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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th China Research Resource Station Newsletter = 華南研究資料中心通訊, 第十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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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二十世紀前期香港道堂 ——「從善堂」及其文獻

游子安

香港城市大學中國文化中心

(一)前言

  道教何時開始在香港流傳?因資料缺載而難以 稽考。有論述認為「在南宋時期,香港已有頗具規 模的道教廟宇天后廟的建設」,十七世紀初起, 「香港一帶地區,應已有道教的傳播」,1 這樣的 描述對瞭解香港早期道教的實態無甚幫助。若以道 堂的建立為標誌,更實事求是地說,香港道教的傳 揚自晚清始。現可考最早並有明確建立年份的道 堂,是光緒二十二年(1898)建立的從善堂。筆者 所見最早期的一批經書,是 1898 年從善堂刊印的 《玉帝救劫真經》、《 李 呂 韓 三 大 仙 真 經 》。這 篇短文,先論說香港早期道堂發展的特點,然後概 述從善堂及其刊印的經書,文末附錄 1935 年有關從 善堂歷史的一份手稿。

(二)香港早期道堂

  香港早期道堂發展,可注意者有三方面。首 先,蓬瀛仙館與青松觀分別於 1929 年及 1949 年建 立,二十世紀下半葉全真派道觀興起,在此之前先 天道頗為流行。清末民初至 1960 年代的道堂,在數 量上先天道佔顯著比例。本人參與香港道教聯合會 於 1999 年七至八月前往探訪各團體的訪問團,其中 較早建立的團體,如濟原堂於一百年前建成,天真 堂約建於 1895 年,皆屬先天道。據筆者粗略統計, 清末至 1930 年代香港道堂共 27 所,屬先天道派者超 過 15 間;如 1912 年創立的萬佛堂, 1920 年成立的 藏霞精舍, 1924 年成立的香港道德會福慶堂, 1925 年成立的金霞精舍。2先天道的道侶早於清末已來 港,如金霞精舍源於廣東瑞和堂,大約 1910 年在港 島設立萬緣堂,後來道眾增加而另遷牛池灣。3又從 訪問所知,藏霞精舍於 1920 年以前已有建屋及修道 者,可見道根在港已久。4此外,福慶堂、龍慶堂等 道堂早於 1920-1940 年代致力於贈醫施藥、興辦義學 識字班、創立安老院等慈善事業。先天道是道教團 體中最早主辦安老院的,有解釋說因為先天道有許 多為婦女傭人而設的齋堂,無兒無女,退休後由齋 堂負責生養死葬,進而發展成安老院;5如位於沙田 的先天道安老院(1 9 4 8 年建成)。及後青松觀、 圓玄學院都辦有安老院。   其次,香港地區的道堂與南海、羅浮山、清遠 等地區的宮觀有密切關係,如雲泉仙館原為南海縣 西樵山雲泉仙館下院;抱道堂接源南海縣橫沙鄉亦 鶴樓;大嶼山鹿湖純陽仙院,則由羅浮山道士羅元 一於光緒九年(1883)開山創建;香港先天道堂則 多來自清遠藏霞洞、飛霞洞等廣東先天道派。6   民國初年,一些香港道堂因中國政局變化而扮

華南研究資料中心通訊

(2)

演薪火相傳的角色。辛亥革命後,一批晚清遺老張 學華、陳伯陶等避居香港,祟奉道教。他們自稱道 脈傳承自羅浮山酥醪觀,對於香港道教的發展產生 一定的影響,特別是先天道派的傳播。7其中張學華 是創辦捐助蓬瀛仙館道董之一。8此外,香港道堂創 立於清末民初,保存了前朝的形式,如港澳道觀仍 有採用扶乩以降神示的形式,大陸道教科儀形式則 限於傳統的念誦、唱贊等種類 9。扶乩卻是香港道堂 主要活動之一,特別是二十世紀上半葉,對道堂早 期發展起了指導和奠基作用。10

(三)從善堂及其

印的經書

  有關香港道教的論述,鮮見提及從善堂。此堂 既沒有參加香港道教聯合會,近年亦不大活躍。但 跟老道長或善書印刷者談起,對這道堂或有所聞。 從善堂奉玉皇大帝為主神,另供奉文昌、關帝、呂 祖、李大仙等仙神。梅菉母堂建於 1840 年, 1896 年 梅菉善士來港宣道,由葉麗初與五福堂會友創立。 五福堂是黃德仁等五位寶安縣籍同鄉,為祝賀神誕 組成聯誼會,此五人亦是從善堂的創辦人。1 1現今 道觀常見編製仙神誕期表,但從善堂另有一部小冊 子《三期普度列聖寶誕彙編》,光緒二十六年撰 序, 1946 年重刊。據載,十二月初二夕為「從善正 全堂首創紀念」。1 2主理堂務者有正副主持,由壇 主(祖師包括文昌、關帝、呂祖等)推荐,經玉 帝委任。1 3堂中弟子道號,以善、廣、榮、豐、覺 等字為長幼定名次序。從善堂五位創辦人即「善」 字輩,其中「榮」字輩較少,因 1950 年堂中乩首 歸老,三十年未能再覓乩首,不能開乩改道號。1 4 1991 年筆者前往從善堂考察,所見已恢復扶乩,有 一牌寫著「開壇扶乩,各宜肅靜。歡迎善信,求醫 問事」,每週一、四開乩。坊眾人士與道侶向從善 堂求取醫方,筆者所知有一事例。曾於光緒二十七 年考獲「小三元」的黃子律,151928 年因瘡患命兒 子先後兩次到從善堂向呂祖叩問藥方,服藥後病 癒。1 6據其子黃建五所述,黃子律是從善堂弟子, 與創辦人黃德仁相熟。171981 年灣仔軒尼詩道 231 號 從善堂舊址拆卸,遷堂至葵涌,直至 1984 年遷至現 址(軒尼詩道 2 1 0 號)。 1 9 8 9 年與南屏道濟堂合 并,稱為「南屏從善堂有限公司」。1 8所辦功德善 事,包括朔望日放生、施茶施棺施棉衲1 9、乩示藥 方及施藥等。從善堂值得重視的原因,不僅是最早 的其中一間道堂,更重要是清末至 1970 年代,此堂 大量印行經書。   香港道堂的歷史雖不過百年,編刊善書已成了 一個文化傳統。香港從善堂建立伊始,光緒二十四 年 刊 印《 玉 帝 救 劫 真 經 》、《 李 呂 韓 三 大 仙 真 經》,光緒二十六年 印《王大仙救劫真經》等 書。《玉帝救劫真經》序說:「寶訓於光緒二十 四 年 再 刻 , 玉 帝 降 乩 , … … 先 傳 西 蜀 , 次 傳 廣 西……大清光緒二十四年歲次戊戌季春之月從善堂 識」。2 0《 王 大 仙 救 劫 真 經 》書 名 由 陳 伯 陶 題 簽,2 1 封面題「光緒壬演(應為寅)年」,「香 港從善堂敬 ,板存十七甫明經閣」。書後附「從 善堂經目」凡二十多種,其中有一段重要的文字: 「本堂開設,原乃為三期普度者,以挽人心而歸覺 路,消災害而啟靈明。惟近來劫運無常,群黎受 苦,哉蒙玉皇君主臨壇乩示訓諭,命本堂刊刻善書 經板,……各書板存羊城十七甫明經閣」。2 2現存 從善堂的經書,有三十種以上,如八大仙的經書, 多從梅菉帶來。231991 年所見壇前經書,包括《玉 帝救劫真經》、《玉皇上帝應驗救世真經》、《增 註太陽太陰真經》、《孚佑帝君覺世經》、《關 帝明聖真經》、《李大仙輔法帝君降筆真經》、 《 呂 大 仙 孚 佑 帝 君 尊 生 妙 經 》、《 韓 大 仙 普 濟 帝 君降筆真經》、《佛說準提真經》、《金剛經》 等十多種。其早期經書封面印有「光緒二十二年立 堂,至今並無出外勸捐,香港灣仔從善堂敬送」; 或「敬惜字紙,戒食牛犬」。據胡江先生口述, 1970 年代以前,陳廣仁親往各道堂派發經書;24 1978 年陳氏逝世後,已沒人派送,約 1982 年將幾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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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經書送予廣興書局。該書局承印經書,稱廣興書 局從善堂藏板。此外, 1921 年在港創設的抱道堂, 1 9 3 0 年代即以印送善書為其宗旨:「本壇開辦十 載,……并以善書普及,誨人以德,尤為切要」,2 5 抱道堂贈書室 1929-1930 兩年選刊《修身寶璧》、 《感應因果合編》、《四害圖說》等六種善書。2 6 可見香港道堂對一些幾近失傳的善書,起了保存甚 而流通的作用。一些外國學者來港,曾搜集不少從 善堂刊刻的經書。如 1968 年 Alvin P. Cohen 在香港搜 集善書,大多是從善堂印行,2 7有意思的是,這位 學者於 1972 年捐資印送《關帝明聖真經》二十八 本。28可兒弘明在 1972 年寫的一篇文章,提及《增 註太陽太陰真經》,即印自從善堂。2 9   二十世紀中國經歷了辛亥革命、新文化運動等 社會震盪,香港位處南粵海隅,加上長期的自由環 境,信仰習俗雖有變遷但沒有受重大衝擊。在這環 境下,有利於道教的傳入、繼承和發展。如辛亥革 命後,梅菉從善祖堂遭解散,香港從善堂加封為 「南鎮從善正全堂」;「辛亥鼎革,國內潮流激 變,神教凌替,梅菉母堂阨遭解散,主事者以身 殉。我堂遠在海隅,幸免波及。而是年冬暮蒙玉旨 加封為‘正全堂’,用示策勵,冀承統緒」,3 0 可見香港道堂對道教的繼替不絕。另外一個例子是 香港嗇色園。清末以來廣東有三間黃大仙祠:芳村 普濟壇、西樵稔崗普慶壇及芳村普化壇, 1915 年普 慶壇負責人之一的梁仁菴將黃大仙的畫像帶來香 港, 1921 年設嗇色園普宜壇。 1919 年的「破除迷 信運動」、 1958 年的「反迷信運動」、 1 9 6 7 年 的「文革」,廣東三間仙祠先後受破壞,嗇色園 成為碩果僅存的供奉黃大仙的祠。3 1

