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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男性縱火慣犯之心理特徵與行為歷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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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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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國立政治大學「教育與心理研究」 2008 年 9 月,31 卷 3 期,頁 109-129. 成年男性縱火慣犯之心理特徵與行為歷程 分析 黃軍義*. 摘. 葉光輝**. 要. 有鑑於縱火慣犯危害嚴重,本研究特別針對縱火慣犯進行探索,企圖瞭解其 心理特徵及行為歷程,俾有助於政府主管機關及社會建立有效地防治對策。本研究 針對臺北及新竹監獄內所有縱火罪受刑人進行訪談,發現其中有三位為犯案累累的 縱火慣犯,故就此三位縱火慣犯進行分析。結果顯示,縱火行為的肇發常是特定的 心理特徵與促發情境交互作用的結果,而持續縱火行為則是因為個案能從縱火過程 中獲得滿足。本研究以「肇發⎯⎯持續因素」的觀點,闡明縱火慣犯的心理特徵及 行為歷程,並以此一觀點說明縱火慣犯的處遇策略。. 關鍵詞: 個案研究、肇發與持續因素、縱火慣犯. *. 黃軍義:玄奘大學應用心理系副教授 葉光輝: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研究員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收件日期:2007.09.12;修改日期:2008.01.24;接受日期:2008.03.13.

(2) 110. Journal of Education & Psychology September, 2008, Vol. 31 No. 3, pp. 109-129. An Exploration of Male Habitual Arsonist’s Psychological Characteristics and Behavioral Processes Jiun-yih Huang*. Kuang-Hui Yeh**. Abstract The present study explores the psychological characteristics and behavioral processes of male habitual arsonists in light of their considerable dangerousness to the society. All the arson inmates of Taipei and Hsin-Jwu prison of Taiwan were in-depth interviewed, among them three male subjects were found as repeated arson offenders, each committing firesetting at least five times. The analyses of the data were thus based on the three repeated offenders.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occurrence of their arson behavior is usually the result of the interaction of specific psychological characteristics and some instigating situations. The maintenance of their arson behavior is usually the result that they gain satisfaction from arson. The present article adopts a “occurringmaintaining- factor perspective” to illustrate male habitual arsonist’s psychological characteristics and behavioral processes. The corresponding treatment strategy is suggested.. Keywords: case study, habitual arsonist, occurring and maintaining factor. *. Jiun-yih Huang: Associate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Applied Psychology, Hsuan Chuang University ** Kuang-Hui Yeh: Research Fellow, Institute of Ethnology Academia Sinica E-mail: [email protected] Manuscript recieved: 2007.09.12; Revised: 2008.01.24; Accepted: 2008.03.13.

(3) 成年男性縱火慣犯之心理特徵與行為歷程分析. 壹、緒論 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2001)在. 111. 一、 針對嚴重以及輕微縱火 犯的特徵加以比較. 〈縱火案現場調查〉中指出,縱火已經. 此一取向企圖瞭解嚴重縱火犯與. 成為全世界耗費最高的犯罪行為之一,. 輕微縱火犯特徵有何不同。例如:. 大約有三分之一的建築物火災是由縱火. Sakheim、Osborn與Abrams(1991)意. 所引起,估計一年的損失至少超過55億. 圖區辨嚴重與輕微縱火少年。他們將偶. 美元(約新臺幣1,700億元)。縱火犯罪. 爾、基於好奇的縱火者,歸為輕微縱火. 率近年來有持續升高的趨勢,根據美國. 者,其再犯危險性低;而將惡意、計畫. 最新一年(2000年)的統計資料顯示:. 性、持續縱火者歸為嚴重縱火者,其再. 縱火造成約1,000人死亡,2萬人受傷,. 犯危險性高。結果顯示,嚴重縱火者具. 而且由於缺乏物證,縱火成了難以展開. 有下列特徵:(1)母親拒絕、遺棄或虐. 大量調查的罪行(引述自李昌鈺,. 待,形成強烈憤怒;(2)對同儕的侮辱. 2001)。而縱火慣犯更是縱火頻頻,令. 或輕視相當敏感,卻不敢正面還擊,轉. 人恐懼。舉例而言,美國首府華盛頓特. 化成攻擊報復的幻想;(3)在點火、觀. 區出現連續縱火狂,在凌晨二時至六時. 火或放火時可得到興奮刺激感;(4)火. 縱火,居民在夜裡須組自衛隊,巡守社. 的意象經常盤據腦海;(5)對社會情境. 區,不敢睡覺,深怕在睡夢中被焚。國. 缺乏判斷力;(6)欠缺社交能力;(7)自. 內臺東縣鹿野鄉身為義消之子的青年,. 我克制力低;(8)超我發展不足而無內. 因不滿被同學欺負而縱火燒屋及機關學. 疚感;(9)對他人或動物殘忍;(10)常具. 校等,十天內犯下13起縱火案件,令鹿. 有行為違常的診斷。而輕微縱火者具下. 野全鄉籠罩在一片縱火陰霾之中。有鑑. 列特徵:(1)強迫防禦其衝動性;(2)對. 於縱火慣犯之危害嚴重,本研究特別針. 過去的放火行為感到內疚懊悔;(3)具. 對縱火慣犯進行探索,企圖瞭解其心理. 分離焦慮;(4)期望與父親重聚。上述. 特徵及行為歷程,俾有助於政府主管機. 結果可區辨嚴重與輕微縱火者的面貌如. 關及社會建立有效地防治對策,減低其. 下:嚴重縱火者,具有較原始本能的性. 危害。. 格結構,超我發展不足,衝動性強,被. 經回顧國內、外有關縱火再犯或. 火及放火所強烈吸引,由於母親的拒絕. 連續縱火犯的研究,可看出大致有下列. 或虐待而以縱火表達其抗議與憤怒;因. 幾個探討方向:. 此,縱火行為對嚴重縱火者而言,大多 具有明顯地功能性目的。至於輕微縱火.

