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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业务法规教程 - 万水书苑-出版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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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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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确流通加工的法律适用及加工合同的条款  明确加工合同当事人各方的义务  明确包装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掌握普通货物运输包装的要求  明确危险货物运输包装要求 了解配送合同的两种形式,明确配送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能够订立一份加工合同,知道如何履行合同义务 能运用所学知识正确判断货物包装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能订立一份配送合同,并能运用所学知识正确履行合同,避免法律风险 “北大荒”事件揭食品业潜规则 2009 年 7 月 14 日,有广州市民向当地媒体爆料称,在广州某超市购买的一袋北大荒牌 大米,产地标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生产日期为 7 月 7 日,由于生产和销售日期仅隔 3 天时 间,因而怀疑厂家造假。7 月 15 日,广州工商部门向北大荒米业广州分公司下发召回不合格 产品通知书,要求北大荒米业广州分公司在全市范围内,召回该分公司包装销售的大米,在 更换新包装或加贴新标签后方能继续上架销售。据悉,广州工商部门这次立刻下架封存的北 大荒广州公司该批次大米的规模超过 20 吨。经过初步调查,这批产品是由位于广州市天河区 粮食储备库内的分装厂分装的,因未按规定在外包装上采取加贴式或补充式标注分装时间及 分装地,而引起消费者及媒体误解。其实很多需要分装出售的食品都是以分装日期作为生产 日期来标注的。三聚氰胺事件后,国内对“洋奶粉”的需求剧增,奶粉原装成品进口关税超 过 30%,因此不少“洋奶粉”在国内销售的大部分产品都是进口半成品——“大包粉”后, 再在国内添加营养配方并装罐的,因为这种“大包粉”关税只有 15%。进口的“大包粉”是 标注了原产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不过分装后奶粉罐上的生产日期是指成品生产日期,显 然和“大包粉”的日期不同。红酒的情况也类似。不少进口红酒是桶装进口后在国内装瓶。 原装进口葡萄酒瓶上标的年份指的是葡萄收获的年份,生产日期则是灌装瓶时间,但经过分 装后生产日期普遍变成了国内灌装时间。中国的橄榄油一般都是从意大利、西班牙、希腊等 国家进口的,市面上也有不少橄榄油标签强调自己“原装进口”的身份,但其实不少是大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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橄榄油进口后在国内分装的,其生产日期应是分装日期才对。和东北大米不同,国外食品进 口到中国一般走海路,港口到港口动辄要半年。因此难免有人质疑,这会不会导致食品虚增 了保质期? (资料来源:http://www.daynews.com.cn/sxjjrb/wuban/801958.html)

第一节 流通加工业务法规

一、流通加工概述 1.物流加工及意义 流通加工是指物品从生产地到使用地的过程中,根据需要施加包装或进行分割、计量、 分拣、刷标志、挂标签、组装等简单作业。它与生产加工最大的不同是注重于物品在生产后、 流通或使用前的整理,因此又称加工整理。通过流通加工,可以提高原材料利用率、方便用 户、提高加工效率及设备利用率。 2.物流企业在加工业务中的地位 流通加工任务的完成有两种情况: (1)根据物流服务合同的约定,由物流企业利用自身设备和技术完成加工,物流企业的 法律地位是加工方。 (2)物流企业与加工企业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将流通加工任务交给有加工能力的专业加 工企业完成,此时物流企业的法律地位是定作人。 3.流通加工业务应适用的法律规范 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流通加工业务法律规范,在物流加工业务活动中,主要适用《合同 法》中有关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 知识链接: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人和定作人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承揽合同的种类繁多,涉及到生 活、生产的各个方面,常见的承揽合同有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 合同、检验合同等。本节所述流通加工业务即通过加工合同完成。 本节主要介绍物流企业利用自身设备和技术,作为加工方完成加工任务时应适用法律规 范的主要内容和应防范的法律风险。 二、加工合同的订立 加工合同是指由定作人提供原材料,由加工方将原料加工成为成品,定作人接受成品并 给付报酬的合同。 (一)加工合同的特征 加工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以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订立合同,但在实践中一般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以便发生纠纷时分清当 事人各方的责任。除具有一般合同特征外,加工合同还具有以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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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工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 在加工合同中,定作方所需要的不是加工方的单纯劳务,而是其物化的劳务成果。也就 是说,加工方完成工作的劳务只有体现在完成的工作成果上,只有与工作成果相结合,才能 满足定作方的需要。 2.加工合同标的是具有特定性质的劳动成果 加工合同的工作成果是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的,是加工方为满足定作方特殊需要, 通过自己与众不同的劳动技能完成的。它不属于大批生产的产品,不同于市场上的一般商品, 不能用其他物品来代替,因此具有特定性。 3.加工方应自己完成定作方交给的工作任务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加工方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加工方将 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4.加工方对定作方享有留置的权利 定作人未向加工方支付报酬或材料费等价款的,加工方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加工方在完成工作或交付工作成果以前,对一切风险承担责任 加工方应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 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加工合同的主要条款 加工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合同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履行期限、 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还可约定留置和保密条款。 1.合同的主体 应在合同上记载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定作人的主体资 格原则上不受限制,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可成为定作人。而加工方承揽业务是从 事经营行为,需要有合法资格,法律对某些特殊行业有特殊要求的,加工方的资格应符合法 律的规定。 2.标的 加工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劳动成果,具有特定性,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具体、准确地 写明加工任务的内容,避免产生歧义;应注意加工物是否是合法物,否则会导致合同无效, 给双方带来经济损失,甚至承担行政、刑事责任;还应注意是否会对别人合法权利(如工业 产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的侵权,否则会导致当事人承担侵权义务。 3.数量 当事人应明确规定标的的数量,选择好双方共同接受的计算单位,确定双方认可的计算 方法,还可以规定合理的磅差或尾差。 