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道中學
(學號以教務處公告為主)
1.國際部 7-9 年級以金黃色(色碼為 525 色線),車繡於制服左口 袋正上方,距離口袋上緣一公分處。。
2.字體、大小、間格排列與圖式同樣不得變更。
3.制服外套請於左邊距離明道標誌上方邊緣一公分加繡學號。
4.運動服外套請於左邊距離明道標誌下邊緣一公分加繡學號。
5.女生短袖制服上衣,學校名稱高度與第一顆鈕扣平齊,長袖制服 上衣,則與第二顆鈕扣平齊。
明道中學 01I701
1 ∣ 0 ∣ 7 ∣ 畢業年 度 I ∣ 部別代 碼 1 ∣ 日校代 碼 0 │ 入學年 度
編
號
明道高級中學國中部學生制服胸襟標誌範例
明道中學
(學號以教務處公告為主)
1.國中部以金黃色(色碼為 525 色線),車繡於制服左口袋正上方,
距離口袋上緣一公分處。
2.字體、大小、間格排列與圖式同樣不得變更。
3.制服外套請於左邊距離明道標誌上方邊緣一公分加繡學號。
4.運動服外套請於左邊距離明道標誌下邊緣一公分加繡學號。
5.女生夏季制服上衣,學校名稱高度與第一顆鈕扣平齊,長袖制服 上衣,則與第二顆鈕扣平齊。
A ∣ 班級代 碼 1 0 0 J ∣ 部
別1 ∣ 日校代 碼 0 ∣ 入學年 度 編 號
明道中學 01J001A
明道高級中學藍色榮耀服裝儀容規範
體育服裝上衣學號繡字說明
*學號黃色(525 色線)繡製
夏季 冬季
左袖 左袖
01S001A 01V001B
高中部 技高部
體育服裝上衣學號繡字說明
*學號黃色(525 色線)繡製
夏季 冬季
左袖 左袖
01I701 01J001A
國際部 國中部
「守時勤學」暨「藍色榮耀」生活教育競賽辦法
「守時勤學」暨「藍色榮耀」生活教育競賽辦法
本辦法於 98.2.16 經學生生活教育推動委員會決議通過 本辦法於 110.8.23 經教學輔會報修訂通過
一、目的:端正學生服裝儀容,強化對藍色榮耀之認同感、使 命感,並養成學生遵守團體紀律之精神,以維護優 良校風。
二、競賽時間:
(一)適應週時間:第一-二週(9/1-9/11)
(二)正式評比時間:第三~十七週(9/13-12/24) 三、競賽辦法:
(一)分組:
組別 科 別 班 級 數
A 組 高中部 計 36 班【每月各年級取前 3 名、優等及甲等各取 2 名】
B 組 技高部 計 57 班【每月各年級取前 3 名;優等及甲等各取 3 名】
C組 國中部 計 60 班【每月各年級取前 3 名;優等及甲等各取 3 名】
D組
國際部 計 13 班【每月取 2 名】--國際部精神項目納入秩序共同評比,取 前 2 名核獎
備註 總成績未達 80 分以上,該獎勵名額-從缺。
(二)評分標準:
1.精神項目:
違規扣分 說 明
每人次加 0.2 分
1.同學禮節表現良好。
2.服儀整齊,皮鞋黑亮或球鞋乾淨。
3.頭髮梳理整齊,修剪符合服儀規範。
每人次扣 0.2 分
1.服儀不符規範、未遵守校內人車分道。
2.週、朝會集合遲到(未到)、上課遲到、不守秩序。
3.違規搭乘校車、上校車未依規定刷卡、違規搭乘校車所生費用經 通知後仍未補繳。
每人次扣 0.3 分
放學後逗留教室、違反交通規則、未遵守交通引導任意穿越車道、
搭乘公車未禮讓任意推擠之危險行為、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未配合政 策戴口罩達 5 人含以上 10 人以下(以班扣分)。
每人次扣 0.5 分
1.未按規定排隊、上學遲到(含故意逗留校外不進校)。
2.亂丟紙屑、邊走邊吃(超市前廣場不列計,下階梯後糾正)、環 保違規、慶生時破壞環境整潔及脫序行為(例:砸蛋榚、奶油、
麵粉、刮鬍泡)。
3.逗留教室外(上課十分鐘後)、室外課(或放學後)教室未關門窗、
電燈。