(4) 112 教育與心理研究 31 卷 3 期. 者,其超我發展較充分,但與重要他人. 有多元犯罪歷史、有暗中攻擊、衝動攻. 的分離時具焦慮感,期望與離開的父親. 擊與自卑不滿等特質、幼時的玩火經. 重聚,其縱火行為大多屬偶發性、臨時. 驗、對火的興奮態度、縱火後會留在現. 起意。Sakheim與Osborn(1999)後續. 場,以及感受到縱火的正向功能等變. 以不同的受試者複驗上述研究,大致仍. 項,可用以區分縱火初犯與縱火再犯兩. 支持前述研究的結果。. 群體。再以這些具區變效果的變項為預. 二、 探討縱火再犯因子並建 立再犯預測模式. 測因子,進行對數迴歸分析時,則發現 多元犯罪歷史、對火的興奮態度及縱火 後會留在現場等三個變項,對縱火再犯. 此一取向的目的在找出縱火再犯. 行為具有顯著地預測力,應可考慮以之. 因子,意圖能對縱火再犯行為進行預. 作為建立預測縱火再犯行為的評估量. 測 , 進 而 予 以 防 治 。 例 如 : Kolko 、. 表。換言之,此一研究取向已有從理論. Day、Bridge與Kazdin(2001)曾採貫. 探討走向實務應用的意涵。. 時式(longitudinal)研究法,針對少年 從事為期兩年的追蹤調查研究;Kolko 等人在此研究中,是以少年過去的縱火. 三、 連續縱火犯形成歷程的 分析. 經驗、與火有關的危險因子(包括對火. 有學者將縱火犯分為兩大類:表. 的好奇、放火楷模、涉入與火有關的活. 達 型 ( expressive ) 與 工 具 型 ( instru-. 動等)、性格特質(包括敵意、內在反. mental)(Canter & Fritzon, 1998)。前. 社 會 性 格 、 社 交 能 力 )、 家 長 管 教 問. 者縱火主要是為了發洩怨恨、追逐刺. 題、家庭功能問題等作為預測變項,探. 激、獲得控制、提升自尊、回應內在的. 討是否可以用來預測少年再犯縱火行. 精神困擾……等,顯示縱火行為在於表. 為。結果顯示,近一年內的玩火及放火. 達縱火者的內在情緒感受。後者縱火則. 的經驗與頻率,以及內在反社會性格兩. 多半為了謀利、湮滅證據、破壞……. 項,是預測少年是否會再犯縱火行為的. 等,顯示縱火行為在於達到工具性目. 最佳因子。. 的。換言之,對於不論是表達型或工具. 黃軍義與林邦傑(2005)也以橫. 型縱火犯,對其而言縱火行為都是為了. 斷式研究法,針對全臺灣各監獄內所有. 達 成 其 不 同 的 功 能 目 的 。 Jackson 、. 的縱火罪受刑人及部分非縱火罪受刑人. Glass與Hope(1987)就曾從功能理論. 為受試者,比較縱火再犯者與初犯者在. (functional theory)觀點分析連續縱火. 探討變項上的差異,結果顯示:個體具. 犯(serial arsonists)(意指在短時間內.

(5) 成年男性縱火慣犯之心理特徵與行為歷程分析. 113. 多次縱火,例如:一天之內縱火數次,. 寫 研 究 ( 引 述 自 Arson Prevention. 或一周之內縱火數次)的形成歷程。該. Bureau, 1999),該項大型調查結果顯. 研究觀點指出,連續縱火犯常具有社會. 示:連續縱火犯具有下述主要特徵:大. 心理劣勢(psychosocial disadvantage) 、. 多 為 年 輕 男 性 白 人 , 30 歲 以 下 者 占. 對生活及自我不滿意、社交能力不良. 80%;在學校學業表現不良;具犯罪前. (social ineffectiveness)、想要改變環. 科者占87%;由於家庭不穩定以及犯罪. 境卻又無力改變等特徵。而由於縱火行. 紀錄,不少人在孤兒院、監獄等機構待. 為能夠增進其自我效能感、達到改變環. 過;有46%曾經住院接受精神治療;四. 境效果(縱火後燒得滿目瘡痍),且縱. 分之一有過至少一次的自殺企圖;僅有. 火後可能帶來下列後果:被限制與火接. 三分之一有正常工作;多數連續縱火犯. 觸、監禁或住院強制治療、更少社會接. 會留在縱火現場觀看縱火效果;放火地. 觸而使其人際問題更為嚴重,因而再度. 點在其居住地二哩之內;他們在生活的. 加深其社會心理的不適應。Jackson等. 各個層面都遭受失敗感,無論是家庭、. 人認為,正由於這些正增強(縱火時所. 學校或婚姻,僅有在縱火行為當中得到. 得到的暫時滿足)與負增強(縱火後可. 相對成功感。. 逃離不滿情境)效果,促使個案連續縱. 綜觀上述國內、外與縱火再犯或 連續犯的相關研究,可發現:無論是針. 火。. 四、對連續縱火犯進行側寫. 對嚴重及輕微縱火者加以比較、探討縱 火再犯因子並建立再犯預測模式,或是. 此一研究取向是近年頗為盛行的. 對連續縱火犯的特徵進行調查,皆是利. 「 犯 罪 者 心 理 側 寫 」( psychological. 用統計分析方法進行量化研究探討。此. profile)概念下的產物。犯罪側寫意指. 一方法的優點是可對大量樣本進行調. 經由以往刑事偵辦經驗、各項實徵調查. 查,得到一般通則,但缺點是對縱火慣. 結果、犯罪現場跡象、以及相關檔案紀. 犯行為的運作歷程較欠缺整體性. 錄等方法,累積對某類型犯罪者的相關. (holistic)且具深度的瞭解與陳述。尤. 知識,從而對此類型犯罪者進行社會、. 其,量化研究旨在驗證假設而非從事新. 人口、心理、犯罪手法等特徵描寫,以. 的發現,一般常是剝離情境脈絡對行為. 便協助司法人員辦案參考(提高破案. 影響(context stripping)的探討、排除. 率、偵審時突破歹徒心防等),具有實. 被研究對象的主體性及其行為的主觀心. 務應用上的價值。在這樣的概念下,美. 理 義 意 與 目 的 ( exclusion of meaning. 國聯邦調查局曾針對連續縱火犯進行側. and purpose)、常無法應用於個案,因.

(6) 114 教育與心理研究 31 卷 3 期. 而飽受批評(Guba & Lincoln, 1994)。. 可對形成這些心理特徵的周遭環境脈. 其次,過去研究多以「縱火再犯」或. 絡,例如:家庭與成長環境,進行理解. 「連續縱火犯」稱呼探討對象,其用詞. 與探討,達到建立初步概念架構的目. 比較貼近法律學上的「累犯」而非本研. 的,故本研究採取此一研究策略。本研. 究較為關切的「縱火慣犯」用詞。依一. 究將以深入訪談、法院判決書、監獄調. 般使用習慣,「累犯」、「連續犯」、「慣. 查表、觀護人保護管束執行意見、醫院. 犯」常交互使用或混用,均指多次犯罪. 診斷書,以及報刊所載有關該縱火慣犯. 且犯罪頻率高者。不過,依字面上的意. 的報導等多項資料來源,交互核對對縱. 思來看,「累犯」或「連續犯」似乎單. 火慣犯的心理特徵及行為歷程進行分析. 單指外在行為方面的多次犯罪,但「慣. 探討。. 犯」除了指行為上的多次犯罪外、更暗 指心理上的「習慣」犯罪。因此,本研 究使用「慣犯」一辭來稱呼特定類型的. 貳、研究方法 一、受訪者. 縱火犯是為了強調其心理層面特徵的意. 本研究分別針對臺北監獄及新竹. 義,尤其欲針對其持續縱火行為的心理. 監獄裡所有犯縱火罪的受刑人進行訪. 歷程進行深入探討,而非只是單指其外. 談,計訪談到20位縱火罪受刑人,發現. 在行為上的重複犯罪現象而已。. 其中有3位無論就官方檔案資料(法院. 鑑於上述的討論與說明,本研究. 判決書)或訪談自述,皆是犯案累累. 將以個案研究法,對成年男性縱火慣犯. (其自述或判決紀錄載明其縱火次數至. 行為的心理相關特徵及歷程進行分析,. 少都在5次以上)的縱火慣犯。故本研. 企圖描繪出縱火慣犯對縱火行為整體主. 究僅就此3位承認多次縱火的慣犯資料. 觀上的詮釋與意義樣貌。此外,雖然. 進行分析。雖然個案數僅有3位,但由. Jackson等人(1987)已曾對連續縱火. 於縱火慣犯個案資料本來就極難取得,. 犯行為的形成歷程進行分析,但它僅是. 而這3位個案的基本資料條件(如表1所. 一項概念分析,而不是實徵研究探討。. 列)正是前述文獻討論中所指相當典型. 同時,它也僅是從特定的功能理論觀點. 的代表性樣本。從這3位縱火慣犯的前. 所進行的分析,並未能周延地闡述其他. 科資料顯示,他們恰呼應了過去對於縱. 理論的觀點。故嚴格說來,現今尚未有. 火慣犯都具有除縱火罪以外的多元犯罪. 針對縱火慣犯的心理特徵與形成歷程的. 歷史特徵,同時,三者直至目前為止都. 實徵研究。由於個案研究法不但可深入. 是單身未婚的身分,屬於社會階層中弱. 瞭解縱火慣犯縱火行為的心理特徵,且. 勢族群的心理特徵。除此之外,其中2.