(四)小結

  十九世紀末以前,香港已建有青雲觀和純陽仙 院,或佛道混融,或限於資源,更談不上道教的傳 揚。二十世紀初,一方面先天道流行,另一方面從 善堂與抱道堂等道堂致力於善書的編印。3 2三○至 四○年代全真派傳入,香港道教逐漸以宮觀為基礎 加以發展。及後龍慶堂等先天道堂、青松觀、蓬瀛 仙館等全真道觀、圓玄學院等各道堂代表籌組聯 會, 1967 年香港道教聯合會成立,33至此香港道教 揭開新的一頁。

註釋

1 黃兆漢、鄭煒明《香港與澳門之道教》,香港:加略 山房, 1993 ,頁 12-14 。 2 參拙文<香港早期道堂概述>附表一「清末至 1930 年 代香港道堂簡表」,載於《台灣宗教學會通訊》第 五期, 2000 年5 月,頁 100-101 。

3 Marjorie Topley 與 James Hayes 於 1968 年前往牛池灣永 樂洞、金霞精舍、萬佛堂等先天道堂考察,并撰文介 紹,見 “N otes on Some Vegetarian Halls in Hong K ong Belonging to the Sect of Hsien-T’ien Tao”, Jour nal of the

Hong Kong Branch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 , Vol.8 ,

1968. 4 有關藏霞精舍等先天道堂的簡介,詳參拙文<香港早期 道堂概述>,頁 102-108 。 5 羅汝飛<香港道教的過渡與變遷>,載於黃紹倫編《中 國宗教倫理與近代化》,香港:商務,1991 ,頁168。 一些從珠江三角洲移居香港的自梳女,不少信奉先天 道,或住在齋堂,或入住安老院,詳參曹玄思<先天道 的自梳女>,載於馬建釗等編《華南婚姻制度與婦女 地位》,廣西民族出版社, 1994 ,頁 124-140 。 6 詳參拙文<傳承與開拓 — — 近百年來香港道堂的發 展>,載於香港中文大學人類學系編《傳統與變遷: 華南的認同和文化》,北京:文津出版社, 2000 。 7 卿希泰主編《中國道教史》第四卷,四川人民出版 社,1995,頁525。晚清遺老與先天道派傳播的關係, 現限於資料,日後再探研。 8 《粉嶺蓬瀛仙館金禧紀念擴建大殿落成特刊》, 1982 ,頁32-33 。

(4)

9 卿希泰主編《中國道教史》第四卷,頁 5 2 2 。 10 嗇色園可作為一例:1921 年,其創辦人得到黃大仙的 乩示,選定並規劃竹園村現廟址,但七○年代已終止 了扶乩的活動。 11 參見黃廣攀撰<南鎮從善正全堂 立四十週年紀念概 述>, 1935 年撰,見本文附錄。 1 2 《三期普度列聖寶誕彙編》,光緒二十六(19 00 ) 年序,1946年重刊,頁30。此書三十多頁,六十四開 本。 13見黃廣攀撰<南鎮從善正全堂 立四十週年紀念概述> 附註。 1 4 從《玉皇上帝應驗救世真經》封底內頁「經版認捐 芳名」可見,有多位從善堂道侶都是「善」字輩, 1948年重印本。 15 黃子律(1878-1960)於 1934年在元朗創辦鐘聲學校, 其生平詳見黃建五<記我的父親:小三元 — — 黃子 律>,《大成》第 10 1 期,頁 51- 54 。 16 黃子律著述<感恩記>(此文乃感謝關帝神恩庇護而 作),載於《子律黃先生哀思錄》, 19 60 。 17 訪問自黃建五先生, 1995 年9 月16 日訪問。 18 訪問自胡江先生,道號廣長,廣東南海人從善堂副主 持, 1991 年 1 月 31 日訪問(時年 83 歲)。據胡先生 表示,其時已沒有施茶施棺施衣,只有救貧放生等善 事。 19從善堂於炎夏在路旁施茶,寒冬施棉衲,「每年例定 由十月初一日至初八日止倡建寒衣勝會」,《三期 普度列聖寶誕彙編》頁 26 。 20 《玉帝救劫真經》, 1934 年香港南鎮從善堂重鐫。 21 從善堂刊印、陳伯陶題簽的經書,還有《東嶽大帝救 劫新經》(光緒十八年降筆、 196 6 年重刊)等書。 2 2 《王大仙救劫真經》「從善堂經目」,光緒二十六 年刊。 23 1991 年 1 月 31 日胡江先生訪問。 24 現所見1940-1970年代從善堂經書,封面或內頁常見陳 善鎮(陳廣仁父)合家敬送、陳廣仁敬送或陳廣仁 代妻敬刊,如《 瑤 池 王 母 真 經 》(1 9 4 8 )、《灶 君 明 善 真 經 》( 1 9 6 5 ) 、 《 玉 皇 玄 關 真 經 》 (1 9 6 6 )、《關帝明聖真經》(1 9 7 2 ),陳氏對 從善堂經書的印送與流通,貢獻良多。 25 《抱道清趣》1932 年堂訓,抱道堂 1976 年重刊,頁 25 下。 26 見《覺世鐘聲》封底內頁,抱道堂 1931 年印送。《四 害圖說》,抱道堂1930年編,此書香港未見,現藏於 廣州孫中山文獻館。

27 見 A Chinese Temple Keeper Talks About Chinese Folk Reli-gion , Asian Folklore Studies(Nagoya), Vol.XXXVI-1, 1977 。 2 8 《關帝明聖真經》封底內頁「印經題名」,南鎮從 善正全堂 1972 年印。 2 9 可兒弘明<扶鸞雜記 —— 民眾道教的周邊>,《史 學》4 5 : 1 (1 9 7 2 ),及 8 7 註(7 )。 30 <南鎮從善正全堂 立四十週年紀念概述>,頁 3 。 31 詳見盧偉強<黃大仙與嗇色園>(1971),《嗇色 園》,頁 39-41 。 32 香港早期道堂所印經書,參見拙文<香港勸善書初 探>,《華南研究》第一集, 1 9 9 4 。 33 籌備委員名單見《香港道教聯合會組織章程》, 1962 年刊,頁 12-13 。有關香港道教聯合會的成立及1960-1990 年代香港道教界的情況,參見志賀市子<香港道 教界 成立 展開>,載於三尾裕子、本田洋編《東 文化 多中心性》,東京外國語大學 言語文化研究所, 1999 ,頁 30-39 。

(5)

