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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常態化的病害風險與物種輪替

在零細化生產所帶來的成數極大化行為模式,以及默會知識為主的技術型 態下,病害成為台灣水產養殖業所無法控制的風險。在 1980 年代台灣草蝦飼 養密度不斷強化下,到了 1989 年爆發嚴重病害,病毒甚至傳播到近海地區連 帶徹底毀滅了近海的野生草蝦,徹底摧毀了草蝦的養殖,至今仍無法復原,草蝦。從草蝦 病變開始,病害成為台灣水產養殖的常態危機,也成為水產養殖業者所面臨最大風險(郭光雄 1982)。特別在以高密度單養為主的屏南地區,由於長時期水產養殖病害的歷史 又使問題更加嚴重。病害來自細菌與病毒;從下游成魚養殖業者來看,病害風 險幾乎來自四面八方。首先,所有養殖戶都同意無法控制養殖用水是否帶有病 原。尤其是海水魚養殖仰賴大量抽取海水,而養殖廢水以及家庭廢水也大量排 往海裡,水的污染幾乎無法控制。另一方面,由於台灣養殖密度相當高,加上缺

乏良好規劃的排水系統,導致受汙染魚塭的水也很有可能擴散到鄰近魚塭。第

1981 文蛤

1992(1997 池中產 卵)

另一方面,在個別養殖戶無法掌握病害風險下,養殖戶計算的重點轉為在 預設所採購的種苗以及環境中必然帶有病原的前提下,用藥物確保養殖魚蝦不 會大量死亡。仰賴個人傳遞的默會知識的技術系統強化了個別化的應對模式,深 化了抑制發病優於控制病原的計算原則。病原的掌握需要系統性地對業者得養 殖行為與發病歷史做集體的監測與紀錄,相形之下個別業者可以透過既有的技 術交流的管道得到用藥的資訊。在這個背景下,養殖戶的用藥實踐成為一個如 同養殖技術的「黑盒子」, 夾雜在複雜的產銷體系中。在用藥控制病害的主流模式下,台灣 水產養殖業病害的危機轉變成為藥物殘留的危機。2003 年輸往歐洲的吳郭魚驗 出氯黴素與富來頓兩種禁藥,重挫了剛興起的台灣鯛魚的國際市場,也引發國 內消費者的疑慮(聯合報 2003/10/24)。同年台灣輸往日本的鰻魚遭驗出禁藥 磺胺劑(聯合報 2003/11/12),2004 年輸日鰻魚遭驗出恩諾沙星(聯 合報 2004/10/11)。 最大的風暴發生在近年的明星產業—石斑;2005 年香港檢驗 單位從台灣輸入 的青斑驗出孔雀綠,起初國年產官各界尚質疑香港檢驗的真確性, 2005 年 11 月農委會主動大規模抽檢石斑養殖場,在 36 件送檢樣本中驗出 14 件 含孔雀 綠,引發震撼,不僅證實了香港的檢驗結果,也大大打擊了當時甫成為明星的 石斑產業,台灣養殖漁業藥物使用問題浮上檯面(聯合報 2005/09/16)。之後 在強化檢驗流程下,出口水產品驗出禁藥案例大幅減少,但仍斷斷續續爆發問 題;近年來 2007 年香魚與鱒魚(聯合報 2007/09/04),以及 2009 年鮑魚(聯合 報 2009/12/08)也分別驗出藥物殘留。層出不窮的禁藥殘留問題不僅引發消費者 對食品安全的疑慮與恐慌,也常造成產品價格崩盤。

2005 年農委會主委李金龍被問到養殖漁業檢出禁藥的問題時,脫口說出 用 藥問題起源自養殖戶用藥知識不足與觀念偏差,由於擔心池中細菌與微生物 影響 養殖收穫成數,部分養殖戶以「有病治病、無病強身」的錯誤心態不適當 地投藥 以預防可能的病害,導致了藥物殘留的問題。這個將養殖戶視為不理性 行動者的 說法嚴重忽略了用藥的成本問題。無論是否為禁藥,價格普遍並不低

廉,整個魚 塭的施用起來成本相當驚人。然而,在我們的訪談中,業者普遍都 同意用藥是成 本高昂的「必要之惡」,而以「即使人生病也要吃藥」來詮釋用 藥的現象,差別 主要在於是否照規則停藥以及是否使用合法的藥物。姑且不論 這個比喻是否有正 當化藥物使用的企圖,這個看法凸顯出就養殖戶而言真正 的問題是病,而消費者 所關心的藥只是對應病害的手段。因此,用藥的觀念與 知識必須放在生產與技術 系統中,行動者行動模式與對病害風險的掌握方 式。

藥物殘留問題凸顯出零細化生產體系的問題。在描述台灣水產養殖業近年來持續的成長時,普 遍以養殖「技術好」作為解釋,然而討論到藥物殘留問題時,主管機關又簡單歸諸於養殖 戶用藥知識和觀念偏差,(民生報 2005/01/12)。這個落差凸顯了技術的社會建構特質;技 術好壞不能脫離技術背後的社會體系。台灣究竟技術所指為何,以及用藥知識和觀念如何 偏差,仍然相當模糊。不僅如此,在檢驗出藥物殘留時,甚至那些養殖戶用藥以及如何用 藥都不清楚。以 2003 年輸歐吳郭魚藥物殘留問題為例,不僅各地養殖協會紛紛喊冤,

指出驗出禁藥的魚並非出自該產地(聯合報 2003/10/24) 主管機關漁業署養殖漁業科科長 李孟頎也公開指稱,由於吳郭魚產銷過程極度複雜,完全無法確知究竟是在飼養的哪個階 段受到汙染(民生報 2004/12/10)。即使從特定養殖場檢驗出禁藥也屢屢爆發弄不清楚 問題出在養殖戶魚苗飼料。換言之,除了最終檢驗出殘留藥物這個事實外,這些藥究竟經 歷甚麼樣過程進入魚體仍然不清楚。

延續前面的討論,我們主張要理解台灣養殖業的藥物殘留問題,就必須針 對養殖業的技術以及生產組織如何相互形塑,而技術與生產組織又如何共同影 響了對病害風險的掌握,形成了藥物使用的脈絡。農業主管機關的處理方式 深化了這個計算的模式。一旦報發病害,包括家畜疾病防治所等相關機構會提 供病因的診斷以及治療的初步建議,但對於具體的治療方法—藥物的取得與使 用卻缺少管制與資訊。因此,受訪的養殖業者都指出藥 物使用的資訊幾乎都來 自於藥商、水產行以及具技術交流關係的同業。只診斷疾病而不管藥物使用的

管理模式無疑的惡化了整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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