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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P 團隊與 IEP 之相關研究

以團隊合作之方式編擬個別化教育計畫,可以清楚呈現團隊中每 一位成員在個別化教育計畫所扮演之角色與任務,對於個別化教育計 畫之擬定與執行有相當重要的意義,且參與個別化教育計畫除了是其 責任與權利,也是法律所賦予的規範。

美國以及臺灣針對編擬個別化教育計畫之成員部分,相關法條皆 明示應透過團隊合作之方式進行,因此本節參考國內外近幾年以團隊 方式編擬個別化教育計畫之相關研究與文獻,探討以下議題:一、IEP 團隊參與個別化教育計畫之「情形」;二、IEP 團隊參與個別化教育 計畫之「滿意度」;三、IEP 團隊參與個別化教育計畫之「困難」,並 透過以上相關文獻之探討,做為本研究之根基。

壹、IEP 團隊參與個別化教育計畫情形之相關文獻

美國於一九七五年頒佈之 94-142 公法規範每一位身心障礙 學生皆須有一份專屬之個別化教育計畫;但是在推行上,

Johnson 和 Kowalski

(1976)認為幾乎人人對於個別化教育計 畫之規定都甚感擔憂,尤其對於團隊的執行與運作均不瞭解,因 此在實行上其困難之處。一九九七年的 IDEA,強調讓身心障礙 學生參與在完全融合之普通教育情境之中,並在課程上進行調 整。擬定 IEP 的團隊成員為家長、普通班教師和特教班教師至少 各一人……等,期望透過 IEP 團隊編擬的方式,將 IEP 真正落實 於普通教育之中,亦即開始重視個別化教育計畫實際運用在教學 方面的情形,更重視個別化教育計畫之內容,包括沒有接受普通 教育的原因以及其接受普通教育後所需的行政資源、課程調整和 特教服務等。

我國特殊教育法規範每一位身心障礙學生皆須有一份專屬 之個別化教育計畫迄今已十年,該法第十八條「個別化教育計畫 之編擬應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個別特性之特殊教育需求及相關服 務計畫進行擬定,參與人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學生 家長、相關專業人員等。」但可能多數學校將「教師」界定為特 教班教師,因此多位邀請普通班教師參與編擬個別化教育計畫之 工作。胡永崇(2002)研究發現普通班教師參與個別化教育計畫部 分,僅 19.3%曾邀請普通班教師參與,且 43.8%認為普通班教 師也應參與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

研究者整理近幾年國內外針對家長、特教教師、普通班教師

◎92.5%教師為身心障礙學生編擬 個別化教育計畫。

McLaughlin 1995 普通班教師與家長參與「IEP」

情形。

關於「IEP」的發展與實施常缺乏普通 班教師及家長的參與,導致特殊教育與 普通教育之間的連結更加困難,讓

「IEP」的教學實用性受到很大的限制。

Martin、

Marshall 和

由表 2-5 可以發現,美國在個別化教育計畫的編擬,已逐漸 由缺乏家長、行政人員、普通班教師參與的現象,轉而變成家長、

行政人員、普通班教師積極參與個別化教育計畫之編擬。我國以 團隊模式編擬個別化教育計畫之推動上仍顯不足,家長與普通班 教師參與意願仍低。

為了促進「家長」參與個別化教育計畫,研究者彙整相關文 獻提供之策略如下,以提昇並強化 IEP 團隊之功效:一、IEP 會 議召開時,盡量配合家長的時間,夜間或週末亦可;二、請學區 提供臨時托育服務;三、提供交通補助;四、加強 IEP 內涵及重 要性之宣導;五、家長參與 IEP 的發言應受到重視;六、教師應 改善溝通的技巧,避免主導談話內容;七、教師及專業人員與家 長溝通的過程中,盡量少用專業術語,以家長能夠理解的語言與 其溝通,並肯定家長的表現。

為了促進「普通班教師」參與個別化教育計畫,研究者彙整 相關文獻提供之策略如下:一、鼓勵並邀請教師參與 IEP 的編製;

二、強調讓教師覺得自己是 IEP 成員中重要的一員,而且他們的 參與是有價值的,對學生的成就是有幫助的;三、強調 IEP 團隊 的合作與共事目的是幫助學生;四、提昇特教教師與一般教師的 溝通內涵;五、召開 IEP 的會議時,安排一位代課老師協助處理 級務;六、讓普通班教師瞭解其在 IEP 發展過程中的角色;七、

設計可在普通班執行務實性的目標或活動,增進普通班教師的參

與度。

貳、IEP 團隊參與個別化教育計畫滿意度之相關研究

一份優良之個別化教育計畫,係透過學校行政人員、普通班 教師、特教教師以及家長在平等地位的前提下,以團隊合作之方 式編擬而成,也能將個別化教育計畫真正落實於教學之中。IEP 編擬之成員如果對個別化教育計畫有不同之解釋、期待以及感 受,將會影響個別化教育計畫之執行。