念天下治亂之機。雖曰關乎氣運之盛衰。詎非肇 於人世之善惡哉。是以聖人立教。以勸善化惡為原 則。維繫人心。即所以挽扶世運也。古者民風淳 厚。善者多而惡者寡。故天下每獲熙寧。縱偶遇天 運逆變。猶易化險為夷。洎夫晚近。道德沉淪。奸 險詐虞。愈趨愈甚。罪深惡積。上觸天怒。致令災 頻仍。種種示罰。莫可言狀。幸蒙四聖帝君以蒼 生可憫未忍使天下同淪浩 。故懇奏玉皇網開面。 爰於前清道光庚子(註一)特開三期普度。(參看 葆生永命經語)。時限百年。諸天真宰咸予翊贊。 以勸善化民,救 濟世為主旨。倘彼黎庶。有真良 未泯。能懺悔改惡者。得皈依普度。廣予再生之 路。俾修德蓋愆。引登覺岸。或蚩蚩之眾稍具善根 者。尤可藉此奇緣。厚培功果。為將來證仙成佛之 基。而宗祖超昇。亦胥賴於斯。可知能守持此道。 縱未能為仙為佛。儘可免再生輪迴之苦。蓋此『三 期普度』乃一「特別普及救濟運動」。其優容之道 可謂極矣。原其推行。始於四川及粵之梅菉等處。 藉桃筆沙箋。闡示陰陽果報。善惡禍福之理。剴切 周詳。或著為經訓。用資宣化。行之多年頗收功 果。奈何時勢推遷。人心囂張。領悟玄機者甚少。 彼門外漢妄詡維新者。每以迷信荒誕視之。且當 方張。邪說沸騰之候。外教繁侵。遂如浮雲掩 月。雖修德不孤。而為鄰無幾。原緣淺者性力未 定。未免憂讒畏譏。瑟縮 趄。是以普度乩堂寥若 晨星。嗟嗟。天道本不甚遠。而人遠之。神道本非 有異。而人異之。殊堪浩歎。我從善堂後首堂五十 六載而興。 立於光緒廿二年。初由梅菉善士宣道 至港。葉公麗初暢聞斯旨。思組織一壇,佐揚德 化。乃商諸五福堂會友。(註二)黃陳鄭諸君。詢 謀僉同。遂移撥公積款。並邀三五同志協助創辦。 顧創立伊始。規模簡陋,幾經操持。始得護道者遞 增。財力因而稍舒。堂務漸以進展。惟一向措施, 悉依普度原旨,及壇主乩示而行。(註三)崇實黜 華。不求浮譽。凡所需款均由同人酌力捐輸。從無 沾受外界分毫。階級弗論貧富。皆一視同仁。沆瀣 雍和。一堂之內儼如一家。較諸尋常會社制度。迥 然不同。故開辦多年。成績頗佳。曩者辛亥鼎革。 國內潮流激變。神教凌替。梅菉母堂阨遭解散。主 事者以身殉。我堂遠在海隅。幸免波及。而是年冬 暮蒙 玉旨加封為「正全堂」。用示策勵。冀承統 緒。 維 辦以來。雖無宏善偉舉溥惠四方。亦緣 力量環境之不逮耳。而從前所為各種功德法事。對 於弭災消 。大有可紀(入堂日久者類能詳悉)。 其事實已載「從善翼」中。恕不再錄。至刊送經書 勸世。與放生。施茶。施藥。施衣。施棺等項。迄 今仍矢志弗衰。(註四)鰲負三山。蟻馱一粒。究 亦勉竭棉薄。聊盡其心之所安。當為神人所共諒。 孟子曰「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蓋君子 達而在上。則其所推,博而周。窮而在下,約而 專。其造就之大小,範圍之廣狹。其分量雖殊。而 所以匡世濟人之意則一也。第我堂亦迭更興替。曾 至最拮據之時。而所以卒獲保存者。實因普門正 派。荷皇天默眷之庥。尤賴諸同道竭誠維護。慘淡 經營之力,有以致之。而向來謹持「不受外捐」之 旨。雖在窘日。猶不苟取傷廉。斯則堪以自豪者。 夫乩堂運會靡常。每隨人事時勢而推移。苟非至誠 邁進。守之貞恒。持之堅毅。其能免於「靡不有 初,鮮克有終」之誚者。幾希矣。大抵道館仙壇。 除佔優越地位者能一貫。相傳百數十年無間輟者。 殊不多覯。或因團結力不固。偶遇小部份渙散。卒 成散沙之局。無中堅以維持也。或發 非不 赫。

附錄:<南鎮從善正全堂

立四十週年紀念概述>

黃廣攀撰

黃善呂參正

筆者按:此文文末有1935年識語,手抄稿本。黃廣攀為從善堂創辦

人黃德仁之子,黃德仁曾任從善堂第四任主持。

(6)

未幾再而衰。三而竭。無繼起以經久也。至於宗旨 不純。徒託空名。貪圖射利。一經敗露。隨即煙消 雲散。彼以欺世盜名。有玷道門者。其消滅也宜 矣。若梅菉母堂與氣運相終始。此蓋有數焉。非人 謀不臧之咎。斯則不可相提並論也。嗚呼。當世衰 道微之日。人情每見異思遷。勸善固難。而欲保其 初志不渝者則尤難。蓋有等被動者。其心以為一經 獲准名登紫冊。許結善緣。便滿擬償其富貴利達之 大欲。迨越時無幾。茫無影響。漸覺索然乏味。則 疑所從者非其道。又望望然去之。或顧而之他。世 俗淺識之流大都類此。無怪孔聖先師有「道不遠 人。人之為道而遠人。不可以為道」之語。須知王 道無近功。欲速則不達。必修其天爵。而人爵從 之。況晚成早達。亦繫前緣。 玉皇救 經首章所 云「……便益多端久自見……」其佳妙效果,俱 從「久」處得之。此語尤可與先聖訓言相印證。 彼求道者若能澈悟此理。則思遇半矣。今者。普度 百年。已逾九十六載。而我堂適屆創立四十週之 期。瞻念同系諸堂。尚存者如曙後辰星。我堂以正 派衍承。忝居正全堂之位。雖堪欣幸。而承重者事 亦重。位高者地亦高。將來圓成普度之事。責難旁 貸矣。吾人緬懷締造之艱。及「普度」難再之會。 念功述德。曷可無以彰之。用特於臘月初二日舉行 紀念慶典。藉以引起新進同志暨後起青年罕臨本堂 者之觀感。並擬薄具筵酌。集新雨舊雨聚首一堂。 敦誼聯歡。庶結合精神。一乃心力。繼往開來。毋 墮厥緒。則普度功德克底於成。實嘉賴之詩曰「永 言配命自求多福」中庸曰「至誠無息。不息則久。 久則徵。徵則悠遠。」夫悠久所以成物也。「悠 久無疆」。故趁茲良辰。又引此兩言為我堂祝。並 為我各同道祝。且願與諸君共勉旃。 歲次乙亥仲冬吉日 香港南鎮從善正全堂謹識 註釋 註一:道二十年庚子即公曆 1840 年。從善堂創立於1896 年光緒廿二年丙申歲。 註二:「五福堂」乃五位寶安縣籍同鄉友組成聯誼會。 為賀祝神 聚餐性質。他們雖為市井中小商人,俱是忠厚 善良者。黃德仁。陳金華。陳權威。鄭炤德。鄭傑能。 ( 從 善 堂 創 辦 人 ) 。 註三:主理堂務者有正副主持。皆屬義務。均由 壇主推 荐。經 玉帝委任。「乩生」亦非受薪。 凡經批准為普度護道弟子。所賜「道號」以善,廣, 榮,豐,四字為長幼定名次序。 註四:向來運作過程如下: 所辦功德呿事,均由眾堂友沐浴茹素,輪班誦今經咒,晝 夜不停。例如求雨,消災祈福,超度先靈等等大型法事, 或連續十天至廿一天纔結束。平時個人到堂念經,悉隨己 便。除朔望,大節日,舉辦功德期中,額外指定休息日期 之外,每晚八時卅分鐘,接受坊眾人士求取醫方,由 呂 祖先師乩示葯方,不收分毫,貧者可兼施葯費, 朔望日放生。寒各施棉衲。炎夏在路傍設配有龍頭開關掣 木桶、盛載熱茶、方便勞力者解渴。範圍雖小、但已表達 一點善意。 更正啟事: 第十八文期衷海燕的「《江西新城保甲圖冊》與新城中田地方勢力」 一文,由於本刊校對疏忽,出現多 處錯誤,特校正如下,並向作者及各讀者致歉。 頁 20 20 20 20 20 21 欄 左 左 左 右 右 左 行 12 15 30 9 10 9 誤 越日崇 縣門牌 稍稍廖落 越日崇 清人刊刻 宋字覯 正 趙日崇 懸門牌 稍稍寥落 趙日崇 請人刊刻 字李覯

(7)

Dear Puk Wing-kin,

I have just been reading your article抗租與

迎神:從巳卯年

(1999)

香港大埔林村十年一

度太平清醮看清代林村與龍躍頭鄧氏之關係in

華南研究資料中心通訊, Vol. 18, January 2000,

and I have some comments on it which you may

find of interest.

There are a number of English-language texts

which are of value to the early history of Tai Po.

They include Robert G. Groves, “The Origins of

Two Market Towns in the New Territories”, in

As-pects of Social Organisation in the New Territories,

Royal Asiatic Society, Hong Kong Branch,

Sym-posium Proceedings, 1964, pp. 16-20. This article

may not be easy for you to find: if you want, I can

always post you a photostat copy. The two market

towns in question are Tai Po Old Market, and Tai

Wo Shi. It gives a little more information on the

various attempts by the Small Villages to found a

new market and break the Tang monopoly. It makes

it clear that the tablet of 1892 erected by the Tangs

in the Tin Hau Temple was not following a succesful

approach to the Magistrate in that year. The

suc-cessful approach to the Magistrate had been made

in 1873-1874, but the Tangs had not put up any

tablet at that date, and did so in 1892 only because

it seemed likely that the Tangs were about to be

defeated in a new approach to the Magistrate, which

is in fact what happened. In other words, the 1892

tablet was part of the Tang attempts to convince

the Magistrate in 1892 to take the same decision as

his predecessors. In fact, the 1892 decision by the

Magistrate was in favour of the Small Families.

See also P.H. Hase “Cheung Shan Kwu Tsz,

an Old Buddhist Nunnery in the New Territories

and its Place in Local Society”, in Journal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 Hong Kong Branch, Vol. 29,

1989, pp. 121-157. This discusses at some length

an inter-village War b etween Ta Kwu Ling and

Sham Chun (Shenzhen) in the 1860s. Also P.H.

Hase, “Ta Kwu Ling, Wong Pui Ling, and the Kim

Hau Bridges”, and “A Village War in Sham Chun”,

both in Journal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 Hong

Kong Branch, Vol. 30, pp 257-265, and 265-281

respectively. The first has more information on the

Ta Kwu Ling and Sham Chun inter-village wars,

and especially of a war which almost happened in

1921-1922, with a translation of a petition on the

problems to the Provincial Governor. The second

consists of a long translation of a

German-speak-ing missionary’s description of an inter-village war

between Tsoi Uk Wai and Wong Pui Leng in Sham

Chun in 1875. More importantly, perhaps, for you,

is a list in that article of some 23 inter-village wars

known to have occurred in the Hong Kong area in

the mid-late nineteenth century.