(7) 成年男性縱火慣犯之心理特徵與行為歷程分析. 表1. 115. 受訪個案基本資料. 個案. 年齡 (犯本案時). 性別. 1 2. 34 33. 男 男. 3. 62. 男. 前科(本次). 刑期. 教育程度. 婚姻. 精神治療. 縱火、過失傷害 縱火、詐欺、假 冒檢警人員 縱火、竊盜. 16年 4年. 國小肄 國中肄. 未婚 未婚. 無 有. 4年. 不識字. 未婚. 有. 位個案還另外具有精神疾病史。. 二、資料來源及分析策略. 項,徵得受訪者同意後予以錄音,並請 工讀生逐字謄稿。 在資料分析方面,採紮根理論. 本研究主要資料來源為深入訪談. (Glaser & Strauss, 1967)所述程序。. 所蒐集之資料。訪談方式採半結構式. 首先,進行開放性編碼(open coding) ,. (semi-structured)訪談法,即訪談者. 即將資料打碎,逐字逐句分析推敲,進. 將隨著受訪者所談的主題談下去,並不. 行概念化與命名。其次,再將打碎的資. 多做限制,但訪談者心中持有欲詢問的. 料予以整合,歸納出縱火慣犯縱火行為. 主要問題,包括這次縱火的原因、縱火. 的心理特徵及形成歷程,亦即,進行主. 時的感受、想法、家庭結構與功能、與. 軸 編 碼 ( axial coding )。 理 論 敏 感 度. 火有關的經驗、對火的態度、如何以及. (theoretical sensitizing)是藉由不斷問. 為何想到縱火、選擇什麼樣的時機與地. 問題、閱讀相關文獻、比較再比較等程. 點縱火等等。. 序累積而來。. 在訪談技巧上,訪談者(即筆. 編碼程序上,個案序號為第一. 者)參考採用Patton(引自吳芝儀、李. 碼,範疇(domain)為第二碼,逐字稿. 奉儒譯,1995)所討論諸多有關深入訪. 頁數為第三碼。其中範疇,共分為六. 談的技巧,包括:在所詢問的問題上、. 項,分別為:成長經驗(1)、心理特徵. 問題的組織上、問題的序列上,以及詢. (2) 、 誘 發 情 境 或 事 件 (3) 、 縱 火 動 機. 問的態度上等等。每位受訪者視情況需. (4)、縱火時機(5)、獲得滿足(6)。舉例. 要訪談二至三次不等,每次二小時。訪. 而言,1103代表第一位個案的成長經. 談地點為監獄及地方檢察署晤談室,僅. 驗,在逐字稿的第3頁。. 訪談者及個案在場,保持了隱私性。訪. 此外,法院判決書、監獄調查. 談時,訪談者先表明自己是研究者的身. 表、觀護人的保護管束執行意見、醫院. 分,告知研究目的,以及研究倫理事. 診斷函等檔案資料,是另外參考的主要.

(8) 116 教育與心理研究 31 卷 3 期. 資料來源。法院判決書與監獄調查表在. 視與虐待行為。他敘及父親在其年幼時. 訪談前已先行向監獄或地方檢察署取. 去世,母親經常毆打他,把他反鎖在家. 得,以瞭解案情,利於訪談進行。這些. 裡,不讓他外出,他對母親的恨意相當. 檔案資料提供了與訪談內容相互比對的. 明顯。另有一事他亦不能原諒母親。他. 機會,達到資料上的交叉檢證(cross. 曾親眼目睹母親與其他男人發生性行. validation),經由多元資料的交互比對. 為:. 以增加資料的可靠性,滿足質化研究資. ……她(指母親)出去時把門鎖起. 料上三角測定(triangulation)要求。. 來,不讓我出去(母親常把他反鎖. 本文由兩位作者參與資料的分析與詮. 在家樓上)。後來叫我去公園玩,. 釋,共同討論後,撰寫最後文本,達到. 我不去;……她帶男人去裡面睡. 研究者間的三角測定。. 覺,我要去上廁所的時候,她和那. 參、研究結果與分析 研究結果以每位個案資料逐一分. 個男人打手槍啊,拿衛生紙要給那 個男人擦啊,被我抓(看)到。 (1107). 析的方式呈現。以下分就三位個案的心. 傳統上來說,兒子對母親應充滿. 理特徵及其縱火行為形成的歷程進行分. 愛意與感激,但他對母親具有明顯恨. 析探討。. 意。. 一、個案一. 除母親之外,家中另一個重要他 人 ⎯⎯ 大 哥 ( 父 親 去 世 後 , 長 兄 如. 個案一在接受訪談時37歲,身材. 父),亦對他暴力相向。下列的一段對. 矮小,主要操臺語。自述出生時發燒,. 話,可顯示他的家庭成長處境,以及與. 形成單眼單耳殘障,以致外表有點畸. 他放火行為的關聯:. 形。他整體外貌醜陋,有點自卑,憤世. 問: 媽媽跟你大哥是怎麼樣對你不. 嫉俗,對很多事情都覺得不公平、不滿. 好?(前已述及母親及哥哥虐. 意。. 待他) 這種憤世嫉俗性格的形成,應與. 答: 我哥哥那天帶警察來(按:應. 其從小的成長經歷有關。當然,也不能. 是 調 查 縱 火 案 ), 來 到 我 家. 排除性格遺傳因素的影響,但遺傳因素. 裡,我大哥壓倒我,我就很. 並不是本研究所探討的重點,也不是本. 氣,他跟警察說,我這個弟弟. 研究所使用的方法所能得知。個案的家. 不要了!……他就打、給我打. 庭成長經驗相當不愉快,充斥暴力、忽. 嘴巴,害我的牙齒流血。.

