 偏 於 「 大 一 統 」 政 治 秩 序 的 追 求 ( 如 董 仲 舒 、 韓 愈 ) , 或 醉 心 「 大 居 正 」 自 我 心 性 的 講 究 ( 如 程 朱 宋 明 理 學 ) , 都 不 能 認 為 是 孔 孟 道 統 的 真 傳 。 前 者 為 「 皇 權 化 的 儒 家 」 , 基 本 上 是 「 國 家 儒 學 」

( State Confucianism) 的 格 局 ( 金 耀 基 , 1993: 71-80) ; 這 一 格 局 是 權 力 與 文 化 , 霸 道 與 王 道 的 複 合 體 , 君 權 是 尚 , 只 是 「 依 附 於 現 實 政 權 , 利 用 儒 家 的 一 些 價 值 作 為 控 制 人 民 、 維 護 既 得 利 益 者 權 力 的 工 具 。 」 ( 杜 維 明 , 1989 : 90-91) ; 後 者 則 為 「 佛 老 化 的 儒 家 」 , 也 只 是 攫 取 「 孔 仁 孟 義 」 的 言 論 形 式 , 以 建 立 純 正 哲 學 的 形 上 學 、 心 性 論 、 知 識 論 、 道 德 論 ( 傅 偉 勳 , 1996: 52) ; 充 其 量 只 在 自 己 書 房 裡 想 作 聖 人 , 孤 芳 自 賞 , 而 被 批 評 為 無 益 國 計 民 生 的 「 小 人 儒 」

( 包 遵 信 , 1989: 390) 。

28 創 造 性 轉 化 ( creative transformation) 乃 指 : 「 使 用 多 元 的 思 想 模 式 將 一 些 ( 而 非 全 部 ) 中 國 傳 統 的 符 號 、 思 想 、 價 值 與 行 為 模 式 加 以 重 組 與 改 造 , 使 經 過 重 組 與 改 造 的 符 號 、 思 想 、 價 值 與 行 為 模 式 變 成 有 利 於 變 革 的 資 源 , 同 時 在 變 革 中 得 以 繼 續 保 持 文 化 的 認 同 。 」 林 毓 生 , 《 政 治 秩 序 與 多 元 社 會 》 ( 台 北 : 聯 經 出 版 社 , 1989) , 頁 388。

因 此 , 從 這 個 立 論 著 眼 , 戴 季 陶 說 : 「 儒 家 道 統 自 堯 舜 禹 湯 至 孔 孟 而 絕 滅 」 , 是 可 以 支 持 的 ( 即 使 未 必 與 中 山 先 生 觀 念 相 合 ) ; 而 總 括 中 山 先 生 的 言 論 、 著 述 , 如 謂 其 革 命 是 要 「 出 來 承 繼 這 個 道 統 」 , 也 大 致 不 失 旨 意 。 問 題 就 在 於 戴 季 陶 於 其 著 作 《 孫 文 主 義 之 哲 學 基 礎 》 , 將 所 謂 的 「 道 統 思 想 」 詮 釋 為 : 正 統 的 道 德 思 想 。 是 否 合 乎 中 山 先 生 革 命 思 想 的 價 值 內 涵 ? 則 有 待 商 榷 。

儒 家 道 統 乃 包 含 著 複 雜 多 方 面 的 學 說 內 容 , 儒 家 思 想 面 對 時 代 的 挑 戰 , 由 傳 統 向 現 代 的 轉 化 是 必 然 的 發 展 。 以 「 仁 」 為 核 心 的 儒 家 道 統 在 精 神 上 即 內 含 開 闊 、 開 放 與 多 元 的 容 量 , 具 有 無 限 的 統 攝 性 和 寬 容 性 , 一 方 面 開 發 更 多 的 內 在 資 源 , 另 方 面 開 創 更 多 新 的 路 徑 , 以 期 與 時 代 同 步 ( 龐 樸 , 1997: 335; 黃 藥 斯 , 2003) 。 中 山 先 生 曾 自 承 他 的 革 命 主 義 「 有 因 襲 吾 國 固 有 之 思 想 者 , 有 規 撫 歐 洲 之 學 說 事 蹟 者 , 有 吾 所 獨 見 而 創 獲 者 」 , 為 期 與 諸 民 族 並 趨 於 世 界 , 以 馴 致 大 同 , 他 所 持 的 方 針 為 : 「 發 揚 吾 固 有 之 文 化 , 且 吸 收 世 界 之 文 化 而 光 大 之 」 。 可 知 , 中 山 先 生 所 要 型 塑 的 價 值 體 系 , 其 本 體 就 是 一 個 以 「 仁 政 愛 民 」 為 核 心 價 值 的 開 放 性 又 有 無 窮 動 源 的 全 方 位 系 統 。

