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研究中除了探討影響互動的因素之外,將強調互動的文化因素。尤其 是當旅遊者與東道主屬於不同文化群體的成員、使用不同的語言、持有不同的價 值觀與世界觀的情形之下,文化因素對於旅遊者與東道主之間互動的分析便更具 有特殊的重要性。
但由於文化因素的範疇很廣,加上本文強調在到蘭嶼之前的文化覺知及在 到了蘭嶼之後在情境脈絡中互動後的覺知。以 Ap(1992,引自 Reisinger & Turner,
2003:166-167)的觀點,他也認為在旅遊者與東道主交往的分析中,使用「覺知」
的概念較為適當,因為旅行的決定來自於最初的覺知,旅遊者與東道主儘管以前 從未有過相互間的經驗與知識,但卻可以將意義歸屬於某一環境中相遇的對象、
事件或人物的過程。
DeKadt(1979)的研究指出:波里尼西亞東道主並不將經濟上的收益看做是有
價值觀有雷同之處,除了族人間分享的價值觀之外,也和其他參與者建立慷慨與 回報的關係。Bochner(1982)在突尼西亞的旅遊政策及文化衝突研究中指出:
旅遊者對東道主友善的態度和尊重的文化感到興趣,東道主把旅遊者當成客人對 待,並以自己的文化為榮。在互動過程中造成文化的涵化及學習旅遊者的語言,
增進彼此文化的豐富性,學習彼此的文化和培養社會互動。
綜合以上的論述,從旅遊歷史的演變中可以進一步瞭解,影響東道主與旅 遊者互動關係的因素包括旅遊人數的多寡、文化的差異、行為的規範、知識以及 政府的旅遊政策等,這些因素都可以用以解釋蘭嶼觀光的演變歷程及東道主與旅 遊者互動關係。由於東道主與旅遊者存在著文化的差異性,所以藉由教育與學習 來幫助瞭解文化,有助於旅遊者在旅遊情境中理解東道主與旅遊者的行為。
肆、國內東道主與旅遊者互動相關研究
國內有關原住民東道主與旅遊者互動的研究論文不多,以時繼錚(1987)
對台灣山地觀光提供東道主與旅遊者互動研究為始蒿。他以田野觀察法探討全省 原住民地區互動現象,其結果將互動方式分為交易行為與觀光節目表演,在互動 過程中發現兩種現象:一、彼此的社會文化,仍有相當大的差距;二、觀光客並 無組織且流動迅速。這兩種現象,促使原住民在互動過程,產生適應上的困難與 衍生不滿情緒、衝突行為,所以提出強化教育與有效溝通解決策略。
謝世忠(1994a)採質量並用的研究方法,觀察在不同類型的原住民觀光情 境中的體驗,依據不同地點的特性、與觀光客互動關係及代表案例。如表 2-7 所 示,蘭嶼地區的觀光型態是屬於生活區的觀光模式,觀光區也就是當地人的生活 區,無所謂的「前台」與「後台」之分,觀光客以觀看達悟族人生活為主要瞭解 原住民管道,所以造成的衝突是直接的,彼此的印象是深刻的。
表 2-7 台灣原住民觀光類型及東道主與旅遊者互動關係
以上是早期以旅遊者的觀點在蘭嶼的旅遊經驗,但是近年來是否仍存有此 現象與觀點,是值得進一步討論的。李素馨、侯錦雄(1999)則指出,蘭嶼地區的 觀光市場型態為類博物館式,適合大眾型的文化旅遊,觀光客與原住民互動性 低,茲將彼此關係整理如表 2-8。
觀 光 客
進入村落
現代族館
旅遊指南 即席舞蹈 風聲傳聞
雅美=原始、奇風異俗
雅美=男人兇惡 雅美=女人蒼老
村落
村民經驗 觀光客經驗
印 象 形 成
觀光客=失禮者、獵奇者、干擾者 雅美人=髒、兇、索錢、落後、不文明
族群關係:雅美人與臺灣人的相互敵視 圖 2-3 蘭嶼山胞觀光族群經驗關係網絡 資料來源:謝世忠(1994a)。山胞觀光,頁 154
。
表 2-8 原住民觀光市場類型與東道主與旅遊者互動關係 造出一新的族群性來(re-shaping a new/ethnicity)…,而這種族群 意識得以再強化或再造的基礎,就在於大家均著急於對傳統的追尋與神 入。
隨著對原住民文化的重視與保存的趨勢下,有些相關研究也出現了以原住 民自身的觀點,而且以多元互動的方式從旅遊現象中找出真實性的問題。例如謝 世忠(1994b)就從原住民表演者和觀光客之間能在觀光情境中,覓得原住民表
演者與自己文化心神合一的喜悅,這是一個反映在當事人對傳統論述過程中的事 實,跳脫原住民知識菁英的負面結論。
吳勁毅(1996:1)以花蓮縣光復鄉太巴塱社區經驗探討原住民地區觀光問 題,其中最可值得參考的是:
片面的權力下放並不意味契合地方性的觀光發展,只有在地方性的文 化脈絡下重新啟動地方性的生活活力,才能掌握地方性社會時空的主 體,獲得觀光發展下的自主性。同時以體驗地方生活的文化學習為合 宜的發展取向。