4.違規使用手機、3C 產品或與授課無關之行為。
5.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未配合政策戴口罩達 10 人以上(以班扣分)。
每人次扣 1 分 乘坐家人機車、騎自行車未載安全帽。
每人次扣 2 分 校內外抽菸(帶菸)行為。
每人次扣 3 分
1.鬥毆、毀損公物(或損壞未呈報修理)。
2.全班 10 人(含)以上上課遲到(上外堂課)。 3.違規騎機車、開車到校
2.秩序項目:
違規扣分 說 明
每人次扣 0.2 分 早修睡覺及講話、吃東西、上課看非課程書、使用手機、3C 產品、
聽隨身聽、無線耳機、上課喧嘩者。
每人次扣 0.2 分 午休講話及未坐於座位影響班級秩序者或看課外書、使用手機、聽 隨身聽,喧嘩者。
每人次扣 0.2 分 其他違規人次(如班級服儀未統一不符規範、走動聊天吵鬧影響班 級秩序者)。
★各班級如將門上小窗以物遮住,造成無法評分,則直接扣 2 分。
★優良加分等級為 A,B,C,D,E,各級均 0.5 分,例 A 級為加 0.5 分,
「守時勤學」暨「藍色榮耀」生活教育競賽辦法
★早讀、午休評分自 7:55 與 12:55 開始,外掃區及打掃廁所學生(無 公務證)12:55 後未進教室視同未午休。
四、獎懲 (一)獎勵:
1.每週:
公佈各班競賽評比成績,其中各組取 1-3 名, 優等國 中及技高取 3 名;高中取 2 名,甲等國中及技高取 3 名;
高中取 2 名,各組分數低於 70 分班級加註「加油」。
2.每月:
(1)各組評比前 3 名班級:頒發團體獎狀乙幀。
第一名:全班每人榮譽卡一張、第二名:榮譽卡 30 張 , 第三名:榮譽卡 20 張。
(2)優等班級議獎:凡班級得分達 80 分以上且在各組 4~6 名(除高中部取 2 名),核發班級團體獎狀乙張。
3.每學期:
(1)各組評比前 3 名班級:
名次 獎 勵
第一名 導師建請頒發表揚狀獎勵、記功乙次。
班級獎狀乙面、同學每人小功乙次。
第二名 導師建請頒發表揚狀獎勵、嘉獎兩次。
班級獎狀乙面、同學每人嘉獎兩次。
第三名 導師建請頒發表揚狀獎勵、嘉獎乙次。
班級獎狀乙面、同學每人嘉獎乙次。
(2)團體優秀累積獎勵:凡各班於當學期領取「團體優 等獎狀」達五張,該班憑獎狀正本至學務處生輔組,
辦理敘獎—全班每人「榮譽卡乙張」,另「團體優等 獎狀」跨學期不辦理議獎。
(二)懲處:每月經評定各組最後一名,且全班總分未達七十分 者,當月違規次數達 5 點同學,週六返校實施愛校
整潔競賽實施辦法
本準則修訂於於 100.05.13 經學生生活教育推動委員會決議通過
一、依據:
本校自治自強精神,及推行「消除髒亂」之政令,並 參照本校實際環境。
二、目的:
為增進學生身心健康,養成整潔端莊及勤勞奮發之習 慣,並加強學校環境衛生。
三、競賽方式:
以班為單位,分高一、高二、高三、技高一、技高二、
技高三、國一、國二、國三、國際部等十組,各錄取第一 名。
四、競賽辦法:
(一)教室:佔五十%
1.天花板是否有蜘蛛網。
2.門窗玻璃是否明亮。
3.黑板牆壁是否清潔。
4.走廊欄杆、垃圾桶、地面、粉筆灰收集箱、飲水機是 否清整。
5.桌椅是否排列整齊。
6.桌內、用具及講台(桌)是否髒亂。
7.清掃用具是否放置定位。
整潔競賽實施辦法
(二)公共區域:五十%
1.水溝有無阻塞、是否清潔。
2.草坪清潔區域內有無垃圾。
3.柏油或水泥路面清潔區域內有無垃圾、沙石。
4.樓梯間、走廊有無蜘蛛網、手足印跡、口香糖渣、檳 榔汁、階梯欄杆是否擦拭清潔(含欄杆外側地面)。 5.廁所地面是否保持乾燥清潔,小便斗、馬桶、便池無
積垢積臭。
6.洗手乳及容器是否定期補充及擦拭。
7.磨石子(磁磚)地面、牆壁磁磚、門板、洗手台、洗拖 把槽、玻璃、窗台是否清整。
五、競賽時間:
(一)第一週為訓練生活教育志工檢查與評分方法,及指導 服務股長分配與督導整潔工作要領。
