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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國民小學低年級教師實施幼小銜接因應策略與教學效能相關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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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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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1)

國立台中教育大學幼兒教育學系碩士班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李桂蘭 博士

南投縣國民小學低年級教師實施幼小銜接

南投縣國民小學低年級教師實施幼小銜接

南投縣國民小學低年級教師實施幼小銜接

南投縣國民小學低年級教師實施幼小銜接

因應策略與教學效能相關之研究

因應策略與教學效能相關之研究

因應策略與教學效能相關之研究

因應策略與教學效能相關之研究

研究生:江惠珍 撰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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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國民小學低年級教師實施幼小銜接因應策略與

南投縣國民小學低年級教師實施幼小銜接因應策略與

南投縣國民小學低年級教師實施幼小銜接因應策略與

南投縣國民小學低年級教師實施幼小銜接因應策略與

教學效能相關之研究

教學效能相關之研究

教學效能相關之研究

教學效能相關之研究

本研究旨在探討國民小學低年級教師實施幼小銜接因應策略與教學效能之相 關性。為達上述之研究目的,研究者首先分析幼小銜接因應策略及教學效能之相關 理論及內容;其次採用問卷調查法,以研究者自編之「國民小學低年級教師實施幼 小銜接因應策略與教學效能」問卷,以南投縣公立國民小學低年級級任教師及低年 級級任教師兼組長為調查對象,抽取全縣每所國民小學二分之一的低年級教師為樣 本,發出問卷 340 份,回收有效問卷為 282 份。根據受試者之填答結果,分別以描 述統計、獨立 t 考驗、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及皮爾遜積差相關等統計方法進行資料處 理分析。 研究主要之結論如下: 一、南投縣國民小學低年級教師實施幼小銜接因應策略及教學效能呈現整體情形良好 的現象,「總是實施」與「經常實施」幼小銜接因應策略的低年級教師在九成七 以上,「高效能」與「中效能」的低年級教師在九成以上。 二、南投縣國民小學低年級教師實施幼小銜接因應策略情形中年齡大、教學年資多、 已婚之教師,優於年齡小、教學年資少、未婚之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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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南投縣國民小學低年級教師中,年齡大、教學年資較長者,其教學效能優於年齡 較小、教學年資較少之教師。 四、南投縣國民小學低年級教師實施幼小銜接因應策略得分較高的教師,在教學效能 總量表的得分也較高。 依據本研究之結果,及所歸納之結論,研究者針對教育行政機關、國民小學學 校行政單位及學校教師及未來研究四方面,提出若干具體建議,供相關人員參考。 關鍵字: 國民小學低年級教師、幼小銜接因應策略、教學效能

(4)

A Study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ransitional Strategies and Teaching Efficiencies of

Lower-grade Teachers in Nantou County, Taiwan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was to investigate the correlation betwee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kindergarten-primary transition strategies (KPTS) and the teaching efficiencies. In order to reach the purpose, this study analyzed the theories of the KPTS and the teaching efficiencies as the base to compile the questionnaire “The Survey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KPTS and the Teaching Efficiencies of the Lower-Grade Teachers in Primary School”

to be the research tool. The samples of this study included 340 teachers in148 primary schools from the lower-grade homeroom teachers and those who also simultaneously served as the group leaders in Nantou County. The valid questionnaires retrieved were 282 copies. Statistical procedures used for data analysis included descriptive analysis, Pearson's product- moment correlation , indepent t-test, and One-Way analysis of Varimce.

The major findings of this study were as follows:

1. The lower-grade teachers in the primary schools of Nantou County presented high performance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KPTS and their teaching efficiencies.

2. The lower-grade teachers in the primary schools who are older, senior, or married got higher scores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KPTS than those who are younger, junior and unmarried.

3. The older or senior lower-grade teachers in the primary schools are superior in their teaching efficiencies to those who are younger or juni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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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The lower-grade teachers who got higher scores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KPTS also presented the high performance on their teaching efficiencies.

According to the finding of this study, some suggestions were made for the government educational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 school administrative staffs, teachers, and further researchers.