4.质量 订立合同时,定做人应该对标的的质量标准作出明确、具体的要求,以便于加工方按照 质量约定进行加工和定作人的检验、验收和利用。对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当事人可以协商确 定,也可以附有相应的图纸或质量说明等质量资料,对相关的质量资料,当事人均应签字确 认。有时仅凭文字的表述难以对质量问题进行准确描述,可以通过实物样品来更进一步明确 质量要求。对短期内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合理的质量保证期,在质保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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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的质量问题,除定作人自身保管、使用不当以外,由加工方负责无偿修复或更换,造成 定作人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包装及加工方法 包装条款应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技术方法、包装结构造型和包装装潢等内容;同时根据 不同标的的特点及客户的要求确定加工方法。 6.报酬 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报酬的金额或计算方法、结算方式等。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前提是加 工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不符合质量、数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不 支付报酬或相应减少报酬。 【案例 4-1】2010 年 6 月,某地板生产商与某物流公司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由某物流 公司负责为某地板生产商的客户送货并安装地板,安装完毕后一个月内付清运输及施工款项。 2010 年 9 月,某物流公司按合同约定完成安装工作,某地板生产商未按时给付运输及施工款 项。后经多次催要,但该企业负责人不是躲避就是以无钱为由拒绝付款。 【解析】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定作人就应按约定支付报 酬。物流公司已按约定完成任务,地板生产商应给付运输及施工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 7.加工方式 加工方应该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力完成主要工作;也可在合同中约定,加工方将 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8.履行期限 加工合同应就承揽工作的履行期限作出具体规定。履行期限包括:完成工作的期限,交 付定作物的时间、移交工作成果的时间,交付报酬的时间等。 9.验收标准、方法、期限及验收费用的承担 当事人应在合同中约定交货时验收的标准、方法和期限等。加工方交付定作物后,定作 人应在约定的检验期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的,应及时检验。实践中,当事人对是否及时 检验往往发生争议,而加工物的检验期限过长,也不利于保护加工方的利益,所以在签订合 同时,当事人应对检验期作出明确的约定。当事人应约定验收工作成果的费用负担,如合同 中无约定,则定作人应承担验收的费用。 10.留置权 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无须合同约定。但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限制或排除留置权的行使。 11.保密条款 加工合同中,有时还需要定作人提供一定的技术资料和图纸。为避免承揽人泄露或不适当利 用获知的技术或商业秘密,保护定作人的利益,在订立合同时,需要订立保密条款。当事人应约 定含有保密内容的资料名称、保密措施等,明确义务人违反保密义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除上述条款外,当事人还可约定违约责任、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等。 三、物流企业在流通加工中的权利义务 (一)物流企业作为加工方享有的权利 1.要求定做人支付报酬及相关费用的权利 定作人应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及相关费用。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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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 的,定作人应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相应支付。 2.留置权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材料费等价款的,加工方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 加工方在依法留置定作物后,应通知定作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相应的义务,订立合同时可以 对该期限进行约定(《合同法》规定应不少于 2 个月)。但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排除留置权, 承揽人则不得行使留置权。 【案例 4-2】某物流配送中心与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加工配送合同,约定某物流 配送中心负责将 1000 公斤有机蔬菜进行拣选、包装后送至指定超市,每月 15 日结清上月的 相关费用;某物流配送中心不得行使留置权。4 月 20 日,因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未结清费用, 某物流配送中心并未将其送来的全部蔬菜配送至客户,而是通知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行使留 置。试分析:某物流配送中心能否行使留置权? 【解析】某物流配送中心不能行使留置权。因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排除留置权,故依约定 承揽人不得行使留置权。 3.要求定作人按合同约定提供原材料的权利 定作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揽人提供符合约定数量和质量的材料。定作人在接到原 材料不合格的通知后,应及时采取措施,补齐或更换原材料使其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4.要求定作人配合与协助完成工作的权利 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 5.要求定作人受领并验收工作成果的权利 定作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工作成果的,不仅应负违约责任,还应承担加工方所支付的 保管、保养费用及应受领的工作成果的风险。加工方有权要求定做人在约定的验收期限内验 收工作成果,如果加工物不符合要求,在检验期内应将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况通知对 方,否则视为数量或质量符合约定。 【案例 4-3】甲水产公司与乙物流配送中心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由乙负责将甲的水产品进 行拣选、包装,并于 4 月 20 日送至指定客户;甲方应于 15 日内付款;乙方交货后,甲方应 在 5 日内检验货物并提出异议。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约定日期送货。5 月 10 日,乙方请求甲 方付款,甲以产品包装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付款,为此,双方引起纠纷。 【解析】定做人应在约定的验收期限内验收工作成果,如果加工物不符合要求,在检验 期内应将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况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数量或质量符合约定。甲在验收 期限届满后,以产品包装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付款,没有法律依据。 (二)物流企业作为加工方应尽的义务 1.通知的义务 加工方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 补齐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加工方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及时通知 定作人。 