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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Item 987654321/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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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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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臺灣體育學院休閒運動管理研究所 碩士學位論文. 登階測驗中下肢長度與階高 對心肺耐力之影響 The Length of Lower Limbs and The Height of Platform During The Step Test Effect on Cardiovascular Endurance. 研 究 生:林嘉信. 撰. 指導教授:趙叔蘋. 教授.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年六月.

(2) 論文名稱:登階測驗中下肢長度與階高對心肺耐力之影響 總頁數:52 院校所組別:國立臺灣體育學院休閒運動管理研究所 畢業時間及提要別:九十二學年度第二學期碩士論文提要 研究生:林嘉信. 指導教授:趙叔蘋. 摘 要 本研究將探討三分鐘登階測驗後的體能指數,會受到哪些個人因素的影響。 研究對象以 20-25 歲、BMI 值在 17-25 之間,身高為 148-172 的健康女子,本身無 任何遺傳或先天性疾病,非運動員者,共計 74 名。研究方法:針對受測者進行下 肢長度測量,根據大腿長度、小腿長度、下肢長度為不同變項,以 25 公分與 35 公分的台階進行登階測驗,探討各變項與心肺耐力之間的關係。測量後以描述性 統計、皮爾遜積差相關法與獨立樣本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Way ANOVA)做資 料分析,結果如下: 一、以 35 公分的階梯進行登階測驗時,並未因身高、下肢長度、大腿長度、小腿 長度等因素而有顯著影響。 二、在 25 公分的階梯進行登階測驗時,則會受到身高與小腿長度的影響,身高會 直接影響到 0-15 秒、1 分-1 分 15 秒、2 分-2 分 15 秒的恢復心跳所計算之體能指 數(F=3.77,p=.028<.05)以及 1 分-1 分 15 秒、2 分-2 分 15 秒、3 分-3 分 15 秒的 恢復心跳所計算之體能指數(F=3.443,p=.037 <.05) ,而小腿長度卻只會影響到 1 分-1 分 15 秒、2 分-2 分 15 秒、3 分-3 分 15 秒的恢復心跳所計算之體能指數 (F=3.218,p=.046<.05) 。 三、無論是在 25 公分或 35 公分的階梯進行登階測驗,其 0-15 秒的恢復心跳與 1 分-1 分 15 秒的恢復心跳之間(r=.704,r=.701)以及 2 分-2 分 15 秒的恢復心跳與 3 分-3 分 15 秒的恢復心跳之間(r=.805,r=.836)都有極高的相關性,且都呈現正相 關。 關鍵詞:下肢長度、登階測驗、心肺耐力、體適能、階梯高度. I.

(3) LIN, CHIA-HSIN (2004). The length of lower limbs and the height of platform during the step test effect on cardiovascular endurance. Unpublished Master Thesis, National Taiwan College of Physical Education, Taichung. Abstract The purposes of this study was discussed the cardiopulmonary endurance index after the step test, what kinds of personal factors are able to affect the result. The research objects were Seventy-four healthy female students, 20-25 year old, the BMI value between 17-25, the height as 148-172 females without regular exercise and the congenital disease. The method of this research was to measure the research objects’ the lower limbs length. According to the lower limbs length, the thigh length and the shank length could be respectively divided into three groups, which carry on by 25 and 35 centimeters of platform in the step test. Data was treated with One-Way ANOVA analysis, and the conclusions are as following: 1. After 35 centimeters of platform on the step test, the cardiopulmonary endurance index can’t affect by the height, the lower limb length, the thigh length, the shank length factors. 2. After 25 centimeters of platform on the step test, the cardiopulmonary endurance index can affect by the height and the shank length, the cardiopulmonary endurance index was calculated by 0 -15 seconds, 1 minute -1 minute 15 seconds, 2 minutes -2 minutes 15 seconds restoration heartbeat and the cardiopulmonary endurance index was calculated by 1 minute -1 minute 15 seconds, 2 minutes -2 minutes 15 seconds, 3 minutes -3 minutes 15 seconds restoration heartbeat were affect by the height, but the shank length only affect the cardiopulmonary endurance index was calculated by 1 minute -1 minute 15 seconds, 2 minutes -2 minutes 15 seconds, 3 minutes -3 minutes 15 seconds restoration heartbeat. 3. Regardless of 25 or 35 centimeters of platform on the step test, its between the 0 -15 seconds and 1 minutes -1 minutes 15 seconds restoration heartbeat (r=.704, r=.701) as well as between the 2 minutes -2 minutes 15 seconds and 3 minutes -3 minutes 15 seconds restoration heartbeat (r=.805, r=.836) has the high relevance. Keyword: Lower limbs length, Step test, Cardiopulmonary endurance, Fitness, The height of platform. II.

(4) 目. 錄. 中文摘要 ...............................................................................................................i 英文摘要 ...............................................................................................................ii 目. 錄 ...............................................................................................................iii. 表 目 錄 ...............................................................................................................v 圖 目 錄 ...............................................................................................................vi 第壹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4. 第三節. 研究問題 ...................................................................................4. 第四節. 研究假設 ...................................................................................4. 第五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5. 第六節. 研究重要性 ...............................................................................5. 第七節. 名詞釋義 ...................................................................................6. 第貳章. 文獻探討 ...............................................................................................7. 第一節. 體適能發展與定義 ...................................................................7. 第二節. 心肺耐力定義與測量方式比較 ...............................................12. 第三節. 登階測驗演進概況 ...................................................................15. 第四節. 膝關節的構造及其活動模式 ...................................................17. 第參章. 研究方法 ...............................................................................................20. 第一節. 研究對象 ...................................................................................20. 第二節. 研究方法 ...................................................................................20. III.

(5) 第三節. 研究流程 ...................................................................................22. 第四節. 研究架構 ...................................................................................25. 第五節. 資料分析 ...................................................................................26. 第肆章. 結果與討論 ...........................................................................................27. 第一節. 研究樣本的描述性統計 ...........................................................27. 第二節. 身高與下肢區段長度之相關性 ...............................................29. 第三節. 不同變項分組與體能指數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31. 第四節. 恢復心跳的相關分析 ...............................................................39. 第伍章. 結論與建議 ...........................................................................................43. 第一節. 結論 ...........................................................................................43. 第二節. 建議 ...........................................................................................46. 參考文獻. ...........................................................................................................47. 附. ...........................................................................................................52. 附. IV.

(6) 表. 目. 錄. 表 4-1 受測者基本資料之描述性統計 ...............................................................28 表 4-2 受測者恢復心跳與體能指數之描述性統計 ...........................................29 表 4-3 身高與各下肢區段長度之積差相關分析表 ...........................................30 表 4-4 不同身高者在 25 公分登階測驗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32 表 4-5 不同身高者在 35 公分登階測驗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33 表 4-6 不同下肢長度者在 25 公分登階測驗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34 表 4-7 不同下肢長度者在 35 公分登階測驗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35 表 4-8 不同大腿長度者在 25 公分登階測驗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36 表 4-9 不同大腿長度者在 35 公分登階測驗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37 表 4-10 不同小腿長度者在 25 公分登階測驗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38 表 4-11 不同小腿長度者在 35 公分登階測驗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39 表 4-12 登階測驗後 0-15 秒與 1 分-1 分 15 秒恢復心跳之積差相關分析表(階高 35 公分) ...................................................................................................................40 表 4-13 登階測驗後 0-15 秒與 1 分-1 分 15 秒恢復心跳之積差相關分析表(階高 25 公分) ...................................................................................................................40 表 4-14 登階測驗後 2 分-2 分 15 秒與 3 分-3 分 15 秒恢復心跳之積差相關分析表 (階 高 35 公分) .........................................................................................................41 表 4-15 登階測驗後 2 分-2 分 15 秒與 3 分-3 分 15 秒恢復心跳之積差相關分析表 (階 高 25 公分) .........................................................................................................42. V.

(7) 圖. 目. 錄. 圖 3-1 研究架構圖 .............................................................................................24 圖 3-2 研究流程圖 .............................................................................................25. VI.

(8) 格式化: 章節起始處: 新頁面, 頁尾與頁緣距離: 3.25 cm. 第壹章 緒論 本研究旨在探討三分鐘登階測驗後的體能指數,會受到 哪些個人因素的影響,在本章節中將分為研究背景、研究目 的、研究問題、研究假設、研究範圍與限制、研究重要性、 名詞釋義。. 第一節. 研究背景. 隨著科技的發達與生活水準的提高,人體活動機會日益 減少,健康狀況也漸漸衰退,產生了許多的現代文明病。身 體的健康情況因運動不足而產生肥胖症、高血壓、骨質疏鬆 症、糖尿病、冠狀動脈心臟病等疾病,因此養成良好的運動 習慣並保持較佳的體適能是預防疾病侵襲的最好方法(林主 忠 , 2 0 0 1 )。 根 據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在 九 十 一 年 所 公 佈 的 死 因 統 計,惡性腫瘤、腦血管疾病、心臟疾病、糖尿病、高血壓性 疾 病 … … 等 , 皆 在 十 大 死 因 之 內 (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 2 0 0 2 )。 這 些疾病都是屬於慢性疾病,並且與缺乏身體活動有關,又稱 之 為 「 運 動 不 足 症 」。 這 些 文 明 病 具 有 五 項 特 徵 : 一 、 初 期 沒 有明顯自覺症狀。二、若置之不理,病情會日益嚴重,不會 自然痊癒。三、患病和發病因素很複雜。四、經常並有其它 成 人 病 。 五 、 與 老 化 現 象 有 關 ( 陳 俊 忠 , 1 9 9 7 )。 因 此 , 要 改 善這些運動不足症所引起的疾病,養成規律運動、培養良好 的 生 活 習 慣 及 保 持 較 佳 的 健 康 體 適 能 是 很 重 要 的。 「健康體適 能 」是 指 適 應 環 境 的 最 低 身 體 健 康 能 力 ( R u t h e r f o r d & C o r b i n , 1 9 9 4 )。 政 府 目 前 大 力 推 行 健 康 體 適 能 的 檢 測 , 讓 所 有 國 民 都. 1.

