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華學報 第十五期 2014年6月 頁39-76
尊君原是為民
──論韓非的集權專制思想以
腋利民夜 為目的
曾暐傑
摘 要
歷來研究多將韓非思想定位為專為君主利益立說的極權主義, 並多為負面評價。實則我們不能以今非古,以今日民主的角度直接 將集權專制思想與邪僻思想劃上等號。從韓非的時代背景而論,韓 非的集權專制思想是為適應戰國末年趨向集權的 腋新型國家夜 而發 ,而非其集權專制思想才使中國走上兩千年的威權體制。由此外緣 因素可知韓非思想有其必要性。另一方面,從韓非思想的內部脈絡 而論,集權專制思想也有其合理性。因為在當時,君王的權威正代 表了秩序的保證,而這樣的思維又與民智不可用和為民作主的思維 有密切關係。當然,從現代的眼光而論,民智不可用與為民作主的 想法或許並不恰當,但是如果我們細掇韓非思想就可以發現,這樣 的思維非但不是貶抑人民,反而是一套以利民為目的的淑世理論。因為《韓非子》中處處可見以富國強兵為目的的論述,而富國強兵 的最終目的即是所謂的 腋利民萌夜 。即便是以往最為人所詬病的加 深階級對立與嚴刑峻法之論,如深究其內涵,其中也蘊含了別貴賤 以穩定秩序、以刑止刑以達安定的思維,其最終目的無一不是以利 民為目標。至於《韓非子》書中的君主中心論述與權謀思想,則是 為了國家的富強與人民的安樂所必要的策略性論述。因此,韓非的 集權專制思想有其合理性與必要性,更是一套充滿淑世精神的學說 。 關鍵字:韓非、法家、集權、專制、利民 本文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中國文學系兼任講師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收稿日期:103年3月9日;本文於本刊發行前通過
1 參見韋政通:《先秦七大哲學家》(臺北:牧童,1979),頁173。 2 參見郭沫若:《十批判書》(北京:人民,2012),頁296。 3 參見牟宗三:《中國哲學十九講》(臺北:學生,2010),頁173。 4 參見陳拱:《韓非思想論衡》(臺北:商務,2008),頁135。 5 勞思光:《新編中國哲學史(一)》(臺北:三民,2005),頁344。 6 宋洪兵:《韓非子政治思想再研究》(北京:中國人民大學,2010),頁30。 7 馮友蘭在《新理學》中言其論之所以稱為 腋新理學夜 是因為他是 腋接著夜 宋明 理學講,而不是 腋照著夜 講。而多數學者對韓非的評價也都只是 腋照著夜 宋明 儒對於韓非的批評而論,而沒有跳脫理學中心的框架,獨立思考韓非思想的意 義與價值。參見馮友蘭:《三松堂全集‧第四卷》(鄭州:河南人民,2001) ,頁4。 8 熊十力:《韓非子評論》(臺北:學生,1978),頁6、11。
一、前言
韓非在過往的歷史與研究當中,可說受到極大的批判,其不外 乎指謫韓非的集權專制思想, 腋視萬民若芻狗夜 1 ,是維護君權的 腋極權主義者夜 。2 牟宗三認為,韓非利用沒有道德內容(moral content)的道來成就大皇帝的統治權術,是一種暗無光明的 腋黑暗 秘窟夜 。3 其弟子陳拱亦言韓非 腋深陷黑洞夜 、 腋難見天日夜 ,是 腋層次很低夜 的思想。4 勞思光更直接說韓非思想是世上 腋罕見之 邪僻思想夜 5 ,可謂貶抑韓非思想的價值到了極致。正如宋洪兵所 說: 腋宋儒對韓非子政治思想的批評,充滿太多濃厚的主觀成見乃 至偏見,誤解甚至曲解隨處可見。夜 6 而上述學者的批評大抵也是 順著宋明儒 腋照著講夜 7 韓非思想而來。 除此之外,太多現代學者以現代 腋民主夜 與 腋個人權利夜 的思 維來解讀與評價韓非,而形成了一種以今非古的謬誤。如熊十力說 腋韓非書不信民主夜 , 腋非法家正統夜 ,甚至批評韓非思想中 腋無 人民參政機關夜 8 ,這樣的論說頗有讓人時空錯亂之感──試問兩9 參見〔加〕貝淡寧著,吳萬偉譯:《中國新儒家》(上海:上海三聯,2010), 頁26。 10 本文所說的集權專制思想,是指政體由封建轉為郡縣後,強調君權的集中與思 想文化的統一,而屏除封建制度的權力合法分割與貴族分權之思維。也就是李 斯所謂的: 腋海內賴陛下神靈,一統皆為郡縣夜 、 腋皇帝并有天下,別黑白而 定一尊夜 (〈秦始皇本紀〉)、 腋王獨制於天下,而無所制也。夜 (〈李斯列 傳〉) 腋集權夜 也就是集中權力於君王一人, 腋專制夜 即是思想定於一尊,律 法亦由君王所決定,一切權威判準皆歸於君王。必須進一步說明的是,這裡所 謂的韓非集權專制思想,並不同於 腋極權主義夜 ,正如金觀濤所說: 腋極權主 義(totalitarianism)起源於二十世紀二O年代,墨索里尼及其他法西斯領袖常鼓 吹『我們革命的總體計劃』,認為他們具有『總體暴力的意志』(feroce volonta totalitaria) , 極 權 主 義 由 此 得 以 命 名 。 夜 漢 娜 ‧ 鄂 蘭 ( Hannah Arendt, 1906-1975)也說 腋極權主義蔑視法律和合法性夜 、極權主義不僅僅是專政,這 都是與法家的集權專制思想不符的。參見蕭公權:《中國政治思想史》(臺北 :聯經,2006),頁5、9、10、279、(德)漢娜‧鄂蘭著,林驤華譯:《極權 主義的起源》(臺北:左岸,2009),頁24、408、金觀濤:〈永不放棄的追問 ──寫在《極權主義的起源》成書六十年〉,收入《極權主義的起源》,頁11 、(日)瀧川龜太郎:《史記會注考證》(臺北:唐山,2007),頁111、117 、1013。 11 參見宋洪兵:《韓非子政治思想再研究》,頁31、白彤東:〈韓非子與現代性 ──一個綱要性的論述〉,《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11:5(2011.5): 53。 千多年前中國有哪一家派的政治哲學中談民主、設立人民代表?而 部分西方學者更是將韓非視為中國集權主義、民族主義的罪魁禍首 而批判之。9 我以為,儘管今日世界以民主為主流價值,而批判集權專制10, 但正如宋洪兵等學者所體認到的,我們不能為了凸顯對於民主價值 的認同,就在學術研究上否定韓非思想,甚至把一切集權專制下的 負面事實加諸韓非之上,而不細究真正學理上的問題,以及正視韓 非是否必然與 腋絕對君主專制夜 畫上等號。11因此,本文試圖以更 客觀的態度、帶著更多的同情與理解,回到韓非所處的時代脈絡去
12 雖然近年有不少學者亦指出韓非思想的價值,或從人性論、或由法術制度來闡 發韓非思想價值,企圖給予韓非一個公允的評價,但這樣的論述在總體研究中 實屬鳳毛麟角;且多半沒有直指韓非思想本身所蘊含救世濟民的本質與目標。 因此本文企圖以此視角,為韓非沉冤;以前人的研究為基礎,更進一步開展韓 非研究的價值。關於以新視野企圖給予韓非思想公允地位與價值的論述,可參 傅玲玲:〈 腋不以善惡論之夜 ──韓非人性論之討論〉,《哲學論集》第40期 (2007年7月),頁79-96、詹康:〈韓非論人新說〉,《政治與社會哲學評論》 第26期(2008年9月),頁97-153、陳敏祥:〈《韓非子》政治思想淺述〉,《 問學》第11期(2007年6月),頁19-41、溫帶維:〈韓非思想與自由社會〉, 《哲學與文化》第33卷第6期(2006年6月),頁171-184等篇章。 13 就社會科學的定義而言,所謂的 腋目的夜 (goal)是指原則性、概念性的指導方 針,而 腋目標夜 (objective)則是具體的實行計畫。此處之所以使用這樣的區分, 是希望明析在韓非思想中富國強兵與利民兩個理想看似為分別兩個不同概念, 其實二者是密切相關,甚至可說是一體的兩面,然而無論如何,利民才是韓非 最終的追求。此外之所以不使用 腋目的夜 與 腋終極目的夜 區分,是要避免可能 含有宗教性與形上學的意涵,就韓非的政治哲學而論,以社會科學的方式來定 義區分無疑是較為合適的。參Gover Starling, (Boston: Thomson, 2008), p.207. 14 陳千均:〈韓非新傳〉,《學術世界》1:2(1935),參見宋洪兵:《韓非子政 治思想再研究》,頁12。 15 陳少峰:《中國倫理學史(上)》(北京:北京大學,1996)。 解讀韓非政治思想的真義與價值。12 我將說明,儘管韓非是個集權專制論者,但我們不能以現代的 思維立刻將 腋集權專制夜 與 腋邪惡思想夜 劃上等號。我以為,集權 專制在韓非所處的時代有其必要性,而在其思想體系中,專制也有 其合理性。集權專制只是他的手段,利民 才是韓非 真正的 目的 (goal),而這樣的目的將以富國強兵為目標(objective)來實現。13 也就是說韓非的集權專制思想,也是具有高度理想性與救世利民 之心的。正如陳千均所言: 腋韓非救世之志,與古之聖賢有何異 哉?夜 14 及陳少峰所說,韓非君主論中 腋透露著追求公平的道德色 彩。夜 15