(二)第二至十七週為實施競賽時間。
(三)結束競賽後,統計本學期各班獲得優勝之次數,並附 於期末學生事務會議資料冊內。
六、評分人員:
由生活教育志工、教官及學務處同仁共同組成評分小組,
負責評定各班級教室及公共區域成績。
七、評定時間:
(一)生活教育志工:早讀時間、午休為例行評分時間。
(二)教官及學務處同仁:早讀時間、午休、上課時間隨時 巡查評比。
八、成績評定:
教官、生活教育志工及學務處同仁所評之成績於每週五予 以平均計算。
九、獎懲:
(一)獎勵:
1.每週:公佈各班競賽評比分數,名次發佈各組前五名。
2.每月:各組評比前五名班級:頒發團體獎狀乙幀,第 一名:全班每人榮譽卡壹張、第二名:榮譽卡 30 張、
第三名:榮譽卡 20 張。
3.學期總成績:
第一名 導師建請頒發表揚狀獎勵、記功壹次。
有功同學每人小功壹次。
第二名 導師建請頒發表揚狀獎勵、嘉獎兩次。
有功同學每人嘉獎兩次。
第三名 導師建請頒發表揚狀獎勵、嘉獎壹次。
有功同學每人嘉獎壹次。
(二)懲處:經評定班級學期成績連續三週或累計五週為各 組最後一名,且未達八十分之班級,全班將實 施精神訓練或勞動服務二至三小時。(成績已達 八十分(含)以上,仍被列為該組最後一名者,
將不列入累計紀錄)。
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學生班會組織辦法
學生班會組織辦法
一、本民主法治精神,培養自治自強能力,並促進德智體群四 育發展。
二、凡屬本班學生皆為班會會員。
三、會員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履行本會決議案,按期 繳納會費之權利及義務。
四、本會以會員大會(班會)為最高權力機構,以幹事會為執行 機構。
五、幹事會設正副班長一人,下設各股股長(幹事),由會員選 舉產生,任期一學期,連選得連任。
六、正副班長及各股股長職掌:(附值日生職掌) (一)班 長─
綜理班務,督導各股。
擔任班會主席,執行學校規定。
請老師上課。(已上課三分鐘老師尚未到教室)
代表本班接洽事務。
收發生活週記。
集合帶隊整隊。
出席會議。
康樂股長不在時,兼代其職務。
上下課發「起立」、「敬禮」、「坐下」口令。
其他臨時交辦事務。
(二)副 班 長─
升旗及各種集會點名並保管點名簿。
點名表取送及任課老師未點名時,代為點名。
公佈上週曠缺席名單,如有錯誤代為查明。
上網實施線上點名。
其他臨時交辦事務。
(三)風紀股長─
負責本班風紀。
副班長不在時,代理其職務。
擔任班會司儀。
發現本班同學違犯校規立即報告。
維護交通秩序。
負責每週一午間靜息秩序。
其他臨時交辦事務。
(四)學藝股長─
佈置教室,領導編寫壁報。
圖書保管,文件繕寫公佈。
擔任班會紀錄,辦理學藝活動。
上網登載教室日誌,填寫教學進度。
收發各科作業簿。
風紀股長不在時,代理其職務。
負責每周二午間靜息秩序。
其他臨時交辦事務。
(五)服務股長─
排定值日生分配其工作。
督導清掃工作。
學生班會組織辦法
隨時督導檢查環境衛生。
填寫黑板年月日,及值日生座號。
學藝股長不在時,代理其職務。
領導同學勞動服務,及社會服務。
發現服務不力或破壞整潔者立即糾正報告。
負責每週三午間靜息秩序。
其他臨時交辦事務。
(六)事務股長─
負責本班事務採購。
登記賬簿保管班費。
領還及保管本班公物。
開關室內電燈。
收繳各項臨時經費。
公物破損修繕,向總務處報告。
服務股長不在時,代理其職務。
負責每週四午間靜息秩序。
其他臨時交辦事務。
(七)康樂股長─
領送體育及康樂器材。
協助健康檢查。
推行環境衛生。
保管衛生設備。
主辦康樂活動。
領導運動選手訓練。
事務股長不在時,代理其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