2.按加工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 (1)加工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按合同约定的标的、规格、形状、质量等完成工作,以 满足定作人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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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工方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按约定加工方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 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3)加工方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 第三人完成的,应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4)加工方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5)加工方完成工作的,应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 证明。 【案例 4-4】某有机农业股份公司委托 A 配送中心进行白条猪(该猪肉为山林杂粮散养、 低胆固醇、无药残激素的有机食品)的分割、包装、加贴商标,然后送到指定超市销售。合 同签订后,A 配送中心因设备发生故障,短期内不能修复,于是将分割、包装任务交给 B 配 送中心。B 配送中心因管理不严,导致该产品同普通猪肉混杂,出售后被投诉。试分析:A 配送中心是否应承担责任。 【解析】承揽人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 外。A 配送中心在没有约定、也未征得定作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工作转给第三人,应向定作人 承担违约责任。 3.保密的义务 承揽人应按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技术资料。 4.妥善保管的义务 加工方应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 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接受监督、检验的义务 根据承揽工作的性质,加工方是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的,因此,定作人有权 在工作期间对承揽的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检验,但根据公平原则,定作人监督检验行为不得 影响加工方正常工作。 6.共同加工时承担连带责任的义务 共同完成加工业务的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加工合同中的风险负担 在加工合同中,定作物和原材料意外灭失的风险责任的承担,一般按下列规则确定: 1.需交付成果的风险分担 工作成果须实际交付的,在工作成果交付前发生风险的,由承揽人负担,即承揽人丧失 报酬请求权;交付后发生风险的,由定作人负担。但工作成果的毁损、灭失于定作人受领迟 延时发生的,则应由定作人承担该风险。 2.无需实际交付成果的风险分担 工作成果无须实际交付的,在工作成果完成前发生的风险由承揽人负担;在工作成果完 成后发生的风险,则由定作人负担。 3.定作人提供材料毁损灭失的风险 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意外毁损、灭失的,该材料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应由定作人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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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工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定作人变更、解除合同 加工合同是为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而订立的合同,当定作人在合同成立之后认为这种 “特殊需要”有所变化或成为不必要时,允许定作人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 1.定做人变更合同内容 定作人可以中途变更加工要求,造成加工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2.定作人解除合同 在加工合同中,定作人还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定作人向加工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 思表示后,即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加工方应立即停止工作,但是为防止定作人任意行 使解除权,如加工方因此受有损失的,定作人应赔偿加工方的损失。 【案例 4-5】甲公司提供一批面料给某制衣厂订制一批工作服,开工不久甲公司觉得工作 服样式不够美观,遂要求制衣厂停止制作。制衣厂认为这是个无理要求,便继续使用剩下布 料,按原定式样完成了订单。现某制衣厂要求甲公司支付全部约定加工费用,被甲公司拒绝。 试分析:制衣厂是否有权向甲公司主张全部加工费用? 【解析】制衣厂无权向甲公司主张全部加工费用。在加工合同中,定作人享有随时解除 合同的权利。定作人向加工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后,即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加 工方应立即停止工作。如加工方因此受有损失的,定作人应赔偿加工方的损失。本案中,甲 公司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制衣厂应及时按照甲公司的要求停止制作,现制衣厂未按要求停止 工作,故无权要求甲公司支付全部加工费用。 (二)加工方解除合同 (1)定作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加工方提供符合约定数量和质量的材料,应在接到原 材料不合格的通知后,及时采取措施,补齐或更换原材料使其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否则, 加工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加工方损失的,由定作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加工方有时必须有定作人的协助才能完成工作,定作人也有义务协助加工方完成 工作。此种情况下,如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经加工方催告后仍不履行,加工方可以解 除合同。 知识链接: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 在实践中,常常出现当事人之间对构成承揽关系或雇佣关系发生争议的情况。雇佣合同 是当事人一方(雇员)向雇主提供劳动力以从事某种工作、由对方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 的协议。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在于:①承揽合同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而雇佣合 同是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②承揽合同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的关系,而雇佣合 同中,雇佣人与受雇人之间存在控制、支配与从属关系;③雇佣关系中报酬的支付方式通常 是按月支付,承揽关系通常是一次性结算;④在承揽合同关系中,承揽人的劳动是其独立的 业务或经营活动;在雇佣合同关系中,受雇人提供的劳动是接受劳动一方生产经营活动的组 成部分;⑤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对完成工作过程中产生的风险承担责任,而雇佣合同中雇员 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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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物流包装业务法规