16 腋蘊謂夜 是傅偉勳所提出之 腋創造的詮釋學夜 中五個辯證層次之一,在這個層 次中,不僅僅在於說明原思想家在文字表層所要表達的意思,更要企圖找出 腋 原思想家可能要說什麼?夜 腋原思想家所說的可能蘊涵是什麼?夜 是文字背後 更深層的意旨所在。本文即企圖發掘韓非集權專制思想中所蘊涵的 腋利民夜 思 維。參傅偉勳:《從創造的詮釋學到大乘佛學: 腋哲學與宗教夜 四集》(臺北 :三民,1999年)。頁10。 本文企圖先透過戰國時代背景的梳理,論述集權專制在當時的 必要性及合理性;並以此為基礎,一方面回到《韓非子》的文本當 中,另一方面針對當代的研究做出檢討與評析,抽繹韓非集權專制 理論背後所隱藏的 腋蘊謂夜 層次16 ── 腋利民夜 思維。再進一步指 出,韓非如此的權謀論述,實為 腋利民夜 思維下的一種策略。 以下即先從韓非專制思想的時代必要性及其理論上的合理性作 論述,一方面從文本作說明,另一方面對當代研究中的相關評述作 引申與檢討,進而說明在韓非看似以民為芻狗的理論之下,其實都 蘊涵著以 腋利民夜 為最終目標的理想。最後將辯說韓非理論中的權 謀思想實有其必要性與重要意義。
二、集權專制思想的現實必要性及理論合理性
本節首先將釐清集權專制體制的興起先於韓非開展集權專制學 說,以明二者之間的因果關係。韓非認為集權專制思想之所以必要 ,一方面是順應社會現實需要,另一方面實是因為君王權威的確立 就是秩序的保證。而穩定秩序之所以須要一君王以集權專制的手段 制訂律法與實行之,即因為韓非認為民智不可用,須要一個擁有最 高權威的君主為人民訂法謀利。以下茲分別論述之。17 參見干春松:〈荀子與儒家在戰國政治轉型中的秩序安排──荀子與賢能政 治〉,《邯鄲學院學報》第23卷第1期(2013年3月),頁24。 18 許倬雲:《中國古代社會史論》(廣西:廣西師大,2006),頁94-127。 19 張純、王曉波:《韓非思想的歷史研究》(臺北:聯經,1984),頁82。
(一)政治轉型:集權專制政權促成韓非集權專制思想
韓非處在一個社會的轉型的時代,政治體制漸趨於集權專制的 國家形式。也就是說原來以血緣維繫的宗法制度瓦解,朝向諸侯國 獨立專制的局面,而政治權力亦由貴族政治轉向階層體制的權威統 治17,許倬雲將此稱為 腋新型國家夜 的形成。18 關於這個關鍵的轉 變,張純與王曉波有清楚的解說: 由於井田制沒落,擁有井田的卿大夫們的勢力也沒落了。代之 而起的是,經濟的控制權,漸入私田主之手,而政治的權力漸 漸集中到國君之手。因此,當時的政治有朝向集權制發展的趨 勢。所以,韓非所主張的新社會,其在政治上是以君權為中心 的。這也就是說,韓非有鑑於舊社會倫理基礎的 腋親親夜 已經 被破壞無遺,而要以君權為中心的富國強兵為目的,以 腋自為 心夜 為基礎,建立一套新的社會倫理和政治倫理的規範。19 由此必須了解到,是由於當時經濟等因素使中國形成集權專制的社 會,韓非為了適應這樣的社會,並企圖在這樣的政治形式中實踐他 的理想與學說,才開展出其集權專制學說,而非韓非有了集權專制 學說,才使得中國走向集權專制,這其間的因果關係是必須明析的。 當代不少學者認為韓非的專制思想不僅讓秦只有短短十五年的 國祚,更殘害了中國文化精神數百年、數千年,這實是不明因果是20 如勞思光即言: 腋法家思想雖宰治天下,使中國文化精神衰落數百年。夜 熊十 力亦說: 腋其害之中於國家民族者、二三千年而未拔也。夜 參見勞思光:《新 編中國哲學史(一)》,頁358、熊十力:《韓非子評論》,頁11。 21白彤東:〈韓非子與現代性──一個綱要性的論述〉,頁53。 22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北京:中華書局,2011),頁290。 23高柏園:《韓非哲學研究》(臺北:文津,1994),頁171。 24蕭公權:《中國政治思想史》,頁20。 25參見王讚源:《中國法家哲學》(臺北:東大,1991),頁147。 非。20 況且韓非集權思想本身並不是黑暗邪惡之術,即便秦因行法 術而亡,那也是事實問題,不能理所當然歸咎於韓非思想價值,這 實是白彤東所說: 腋所有這些歷史事實被那些不喜歡韓非子思想的 人(比如儒家)用來說明韓非子政治思想的邪惡本質與不足。夜 21 且中國兩千年行集權專制,必有其現實上的必然性,正如韓非所言 : 腋利所禁,禁所利,雖神不行。夜 (〈外儲說左下〉)22 如果不 是整個時代與社會所需,僅憑一人之學說,真能危害中國文化兩千 年嗎? 因此,我們必須把握到當時專制政體形成在先,這是個客觀事 實,韓非處在這樣的社會中,自當認知到這個現象。他必然明白, 處在一個集權主義的時代之中,唯有肯認並利用這樣的事實,才能 夠使其利民的理想實現,這也就是高柏園說的: 腋韓非基本上是預 先肯定了君勢的既成事實,而後謀以輔勢以成治。夜 23
(二)集權專制:秩序的追求與保證
承前所述,如蕭公權所說: 腋戰國時期政治之最大特點為君權 擴張。夜 24 面對樣的事實,韓非任勢尊君的理論,就可說是適時之 論了。25 因為既然現實上君王掌握了一切資源與決定權,那麼治世 的理論也必然要透過君王才能實行,也就是說,君王是秩序的保證26 蕭公權:《中國政治思想史》,頁242。 27 當然,集權專制有其弊病所在,但是至少就韓非而言,處於一個長期動盪、兵 荒馬亂的年代,小國不斷被吞噬,唯有國家的強大、兵力的壯盛,才有國家安 定、人民安樂的可能;至於現實中行集權專制後、國家壯大後君主是否能夠真 正帶給人民利益,這又是後話了。但至少在理論上,韓非是企圖透過集權專制 來達到利民之目的是沒有疑義的。 28 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208。 29 清‧戴望校正:《管子校正》(臺北:世界,1958),頁79。 。蕭公權即言: 諸侯強大之事實,與攻伐兼併,互為因果。強大者致力兼併, 既兼併而愈臻強大。侵略與自衛皆有待於富強。於是君權之擴 張遂同時成為政治上之需要與目的,而政治思想亦趨於尊君國 任法術之途徑矣。26 這的確是個互為因果的問題,君王越強大就越有護衛國家、兼併敵 國的能力,而越兼併君王也就越強大。一個君王的強大,就代表著 國富兵強,國富兵強就代表秩序的安定,也 就保證 了人民的 安 樂。由此,理論上,一套救世濟民的思想,應該即是幫助君王擴充 權力,使其強大,大到足以抵禦外侮、兼併諸國,如此就保障了人 民的安全。甚至,更遠大的理想是以此達到天下一統,再無敵國外 患,即在某一程度上保證了絕對的安定。這或許就是韓非在面對當 時的社會轉變時,為何會發展出集權思維的理路。27 韓非有言: 腋桀為天子,能制天下,非賢也,勢重也。堯為匹 夫,不能正三家,非不肖也,位卑也。夜 (〈功名〉)28 即是他了 解到,君王有權勢才有治理天下的可能,唯有承認這個事實去開展 其理論,才有其有效性,否則一切都是枉然,這也就是《管子》中 所說: 腋安國在乎尊君。夜 (〈重令〉)29 如姚蒸民認識到的: 腋 惟有憑藉權力,乃可使臣民居於服從地位,一其意志,競赴事功。
30姚蒸民:《韓非子通論》(臺北:東大,1999),頁117。 31參見呂思勉:《先秦學術概論》(上海,東方出版社,1985),頁97。 32 (美)史華慈著,程鋼譯:《古代中國的思想世界》(南京:江蘇人民, 2004),頁414。 33白彤東:〈韓非子與現代性──一個綱要性的論述〉,頁55。 34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457。 35 (日)長谷部恭男著,郭怡青譯:《法律是什麼?法哲學的思辨旅程》(臺北 :商周,2012),頁158。 舍權力而侈言德義,殊不足以禁暴止亂,而維持國家之統一與秩序 。夜 30 也就是說, 腋最高之權力,必有所歸夜 是一個無須爭議的 腋 事實問題夜 ,唯有正視此一事實,去維護最高的政治權力,才有可 能 恢 復 社 會 的 秩 序 。31 這 其 實 就 是 史 華 慈 (Benjamin Schwartz, 1916-1999)所說,當時的思想家都有一種 腋秩序至上的觀念夜 。32 既然集權保證了秩序,君王的強大以致兼併,甚至是統一,是 達到絕對秩序的理想,那麼這樣的思維,就會如白彤東所認識到的 ,韓非應該 腋合理的擔憂:價值的多元會帶來國家的不穩定。夜 33 正如〈顯學〉中所說: 孔、墨之後,儒分為八,墨離為三,取舍相反不同,而皆自謂 真孔、墨;孔、墨不可復生,將誰使定世之學乎?孔子、墨子 俱道堯、舜,而取舍不同,皆自謂真堯、舜,堯、舜不復生, 將誰使定儒、墨之誠乎?34 這是當時百家爭鳴的情況,而這樣的情況也是造成戰國混亂的原因 之一,這樣的現象就支持了韓非對於多元的擔憂。這也就是為何日 本法學家長谷部恭男會說: 腋法律就是權威。比起各自判斷何者最 良善,不如遵從法律的規定,反而能得出較為良善的判斷。夜 35 霍 布斯(Thomas Hobbes, 1588-1679)也認為, 腋每一個平民都是善 惡行為的判斷者夜 這樣的理論是錯誤的,因為 腋人們會在心裡打算