A point of some importance is the way you

speak of 龍躍頭鄧氏. My understanding is that the

old market at Tai Po was owned by the Tang clan

of Tai Po Tau

(大埔頭)

, and not the Lung Yeuk

對〈抗租與迎神〉一文的回應

夏思義

香港大學亞洲研究中心

編者按:本文為夏思義博士(Patrick H. Hase)閱讀卜永堅先生〈抗租與迎神〉一文 (見《華南研究資料中心通訊》第十八期)後,與卜先生商榷文中問題的私人信件。由於 信中討論的問題,對於了解大埔林村地域社會的發展,極具參考價值。故本刊特徵得兩 位當事人首肯,將原信刊登。編者謹此向夏思義博士及卜永堅先生致謝。

(8)

Tau Branch of the clan. The Tai Po Tau people are

a branch of the Loi Tung (萊洞)division of

the Tangs, not the Lung Yeuk Tau division. Tang

Sz-mang was a son of the Tai Po Tangs, not the

Lung Yeuk Tau Tangs (his self-sacrifice was in the

context of a pirate fleet operating in Tolo Harbour),

even though the Lung Yeuk Tau people tried to

claim his one of theirs. The Gazetteer very

care-fully does not say which village he came from,

al-though it does for every other “Filial Son”: it also

carefully says his “clan relatives” - 族人 - ie, not

necessarily his own immediate relatives, founded

the shrine at Tai Po Market. By the way, the entry

on Tang Hung-lun(鄧孔麟)in chapter 19 of

the Gazetteer probably also refers to Tang

Sz-mang-the date is Sz-mang-the same (it should be 隆慶庚午, not 萬

歷庚午 there was no 庚午year in the 萬歷, era,

and it was in 1570 that Limahong

(林鳳) was

active), and the pirate chief is the same. Both the

Tang Sz-mang entry and the Tang Hung-lun entry

are tak en o v er v erbatim fro m th e o ld 1 68 8

Gazetteer. The 1819 Gazetteer also refers to Tang

Sz-mang’s grave at “Tai Po Market” (Chapter 18,

下), mentions him as being worshipped in the

County Filial Son Shrine (Chapter 7), and mentions

h is sh rin e at Tai Po Mark et, “ fo u n d ed in

15 95” , “今圯” (same Chapter). The

relation-sh ip s of the Lung Yeuk Tau and Tai Po Tau Tangs

were complex, and it is not entirely adequate to

ignore the claims of the Tai Po Tau Tangs to a share

in Tai Po’s history! It is entirely possible that the

ownership of the market and the right to collect

rent were in the hands of different groups of the

Tangs. At least, I think, you need to be a little fuller

and more careful in your discussion of the Tangs

in Tai Po District.

I cannot follow you in your surprise that the

Tai Po Market Tin Hau is invited to the altar at the

Lam Tsuen Ta Tsiu, nor that she is given seniority

over the Lam Tsuen Tin Hau. It is unlikely that there

is any political background to this. It was a

wide-spread phenomenon that, in a Ta Tsiu centred on a

temple, the “Mother Temple” is also honoured. The

“Mother Temple” is the temple from which the deity

was first invited when the daughter temple was first

founded. Thus, the Lai Chi Wo Ta Tsiu and the Sha

Tau Kok Ta Tsiu (the latter no longer held) both

invited the deity from the “Mother Temple” to sit

on the altar alongside the daughter deity. The

pres-ence of the Tai Po Tin Hau on the Lam Tsuen altar

is thus merely an acknowledgement that the Lam

Tsuen Tin Hau is the “daughter” of the Tai Po Tin

Hau. Whatever the political relationships between

Lam Tsuen and the Tangs of Tai Po Tau (who were,

without question the owners of the Tai Po Tin Hau

Temple), the acknowled gement of the

mother-daughter relationship at the Ta Tsiu is purely a

ques-tion of manners: not to acknowledge it would be

disgraceful. The Ta Tsiu at Nga Tsin Wai is of

in-terest here - this temple dates, the villagers believe,

from the fourteenth century, and the villagers have

forgotten from whence they invited the deity to their

temple. So, at the Ta Tsiu (at least up to the War),

the villagers invited the Tin Haus from every other

temple nearby - about 20 of them - and carried them

all in procession, probably to ensure that

which-ev er o f th em was the “mother” was properly

revered.

I also cannot accept that the fighting between

Lam Tsuen and Lung Yeuk Tau was connected with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New Market at Tai Po in

the 1890s. It was well known that the leading role

in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New Market was taken

by Tai Hang. The Tangs, to reach Wai Tau, where

the fighting took place, would have had to pass

immediately in front of the walls of Tai Hang with

its cannon. It is difficult to believe that the Mans

would not have become involved if the Tangs were

(9)

going to fight Lam Tsuen on any subject connected

with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New Market. Indeed,

a fight at Wai Tau would have been impossible for

the Tangs unless the Tangs knew the Mans were

going to be neutral. Otherwise the Tangs would

have had an enemy behind them. Indeed, the 1992

temple inscription says that the Tangs actually

gath-ered at Tai Hang before attacking Lam Tsuen

(大

隊人馬坑時本鄉義士圍頭岡佈防)

. I do not

be-lieve that Mans would have been so quiescent, so

complaisant, if the casus belli was in any way

con-nected with the foundation of the New Market.

The 1992 tablet is no t connected with any

centenary celebration of the fighting. It is connected

with the restoration of the Lam Tsuen Temple. As

part of that restoration, the old Hero Tablet was

removed for cleaning. It was found to consist of

two slabs of wood, back-to-back, and with the

names of the Heroes written in ink on the inner

face of the tablet. This had not previously been

re-membered by the villagers (the old tablet only had

on its front “the place of the spirits of the 12

He-roes” - the old tablet has been preserved in a glass

case next to the Hero Shrine altar). Finding the

names led to a burst of enthusiasm among the elders.

One of them was detailed to find out from the

el-ders what they could remember of the fighting,

another (Cheung Tsz-fan, JP) was to write up the

tablet after the first had gathered the information.

I have not yet had the opportunity of

discuss-ing with the elder who gathered the information,

but my understanding is that the elders (who were

mostly born 1905-1915) said that the fighting took

place “when their grandfathers were young”, and

that the dates on the tablets were estimates of when

that might have been, based on the ages of the

el-ders questioned. The grandfathers in question

would have been born about 1845-1865, and the

dates of Tung Zhi-Kuang Hsu (1865-1908) were

chosen as a result. But the implication, I think, is

“Tung Zhi or very early Kuang Hsu”, say

1865-1875, and I personally would think that even a year

or two before 1865 might be possible. I doubt very

much, though, if the fighting could be much later

than 1875. Any later, and it would have been “when

my father was young”, or even “my father fought

in the affair”. Had the fighting been in the 1890s,

then the elders of 1992 could probably have been

able to get an exact date from the collective memory

of the elders.

As to the Sheung Shui Liu clan list of

rent-paying villages, this cannot be much earlier than

the mid nineteenth century in the form it now has,

because of the inclusion in it of San Uk Tsai, which

was not founded until the early nineteenth century.

Presumably San Uk Tsai, which lies between Chung

Uk and Tong Sheung, became rent paying to the

Lius because both the other two villages had paid

rent from before the date of foundation of San Uk

Tsai. I would not like, myself, to be as categoric as

you as to the rent-paying and rent-receiving groups

in the Eastern New Territories in the Ming. We just

do not know. When the Lius became strong enough

to start collecting rent is anyone’s guess: my guess

is late Ming. The Lius probably became

rent-col-lectors by defeating the Haus of Ho Sheung Heung

and taking over their rights - in the Ming the Haus

were probably as important as the Tangs in the East

New Territories area. There are other clans, too,

which may once have been important - the Kans of

Chung Pak Long, for instance. And, very definitely,

the Tangs of Tai Po Tau, who certainly collected

rents at various places in Tai Po district.

I agree with you that none of the Lam Tsuen

clans were there before the Coastal Evacuation

(certainly this is true of the Cheu ngs of Tong

(10)

Sheung, which are widely regarded as one of the

first settlers in Lam Tsuen, and who settled there

about 1670). Who lived in the Ming “Lam Tsuen”

we will, presumably, never know. But they may

already have been paying rent to the Lius as much

as the Tangs by 1662, and the incomers certainly

paid to the Lius as well as the Tangs (and possibly

to others as well) from their settlement after 1668.

The deaths in the fighting commemorated in

the temple inscription were not evenly distributed

among the Lam Tsuen villages. The four villages

closest to the fortifications put up by the Lam Tsuen

people at Wai Tau (ie at the bridge-foot) were Wai

Tau itself, Hang Ha Po (with Kau Liu Ha), She

Shan, and Fong Ma Po. Seven of the twelve dead,

in all probability, came from these four villages

-the Lams certainly from Hang Ha Po, -the Cheung

certainly from Wai Tau, the Chan almost certainly

from She Shan, and the Mak certainly from Fong

Ma Po. There are no Hungs in the area today, and

the place of origin of this man is thus unknown

(but very possibly Fong Ma Po). The remaining

four Heroes comprise three Leungs (of whom

prob-ably two came from Shui Wo and one from Pak

Ngau Shek), and a Chung, almost certainly from

Ping Long. None of the dead came from the

vil-lages in the centre of the valley, and the two big

Punti villages (Tong Sheung and Chung Uk) are

conspicuous by their absence, although the elders

of these villages today claim their men fought in

the fighting. The four villages near Wai Tau are

not among those who paid rent to the Lius, and

presumably, therefore, paid it to the Tangs. Rent,

and the refusal of the tenants to pay it, was a

fre-quent cause of inter-village fighting.