一、包装概述 包装是在流通过程中为保护产品、方便储运、促进销售,按一定技术方法而采用的容器、 材料及辅助物等的总体名称。也指为了达到上述目的而采用容器、材料和辅助物的过程中施 加一定技术方法等的操作活动。商品包装是商品生产的继续,凡需要包装的商品,只有通过 包装,才算完成生产过程,商品才能进入流通领域和消费领域,才能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和 价值。在产品流通领域,一般将包装分为商业(销售)包装和运输包装。 (一)物流企业在包装业务中的法律地位 1.物流企业为包装业务加工人 物流企业可能通过独立的包装合同或物流服务合同取得包装业务加工人地位,成为物流 包装业务主体。本节主要讲述物流企业作为包装业务主体时应适用法律规范的主要内容。 2.物流企业为包装业务委托人或定作人 如果物流企业自身不具备包装能力,而是通过与其他具有包装能力的企业签订包装合同, 将包装业务委托出去,则物流企业取得委托人或定作人的法律地位。 (二)规范物流包装业务的法律规范 1.包装业务法律规范 (1)有关包装业务的法律。目前我国尚没有专门的包装法律规范,规范包装业务行为的 法律主要散见于各类法律中,如《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 《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环境保护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清洁生产促进法》、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 (2)有关包装业务的行政法规、规章等。我国已颁布和实施的国家包装标准达 500 余项。 ① 如《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危险 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包装资源回收利用暂行管理办法》、《铁路货物运 输规程》、《GB 23350-2009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等。 2.包装业务法律规范的特征 包装法规具有以下特征: (1)强制性。产品的包装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予以约定,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如我国很多包装标准是国家强制性标准,当事人不得约定排除。 (2)标准化。由于产品在物流过程中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因此包装必须符合盛 载性、保护性,并且符合经济效益的要求。 (3)技术性。包装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保障货物的安全,尤其对于技术含量高、精密、 易损、贵重货物,包装不当极易引起货物的损坏。因此包装法规中包含大量技术性规范。 (4)分散性。因我国尚无统一的规范包装行为法律规范,因此有关包装的法律规范都散 见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行政规章、部门规章中。 ① 李建华:“中国的包装法律法规”,中国包装网,http://news.pack.cn,2006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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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包装条款和包装合同 包装条款是在其他物流合同中对有关包装的具体约定,这种情况下,包装为构成合同履 行的一个部分。包装合同是当事人双方仅就货物包装达成的单独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包装 为合同履行的全部内容。 (一)包装条款 包装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包装材料、包装方式 (1)销售包装分为便于陈列展销的包装、便于识别商品的包装、便于携带和使用的 包装和有利于增加销售的包装。销售包装应考虑包装的目的性,在包装过程中,有国家包 装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此标准执行,没有时在符合目的性原则下协商确定。 (2)货物运输包装所采用的材料和方式可采用木箱、纸箱、铁桶、麻袋装,并根据需要 加注尺寸、每件重量或数量、加固条件等。有国家包装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此标准执行, 没有时应在运输安全的原则下协商确定。 2.包装费用 包装费用一般都包括在货价内,包装条款不必列入。如委托方要求特殊包装,则可增加 包装费用,如何计费及何时收费也应在条款中列明。如果包装材料由委托方供应,则条款中 应明确包装材料到达时间,以及逾期到达时委托方应负的责任。 3.包装标志 (1)销售包装标志。在销售包装上应有必要的文字说明,如商标、品名、产地、数量、 规格、成分、用途和使用方法等,文字说明要同画面紧密结合,互相衬托,彼此补充,以达 到宣传和促销的目的,使用的文字必须简明扼要,并让销售市场的顾客能看懂,必要时也可 以中外文同时并用。在销售包装上使用文字说明或制作标签时,还应注意有关国家的标签管 理条件的规定。 (2)运输包装标志。运输包装标志的内容繁简不一,由买卖双方根据商品特点和具体要 求商定。运输包装标志分为三种,分别是:①运输标志;②指示性标志;③警告性标志。如 表 4-1 所示。 表 4-1 运输包装标志 种类 作用 表现形式 运输标志 使货物在装卸、运输、 保管过程中容易被有 关人员识别,以防错 发错运 通常是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 组成的:①收货人代号;②发货人代号;③目的港(地)名称; ④件数、批号。运输标志中的参考号码常用合同号、信用证号、 发票号码等。如国际货运中需转运,则应标明转运地点,并在 它前面加“VIA”字样,例如:London Via Hong Kong。这里 London 是 卸 货 港 , 而 Hong Kong 则 是 转 运 港 。 再 如 以 “C/NO.1-UP”表明包装件数待定 指示性标志 提示人们在装卸、运 输和保管过程中需要 注意的事项 一般都是以简单、醒目的图形和文字在包装上标出,用来标示 货物怕热、怕湿、怕震、怕倾斜等。 易碎; 向上; 怕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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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种类 作用 表现形式 警告性标志 运输爆炸品、易燃物 品、有毒物品、腐蚀 物品、氧化剂和放射 性 物 资 等 危 险 货 物 时,便于采取相应防 护措施 在我国出口危险品的运输包装上要同时刷制我国和联合国海 事协商组织的危险品标志。下图为国际海事运输危险品所用部 分标志。 有毒品 自燃物品 爆炸品 重量、体积标志 方便运输中搬卸装运 和安排仓舱位 G.W.27KGS 毛重:27 公斤、N.W.21.6KGS 净重:21.6 公斤、 MST.50×35×78cm 体积:50×35×78 厘米 其他标志 ①原产地;②合同号;③许可证号等 (二)签订包装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1.包装术语的采用问题 对于有些包装术语如“适合海运包装”、“习惯包装”等,因可以有不同理解而引起争 议,除非买卖双方事先取得一致认识,应尽量避免使用。尤其对设备包装条件,应在合同中 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如对特别精密的设备包装必须符合运输要求外,还应规定防震措施等 条件。 2.包装费用的计算 包装费用一般都包括在货价内,应特别注意委托方要求特殊包装时,所增加的费用的计 算标准。还应注意由委托方供应包装材料时,对材料提供和到达时间的明确约定,并对对方 违约时的责任承担作出约定。 3.包装标志的适用 应考虑不同国家对包装材料、结构、图案及文字标志等的特殊要求,如特殊商品包装的 防伪能力,或防止儿童误服的装置等。由于各国国情及文化差异的存在,企业应该了解运输 目的港(地)禁用的标志图案,禁用的包装材料,目的港(地)港口不同于本国的一些规定。 4.有关知识产权问题 签订销售包装合同时,应特别注意包装中可能适用的商标、标识是否侵犯他人商标权等 相关权利,所采用包装材料、包装方法、包装形状、包装上的图案设计是否构成专利侵权, 是否存在未经许可在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或虚假标注专利标识等违法行为。在商品的 包装形状、装潢上是否存在侵犯他人著作权情形。应在合同明确要求委托方或定作方保证包 装中所使用的包装标志、包装材料、包装形状、包装技术等不侵害他人权利。 【案例 4-6】2009 年 9 月,某动画设计有限公司创作完成一系列儿童作品,并于当年年 底获市版权局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后该公司发现由某文具有限公司生产的一种圆珠笔笔 杆和外包装纸盒上均印有该公司系列动画人物形象,遂以著作权受到侵害为由向法院提起诉 讼,要求某文具有限公司停止侵权,公开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试分析:某文具公司的行为 是否构成侵权? 【解析】构成侵权。