Keywords: the lower-grade teachers, the kindergarten-primary transition strateg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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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中文摘要 中文摘要中文摘要 中文摘要……... I 英文摘要 英文摘要英文摘要 英文摘要……... ⅢⅢⅢ Ⅲ 目錄 目錄目錄 目錄……... ...ⅤⅤⅤ 表次 表次表次 表次……... ⅦⅦⅦ 圖次 圖次圖次 圖次...ⅨⅨⅨ 第一章 第一章第一章 第一章 緒論緒論緒論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4 第三節 重要名詞釋義...6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8 第二章 第二章第二章 第二章 文獻探討文獻探討文獻探討文獻探討... 9999 第一節 幼小銜接...9 第二節 教學效能...40 第三節 幼小銜接因應策略與教學效能相關性研究之探討...58 第三章 第三章第三章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研究設計與實施研究設計與實施研究設計與實施... 63 第一節 研究架構...63 第二節 研究假設...65 第三節 研究對象...67 第四節 研究工具...68 第五節 調查實施...74 第六節 資料分析與處理...75

(7)

第四章 第四章第四章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結果與討論結果與討論結果與討論…......... ... 77777777 第一節 個人基本資料分析...77 第二節 國民小學低年級教師實施幼小銜接因應策略與教學效能之分析結果...81 第三節 國民小學低年級教師背景變項和實施幼小銜接因應策略與教學效能之 關聯...88 第四節 國民小學低年級教師實施幼小銜接因應策略與教學效能之相關...103 第五章 第五章第五章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結論與建議結論與建議結論與建議……... 101010107777 第一節 結論...107 第二節 建議...111 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111111115555 一、 中文部分...115 二、 英文部份...122 附錄 附錄附錄 附錄...111122224444 附錄一:專家效度問卷寄送名單...124 附錄二:專家效度問卷...125 附錄三:預試問卷...136 附錄四:正式問卷...141 附錄五:教師實施幼小銜接因應策略量表及各分量表信度分析摘要表.. ...146 附錄六:教師教學效能量表及各分量表信度分析摘要表...148

(8)

表 次

表 2-1 幼小銜接定義彙整表--- 10 表 2-2 國民小學與幼托園所校園生活差異比較表--- 25 表 2-3 國內幼小銜接之相關研究彙整表--- 31 表 2-4 教學效能定義為「教師有效教學」彙整表--- 40 表 2-5 教學效能定義為「教師自我效能」彙整表--- 42 表 2-6 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能力指標系統層面、向度與指標之對應關係---- 48 表 3-1 問卷調查樣本比例表--- 67 表 3-2 預試樣本一覽表--- --- --- 69 表 3-3 預試問卷信度分析表--- 71 表 3-4 正式問卷信度分析表--- 73 表 4 -1 樣本教師基本資料分析一覽表--- 76 表 4 -2 樣本教師實施幼小銜接因應策略分量表及總量表分析--- 81 表 4 -3 樣本教師實施幼小銜接因應策略分析--- 83 表 4 -4 樣本教師教學效能分量表及總量表分析--- 85 表 4 -5 樣本教師教學效能之現況分析--- 87

(9)

表 4 -6 年齡、教學年資及教低年級年資等變項與實施幼小銜接因應策略及教學 效能的Pearson相關矩陣--- 89 表 4 -7 樣本教師之婚姻狀況與實施幼小銜接因應策略分量表與總量表t考驗摘要 表--- 91 表 4 -8 樣本教師之婚姻狀況在教學效能分量表及總量表t考驗摘要表--- 93 表 4 -9 樣本教師之職務在實施幼小銜接因應策略分量表及總量表t考驗摘要表-- 95 表 4 -10 樣本教師之職務在教學效能分量表及總量表t考驗摘要表--- 96 表 4 -11 樣本教師之學歷在實施幼小銜接因應策略之變異數同質性檢定摘要表--- 98 表 4 -12 樣本教師之學歷在實施幼小銜接因應策略分量表及總量表變異數分析摘 要表--- 99 表 4 -13 樣本教師之學歷在教學效能變異數同質性檢定摘要表--- 101 表 4 -14 樣本教師之學歷在教學效能分量表及總量表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102 表 4 -15 幼小銜接因應策略與教學效能之相關矩陣表--- 103

(10)

圖 次

圖2-1 國民中小學教師專業能力指標系統概念架構...47 圖3-1 研究架構...64

(11)

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本 章 旨 在 說 明 本 研 究 的 理 念 與 構 想 。 全 章 共 分 為 四 節 , 第 一 節 為 研 究 動 機 、 第 二 節 為 研 究 目 的 與 待 答 問 題 、 第 三 節 為 重 要 名 詞 釋 義 、 第 四 節 為 研 究 範 圍 與 限 制 。

