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如: MAST ( The Michigan Alcoholism Screening Test )、 AUDIT ( Alcohol Use Disorder Identification Test )及 CAGE ( Cut down, Annoyance, Guilt,

在文檔中 【第 6 卷】第 2 期 (頁 52-55)

Eyeopener

)等,都具有良好的效度來篩檢不正常的飲酒行為與態度(洪千

智,

2004

)。

Selzer

1971

)發展自填式的酗酒篩檢問卷

MAST

,適用於成 人,問卷內容由

25

個與飲酒相關的問題所組成(包括:醫療、人際及法律困 境等問題)(

Dodgen & Michael,2000

),其評分可提供酒精相關問題的廣 度及嚴重性的量化指標(

Zung,1984

)。研究結果發現截切點在

5

分及

5

以上者效度相當不錯,但問卷太過冗長,填答者需花費許多時間在作答。所以,

Pokorny, Miller

Kaplan

等人(

1972

)將

MAST

加以簡化,並發展出簡短 版 的

MAST

the brief Michigan Alcoholism Screening Test,BMAST

) 量 表,將

25

題精簡為

10

題,經由研究結果證實

BMAST

MAST

所得的結果 並沒有太大的差異(洪千智,

2004

)。以

MAST

的得分來看,

MAST

截切點

6

分時,

BMAST

MAST

是具高度相關(

Cheryl, 1997

)。

BMAST

解決

MAST

問卷太長的缺點,具備有省時、易做、非侵犯性等特性(洪千智,

2004

),且相當有效可以找出

93

%的過量飲酒者(郭千哲,

1994

),正符 合本研究所需篩選酒癮者之目的。

矯政期刊

 第

6 卷 第 1 期

MINISTRY OF JUSTIC

E 民國106 年 1 月

摘 要

李明謹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與多元化,犯罪與治安問題影響政治、經濟及社會 的發展。本研究收集法務統計年報及統計月報,探討矯正機關收容之結構特 性,並瞭解受刑人在性別、罪名、年齡、刑期等面向的特徵,期對矯正機關收 容現況有較周全的觀察及瞭解。研究發現,矯正機關呈現長期超額收容、受刑 人長刑期化及高齡化、收容人處分類別多元化、特定犯罪類型收容人數偏高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及詐欺罪)、累再犯人數逐年偏高、新入監 受刑人以短期自由刑居多等現象,深深影響矯正機關之管理及處遇措施。

為因應矯正機關收容如上述趨勢變化,提出以下建議:(1) 善用多元轉向 制度;(2) 健全矯治處遇,重視受刑人處遇規劃;(3) 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與空 間,建構人道與安全的拘禁環境;(4) 運用修復式正義理論觀點處理犯罪問題;

(5) 健全社區處遇制度;(6) 逐步建立降低監禁率之刑事司法體系共識。尤其是 我國正在民主深化的進程中,對於監獄之定位與目的,及監禁是否能有效達成 預防犯罪之定位,或許可再重新思考,轉而致力於更完善的社會政策。

關鍵字:矯正機關、受刑人、官方統計

學術論著

3

二、酒駕行為、酒精成癮嚴重程度與心理健康狀態之相關研究

國內外學者研究發現酒駕行為人或酒癮者常伴隨負向的情緒(例如

:

慮、憂鬱)。

Beata Hubicka

2010

)調查

162

名(

143

名男性,

19

名女性)、

年齡介於

18-88

歲之酒駕犯罪者之人格特質與心理健康,研究發現酒駕者之

經驗開放性及勤勉審慎性是不同於一般人的,且其身體化症狀、強迫症狀、人 際敏感度、憂鬱、焦慮、疑心及離群皆顯著高於一般人。

Ye Zhang

Frank A.Sloan

2014

)提出憂鬱、飲酒與酒駕是有正相關的,酒駕犯罪者其憂鬱症 狀普遍高於一般人,而憂鬱症患者也常藉酒精來自我麻醉而增加飲酒之頻率。

再者,酒癮者常出現有睡眠障礙、羞愧感、悲觀、憎恨自己等憂鬱情緒(葉美 玉、胡海國、林淑梅、李選,

2000

)。蔡宗晃、鄭瑞隆、吳岳秀(

2005

)等 人也認為酒癮與憂鬱有共病性,但由於專注其行為方面的徵兆而易於忽略酒癮 的男性所呈現憂鬱症的機轉。酒癮與焦慮症也常會出現共病現象,飲酒者常利 用飲酒減輕不舒服的焦慮症狀、憂鬱及負向情緒等症狀,使得使用者持續且不 斷增加,來幫助自己逃離不舒服的症狀或情境。(徐瑋怡、張宇岱,

2005

翁如萍,

2005

)。

酒精依賴或成癮行為常與個人情緒有高度相關,且性格也會影響酒駕決 策行為。侯施秀(

2010

)指出酒精依賴者持續飲酒而未能顧及負向後果,其 在以情緒為基礎的學習上是有缺失的。酒癮者面對自己的情緒感受時,因早期 學習將感受壓抑下來,且將壓抑的感受藉由喝酒紓發,或累積到一個程度時伺 機爆發出來,因此家人所看到的是一個引發家庭衝突的酒癮者,而無法理解酒 癮者內心隱藏的真正原因(陳怡青,

1995

)。

Miller

Windle

1990

)研 究指出某些人格特質會影響飲酒行為與駕駛行為,這些人格特質包括衝動或低 挫折容忍力、敵意、不負責任、尋求刺激、較差的抑制能力、偏差行為傾向;