I agree with you that the 七約 reached its

fi-nal form in the 1890s, in a development connected

with the 18 92-1893 establishment of the New

Market. At least, that is almost certainly the date

when Tai Po Mei left the Lek Yuen Kau Yeuk

(瀝

源九約)

to join the 七約. But the individual Yeuk

of the Tsat Yeuk probably existed long before they

combined into the Tsat Yeuk. I do not believe the

Lam Tsuen 六合堂 was established in 1890: this

grouping almost certainly dates at the latest from

the 1730s, when the Tin Hau Temple was founded.

Since that temple was owned by all the villages

jointly, it would seem impossible for the

founda-tion to have gone ahead without there being some

communal organisation involving all the villages

existing then. Further, the villagers are quite

cer-tain that the Ta Tsiu in Lam Tsuen has been held

since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temple, with the first

one being held in the 1730s. The villagers

them-selves have no doubt that the area has always been

one of Hakka/Punti friendship and neighbourliness,

and this, probably, also implies some sort of

com-munal inter-village organisation from an early date.

Indeed, there may well have been an organisation

linking all the villages of the area, along the lines

of the Tsat Yeuk, long before 1890, although

pos-sibly not with that title, and probably not including

Fanling. It would seem likely that the Mans in 1873,

and even in the incident 70 years earlier, would

have needed some sort of support from the Small

Families before they could even think of taking the

Tangs on.

Please do not take these comments as being

written in a critical spirit, but as suggestions for

future lines of research on Lam Tsuen and its

history.

     

Yours ever,

(11)

籌組華南研究花炮會緣起

組織

「華南研究花炮會」

參與滘西洪聖誕活動

華南研究會幹事會

  民間宗教活動與地方社會有著非常密切的關 係,人們組織宗教活動來慶祝地方神祇的生日。透 過這些神誕活動,地方人士組織自己的集團,精英 表現自己的社會地位。所以民間宗教活動也就是地 方政治的表現場所。另一方面,人們在民間宗教活 動中崇拜的主神構成代表地方社會的符號,人們在 民間宗教活動的參與,亦正是他們建構地方社會認 同的方法。   華南研究會一直以來強調透過親身的田野研究 來了解地方社會。民間宗教作為華南研究會今年的 活動主題之一,我們希望會員能透過組織及參與長 期性的地方宗教活動來了解民間社會。   考慮現在的資源,我們決定參與西貢滘西舉行 的洪聖誕。該洪聖誕每年在農曆二月十三日舉行, 連續上演數天的神功戲,在正誕當天舉行花炮抽籤 活動。很多在西貢鄰近地方的鄉村群眾,以至歐洲 的華僑都有參與。   我們參與滘西洪聖誕是有其特殊的紀念意義 的。因為對香港社會及人類學研究具有重要貢獻的 華德英教授(Prof. Barbara E. Ward) 就是以滘西作為她 長期田野研究的基地。我們可以透過參與花炮活動 來體會當年華德英教授的研究情況,感受和體會華 德英教授著作中描述的社會文化現象。   今年滘西社群會在西曆二千年三月十八日(星期 六)慶祝洪聖誕。我們會在當天早上集合前往滘西賀 誕,觀看神功戲及花炮抽籤活動。活動完畢後,前 往香港科技大學教職餐廳晚宴聚餐,慶祝洪聖誕。   花炮會的成員可以獲得花炮會襯衫一件,享用 賀誕燒豬及參與晚宴聚餐。每位參與成員收費三佰 八十元。花炮會設值理會,成員可選擇參加,值理 會成員與普通會員所享用福利相同,惟當花炮會收 支出現赤字時,值理會成員需要平分赤字負擔。 華南研究花炮會五十多人浩浩蕩蕩往西貢滘西洲賀洪聖誕

(12)

由華南研究會創辦的華南研究花炮會,已舉行 了首項活動,參與本年三月十八日(農曆二月十三 日)在西貢滘西洲舉行的洪聖誕的酬神賀誕活動。 《通訊》編輯馬木池說:「黃永豪,你身為華南研究 會的會長,怎可能不說說對於這項活動的感想。」 在這情況之下,只能硬著頭皮在這裏草草的談談個 人的感受。 首先,簡略地說說當天的行程。當天早上約九 時正,我們一行五十多人在西貢墟的公眾碼頭集 合。成員包括了會員、本港、國內和海外的學者, 與及二十多位大學生。購買了拜神的金豬和香燭 後,我們便乘船前往滘西洲。大約在十時許到達島 上。先由廖迪生介紹滘西洲的社區情況和歷史,與 島上洪聖誕活動的性質和概況。大約在十一時許, 我們便到洪聖廟參神和焚化香燭。之後便向主持當 天神誕活動的滘西洪聖誕值理會捐題戲金和購買花 炮抽籤券。十二時,參神完畢,各人各自活動,觀 察島上的各項酬神活動。一時半,島上的神功戲開 始。先舉行例戲的「跳加官」和「天妃送子」等項 目。接著是由值理會邀請各嘉賓上台舉行慶祝洪聖 誕的官方儀式,並進行花炮抽籤項目。及後則上演 粵劇「鳳閣恩仇未了情」。在這期間,各花炮會陸 續把所得到的花炮抬回家。到了三時許,我們也離 去。回到西貢墟,我們在公園內分享從洪聖廟帶回 來的金豬。晚上,我們在香港科技大學聚餐。而整 天的活動也告一段落。 我們這次組織花炮會的目的,是希望透過親 身組織及參與長期性的宗教活動來了解民間社會。 這次活動確確實實的給予我們一些新的感受和經 驗,使我們多些了解滘西的洪聖誕活動。人類學強 調田野考察的其中一項主要的研究方法是參與觀 察。「參與」和「觀察」是兩項相互關連又相互矛盾 的活動。沒有直接的參與被研究對象的活動,我們 很難有深入的觀察;但是太積極的參與,卻又會阻 礙我們客觀的觀察。 Clifford Geertz 認為人類學的田 野考察,並不會得到場景的全部資料,就彷如我們 只能從旁觀者的肩膀上觀看鬥雞的活動一樣,但 是,我們覺得即使是在場景中「張牙舞爪」的,又 何嘗可以盡看場景的全貌。參與場景的活動的好 處,是可以向場景提出問題,但是無奈的,這些問 題卻因我們的出現而成為新問題。   我們向值理會捐題了戲金。我們的名字被寫在 告示板的旅英華僑和本灣工友項目之後的空白之 處。究竟在當地人心中,我們佔有什麼地位?我們 可以到洪聖廟參拜,我們可以參與抽花炮,假如真 的抽中花炮,我們可以把它抬回家,但是我們並不 被視作當地社區的一份子。假如神誕活動是一社區 界線模糊的活動,各參與者的認同感是如何建立 的?島上只得十多二十戶人家,大部份參與當天神 誕活動的人,皆不是居住在島上的,那麼當地人是 用甚麼條件來界定其社區關係?華德英教授( P r o f . Barbara Ward)曾在當地進行長期研究,被當地人視為 服務了當地社區三十多年,並立碑記念,但是立碑 的行動,正正說明當地人並不視她為區內的一份 子。回應 Clifford Geertz 的例子,是否曾參與當地的 活動,例如與當地人一同逃避警察的追捕,就會被 視 為 「 自 己 人 」 ?   要長期參與一處社區活動,背後需是要建立很 多網絡的。在這次神誕活動中,我們要租船、要訂 購香燭、金豬,和安排食物。這些準備工作所促成 的關係會否有影響社區認同感的維繫呢?由於沒有 這些關係,我們買不到大件的洪聖衣,只能買到一 隻當地人不喜歡的無尾金豬。社區關係是否由這些 一點一滴的商業活動所連繫?要看社區的認同,我 們是否須要看看場景以外的東西?商業網絡與社區 體系的關係又是怎樣?

