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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AS 航拍規劃與作業流程說明

在文檔中 摘 要 (頁 24-37)

UAS 航拍工作的標準流程規劃,主要係依據「無人駕駛航空器 系統(UAS)在臺北飛航情報區之作業」飛航情報相關 AIC 公告與「民 用航空法」第三十四條以及「交通部民用航空隊機場四周施放有礙飛 航安全物體實施要點」等規定進行作業規畫。

根據以上相關規範,並參考 97 年度 NLSC-97-28 探測感應器測 繪平台架構規劃暨應用作業案之流程,綜整 UAS 航拍規劃標準作業 流程如圖 2-8。

圖 2-8 UAS 航拍工作標準作業流程規劃

UAS 航拍作業依規定需在施測前十五天前提出申請空域,另外 任務規劃與勤前提示與工作分配亦為重要的工作規畫,執行航拍任務 時,還需視天候條件許可下方可執行任務,UAS 操作使用程序標準 作業流程規畫可參考圖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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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9 UAS 操作使用程序標準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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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10 委託空拍申請表及委託空拍空域審核建議表

步驟 2:於任務確認後及任務執行前,為了讓任務執行單位充分 了解工作內容,於任務執行前需由當次任務負責主管公告「UAS 飛 行任務勤前提示單」,並對任務執行單位解說任務執行細節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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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內容包含任務資訊、天氣預報、航點說明及任務預畫等任務執行細 節,如圖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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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11 UAS 飛行任務勤前提示單

步驟 3:於任務飛行前,必須先依「UAS 飛行前檢查卡」檢查 UAS 及地面站系統各個零組件,如機身結構、各個控制翼面、避震 墊及飛控系統等功能是否正常,如圖 2-12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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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12 UAS 飛行前檢查卡

步驟 4:於每次任務結束後,任務執行單位必須填寫「UAS 航拍 任務執行紀錄」,記錄任務執行狀況,如圖 2-13。

同時根據目前相關法規規範,規劃航拍工作區域時受以下限制:

(1) 航拍區域若位於機場周圍禁、限航區,則無法執行任務。

(2) 航拍區位於訓練空域、軍方管制空域、目視航線等,則需視與 民航局及軍方單位協調後狀況方可執行任務。

(3) 鄰近禁、限航區,可能影響民航機或軍機起降及其他航空器安 全,亦需與相關單位協調後方能進行航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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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15 S 模式航線範例圖

 Z 模式:雙向折返。條件相同情況下(相同範圍與航高設定),

所需航程,約為 S 飛法的一半左右。

圖 2-16 Z 模式航線範例圖

 O 模式:定點盤旋,對特定經緯度目標點做盤旋飛行。

圖 2-17 O 模式航線範例圖 2.4.3 系統保養

為確保 UAS 之更高安全性,除了依照周期性檢查項目檢查各零 組件外,本團隊並制定一套 UAS 品保流程,從各零組件出廠至系統 組裝完成,與累計時數的維修與性能評估,以確保最高的系統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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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空中三角測量及正射影像製作作業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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