(9) 成年男性縱火慣犯之心理特徵與行為歷程分析. 117. 問: 只有這一次嗎?. 在犯案心態上。依據判決書,他在過去. 答: 他經常的打。. 兩年內曾有七次的縱火紀錄(其餘未被. 問: 媽媽也經常打你?. 發現的縱火案,則不得而知)。觀察他. 答: 嗯,……我媽媽拿棍子打我這. 縱火的原因,可看到即便是極細微的小. 邊 ( 指 身 體 軀 幹 及 背. 事情,亦會引發個案強烈的情緒反應而. 部)……。. 以縱火報復。例如:臺北市詔安街縱火. 問: 那你犯案跟他們欺負你都有關. 案,他是因為看到鄰居被一名裝熱水器. 係嗎?. 的工人撞到,他叫那工人賠鄰居四萬,. 答:嗯。(1113). 但對方不理賠,他就去燒對方的房子。. 上述對話顯現他對家中兩個重要. 問:. 大人的敵意與不滿。這不滿來自於母親. 為什麼要燒他房子?是因為他撞. 與大哥沒有以愛心及疼惜態度來對待. 你、不賠你錢?不是、不是,他撞. 他,而以毆打懲戒的方式來對待他。從. 到我們鄰居的人。對啊,就慘啊!. 上述對話中推測,他可能更年輕時候即. 他載熱水器要去安裝的時候去撞到. 開始有放火的行為,以至激起警察到家. 他。撞到時(不賠)不公平啊,這. 中來查案。這裡面蘊涵著一個惡性循環. 哪有公平?!(1402). 的可能歷程,亦即,由於母親、兄長的. 重慶南路縱火案件,這次縱火原. 惡劣對待導致他以放火作為報復行為,. 因只因被害人沒有勤倒垃圾,破壞環境. 而他的放火行為又再度加深了母親、兄. 衛生,害他被蚊子叮,他說:「裡面有. 長的惡劣對待;再度加深的惡劣對待,. 裝一些垃圾,每次走過去都有蚊子把我. 又導致更多的放火報復行為。Sakheim. 叮得要死,我才給它放火,沒想到燒死. 等人(1991)指出嚴重縱火犯常具有母. 一個人,真是倒楣。」(1409)X吟畫. 親拒絕、遺棄或虐待而形成強烈憤怒不. 苑案件,他跟畫苑買畫,付了訂金,但. 滿,導致以縱火作為洩恨工具的情形。. 對方無法如期交貨,又不退還訂金,他. 這洩恨報復的縱火情形似乎在個案一身. 便縱火報復:. 上可以看到。國內研究也指出洩恨報復. 我是在過年出爐那一天,差不多早. 縱火是低自我控制力的社會弱勢族群,. 上啊,市場都還沒有開業、開工. 在無法排解因長期累積的心理怨恨情況. 啊,我就給他放火在我們穿的那種. 下,常會使用的防衛手段(黃軍義、葉. 衣服上(紙人的衣服,他在殯葬處. 光輝,2001)。. 打零工)、燒起來。(1509). 個案一憤世嫉俗的性格,亦顯露. 整個畫苑燒掉,損失不貲。X天宮.

(10) 118 教育與心理研究 31 卷 3 期. 案件,根據他的說法,是因不滿廟公誣. 探討的問題。一是他為何選擇以縱火來. 賴他偷竊。他自認為對廟方貢獻很多,. 報復?其次是他極為敏感,情緒控制力. 但對方不但不感激,還誣賴他偷錢,氣. 極差的性格,以致動不動即縱火報復。. 憤之餘,縱火燒廟。他的一段說詞如. 關於第一項問題,應該與他個子矮小,. 下:. 起正面衝突也打不過人家,因此,採取. 你意思是說,我給你們偷拿的就是. 暗中攻擊的策略有關。過去研究指出,. 了。你想想看,過去你們想說廟裡. 縱火者常具社交退縮的個性,對正面衝. (有需要)我就去幫幫忙、弄鉤. 突有著焦慮(Kolko, Kazdin, & Meyer,. 環,你沒感激我,還誣賴我做賊,. 1985),故採暗中攻擊。由於他沒有朋. 這樣對嗎?(1301). 友、未結婚、遠離家人,可看出其社交. 後來我就不滿啊,不滿,就拿旁邊. 技巧缺乏及社會互動退縮的情況,加上. 沒有人住的(房子裡的)報紙,點. 他個子矮小,又屬於無資源及能力的弱. 燃,整個砲火車碾過去。(1401). 勢族群特徵,因此,很可能採縱火此暗. 「那你怎麼會想到要用放火的方式. 中攻擊的方式來對抗報復對方。關於第. 來洩恨呢?」「因為我生氣起來就. 二項屬於敏感衝動的性格問題,顯現這. 想放火燒他的房子。本來我對那個. 類縱火慣犯對其自尊及利益的維護極為. 廟是很尊重的,今天他不尊重我,. 敏感,任何使其感覺到自尊及利益受損. 看不下去啊!」(1401). 的事情,皆很容易讓其動怒,暗中生. 這些,他自述的縱火案件,有兩. 恨,又在無任何親人朋友可供傾吐發抒. 個特徵:一是具有地緣關係,上述縱火. (社交退縮)的狀況下,因而造就動不. 案件發生地點皆在他日常活動之處,靠. 動即縱火報復的情形。. 近臺北市古亭區一帶;另一是他非常容. 不過除了上述兩項特徵外,本研. 易對損及其利益及尊嚴的事情動火發. 究認為個案一還具有縱火慣犯具有的核. 怒。詔安街的案件,他可能與安裝熱水. 心特徵,即對與火有關事物的高度興趣. 器的工人起了口角,覺得自尊受辱,憤. 及參與感,並從過程中獲得滿足與宣. 而放火燒對方的房子。重慶南路及x吟. 洩。根據訪談資料內容,他與消防隊之. 畫苑的案件,可能因利益而與對方起了. 間常有糾葛。他常會打電話通知消防. 衝突,氣不過,而計畫縱火燒了對方的. 隊,要他們趕緊來救火。他提到:. 畫苑。x天宮案件他自覺自尊受辱,憤. 你是一一九的隊長啊,人家通知. 而縱火燒廟。. 你,你就要趕快打電話去四面八方. 他的心態及行動,引發兩個值得. 啊叫消防隊員來救火啊,結果我通.