在其研究中特別強調各方的互動關係及資源整合,尤其是社區自主性的參 與,才能真正達到原住民地區觀光的整體效能。
王敏(2002)研究太魯閣國家公園與當地原住民之間互動型態的轉變,乃從 國家的行政機構在執行政策時與原住民協商互動的關係,其研究發現:「雙方互 動的內容與態度均異於以往,大致上態度是屬於積極、自約與互相尊重的。而互 動的內容亦朝向邀請原住民共同參與的方向進行」。從該研究顯示,國家對原住 民的旅遊政策,已從過去由上而下轉為共同參與規劃的立場,所以加強原住民規 劃及參與公共事務能力,才能真正達到行政賦權的功能。
詹怡泓(2003)則以台北烏來社區及嘉義縣阿里山鄉茶山村之原住民為對 象,以問卷調查東道主與旅遊者的互動方式,包括買賣交易過程、遊客與居民之 間文化學習。研究結果顯示:互動程度較高的活動以「參加導覽遊程」、「參觀原 住民舞蹈表演」、「住在民宿」、「享用當地風味餐」,且以生態旅遊較一般旅遊的 方式對文化學習認知較多。
張玲玲(2004)也從部落發展旅遊中所面臨的問題,如:觀光產業均為部落 菁英或家族獨資經營,部落基層沒有空間學習與成長遭致族人不諒解與疑慮。為 了爭取官方及土地資源,產生嫌隙與對立,商業利益的競逐早已蒙蔽了族群集體
的利益。但在失傳的百年祭典文化展演活動中,又重新凝聚了部落意識,並逐步 展開尋根與文化傳承活動。
謝孟君(2004)以日月潭國家風景區之邵族為例,採問卷調查方法探討原住 民與觀光客之利益交換影響因素,結果發現:觀光客的教育程度不同對情感產生 顯著差異,尤以高中職程度的觀光客會珍惜和邵族的友好關係並誠心與其互動的 知覺程度最高。在觀光客與邵族之間所提供的吸引與酬賞,邵族人對觀光客的熱 心參與、尊崇邵族文化等因素所產生的「內在酬賞」最具吸引力。但對觀光客而 言,以提供豐富的觀光資源及良好的餐飲、住宿服務的「外在酬賞」最具吸引力。
同時也提到要增進彼此的信任首重溝通管道,包括旅遊訊息、注意事項、反映遊 客滿意度的方式等。信任感愈多愈會正向影響彼此的承諾。最值得一提的是,邵 族人無法信任觀光客在從事觀光活動時的行為與態度(如愛護當地資源、付出令 我滿意的收益…等)。因此,邵族人無法與觀光客合作,觀光客也存在不信任的 現象。文中並未對東道主與旅遊者之間存在的不信任的原因作深入的探討,是否 潛藏著利益交換之外的文化差異問題,則有待進一步瞭解。
王大明(2005)則從居民的觀點探討觀光客與居民的衝突,衝突的因素有二 十一種類型,可歸納為「生活空間的干擾」、「心理層面的干擾」、「文化差異的干 擾」、「商業交易不實的干擾」、「違反規定」、「行為衝突」等六大因素。其中以觀 光客「製造髒亂」、「噪音干擾」引起居民抱怨最多;而觀光客「不尊重」與「瞧 不起」當地居民,對居民的心理層面衝突最大。雖然衝突存在,但還是肯定觀光 所帶來的益處,並且願意繼續支持有計畫的發展,但在文中對「文化差異的干擾」
則未深入探討。
以上的研究結果可以得知,在東道主與旅遊者互動中,有從東道主與旅遊 者之間、族人之間的衝突與協商,也有從文化的分享與學習等方面探討。不管是 從哪一方面探討,但都無法綜觀整個旅遊系統下的文化互動現象。對所謂「文化
而僅以「不尊重」、「瞧不起」作為衝突的元素,忽略文化差異的本質。所以本研 究試圖瞭解從上述的互動關係中,試圖發現東道主、旅遊者、政府機關、旅遊中 介者之間互動的文化本質,所造成的衝突、協商與適應過程之現象。
伍、本節小結
東道主與旅遊者的互動關係,從過去樸素好客的熱情招待,到制度化、產 業化的待客之道,在彼此的需求下產生不同的互動關係。而影響彼此互動的因素 很多,包括人數、認知、價值觀、場域、行銷、管理等,為達到更佳的互動及學 習功能,旅遊者必須藉由教育,學習對當地文化的尊重。東道主也必須先瞭解旅 遊者的特性及需求,根據不同的對象規劃不同的文化活動,在解說論述過程中掌 握文化的詮釋權與主體性。政府機關也要在政策上予以協助,兼顧文化與建設的 平衡,並協助整體規劃與宣導。
有關東道主與旅遊者互動的研究途徑很多,但大致上分成從旅遊者與東道 主的兩個觀點。就旅遊者而言,旅遊的本質是愉悅、逃離、自由、學習、好奇等;
有關東道主與旅遊者互動的研究途徑很多,但大致上分成從旅遊者與東道 主的兩個觀點。就旅遊者而言,旅遊的本質是愉悅、逃離、自由、學習、好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