该动画设计公司享有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某文具公司未经该动画 设计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其作品,侵犯了其著作权,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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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流企业包装义务的履行 (一)货物包装中应遵循的原则 1.安全原则 包装的主要功能就是保护货物安全,防止因外力冲击、环境变化、生物侵害、人为破坏 等原因导致其价值的降低或丧失;有些货物如无适当包装可能在物流中危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因此,物品的包装至少应达到保证物品本身及相关人员的安全要求。 2.“绿色”原则 货物包装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包装材料应尽量采用可再生使用、重复使用、无毒、 无害、能自然降解的材料,避免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浪费。 【案例 4-7】从 2008 年起,戴尔就在努力简化和改进电脑的包装及其填充物,争取在 2012 年底之前减少使用 9000 吨的包装材料。同时戴尔计划将台式机与笔记本的包装物减少 10%,并确保 75%的包装材料都可以回收利用。戴尔是第一个将可再生的竹子用于包装的计 算机厂商。目前竹制包装已被用于戴尔上网本和在 2010 上市的大部分灵越系列笔记本以及 Mini10 上。 【解析】在数字生活时代,很多消费者在追求更高性能 IT 产品的同时,也逐渐关注这些 产品对环境的各种影响。IT 产品是否符合绿色设计,是否节能环保,是否采用了环境友好的 原材料,都成为新一代消费者关注的新焦点。竹子能够快速的生长,大量地采用竹制品能够 减少对森林和植被的破坏,同时这些竹子都来自于远离已知熊猫栖息地的森林。竹制包装能 够进行生物降解,其降解物还能够作为植物的肥料,是理想的环保材料。 3.经济原则 包装成本是物流成本的重要构成部分,本着经济效益的原则,应避免过度包装。国家 质监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GB 23350-2009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 妆品》,于 2010 年 4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对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的空隙率、包装 层数和包装成本 3 个指标做出了强制性规定,除粮食的包装层数限量指标要求限定为 2 层 及以下外,食品和化妆品的包装层数不得超过 3 层、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 60%、初始包装 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 20%。 【案例 4-8】2010 年 9 月,某市质监局对月饼和化妆品的过度包装检查。在一商城的月 饼专卖区,一盒由广州某公司生产的“粤皇鲍翅呈祥礼盒”月饼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该 款月饼售价 158 元,包装盒较大。打开盒子,6 个被大塑料袋包裹的小月饼呈现在检查人员 面前。经测量,月饼高 35 毫米,塑料盒子高 46 毫米。经计算,该款月饼的空隙率为 64%。 质监局当场对商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过度包装月饼当场下架。试分析:某市质监局的做法 是否有法律依据? 【解析】某市质监局的做法有法律依据。适当的包装有利于商品销售。但过度包装会浪 费大量资源、污染环境,增加了产品成本,损害消费者利益。根据《GB 23350-2009 限制商品 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食品包装的空隙率不能超过 60%,包装不超过 3 层,初始包 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应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 20%,因此该款月饼的空隙率已明显超 标,属过度包装月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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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内货物包装基本要求 1.普通货物运输基本要求 物流活动中的普通货物包装应主要遵循《一般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在 包装中应做到以下几方面: (1)符合科学、牢固、经济、美观的总体要求。 (2)包装材料、辅助材料和容器符合有关国家标准。 (3)货物堆积符合要求。 (4)防护装置符合运输、装卸、仓储的等要求。 (5)包装封口严密牢固、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6)包装件外廓尺寸界线符合相关标准。 (7)包装标志符合内装货物性质和对运输条件的要求。 (8)货物运输包装件按规定的冲击、振动、喷淋、低压等项目试验合格。 【案例 4-9】某机械进出口公司与奥地利某公司签订了进口 5 台注塑机的合同,其中包装 条款约定对货物要进行妥善包装,以适合长途运输。5 台设备分两批装运,第二批货在运往 收货人地址时,在一弯道处发生翻车事故,货物受损严重。事故发生后交管部门现场勘查结 果表明,由于集装箱内设备裸装,仅用木条做了简单支撑,未进行有效加固,在长途运输中 发生了位移,重心偏离集装箱纵向中轴线,在车辆正常速度转弯时突然重心偏离,导致翻车 事故。试分析:谁应对设备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奥地利某公司应对设备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货物运输包装应符合科学、牢固、 经济、美观的要求,必须具有保障货物安全、便于装卸储运、加速交接点验等功能。而出口 方奥地利某公司没有采取适当包装保证货物的安全,应对损失承担责任。 2.销售货物包装基本要求 (1)在销售包装上,一般都附有图案设计和文字说明,有的还印有条形码的标志。商品 包装上的条形码是由一组带有数字的黑白及粗细间隔不等的平行条纹所组成,它是利用光电 扫描阅读设备为计算机输入数据的特殊的代码语言,只要将条形码对准光电扫描器,计算机 就能自动地识别条形码的信息。商品包装上没有条形码,不能进入超级市场。 (2)包装上的图案设计和文字说明要符合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产品质量法、反 不正当竞争法等的规定,如果是出口产品还应注意进口国的法律规定及风俗习惯。 3.危险货物包装基本要求 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保管储存 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强制适用国 家标准《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是运输生产和检验部门对危险货物运输包装质量 进行性能试验和检验的依据。如表 4-2 所示。 表 4-2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主要内容 具体规定 盛装放射性物质的运输包装 盛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压力容器的包装 不适用情形 净重超过 400kg 的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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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具体规定 不适用情形 容积超过 450L 的包装 I 级包装:适用内装危险性极大的货物 II 级包装:适用内装危险性中等的货物 包装分级 III 级包装:适用内装危险性较小的货物 包装结构合理,具有一定强度,防护性能好。并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 包装质量良好,其构造和封闭形式应能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的各种作业风险 包装材质不得与内装物发生化学反应而形成危险产物或导致削弱包装强度 内容器应予固定 盛装液体的容器,应能经受在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 包装封口应根据内装物性质采用严密封口、液密封口或气密封口 盛装需浸湿或加有稳定剂的物质时,其容器封闭形式应能有效地保证内装液体(水、 溶剂和稳定剂)的百分比,在储运期间保持在规定的范围以内 有降压装置的包装,其排气孔设计和安装应能防止内装物泄漏和外界杂质进入,排出 的气体量不得造成危险和污染环境 复合包装的内容器和外包装应紧密贴合,外包装不得有擦伤内容器的凸出物 新、旧包装均应符合标准规定的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性能试验的要求 盛装爆炸品包装有防止渗漏的双重保护、防止爆炸物进入隙缝、防止危险性移动、防 止电磁辐射源影响等附加要求 基本要求 常用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的组合型式、标记代号、限制重量等 包装容器 钢(铁)桶、铝桶、钢罐、胶合板桶、木琵琶桶、硬质纤维板桶、硬纸板桶、塑料桶 (罐)、天然木箱、胶合板箱、再生木板箱、硬纸板箱、瓦楞纸箱、钙塑板箱、钢箱、 纺织品编织袋、塑料编织袋、塑料袋、纸袋、瓶、坛、筐、篓等包装容器的质量要求、 最大容积和最大净重 防护材料 与内装物性相容符合运输包装件总体性能的需要,能经受运输途中的冲击与振动,保 护内装物与外包装,当内容器破坏、内装物流出时也能保证外包装安全无损 包装标志和标记 危险货物在物流过程中货物包装的外表应该按照规定标以正确、耐久的标记和标志。 