36 (英)霍布斯著,黎思復、黎廷弼譯:《利維坦》(北京:商務,1997),頁 251-252。 37 宋洪兵:《韓非子政治思想再研究》,頁161。 盤,對國家命令持異議,然後按照個人判斷,看看是否合適再來決 定是否服從,這樣就會使國家陷於混亂並被削弱。夜 36 這就說明了 韓非和中外的某些法政學者一致,擔心多元的混亂,因而必須樹立 一權威來穩定社會──只是因社會背景與時代演進,作為權威的對 象不同罷了。 由此,就思想的內在理路來思考,韓非的確應該強調集權專制 思想,使混亂藉由定於一尊而結束。這也就如宋洪兵所說: 腋混亂 的社會對秩序的需求使得維護和確保最高政治權力的權威性成為必 要。夜 37
(三)建構秩序:從民智不可用到為民作主的思維
談到韓非以君主作為秩序的保證,或許有人會追問與質疑:即 便人民須要一個君主,但並不一定須要透過集權專制來達到治亂的 成效。關於這個問題,就要從韓非的內在理路來思考了。請看〈顯 學〉中此段文字: 今不知治者必曰: 腋得民之心。夜 欲得民之心而可以為治,則 是伊尹、管仲無所用也,將聽民而已矣。民智之不可用,猶嬰 兒之心也。夫嬰兒不剔首則腹痛,不揊痤則寖益,剔首、揊痤 必一人抱之,慈母治之,然猶啼呼不止,嬰兒子不知犯其所小 苦,致其所大利也。今上急耕田墾草以厚民產也,而以上為酷; 修刑重罰以為禁邪也,而以上為嚴;徵賦錢粟以實倉庫,且以 救饑饉、備軍旅也,而以上為貪;境內必知介而無私解,并力38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463-464。 39熊十力:《韓非子評論》,頁73。 40張純、王曉波:《韓非思想的歷史研究》,頁26。 41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464。 疾,所以禽虜也,而以上為暴。此四者所以治安也,而民不 知悅也。38 這段話有一個重點:民智不可用。韓非以為,人民就像個懵懂無知 的嬰兒,根本不知道什麼是對自己有利的。在上位者促拓耕、制重 刑、徵賦稅,這都是對人民有利的,但人民卻以為苦,這就顯現出 人民的愚昧而無知。 暫且不論急耕田、修重刑、徵賦錢是否真的對人民有利,也別 急著如熊十力批判韓非 腋以為民智不可用也、而自計所見者大、所 持者正、足為斯民謀福利也。夜 39 我當然知道,以現代民主的眼 光,統治者如此自以為為民作主的態度或許是荒謬的。但其之所以 令人感到反感,是因為這樣的論述常被獨裁者拿來作為剝削人民的 藉口;然作為一個沒有實權的思想家、政治理論家而言,這樣的理 論對其有什麼好處?必然是這樣的思維對於成就其利民理想有其必 然性與合理性。正如王曉波所說,先秦法家多 腋自認為代表了人民 的利益夜 。40 何以說韓非以為民智不可用,須要君王的專制獨裁為民作主的 理論是為了政治理想而論,並非為專制找藉口?這可以從韓非述說 的幾段歷史經驗得知: 禹利天下,子產存鄭,皆以受謗,夫民智之不足用亦明矣。故 舉士而求賢智,為政而期適民,皆亂之端,未可與為治也。 (〈顯學〉)41
42 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101。 43 (法)盧梭著,何兆武譯:《社會契約論》(北京:商務,2009),頁48。 當此之時,秦民習故俗之有罪可以得免,無功可以得尊顯也, 故輕犯新法。於是犯之者其誅重而必,告之者其賞厚而信,故 姦莫不得而被刑者眾,民疾怨而眾過日聞。孝公不聽,遂行商 君之法,民後知有罪之必誅,而私姦者眾也,故民莫犯,其刑 無所加。是以國治而兵強,地廣而主尊。(〈姦劫弒臣〉)42 由此可知,大禹、子產和商鞅當初在推行政令新法之初,都受到人 民的反抗與抱怨,但是政令實行後的結果卻都是好的,那麼的確可 以說民智不可用、人民是愚昧的了。且韓非這兩段文字所關注的都 是 腋可與為治夜 、 腋國治而兵強夜 ,那麼這就可以了解到其理論中 含有對於富國強兵而利民的理想性色彩。 關於民智不可用的思維,西方思想家盧梭 (J. J. Rousseau, 1712-1778)也有著類似的看法,他說: (人民)常常是並不知道應該要些什麼東西的盲目的群眾── 因為什麼東西對於自己好,他們知道得太少了──又怎麼能親 自來執行像立法體系這樣一樁既重大而又困難的事業呢?人民 永遠是希望自己幸福的,但是人民自己卻並不能永遠都看得出 什麼是幸福。43 由此看來,某些時候認為民智無法信任,人民的教育或智慧水準不 足以判斷孰是孰非、何良何莠,因而須要一個上位者來替人民立法、 執行的思維模式,是有其正當性,也是一種為民設想的思考進路。 當然,我們不能以現代政治思維去理解韓非這裡的思想,正如 梁啟超所言,在政治上 腋所謂by people的原則,中國不惟事實上沒
44梁啟超:《梁啟超論先秦政治思想史》(北京:商務,2012),頁240。 45參見宋洪兵:《韓非子政治思想再研究》,頁145。 46張素貞:《韓非子的實用哲學》,頁109。 有出現過,簡直連學說上也沒有發揮過夜 44 ,又怎麼能奢求兩千多 年前的韓非具有民主思想呢?況且先秦時期的 腋民夜 在某種意義上 的確就是 腋愚昧無知夜 的同義詞45 ,韓非以為民智不可用而發展集 權專制的學說是有其合理性的。關於這點,張素貞倒是有較為同情 的理解,她說: 古代民智未開,人民受教育的機會極少,政治家的睿見往往不 能被視淺的百姓所理解,以帝王政治理想來說,強調若是有把 握是為民造福,為國謀利,不妨獨斷,因為 腋民不可與慮始, 而可與樂成夜 (史記‧商君列傳),這種說法是可以成立的。46 如果這還不足以讓人理解韓非的思維,那我想以加拿大政治思想學 者貝淡寧一段對中國為何至今對於全面民主還猶豫不決的文字作為 這一節的尾聲: 在全國層次上用民主選舉的形式產生領袖爭議就很大了。就水 電費及重新安置農民進行辯論和投票是一回事,因為當地居民 最了解具體情況,能夠判斷密切影響自己日常生活的選擇。但 是,讓農民對實際上非常複雜的議題,比如解決跨省衝突或者 評價在經濟增長和保護子孫後代的環境等等與其生活不直接相 關的那些棘手問題上,是否能夠做出獲得全面信息後的判斷, 就是另外的事了。甚至是對生死攸關的決定,讓人們如何作出 反應呢?譬如是否打仗,或者如何最好地遏制惡性傳染病流行 等。……把撬動國家的扛桿交給8億只受過初等教育的農民,這
47 (加)貝淡寧著,吳萬偉譯:《中國新儒家》,頁21。我無意在此爭論專制與 民主的優劣,只是要凸顯出在21世紀的我們猶有這樣的困境,更何況是公元前 兩百餘年的思想家。因此我認為,韓非的論述有其時代意義及其合理性。 48 勞思光:《新編中國哲學史(一)》,頁343。 一前景讓政府感到猶豫。47
三、韓非集權專制思想中的利民思維
在討論了韓非集權專制思想在現實中的必要性與理論上的合理 性後,接著我要進一步說明韓非思想為什麼可以說是以利民為目 的,來強化我所謂的必要性與合理性。首先,我將從韓非思想中不 斷強調的富國強兵之方法來論說韓非集權專制的目的實是為了人民 安定富裕而發。其後,我將破除過往對於韓非建立了一個不平等的 階級社會與嚴刑峻法的殘酷體制的迷思,以明析韓非的學說終究是 以利民為目的。(一)富國強兵:以利民為目的的政治理論