Donovan & Marlatt

1982

)研究了

172

位男性的第一次酒後駕車之受試者,

發現這些受試者之人格特性是具高度侵略性、攻擊易怒、敵意、高度的沮喪、

忿怒情緒,且在自信表現、情緒調整、内控觀念等測驗方面,也獲得低分。由 上可推知,酒駕者之性格部分存有某種程度之情緒管控困擾,對於情緒易壓 抑、憂鬱沮喪或出現攻擊、憤怒之負向情緒。

摘 要

李明謹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與多元化,犯罪與治安問題影響政治、經濟及社會 的發展。本研究收集法務統計年報及統計月報,探討矯正機關收容之結構特 性,並瞭解受刑人在性別、罪名、年齡、刑期等面向的特徵,期對矯正機關收 容現況有較周全的觀察及瞭解。研究發現,矯正機關呈現長期超額收容、受刑 人長刑期化及高齡化、收容人處分類別多元化、特定犯罪類型收容人數偏高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及詐欺罪)、累再犯人數逐年偏高、新入監 受刑人以短期自由刑居多等現象,深深影響矯正機關之管理及處遇措施。

為因應矯正機關收容如上述趨勢變化,提出以下建議:(1) 善用多元轉向 制度;(2) 健全矯治處遇,重視受刑人處遇規劃;(3) 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與空 間,建構人道與安全的拘禁環境;(4) 運用修復式正義理論觀點處理犯罪問題;

(5) 健全社區處遇制度;(6) 逐步建立降低監禁率之刑事司法體系共識。尤其是 我國正在民主深化的進程中,對於監獄之定位與目的,及監禁是否能有效達成 預防犯罪之定位,或許可再重新思考,轉而致力於更完善的社會政策。

關鍵字:矯正機關、受刑人、官方統計

三、酒駕行為、酒精成癮嚴重程度與自我效能之相關研究

自我效能是社會認知理論中相當重要的概念。

Bandura

1982

)指出 自我效能是個人透過認知的過程來知覺自我效能預期,以決定是否執行該項 行為,以及付出多少努力與持續的程度(李俊珍,

2004

)。拒酒自我效能

drinking refusal self-efficacy

)則是個體以拒絕飲酒來因應情境壓力的信 念(

Marlatt,1985

),且相關研究也顯示拒酒效能可預測個人的飲酒行為(葉 美玉等人,

2000

)。

Hasking

Oei

2007

)針對對

296

位酒精依賴者進行 研究,發現拒酒自我效能中的情緒紓發與酒精消費頻率之間是具有相關性的,

其酒精所產生的個人情緒紓發功能愈高,拒酒自我效能愈低,酒精的消費頻率 愈高。何曉飛(

2011

)施測

1,308

位地檢署之成年觀護個案,研究結果發現 酒後駕車次數與拒酒自我效能有顯著的負相關,其中與「社交壓力」拒酒自我 效能的相關程度最高,同時「社交壓力」拒酒自我效能對酒後駕車次數的個別 預測力也最高。

國外相關研究證實酒癮病人之自我效能提升有效地降低復發飲酒行為而 達到戒酒的目的(

Maisto, Connors & Zywiak, 2000

Miller,Emmerson &

Todt, 1989

Maisto, Connors & Maisto,1989

)。劉令恬、蘇柏文、張根榮、

劉翰霖與吳彥綸(

2013

)以新竹監獄參與酒癮生命教育戒治班之

25

人(被警 方取締酒駕三次以上之反覆酒駕者),及臺大竹東分院接受酒駕生命教育課程 之

76

人(被取締兩次以下之初次酒駕者)等,共

101

人為對象,研究結果發現:

拒酒自我效能與酒癮傾向有高度負相關。反覆酒駕組中有

56%

具酒癮傾向,

顯著較初次酒駕組

18.4%

多。酒癮病人追蹤治療中,若增加其戒酒自我效能,

就能增強在高危險復發情境中拒絕飲酒之行為(

Annis & Davis,1991

)。可成 功的戒除酒癮者比再次復發之酒癮者或無意願改變者有較高的自我效能,且需 提升酒癮者之拒酒自我效能、引發戒酒動機或是降低飲酒行為等方式,達到戒 酒之目的(

Warren, Stein, & Grella,2007

)。因此推論,酒癮者拒酒自我效 能的程度高低影響其酒癮復發、戒酒動機及再度飲酒的行為。

矯政期刊

 第

6 卷 第 1 期

MINISTRY OF JUSTIC

E 民國106 年 1 月

摘 要

李明謹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與多元化,犯罪與治安問題影響政治、經濟及社會 的發展。本研究收集法務統計年報及統計月報,探討矯正機關收容之結構特 性,並瞭解受刑人在性別、罪名、年齡、刑期等面向的特徵,期對矯正機關收 容現況有較周全的觀察及瞭解。研究發現,矯正機關呈現長期超額收容、受刑 人長刑期化及高齡化、收容人處分類別多元化、特定犯罪類型收容人數偏高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及詐欺罪)、累再犯人數逐年偏高、新入監 受刑人以短期自由刑居多等現象,深深影響矯正機關之管理及處遇措施。

為因應矯正機關收容如上述趨勢變化,提出以下建議:(1) 善用多元轉向 制度;(2) 健全矯治處遇,重視受刑人處遇規劃;(3) 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與空 間,建構人道與安全的拘禁環境;(4) 運用修復式正義理論觀點處理犯罪問題;

(5) 健全社區處遇制度;(6) 逐步建立降低監禁率之刑事司法體系共識。尤其是 我國正在民主深化的進程中,對於監獄之定位與目的,及監禁是否能有效達成 預防犯罪之定位,或許可再重新思考,轉而致力於更完善的社會政策。

關鍵字:矯正機關、受刑人、官方統計

學術論著

3

在文檔中 【第 6 卷】第 2 期 (頁 5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