由上述可知學校行政人員、普通班教師、特教教師乃至於家 長對個別化教育計畫持正向之態度,是影響個別化教育計畫是否 成功落實於教學之中之重要因素,研究者蒐集國內外針對 IEP 團 隊對於個別化教育計畫滿意度之相關文獻呈現如表 2-6。

由表 2-6 可以發現,家長以及普通班教師對於 IEP 的感受,

由早期大部分都呈現不滿意的狀況,到僅部分文獻肯定個別化教 育計畫之功效,而支持個別化教育計畫。

表 2- 6 IEP 團隊對於個別化教育計畫滿意度之相關文獻

◎92.5%教師為身心障礙學生編擬個別化 教育計畫。

McLaughlin 1995 普通班教師與家長參與「IEP」

情形。

「IEP」缺乏家長的參與,但家長仍繼續支 持,視其為確保他們子女能獲得適切教育 的橋樑。

Menlove、

Hudson 和 Suter

2001 探討專業團隊與普通班教師 參與「IEP」的滿意度。

◎普通班教師參與「IEP」的滿意度遠低於 團隊其他成員。

◎歸納普通班教師不願參加「IEP」會議的 原因。

◎強化教師參加「IEP」的策略。例如會議 時間的調整,事前準備、角色扮演等。

別化教育計畫之人員,應為家長、普通班教師和特教班教師至少 各一人……等。但是在推行上,Rinaldi(1976)認為幾乎人人 對於個別化教育計畫之規定都甚感擔憂,尤其對於團隊的執行與 運作均不瞭解,因此在實行上其困難之處。

且由上述兩節針對 IEP 團隊執行個別化教育計畫之情況以及 參與個別化教育計畫之滿意度等相關文獻可以探知,目前國內以 普通班教師以及家長編擬個別化教育計畫之參與度並不佳,且對 於個別化教育計畫之滿意度有待提昇,可見在特殊教育法施行細 則規範之下,要以團隊方式編擬個別化教育計畫仍然有其困難 度。

研究者蒐集國內外針對編擬個別化教育計畫之困難度,彙整 如表 2-7 以進行探討與分析。

從相關的文獻可以發現,普通班教師在參與個別化教育計畫 的過程中,對於缺乏特殊教育專業知能之知識是最有需求的。而 對家長而言,家長缺乏個別化教育計畫相關知能、對子女教育相 關知識缺乏,會議時間缺乏彈性等,都是參與個別化教育計畫困 難處之主因。

表 2-7 IEP 團隊參與個別化教育計畫困難之相關研究

Menlove, Hudson,和 Suter

2001 探討專業團隊與普通班教師

參與「IEP」的滿意度。 ◎普通班教師參與「IEP」的滿意度遠低於 團隊其他成員。

◎歸納普通班教師不願參加「IEP」會議的 原因。

◎強化教師參加「IEP」的策略。例如會議 時間的調整,事前準備、角色扮演等。

本章節透過個別化教育計畫之意涵、IEP團隊參與個別化教育計 畫之意涵與法源依據,以及IEP團隊參與個別化教育計畫之相關研究 可以得知,個別化教育計畫之相關法規對於以團隊合作之方式編擬個 別化教育計畫不但明確,且完善。美國在一九七五年的94-142公法就 要求必須由團隊為每一位身心障礙的兒童編擬個別化教育計畫,我國 也在民國八十六年「特殊教育法」中強制規定執行個別化教育計畫。

心障礙學生的機會也相對提昇,為使身心障礙學生能夠成功融合於普 通教育之中,個別化教育計畫目標的適切性,以及是否能夠被確實地 執行,就需要學校行政人員、普通班教師、特教教師、相關專業人員、

家長,甚至是學生本人參與其中並協助執行之,以發揮其功效,若非 如此,個別化教育計畫最終也只是淪為應付性質之書面資料。

美國以團隊合作方式編擬個別化教育計畫已行之有年,雖然推行 之初難免遇到質疑與阻礙,但也逐漸建立此一模式,以求身心障礙學 生能有最佳潛能之發揮,因此其經驗相當豐富,反觀國內特殊教育法 雖已規範應以團隊方式編擬個別化教育計畫,但是過去皆是特教教師 閉門造車編擬之,因此以團隊合作方式編擬個別化教育計畫之模式仍 待建立。

普通教育是身心障礙學生第一個接觸教育之環境,在融合教育的 理念下,身心障礙學生可以在一般教育中得到社會互動與教學上的支 持,因此普通班教師對於身心障礙學生之教學以及輔導工作是責無旁 貸,因此,普通班教師應積極充實特殊教育之相關知識與理念,以加 強個別化教育計畫之功能,並提昇個別化教育計畫之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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