(9) 能清楚自己目前的體能狀況,根據檢測的結果了解自身的健 康狀況,並且設計適合自己的運動處方,增進國民的健康。 教育部(無日期)目前推行的健康體適能護照中,健康體適 能檢測項目分為:肌力、肌耐力、心肺耐力、身體組成與柔 軟度五項,檢測方式有身體質量指數、坐姿體前彎、一分鐘 仰 臥 起 坐 、 800或 1600公 尺 跑 走 、 三 分 鐘 登 階 測 驗 等 。 在 心 肺 耐 力 測 試 的 方 法 中 , 最 常 見 的 方 式 有 十 二 分 鐘 跑 走 ( C o o p e r, 1 9 7 7 )、 8 0 0 / 1 6 0 0 公 尺 跑 走 ( K r a h e n b u h l , 1 9 7 8 )、 三 分 鐘 登 階 測 驗( 哈 佛 登 階 測 驗 )等 三 種 。 行 政 院 體 育 委 員 會【 體 委 會 】 於 2 0 0 0 年 4 月 2 9 日 公 佈 之「 國 民 體 能 檢 測 實 施 辦 法 」中 , 明 訂 「登階測驗」為評量心肺耐力的檢測方式。 三 分 鐘 登 階 測 驗,也 就 是 哈 佛 登 階 測 驗。 「哈佛登階測驗」 是 以 20 英 吋 (50.8 公 分 )高 的 台 階 、 以 每 分 鐘 上 下 30 次 的 頻 率 、 運 動 時 間 最 長 為 5 分 鐘 , 記 錄 登 階 運 動 後 1 分 到 1 分 30 秒 、 2 分 至 2 分 30 秒 與 3 分 至 3 分 30 秒 的 三 個 脈 搏 數 , 以 做為評估人體對於身體負荷下的調整與恢復能力(王順正, 2 0 0 1 )。 但 是 教 育 部 現 在 所 使 用 的 登 階 測 驗 階 梯 高 度 為 3 5 公 分 , 以 每 分 鐘 上 下 24 次 的 頻 率 、 運 動 時 間 為 3 分 鐘 , 記 錄 登 階 運 動 後 1 分 到 1 分 30 秒 、 2 分 至 2 分 30 秒 與 3 分 至 3 分 3 0 秒 的 三 個 脈 搏 數 , 為 經 過 修 改 的 「 哈 佛 登 階 測 驗 」。 外 國 人 的 體 型 比 國 人 高 大 , 所 以 登 階 測 驗 要 依 國 人 的 條 件 做 修 改,但是修改的理論基礎與考量並沒有完整說明,或許是因 為文化差異、體型差異、體表面積…等因素考量。王健、鄧 樹 勛 ( 2002) 指 出 Jung 等 人 在 1951 年 將 臺 階 高 度 降 為 18 英 寸 ( 4 5 . 7 2 公 分 ), 運 動 時 間 減 少 到 4 分 鐘 , 適 用 於 體 表 面 積 小 於 1.85 平 方 公 尺 的 男 性 少 年 兒 童 。 然 而 , 我 國 國 人 體 表. 2.

(10) 面 積 平 均 較 外 國 人 小 約 7 %(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研 究 所 , 2 0 0 3 )。 因 此 是 否 適 合 以 體 表 面 積 作 為 考 量 , 事 實 上 未 經 研 究 證 時 仍 有 待 商 榷 。 根 據 猪 飼 道 夫( 1977/1969)指 出 由 Hettinger 所 提 的 解 決 方 法,就 是 把 單 腳 放 在 台 階 上 時,腰 和 膝 蓋 兩 者 之 間 的 角 度 成 為 210°最 為 恰 當,這 是 對 下 肢 長 度 加以考量,也可以說是對於體格不同所做的改變方法。這些 問題將留待第二章做探討。 在實施心肺耐力檢測時,發現滿六歲孩童與成人卻是做 同樣高度的登階測驗,運動難度可想而知,負重腳膝關節小 於. 90°, 即 階 梯 高 度 不 適 當 。 停 止 登 階 立 即 測 量 心 跳 率 每 分. 鐘 高 達 2 3 0 ~ 2 4 0 次 ( 中 華 幼 青 關 懷 協 會 , 2 0 0 0 )。 因 此 發 現 現行的三分鐘登階測驗無法讓每個人都適用,應該設計出一 套公式,使每個人都能根據個別差異,使用適當高度的階梯 進行登階測驗,減少因登階高度不當所造成的傷害與檢測上 的誤差。 根 據 體 委 會 在 2 0 0 0 年 所 發 布 的 國 民 體 能 檢 測 法 指 出,登 階測驗在受測者完成三分鐘登階運動後,立即測量一分鐘至 一分三十秒、二分鐘至二分三十秒、三分鐘至三分三十秒三 次 脈 搏 數 ( 體 委 會 , 2 0 0 0 )。 但 是 , 教 育 部 所 提 供 之 登 階 測 驗 錄 音 檔,卻 是 在 三 分 鐘 登 階 運 動 後,休 息 一 分 鐘 再 開 始 測 量 , 兩種方式之間是否能有相同的結果,或者是因文字敍述不清 所造成的不同,有待驗證,亦是本研究的動機之一。. 3.

(1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本研究主要在探討下肢長度與階梯高度對於心跳數之影 響,以期建立一個適合每一位國人的心肺耐力檢測方法,茲 將研究目的分述如下。 一、釐清登階測驗之測量方式。 二、使登階測驗之測試更具信度。 三、根據不同身高、下肢長度、大腿長度或小腿長度,選擇 適合的階梯高度進行測驗。. 第三節. 研究問題. 依 據 上 述 之 目 的,本 研 究 將 以 下 列 之 問 題 進 行 探 討 與 實 驗。 一、登階測驗完成後,立即測量心跳與休息一分鐘後測量心 跳其個別意義為何? 二、登階測驗所使用的階梯高度是否適用於每一個人? 三、身高、下肢長度、大腿長度與小腿長度是否會影響登階 測驗的結果? 四、階梯高度是否應依受測者之身高、下肢長度、大腿長度 與小腿長度改變?. 第四節. 研究假設. 本研究對於以上問題,提出以下之假設: 一、登階測驗完成後,立即測量心跳比休息一分鐘後測量心 跳更具信度。 二、不同下肢長度者在接受相同階高之登階測驗後,其心肺 耐力之結果有顯著的差異。. 4.

(12) 三、不同小腿長度者在接受不同階高之登階測驗後,其心肺 耐力之結果有顯著的差異。 四、不同大腿長度者在接受不同階高之登階測驗後,其心肺 耐力之結果有顯著的差異。. 第五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研究的研究範圍與限制如下: 一、本研究僅針對身高因素進行探討,其他因素如平日運動 習慣、生理狀況、性別…則不列入考慮。 二、體重影響到登階時的負重,所以在進行登階測驗時,受 測 者 的 B M I 值 限 定 在 1 7 . 1 7 - 2 4 . 5 9 之 間,使 其 負 重 程 度 一 致 。 三、登 階 測 驗 時 會 受 到 受 測 者 心 情、周 圍 環 境 … 等 因 素 干 擾 , 在本研究中,將這些因素列為研究限制,不加以控制。 四、本研究未將腿長列為篩選樣本之依據,造成之後下肢長 度、大腿長度、小腿長度分組的人數不均。. 第六節. 研究重要性. 「心肺耐力」被認為是健康體適能五個要素中最重要的 一項。它所代表的是身體整體氧氣供輸系統能力的優劣。具 體而言,其所涉及的範圍包括:肺呼吸、心臟以及血循環系 統 的 機 能 ( 卓 俊 辰 , 無 日 期 )。 因 此 , 有 良 好 的 心 肺 耐 力 , 可 以減少心血管疾病的發生。本研究旨在探討影響登階測驗所 測之心肺耐力的因素,作為往後登階測驗修改的依據,使登 階測驗之結果更能準確的反映出受測者的心肺耐力情況。. 5.

(13) 第七節. 名詞釋義. 本研究重要名詞解釋與定義如下: 一 、 心 肺 耐 力 (Cardiovascular Endurance): 綜 合 各 學 者 的 說 法 ( 陳 朝 煌 , 1992、 體 委 會 , 1999、 教 育 部 , 無 日 期 、 陳 定 雄、曾 媚 美、謝 志 君,2 0 0 0、P o w e r &. D o d d , 1 9 9 6、A A H P E R D ,. 1 9 8 4、 C o r b i n , 2 0 0 1 ) ,心 肺 耐 力 乃 是 指 在 全 身 性 的 運 動 之 下 , 呼吸與循環系統供應氧氣與養分到肌肉組織並且能持續運動 的能力。 二、大腿長度:由髖關節到膝關節的長度。 三、小腿長度:由膝關節到踝關節的長度。 四、下肢長度:由髖關節到足底的長度,也就是大腿加小腿 與足部的長度。 五、登 階 測 驗:本 研 究 所 指 的「 登 階 測 驗 」 ,係 指 體 委 會( 2 0 0 0 ) 所訂定「國民健康體能檢測實施辦法」中的登階測驗,測驗 內容為受測者站立於一高. 35 公 分 的 台 階 前 , 配 合 節 拍 器 節. 奏,以每分鐘九十六拍之速度,每四拍上下台階一次,持續 三分鐘。. 6.

(14) 第貳章 文獻探討 首先對體適能的發展沿革與要素做一概略的敘述,然後 說明體適能測驗項目的發展,瞭解國內健康體適能的測驗項 目。第二節針對心肺耐力的測量方式做比較,討論各種方式 之優缺點與信效度,使心肺耐力測驗能更精確。第三節在說 明登階測驗之發展與演進,瞭解登階高度與頻率設定之原則 與考量。第四節為膝關節的構造及其活動模式,藉由瞭解膝 關節的構造及其活動模式,預防進行登階測驗所造成之運動 傷害。. 第一節. 體適能發展與定義. 本節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份將針對體適能的起源與發 展進行探討,以了解體適能測驗項目的改變與考量。第二部 分將探討「體適能」的解釋及其定義。. 一、體適能的發展 「體適能」這個名詞最早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時,出現 在美國軍隊中,主要用來檢驗士兵訓練成果的標準。直到戰 爭 結 束 後 , 才 漸 漸 的 推 展 到 民 間 。 在 1920 年 代 以 前 , 美 國 體 適 能 尚 未 出 現 組 合 測 驗 , 僅 針 對 肌 力 做 單 項 的 測 驗 。 1930 年 代 開 始 有 測 血 壓 和 肌 力 的 組 合 測 驗 。 Kraus 和 Hirschland 的 研 究 團 隊 在 1954 年 時,發 展 兒 童 小 肌 肉 體 適 能 的 測 驗,美 國 竟 然 有 高 達 87﹪ 的 人 無 法 通 過 , 而 同 樣 的 測 驗 在 歐 洲 只 有 8 ﹪的人無法通過。因此引起艾森豪總統的高度關切,馬上成 立了體育諮詢委員會,並在同一時期成立美國體育健康休閒. 7.