華南研究花炮會活動感言

黃永豪

華南研究會會長

(13)

本會很多會員長久以來皆有觀察當地的洪聖 誕活動,但是組成花炮會,直接參與當地的社區活 動,卻是首次嘗試。沒有這次的參與,是沒有人會 告訴我們,插在參神用的燒豬頭上的刀子是不能以 刀刃向著神靈的。人們與神靈的關係,在我們這群 「散兵游勇」「亂打亂踫」的行為中獲得進一步的了 解。這次的參與,我們更能了解到為何花炮會需要 有很多男丁的參與,並不只是為了向別的隊伍宣示 實力,更重要的是抬燒豬是很費力的。由於抬花炮 和抬金豬是費力的工作,所以,當天吃素是頗不適 合的。整個花炮活動是展示人力和財力的行為,這 些行為是不利於社區上的弱勢社群的。漁民被視為 社區上的弱勢社區,事實上,無論漁民如何財雄勢 大,在這種展示實力的行為上,總是吃虧的。例如 太大的花炮,太長的金龍是不利於漁船的運送。所 以,這種自我肯定的行為模式是如何發展起來的?   換一個話題,島上由於平地的面積狹隘,活動 的空間不多,到廟參拜的人們,若不觀戲,便沒有 其他的活動,所以粵劇的功能便十分重要。但是, 花炮會的成員往往沒有時間坐下來仔細欣賞,對他 們來說,粵劇並不是如此重要。 這次活動美中不足的地方,是我們並沒安排 時間,讓各參與者一同分享這次參與觀察所得到的 經驗和心得。由於各會員太投入於花炮會的活動, 以致沒有太多的時間與其他的參加者分享經驗和心 得。我們相信當日其他的參加者,在觀察各種參與 神誕活動的人時,當然包括我們,會有很多新的想 法和觀點,我們這些「參與者」和「觀察者」之間的 交流,相信會產生很多新的火花。 最後,我們希望這類活動可以長期維持下去, 可以累積多一點社區活動的知識。 以往的觀察者,今日成為參與者和被觀察的對 象。 有些成員,仍堅持作為觀察者。

(14)

  今天我要為大家介紹有關澳門檔案整理和出版 的訊息,包括已經出版的台灣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 究所的《澳門專檔》、廣東檔案館編的《廣東澳 門史料》;即將出版的有澳門檔案館編的《葡萄 牙里斯本東波塔檔案館所藏漢文檔案彙編》,及中 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的《明清以來有關澳門問題的 歷史檔案文獻彙編》。   台灣中研院編的《澳門專檔》,由於我沒有 參與其工作,故只能以讀者的身份談談;而後三種 我或多或少地參與其工作,可以為大家做一點匯 報。四種檔案都是研究澳門的第一手重要檔案,台 灣中研院的《澳門專檔》大約有 160 萬字,是晚清 咸豐年間至中國解放前的檔案。它不但記錄這時期 中葡兩國官方及與澳門有關的英、法等國外交使節 的來往文書、說帖、照會,亦將遍及全世界的華僑 要求收回澳門,反對澳葡當局擴大邊界,侵犯澳門 主權的呼吁。眾所周知,這些原為國民政府官方檔 案的一部份,特別是外交部的檔案被運到台灣去, 現由中研院近史所王復慶教授等把《澳門專檔》編 輯出版,讓我們可以從中看到近百年來,官方及民 間對澳門問題的各種反應。   澳門歷史大體可分為四階段:第一階段是由明 嘉靖年間至清康熙初年,即十六到十七世紀中葉葡 人借住澳門的階段;第二階段是從康熙中葉以後, 面對強大的清朝政府,澳葡當局甘為外臣,代守邊 疆,也就是完全臣服的階段,此時期維持了百多 年;第三階段是 1842 年鴉片戰爭後,英國割據香 港,澳葡當局亦步步進逼,侵佔澳門主權。第四階

「二十世紀的嶺南:僑鄉及其海外聯繫」學術研討會

圓桌討論

編者按:廣東省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會、香港科技大學人文學部華南研究中心、香港華南研究 會及中山大學歷史系自一九九六年開始,以「十六世紀的嶺南」為題舉行學術研討會,討論氣 氛熱烈。故每年以後一世紀的嶺南為題,持續舉行學術討論會,今年已是「二十世紀的嶺南」 了。本刊得到舉辦單位的協助,根據是次會議的完整錄音,將各報告及評論整理為文字稿,將 於二零零零年底,以《華南研究資料中心通訊》增刊號的形式出版。現先將會議的圓桌討論部 份在《通訊》刊出,以饗讀者。在整理的過程中,編者盡力根據錄音逐字記錄,希望盡可能保 持講者的原意。但從口頭講話到文字記錄的轉換過程中,少不得要分段標點,要刪除某些重複 的語句,根據語意重新連接句子;甚至,為符合語法,有部份話語是編者根據語意重新改寫 的。希望編者上述各種介入,沒有歪曲講者的原意。由於整理後的文字稿未經講者審閱,故其 中錯漏之處,文責當然由編者承擔。(下文各標題為編者所加。) 圓桌討論 主 持 : 劉 志 偉 教 授(中山大學) 發 言 人 : 韋 慶 遠 教 授(人民大學) 蔡 鴻 生 教 授 ( 中 山 大 學 ) 科 大 衛 教 授 ( 牛 津 大 學 )

澳門檔案的整理與出版

韋慶遠教授(人民大學)

(15)

段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立國後,中葡兩國在澳門問題 上仍存在矛盾衝突,但總的來說,由中國佔據主動 地位。台灣中研院近史所的《澳門專檔》可貴之 處在於其比較完整和系統地收集了中葡雙方往來的 材料,特別是當時在北美洲、歐洲、及東南亞華僑 組織及海外同鄉會,堅決反對澳葡當局侵佔中國主 權的函電。偏激的民族主義可能會發展為侵略別人 的行為,但反對擴張和侵略的民族主義仍是可貴 的。如在《澳門專檔》中記載楊姓香港居民曾發 表四十多篇公開文章,要求抵制葡萄牙進一步的擴 張和侵略。看到這些檔案,實在使人十分感動。   葡萄牙里斯本東波塔檔案館所保存的漢文檔 案,其特殊之處是它保存了大量我國檔案館沒有保 存的基層檔案。如在康、雍、乾時期,管理澳門事 務的中國官員是官秩八品的廣東香山縣縣丞。在東 波塔的檔案中,我們可以看到香山縣縣丞給澳門葡 國領事官員所發的文件,其用語都是諭示、札示、 指示、切切勿違等;而澳葡官員來文則說聽命、按 辦、決不欠租、決不敢私自販賣鴉片等。又曾有葡 萄牙軍人殺死中國平民,香山縣丞要求澳葡當局把 犯人交出,並親自到澳門驗明正身,在其監視下將 犯人絞死。這些文件在當時的清朝檔案裏沒有保 存,或許在廣東香山縣衙門中有保存,但亦丟失 了。澳門檔案館劉芳女士及廣東中山大學章文欽教 授費了很大的功夫把它編輯出版,以清樣估計,約 有 150 萬字,準備分六冊出版。     第 三 種 是 廣 東 檔 案 館 編 輯 的《 廣 東 澳 門 史 料》,是從廣東的角度,根據廣東現存的有關檔案 編輯而成。   第四種是中國歷史檔案館花了很大的力量,把 明朝天啟、崇禎年間開始,至清宣統三年所保存的 檔案,作了一次史無前例的清理,也就是把明檔與 清檔結合,滿文與漢文檔案結合,檔案與文獻結 合,編輯成 3 70 萬字的檔案彙編。我剛往北京看過 其目錄及部份文獻,相信可在明、後年間出版。   這四種歷史檔案,我認為對研究澳門史、中西 交通史、東西方文化交流史都很有用。從中可以了 解到明朝衰弱時期,對澳門問題所發生的爭論,有 很多人要求馬上收回澳門,但亦有人認為應讓葡萄 牙人留在澳門。再者,為什麼強大的清朝又不收回 澳門呢?這大概是因為要保持澳門這地方作為與歐 洲、印度、東南亞的聯繫,特別是清康熙至嘉慶年 間,澳門在引進西方科技人員方面起了很大的作 用。澳門這四百多年來的歷史,我認為在道光 22 年 (1 8 4 2 )以後,是由租住、借住,轉變為侵佔、殖 民地化的過程。東波塔檔案把一些縣丞、保長的材 料保存下來,是非常珍貴的,這都是國內所沒有 的。上述四種合共約七百萬字的原始材料,無論從 宏觀或微觀上來評價,其對今後的澳門史研究都非 常重要。從一些具體問題入手,可以列舉出 50 個專 題,當然不能單靠檔案,還要利用其他文獻,與外 國的著作比較研究,完全可以建立一門澳門學。因 為澳門學影響到全世界,其學術價值絕不比徽州學 低。這是我個人的一點看法,我有幸有關部門讓我 參與上述各資料的編彙的工作,看過其中的材料, 自覺獲益不少,而來為各位做一點資訊的介紹。

僑鄉社會的特點

蔡鴻生教授(中山大學)

  我個人跟二十世紀的僑鄉緣分很淺,只沾過一 下邊,而且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所以在這方面不可 能有深刻的認識。這個事情從何說起呢?在 1 9 5 9 年,為了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十周年,廣東省 組織力量編《偉大祖國的廣東》。當時省政府從 廣東各高等院校調派人手參加編寫工作,中山大學 歷史系派我參加。當時我剛大學畢業,本以為是去 當打雜,哪知道他們雜材專用,使我十分吃力。全 書分為八篇,其中一篇為〈華僑篇〉,因我來自 僑鄉(潮州),就派我參加〈華僑篇〉的編寫工

(16)