(11) 成年男性縱火慣犯之心理特徵與行為歷程分析. 119. 知你,你還不理我,反而把我當放. 一遇有自尊受辱或利益受損事件,加上. 火人。(1308). 與人起正面衝突的焦慮感,即促使其採. 他們說有人看到我買汽油、倒汽. 用暗中攻擊⎯⎯縱火的方式洩恨報復。. 油,拿那個汽水瓶去倒汽油。我就. 而個案從縱火的相關經驗中,確實能讓. 給警官說,我打一一九給你通知你. 其從中得到滿足感、報復感、破壞. 不來,你不來我就用這個方法,給. 感……等,故持續以縱火方式解決問. 你、給你一次的教訓,以後才不敢. 題。此一歷程顯示,成長經驗(母親虐. 這樣。這就是一次的教訓,做隊長. 待、性出軌、兄長毆打、身體殘障等). 的應該(記得)人家給我一個不錯. 及心理特質(自卑、憤世嫉俗、社交退. 的教訓。但接下來消防隊又不來,. 縮、情緒管理能力欠佳、正面衝突的焦. 我等到差不多清晨了,六點多,消. 慮 等 ), 與 其 縱 火 行 為 的 發 生 密 切 關. 防隊才到,已經燒起來了。. 聯,而縱火後所獲得的滿足感,則是促. (1308). 成其持續以縱火行為來解決問題的關鍵. 他確實與消防隊之間有著頻繁的 往來,最後消防隊的人都認識他,並且 認為他就是縱火者。他買汽油、倒汽油. 要素。. 二、個案二. 的縱火行動,被旁人看見。而他縱完火. 個案二接受訪談時36歲,外貌舉. 後打電話報警,可能是基於內疚。沒想. 止及言談魯鈍的情形,可看出其智力缺. 到消防隊來的不夠快,或不把他的報案. 陷。依據監獄調查表亦顯示其智力拙劣. 當回事,又惹惱了他,而縱更多的火。. 不足。由於語言流暢性與豐富性均差,. 綜合而言,他打電話給消防隊主要有兩. 直接影響訪談的結果與深度,以至於無. 種心態,一是消除自己縱火罪咎感的成. 法在訪談文本的撰寫上大量引用他所說. 分,另一是經由挑釁宣洩不滿而得到滿. 的話。. 足的成分(據他的說詞是使用縱火的方. 根據觀護人訪視調查資料及個案. 式來為難消防隊或考驗消防隊的救災能. 自己所述,家裡有爸爸、媽媽,還有兩. 力)。. 個哥哥、六個姊姊,他排行最小。他對. 綜觀個案一的成長史、犯罪史,. 家庭的敘說除上述基本資料外,並指出. 以及相關特徵,茲描述其縱火的心理特. 在家裡與父親感情最好,父子之間最令. 徵及行為歷程如圖1所示。從圖1可看出. 他感覺親密的是:「(父親)叫我不要放. 成長經驗中的諸種不幸遭遇培養成其憤. 火,說不要玩火啊……。」(2108)他. 世嫉俗的性格特徵,此一性格特徵使其. 提及父親一看到電視上放火的新聞就會.

(12) 120 教育與心理研究 31 卷 3 期. 目睹母親性出軌 殘障自卑. 憤世 嫉俗. 母親虐待. 一遇自尊受辱或 利益受損事件. 縱火 洩恨. 獲得 滿足. 持續 縱火. 兄長毆打 正面衝突的焦慮 圖1. 個案一持續縱火的心理特徵與行為歷程. 緊張,常以為又是他在放火。他跟小哥. 玩,也喜歡拿著火把,到處去探看。他. 哥的感情也不錯,因為:「他叫我不要. 形 容 火 把 的 火 :「 就 很 大 , 火 很 大 」. 玩火……叫我出來不要玩火啊。」. (2605),他特殊的地方是看到大火會. (2108)可看出他的玩火與放火行為發. 興奮。. 生得甚早,家人為此頭疼不已。. 在人際關係及工作上,他如同前. 他小學畢業即輟學,沒有讀國中. 一位個案一樣,屬於社交退縮的弱勢族. 的原因可能與其智力有關:「我……逃. 群:未婚、缺少朋友、遠離親人、沒有. 學。不想讀。不會……數學。」. 固定的居住地點、四處流浪,靠抬棺、. (2102)他智力差,被分在放牛班,對. 殯葬處打零工維生。. 讀書不感興趣。逃學的時候,坐公車隨. 根據判決書紀錄,他過去的犯案. 便逛,或到百貨公司玩。根據判決書及. 主要是以縱火為主,他常會出現在火災. 醫院診斷紀錄,由於有精神疾病他會妄. 現場,扮演協助救災的角色,由於頻繁. 想著有人辱罵他,感覺被侮辱了,於是. 地在火災現場出現,引起消防隊員的注. 常想放火洩恨。見到有空房子或是空紙. 意與懷疑,在突破其心防後,將之逮. 箱,即想引火燃燒。他的放火因與精神. 捕。從他的犯罪檔案紀錄,可看出他的. 疾病具有關聯性而被發現,送醫診治,. 性格特點。 在前次縱火罪假釋期間,他又犯. 尋求吃藥控制。 過去研究顯示部分縱火者常患有. 下刑法一百五十九條公然冒用公務員服. 精神疾病(Moore, Thompson-Pope, &. 飾、徽章、官銜罪。這是指他公然冒用. Whited,. Hirvenoja,. 並穿戴民防隊員之制服,四處行騙、套. Hakko, & Vaisanen, 1995)促發其縱火. 關係。他到某機車行,向經營者表示要. 行為,他是這樣的一位。此外,前述研. 介紹派出所主管與其認識,並借用該車. 究顯示縱火慣犯者常對與火有關的事物. 行之機車。又假冒派出所員警,以電話. 感到興趣(Kolko, 2002),他也具有這. 要求某經營者,「要好好照顧XXX(即. 樣的心理特徵。他幼時不但常燃紙箱. 其本人),要泡茶供其使用等」。曾任美. 1996;. Rasanen,.

(13) 成年男性縱火慣犯之心理特徵與行為歷程分析. 121. 國聯邦調查局長並為美國頂尖犯罪心理. 留下字條,稱客車之燒毀是女司機所. 側寫專家John Douglas與Olshaker合著. 為,並假冒檢察官蔡X彬(並無此檢察. 的《心靈獵人》(Mindhunter)(引自張. 官)之名,打電話到警察局詢問大客車. 琰、吳家恆、劉婉俐、李惠珍譯,. 被縱火的相關案情,指示追查女司機涉. 1995:217)中指出,某些犯罪者:. 案,並持續打電話給該區刑事組查詢縱. 是警察迷,駕著警車式樣的車,或. 火案情及女司機是否被查獲等。. 多或少會想辦法加入警方的調查工. 在接受筆者的訪談之後,假釋出. 作。……通常沒有女友,在性方面. 獄期間,他又再度因縱火案被捕入獄。. 受小男孩吸引……。. 根據判決書紀錄,此次他在彰化客運及. 個案二的行徑相當類似。在真實. 臺北客運板橋站縱火燒毀公車。在凌晨. 生活中,他欠缺尊嚴與權力,故冒充警. 時分,縱火燒毀三輛公車。在公車擋風. 察想要獲得權力。在性方面,除了敘說. 玻璃下夾著一張紙條及一張女子「甜. 看到大火令他興奮而自慰外,其餘一片. 甜」的照片,稱縱火是「甜甜」幹的。. 空白,沒有女友,似無情感生活。再. 隨即他冒充檢察官「林X彬」打電話給. 者,服刑期間,他受到其他受刑人的修. 臺北客運公車總站,稱縱火案是「甜. 理:「人多我怕啊!人多,怕被人家抓. 甜」所為。警方隨著發話的大哥大行動. 去修理。」(2116)其他受刑人會修理. 電話號碼將之逮捕。被捕時他向警方供. 他 , 修 理 他 的 地 點 在 :「 工 廠 的 倉 庫. 稱,他原本經營「拿卡西」小型樂隊,. 裡。」真實生活中他極不如意、常覺得. 後因主持人「甜甜」不願與他搭配,讓. 被欺負、充滿無力感、有多次自殺未遂. 他心生不滿,才縱火後故意嫁禍給「甜. 的紀錄,是個懦弱又自卑的人。. 甜 」。 此 一 案 件 明 顯 的 與 前 述 案 件 手. 本次犯下的縱火案,是因出獄後. 法、緣由等極為類似。再度顯示其喜好. 生活無聊、漫無目的,來來回回搭乘公. 假冒詐欺、手段拙劣(低智力,易被逮. 車十餘天,與公車女司機攀談搭訕認. 捕)、百無聊奈的情形。經警方深入追. 識,自述女司機騙取他三萬元,買手. 查,他總計有39次的縱火前科。. 環,他心有未甘,故縱火嫁禍給對方。. 從上述個案二的生活史、犯案史. 在凌晨一時許,他到客運终點站,以打. 及相關資料,可看出他具有縱火慣犯者. 火機引燃毛巾,燒毀其中一輛大客車。. 的重要心理特徵之一,即是「自尊低. 而在縱火後,假裝女性的聲音自稱是. 落」;顯現在行為上的,是多次的自殺. 「○○○(即女司機名)」,打電給站務. 未遂。他的自尊低落與其智障、被欺. 員,稱該車是該女司機縱火燒毀。後又. 負、幼時罹患精神疾病等因素皆有關.