(15) 協 會 ( American Alliance for Health, Physical Education, R e c r e a t i o n【 A A H P E R 】), 推 動 並 促 進 美 國 國 民 的 體 適 能 ( 許 伯 陽 , 2 0 0 2 )。 1956 年 「 體 適 能 與 運 動 諮 詢 委 員 會 議 」 制 定 出 評 估 體 適 能的項目,包括柔軟度、敏捷性、靜態肌力、動態肌力、瞬 發 力 、 速 度 及 耐 力 等 七 項 。 1958 年 以 上 述 的 七 個 項 目 為 基 礎 , 編 製「 青 少 年 體 適 能 測 驗 」 ( Yo u t h P h y s i c a l F i t n e s s T e s t ), 測 驗 項 目 為 800 碼 ( 731.52 公 尺 ) 跑 、 直 腿 仰 臥 起 坐 、 男 生 引體向上、女生屈臂懸垂、折返跑、立定跳遠、壘球擲遠、 50 碼 ( 45.72 公 尺 ) 跑 。 1975 年 做 第 一 次 的 修 正 , 為 了 減 少 運動傷害的發生,把壘球擲遠的項目刪除,並且將直腿仰臥 起 坐 改 成 屈 膝 仰 臥 起 坐 , 。 1976 年 將 心 肺 耐 力 的 項 目 , 改 為 12 歲 以 下 跑 1 哩 ( 1609.35 公 尺 ) 或 9 分 鐘 跑 走 , 13 歲 以 上 跑 1 . 5 哩 ( 2 4 1 4 . 0 2 公 尺 ) 或 1 2 分 鐘 跑 走 ( 許 伯 陽 , 2 0 0 2 )。 1 9 8 0 年 A A H P E R 將 舞 蹈 協 會 納 入,正 式 改 名 為 A m e r i c a n Alliance. for. Health,. Physical. Education,. d a n c e 【 A A H P E R D 】, 並 且 在 同 年 發 表. Recreation. and. AAHPERD 健 康 測 驗. ( A A H P E R D H e a l t h T e s t ), 測 驗 項 目 為 女 性 1 哩 ( 1 6 0 9 . 3 5 公 尺 ) 跑 或 9 分 鐘 跑 走 、 男 性 1.5 哩 ( 2414.02 公 尺 ) 跑 或 12 分 鐘 跑 走 、 屈 膝 仰 臥 起 坐 、 坐 姿 體 前 彎 、 身 體 組 成 ( 測 量 肱 三 頭 肌 、 肩 胛 下 方 的 皮 脂 厚 ), 使 體 適 能 測 驗 從 競 技 體 能 測 驗 發 展 到 健 康 體 適 能 測 驗 的 方 向 ( 許 伯 陽 , 2 0 0 2 )。 1 9 8 8 年 AAHPERD 根 據 健 康 測 驗 設 計 出 一 套 判 別 系 統 稱 為 美 國 聯 邦 體 適 能 識 別 系 統 ( American. Alliance. Physical. Best. R e c o g n i t i o n S y s t e m ), 除 了 上 述 的 項 目 , 再 加 入 引 體 向 上 , 並 將 身 體 組 成 改 成 測 量 肱 三 頭 肌 和 比 目 魚 肌 的 皮 脂 厚( S a f r i t ,. 8.

(16) 1 9 9 5 )。 A A H P E R D 在 1 9 9 2 年 提 出 一 份 體 適 能 檢 測 圖,其 內 容 將 所有項目的標準以圖標示出標準值,項目內容也做了修改, 以 20 公 尺 來 回 跑 ( The Pacer) 來 測 量 心 肺 耐 力 , 將 仰 臥 起 坐 ( Curl-up) 修 改 成 只 要 做 到 肩 部 離 地 45°即 可 , 測 量 腹 肌 肌 力 與 肌 耐 力 , 在 上 肢 肌 力 部 分 , 用 伏 地 挺 身 ( Push-up) 來 測 量 , 伏 臥 舉 背 ( Trunk lift) 測 量 背 肌 力 , 箱 式 坐 姿 體 前 彎 ( Back-saver sit and reach) 測 柔 軟 度 , 身 體 組 成 為 測 量 皮 下 脂 肪 厚 度 ( 許 伯 陽 , 2 0 0 2 )。 我國的健康體適能發展較晚,且大多沿用美國所建立之 檢測項目。健康體適能的開始,最早是在衛生署民國八十年 度所推展的國民健康生活促進業務中,內容包含健康體適能 常模建構之相關研究,培養健康促進教育之人才,健康體適 能 推 廣 活 動 宣 導 之 相 關 刊 物 (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 1 9 9 3 )。 而 體 委 會 則 是 在 1999年 開 始 建 立 健 康 體 適 能 常 模 , 當 時 所 選 用 的 檢 測 項 目 , 以 測 量 身 體 質 量 指 數 ( BMI) 代 表 身 體 組 成 , 30秒 屈 膝 仰 臥 起 坐 測 量 肌 力 , 60秒 屈 膝 仰 臥 起 坐 測 驗 肌 耐 力 , 柔 軟度以坐姿體前彎測試,三分鐘登階測心肺耐力(體委會, 1 9 9 9 )。 在 2 0 0 0 年 時 更 進 一 步 的 制 定 「 國 民 體 能 檢 測 實 施 辦 法 」, 內 容 明 定 出 健 康 體 適 能 檢 測 的 項 目 , 身 體 組 成 : 身 體 質 量指數。肌力與肌耐力:屈膝仰臥起坐。柔軟度:坐姿體前 彎 。 心 肺 耐 力 : 三 分 鐘 登 階 或 女 性 800公 尺 跑 走 、 男 性 1600 公 尺 跑 走 ( 體 委 會 , 2 0 0 0 )。 2 0 0 1 年 以 後 皆 沿 用 上 述 的 項 目 來 建構常模。. 二、體適能的定義 英 文 稱 為 「 體 適 能 」, 德 國 人 稱 為 「 工 作 能 力 」, 法 國 人. 9.

(17) 稱 為 「 身 體 適 性 」, 在 日 本 稱 為 「 體 力 」, 我 國 則 習 慣 以 「 體 能 」稱 之 。 「 體 適 能 」簡 單 的 說 是 身 體 的 適 應 能 力 , 在 生 活 面 , 它是人類身體對於現代生活的一種適應能力;從機能方面而 言,它是指人類身心特質中的全體機能,表現為運動能力、 工作能力或疾病抵抗能力;以結構方面來看,體適能包括型 態 、 機 能 、 運 動 等 的 適 應 能 力 ( 鄭 丞 伸 , 2 0 0 1 )。 在 體 育 大 辭 典 中 的 解 釋 為 , 依 Cureton的 說 法 , 體 能 是 全 身 適 應 性 的 一 部 分 。 Steinhaus認 為 體 能 是 人 類 精 神 與 身 體 對 於 現 代 生 活 的 適 應 能 力 ( 體 育 大 辭 典 編 訂 委 員 會 , 1 9 8 4 )。 體 委 會 認 為 體 適 能 可分為兩部份,一個是與健康有關的體能包括:心肺耐力、 肌力與肌耐力、柔軟度、身體組成,另一個為與運動技術有 關的體能包括:速度、協調性、敏捷性、平衡感、爆發力、 反 應 時 間 ( 認 識 健 康 體 適 能 , 2 0 0 1 )。 本 研 究 主 要 在 探 討 健 康 體適能,所以不在此討論競技體適能。體委會對健康體適能 做了以下的解釋,是指人的心臟、血管、肺臟及肌肉組織等 都能充分發揮有效的機能,以勝任日常工作,並有餘力享受 休閒娛樂生活,又足以應付突發緊急狀況的身體能力(認識 健 康 體 適 能 , 2 0 0 1 )。 其 他 學 者 也 對 體 適 能 提 出 了 許 多 的 定 義。卓俊辰(無日期)認為「體適能」是身體適應能力的意 思。為了要過好的生活,基本的條件是身體應該保持合理的 適應狀態,特別是維護健康上身體必須具備適當的機能水準 及 擁 有 良 好 活 動 能 力 的 需 求 。 Greenberg和 Pargman( 1986) 認為健康體適能是指一個人的工作能力及有餘力從事休閒活 動,同 時 認 為 一 個 人 的 健 康 應 包 含 五 個 部 分,為 社 會、心 智 、 情緒、精神及身體,當上述五種健康要素處於平衡狀態時, 才 可 說 是 健 康 狀 況 良 好 。 許 伯 陽 ( 2002) 將 健 康 體 適 能 定 義. 10.

(18) 為一般人應付每日生活、休閒與適應環境的綜合身體能力。 Power和 Dodd( 1996) 認 為 所 謂 「 健 康 體 適 能 」 乃 是 最 理 想 的健康狀況,其中包含:社會、生理、心靈、智力、情感, 這五個層面之健康且彼此互相影響,唯有彼此維持平衡,才 能擁有健康體適能的最佳狀態。從不同角度來看健康體適 能 , Lamb 和. Fox( 1984) 以 運 動 生 理 學 的 觀 點 分 析 健 康 體. 適能,認為健康體適能是使目前及未來生活挑戰得以成功的 能力。良好的健康體適能應表現於:一、代謝能力:作業時 能量的產生;二、肌肉系統效率:身體活動時作功的能力表 現;三、循環與呼吸效率:輸送氧氣的能力;四、營養、運 動與體重控制等四部份。教育部(無日期)指出體適能 ( Physical Fitness)可 視 為 身 體 適 應 生 活 、 活 動 與 環 境 ( 例 如;溫度、氣候變化或病毒等因素)的綜合能力。體適能較 好的人在日常生活或工作中,從事體力性活動或運動皆有較 佳的活力及表現,且較不會產生疲勞或力不從心的感覺。健 康體適能是指身體適應生活環境的最低健康能力 ( R u t h e r f o r d & C o r b i n , 1 9 9 4 )。 綜合以上的說法,健康體適能是指人的心理與生理機能 對其所處之生活環境的適應能力。所以良好的健康體適能, 不只是人身體上的健康與心理上的健全,還要有生活環境及 社會狀態的配合。擁有良好的健康體適能代表較不會有罹患 疾 病 或 生 理 機 能 失 調 的 危 險 ( American College of Sport M e d i c i n e 【 A C S M 】 , 1 9 9 5 )。. 11.

(19) 第二節. 心肺耐力定義與測量方式比較. 本節將分為兩部分探討,第一部分先介紹心肺耐力的定 義。第二部分將分別討論各種心肺耐力測量方式之優缺點與 信效度,使心肺耐力測驗能更精確。. 一、心肺耐力定義 健康體適能是由心肺耐力、肌力、肌耐力、身體組成與 柔 軟 度 五 個 不 同 的 要 素 所 組 合 而 成 的 。 陳 朝 煌( 1 9 9 2 )指 出 , 心肺耐力是現代人最重要的適能,促進心肺耐力對於慢性病 的 防 治、壓 力 紓 解、活 力 增 進 和 心 理 健 康 等 都 有 相 當 的 助 益 , 是解決現代生活缺陷的良方。許多學者與組織都曾經對心肺 耐 力 做 定 義 。 體 委 會 ( 1999) 在 「 健 康 體 能 報 告 書 」 中 為 心 肺耐力做了以下定義:身體在活動時,能持續地吸收與利用 氧 氣 的 能 力,涉 及 的 範 圍 包 括 了 心 臟、肺 臟、血 管 和 血 液 等 , 是 健 康 體 能 中 最 重 要 的 一 項 , 是 全 身 性 運 動 持 久 能 力 的 指 標 。 AAHPERD 在 1984 年 對 心 肺 耐 力 ( Cardiovascular Endurance)做 了 以 下 的 定 義 : 心 肺 耐 力 又 稱 心 肺 適 能 , 指 大 肌 肉 群 在 某 一 特 定 運 動 強 度 持 續 一 段 時 間 的 能 力 。 Corbin ( 2001) 對 心 肺 適 能 有 如 下 的 界 定 : 心 臟 、 血 液 、 血 管 及 呼 吸 系 統 供 應 氧 氣 到 肌 肉 以 維 持 動 力 的 能 力 。 Power 和 Dodd ( 1996) 認 為 心 肺 耐 力 是 指 在 運 動 期 間 , 心 臟 將 含 氧 血 輸 送 到工作中的肌肉群之能力。根據教育部(無日期)的定義指 出,心肺適能,也可以稱為心肺耐力,是指個人的肺臟與心 臟,從空氣中攜帶氧氣,並將氧氣輸送到組織細胞加以使用 的能力。指人體在某一特定運動強度下持續活動的能力,亦 指 肌 肉 、 神 經 、 循 環 及 呼 吸 等 系 統 長 期 活 動 的 能 力( 陳 定 雄 、 曾 媚 美 、 謝 志 君 , 2 0 0 0 )。. 12.