作。這就麻煩了,因當時的主編是杜國庠,他是廣 東省文教工作的領導人,也是一位大學者;他是澄 海人,跟我是同鄉,所以特別注意〈華僑篇〉的 編寫。 59 年是大躍進後一年,大躍進時期充滿豪言 壯語,在今天來說是大話空話,所以〈華僑篇〉僑 鄉在大躍進時的新氣象,尤其是僑鄉婦女,有如下 的話,這話不是我寫的,但是我經手的:「大煉鋼 鐵,苦戰二晝夜,輕傷不下火線。」講述僑鄉婦女 參與大煉鋼。到彙報的時候,當場受到杜國庠老同 志訓了一頓,他認為這些話是要把華僑嚇跑,他說 想起自己的老婆軟手軟腳,怎樣能夠大煉鋼鐵呢? 還要苦戰兩晝夜,輕傷不下火線。這種書公開出 版,流傳到海外,對國家是不利的,故應把它刪 掉。在 59 年那個環境下,別人可不敢說這些話。我 當時閱讀的材料很多,主要是客家地區和潮州地區 的,五邑地區的材料則不多;所以我想根據這些材 料來談談僑鄉的情況,特別是華僑家庭,也就是僑 眷。僑眷有其特殊性,否則杜國庠同志不用叫我們 刪掉上述的東西。這種特殊性應如何理解?如何做 概括?我也沒有把握,試試提出幾條描述性的概 括。我想華僑家庭有一些比較基本的特徵,第一條 是男性成員往海外謀生,所以華僑家庭就由婦女當 家。這種家庭結構根一般家庭不大一樣,這種當家 的婦女可以是婆婆,也可以是大媳婦。   第二條是缺乏勞動力,因為主要的勞動力—— 男性——已經往海外謀生,寄錢回來贍養其他家庭 成員。   第三,這種家庭靠僑匯維持生活。靠僑匯維持 生活,在太平盛世時是沒有問題的,但一有風吹草 動便不得了。僑匯一旦斷了,你吃什麼?剛才亦有 研究者提到1943 年,1943年是難忘的大災荒時期, 僑匯斷絕,平常軟手軟腳的僑眷怎樣辦呢?假如不 想餓死,只有把女兒賣給人家當婢女或養女;年輕 的婦女則改嫁,當時改嫁的方向,一是往客家地 區,一是往江西地區。現在在江西還有一些七、八 十歲的老太婆,便是因為這原因到那裏落戶的。   第四,這種家庭缺乏安全感。人一旦缺乏安全 感,便會求神拜佛,所以僑眷也很迷信;除了拜民 間神外,如有和尚、尼姑上門,他們亦很樂意布 施,求取保祐。這種喜歡求神拜佛的家庭,一般文 化程度不會很高;所以,一般華僑家庭當作學習榜 樣的婦女,是賢妻良母,而非新女性。   最後,是華僑家庭的兩頭家,一頭是老母、老 婆,另一頭是在泰國或新加坡重新組織的家庭。在 國內的太太,說得不好聽是在守活寡。因為,在二 十世紀上半葉,海內外聯繫受到很多物質技術的限 制,很多人是「少小離家老大回」,那就是在結 婚以後,趕快在半年內有喜,在家留下種子;然 後,便遠涉重洋,出外謀生。他們在青年時候出 去,在那裏十年八年,甚至是二十多年,到回來的 時候已是中老年了。當時,這種情況相當普遍。在 過去較早婚的情況下,十七、八歲結婚,便開始在 家守候,到四十七、八歲丈夫回來,便已三十年 了。三十年的獨身生活,與丈夫兩地分居,確實是 過 守活寡的生活。   在僑鄉中的僑眷有很大的特殊性,在研究僑鄉 時,必須對家庭結構做分析。對於中國家庭結構的 變化,我沒有進行過研究,但作為讀者,我總覺得 其前題是抽象的,而分析是具體的。比如分析中國 的家庭結構,取樣時無論東、西、南、北,城市、 農村都可以,但必須分別類型,即家庭類型,然後 再談家庭結構。就如人一樣,要先分類型,然後再 談他的知識結構;不要憑空談知識結構,要清楚在 談的究竟是誰的知識結構。現在寫家庭結構變化的 人很多,但注意到家庭類型的人卻不多。所以,我 想建議對華僑家庭類型做分析。過去人們只知有士 家、寒門、山戶、農家等中國傳統社會中的家庭類 型,但自明、清以來,中國東南沿海出現了新的家 庭類型,就是華僑家庭,這是自從與海外建立聯繫 以後出現的新家庭類型,亦可稱為僑眷家庭。如果 對這些問題做些分析,對認識中國的社會狀況,尤 其是中國東南沿海的社會變遷,相信會有一定的幫 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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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覺得這個會特別有意思,我們從十六世紀開 始,到今年已談到二十世紀嶺南了。我首先要感謝 主持這個嶺南會議的朋友,特別是葉顯恩老師、陳 春聲、劉志偉、蔡志祥等,與及廣東省中國社會史 研究會、中山大學歷史系、香港科技大學華南研究 中心、香港華南研究會,讓我們每年有機會一起來 討論嶺南的歷史。基本上,每年談的題目我都不大 懂,但聽後卻給我很大的啟發。這不是客套話。這 幾年我也參加過很多會議,但我覺得我們這個會與 其他的有很大的不同。首先,你不要相信今天坐在 這裏報告的人說,他們根本沒有準備,因這些都是 廢話。參加會議的文章有兩類,一類是「行貨」, 便是為開會而寫的,都是一些老生常談,在會上唸 時,人們卻在台下打瞌睡。另一類便好像我們的講 者,無論他是今天早上或昨天才知道要做報告,都 沒有關係的,因為他們談的都是他們這幾年所做的 研究。你把他抓出來,根本不用準備,他們所講的 正是他們對這題目的認識,是他們的興趣所在,與 及現在明白與不明的問題,立即可以讓我們聽出味 道來。我認為參加會議的主要目的不是去拿一點資 料,最主要是學者們有共同的題目,讓我們可以交 談,啟發我們的思考。所以,每年來這個會,我都 感到很興奮,因聽到的都是感興趣的嶺南歷史問 題;大家多見一、兩次面,便成為好朋友了,可以 在毫不緊張的氣氛下討論。這是我認為這個會辦得 成功的第一點。   第二,我認為二十年來,社會史研究有個突 破,便是資料的運用。在我當研究生的時候,台灣 成文書店開始重印中國方志。假如考慮到海外沒有 國內這麼好的中文圖書館,便明白沒有台灣重印的 方志,我們便連這些方志都不能看到。當時,大家 都很興奮,以為拿到了民間的材料。經過十多年的 研讀,大家都明白到方志其實也是官方的材料,只 是另一類的官僚罷了。後來,有部份人開始對地 契、帳簿、族譜有興趣,好像向民間進了一步;再 者,亦有跑到各地收集碑記,進行訪問。如陳春聲 找到的僑批,也就是人的信件,這是深入平常人生 活的材料。我們利用多方面的材料來理解社會、經 濟與歷史,正是我們每次在這裏能談出一點突破的 原因。   第三,每次開完會,都安排了兩天的參觀考 察,對於很多沒有到過這些地方的人是有很大的啟 發的。我常認為看地方材料時,如沒有到過這地 方,是看不出其來龍去脈的;但到過這地方後,你 對這些材料的會較敏感,可以問的問題亦完全不同 的。對這個地方有點認識後去看材料,與沒有認識 時看材料是兩碼事。所以,從材料方面來說,我認 為這個會議為我們提供了認識上的幫助。在內容方 面,自十六世紀嶺南會議開始,我們談的是宗族怎 樣出現,接著是談國家與地方的關係,並在這情況 下,談到人們是如何做生意的,亦即是經濟發展的 問題。到了十八、十九世紀嶺南會議時,我們開始 談一點海外貿易,及廣州在這方面的重要性。到了 二十世紀嶺南會議,我們談海外華僑。從這個脈絡 裏,雖零零碎碎,但仍是把嶺南的歷史勾劃了出 來。   「全球化」是現在國際間十分流行的名詞,我雖 不大喜歡,但仍是要用的名詞。現在發生的事情不 是孤立於某一地方,而是會影響到其周邊國際;尤 其是談到國際貿易的問題,一個地方的外貿增加, 這個地方便進入一個新的階段,整個社會制度都會 受其影響。對這些歷史問題的研究,是我們了解現 代社會的重要部份。而歷史研究的目的,正是要鑑 古知今。現在我們已搞到二十世紀,明年當然不能 搞二十一世紀,這個會是否要繼續辦下去?我的看 法當然是要辦下去,這樣我每次都有一個學習的機 會;但要怎樣辦下去,便要交給主持人劉志偉及各 參加者討論了。

十六至二十世紀嶺南會議之我見

科大衛教授(牛津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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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二十世紀的嶺南:僑鄉及其海外聯繫」