1.君利或民利?富國強兵是利民的標的 勞思光說: 腋韓非子雖言『利』求『功』;其所謂『利』僅為 人主之『利』,其所謂『治』亦僅指統治者之穩固及如意,皆與人 民福利無干,非墨子之所謂『利天下』之義也。夜 48 熊十力言: 腋 獨裁之主、私挾霸王大利。而以富貴誘其臣、使行危至死而不怨望。 又以任官當能、信賞必罰、使士民明焉、盡力致死。是天下臣民、49 熊十力:《韓非子評論》,頁68。 50 勞思光:《新編中國哲學史(一)》,頁339。 51 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31。 52 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476。 53 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32。 54 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396。 55 參見張覺等撰:《韓非子譯注》(上海:上海古籍,2011),頁602。 56 關於〈問田〉的真偽與作者為誰的問題,參見張覺:《韓非子校疏》(上海: 上海古籍,2010),頁1059。 皆為霸王者而生、為霸王者而死。夜 49 但真的是如此嗎? 勞思光不也了解到,韓非思想中的基源問題是 腋如何致富強?夜 或 腋如何建立一有力統治?夜 50 韓非曾不只一次提到 腋國無常強, 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夜 (〈有度〉)51 這樣 的論述,可以見得,其所在意與追求的,正是國家的富強與否。而 為何要追求國家的富強,韓非說 腋夫國治則民安,事亂則邦危夜 (〈制分〉)52 、 腋民安而國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則兵強而敵 弱。夜 (〈有度〉)53 國治與民安實是一體兩面──國治則民安、 民安則國治。那麼可以說韓非心心念念所企盼的政治理想與最終目 的即是所謂的利民而無疑。 韓非甚至明確地說: 腋立法術,設度數,所以利民萌,便眾庶 之道也。故不憚亂主闇上之患禍,而必思以齊民萌之資利者,仁智 之行也。憚亂主闇上之患禍,而避乎死亡之害,知明夫身而不見民 萌之資利者,貪鄙之為也。夜 (〈問田〉)54 更可以看出其之所以 立法制刑,便是為了造福民眾、便利群眾,為民眾的整體利益著 想。55 有人或許見到這樣的論述與其心目中的邪僻思想不相符,便 企圖論說這段文字並非韓非所作。56 其實如將這段文字與《韓非 子》中一再提及的 腋國治夜 、 腋強兵夜 、 腋民安夜 論述作對照,二
57 郭沫若對於〈問田〉這段文字曾語帶嘲諷地說: 腋看他這抱負儼然是以救世主 自命了,他是不憚患禍,不避死亡而專為人民底利益的。或許也怕不是欺心之 論吧?因為無論是怎樣的明君術士,沒有人民你也『術』不起來。奴隸主雖然 剝削奴隸,但何嘗又不愛惜奴隸?牛馬也要有草吃才能耕作的,主人豐衣足 食,牛馬的草秣也才可以有充分的分量。極端君權論者的韓非,他腦裏所懷抱 的『救群生』『利民萌』,是應該作如是觀的。夜 這樣的態度就太過偏頗,已 非客觀的學術探討,而完全是主觀的好惡問題了。所謂的 腋批判夜 亦不過為批 判而批判而已。探討韓非子的學說頗常有這種先入為主的偏頗判斷問題,在此 意義上不可不慎。參見郭沫若:《十批判書》(北京:人民,2012),頁299。 58 張純、王曉波:《韓非思想的歷史研究》,頁(25)。 59 熊十力:《韓非子評論》,頁7。 60 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193。 者又有何扞格?57 正如王曉波所說: 腋法家固然為儒、墨所倡的古代民主之反 動,但對於古代民主的合理核心──民本思想──卻是否定不了。 既否定不了,法家也接下了這些民本的概念,而添加了自己新的內 涵。夜 58 韓非的政治思想以國富、兵強而利民為其目的是毫無疑問 的。 2.重國而輕民?犧牲個人是為人民大利 前文提到在韓非思想中,國富兵強就是利民的保證,也就是國 富則民安、民安則國富,二者實是一體的兩面。然而,這樣的理論 可能會遭到質疑,認為韓非只是將人民當作國家的奴隸與成就霸權 的機器。如熊十力即言: 腋韓非純是國家主義。其鞭策人民於耕 戰。與今世霸國、戮力生產與軍備、如出一轍。夜 59 如果從《韓非子》中以下幾段文字,的確可能推論出如熊十力 一般的見解: 夫殺一臣而存一國,其不言 腋吉夜 何也?(〈說林下〉)60
61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129。 62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3。 63 參見金觀濤、劉青鋒:《觀念史研究:中國現代重要政治術語的形成》(香港 :中文大學,2008),頁147、151-152。 賞刑明則民盡死,民盡死則兵強主尊。(〈飾邪〉)61 言賞則不與,言罰則不行,賞罰不信,故士民不死也。(〈初 見秦〉)62 由此,韓非看似認為,只要國家富強,則個人是可以犧牲,人民的 生死也就不再那麼重要了,因為這可以形成利民的結果。當然細究 這樣的理論,頗有一種循環論證(circular argument)的意味:國 富兵強可以利民,利民須要國富兵強,但為了國富兵強卻又可以犧 牲個別的人民,這犧牲個別人民似乎就與利民這一理念相矛盾。 但這是以現代 腋個人權利夜 去探問韓非所造成的誤解。我們要 知道,20世紀前中國是沒有現代意義上的 腋個人夜 觀念,將 腋個 人夜 (而非群體)作為自然權力的最終主體,更是在社會契約論出 現後才形成的思維。63 那麼也就是說,在韓非這裡,沒有 腋個體的 個人夜 之權利觀念,保障了國家也就是保障了人民,所以犧牲某些 腋個人夜 來成就國家富強,就是一種利民的表現。這就如黃源盛所 說: 傳統中國的天人感通既講求人文世界與自然秩序的整合,推及 整體,便是人與人的和諧,人與社會的統一。而這種和諧統一 ,反映在法文化時,自然傾向於重視人倫關係,而忽略個人生 活利益的保護。……在傳統中國,乃無從發生如西方近代社會 所謂 腋權利夜 的觀念,也無獨立的 腋個人夜 觀念,而群體的和
64 黃源盛:《中國法史導論》(臺北:元照,2012),頁90。當然,本文所謂的 沒有 腋個人夜 概念,並不是沒有主體意識,而是指沒有以個人權利為考量的思 維。也就是小我是依附在大我之下,當二者衝突時,犧牲小我而成就大我是合 理而正當的。 65 熊十力:《韓非子評論》,頁68。 66〈五蠹〉中即言: 腋私行立而公利滅矣夜 、 腋古者蒼頡之作書也,自環者謂之私 ,背私謂之公,公私之相背也,乃蒼頡固以知之矣。夜 見清‧王先慎撰:《韓 非子集解》,頁448-449、450。 67 參見徐復觀:《中國人性論史‧先秦篇》(臺北:商務,2007),頁440。 諧也就成為傳統法文化的基本指標。64 也就是說,在韓非這裡沒有熊十力所說 腋偏重國家、而輕人民夜 65 的問題,這兩者是一體的。韓非只是認為當公利(國家富強)與私 利(個人權益)相違背的時候,應該以公利為優先考量。66 因為其 所認知的國家是由人民所組成,國家的強盛也就會等於人民的利益。 當然,韓非將國家作為整體效益計算的對象,而沒有考慮到每 個作為權利主體的個人,這在今日來看是不恰當的。但是我們不能 以今非古,以此否定韓非的思想不是以利民為目的,甚至言其將人 民當作國家的奴隸,這都是不恰當的。
(二)良藥苦口:階級與刑罰對於利民的必要性
1.有序的階級社會:別貴賤是為了穩定秩序 韓非的集權專制思想,被人所詬病的理由之一,即是加強了君 王統治者的權威,因此加深了階級的對立,形成了一個不平等的階 級社會。徐復觀即認為,韓非的集權思想在後來演變成一套統治者 以刑罰為主體的壓迫工具。67 其實這樣的批評並不公允,韓非制法的用意不但不是壓迫人民68王夢鷗:《禮記今註今譯》(臺北:商務,2002),頁43。 69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38。 70王讚源:《中國法家哲學》,頁124。 71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412-413。 72參見張純、王曉波:《韓非思想的歷史研究》,頁98。 73張純、王曉波:《韓非思想的歷史研究》,頁27。 74張純、王曉波:《韓非思想的歷史研究》,頁89。 的工具,反而是為民奪利、破除不公的利器。試想傳統封建社會與 儒家的禮儀階級,素有 腋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夜 (〈曲禮 上〉)68 的傳統,這在韓非而言,就是一種不公──何以大夫不必 受刑與法的約束?故韓非認為: 腋以法治國,舉措而已矣。法不阿 貴,繩不撓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辭,勇者弗敢爭。刑過不避大 臣,賞善不遺匹夫。夜 (〈有度〉)69 即賞善罰惡的標準必須從上 到下一體適用,而不能使士人貴族只受其賞,而百姓庶人只蒙其 刑。這也就是王讚源所說,韓非的法是一種公正的法, 腋為了樹立 法律的公正性,在政治上就必須削除特權。夜 70 韓非亦曾對於士人平白無故就可以擁有物質的享受表達不滿, 他說: 腋夫陳善田利宅,所以厲戰士也。而斷頭裂腹,播骨乎平原 野者,無宅容身,死田畝;而女妹有色,大臣左右無功者,擇宅而 受,擇田而食。夜 (〈詭使〉)71 由此可知,韓非是極力主張剷除 腋有威之門夜 的。72 如此怎可以說韓非的法是壓迫人民的工具?其 恰恰是最為下層人民爭取權益, 腋大倡『大公』和『無私』夜 73, 以利民為其理論目的。 然而,正如張純和王曉波所說的,韓非 腋反對原有的社會階 級,但並不是主張無階級的社會,而是要建立一個致力於耕戰的階 級社會。夜 74 韓非的確沒有否定階級貴賤的區分,但這並不代表這 樣的階級是不公不義或用以壓迫人民的。這個階級反而是國家富強