(14) 122 教育與心理研究 31 卷 3 期. 聯。智障者從小即容易被人欺負,這兩. 另外,低自尊導致的另一結果,即是容. 者息息相關,因而導致其自尊低落。而. 易覺得被欺負:因為自尊低,所以常覺. 罹患精神疾病者異於常人,亦可能因此. 得別人欺負他,或對他人的不公平對待. 有被歧視之感,而形成自尊低落。如同. 行為極為敏感。在這樣的心理特徵及缺. 個案一情形,自尊低落常導致不願與人. 乏社會連繫(無人可以傾訴)的狀況. 接觸、缺乏社會連繫,因而出現了假. 下,遂出現頻頻以縱火作為發洩的情. 冒、猜忌他人對己不利等的心態,更使. 形。換言之,無論是回應精神疾病的幻. 自幼即患有的精神疾病(根據醫院診斷. 聽、妄想而縱火,或為報復洩恨而縱. 紀錄及其自述)加深惡化,在幻聽、妄. 火,都使他可以獲得暫時的滿足(例. 想動力的驅使下,不斷持續縱火(例. 如:洩恨感、無力感而藉縱火獲得控制. 如:他常聽見有人叫他「放火、放. 感、產生性興奮等),而持續縱火。 個案二的縱火行為形成歷程及心. 火」,或妄想著別人會加害自己,因而 先下手為強縱火燒毀對方財物)洩恨。. 智障 被欺負 精神疾病. 自尊 低落 (自殺). 圖2. 缺乏社 會連繫 易覺被 欺負. 理特徵,如圖2所示。. 加深精 神疾病. 縱火 (回應幻覺 妄想等) 縱火 (洩恨). 獲得 滿足. 持續 縱火. 個案二持續縱火的心理特徵與行為歷程. 從圖2中可看出,智障、被欺負、 精神疾病的成長經驗導致個案的自尊低. 三、個案三. 落,進而形塑出缺乏社會連繫與對被不. 個案三是一位老年個案,接受訪. 公平對待敏感的心理特徵,這些心理特. 談時已65歲,未婚,獨自居住在新竹老. 徵因素在憤恨情緒及幻聽、妄想症狀的. 家。由於他年紀較大,加上表達能力有. 促發下,常導致個案二以縱火方式來洩. 些欠佳,故很難得知其幼年成長狀況。. 恨或解決問題。而縱火後所獲得的滿足. 據其自述及觀護人訪視調查資料顯示,. 感與興奮感,則與其持續的縱火行為密. 目前他的父母雙亡,有一個哥哥,二個. 切關聯。. 弟弟,三個妹妹。兄弟和妹妹皆已婚, 並且自組家庭,除大哥外,其餘家人皆.

(15) 成年男性縱火慣犯之心理特徵與行為歷程分析. 排斥他。依據觀護人的評估,他的家庭. 123. 方列為流氓管訓。. 支持網絡系統相當薄弱缺乏,家人對他. 從個案自述的第一次縱火緣由,. 採取不聞不問、冷眼漠視的態度。家人. 可看出是情緒惡劣下的產物。情緒惡劣. 的這種態度,與他過去的種種非行、不. 有多方面的原因,就他自述的情況而. 能與家人和諧相處有關。甚至他罹患精. 言,包括:車禍導致身體受傷、對政府. 神疾病住院診療期間,家人亦完全相應. 積恨不滿(被無故抓送岩灣管訓)、無. 不理,僅由長兄如父的大哥全權一肩挑. 親人理會他、社會欠缺溫暖等等。這樣. 起探視照顧的任務。他在訪談中,頻頻. 的一個「憤恨與不公」的情結,一直沒. 抱怨家人親友都不理會他,使他非常的. 有得到紓解,因此造成他不斷地縱火,. 不滿,可說是相當地孤單寂寥。他與父. 以發洩內心的積恨與不滿。甚至於在他. 母親間的關係,從有限的敘說資料看. 祈求神明保佑,而未能如願時,亦會生. 來,亦顯示不良與疏遠,可說除大哥. 氣的跑去縱火燒廟。. 外,其他家人已無法與他親近溝通。. 根據醫院診斷紀錄,惡劣的情緒. 根據「全國刑案資料查註表」,他. 加上缺乏社會連繫,衍生出精神疾病,. 首次犯案紀錄是在43歲時犯下一椿竊盜. 他被長兄送到醫院做精神狀況鑑定,診. 罪,之後便是不斷的縱火罪。如果「全. 斷為輕度精神分裂症。在縱火案後入監. 國刑案資料查註表」的資料正確,那麼. 假釋出獄,接受保護管束期間,有次到. 他是個晚發犯,亦即到了中年以後才開. 地檢署報到時,他又再度精神病發,被. 始犯罪。然而,由於他年齡較大,這項. 送往新竹署立醫院診療。經與主治醫師. 資料可能不完全正確。因根據其自述,. 會談,個案表示仍會有縱火的衝動,且. 他第一次縱火,是發生在母親過世後,. 計劃詳細。他頻頻抱怨因政府對他不公. 莫名奇妙地被警方逮捕,送到岩灣管. 平才會有縱火行為。後經醫生評估,認. 訓,他不知道政府抓他理由何在,因而. 為他現實感差、有幻聽現象、持續縱火. 心生憤怒;加上又發生車禍,導致腳部. 的可能性極高。. 骨折,心情更加惡劣沮喪,於是在不滿. 縱火對他而言頗具樂趣,使他有. 政府及情緒惡劣的情況下,放火燒毀多. 不斷縱火的衝動與慾望。從他的敘述可. 輛機車洩恨。從這段敘述可看出,他曾. 知,他從縱火當中找到了趣味、控制. 被警方列為流氓,故會被送達岩灣管. 感,以及情緒上的紓解。他述及放火時. 訓。如此,他首次犯罪的年齡應不是40. 反映出:「趣味、趣味」、「爽」(臺語). 多歲時犯下的竊盜案,之前應該還有許. (3610)。他不僅看到大火燃燒時會興. 多品性不良的違規行為紀錄,才會被警. 奮,聽到消防車叮叮噹噹前來救火的聲.