學術研討會程序

日期: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地點:中山大學歷史系永芳堂

主辦機構: 廣東省中國社會經史研究會 香港華南研究會 香港科技大學人文學部華南研究中心 中山大學歷史系 第一節:9:00-10:30 主持:程美寶 報告:葉顯恩〈論番禺南沙的開發及其意義〉 黃啟臣〈華僑在澳門:兼論抗戰時期日軍不 佔 澳 門 的 原 因 〉 陳澤泓〈 談 當 代 廣 東 方 志 的 編 修 〉 評論:張小軍、劉志剛 茶點:10:30-11:00 第二節:11:00-12:30 主持:黎志剛 報告:濱下武志〈里昂中法大學所藏之中國留學生 檔 案 〉 胡守為〈西學東傳與嶺南大學的創建〉 邱燕淩(Emily Hill)〈馮銳先生在嶺南學 堂 18908-1916〉 陳晶晶〈1910-30 年代的廣州市政:以公園 建 設 為 中 心 〉 評論:潘淑華、張文苑 午膳 12:30-13:30 第三節:13:30-15:00 主持:梁洪生 報告:曹天忠〈20 世紀 30 年代國民基礎教育與廣 西 基 層 社 會 〉 葉 漢 明〈 跨 族 鄉 地 域 主 神 與 僑 鄉 社 區 認 同:順德均安的例子〉 何文平〈清末廣東盜匪問題與華字日報的 反映(1 9 0 4 - 1 9 1 1 )〉 卜永堅〈己卯林村十年一度打醮的幾點觀 察 〉 評論:黃永豪、張瑞威 茶點:15:00-15:30 第四節:15:30-17:00 主持:廖迪生 報告:蔡志祥〈近代潮州的商人與商業:研究課題 與 資 料 運 用 〉 夏德士(Seth Harter)〈「道不拾遺,夜不 閉戶」:五十年代廣州遊記與華僑歸國〉 邱捷〈清末民初的廣州七十二行〉 陳春聲〈僑批所見的澄海斗門陳氏〉 評論:黃挺、周湘 圓桌討論 17:00-18:00 主持:劉志偉 主講:韋慶遠、蔡鴻生、科大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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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省汕頭市南澳縣檔案館館藏檔案中,有一 部份是有關 1940 年代在南澳附近發生的海盜案的水 上警察隊檔案。對有興趣研究廣東、福建兩省交界 沿岸的海盜活動與地方社會關係的研者來說,南澳 縣的這部份檔案是很珍貴的材料。筆者在 1999 年 8 月間查閱這些檔案時,注意到一些有趣的問題。   根據這部份檔案的內容,可以看到至少在 1940 年代的中後期,在閩、粵交界沿岸的詔安、饒平、 澄海、潮陽、南澳各縣,海盜案頻繁地與漁民的海 上捕撈活動伴隨在一起,并發生在不同的漁民社區 之間,特別是不同縣籍的漁民之間。此外,在處理 漁民之間的海盜案糾紛時,社區的紳士扮演了很重 要的角色。往往,案件發生并報官後,涉案雙方地 方上的領袖人物,很快就會周旋在縣政府、警察 局、和涉案雙方之間,使得海盜案得以協商解決, 而最終記錄案件檔案的文件,就成為從報案、查 案、紳士出面協商、復查,到最後該案取消,得出 「純屬誤會」的結論的一個操作過程的記錄。從一些 案例文件形成的過程中一方面可以了解到地方上的 不同社區之間,地方的頭面人物之間,以及縣政府 間及官僚與地方領袖之間會有什麼樣的關係;而另 一方面,從案件的立案到取消,也可看出檔案在形 成過程中的「應付差事」的官樣文章特性,一些文 件被記錄下來,彷佛是專門為了給縣長或什麼人看 的,這裏略選幾個案例:

南澳縣檔案館藏民國檔案中的海盜案例

馬健雄

香港科技大學社會科學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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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1947 年 11 月,南澳林姓船主的船在澄海縣 海域被搶,損失一些漁貨。南澳縣漁商同業公會會 長林聯璧,因此向縣長林師珍呈報,請縣政府追 查,并要求與鄰縣聯絡,維持海上治安,隨後,南 澳縣長給南澳縣水上警察隊隊長林聯璧指令,要求 林帶領水上警察巡查海面,追捕海盜。當時,水警 隊長林聯璧還兼任了商會會長;其後,水警隊長林 案例二:1948 年 5 月,南澳漁民柯某在海面被饒平 縣大埕漁民十餘人搶劫,被劫物品包括:「1. 魚飯 八百二十六塊;2 . 白米三斗五升;3 . 錠索大小二 條。」(南澳縣檔案館,民國檔案)。該案經過再查 證後,由中人黃某及魏某「函請在外調解,案屬購 魚糾紛,仍將調結情形具報。」類似的案例在有關 的海盜案存檔中佔了不少比例。看起來,漁民間群 眾性的海盜活動,在民國後期成為南澳海域導致社 區糾紛的常見誘因,在一份被劫物清單中,還記錄 有「鞋三只,氈帽一頂。」 聯璧向縣長報告稱,經過巡查,海面上并沒有發現 海盜,一切平靜(縣檔案館,民國檔案卷)。在這 一案例中,作為商會會長的報案人說有海盜案發 生,之後,作為水警隊長的他受命巡查,并報告說 沒有海盜,前後同是一個人的操作,令人懷疑其目 的似乎在於為存檔而立案,顯然,案卷背後還有大 量的交涉和複雜的人物關係。 從這些案卷中可以看到,南澳附近的閩、粵、台交 界海域,在群眾性的海盜活動發生的時候,漁民所 操的方言口音成為搶劫和被劫雙方判斷其所屬社區 的主要依據,日後的糾紛亦會聯繫到社區關係的脈 絡中來解決,調停的情形可能還會影響到社區矛盾 的激化或緩和。有時,海盜案發生在南澳與大陸饒 平、澄海、詔安各縣居民之間,檔案還記錄了縣政 府之間關於海盜案的公文往來,但記錄除了提到 「請某縣長迅即查明以靖海氛」之外,很少再有下 文,該部分檔案在南澳縣檔案館藏「民國檔案」中 可以查檢到,屬開放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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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檔案館除了收藏政府檔案外,亦致力為民 間機構以至個人保存其珍貴歷史檔案或手稿,現時 這類民間檔案共有 1 50 個檔案類別。去年六月,香 港總商會(Hong Kong General Chamber of Commerce) 將其兩卷會議紀錄移交予歷史檔案館保存,豐富了 歷史檔案館的民間檔案系列。 香港總商會成立於 18 61 年,是香港歷史最悠 久的一個商會組織。在成立之初,香港總商會的會 員共 62 個,包括當時香港較具規模的洋行和銀行, 如怡和洋行、顛地洋行、有利銀行等。根據總商會 成立時的規章,總商會的工作主要是保護和促進香 港商界的共同利益,包括提供有關營商的資訊、消 除貿易障礙,要求建立一套完善法則和簡化貿易程 序,以推動貿易發展;此外,總商會亦會擔當仲裁 人的角色,負責處理會員申訴和調解商業糾紛,又 作為商界與政府間的溝通橋樑。1 香港總商會是次移交予歷史檔案館保存的檔 案,包括有《會員大會會議紀錄( 1 8 6 1 - 1 9 7 0 ) 》 (Minutes of the Genera l Meeting, 1861-1970)(檔案編 號:HKM S1 47 1 1 )和《理事會會議紀錄(1 8 6 1 -1896)》(Minutes of the General Committee, 1861-1896) (檔案編號:HKM S 1 4 7 -1 -2 )。除有部份的會員 大會會議紀錄是印刷本外,其餘的均為手抄原件。 《會員大會會議紀錄(1 8 6 1 - 1 9 7 0 )》記錄了總 商會自成立至 1970 年間全體會員大會和全體會員特 別大會的報告和決議。按成立時的會章規定,總商 會於每年的五月和十一月舉行會員大會;在 5 名會 員的要求下,總商會主席並會召開不定期的全體會 員特別大會。2《會員大會會議紀錄》的內容基本 包括以下部份: 出席大會的會員名單 通過上年度的會議紀錄 審批加入總商會的申請

理事會(Gen eral C ommit t ee)工作報告 財政報告 選舉新一屆理事會 一般來說,佔《會員大會會議紀錄》最大篇 幅的是理事會的工作報告。會議紀錄觸及的主題非 常廣泛,舉凡直接或間接影響香港營商環境的問 題,例如郵遞制度、貨幣、商貿法例、電訊服務、 航運、勞工及治安問題等,都是會員大會所關注和 討論的對象。 根據成立時的規章,理事會是負責總商會的財 務和日常運作的組織,它是由會員大會推選出來的 九名委員(包括主席和副主席)所組成的。理事會 的任期為一年,在任期內每兩星期便舉行一次例 會。3 《 理 事 會 會 議 紀 錄 》 與 《 會 員 大 會 會 議 紀 錄》的內容同樣廣泛;但相對而言,《會員大會 會議紀錄》多為工作匯報,而《理事會會議紀錄》 則有較強的議事性。在《理事會會議紀錄》中, 我們不難看到總商會在事情上的立場和行動方案, 此外,《理事會會議紀錄》常有引述理事會成員 與英國和香港的政府官員,以至英國商會的通信, 這有助我們了解英港兩地政府和商會的態度和立 場。 為方便公眾人仕查閱和更好地保存檔案原件, 歷史檔案館已將這兩卷會議紀錄複製了一套縮微膠 卷及一套影印本。除了由香港總商會新近移交的會 議紀錄外,歷史檔案館尚收有香港總商會的年報和 關於總商會的政府檔案資料(見附錄)。對香港總 商會的歷史有興趣的公眾人仕,歡迎到歷史檔案館 公共服務部閱覽以上檔案和資料。

1見 Minutes of the G eneral Meeting, 14 June 1861, Rule 1, p. 1。

2見 Minutes of the General Meeting, 14 J une 1861, Rule 13, p.8。其後,會員大會改為每年在二月舉行,見 H ong

Kong General Chamber of Commerce Annual Report, 1889.

p.8。

3見 Minutes of the G ener al Meeting, 14 J une 1861, Rule 9 &10, p.8。其後,理事會改為每月舉行一次會議,見

Hong Kong General Chamber of Commerce Annual Report

1889, p.7

香港總商會檔案資料

香港歷史檔案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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