75 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358。 76 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304。 77 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433。
78 民國‧蔣禮鴻:《商君書錐指》(北京:中華,2011),頁129。
79 Hernry Rosemonet, Jr:“ State and Society in the Xunzi: A Philosophical Commentary, ”
in , eds. T. C. Kline III and Philio J. Ivanhoe( Indianapolis/ Cambridge: Hackett Publishing Company, Inc. 2000), p. 9.
安定的力量,也就是人民安居的方案。 韓非說: 腋國無君不可以為治夜 (〈難一〉)75、 腋晉國之法 ,上大夫二輿二乘,中大夫二輿一乘,下大夫專乘,此明等級也夜 (〈外儲說左下〉)76 、 腋禮施異等,后姬不疑。分勢不貳,庶適 不爭。權籍不失,兄弟不侵。夜 (〈八經〉)77 啟發韓非頗多的商 鞅亦言: 腋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時,民亂而不治。是以聖人別貴賤, 制爵位,立名號,以別君臣上下之義。夜 (〈君臣〉)78 這再再都顯 示了階級對於國家正常運作的重要。正如羅思文(Henry Rosemont,
Jr.)所言:“no hierarchical society, no collective efforts; no collective
efforts, no society whatsoever; no society, no justice whatsoever.”79 ──
沒有階級社會就沒有集體利益可言;沒有集體利益,社會也不可能 存在,更別談什麼正義了。這不就與韓非的思想可說是如出一轍嗎 ?階級社會保證了國家的穩定與富強,而國家富強才有可能抵抗敵 國外患而延續下去,如此人民才能安居樂業,達到利民的目的。至 此,實可說韓非的集權專制思想自有其合理性,更充滿了濃烈的淑 世色彩。 2.以刑止刑民安定:刑罰是為了保護良民 韓非思想中,除了階級權威理論以外,最被人所詬病的大概就 是其所強調的嚴刑峻法了。太史公有言: 腋韓子引繩墨,切事情,
80(日)瀧川龜太郎:《史記會注考證》,頁839。 81徐復觀即如此認為。參見徐復觀:《中國人性論史‧先秦篇》,頁440。 82陳拱:《韓非思想論衡》,頁272。 83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159。 84姚蒸民:《法家哲學》(臺北:作者自印,1984),頁96。 85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101。 86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474。 明是非,其極慘礉少恩。夜 (〈老子韓非列傳〉)80 而歷來學者也 多以此認為,韓非的律法以刑罰為主體81 ,是對人民的一種壓迫、 更是殘酷的學說,陳拱即言: 腋韓非的用心實在恐怖,其對臣民的 要求實在殘酷。就必罰明威而言,其所強調的就是嚴刑峻罰。夜 82 但應該釐清的是,刑罰對韓非而言,並不是君王宰制人民的武 器,而是安定國家的利器,故其言: 腋賞罰者,邦之利器也。夜 (〈內儲說上〉)83 這也就是姚蒸民所說: 腋利用人類好利惡害之 自為心,來實行賞罰,來達成國家之公利。夜 84 而韓非亦強調: 腋 民後知有罪之必誅,而私姦者眾也,故民莫犯,其刑無所加。是以 國治而兵強,地廣而主尊。夜 (〈姦劫弒臣〉)85 如此可知,重刑 罰的目標,正是富國強兵,也就是所謂以利民為目的。 再者,嚴刑峻法儘管在某一程度上是不為人所喜的,但這也絕 非是韓非刻意威嚇人民。韓非就曾說過: 腋其與之刑,非所以惡 民,愛之本也……刑者,愛之自也。夜 (〈心度〉)86 刑罰不僅不 是因為厭惡人民而設,反而是因愛護百姓而立。何以說設置刑罰是 愛護人民的舉措呢?首先,韓非並不希望人民受到懲罰,正因如 此,所以刑度必須加重。因為重刑罰人民就會害怕,害怕就不敢以 身試法,如此人民自然能夠依統治者所訂之法行事,一方面不會受 到刑罰的傷害,另一方面也能夠安定生活。韓非即以子產之言,來 說明這個道理: 腋夫火形嚴,故人鮮灼;水形懦,故人多溺。夜
87 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223。 88 關於水火的比喻,在《左傳》的寓意更為明確: 腋夫火烈,民望而畏之,固鮮 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翫之,故多死焉,故寬難。夜 (〈昭公‧二十二年〉) 參見楊伯峻:《春秋左傳注(修訂本)》(臺北:洪葉,1993),頁1421。 89 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166-167。 90 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104。 91 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360。 (〈內儲說上〉)87 寬泛的刑罰就像水一樣,人民敢於狎翫之,結 果反而受其害;嚴刑則如烈火,人民畏而不敢犯之,故反而不會受 到傷害。88 由此可知,韓非重刑是以不想傷害人民為出發點的。正 如〈內儲說上‧七術〉所言: 殷之法,刑棄灰於街者。子貢以為重,問之仲尼?仲尼曰: 腋 知治之道也。夫棄灰於街,必掩人;掩人,人必怒;怒則鬥, 鬥必三族相殘也。此殘三族之道也,雖刑之可也。且夫重罰者 ,人之所惡也;而無棄灰,人之所易也。使人行之所易,而無 離所惡,此治之道也。夜 89 由此更可以看出,韓非所謂的嚴刑峻法,正是為了達到治亂的目 的,也就是達到以刑止刑的目的,進而使社會安定、生活安樂,如 此即可謂利於民之道也。 也就是說,儘管刑罰雖然可怕,但是卻是可以保護善良人民 的。所謂 腋不忍誅罰,則暴亂者不止。夜 (〈姦劫弒臣〉)90 暴亂 如果沒有受到抑制,那麼受到傷害的豈不是善良的百姓嗎?這也就 是韓非所說: 腋今緩刑罰行寬惠,是利姦邪而害善人也。夜 (〈難 二〉)91 不僅如此,韓非對於用重典這個策略是有極深刻的思考 的,否則他不會特別在〈六反〉中反駁輕刑論者,並堅持重刑的必 要性。從以下這段文字,更可看出韓非對於重刑賦予治亂安民的任
92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419-420。 93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473。 94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369。 務與功效: 治賊非治所揆也,所揆也者,是治死人也。刑盜非治所刑也, 治所刑也者,是治胥靡也。故曰:重一姦之罪而止境內之邪, 此所以為治也。重罰者盜賊也,而悼懼者良民也,欲治者奚疑 於重刑!……上設重刑者而姦盡止,姦盡止則此奚傷於民也! (〈六反〉)92 韓非以為,刑罰懲殺以武犯禁一類的盜跖,重點不在於誅罰這些賊 徒,否則就只是在治理死人、囚犯而已。因為這種人不管有沒有刑 罰,都會犯罪,不應將其視作 腋人民的群體夜 ,所以並非韓非所重 視的。刑罰對於韓非有更深刻的意義,即是要治國、利民(良民) 。施予罪犯重刑頗有殺雞儆猴的意味,可以讓善良的人民有所警惕 而害怕不敢犯法,既然不敢犯法就不會受到重刑的懲誅,那麼嚴刑 峻法對於人民又有何害呢?反倒將為非作歹之徒除盡,其他人民又 不敢作亂,此不就保護了人民的安全與利益嗎?韓非這樣的思想, 正是其所謂的用 腋以刑去刑夜 的方式來達到治亂的目的,進而能夠 使國家安定、人民安樂,此即其言: 腋行刑、重其輕者,輕者不至 ,重者不來,此謂以刑去刑。罪重而刑輕,刑輕則事生,此謂以刑 致刑,其國必削。夜 (〈飭令〉)93 這樣的理論或許會遭到質疑,讓人民因 腋害怕夜 而不敢犯法, 這真的是為民設想嗎?韓非當然知道人是 腋好利惡害夜 (〈難 二〉)94 的,但其實這種害怕並非使人民有巨大的恐懼感,而是要 形成像我們害怕被火燒傷而不敢太靠近火源的警惕心理。況且以韓