(20) 綜合以上學者的論點,心肺耐力是指在全身性的運動之 下,呼吸與循環系統供應氧氣與養分到肌肉並且能持續運動 的能力。因此心肺耐力可以說是個人的心臟、肺臟、血管、 與組織細胞有氧能力的指標。心肺耐力較佳時,可以讓我們 運動時間持續較久且不易疲倦,使我們平日工作時間可以維 持 更 久 , 更 有 效 率 ( 教 育 部 , 無 日 期 )。. 二、心肺耐力測量方式之比較 最準確可靠的心肺功能評估指標為最大攝氧量及運動持 續 時 間 ( We n g e r & M a c n a b , 1 9 7 5 ; A C S M , 1 9 9 5 ) 。 最 大 攝 氧 量 是指人在海平面上,從事激烈運動下,組織細胞所能消耗或 利 用 之 氧 的 最 高 值 ( 林 正 常 , 1 9 9 7 )。 為 生 理 學 研 究 中 , 應 用 最廣、使用最為頻繁的有氧運動能力或心肺功能之最重要指 標 ( 鄭 安 城 、 林 正 常 , 1 9 9 3 )。 但 是 測 量 最 大 攝 氧 量 必 須 在 研 究室中依靠昂貴且笨重的儀器測量,而且直接測量最大攝氧 量須進行一激烈的衰竭性運動,對於老年與幼童都不適合。 測量時間長,無法測量大量的樣本,於是許多學者便提出了 其他可以簡單替代的方式評估心肺耐力。 目前國內外常見的心肺耐力測量法有以下三類:一、最 大 跑 步 測 試 ( M a x i m a l R u n T e s t ): 有 十 二 分 鐘 跑 ( C o o p e r , 1 9 7 7 )及 1 6 0 0 公 尺 跑( K r a h e n b u h l , 1 9 7 8 ) 。 二、 步 行 測 試( W a l k T e s t ): 受 測 者 盡 可 能 的 快 速 走 完 1 6 0 0 公 尺 ( K l i n e , 1 9 8 7 )。 三 、 三 分 鐘 登 階 測 驗 ( S t e p Te s t ) 或 哈 佛 登 階 測 驗 ( H a r v a r d S t e p T e s t )。 最大跑步測試的優點是與最大攝氧量有較高的相關性, 理論上在心肺耐力的測量上有較高的信度。在動作方面,因 為跑與走都是人的天賦本能,因此任何人在動作上都不必再. 13.

(21) 學習。測驗時,只需要幾個碼錶與人員,在一個操場就能夠 同時測驗大量的人數,節省測驗的時間與花費。缺點是對於 受測者的生理反應難以監測,因為繞著操場跑施測者無法隨 時觀察。其次是難以掌控受測者的參與動機,受測者不一定 會盡力去完成測試,所以信度較低。最大跑步測試所需的條 件 為 受 測 者 要 維 持 在 最 大 攝 氧 量 達 9 0 - 9 5 % 的 運 動 強 度 下, 持 續的跑完全程,但是受測者的運動強度無法控制且不易達成 所 需 條 件 , 所 以 僅 要 求 其 盡 最 大 努 力 跑 完 全 程 即 可 ( Powers &. H o w l e y , 2 0 0 1 )。 最 後 是 需 要 一 個 可 測 量 的 場 地 , 所 以 大. 部分是使用操場,但是因為是室外場地,所以會受到天候的 影響。步行測試其優缺點大致與最大跑步測試相同,但是, 步行測試的優點是可以用於老年人、無法跑步、無法進行劇 烈運動的人。其測量方法為測量心跳率,與最大跑步測驗測 量時間的方式,有相當大的不同。 三 分 鐘 登 階 測 驗 的 優 點 , Camaione( 1993) 指 出 這 一 項 是對任何人都很容易進行測驗,因為登階的動作與日常生活 中上下階梯相同,不需要經過訓練就可以施測。測驗所需器 材不多,只要台階、碼錶、節拍器就夠了。所需要的場地不 大,而且室內室外皆可進行測試。測驗時一對一施測,容易 觀察與控制施測者的情況。不需要任何昂貴的儀器或開銷, 所以花費較少。缺點為步伐需依靠節拍器進行,以維持登階 的頻率。過胖的人難以從事此項測驗,因為登階消耗能量的 計 算 公 式 顯 示 , 總 做 功 = 負 重 × 距 離 , 負 重 = 體 重 ( k g ), 距 離 = 階 梯 高 度( m )× 速 率 × 時 間( P o w e r s &. H o w l e y , 2 0 0 1 )。. 由以上計算公式可知,階梯高度與速率、時間都是固定的, 所以體重的部分決定了登階時能量消耗的多寡,過胖的人所. 14.

(22) 產生的總做功,大於一般人,若將階梯高度降低,可以減輕 過胖的人進行登階測驗時的負荷。施測時,由於要一對一進 行測試,所以需要較多的人力投入,沒有經驗和有經驗測試 人 員 的 觸 診 與 心 電 圖 ( E l e c t r o c a r d i o g r a m 【 E C G 】) 相 比 , 測 試 結 果 的 相 關 係 數 介 於 0.970-0.995 之 間 ; 1-2 周 內 的 重 複 測 量信度在. 0.73-0.94 之 間 ; 登 階 試 驗 指 數 對 運 動 訓 練 反 應 的. 敏 感 性 較 最 大 攝 氧 量 好,這 個 結 果 最 初 是 由 B r o h u a 及 其 同 事 發現的,後來有許多研究分別在男青年、中年男性和老年男 性 族 群 中 得 到 驗 證 ( 王 健 、 鄧 樹 勛 , 2 0 0 2 )。 登 階 高 度 固 定 , 受測者腿長不一,進行時關節活動度不同,使其活動量有不 同,易造成測量誤差,這個問題將在第四節提出作探討。 鄭 安 城 與 林 正 常 ( 1993) 研 究 發 現 登 階 測 驗 後 , 每 一 階 段 的 恢 復 心 跳( 0 分 5 秒 -0 分 20 秒 、 1 分 -1 分 15 秒 、 2 分 -2 分 15 秒 、 3 分 -3 分 15 秒 的 心 跳 數 ) 與 原 地 跑 步 機 所 測 之 最 大 攝 氧 量 均 達 顯 著 相 關 , 而 且 以 1 分 -1 分 1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之 相 關 性 最 高 ( r = . 8 0 ), 體 能 指 數 也 達 顯 著 相 關 ( r = . 6 9 )。 由 此可知,登階測驗可以用來預估最大攝氧量,作為評估心肺 耐力的方法。. 第三節 登階測驗演進概況 本節主要針對登階測驗的演進過程與改變討論,了解登 階測驗的高度與頻率的改變與現況。. 一、登階測驗的演進 登 階 測 驗 是 1 9 4 3 年,由 美 國 哈 佛 大 學 疲 勞 研 究 所 B r o u h a 教授所提出的,是以登階運動後的心跳恢復率來判定心肺機 能 的 一 種 簡 便 而 有 效 的 方 法 。「 哈 佛 登 階 測 驗 」 是 以 2 0 英 吋. 15.

(23) ( 50.8 公 分 ) 高 的 台 階 、 以 每 分 鐘 上 下 30 次 的 頻 率 、 運 動 時 間 最 長 為 5 分 鐘 , 記 錄 登 階 運 動 後 1 分 到 1 分 30 秒 、 2 分 至 2 分 30 秒 與 3 分 至 3 分 30 秒 的 三 個 脈 搏 數 , 以 做 為 評 估 人 體 對 於 身 體 負 荷 下 的 調 整 與 恢 復 能 力 ( 王 順 正 , 2 0 0 1 )。 測 試 後 , 按 照 以 下 演 算 法 計 算 所 謂 的 身 體 效 率 指 數 ( Physical e f f i c i e n c y I n d e x【 P E I 】) , P E I = 運 動 負 荷 持 續 時 間( 秒 )× 1 0 0 / 2 ( 1 - 1 . 5 心 率 + 2 - 2 . 5 心 率 + 3 - 3 . 5 心 率 )。 後 續 研 究 發 現 記 錄 運 動 後 恢 復 期 3 分 鐘 心 率 計 算 得 到 的 結 果 與 只 記 錄 1-1.5 分 鐘的結果有高度相關,故建議採用短時程. PEI( short form. PEI) 記 錄 恢 復 期 心 率 並 按 照 下 列 方 法 計 算 , PEI=運 動 負 荷 持 續 時 間 ( 秒 ) ×100/5.5×1-1.5 心 率 , 而 最 初 的 演 算 法 稱 為 長 時 程 PEI( long term PEI). ( 王 健 、 鄧 樹 勛 , 2 0 0 2 )。. 1951 年 , Jung 等 人 將 台 階 高 度 降 為 18 英 寸 ( 45.72 公 分 ), 運 動 時 間 減 少 到 4 分 鐘 , 適 用 於 體 表 面 積 小 於 1 . 8 5 平 方公尺的男性少年兒童。並且在該研究中首先使用心臟恢復 指 數 ( C a r d i a c r e c o v e r y i n d e x 【 C R I 】) 取 代 P E I 表 示 試 驗 結 果,因為該指數的大小取決於心率恢復的速度,較能表現心 肺 耐 力 的 好 壞 ( 王 健 、 鄧 樹 勛 , 2 0 0 2 )。 1 9 6 3 年 , S k u b i c 和 H o d g k i n s 將 台 階 高 度 降 到 1 8 英 寸 ( 4 5 . 7 2 公 分 ), 上 下 台 階 頻 率 減 少 到 24 次 /秒 , 運 動 時 間 進 一 步 減 少 到 3 分 鐘 , 以 適 應 初 中 、 高 中 和 大 學 階 段 女 生 的 需 要 。 Roy( 1977) 發 現 登 階測驗會受到年齡、性別、健康狀況與體重等因素所影響, 但 是 腿 長 的 因 素 卻 不 被 重 視,而 且 一 般 成 人 在 1 8 英 吋( 4 5 . 7 2 公分)高的台階時,可以在受測者滿意的情況下進行測試。 此外,還有人針對不同年齡和性別的受試者提出採用不同測 試 條 件 的 觀 點 , 如 適 合 12-18 歲 女 生 的 測 試 條 件 為 , 台 階 高. 16.