包装标志是表明包装内所装货物的物质性质的识别图案,包装标记是包装中的内装物 的正确运输名称文字 包装性能试验 各种新设计包装均应进行性能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主要试验项目有堆码试验、 跌落试验、气密试验、液压试验等 【案例 4-10】A 农副产品进出口公司与 B 综合物流服务商签订合同,由 B 为 A 提供仓 储、运输等服务,将 A 公司包装完好的黄麻运至某港口。黄麻为易燃物,储存和运输的处所 都不得超过常温。A 因听说 B 已多次承运过黄麻,所以未就此次情况通知 B,也未在货物外 包装上作警示标志。9 月 10 日,B 将货物运至其仓储中心,准备联运。9 月 12 日,因仓库储 物拥挤,温度较高,货物发生自燃,损失严重。A 公司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为什么? 【解析】由 A 公司自行承担。A 公司所交付的货物系易燃物,货物的包装应依照国家强 制标准,在外包装上应有警示标志,并应告知物流服务商。A 公司没有履行法定义务,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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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损失理应由 A 公司承担。 (三)国际物流包装要求 在国际物流中,因货物在不同国家流动,且经常采用多种运输方式联运,物流时间较长、 环境多变,搬运装卸次数也较多,货物如不妥善包装毁损几率会更高。因此,在国际物流中 对包装的强度、标准会要求更高,且应遵守相关国家包括运输起始地、仓储地、流通加工地、 目的地等所属国的强制性规定。至于任意性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自行约定。 1.国际物流包装标志 (1)运输标志。国际物流中,各国的语言、法律、习惯有较大差异性,因此联合国欧洲 经济委员会简化国际贸易程序工作组,在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货物装卸协调协会的支持下, 制定了一项运输标志向各国推荐使用。包括四项内容;①收货人名称的英文缩写或简称;② 参考号,如订单、发票或运单号码;③目的地;④件号。 (2)指示性标志。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一些国际组织分别制定了包装储运指示性 标志,我国基本上采用这些标志。在国际物流中,标志中的文字大多采用英文。 (3)警告性标志。对危险性货物的包装储运,各国都制定了法律,应严格遵照执行。当 事人也可约定采用《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标志》。我国出口危险品的运输包装上要同时刷制我 国和联合国海事协商组织的危险品标志。 知识链接:《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是由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关于海运危险货物的统一规定,以 保障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防止海洋污染。《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2008 版)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生效。其中对危险货物的包装的基本要求有:①包装 的材质、种类应与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相适应;②包装的封口应该符合所装危险物的性质; ③内外包装之间应有合适的衬垫;④包装应该能经受一定范围内温度和湿度的变化;⑤包装 的重量、规格和形式应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 2.国际物流包装检疫 外来物种的进入可能会给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灾难性后果。为防止病虫害进入本国,世 界各国会对进口的货物进行检疫,对包装材料也作了严格规定。如澳大利亚、新西兰要求木 质包装不得附带树皮,禁止使用稻草作为包装材料或衬垫。在国际物流中包装材料的选用应 遵守相关国家法律之规定,避免在海关检疫时被禁止入境甚至被处罚。 【案例 4-11】2006 年 3 月,深圳某公司出口到美国的玻璃接二连三地被美国勒令退运, 60 多个满装货物的集装箱从深圳口岸港口起运,漂洋过海两个多月后又原封不动回到出发地 点。初步估算,遭退运货物所涉及的运费、装卸费、保险费、码头堆放费等费用就令该公司 损失近千万元人民币。据了解,该公司出口货物遭美国退运的原因,是因为其承载货物的木 包装没有按国际标准进行热处理或熏蒸处理,被美国检验检疫部门查出活的害虫。试分析: 美国退货是否合法? 【解析】美国退货合法。为避免木包装传播有害生物,同时避免给国际贸易带来不便, 国际植物保护组织(IPPC)于 2002 年出台了相关措施,规定用作包装或承载国际贸易货物的 木包装,在出口前须事先按照国际标准进行热处理或熏蒸处理,加施“IPPC”标识。目前已 有欧盟、美国、日本、新西兰、韩国、澳大利亚、印度等 30 多个国家和地区采用该措施,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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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涵盖我国对外贸易的主要国家。我国也已自 2006 年 7 月 1 日起全面执行此项国际标准。 (四)物流企业履行包装义务时应注意的问题 1.注意对知名商品的保护 不得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 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2.注意企业名称等使用的合法性 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使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3.注意商标、厂名等标识使用的合法性 不得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 人误解的虚假表示。包装上或包装内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 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4.明确标注产品规格、性能等 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 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在外包装上标明,或预先向消费者提供 有关资料。 5.显著标示期限要求和使用说明 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使用 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 示说明。

第三节 配送业务法规

