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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mob-ility 的流動性(mobility)面向:個體性與 集體性的交融

個體被包含在社會聯繫(sociation)之中,與此同時個體 也對抗著社會聯繫。個體既是社會聯繫機制的一環,亦是具有 自主性的有機整體;個體既為社會而存在,也為了自己本身而 存在(Simmel, 1908/1971c, p. 17)。

在前一節,本文從 Durkheim 社會學傳統的觀點,論述了網路社會 關係的集體性意涵,其中特別強調集體情緒感應與社會凝聚力的關係,

以及人們透過參與社群所企圖滿足的、在情感與情緒上與他人共感共應 的需求。然而,若僅僅順著 Durkheim 的思路來思考,便會忽略經過現 代性的歷史洗禮後,個體化在當代社會中已成為無法忽視的結構性力量

(相關討論參見 Beck & Beck-Gernsheim, 2002)。就此而言,儘管 Wellman 透過「個人社區」或者「網絡個人主義」等概念,也曾嘗試捕 捉網路虛擬社區的個體性面向,但他並未著重探討此一個體性的社會心 理需求,對於網路中介的社會關係究竟造成了什麼影響,從而使其呈現 何種不同於傳統社區的面貌。相對於此,本文則將此種個體性面向納入 網路社會關係的討論,以便掌握網路群體所呈現流動多變、時聚時散的 面貌,以及支撐著此一現象、並且重要性毫不遜於集體性的個體性社會 心理基礎。

以下,本文將引用 Simmel 與 Bauman 的觀點,討論當代場景中個 體性與集體性這兩種力量交融的現象,並主張 mob-ility 此一以個體性 為基礎的群聚形式,表現了網路人際關係流動多變、時聚時散的特質。

我們將看到,有別於靜態的虛擬社區概念,mob-ility 概念能夠突顯網路

媒介既隔離又連結的特性,並描繪使用者如何在各種虛擬社區之間穿梭 自如,形成結合了集體性與流動性,並帶有主動性、甚至侵略性的群 體。進而,透過 mob-ility 的概念,我們也能夠從理論的角度進一步理 解「人肉搜索」、「鄉民的正義」這類特殊的網路起鬨現象。

正如 Durkheim 所主張,唯有現代有機連帶的社會才有個人的概 念 ; 在 傳 統 機 械 連 帶 的 社 會 中 , 只 有 社 會 、 集 體 , 而 沒 有 個 人

(Durkheim, 1893/1984, p. 142)。關於這一點,Simmel 也曾經指出,一 直要到文藝復興時期,歐洲人才確立了所謂「個體性」(individuality)

的概念。根據 Simmel(1971e)的觀點,個體性的概念之所以能夠獲得 一席之地,關鍵在於文藝復興時期的個人,已經能夠擺脫中世紀普遍見 於歐洲的的社群生活方式:

[個體性] 指的是個體內在與外在的自由狀態,他們由中世 紀的共同生活形式(communal forms)解放了出來;這種共同 生活形式透過同質化的團體力量,壓縮了個體的生活與活動模 式,也限制了個體的根本衝動(p. 217)。

換言之,就西方現代性的發展而言,個體性首先是相對於社區而存 在的,或者說個體性最初乃是藉由個人脫離地域性社區的限制,才得以 確立其地位。而這當然有賴於交通運輸工具的發展。但是,隨著歷史社 會背景的變遷,在當代場景當中,個體性、個體自由的證成,已未必有 賴於與集體的對立;相反地,個體性與集體性在社會關係當中,已可以 視為彼此動態交融的力量。借助網際網路或手機等媒介既隔離又連結的 特性,人們得以權衡、遊走於個體與集體、個人與社會,乃至於自由與 安全之間。

就此而言,Simmel 關於「時尚」的討論,可說是這類見解的先 聲。Simmel(1904/1971d)在〈時尚〉(fashion)一文中,指出人類性

情同時具有兩種根本傾向:一是追求與他人類同的需求,二是追求彰顯 自身特殊性的需求。這其實類似於本文所謂的集體與個體、社會與個人 之間的愛恨交織。他說:

時尚是對既有模範的模仿,並且滿足了[個人]適應社會的 需求;它引領個人踏上眾人所走的路…。與此同時,時尚也同 等地滿足了區分的需求,順應了追求殊異的傾向,也回應了追 求變化與對比的渴望。……時尚不過是各種生活形式之一,透 過這樣的形式,我們嘗試在單一的活動領域中,將社會均一的 傾向與個體對區分的渴望結合在一起(p. 296)。

從這個角度來看,集體性與個體性同時體現於時尚此一單一的形式當 中;也正是這相互對立的需求,形塑了時尚變動不居的特點。

就晚近的思想家而言,Bauman 的觀察與 Simmel 前述的說法有相當 的親近性,應當也可以說兩者的思想有前後承續的關係(參見 Bauman, 1992; Kron, 2000)。例如在《共同體》一書中,Bauman 即論及人類歷 史如同鐘擺一樣,在「安全」與「自由」這兩種「同等迫切而不可或 缺」的渴望之間擺盪(Bauman, 2001a, p. 19)──人們既需要透過加入 群體以獲得安全感,也無法放棄追求個體獨特性、追求自由自主的想 望。如此的愛恨交織則具體表現為 Bauman 所謂「消費大眾」與「掛釘 社群」的概念。首先,就「消費大眾」而言,Bauman(2001c)認為在 當代社會當中,一方面人們因「眾人同時進行商品崇拜的實作,並且基 於相同(但並非共享)的欲望」(p. 107)而聚集起來,形成了不同於 傳統地域社區的特殊群體關係;但另一方面,正因為每個當代社會中的 個人,都不斷地被要求透過商品消費來證明個體自身的獨特與自由,消 費大眾這種群體關係形式,才會不斷地由眾多個體的消費實作所生產出 來。其次,Bauman 所提出的「掛釘社群」概念,同樣也是集體性與個

