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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派工法則之執行結果分析
根據本研究的派工法則,本研究於 5.3 節的表 5.4 的儲存格 裡,建立相關的函數公式之後,再加入 CCR 的 DBR 派工緊迫值 CR 之後,即可獲得如表 4.5 所示的 CCR 前一加工站之靜態派工 執行結果。
表 5.4 CCR 前一加工站之靜態派工執行結果
Batch size 150 Pcs
加總/pcs Operation Date Recipe Pre_
CCR
CCR CR of DBR
Runs of AVG
Need Runs
pcs of request
Final request
Output Dispat ch ?
20010326 D 150 350 1 2.33 3.00 100 100 450 NEXT
F 100 100 2 0.67 1.00 50 50 600 NEXT
L 1026 250 3 1.67 2.00 50 50 900 STOP
O 0 75 4 0.50 1.00 0 0 975 STOP
P 200 50 5 0.33 1.00 100 100 1125 STOP
S 200 0 6 0.00 0.00 0 0 1125 STOP
D1 950 350 7 2.33 3.00 100 100 1575 STOP
L1 0 175 8 1.17 2.00 0 0 1750 STOP
20010326小計 2626 1350 計數
/Reci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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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 Recipe ( 製程配方) ,Pre _CCR(CCR 前 一 加 工 站 WIP) ,CCR(CCR 加 工 站 WIP),CR of DBR(DBR 的緊迫值),Runs of AVG( 平 均 的 加 工 數),
Need Runs ( 需 求 的 加 工 數),pcs of request(CCR 需 求 的 加 工 批 量),Final request(CCR 最後的加工需求批量),Output(CCR 最後的 WIP),
Dispatch ?(CCR 是否繼續派工)。
針對 CCR 機台前一加工站之靜態派工的執行結果,本研究就 靜態派工執行結果,對本派工法則的批量型 CCR 機台的 WIP 批 量,是否能保護機台的最後產出與使用率,進行比較及分析。其 分析如下:
一、 在未考慮 CCR 機台前一加工站的產出時,CCR 在批量 上的加工安排,以一天最大批量加工次數 R 等於 5 的限 制之下,當天爐管氧化機台在 DBR 的緊迫值 CR 等於 3
的製程群組時,即到達當日的可加工次數 R 的最大極 限。根據本研究的式(3-5)、式(3-6)、式(3-7)的模式。當 日 CCR 的設計產能 CD 為 5×150=750 片,有效產能 CE 為 150+150+50+100+150=600 片,產能損失 CL 為 750-600
=150 片。而另一方面,CCR 機台的批量
L Q
i(P
3)
尚有 100 片(250-150=100)未加工,也就是 CCR 機台除了有產能損 失之外,尚有 100 片的 WIP 因未加工而未受到保護,其 詳細的產能損失如表 5.5 所示。二、 當 CCR 機台 WIP 經過製程群組化及以 CCR 機台驅導 前一加工站的派工後,如表 5.6 所示。CCR 機台當站的 WIP 批量 LQi(P1)、 LQi(P2)、 LQi(P3) 卻分別的增加,
並 且 趨 近 於 最 大 加 工 容 量B Q =150 片 的 倍 數 , 分 別 為 LQi(P1) =350+100=450片 、 LQi(P2) =100+50=150片 、 LQi(P2)=250+50=300 片。在同樣的最大批量加工次數 R 等於 5 的限制之下,雖然一樣也是在 DBR 的緊值 CR 等於 3 的製程群組時,即到達當日的可加工的最大極限。
但是,以本研究的式(3-5)與式(3-6)之驗證下,當日的設 計產能 CD 一樣為 5×150=750 片,而有效產能 CE 卻可達 150+150+150+150+150=750 片,根據式(3-7)的驗證,
CCR 機台的產能損失 CL 會是 750-750=0 片,也就是當 日的 CCR 機台並無產能損失的現象,而且 CCR 機台當
日的 WIP 批量 LQi皆剛好等於最大可加工容量 BQ 的倍 數,因此,CCR 機台的 WIP 自然的受到保護。
三、 在 CCR 機台的有效使用率方面,在未施行本派工法則 之前,CCR 機台的 WIP 是以產品種類 i 為主要的群組分 類,經過導入本研究派工法則之步驟一及步驟二之後,
由 5.2 節之表 5.1 及表 5.2 所獲得的樞紐分析結果,二者 相互比較可以知道,CCR 機台的 WIP 產品種類 i,由以 產品分類改成以製程群組的分類,其製程配方種類 i 的 數量由 12 類降至 7 類。假設,每次的換線時間為 30 分 鐘,那麼根據本研究的式(3-1)驗證,在派工前的換線總 時間 STi為(12-1)×30=330 分鐘,而在派工後的換線總時間 STi為 (7-1)×30=180 分鐘。因此,派工前後的換線時間 的比較,派工後的換線總時間 STi=180 分鐘小於派工前的 換線總時間 STi=330 分鐘。假設,當日的加工次數 R 為 一固定常數,而每次的加工標準時間 PT 皆相同,則當日 CCR 機台在派工前後的機台有效使用率,在式(3-3)的驗 證,STi越小則機台的有效使用率越高,根據此驗證結論 可得出,因派工後的總換線時間 STi小於派工前,所以派 工後的機台使用率較高,也就是 CCR 機台的有效使用率 因本派工法則而受到保護。
表 5.5 CCR 爐管氧化機台產能損失
製程配方群組
i
D F L
加工容量 BQi
加工批量
LQi 加工順序 R
BQ1
LQ1(P1) BQ2
LQ2(P1) BQ3
LQ3(P1) BQ4
LQ1(P2) BQ5
LQ1(P3)
1st 150 150
2nd 150 150
3rd 150 50
4th 150 100
5th 150 150
CCR的累積 設計產能
Σ CD of
CCR
750
CCR的累積 有效產能
Σ CE of
CCR
6 0 0
CCR的累積 產能損失
Σ CL of CCR
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