95 韓非此處的思維可以效益主義(utilitarianism)視之,也就是以行為產生的整體 結果決定行為的道德正當性,一個道德上對的行為,就是在所有可能選擇的行 為之中,其結果能產生最大量的善或最小量的惡的行為;而所謂錯誤的行為, 就是其結果不能產生最大量善或最小量惡的行為。參見林火旺:《倫理學》 (臺北:五南,2009),頁75。 96 張素貞:《韓非子的實用哲學》,頁37。 97 高柏園:《韓非子哲學研究》,頁151-152。 非的理論,人民得到安全的保證之善相較於人民害怕受到刑罰之惡 ,其整體結果(overall consequences)是善大於惡的。因此嚴刑峻 法對於利民此一目的是必要且有效的。95 當然,韓非如此思想不要說在現代社會頗有爭議性,在古代也 未必能普遍為人所接受,但我以為,我們必須看出其嚴刑峻法中帶 著以利民為目的的深遠理想,這點是不可抹煞的。謹以張素貞的一 段話作為此段討論的小結: 時至今日,肉刑過於殘刻已不待言,輕罪重刑是否適宜,也非 兩三句話可以辨明。不過,在混亂的戰國時期,韓非子重刑的 理論頗為切要,議說深刻周延,其用心在於嚇阻犯罪,嚴刑的 立意頗為耐人省思。96
四、千言萬語總是為黎民:韓非權謀論述
的必要性與策略性
我已一再述說韓非的集權專制思想,是以富國強兵、以利民為 其目標,是具有淑世精神的,但此論必定仍會有這類的質疑之音: 認為 腋其國富兵強只是為人主而言為利矣夜 。97 因為《韓非子》一 書中有太多強調君王如何以法術勢位駕馭臣民之論,更有不少以君98參見勞思光:《新編中國哲學史(一)》,頁345。 99宋洪兵:《韓非子政治思想再研究》,頁133。 100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81。 101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19。 主利益為核心的論述。但我以為,所謂的法術權謀的強調,正是富 國強兵所必要,而君主中心說更是一種不得不的論說策略,以下將 分述其詳,以明韓非思想中利民之目的。
(一)權謀的必要性:破解臣下之私才能掌控國之大利
勞思光批評韓非子,將道家的虛靜之說轉為權謀統治之術,以 駕馭臣下來鞏固其自身統治地位。98 然而,只要綜觀韓非的論述, 就可以了解,法術權謀與勢位的強調,儘管是為對治臣下而發,但 這也是為達富國強兵所必要的手段。 韓非透過切身之痛與歷史經驗,了解到 腋春秋戰國時期政局動 盪、秩序失序失範的根本原因就在於國君權勢為大臣、眾臣、奸臣 利用。夜 99 其在〈孤憤〉中即說到: 腋朋黨比周以弊主,言曲以便 私者,必信於重人矣。夜 100 關於這一點,李斯也看到了韓國衰弱 的關鍵正在於姦臣亂國: 腋夫韓嘗一背秦而國迫地侵,兵弱至今; 所以然者,聽姦臣之浮說。夜 (〈存韓〉)101 如此顯著的現實及 韓非對此一現象的體認,其又如何能不發展一套理論來對治臣下 呢? 韓非一再提到國家的大利與人臣之私是對立的,二者不可相 容。如其言: 故當今之時,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國治;能去私行行公 法者,則兵強而敵弱。故審得失有法度之制者加以群臣之上, 則主不可欺以詐偽;審得失有權衡之稱者以聽遠事,則主不可102 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32-33。 103 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398。 104 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78。 105 熊十力:《韓非子評論》,頁3。 106 張純、王曉波:《韓非思想的歷史研究》,頁29。 欺以天下之輕重。今若以譽進能,則臣離上而下比周;若以黨 舉官,則民務交而不求用於法。故官之失能者其國亂。(〈有 度〉)102 這就可以明顯看出韓非認為,放縱人臣圖謀私利,是亂國的重要原 因。而國亂則民不安,這對於韓非而言當然是不能接受的。正所謂 腋國富而兵強;然而無術以知姦,則以其富強也資人臣而已矣夜 (〈定法〉)103 、 腋無令而擅為,虧法以利私,耗國以便家夜 (〈孤憤〉)104 ,這也無怪乎韓非會強調權謀之術以御群臣了。 而韓非的權謀論述與前文所提及的──定於一尊的君王是秩序 的保證之思維是一貫的。姦臣亂於下則君王敗於上;君王敗則失去 了秩序的制訂者、執法者與穩定的力量,如此則國必弱敗;國一旦 弱敗則民不能安,如此則與利民的目標相悖,當然為韓非所不喜。 這點,熊十力倒是有不錯的認知: 腋人主必有術、而後能持法。 無術、則釋法用私。國之大柄、旁出於群邪眾道之門、而法何所存 乎。夜 105 如此而論,說韓非的權謀論述是以利民為目的是有憑有據的。 張純與王曉波即言: 腋要達成『耕戰』的富國強兵的目的,必須以 公佈法才能實現之;因此,國君當以其所處之『勢』,用其不可欺 之『術』,以能貫澈『法』的實踐。夜 106 很顯然,權謀之 腋術夜 與 腋勢夜 位的強調是為了 腋法夜 的實行;而非如高柏園所認為,韓
107參見高柏園:《韓非哲學研究》,頁98。 108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39。 109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40。 110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380。 111(日)瀧川龜太郎:《史記會注考證》,頁838。 非以人主私利為理論基礎,因此 腋勢夜 對於君王有絕對優先性107, 這點是必須明辨之的。
(二)君王中心論:誘君行道的策略性論述
韓非的諸多論述,的確都是以君王作為主體考慮對象來立說其 論,也常常在字裡行間透露著執行這套理論對於君王能夠得到的功 效,或許甚至可以說《韓非子》一書倒有點類似於 腋君王統治手 冊夜 。從《韓非子》中抽繹出幾段文字就能探得端倪: 明主之所導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謂 刑德?曰:殺戮之謂刑,慶賞之謂德。(〈二柄〉)108 夫虎之所以能服狗者,爪牙也,使虎釋其爪牙而使狗用之,則 虎反服於狗矣。人主者,以刑、德制臣者也,今君人者,釋其 刑、德而使臣用之,則君反制於臣矣。(〈二柄〉)109 法者,編著之圖籍,設之於官府,而布之於百姓者也。術者, 藏之於匈 月中,以偶眾端,而潛御群臣者也。故法莫如顯,而術 不欲見。是以明主言法,則境內卑賤莫不聞知也,不獨滿於堂; 用術,則親愛近習莫之得聞也,不得滿室。(〈難三〉)110 君王讀到此類文字,必然有種如獲至寶,渴望繼續閱讀或聽聞這套 統治理論,以達到統御臣民而成霸王的願望,就如同嬴政讀到韓非 書時大歎: 腋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游,死不恨矣。夜 111 這也112 熊十力:《韓非子評論》,頁4-5。 113 參見高柏園:《韓非子哲學研究》,頁152。 114 時顯群:《法家 腋以法治國夜 思想研究》(北京:人民,2010),頁166。 115 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126。 116 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31。 無怪乎熊十力會誤解韓非 腋對君權、不唯無限制、且尊其權、極於 無上夜 112 ,而高柏園說韓非只是為人主言利而已。113 除了前文述說韓非思想以透過富國強兵而利民為目的,不該如 熊、高等人所質疑外,韓非對於君王的權威也並非無限上綱,時顯 群即言: 守法是法律實施的重要方式。法家主張法治,不僅要求民眾守 法,也要使群臣 腋不得背法而專制夜 ,而且還要求君主 腋守法 責成夜 。可見,君主雖不受法律制裁,但也應受到法律的約束 ,要按照法律來督責臣下,而不可以為所欲為。114 也就是說,韓非以 腋法夜 為上下一貫的標準,那是一種對人主的約 束與期待,這點可從韓非所言: 腋先王以道為常,以法為本夜 (〈飾邪〉)115 、 腋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夜 (〈有 度〉)116 探知一二。 在確立了韓非的專制獨裁思想不是為了君王的一己之私而論的 認知後,應該思考的是,為何韓非要以看似君主利益核心為考量的 方式立論。從前文的論述中可以了解到,當時的政體趨向集權專制 ,君王握有絕對的資源與決定權這是個事實,那麼韓非想要淑世濟 民,當然必須從君主著手。因為,假使他的立說是針對黎民百姓為 指導對象,一方面當時的環境不可能讓人民普遍聽聞其學說,另一 方面是人民沒有資源、沒有權力、沒有廣泛的影響力,實無法改變