體性的結合:

掛釘社群是圍繞著掛釘(peg)而產生的,而『掛釘』指 的是眾多個體(individuals)零星、更迭的注意力,及其四 散、漂移的關注,所能夠同時(並且是暫時)懸掛於其上的聚 點。(Bauman, 2001c, p. 111;粗黑體為本文作者所加註)

根據 Bauman 的列舉,掛釘可以是品牌名稱、暢銷書籍或是熱門電影,

也可以是當紅影視明星、新上市的熱銷商品,甚至可以是透過新聞媒體 傳播、轟動一時的國際事件、公共醜聞等等。這些掛釘既能夠吸引眾多 個體聚集在一起,另一方面個體也能夠藉由加入某一特定掛釘社群,或 者藉由表示對特定掛釘的關注,來突顯自身與他人的差異性。更重要的 是,此一掛釘社群本身也是暫時性的、流動的;個體對特定掛釘的關注 只能維持一段時間,而後便群起轉往下一個掛釘集結。掛釘社群此一流 動多變的特點,無疑與時尚有著異曲同工之妙。

本文在此舉出時尚、消費大眾,或者是掛釘社群等等概念,所要強 調的重點毋寧在於,集體性與個體性交融的特點,事實上已經深入當代 社會關係的理路當中。我們當代人的群體經驗,不必然受傳統社區的地 域性限制,而是同時可能與個人對個體性的追求互相結合。這也是本文 之所以嘗試超越虛擬社區的說法,轉而提出mob-ility 概念的原因。

事實上前述 Simmel 談的時尚,或是 Bauman 的掛釘社群,都已經 表現出流動多變的特色,而這樣的特色與個體化力量的抬頭息息相關。

Simmel 便曾指出,「時尚的頻繁變化,代表著個體性的巨大勝利;在 這 層 意 義 上 , 時 尚 是 與 日 漸 提 高 的 社 會 、 政 治 自 由 相 輔 相 成 的 」

(Simmel, 1904/1971d, p. 318)。同樣的,Bauman 掛釘社群流動多變、

隨聚隨散的特點,也與個體性的興起有關,具體表現為個體能夠依照自 身的意願,自由地加入、退出掛釘社群。換言之,退出掛釘社群與退出

共同體的差異在於,前者既沒有主觀心理上的道德負擔,客觀上也不會 招致其他社群成員的非難責罰,一切都純粹聽令於個體本身作出的自主 決定。總之,無論是時尚或是掛釘社群,這些結合了個體性的群體關 係,都表現出了流動多變的特徵。

進一步來說,此種結合了個體性的群體關係,在經過資訊通信科技 的中介後,將顯得更加突出,並具體表現為流動多變、時聚時散的特 性。過去虛擬社區的討論,強調的是使用者之間如傳統社區一般的情感 連帶,並力圖證明此一群體關係的可長可久;相對地,mob-ility 概念雖 然也著眼於網路人際關係中情感連帶與社會凝聚的成份,但相較於虛擬 社區僅強調長期互動,mob-ility 概念則讓我們注意到網路人際關係轉瞬 即逝、隨聚隨散的特性。就如同上網時我們總是在一個又一個群體之間 迅速、自由地轉換;加入一個群體,隨即往下一個群體前進。在其中的 有些群體,我們每天都會花許多時間、精力參與互動,但在其他的某些 群體中,我們則甘心做一個觀眾。但即使是當一個觀眾,也有投入深淺 之別,有的群體我們是每天非去看看不可,有的則是偶而想起時才去晃 晃。以 BBS 為例,個別使用者在不同主題的留言板之間切換、在各類 文章的推文評論當中出沒、乃至一時興起參與了前文所描述的網路起鬨 活動等等,其間個別使用者的關注焦點都不斷地在轉換,也不斷地在加 入與離開各式各樣的網路群體。從宏觀的角度來看,所謂的「網路世 界」,或許可以看作成千上萬的網路使用者,同時在各式各樣的 mob-ility 群聚間流轉的集合。這樣流動多變的網路人際關係,對於傳統的虛 擬社區概念而言,毋寧是難以理解的。相反地,如果我們從集體性與個 體性融合的角度來思考,便能夠以更為動態的方式,來描述與分析網路 世界當中的互動關係,並正視其底層在個人與社會、自由與安全之間的 愛恨交織。

進一步來看,儘管掛釘社群對於我們的分析十分具有啟發性,前述 的網路現象看似也可以套用掛釘社群的概念來理解,但 mob-ility 與掛 釘社群這兩個概念的意涵,實際上仍相當不同。對 Bauman 而言,掛釘 社群是「虛幻的社群」,其最大特點在於個體「無關緊要的(不作承諾

進一步來看,儘管掛釘社群對於我們的分析十分具有啟發性,前述 的網路現象看似也可以套用掛釘社群的概念來理解,但 mob-ility 與掛 釘社群這兩個概念的意涵,實際上仍相當不同。對 Bauman 而言,掛釘 社群是「虛幻的社群」,其最大特點在於個體「無關緊要的(不作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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