(16) 124 教育與心理研究 31 卷 3 期. 音也很歡喜。他更會停留在火災現場觀. 果,本文提出縱火慣犯形成的初步整合. 賞消防人員救火的情景。他覺得這一切. 觀點,如圖4所示。此一圖示其實反覆. 都非常熱鬧有趣,替自己累積的不滿情. 出現在本研究圖1至圖3中,此處僅是整. 緒而無力改變現狀的事實找到了發洩的. 合歸納上述三個圖形所得到的結果。. 出口。. 圖4指出,個案的縱火行為是特定. 與前面兩位個案的狀況相似,個. 心理特徵與促發情境交互作用的結果,. 案三的生活孤寂,無人理會,欠缺社會. 而持續縱火行為則是因為個案能從縱火. 連繫,怨恨周遭環境(包括政府)對他. 過程中獲得滿足或快感。其中,「特定. 不公,加上罹患精神疾病因症狀的促. 心理特徵與促發情境交互作用」指促使. 發,滋生了他縱火的念頭。而在縱火過. 縱火行為發生的來源因素;而從縱火中. 程中得到了樂趣,喜在現場觀火,覺得. 獲得滿足,指促使縱火行為持續的支撐. 自己改變了目前的處境,感覺刺激、熱. 因素。. 鬧、有趣。縱火行為可說成了他發洩惡. 促使縱火行為發生的來源因素,. 劣情緒,及重拾控制感的手段,具有滿. 可從成長經驗中所形塑出的特定心理特. 足增強的功能。其相關心理特徵及引發. 徵與促發情境兩方面的交互作用結果予. 縱火行為的歷程如圖3所示。. 以歸納。其中負面的成長經驗包括:家 庭功能問題(例如:母親虐待、拒絕、. 肆、結論與建議. 父母無法管教、家人相處不睦)、從小 即喜歡玩火、常被(朋友)欺負等等,. 依據對上述三位個案的分析結 對政府不滿 怨恨 不滿. 認為家庭沒有溫暖. 縱火 行為. 獲得 滿足. 持續 縱火. 缺乏社會連繫 精神疾病 圖3. 特定心理特 徵與促發情 境交互作用. 個案三持續縱火的心理特徵及行為歷程. 縱火. 獲得滿足. 圖4. 縱火慣犯的形成歷程. 持續縱火.

(17) 成年男性縱火慣犯之心理特徵與行為歷程分析. 125. 會對個體形塑出包括:社交退縮、低自. 或驗收自己的報復行為成果。一旦縱火. 尊、自卑、對受辱敏感、易憤世嫉俗、. 行為造成令自己滿意的破壞與預期效. 衝動低控制力、對正面衝突感到焦慮等. 果,則會帶來成就感與控制感,並同時. 心理特徵與反社會性格,進而造就成個. 提升了自己的自尊心,否則,其憤恨不. 體不易結婚、獨居、無固定工作、缺乏. 滿情緒則未能紓解。至於縱火慣犯從縱. 社會連繫、甚至導致精神疾病等身心問. 火當中獲得何種滿足?從以往的研究. 題(見表2)。當這些心理特徵遭遇某些. (例如:黃軍義、林邦傑,2005)及本. 促發情境,尤其諸如:自尊受辱、利益. 研究受訪者的敘述可知,他們從縱火中. 受損或被不公平對待事件,則極易誘發. 得到:看火燃燒的刺激感、群眾圍觀帶. 其產生強烈的忿恨與不滿情緒,或部分. 來的成就感、燒掉不滿對象財物的洩恨. 因精神疾病症狀(如幻聽、幻覺)刺激. 感、嫁禍他人的報復感、無端破壞的興. 的唆使,而引發這些個體採取暗中或間. 奮感、解除日常生活壓力的紓解感、消. 接攻擊的手段,即縱火的方式,來解決. 泯對自身不滿的自尊提升感、看消防人. 或抒發忿恨與不滿情緒問題。由於這些. 員滅火的熱鬧感、幸災樂禍感、控制. 個案大多是社會技巧不足、缺乏自信,. 感、性興奮感……。其中,具有本土意. 預期不可能對其遭遇的困境問題,可以. 涵的是火災時國人喜歡圍觀,形成縱火. 得到適當解決,因此,所考慮的解決問. 慣犯的成就感。他們認為是自己的「傑. 題方式,無不聚焦在如何報復洩恨又可. 作」引起眾人注意,而倍感興奮。例. 隱匿犯罪行為上(黃軍義、葉光輝,. 如:個案三以七、八臺消防車趕來,形. 2001)。由於縱火手段恰提供了可以極. 容這份熱鬧刺激:「這樣好,人就會想. 小的花費成本(縱火作案的工具不僅花. 說刺激,這樣才……才有滋味……看他. 費極小,且隨手可得),達到最大破壞. 們滅火,較有趣味(臺語)。」從這段. 報復的效果,且縱火時機大多選在深夜. 描述,可看出其病態程度,只要縱火就. 或清晨人們休息或不注意的時刻,具有. 能帶給他樂趣滿足,驗證前述縱火行為. 高度的私人隱密性。. 本身就已成為目的的觀點。. 至於促使縱火行為持續的支撐因. 以紮根理論選擇性編碼(selective. 素,主要在於個案能從縱火行為當中獲. coding)的術語來說,「從縱火中得到. 得滿足。這種滿足,展現在縱火慣犯習. 滿足」應是形成縱火慣犯的「故事線」. 慣留在火災現場觀火,以及不斷地與消. (story line):因為從縱火中得到心理. 防隊之間有著關涉之上。這是因為縱火. 滿足感,故持續縱火;又因為從縱火中. 慣犯通常習於由縱火效果的大小來評估. 可以得到滿足,故一遇人生困境或情緒.

(18) 126 教育與心理研究 31 卷 3 期. 表2. 縱火行為肇發及持續的因素 負面成長經驗. 個案一 身體殘障 父親早逝 母親虐待、出軌 兄長毆打 小學輟學 個案二 從小即喜愛玩火 家人擔憂其玩、放火 常被欺負 自殺行為. 個案三 父母管不了他 與家人相處不睦. 跨個案整合 家庭功能問題 母親拒絕、虐待 與家人相處不睦 從小即喜玩火 常被欺負. 特定心理與社會人口特徵. 與火有關的心理與行為. 未婚、獨居 無固定工作 缺乏社會連繫 憤世嫉俗 情緒管理能力差. 喜歡停留在火災現場 與消防隊糾纏 縱火後留在現場觀火 對於縱火欠缺悔意. 未婚、獨居 無固定工作 缺乏社會連繫 喜好冒充檢警人員 易與女性產生過節 罹患精神疾病. 喜歡停留在火災現場 參與及協助救火 縱火後留在現場觀火 觀火產生性興奮. 未婚、獨居 無工作 缺乏社會連繫 對政府不滿 認為社會不公平 罹患精神分裂症. 喜歡停留在火災現場 喜歡看消防隊救火 縱火後留在現場 持續的具有縱火計劃. 未婚獨居 無固定工作 缺乏社會連繫 憤世嫉俗 欠缺情緒管理能力 精神疾病. 縱火後留在火災現場 與消防隊牽連 對於縱火欠缺悔意 從縱火中得到刺激滿足. 註:負面成長經驗及特定心理與社會人口特徵為肇發因素,與火有關的心理與行為則為持續因素。. 不滿問題即想到以縱火方式解決。因. 起因於外在動機(extrinsic motive)。然. 此,縱火慣犯習於留在現場觀火,並從. 而,縱火慣犯卻不然,他們能從縱火行. 觀看破壞效果中再度形成對縱火行為的. 為本身中得到滿足。縱火對他們而言已. 增強作用。至於「縱火偶發犯」未必如. 形成一種內在動機(intrinsic motive),. 縱火慣犯從縱火中得到滿足,他們或因. 以致於任何一種情況(無聊、追求刺. 一時憤怒縱火、或因想要自殺縱火、或. 激、人際衝突、不滿、鬱悶、幻覺、妄. 因想要破壞縱火、或因想要謀利縱. 想……),皆有可能促發慣犯者的縱火. 火……,縱火對他們而言是偶而為之,. 行為,本研究中的三位慣犯皆是如此。.