117張純、王曉波:《韓非思想的歷史研究》,頁37。 118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371。 119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369。 120 論者或許認為,只要是明君賢主不管言利與否,都會實行對於百姓有利之政, 如堯舜此等聖人何嘗追求一己之私?但對於韓非來說,堯舜是 腋千世而一出夜 的,可遇而不可求,況且此等聖君又豈須待韓非獻策方行利民之政?因此,韓 非必定是以普遍存在的 腋中主夜 為進言對象,以求治亂利民之政的執行能成為 一常態。參見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難勢〉,頁388-393。 121 〈詭使〉: 腋聖人之所以為治道者三:一曰利,二曰威,三曰名。夫利者所以 得民也,威者所以行令也,名者上下之所同道也。夜 參見清‧王先慎撰:《韓 非子集解》,頁410。 社會,也就無從達至其理想,所以其只能採取藉君行道的途徑。正 如張純與王曉波所言: 腋韓非之言在基本上是統治人民的學說,因 此,一部分是談統治者應有的修養,另一部分是談統治者應如何對 待人民。夜 117 這也就是韓非立論基礎以君王為對象的原因。 既以君王為論說對象,當然還要使君王接受並實行這一套思 想,否則富國強兵而利民的理想也都只是紙上的烏托邦,一切都是 枉然。而韓非認為, 腋人情皆喜貴而惡賤夜 (〈難三〉)118 、 腋好 利惡害夜 (〈難二〉)119 ,君主也是人,當然也不例外有著這樣 的情性。假使未能讓君王認為實行這套治國理論對其自身有一定的 利益,又有誰會願意採納韓非的理論呢?120 當然必須讓君王覺得 有利可圖,君王才會願意行此利民之道,這正是利用君王人性中好 利惡害傾向的一種手段。也就是說,韓非教導君王利用名利及喜貴 惡賤的人性來達到治亂的效果121 ,而其利誘君王行利民之說,又 何嘗不是利用君王好名好利的人性來達至其目標?即韓非以利誘君 行道,君王以利誘民耕戰以富國強兵。 如果君王能使國富而兵強,人民因此安定而富足,那麼同時成 就君王的尊貴甚至是稱霸天下的想望,這又有何不可?君王的利益
122 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頁101。 123 白彤東:〈韓非子與現代性──一個綱要性的論述〉,頁55。 124 清‧焦循撰:《孟子正義》(北京:中華,2007),頁36。 125 (義)馬基維利著,呂健忠譯:《君主論》(臺北:暖暖,2012),頁174。 和人民的利益是非零和(non-zero sum)關係的。韓非所謂 腋國治 而兵強,地廣而主尊夜 (〈姦劫弒臣〉)122 ,可說是一種雙贏的 關係。國治兵強則人民安富,人主因此也拓展霸權得到尊位,這樣 的尊貴地位並不僅是針對人民而言,更可說是一種國際間的威勢; 威勢越強越尊,敵國越是不敢進犯,如此人民也就越安全,這是相 輔相成的。 這樣的妥協性態度,在當時集權專制興起的亂世是必要的,正 如白彤東所說: 腋儒家建立道德國家的理想雖然美好,但是不切實 際與無效的。夜 123 孟子堅持 腋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夜 (〈梁惠王上〉)124 ,卻得不到君王採用其說,不也是枉然嗎? 西方政治家馬基維利(Niccolo Machiavelli, 1469-1527)常被 拿來與韓非作對比,同樣因為一本教導君主統治之術的《君主論》 而得到了正反兩極的評價。馬基維利的理論的確也充滿了權謀之 術,但不妨讓我們看看其書最末章的一段文字: 舉目四望,眼前找不出比殿下顯赫的家族更讓人寄予厚望,其 運氣與才幹雙雙得天獨厚,蒙上帝與教會之恩寵無與倫比,成 為教會君主可謂實至而名歸,正適合肩負救國救民的重大責任。 這事談不上困難,只要殿下以前面提到的先賢為念,不忘他們 的事蹟與作為。他們縱使身為不出世的英才,畢竟也是人,而 且他們的機會一個個比現在更為不利,因為比起義大利的統一 ,他們的建國大業並不會更正當或更容易,而且上帝對他們不 會比對殿下更友善。125
126張純、王曉波:《韓非思想的歷史研究》,頁25-26。 儘管這段話的前半段仍然在不斷吹捧君王,但如果我們細細咀嚼, 會體會到馬基維利的目的豈不是要鼓勵君王完成建國的大業嗎?沒 錯,這一章的標題是 腋為解救義大利免於蠻族蹂躪進一言夜 。就如 同馬基維利一般,韓非的權謀之論並非只是無恥地吹捧暴君,而是 對於富國強兵與救世濟民有著深厚的理想。
五、結論
承前而論,對於韓非思想的理解,不應該帶有集權專制理論即 是邪惡思維的成見,而應回到時代脈絡,去理解當時的社會狀況與 韓非的處境。也就是說,春秋戰國時代的政治轉型,是集權專制的 政治形式逐漸成形這一事實在先,韓非為適應政治社會型態而發展 一套利民的集權專制學說為後,二者的因果關係不容混淆。更不能 藉此批判中國二千年的集權專制政體,皆為韓非帶給中華民族的禍 害,正如王曉波所說的: 腋中國專制主義的出現,也不是僅憑人的 主觀願望可以建立的,而亦有其政治和經濟的需要。夜 126 且韓非 所以認為集權專制思想可行,是以 腋民智不可用夜 而須要專制君王 腋為民作主夜 的思維而來。而歷來學者所詬病之不平等的階級理論 、重國而輕民、嚴刑峻法等論述,深究其理論核心,其實也都是以 利民為目的的。至於《韓非子》書中諸多權謀之言、以君主利益為 中心的論述,實是其所處的集權專制時代,誘君採納其能達致富國 強兵而利民的政治理論,以達藉君行道的目的,是不得不的妥協與 權宜之計,有其深刻的意義與價值。 當然,我了解今日所處民主社會中自由的可貴,也肯定今日民主有其一定的意義與價值。但我以為,不能因為認同與倡導民主政 治,就以今日個人權利、民主自由的角度去閱讀韓非、理解韓非、 批判韓非,這是以今非古,對於學術研究上並無幫助。然而,也不 要把韓非當作負面教材,來凸顯今日民主的美好,這也是不必要 的。我們所要做的,應該只是還韓非本來面目,在韓非的時代論韓 非的意義與價值,一味地批判也是無益的。況且韓非的集權專制思 想中,依然有太多精華值得我們借鏡,實無必要一再貶損。 最後,我必須再一次強調,研究韓非應該有更多的理性與同 情,方能了解其處於混亂的集權專制時代,是承受了多麼大的壓力 與痛苦,並將此一苦難轉化為淑世的理論,是有無與倫比的時代價 值與意義的。切莫隨著傳統儒家主流思想的批判,失去了理性,而 淹沒了一個偉大思想家的用心良苦。
引用書目
詴
謽傳統文獻
清‧王先慎撰,《韓非子集解》,北京:中華書局,2011。 清‧焦循撰,《孟子正義》,北京:中華書局,2007。 清‧戴望校正,《管子校正》,臺北:世界文物出版社,1958。 民國‧蔣禮鴻撰,《商君書錐指》,北京:中華書局,2011。 (日)瀧川龜太郎著,《史記會注考證》,臺北:唐山出版社,2007。詵
謽近人論著