(24) 度 1 6 英 寸( 4 0 . 6 4 公 分 ), 運 動 時 間 4 分 鐘 ; 適 合 8 - 1 1 歲 男 、 女 生 的 條 件 是, 台 階 高 度 14 英 寸, 運 動 時 間 3 分 鐘;而 適 合 8 歲 以 下 兒 童 的 條 件 , 台 階 高 度 為 1 4 英 寸 ( 3 5 . 5 6 公 分 ), 運 動時間 2 分鐘。以上各種條件下的實驗結果皆能夠對健康狀 況 的 好 壞 作 出 明 顯 區 分 ( 王 健 、 鄧 樹 勛 , 2 0 0 2 )。 雖 然 以 上 的 研究在台階高度與運動時間都有作修改,但是卻未將其修改 的依據說明清楚。 除 了 傳 統 的 單 一 階 段 登 階 測 驗 以 外,俄 州 登 階 測 驗( O h i o State Unuversity step test) 與 密 西 根 登 階 測 驗 ( F-EMU step test) 以 多 次 漸 增 強 度 的 登 階 測 驗 方 式 , 以 及 加 拿 大 有 氧 適 能 測 試 ( C a n a d i a n A e r o b i c F i t n e s s T e s t 【 C A F T 】) 則 以 雙 級 台階的方式,進行多重階段的登階測驗,以評量受試者的心 肺適能。整體而言,多重階段登階測驗亦是評估最大攝氧量 的有效與可信方式。不過,此類登階測驗方式較為複雜,不 適 合 進 行 大 量 受 測 者 的 檢 測 ( 王 順 正 、 林 正 常 , 1 9 9 6 )。. 第四節 膝關節的構造及其活動模式 膝關節是人體中最大且最複雜的關節,主要是由髕骨關 節與脛骨關節所組合而成的,負責傳達力量及提供複雜的運 動 技 巧( 韓 毅 雄 , 1 9 8 3 )。 膝 關 節 主 要 由 股 四 頭 肌 群( 伸 展 )、 腿後肌群(屈曲)及縫匠肌(屈曲、外展、內旋)所控制。 在登階時,腿部屈曲上台階後,是依靠股四頭肌施力來使膝 關節伸直,因此,股四頭肌在膝關節屈曲時的力臂,將影響 到登階測驗時,肌力使用量的大小,進而影響到運動量與心 跳。 髕骨對股四頭肌產生力效應的力臂,隨膝關節的位置而. 17.

(25) 異 ,當 膝 關 節 完 全 屈 曲 時,股 四 頭 肌 的 有 效 力 臂 最 短,約 只 有 有 效 力 臂 長 的 10﹪ , 但 當 膝 關 節 屈 曲 45°時 , 力 臂 約 增 加 35﹪ , 而 當 由. 45°至 完 全 伸 直 間 , 股 四 頭 肌 必 須 付 出 較 大 的. 力 量 以 維 持 等 量 的 力 距 ( Frankel & 知,當膝關節呈. N o r d i n , 2 0 0 1 )。 由 此 可. 90°時 , 股 四 頭 肌 的 肌 力 使 用 最 少 。 根 據 宮. 畑 虎 彥 、 高 木 公 三 郎 、 小 林 一 敏 ( 1974) 指 出 , 膝 關 節 的 最 小 屈 曲 3 5 ° - 4 5 °( 以 膝 關 節 內 側 計 算 ) , 最 大 伸 展 1 8 9 ° - 1 3 7 °, 而膝關節在. 90°時 , 負 重 的 平 均 工 作 率 最 大 。 因 此 , 股 四 頭. 肌可以用較多的力量在支撐體重上階梯,所以膝關節在. 90°. 時 , 進 行 登 階 運 動 較 省 力 。 Helfetu( 1982) 也 指 出 , 當 腳 穿 9 公 斤 的 長 統 靴 下 垂,膝 關 節 屈 曲 角 度 在 90°時,股 四 頭 肌 使 用 的 肌 力 為 0, 膝 關 節 承 受 的 壓 力 也 是 0。 但 是 , 當 膝 關 節 漸 漸伸展時,膝關節壓力會立即增加,在. 36°時 , 壓 力 到 達 體. 重 的 1.4 倍 。 由 此 可 知 , 膝 關 節 在 90°時 , 所 承 受 的 壓 力 最 小 。 根 據 Kettelkamp 等 人 在 1970 年 分 析 了 膝 關 節 在 日 常 生 活中各種動作的角度發現,膝關節在日常生活中的活動彎曲 度 約 為 1 0 0 ° 左 右 , 上 樓 梯 的 運 動 範 圍 為 0 ° - 8 3 °, 而 下 樓 梯 的 運動範圍為. 0 ° - 9 0 ° ( 韓 毅 雄 , 1 9 8 3 )。 根 據 以 上 的 說 明 , 可. 以發現到受測者站立抬腿彎曲膝關節角度在. 90°時 , 髕 骨 承. 受壓力最小,所以在登階測驗時,若能使受測者在膝關節趨 近. 90°的 狀 態 下 進 行 , 將 可 以 減 少 膝 關 節 因 承 受 壓 力 過 大 所. 產生的運動傷害,且符合日常生活上下樓梯時之動作,降低 登階測驗的難度。 受 測 者 下 肢 長 度 不 同 , 膝 關 節 呈. 90 ° 時 離 地 高 度 也 不. 同 。 以 現 行 的 登 階 測 驗 來 看 , 35 公 分 的 台 階 對 於 身 高 較 高 或 下 肢 較 長 的 人 , 只 要 較 小 的 膝 關 節 活 動 角 度 就 可 以 上 下 台. 18.

(26) 階,但是,對於身高較矮或下肢較短的人,就必須以較大的 膝關節活動角度才有辦法登上台階。由此可知,身高較高或 下肢較長的人在進行登階運動時,其膝關節屈曲角度較小, 抬腿的距離較短,所以比身高較矮或下肢長度較短者省力, 導致在進行登階測驗時,身高較高或下肢較長的人的運動量 較 身 高 較 矮 或 下 肢 長 度 較 短 者 小 , 產 生 心 肺 耐 力 較 好 的 假 象 。 Hockey( 1989) 指 出 哈 佛 登 階 測 驗 的 階 高 過 高 , 會 對 身 高 較 矮 小 的 受 試 者 不 利 。 根 據 猪 飼 道 夫( 1977/1969)指 出 由 Hettinger 提 的 解 決 方 法 , 就 是 把 單 腳 放 在 台 階 上 時 , 腰 和 膝 蓋 兩 者 之 間 的 角 度 成 為 210°最 為 恰 當,這 是 對 下 肢 長 度 加 以 考量,也可以說是對於體格不同所做的改變方法。這些因素 都是本研究所要探討的重點。 根 據 薛 淑 琦 ( 1993) 的 研 究 發 現 , 身 高 對 於 登 階 測 驗 並 沒有顯著的影響,但是體能指數卻有隨著身高增加而增加的 趨 勢 。 腿 長 部 分 在 35 公 分 沒 有 明 顯 的 差 異 , 但 是 在 40 與 30 公分時就有顯著差異。腿長與身高之間呈現正相關,表示身 高越高的人其腿長有越長的趨勢。 黃 彬 彬( 1 9 7 6 )以 4 2 位 大 學 男 生 進 行 哈 佛 登 階 測 驗 後 發 現,身高、下肢肢段長度對於體能指數之間的相關皆未達顯 著水準。. 19.

(27) 第參章 研究方法 本章主要是在說明研究方法與架構,本研究主要目的是 在探討不同身高、下肢長度、大腿長度、小腿長度在不同階 梯高度進行登階測驗時,體能指數的差異。本章擬分成五節 加以敘述:第一節描述研究對象;第二節說明研究方法;第 三節說明研究流程;第四節說明研究架構;第五節說明資料 處理分析。. 第一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主旨是在探討身高、下肢長度、大腿長度、小腿 長度與階梯高度的不同,在進行登階測驗時,心肺耐力指數 的差異。本研究之研究對象為中台醫護技術學院在職班的女 同 學,年 齡 在 20-25 歲 之 間,本 身 無 任 何 遺 傳 或 先 天 性 疾 病 , 非 運 動 員 者 共 116 名 。 根 據 體 委 會 ( 2003) 九 十 一 年 度 體 適 能 檢 測 顯 示 , 2 0 - 2 5 歲 成 年 女 子 的 平 均 B M I 值 為 2 0 . 8 8, 標 準 差 為 3.71。 為 了 與 常 模 比 較 考 量 , 故 本 研 究 對 象 以 平 均 BMI 值 加 減 一 個 標 準 差 的 範 圍 , 即 BMI 值 在 17.17-24.59 之 間 為 主 要 對 象,經 BMI 值 的 篩 選 後,符 合 條 件 的 樣 本 數 為 74 名 。. 第二節 研究方法 本 研 究 採 用 登 階 測 驗 , 利 用 二 種 不 同 階 梯 高 度 ( 25 公 分 、 3 5 公 分 ), 測 量 三 組 不 同 身 高 、 下 肢 長 度 、 大 腿 長 度 、 小腿長度者之體能指數。以了解不同階梯高度,對相同身高 者之體能指數是否有影響?以及相同的階梯高度,對不同身. 20.

(28) 高、下肢長度、大腿長度、小腿長度者之體能指數是否有影 響?登階測驗(哈佛登階測驗)方法如下: 一、測驗目的﹕以登階運動三分鐘後的心跳恢復能力,來了 解受測者的心肺耐力。 二 、 測 驗 器 材 ﹕ 25公 分 與 35公 分 高 台 階 、 碼 錶 、 節 拍 器 。 三、測驗方法﹕ ( 1 ) 以 每 分 鐘 9 6 拍 速 度 上 下 階 梯 2 4 次 ( 4 拍 上 下 一 次 ), 持 續 3分 鐘 。 ( 2)運 動 結 束 後 , 立 即 測 量 當 下 之 心 跳 , 即 0分 -0分 15秒 、 1 分 -1分 15秒 、 2分 -2分 15秒 、 3分 -3分 15秒 的 心 跳 數 。 ( 3 )根 據 上 述 方 式 , 以 2 5 公 分 與 3 5 公 分 高 的 台 階 進 行 登 階 測 驗,各進行一次。 四、記錄方法﹕以次為記錄單位。 五、注意事項﹕ ( 1 )測 驗 前 須 先 做 暖 身 運 動 , 測 驗 後 須 做 伸 展 操 , 預 防 運 動 傷害的發生。 ( 2 )感 覺 不 適 可 立 即 停 止 , 紀 錄 其 實 際 運 動 之 時 間 , 依 前 述 方法測量心跳數。 ( 3) 上 下 階 梯 雙 腿 要 伸 直 並 注 意 安 全 。 ( 4) 登 階 速 度 要 符 合 節 拍 , 測 試 人 員 一 對 一 測 量 脈 搏 數 。 ( 5) 應 力 求 正 確 的 完 成 規 定 之 動 作 。 ( 6) 先 上 木 箱 之 腳 也 必 需 先 下 木 箱 。 ( 7) 登 上 木 箱 時 上 半 身 宜 儘 量 挺 直 。 ( 8) 用 餐 後 二 小 時 內 不 宜 檢 測 。 ( 9) 檢 測 前 應 詳 盡 說 明 , 提 供 適 當 示 範 並 給 予 練 習 機 會 。 ( 10) 應 避 免 跳 上 跳 下 之 動 作 且 不 可 僅 以 足 尖 上 下 台 階 。. 21.