因 此 , 在 邏 輯 上 , 中 山 先 生 的 思 想 與 儒 家 道 統 是 融 為 一 體 的 ( 葉 繼 業 , 1996: 78) ; 質 言 之 , 中 山 先 生 的 革 命 思 想 就 是 儒 家 道 統 在 當 代 社 會 的 體 現 。 戴 季 陶 卻 師 承 董 仲 舒 、 韓 愈 的 方 法 , 意 圖 以 所 謂 的 「 正 統 的 道 德 思 想 」 來 劃 清 三 民 主 義 與 共 產 主 義 的 界 限 , 在 當 時 為 維 護 「 正 統 」 國 民 黨 的 革 命 主 導 地 位 , 固 有 其 時 代 環 境 上 的 考 慮 與 貢 獻 ; 然 而 , 對 後 來 中 山 先 生 思 想 的 研 究 與 進 一 步 開 展 , 是 否 造 成 負 面 影 響 ? 也 不 容 忽 視 。

雖 然 在 政 治 上 , 「 中 山 先 生 」 常 被 塑 造 成 一 種 「 正 朔 」 的 圖 騰 標 誌 , 但 不 可 否 認 地 , 中 山 先 生 創 建 三 民 主 義 , 無 非 是 為 了 救 國 建 國 的 實 際 需 要 。 換 言 之 , 三 民 主 義 係 屬 特 定 時 代 環 境 下 的 產 物 , 其 存 在 的 目 的 , 應 在 於 指 出 國 家 生 存 的 依 據 與 未 來 發 展 的 方 向 ; 其 精 神 , 應 該 是 包 容 的 、 有 成 長 力 和 生 命 力 的 。 因 此 , 由 於 一 時 政 治 上 的 需 要 所 賦 予 的 界 定 , 在 時 過 境 遷 之 後 即 應 予 以 拆 除 , 否 則 難 免 成 為 阻 礙 中 山 思 想 繼 續 成 長 的 違 章 建 築 。 作 為 一 種 學 術 , 中 山 先 生 思 想 的 研 究 更 應 卸 掉 被 政 治 包 裝 過 的 外 牆 , 以 實 是 求 是 的 精 神 , 貫 通 其 理 論 之 全 部 , 並 洞 燭 其 言 論 之 時 空 環 境 與 動 機 , 才 能 掌 握 其 思 想 的 本 真 。

道 統 是 一 個 極 難 定 義 的 概 念 , 基 本 上 道 統 本 身 並 不 是 一 種 實 用 的 概 念 , 對 政 策 的 制 定 與 政 治 的 運 作 不 會 有 具 體 的 指 導 ; 它 是 透 過 自 覺 的 省 思 而 發 出 的 心 態 ,

是 一 種 超 越 時 空 的 , 對 人 民 出 乎 至 誠 的 關 懷 與 衛 護 。 一 但 被 具 體 化 、 框 架 化 , 道 統 就 失 去 了 超 越 時 空 的 特 性 , 也 會 喪 失 它 的 可 傳 承 性 ( 胡 佛 等 , 2001: 71) 。 尤 其 , 現 階 段 立 國 精 神 隱 晦 、 國 家 方 向 混 沌 不 明 , 內 有 統 獨 的 激 烈 爭 議 、 外 有 兩 岸 在 國 際 政 治 上 的 廝 殺 , 如 何 在 台 灣 本 土 意 識 這 一 有 限 的 地 域 空 間 上 , 從 歷 史 性 的

是 一 種 超 越 時 空 的 , 對 人 民 出 乎 至 誠 的 關 懷 與 衛 護 。 一 但 被 具 體 化 、 框 架 化 , 道 統 就 失 去 了 超 越 時 空 的 特 性 , 也 會 喪 失 它 的 可 傳 承 性 ( 胡 佛 等 , 2001: 71) 。 尤 其 , 現 階 段 立 國 精 神 隱 晦 、 國 家 方 向 混 沌 不 明 , 內 有 統 獨 的 激 烈 爭 議 、 外 有 兩 岸 在 國 際 政 治 上 的 廝 殺 , 如 何 在 台 灣 本 土 意 識 這 一 有 限 的 地 域 空 間 上 , 從 歷 史 性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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