干春松 2013 〈荀子與儒家在戰國政治轉型中的秩序安排──荀子與賢能 政治〉,《邯鄲學院學報》第23卷第1期(2013年3月),頁24-33。 王夢鷗 2002 《禮記今註今譯》,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 王讚源 1991 《中國法家哲學》,臺北:東大圖書公司。 白彤東 2011 〈韓非子與現代性──一個綱要性的論述〉,《中國人民大 學學報》2011.5(2011.5): 49-57。 牟宗三 2010 《中國哲學十九講》,臺北:臺灣學生書局有限公司。 宋洪兵 2010 《韓非子政治思想再研究》,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林火旺 2009 《倫理學》,臺北: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金觀濤、劉青鋒 2008《觀念史研究:中國現代重要政治術語的形成》,香 港:中文大學出版社。 韋政通 1979 《先秦七大哲學家》,臺北:牧童出版社。 姚蒸民 1984 《法家哲學》,臺北:作者自印。 姚蒸民 1999 《韓非子通論》,臺北:東大圖書公司。 高柏園 1994 《韓非哲學研究》,臺北:文津出版社。 徐復觀 2007 《中國人性論史‧先秦篇》,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 時顯群 2010 《法家 腋以法治國夜 思想研究》,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 社。 陳 拱 2008 《韓非思想論衡》,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陳少峰 1996 《中國倫理學史(上)》,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 陳敏祥 2007 〈《韓非子》政治思想淺述〉,《問學》第11期(2007年6 月),頁19-41。 郭沫若 2012 《十批判書》,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梁啟超 2012 《梁啟超論先秦政治思想史》,北京:商務印書館。 許倬雲 2006 《中國古代社會史論》,廣西: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張 純、王曉波 1984 《韓非思想的歷史研究》,臺北:聯經出版事業公 司。 張 覺 2010 《韓非子校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張 覺等撰 2011 《韓非子譯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溫帶維 2006 〈韓非思想與自由社會〉,《哲學與文化》第33卷第6期 (2006年6月),頁171-184。 傅玲玲 2007 〈 腋不以善惡論之夜 ──韓非人性論之討論〉,《哲學論集 》第40期(2007年7月),頁79-96。 傅偉勳 1999 《從創造的詮釋學到大乘佛學: 腋哲學與宗教夜 四集》,臺 北: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馮友蘭 2001 《三松堂全集‧第四卷》,鄭州:河南人民出版社。 勞思光 2005 《新編中國哲學史(一)》,臺北: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黃源盛 2012 《中國法史導論》,臺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詹 康 2008 〈韓非論人新說〉,《政治與社會哲學評論》第26期(2008 年9月),頁97-153。 熊十力 1978 《韓非子評論》,臺北:台灣學生書局有限公司。 蕭公權 2006 《中國政治思想史》,臺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 (日)長谷部恭男著,郭怡青譯 2012 《法律是什麼?法哲學的思辨旅程 》,臺北:商業周刊出版公司。 (加)貝淡寧著,吳萬偉譯 2010 《中國新儒家》,上海:上海三聯書店。 (法)盧梭著,何兆武譯 2009 《社會契約論》,北京:商務印書館。 (美)史華慈著,程鋼譯 2004 《古代中國的思想世界》,南京:江蘇人 民出版社。 (英)霍布斯著,黎思復、黎廷弼譯 1997 《利維坦》,北京:商務印書 館。
(義)馬基維利著,呂健忠譯 2012 《君主論》,臺北:暖暖書屋。
(德)弗洛姆著,莫迺滇譯 1991 《逃避自由》,臺北:志文出版社。
(德)漢娜‧鄂蘭著,林驤華譯 2009 《極權主義的起源》,臺北:左岸
文化出版社。
Gover Starling, (Boston: Thomson, 2008).
T. C. Kline III and Philio J. Ivanhoe eds., and Moral Agency
in the Xunzi (Indianapolis/ Cambridge: Hackett Publishing Company, Inc. 2000).
Journal of Applied Chinese Issue 15 Jun. 2014 pp.39-76
Respecting Emperors is for the People’
Benefits: Discussing the Strengthened
Central State Power and Autocratic
Thought of Han-Fei Is Purpose to
Benefit the People
Tseng Wei-Chieh
Abstract
In the past, the research of the thought of Han-Fei usually say it is Totalitarianism for emperor. As a matter of fact, we can not say the thought of strengthened central state power and autocratic is evil, through the modern democratic thinking. In the background of Han-Fei, the state that has strengthened central power had to form, so he crates the political thought for that state and times. We should know that not the thought of Han-Fei make Chinese to become the state that has strengthened central power. In the other side, the thought of strengthened central state power and autocratic of Han-Fei is necessary. We also should know the emperor power is stand for the order, that is to say no emperor power, no order.
This situation is benefit for the people. In HanFeiZi, we can find the thought for making the state wealthy and powerful, and that is in order to benefit the People. We can also say the thought of severe law and hierarchical society are both for the benefit of people. The doctrine that for the advantage of emperor in HanFeiZi is just the tactic to convince emperor accept his though. In a word, we can not criticize the thought of Han-Fei just because he emphasizes the strengthened central state power and autocratic thinking.
Keywords: Han-Fei, Legalism, strengthened central state power, autocracy, benefiting the People
Tseng Wei-Chieh is an Adjunct Instructor, Department of Chinese Literature,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E-mail: [email protected]
Date Received: Mar. 9, 2014; This thesis has been approved before this journal issu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