(29) 六、計算方式: 體 能 指 數 = 運 動 持 續 時 間 ( 秒 ) ×100/三 次 脈 搏 總 合 ×4 測量每一位受測者的下肢長度、小腿長度與大腿長度, 依測量的結果進行分組,以便探討下肢長度與不同階梯高度 之登階測驗是否會影響心肺耐力,測量方式如下: 一、請受測者靠牆站立,以皮尺測量下肢長度、大腿長度與 小腿長度。 二、測 量 股 骨 大 轉 子 上 緣 到 髕 骨 上 緣 的 長 度,即 為 大 腿 長 度 。 三、測量脛骨外髁到跟骨上緣的長度,即為小腿長度。 四、測 量 股 骨 大 轉 子 上 緣 到 足 跟 底 部 的 長 度,即 為 下 肢 長 度 。 本 研 究 的 研 究 時 間 為 3 月 2 2、 2 3 以 及 4 月 2 6、 2 7 四 天 , 研究地點為中台醫護技術學院健康體能中心。本研究的施測 人員為中台醫護技術學院健康促進社之幹部,有長期支援體 適能測驗之經驗。在從事實驗前,研究者在一週前先對所有 施測人員做講解說明,並進行兩次的實驗模擬後才進行本研 究之實驗。 本研究的分組方法,是依受測者的身高、小腿長度、大 腿長度、下肢長度的資料,經過集群分析後所呈現的組別為 依據,因此造成各組別之間人數不一的情況。. 第三節. 研究流程. 首先了解研究的問題,根據所發現的問題收集文獻,分 析問題的解決方式與理論基礎。根據所得的資料,進行實驗 設計,決定所需的研究對象後,邀請研究對象參與研究。將 受 測 者 依 身 高 分 為 三 組 , 並 且 測 量 每 一 位 受 測 者 的 下 肢 長 度、小腿長度與大腿長度,紀錄後再依下肢長度、小腿長度. 22.

(30) 與 大 腿 長 度 各 分 為 三 組 , 各 以 25 公 分 與 35 公 分 高 的 台 階 進 行登階測驗,每一個高度的台階各進行一次登階測驗,紀錄 受 測 者 0 分 -0 分 15 秒 、 1 分 -1 分 15 秒 、 2 分 -2 分 15 秒 、 3 分 -3 分 15 秒 的 心 跳 數 。分 別 以 0 分 -0 分 15 秒、1 分 -1 分 15 秒 、 2 分 -2 分 15 秒 的 心 跳 數 與 1 分 -1 分 15 秒 、 2 分 -2 分 15 秒、 3 分 -3 分 15 秒 的 心 跳 數, 利 用 以 下 公 式 計 算 心 肺 耐 力 指 數 : 體 能 指 數 = 運 動 持 續 時 間( 秒 )×100/三 次 脈 搏 總 合 ×4, 探 討 從 0 分 -0 分 15 秒 開 始 計 算 心 跳 數 與 休 息 一 分 鐘 後 開 始 計算心跳數之間的差異。根據身高、下肢長度、小腿長度與 大腿長度的分組資料進行分析,探討身高、下肢長度、小腿 長度與大腿長度與階梯高度之間對心肺耐力的影響。將探討 的結果撰寫於論文之中,完成本研究。本研究流程如圖 所示。. 23. 3-1.

(31) 了解研究問題. 收集相關文獻. 受測者邀請. 測量身高、下肢長度、 大腿長度、小腿長度. 以 25 公 分 與 35 公 分 高 的 台 階 進行登階測驗. 小腿長度分組. 下肢長度分組. 身高分組. 資料分析. 撰寫論文. 圖 3-1 研 究 流 程. 24. 大腿長度分組.

(32) 第四節 研究架構 本研究主要是依據不同的身高、下肢長度、小腿長度與 大 腿 長 度 在 25 公 分 與 35 公 分 高 的 台 階 上 進 行 登 階 測 驗 , 所 獲得的體能指數,經過多變量分析後,探討對心肺耐力的影 響,並 探 討 測 量 0 分 -0 分 15 秒 到 2 分 -2 分 15 秒 的 心 跳 數 與 1 分 -1 分 15 秒 到 3 分 -3 分 15 秒 的 心 跳 數 , 其 體 能 指 數 之 差 異 。 本 研 究 架 構 如 圖 3-2。 身 高 分 組 : z 172~ 163.4 公 分 z 163.3~ 156.6 公 分. 25 公 分 階 梯. z 156.5~ 148.1 公 分. H1-H3 的 體 能 指 數 相 關. H2-H4 的 體 能 指 數. 大 腿 長 度 分 組 : 分 析 z 48.5~ 43.1 公 分 z 43~ 36.5 公 分 z 36.4~ 29.4 公 分 下 肢 長 度 分 組 :. 相 關. z 94.5~ 87.8 公 分. 分 析. O n e - Wa y. 相 關. A N O VA. 分 析. z 87.7~ 80 公 分 z 79.9~ 70.4 公 分. 35 公 分 階 梯 H1-H3 的 體 能 指 數. 小 腿 長 度 分 組 : z 45.5~ 42.9 公 分 z 42.8~ 36.8 公 分. 相 關. H2-H4 的 體 能 指 數. 分 析. z 36.7~ 29.7 公 分. 圖 3-2 研 究 架 構. 25.

(33) 第五節 資料分析 本研究以描述性統計、集群分析、皮爾遜積差相關法與 獨 立 樣 本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 O n e - Wa y A N O VA ) 做 資 料 分 析,用 雪 費 法 做 事 後 比 較,比 較 身 高、下 肢 長 度、大 腿 長 度 、 小 腿 長 度 對 登 階 測 驗 後 , 在 體 能 指 數 的 改 變 , 以 SPSS for Wi n d o w s 1 0 . 0 版 統 計 軟 體 做 統 計 分 析 工 具 。. 26.

(34) 第肆章 結果與討論 本章節主要是在說明本研究統計分析的結果與討論,第 一節研究樣本的描述性統計;第二節為身高與各下肢區段之 間的相關性分析;第三節不同變項分組與體能指數之單因子 變 異 數 分 析;第 四 節 恢 復 心 跳 的 相 關 分 析;第 五 節 綜 合 討 論 。. 第一節 研究樣本的描述性統計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樣 本 共 74 名 , 平 均 年 齡 為 21.46 歲 、 平 均 身 高 為 158.64 公 分 、 平 均 體 重 50.75 公 斤 、 平 均 BMI 值 為 20.16、 平 均 下 肢 長 度 為 80.58 公 分 、 平 均 大 腿 長 度 為 35.83 公 分 、 平 均 小 腿 長 度 為 37.05 公 分 , 受 測 者 的 各 項 基 本 資 料 描 述 性 統 計 如 表 4 - 1 所 示。在 2 5 公 分 的 階 梯 高 度 進 行 登 階 測 驗 時 , 受 測 者 登 階 測 驗 前 之 心 跳 數 ( H0) 平 均 為 每 分 鐘. 60. 次 , 測 驗 後 0-1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數 ( H1) 平 均 為 21 次 、 1 分 -1 分 1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數 ( H2) 平 均 為 20 次 、 2 分 -2 分 1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數 ( H3) 平 均 為 17 次 、 3 分 -3 分 1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數 ( H4) 平 均 為 16 次 , 以 H1-H3 所 計 算 之 體 能 指 數 平 均 為 58.06、 H2-H4 所 計 算 之 體 能 指 數 平 均 為 62.48; 以 35 公 分 的 階 梯 進 行 登 階 測 驗 時 , 受 測 者 登 階 測 驗 前 之 心 跳 數 ( H 0 )平 均 為 每 分 鐘 8 4 . 2 4 次 , 測 驗 後 0 - 1 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數 ( H1) 平 均 為 31.31 次 、 1 分 -1 分 1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數 ( H2) 平 均 為 29.27 次 、 2 分 -2 分 1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數( H3)平 均 為 26.45 次 、 3 分 -3 分 1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數 ( H4) 平 均 為 25.35 次 , 以 H1-H3 所 計 算 之 體 能 指 數 平 均 為 53.18、 H2-H4 所 計. 27.

(35) 算 之 體 能 指 數 平 均 為 57.09, 如 表 4-2 所 示 。 表 4-1. 受測者基本資料之描述性統計 變 項. M. SD. Min. Max. 21.46. 1.56. 20.00. 25.00. 身 高 ( 公 分 ). 158.64. 5.37. 148.10. 172.00. 體 重 ( 公 斤 ). 50.75. 5.41. 41.50. 63.00. BMI. 20.16. 1.87. 17.20. 24.57. 下 肢 長( 公 分 ). 80.58. 5.17. 70.40. 94.50. 大 腿 長( 公 分 ). 35.83. 4.39. 29.40. 48.50. 小 腿 長( 公 分 ). 37.05. 2.49. 29.70. 45.50. 年 齡 ( 歲 ). N=74. 28.

(36) 表 4-2. 受測者恢復心跳與體能指數之描述性統計 變 項. M. SD. Min. Max. H0. 60.00. 122.00. 59.00. 111.00. H1. 21.00. 40.00. 17.00. 50.00. H2. 20.00. 40.00. 20.00. 41.00. H3. 17.00. 38.00. 15.00. 37.00. H4. 16.00. 35.00. 13.00. 35.00. H1-H3 之 體 能 指 數. 58.06. 7.33. 38.46. 76.27. H2-H4 之 體 能 指 數. 62.48. 7.71. 39.82. 84.91. H0. 84.24. 9.10. 60.00. 122.00. H1. 31.31. 6.37. 21.00. 40.00. H2. 29.27. 5.15. 20.00. 40.00. H3. 26.45. 4.61. 17.00. 38.00. H4. 25.35. 4.35. 16.00. 35.00. H1-H3 之 體 能 指 數. 53.18. 9.21. 38.14. 76.27. H2-H4 之 體 能 指 數. 57.09. 10.07. 39.82. 86.54. 25 公 分 台 階. 35 公 分 台 階. N=74 備 註 : H 0: 登 階 前 之 心 跳 H 1: 0 - 1 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 H 2: 1 分 - 1 分 1 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 H3: 2 分 -2 分 1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 H4: 3 分 -3 分 1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第二節 身高與下肢區段長度之相關性 本節將分析研究樣本身高與各下肢區段之間的相關性, 分別以皮爾遜積差相關法分析身高與下肢長度、大腿長度與 小腿長度之間的相關。. 29.