一、配送概述 配送作为众多物流企业的业务之一,是指在经济合理的区域范围内,根据用户的要求, 对物品进行拣选、加工、包装、分割、组配等作业,并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物流活动。 (一)物流企业在配送业务中的法律地位 1.物流企业为配送人 拥有配送中心的物流企业与需要配送商品的客户签订配送合同,该物流企业取得配送人 法律地位。本节主要介绍物流企业作为配送人应适用的相关法律规范的内容。 2.物流企业为委托人 自身不具有配送中心的物流企业在与客户签订物流服务合同后,将配送业务委托给其他 拥有配送中心的物流企业,取得配送服务委托人的法律地位。 (二)配送业务应适用的法律规范 调整配送业务的法律规范主要是《合同法》;如配送活动中包含了货物买卖、仓储、运输、 承揽等环节,则适用调整买卖合同、仓储合同、运输合同、承揽合同的相关法律规范。 二、配送合同订立 配送合同是配送人根据用户需要为用户配送商品,用户支付配送费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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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送合同的形式及种类 1.配送合同的形式 配送合同可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订立。但由于配送合同时间延续较长、 计划管理性较强,如不及时配送可能造成重大损失,配送服务过程受环境因素的影响较大, 所以配送合同最好采用书面形式。 2.配送合同的种类 (1)独立配送服务合同 配送服务合同是指配送人接收用户的货物,予以保管,并按用户的要求对货物进行拣选、 加工、包装、分割、组配作业后,最后在指定时间送至用户指定地点,由用户支付配送服务 费的合同。在配送服务合同中不涉及货物的所有权,配送人仅就提供的加工、存储、运送等 业务获得配送服务费,并无商品销售收入。 (2)附属配送服务合同 附属配送服务合同是指在加工、贸易、运输、仓储或其他物质经营活动的合同中,附带 地订立配送服务合同的情形。附属配送服务合同主要有:①仓储经营人与保管人在仓储合同 中附带配送协议;②运输合同中附带配送协议;③销售合同中附带配送协议;④物流合同中 附带配送协议;⑤生产加工合同中附带配送协议等。① (二)配送合同的主要内容 无论是独立的配送服务合同还是附属配送服务合同都需要对配送服务活动当事人的权利 和义务协商约定,并通过合同条款准确地进行表述。配送服务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以下几个 方面: 1.合同当事人 合同当事人是合同的责任主体,是所有合同都须明确表达的项目。该项应记载双方当事 人的姓名或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 2.配送标的物 配送标的物可以是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但必须是有形的动产。配送物的种类、包装、 单重、体积、性质等决定了配送的操作方法和难易,必须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3.配送费、配送价格 合同中应对配送费的计算标准和计算方法或总费用以及费用支付的方法作出明确约定。 有些配送合同持续时间较长,在合同履行期间可能发生构成价格的成本要素价格,如劳动力 价格、保险价格、燃料电力价格、过路过桥费等情势变化,因此最好在合同订立时就价格调 整条件和调整幅度作出约定。 4.配送方法 配送服务合同的目的就是将配送物品在确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收货人。因此配送服务方 与委托方需完整细致约定配送服务的履行方法。具体包括:定量配送、定时配送、定时定量 配送、即时配送、多点配送等。明确配送的时间、发货地点或送达地点、配送数量等具体内 容。如配送服务中还包括对配送物进行配装、分类、装箱等服务,也应对这些行为的完成方 式作出具体约定。 ① 祁洪祥:《配送管理》,东南大学出版社,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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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违约责任 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具体包括:①违约情形;②违约金的数量;③ 损害赔偿方法;④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⑤违约后为避免损失的扩大应采取的补救措 施,如紧急送货、就地采购等措施的采用条件和责任承担等。 6.合同期限和合同延续条款 对于按时间履行的配送合同,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合同的起止时间。由于多数情况下配送 合同的期限都较长,合同到期后,双方通常会续约,为了简便续约,最好在合同中明确续约 的方法和基本条件要求,如提出续约的时间、没有异议时自然续约等。 7.合同解除的条件 配送服务过程可能持续较长时间,应考虑到在较长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当事人无法履约 或没有必要继续履约的情形,为避免在这种情况下导致一方违约,可在合同中对合同解除作 出约定,包括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程序等。 8.不可抗力和免责 对于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情形已形成共识,但仅对配送仓储行为有特殊影 响的,如塞车等不可抗力具体情况,则需要在合同进行特殊约定。同时应对不可抗力发生时 的通知、协调方法等作出约定。 9.其他约定事项 因配送标的物、配送要求复杂多样,因此在配送服务合同中还应对相关事项作出具体约 定。主要包括:①配送容器的使用是有偿还是无偿;②配送物损耗程度和超过耗损率的责任 承担;③收货人退货时的处理方法、费用承担;④配送废弃物、回收旧货等的处理方法;⑤ 配送溢货的处理方法;⑥双方使用的信息传递系统、传递方法、报表格式等。 10.争议的处理方法 合同履行中难免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争议的处理方法。有效的约定 包括:①选择以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并可以对争议解决的法院管辖地依法作出约定;②选择 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双方必须订立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和仲裁事项作出约定。 11.约尾 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生效条件,通常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 企业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自然人订立的合同由其本人签字即可。合同签署的时间为合同订立 时间,若两方签署的时间不同,以后签时间为合同订立的时间。 三、物流企业作为配送人的权利义务 (一)物流企业作为配送人的权利 1.要求委托人支付配送费的权利 配送服务合同是有偿合同,物流企业有权要求用户支付配送费。 2.要求委托人按约定提供配送货物的权利 在物流企业配送的货物是由用户提供的情况下,只有用户如约提供配送的货物,配送人 才能履行配送义务,因此配送人有权要求用户按约定提供配送货物。 3.要求委托人保证配送物适宜配送的权利 物流企业有权要求委托人保证:①由其本人或其他人提交的配送物适宜配送和配送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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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②保证配送物可按配送要求进行分拆、组合;③配送物能用约定的或常规的作业方 法进行装卸、搬运等作业;④配送物不是法规禁止运输和仓储的禁品;⑤对于限制运输 的物品,需提供准予运输的证明文件等。 4.要求收货人及时接收货物的权利 配送人有权要求委托人保证所要求配送的收货人能正常地接受货物,不会出现无故 拒收;配送人有权要求收货人提供合适的收货场所和作业条件,并要求收货人对接受的 配送物进行理算查验、签收配送单和注明收货时间。 5.要求委托人协助的权利 配送人履行义务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用户的协助。用户应向配送人提供有关配送业务的 单据和相关资料,协调配送过程中相关事宜。并有权要求委托人处理配送残余物或残损废 品、回收物品、加工废料等。 (二)物流企业作为配送人的义务 1.配送人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配送人所使用的配送中心具有合适的库场,适宜于配送物的仓储、保管、分拣等作业; 采用合适的运输工具、搬运工具、作业工具,如干杂货使用厢式车运输;使用避免损害货物 的装卸方法,大件重货使用吊机、拖车作业;对运输工具进行正确合理的配置与堆装,使用 必要的装载衬垫、捆扎、遮盖;采取合理的配送运输线路;使用公认的或习惯的理货计量方 法,保证理货计量准确。 2.及时、准确进行配货的义务 委托人选择专业的物流公司完成货物配送目的之一就是提高其供应保证能力,降低供应 不及时的风险,减少由此造成的生产损失或对下家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在配送服务合同中, 客户往往要求配送人按约定提供安全、及时、准确的配送服务。在销售配送合同中,配送人 不仅要按约定及时完成配送活动,还对配送的货物承担品质和权利担保义务。 3.按约定理货的义务 配送人必须严格按照用户的要求对货物进行加工,使货物最终以用户希望的形态被送至 指定地点。 4.接受并妥善保管配送货物的义务 配送人需按配送合同的约定接受委托人送达的配送物,承担查验、清点、交接、入库登 记、编制报表的义务,安排合适的地点存放货物,妥善堆积或上架;对库存货物进行妥善的 保管、照料,防止存货受损。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配送人应对其占有货物期间所发生的货损、 货差承担责任。 【案例 4-12】2007 年 12 月 1 日,手牵手公司与某仓储配送公司签订仓储配送合同,该 合同约定,手牵手公司将货物(果蔬饮料)交付某仓储配送公司存储,该公司应提供具有相 应设施的库房保证手牵手公司的货物储存安全,并按照手牵手公司的要求,将货物配送到目 的地。