(19) 成年男性縱火慣犯之心理特徵與行為歷程分析. 127. 本研究以「肇發⎯⎯持續因素」. 續得到刺激樂趣,並成為他們解決問題. 的觀點,闡明縱火慣犯的心理特徵及行. 的內在動機來源。另外,值得注意的一. 為形成歷程。亦即,縱火慣犯的形成必. 點是,本研究的3位縱火慣犯中有2位具. 須具備肇發與持續兩項因素;而縱火偶. 有精神疾病史。而這兩位罹患精神疾病. 發犯則僅具備肇發因素,但不具備持續. 的個案,都自述有因幻聽、幻覺症狀的. 因素(表3)。. 刺激,而誘發他們採取縱火的行為來報 復所遭遇的困境問題與不滿情緒。我們. 表3. 以「肇發⎯⎯持續因素」觀點說 明縱火慣犯及偶發犯的不同. 肇發因素 持續因素. 縱火偶發犯. 縱火慣犯. 具備 不具備. 具備 具備. 相信幻聽、幻覺症狀對促發個案的慣性 行為應該具有重要的影響性,但為何不 是採取其他報復行為而採取縱火方式, 應該跟他們具有的心理性格特徵,以及 過去對火的態度與經驗有密切關聯。過. 上 述 「 肇 發 ⎯⎯ 持 續 因 素 」 觀. 去有研究指出,精神分裂症病患的幻. 點,應不僅適用於說明縱火慣犯的形成. 聽、幻覺症狀內容與其生活的壓力事件. 歷程,亦可能適合說明其他慣犯的形成. 內容有關(葉玉汝,1997)。換言之,. 歷程。此一理論觀點強調,各式犯罪行. 如果不是具社會退縮性格特徵、缺乏自. 為的發生自有其原因,但犯罪者若未能. 信,以及過去對火有正向的態度或興奮. 從中尋得刺激樂趣,則再犯機會不高,. 經驗,則很難想像個案獨獨鍾情於縱火. 故必須具有強化作用因素,才會形成慣. 的方式來解決問題。不過對於精神疾病. 犯。有些犯罪者在生命某一階段(如青. 症狀在連續縱火行為上所扮演的角色,. 少年期),不斷犯罪,因為在那個階段. 值得後續相關研究注意觀察。. 他們找到犯罪行為所帶來的樂趣,例. 本研究認為,促使犯罪行為持續. 如:消粍過剩的體能、同儕讚許、得到. 的因素,是動態的,會隨著犯罪者的處. 學校課業上所得不到的快感等,但過了. 境、需求、年齡層等之不同而各異。例. 那個階段的年齡,上述刺激樂趣不再,. 如:年齡愈大的犯罪者,他們從犯罪中. 因而也就削弱了犯罪的動因,故不再犯. 所欲獲得的刺激樂趣,會愈偏向於心智. 罪,這可能即是Moffitt、Caspi、Rutter. 與自尊層面的因素,如從犯罪中得到成. 與Silva(2001)所提出之「限於青少. 就、控制感等;而年輕犯罪者則可能較. 年時期的非行者」(adolescence-limited. 偏向於生理與情緒抒發方面的因素,如. delinquents)形成的緣由。有些犯罪者. 追求刺激、挑戰權威、具有控制感等。. 終生犯罪不斷,因為他們能從犯罪中持. 本研究認為,慣犯所代表的意義.

(20) 128 教育與心理研究 31 卷 3 期. 是深刻的,它不是淺嚐即止式的犯罪,. 給予嫌惡刺激(如電擊或惡臭),如此. 而是食髓知味式的犯罪形態,有源遠流. 重覆施行與配對,直至不恰當的興奮反. 長的發展及學習上的因素來源。不少犯. 應消除為止。. 罪者從事過各種犯行,例如:竊盜、詐. 本研究的3位縱火慣犯,從其犯案. 欺、毒品、性犯罪、恐嚇等,但是如果. 動機看來,應屬於表達型縱火犯. 他們最後固著在某一種犯罪類型,則顯. (Canter & Fritzon, 1998)。其縱火目的. 示該類型犯罪能讓其獲得最大的滿足. 多半為了發洩怨恨、追逐刺激、獲得控. 感,而具有不凡的意義。在未來的研究. 制、提升自尊、回應內在的精神困. 上,可繼續探索竊盜、詐欺、賭博、毒. 擾……等,以表達內在強烈的不滿情緒. 品、性犯罪、恐嚇、強盜搶奪等各種不. 感受。他們與為了謀利、湮滅證據等工. 同類型慣犯的形成,而從「肇發⎯⎯持. 具性目的的工具型縱火犯可能不同。由. 續因素」觀點,說明其發生及持續因. 此觀之,本研究個案並不能代表所有的. 素,相信如此將可對各不同類型的慣犯. 縱火慣犯類型,尚有工具型縱火慣犯不. 有更為深入的瞭解。. 在本研究探討之列。如上所述,以不斷. 對於縱火慣犯的處遇矯治,亦可. 縱火恐嚇取財,或詐領保險金的案例,. 從「肇發⎯⎯持續因素」觀點予以著. 即未出現在本研究中。四年前彭煥明縱. 手。例如:縱火慣犯常有自卑不滿、缺. 火詐欺犯罪集團,連續在全國各地以縱. 乏社會連繫、情緒管理能力差、缺乏因. 火詐領火險保險金,並以各類恐嚇手段. 應技巧等的心理特徵,故可給予「自信. 威逼、騷擾保險相關業者,以催索保險. 訓練」,以消減其自卑感;給予「社交. 理賠金的著名案例,正是其中的典型代. 技巧訓練」,以消減其缺乏社會連繫的. 表。關於這類工具型的縱火慣犯,是否. 狀態;給予「情緒管理訓練」,以消減. 亦如本研究個案一般,對火或縱火情有. 其情緒控制不佳所帶來的縱火危害;給. 獨鍾,或有著類似的成長經驗及社會心. 予替代因應技巧訓練,增加不同的行為. 理特徵,則有待未來研究從事進一步的. 選項,以消減其經常以縱火作為因應困. 探討。此外,少年縱火慣犯與女性縱火. 境的方式。縱火慣犯能從縱火中得到滿. 慣犯,是否亦如本研究的成年男性縱火. 足,故可考慮給予嫌惡制約(aversive. 慣犯的心理特徵與形成歷程,亦有待未. conditioning ) 治 療 。 此 一 治 療 技 巧. 來研究從事進一步的探討。. 是,提供個案一則有關縱火的消息或火 災的場景(無論是視覺或聽覺上的刺 激),當個案產生興奮反應的同時,即. 參考文獻 李昌鈺(2001,10月)。縱火案現場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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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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