(37) 一、身高與下肢長度之相關 針 對 受 試 者 之 下 肢 長 度 與 身 高 進 行 皮 爾 遜 積 差 相 關 法 ( 表. 4-3 ) 後 發 現 , 受 試 者 下 肢 長 度 與 身 高 之 間 相 關 系 數. 為 . 5 4 2 , 呈 現 正 相 關 且 達 顯 著 水 準 ( p = . 0 0 0 < . 0 0 1 )。 二、身高與大腿長度之相關 在積差相關分析表(表. 4-3) 中 可 知 , 大 腿 長 度 與 身 高. 之 間 的 關 係 係 數 為 .296 , 呈 現 正 相 關 且 達 到 顯 著 水 準 ( p = . 0 3 < . 0 5 )。 三、身高與小腿長度之相關 根據積差相關分析表(表. 4-3) 發 現 , 小 腿 長 度 與 身 高. 之 間 呈 現 正 相 關 , 相 關 係 數 為 .552. 且 達 到 顯 著 水 準. ( p = . 0 0 0 < . 0 0 1 )。 小結 根據本節的結果發現,身高與下肢長度、大腿長度、小 腿長度之間皆呈現顯著的正相關,而且以下肢長度(決定係 數 為 .294) 小 腿 長 度 ( 決 定 係 數 為 .305) 有 較 高 的 相 關 性 , 大 腿 長 度 的 相 關 性 較 低 ( 決 定 係 數 為 . 0 8 8 ), 表 示 在 身 高 方 面 有較高影響的為小腿長度,其次為下肢長度,最後才是大腿 長度。 表 4-3. 身高與各下肢區段長度之積差相關分析表 身 高. Sig. 決 定 係 數. N. 下 肢 長 度. .542. .000***. .294. 74. 大 腿 長 度. .296. .011*. .088. 74. 小 腿 長 度. .552. .000***. .305. 74. *p<.05; **p<.01; ***p<.001. 30.

(38) 第三節 不同變項分組與體能指數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本 節 以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法 來 分 析 不 同 身 高 、 下 肢 長 度、大腿長度與小腿長度分組的受測者,在相同高度的台階 下進行登階測驗,其體能指數是否會呈現顯著差異,以期能 找出影響登階測驗的因素。 一、不同身高者在相同高度的台階下進行登階測驗,其體能 指數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由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表 ( 表 4-4) 中 可 知 , 在 25 公 分 高 的 台 階 進 行 登 階 測 驗 時 , 不 同 身 高 者 以 H 1 - H 3( 0 - 1 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 1 分 -1 分 1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 2 分 -2 分 1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 來 計 算 的 體 能 指 數 , 有 明 顯 的 差 異 存 在 ( F=3.443, p = . 0 3 7 < . 0 5 ); 再 測 量 不 同 身 高 者 H 2 - H 4 ( 1 分 - 1 分 1 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 2 分 -2 分 1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 3 分 -3 分 1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 來 計 算 的 體 能 指 數 , 也 有 顯 著 的 差 異 ( F=3.77 , p=.028<.05) 。經 事 後 比 較( 表 4 - 4 )可 知,身 高 在 1 6 3 . 3 ~ 1 5 6 . 6 公 分 之 間 的 人 , 其 登 階 測 驗 後 之 H1-H3 所 計 算 之 體 能 指 數 , 與 H2-H4 所 計 算 之 體 能 指 數 皆 優 於 其 他 兩 組 。 另 再 以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法 分 析 ( 表 4-5) 在 35 公 分 高 的 台 階 進 行 登 階 測 驗 時 , 不 同 身 高 者 以 H1-H3 計 算 的 體 能 指 數 , 並 沒 有 顯 著 差 異( F = . 3 5 1, p = . 7 0 5 > . 0 5 ) ;不 同 身 高 者 以 H 2 - H 4 計 算 的 體 能 指 數 , 也 沒 有 顯 著 的 差 異( F = . 8 1 4, p = . 4 4 7 > . 0 5 )。 表 示 不 同 身 高 者 以 3 5 公 分 高 的 台 階 進 行 登 階 測 驗 時,各 組 之 間的體能指數沒有顯著差異。. 31.

(39) 表 4-4. 不 同 身 高 者 在 25 公 分 登 階 測 驗 結 果 之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表 事 後. 變 異 體 能 指 數. SS. DF. MS. F 比 較. 來 源 組 間. H1-H3 之 體 能 指 數. 346.56. 2. 173.2. 3.44*. 2>1>3. 3.77*. 2>1>3. 8 H2-H4 之 體 能 指 數. 416.90. 2. 208.4 5. 組 內. 總 和. H1-H3 之 體 能 指 數. 3572.95. 71. 50.32. H2-H4 之 體 能 指 數. 3925.63. 71. 55.29. H1-H3 之 體 能 指 數. 3919.51. 73. H2-H4 之 體 能 指 數. 4342.54. 73. *p<.05; **p<.01; ***p<.001 備 註 :1: 172~ 163.4 公 分 ; 2: 163.3~ 156.6 公 分 ; 3: 156.5~ 148.1 公 分. 32.

(40) 表 4-5. 不 同 身 高 者 在 35 公 分 登 階 測 驗 結 果 之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表 變 異 來 源 組 間. 組 內. 總 和. 體 能 指 數. SS. DF. MS. F. H1-H3 之 體 能 指 數. 60.53. 2. 30.26. 0.35. H2-H4 之 體 能 指 數. 165.99. 2. 83.00. 0.81. H1-H3 之 體 能 指 數. 6129.09. 71. 86.33. H2-H4 之 體 能 指 數. 7237.45. 71. 101.94. H1-H3 之 體 能 指 數. 6189.61. 73. H2-H4 之 體 能 指 數. 7403.44. 73. *p<.05; **p<.01; ***p<.001. 二、不同下肢長度者在相同高度的台階下進行登階測驗,其 體能指數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由 表 4 - 6 的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中 可 知, 在 2 5 公 分 高 的 台 階 進 行 登 階 測 驗 時,不 同 下 肢 長 度 者 以 H1-H3 計 算 的 體 能 指 數 , 並 沒 有 明 顯 的 差 異 ( F = 1 . 6 4 4 , p = . 2 > . 0 5 ); 而 不 同 下 肢 長 度 者 以. H2-H4. 計 算 的 體 能 指 數 , 也 沒 有 顯 著 的 差 異. ( F = . 5 0 2 , p = . 6 0 8 > . 0 5 )。 表 示 不 同 下 肢 長 度 者 在 2 5 公 分 高 的台階進行登階測驗時,各組之間的體能指數並沒有顯著差 異。 另 在 表 4-7 的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發 現 , 35 公 分 高 的 台 階 進 行 登 階 測 驗 時 , 不 同 下 肢 者 以 H1-H3 計 算 的 體 能 指 數 , 沒 有 顯 著 差 異( F = 1 . 3 5 1,p = . 2 6 5 > . 0 5 ) ;不 同 下 肢 長 度 者 以 H 2 - H 4 計 算 的 體 能 指 數 , 也 沒 有 顯 著 的 差 異( F = . 5 0 8, p = . 6 0 4 > . 0 5 )。. 33.

(41) 表 示 不 同 下 肢 長 度 者 以 3 5 公 分 高 的 台 階 進 行 登 階 測 驗 時,各 組之間的體能指數沒有顯著差異,下肢長度對於登階測驗並 無顯著的影響。 表 4-6. 不 同 下 肢 長 度 者 在 25 公 分 登 階 測 驗 結 果 之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摘要表 變 異 體 能 指 數. SS. DF. MS. F. H1-H3 之 體 能 指 數. 173.49. 2. 86.74. 1.64. H2-H4 之 體 能 指 數. 60.50. 2. 30.25. 0.50. H1-H3 之 體 能 指 數. 3746.03. 71. 52.76. H2-H4 之 體 能 指 數. 4282.04. 71. 60.31. H1-H3 之 體 能 指 數. 3919.51. 73. H2-H4 之 體 能 指 數. 4342.54. 73. 來 源 組 間. 組 內. 總 和. *p<.05; **p<.01; ***p<.001. 34.

(42) 表 4-7. 不 同 下 肢 長 度 者 在 35 公 分 登 階 測 驗 結 果 之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摘要表 變 異 體 能 指 數. SS. DF. MS. F. H1-H3 之 體 能 指 數. 226.99. 2. 113.49. 1.35. H2-H4 之 體 能 指 數. 104.55. 2. 52.27. 0.51. H1-H3 之 體 能 指 數. 5962.63. 71. 83.98. H2-H4 之 體 能 指 數. 7298.89. 71. 102.80. H1-H3 之 體 能 指 數. 6189.61. 73. H2-H4 之 體 能 指 數. 7403.44. 73. 來 源 組 間. 組 內. 總 和. *p<.05; **p<.01; ***p<.001. 三、不同大腿長度者在相同高度的台階下進行登階測驗,其 體能指數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由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表 ( 表 4-8) 中 可 以 發 現 , 在 25 公 分 高 的 台 階 進 行 登 階 測 驗 時,不 同 大 腿 長 度 者 以 H1-H3 計 算 的 體 能 指 數 , 沒 有 顯 差 異 ( F = . 7 0 5 , p = . 4 9 8 > . 0 5 ); 不 同 大 腿 長 度 者 以. H2-H4. 計 算 的 體 能 指 數 , 也 沒 有 顯 著 的 差 異. ( F = . 1 7 7 , p = . 8 3 8 > . 0 5 )。 表 示 不 同 大 腿 長 度 者 以 2 5 公 分 高 的 台 階 進 行 登 階 測 驗 時,各 組 之 間 的 體 能 指 數 沒 有 顯 著 差 異。 另 在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表 ( 表 4-9) 中 發 現 , 在 35 公 分 高 的 台 階 進 行 登 階 測 驗 時,在 不 同 大 腿 長 度 者 以 H1-H3 計 算 的 體 能 指 數 , 並 沒 有 顯 著 差 異 ( F = 1 . 3 4 6 , p = . 2 6 7 > . 0 5 ); 不 同 大 腿 長 度 者 以 H2-H4 計 算 的 體 能 指 數,也 沒 有 顯 著 的 差 異 ( F = 1 . 1 7 4 , p = . 3 1 5 > . 0 5 )。 表 示 不 同 大 腿 長 度 者 以 3 5 公 分 高. 35.

(43) 的 台 階 進 行 登 階 測 驗 時 , 各 組 之 間 的 體 能 指 數 沒 有 顯 著 差 異,大腿長度對於登階測驗並無顯著的影響。 表 4-8. 不 同 大 腿 長 度 者 在 25 公 分 登 階 測 驗 結 果 之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摘要表 變 異 體 能 指 數. SS. DF. MS. F. H1-H3 之 體 能 指 數. 76.27. 2. 38.14. .71. H2-H4 之 體 能 指 數. 21.55. 2. 10.78. .18. H1-H3 之 體 能 指 數. 3843.24. 71. 54.13. H2-H4 之 體 能 指 數. 4320.99. 71. 60.86. H1-H3 之 體 能 指 數. 3919.51. 73. H2-H4 之 體 能 指 數. 4342.54. 73. 來 源 組 間. 組 內. 總 和. *p<.05; **p<.01; ***p<.001. 36.