2008 年 1 月 28 日,某仓储配送公司仓储手牵手公司货物的仓库因大雪倒塌,导致手 牵手公司的货物暴露在露天堆放 5 天时间。因为天气寒冷,当地最低气温低于 0 摄氏度(果 蔬汁饮料的储运条件应该在 1 到 38℃之间,在产品的包装上有明示),导致饮料内容物分离, 产品稳定性遭到破坏,致使价值人民币 100 万元的货物不能销售。事情发生后,某仓储配送 公司拒绝赔偿损失,故手牵手公司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其货物损失 100 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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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试分析: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解析】原告的诉讼请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在配送业务中配送人应具有存储保管货物 的能力,从接收货物直至交付货物时止,应妥善保管货物,以保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除当 事人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配送人应对其保管的货物发生的货损、货差承担赔偿责任。 5.提交货物单证或转移货物所有权的义务 配送经营人在送货时须向收货人提供配送单证、配送货物清单。配送清单为一式两联, 详细列明配送物的品名、等级、数量等配送物信息,经收货人签署后收货人和配送人各持一 联,以备核查和汇总。配送人需在一定期间间隔向收货人提供配送汇总表。销售配送合同中, 物流企业除了向用户提供配送服务外,还要将货物的所有权由己方转移给用户,向用户提交 发票、检验证书等有关单证。 6.告知义务 (1)存货信息告知。配送人需在约定的期间向委托人提供存货信息,并随时接受委托人 的存货查询,定期向委托人提交配送报表、分收货人报表、残损报表等汇总材料。 (2)其他履行信息告知。配送人在履行配送合同过程中,应将履行的情况、可能影响 用户利益的事件等,及时、如实地告知用户,以便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的发生。 如货物包装破损、短量、变质的情况,无法按用户要求及时完成义务的情况等。 7.返还配送剩余物 配送期满或配送合同履行完毕,配送人需要将剩余的物品返还给委托人,或按委托人的 要求交付给其指定的其他人。配送人不得无偿占有配送剩余物。 【案例 4-13】某公司与大成配送中心签订一份配送合同,约定:由大成配送中心按照该 公司的要求组织进货,并按其要求进行拣选、分割、包装,在指定的时间送至公司指定客户 手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大成配送中心发生了漏送事件,并且部分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约 定。试分析:该配送合同是哪类配送合同?上述情况应如何处理? 【解析】该配送合同是附属配送合同。在该配送合同中,配送人需要按用户的要求购进 货物并进行加工整理,然后送至用户指定接收人手中,配送人应按约定提供货物并对货物质 量负责。因此配送人应对漏送及包装问题承担违约责任。 一、判断题 1.流通加工业务中,物流企业只是承揽合同的定作方。 ( ) 2.加工合同的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 享有留置权。 ( ) 3.承揽人必须亲自完成全部工作,否则构成违约。 ( ) 4.在加工承揽合同中,定作人还可以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 ( ) 5.未注册商标不受商标法保护。 ( ) 6.在配送合同中不涉及货物的所有权,配送人仅就提供的加工、存储、运送等业务获得 配送服务费,并无商品销售收入。 ( ) 7.配送合同不可以采取口头的形式订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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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物流企业在配送业务中不存在对客户的告知义务。 ( ) 二、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加工合同说法错误的是( )。 A.加工合同由定作人提供原材料 B.加工合同由承揽人提供原料 C.加工合同可以以口头形式订立 D.加工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2.在加工合同中,验收工作成果的费用( )。 A.由定作人承担 B.由承揽人承担 C.合同中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合同中无另外的约定,则定作人承担 3.承担定作物意外灭失风险责任的是( )。 A.成果交付前风险发生由承揽人负担,交付后风险发生由定作人负担 B.由定作人承担 C.由承揽人承担 4.依法食品和化妆品的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 )。 A.40% B.50% C.60% D.70% 5.危险货物的包装按其防护性能分为三类,其中 I 类包装适用于盛装( )。 A.高度危险性货物的包装 B.中度危险性货物的包装 C.低度危险性货物的包装 D.所有危险品货物的包装 三、多项选择题 1.加工合同是( )。 A.诺成合同 B.双务合同 C.有偿合同 D.不要式合同 2.下列关于承揽人说法正确的是( )。 A.承揽人的主体资格原则上不受限制 B.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可成为承揽人 C.承揽人承揽业务是从事经营行为,承揽人需要有合法资格 D.法律对某些特殊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承揽人的资格应符合法律的规定 3.定作人的义务包括( )。 A.受领并验收工作成果 B.按合同规定支付报酬 C.按合同约定提供原材料 D.保密的义务 4.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承揽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 )。 A.修理 B.重作 C.减少报酬 D.赔偿损失 5.包装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包括( )。 A.名誉权 B.著作权 C.商标专用权 D.专利权 6.在产品流通领域中,一般将包装分成( )。

(21)

A.运输包装 B.销售包装 C.普通货物包装 D.危险货物包装 7.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识应符合的要求是( )。 A.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B.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C.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失效日期 D.使用不当,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产品,应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 8.《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不适用包装的情况有( )。 A.盛装放射性物质的运输包装 B.盛装压缩气体压力容器的包装 C.净重超过 400kg 的包装 D.容积超过 400L 的包装 到所在城市的物流仓库、建材市场或大型超市调查货物(商品)包装情况,结合所学包 装业务法律知识完成调查报告。 一、训练目标 通过社会调查,掌握我国法律法规对货物(商品)包装的强制性规定。 二、筹备工作 1.以 40 人班级为例,每班学生分成 5-8 组。 2.安排学生自学社会调查报告的写作要求。 3.教师提供相关资料和可供查询的网站等。 三、项目实施 1.各组成员召开社会调查预备会,确定调查地点,明确各成员的分工,并制作社会调查 计划书。 2.制作货物(商品)包装情况调查表,明确调查的主要内容。 3.教师安排社会调查时间,提醒学生在调查中应注意的事项(如安全、行为举止、突发 事件的处理等),并提出要求。 4.调查结束后,小组成员共同完成调查报告。 四、项目展示 各小组介绍本组进行社会调查的情况,宣读社会调查报告。 五、评价方法 1.学生按学生评价表要求完成互评、自评。 2.教师根据各组工作进展及状态进行过程评价。 3.任课教师完成团队分数和个人分数评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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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畫之重點包括製備危害物質清單 (附表 1) 、物質安全資料表 (Materials Safety Data Sheet, MSDS) (附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