(44) 表 4-9. 不 同 大 腿 長 度 者 在 35 公 分 登 階 測 驗 結 果 之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摘要表 變 異 體 能 指 數. SS. DF. MS. F. H1-H3 之 體 能 指 數. 226.04. 2. 113.02. 1.35. H2-H4 之 體 能 指 數. 237.04. 2. 118.52. 1.17. H1-H3 之 體 能 指 數. 5963.57. 71. 83.99. H2-H4 之 體 能 指 數. 7166.40. 71. 100.94. H1-H3 之 體 能 指 數. 6189.61. 73. H2-H4 之 體 能 指 數. 7403.44. 73. 來 源 組 間. 組 內. 總 和. *p<.05; **p<.01; ***p<.001. 四、不同小腿長度者在相同高度的台階下進行登階測驗,其 體能指數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由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表 ( 表 4-10) 中 可 知 , 在 25 公 分 高 的 台 階 進 行 登 階 測 驗 時,不 同 小 腿 長 度 者 以 H1-H3 計 算 的 體 能 指 數 , 沒 有 明 顯 的 差 異 ( F = 2 . 8 1 2 , p = . 0 6 7 > . 0 5 ); 不 同 小 腿 長 度 者 以 H2-H4 計 算 的 體 能 指 數 , 卻 有 顯 著 的 差 異 ( F = 3 . 2 1 8 , p = . 0 4 6 < . 0 5 )。 經 事 後 比 較 ( 表 4 - 1 0 ) 可 知 , 小 腿 長 度 在 45.5~ 42.9 公 分 之 間 的 人 , 其 登 階 測 驗 後 之 H2-H4 所計算之體能指數優於其他兩組,表示小腿長度對於階高在 25 公 分 進 行 之 登 階 測 驗 有 顯 著 的 影 響 。 另 再 以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法 分 析 ( 表 4-11 ) 在 35 公 分 高 的 台 階 進 行 登 階 測 驗 時,不 同 小 腿 長 度 者 以 H1-H3 計 算 的 體 能 指 數 , 並 沒 有 顯 著 差 異 ( F = . 5 1 , p = . 9 5 1 > . 0 5 ); 不 同 小 腿 長. 37.

(45) 度 者 以 H 2 - H 4 計 算 的 體 能 指 數 , 也 沒 有 顯 著 的 差 異( F = . 1 1 8, p = . 8 8 9 > . 0 5 )。 表 示 不 同 小 腿 長 度 者 以 3 5 公 分 高 的 台 階 進 行 登階測驗時,各組之間的體能指數沒有顯著差異,小腿長度 在此階高並無顯著的影響。 表 4-10. 不 同 小 腿 長 度 者 在 25 公 分 登 階 測 驗 結 果 之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摘要表 事 後. 變 異 體 能 指 數. SS. DF. MS. F 比 較. 來 源 組 間. 組 內. 總 和. H1-H3 之 體 能 指 數. 287.72. 2. 143.86. 2.81. H2-H4 之 體 能 指 數. 360.91. 2. 180.45. 3.22*. H1-H3 之 體 能 指 數. 7378.99. 71. 51.15. H2-H4 之 體 能 指 數. 3981.63. 71. 56.08. H1-H3 之 體 能 指 數. 3919.51. 73. H2-H4 之 體 能 指 數. 4342.54. 73. 1>3>2. *p<.05; **p<.01; ***p<.001 備 註 : 1: 45.5~ 42.9 公 分 ; 2: 42.8~ 36.8 公 分 ; 3: 36.7~ 29.7 公 分. 38.

(46) 表 4-11. 不 同 小 腿 長 度 者 在 35 公 分 登 階 測 驗 結 果 之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摘要表 變 異 體 能 指 數. SS. DF. MS. F. H1-H3 之 體 能 指 數. 8.80. 2. 4.40. .05. H2-H4 之 體 能 指 數. 24.45. 2. 12.23. .12. H1-H3 之 體 能 指 數. 6180.82. 71. 87.05. H2-H4 之 體 能 指 數. 7378.99. 71. 103.93. H1-H3 之 體 能 指 數. 6189.61. 73. H2-H4 之 體 能 指 數. 7403.44. 73. 來 源 組 間. 組 內. 總 和. *p<.05; **p<.01; ***p<.001. 小結 由本節可以發現,以. 35 公 分 的 階 梯 進 行 登 階 測 驗 時 ,. 並不會受到身高、下肢長度、大腿長度、小腿長度等因素影 響;在 25 公 分 的 階 梯 進 行 登 階 測 驗 時,則 會 受 到 身 高 與 小 腿 長 度 的 影 響,身 高 會 直 接 影 響 到 H 1 - H 3 以 及 H 2 - H 4 的 體 能 指 數 , 而 小 腿 長 度 卻 只 會 影 響 到 H2-H4 的 體 能 指 數 。. 第四節 恢復心跳的相關分析 本 節 主 要 在 探 討 在 不 同 階 高 進 行 的 登 階 測 驗, 其 0 分 - 1 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與 1 分 -1 分 15 秒 恢 復 心 跳 之 間 、 2 分 -2 分 1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與 3 分 -3 分 1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之 間 的 相 關 性 。 一 、 0 分 -1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與 1 分 -1 分 15 秒 恢 復 心 跳 之 相 關. 39.

(47) 性 以 皮 爾 遜 積 差 法 發 現,當 階 梯 為 3 5 公 分 時 所 進 行 的 登 階 測 驗 , 其 0-1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與 1 分 -1 分 1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之 間 , 呈 高 度 相 關 且 達 顯 著 水 準 ( r = . 7 0 1 , p = . 0 0 0 < . 0 1 ), 由 此 可 知 , 0-1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與 1 分 -1 分 1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之 間 有 高 度 的 相 關 性 , 如 表 4-12 所 示 。 表 4-12. 登 階 測 驗 後 0-15 秒 與 1 分 -1 分 15 秒 恢 復 心 跳 之 積 差 相 關 分 析 表 ( 階 高 35 公 分 ) H1 H2. .701. Sig .000***. 決 定 係 數. N. .491. 74. *p<.05; **p<.01; ***p<.001 備 註 : H1: 0-15 秒 恢 復 心 跳 ; H2: 1 分 -1 分 15 秒 恢 復 心 跳. 在 階 梯 高 度 為 25 公 分 進 行 之 登 階 測 驗 , 0-1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與 1 分 -1 分 1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之 間 , 經 皮 爾 遜 積 差 法 後 也 呈 高 度 相 關 且 有 相 當 高 的 顯 著 水 準 ( r=.704 , p = . 0 0 0 < . 0 0 1 ), 因 此 , 0 - 1 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與 1 分 - 1 分 1 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之 間 有 高 度 的 相 關 性 如 表 4-13 所 示 。 表 4-13. 登 階 測 驗 後 0-15 秒 與 1 分 -1 分 15 秒 恢 復 心 跳 之 積 差 相 關 分 析 表 ( 階 高 25 公 分 ) H1 H2. .704. Sig .000***. 決 定 係 數. N. .496. 74. *p<.05; **p<.01; ***p<.001 備 註 : H1: 0-15 秒 恢 復 心 跳 ; H2: 1 分 -1 分 15 秒 恢 復 心 跳. 40.

(48) 二 、 2 分 -2 分 1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與 3 分 -3 分 1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之相關性 經 皮 爾 遜 積 差 法 後 發 現,以 3 5 公 分 高 的 階 梯 進 行 登 階 測 驗 時,其 2 分 -2 分 1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與 3 分 -3 分 1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之 間 , 呈 現 高 度 相 關 且 達 顯 著 水 準 ( r=.836 , p = . 0 0 0 < . 0 0 1 ), 可 見 其 2 分 - 2 分 1 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與 3 分 - 3 分 1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之 間 有 高 度 的 相 關 性 , 如 表 4-14 所 示 。 表 4-14. 登 階 測 驗 後 2 分 -2 分 15 秒 與 3 分 -3 分 15 秒 恢 復 心 跳 之 積 差 相 關 分 析 表 ( 階 高 35 公 分 ) H3 H4. .836. Sig .000***. 決 定 係 數. N. .699. 74. *p<.05; **p<.01; ***p<.001 備 註 : H3: 2 分 -2 分 15 秒 恢 復 心 跳 ; H4: 3 分 -3 分 15 秒 恢 復 心 跳. 在 2 5 公 分 高 的 階 梯 進 行 登 階 測 驗 時,經 皮 爾 遜 積 差 法 後 發 現,其 2 分 -2 分 1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與 3 分 -3 分 1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之 間 , 也 有 高 度 相 關 且 達 顯 著 水 準 ( r=.805 , p = . 0 0 0 < . 0 0 1 ), 由 此 可 知 , 2 分 - 2 分 1 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與 3 分 - 3 分 1 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之 間 有 高 度 的 相 關 性,如 表 4 - 1 5 所 示。. 41.

(49) 表 4-15. 登 階 測 驗 後 2 分 -2 分 15 秒 與 3 分 -3 分 15 秒 恢 復 心 跳 之 積 差 相 關 分 析 表 ( 階 高 25 公 分 ) H3 H4. .805. Sig .000***. 決 定 係 數. N. .648. 74. *p<.05; **p<.01; ***p<.001 備 註 : H3: 2 分 -2 分 15 秒 恢 復 心 跳 ; H4: 3 分 -3 分 15 秒 恢 復 心 跳. 小結 由 本 節 的 結 果 可 知 , 無 論 是 在 25 公 分 或 35 公 分 的 階 梯 進 行 登 階 測 驗 , 其 0-1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與 1 分 -1 分 1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之 間 以 及 2 分 -2 分 15 秒 的 恢 復 心 跳 與 3 分 -3 分 15 秒 的恢復心跳之間都有極高的相關性,且都呈現正相關。. 42.

數據

圖   3 - 1   研 究 流 程   了 解 研 究 問 題   收 集 相 關 文 獻   測 量 身 高 、 下 肢 長 度 、 大 腿 長 度 、 小 腿 長 度  受 測 者 邀 請  小 腿 長 度 分 組  身 高 分 組 下 肢 長 度 分 組 大 腿 長 度 分 組  以 2 5 公 分 與 3 5 公 分 高 的 台 階進 行 登 階 測 驗  資 料 分 析  撰 寫 論 文
表 4 - 2   受 測 者 恢 復 心 跳 與 體 能 指 數 之 描 述 性 統 計 變 項     M S D M i n M a x   2 5 公 分 台 階   H 0   6 0
表 4 - 4   不 同 身 高 者 在 2 5 公 分 登 階 測 驗 結 果 之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變 異 來 源   體 能 指 數   S S D F M S F 事 後 比 較   H 1 - H 3 之 體 能 指 數   3 4 6
表 4 - 5   不 同 身 高 者 在 3 5 公 分 登 階 測 驗 結 果 之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變 異 來 源   體 能 指 數   S S D F M S F   H 1 - H 3 之 體 能 指 數   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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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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