第 一 節

第 一 節

第 一 節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研 究 動 機

研 究 動 機

研 究 動 機

國 民 小 學 低 年 級 教 育 乃 屬 國 民 教 育 之 開 端 , 除 了 培 養 學 生 健 全 人 格 以 及 適 應 國 小 生 活 之 外 , 最 重 要 的 要 讓 學 生 成 為 一 個 樂 於 學 習 的 人 。 而 學 童 成 長 階 段 是 連 貫 的 , 無 法 由 年 齡 來 區 隔 , 所 以 一 位 優 秀 的 低 年 級 教 師 必 須 同 時 兼 具 國 民 教 育 與 幼 兒 教 育 的 專 業 知 識 , 才 能 在 教 育 現 場 充 分 展 現 出 教 學 專 業 , 讓 學 生 得 到 最 大 的 收 穫 。 研 究 者 已 擔 任 十 五 年 的 國 民 小 學 低 年 級 教 師 , 由 於 長 期 擔 任 學 校 低 年 級 導 師 , 對 於 幼 兒 由 學 前 階 段 進 入 國 家 義 務 教 育 體 制 的 適 應 現 象 , 有 深 刻 的 經 歷 和 體 會 。 為 了 拉 近 與 幼 兒 的 距 離 , 克 服 幼 兒 對 新 環 境 的 陌 生 與 恐 懼 , 總 要 絞 盡 腦 汁 調 整 教 學 與 環 境 , 去 配 合 幼 稚 園 的 先 前 學 習 經 驗 , 期 使 幼 兒 能 快 速 適 應 小 學 的 學 習 與 生 活 方 式 , 所 以 深 深 覺 得 低 年 級 教 師 也 應 同 時 具 備 幼 兒 教 育 的 理 念 , 才 能 使 剛 進 入 國 小 階 段 的 幼 兒 都 能 順 利 的 在 最 短 的 時 間 內 適 應 國 小 環 境 。 國 小 與 幼 稚 園 是 兩 個 不 同 的 教 育 階 段 , 二 者 在 學 習 環 境 、 課 程 安 排 與 教 師 的 教 學 上 , 均 有 相 當 的 不 同 。 這 兩 個 型 態 差 異 頗 大 的 階 段 , 在 學 習 與 教 育 銜 接 上 造 成 許 多 的 問 題 與 困 擾。Pa in( 1984)提 出「 銜 接 」

(12)

( Articula tion)的 觀 念, 認 為 幼 兒 園 與 國 小 在 教 育 觀 點 上 要 達 成 共 識 , 做 好 兩 者 在 生 活 制 度 、 教 學 內 容 、 方 法 上 的 銜 接 工 作 , 使 幼 兒 可 以 順 利 進 入 小 學 。 所 以 要 能 使 剛 進 入 國 小 階 段 的 幼 兒 都 能 順 利 的 在 最 短 的 時 間 內 適 應 國 小 學 習 環 境 , 其 最 主 要 的 關 鍵 在 於 低 年 級 教 師 所 實 施 的 幼 小 銜 接 策 略 是 否 成 功 , 所 以 了 解 國 民 小 學 低 年 級 教 師 所 使 用 的 幼 小 銜 接 因 應 策 略 為 何 ? 此 為 研 究 動 機 一 。 學 校 最 重 要 的 活 動 是 課 程 與 教 學 , 而 學 習 的 主 體 在 於 學 生 , 教 師 教 學 效 能 的 發 揮 對 於 學 生 的 學 習 效 果 、 品 格 的 發 展 、 社 會 人 際 關 係 , 都 有 重 大 的 影 響 。 目 前 實 行 的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 強 調 學 生 基 本 能 力 , 要 求 教 師 面 對 課 程 內 容 能 夠 掌 握 統 整 的 精 神 , 進 行 教 學 活 動 , 所 以 教 師 教 學 技 巧 及 觀 念 都 要 隨 之 更 新 。 研 究 者 認 為 一 位 有 效 能 的 教 師 , 必 須 包 含 能 夠 擬 定 適 當 的 教 學 規 劃 、 活 用 多 元 的 教 學 策 略 及 技 巧 、 進 行 合 適 的 課 程 及 教 學 評 鑑 、 掌 握 良 好 的 教 學 氣 氛 、 擁 有 合 宜 的 學 生 輔 導 能 力 、 妥 當 的 班 級 經 營 方 式 和 自 身 積 極 的 研 究 進 修 心 態 等 面 向 。 張 清 濱 ( 2001) 認 為 教 師 要 改 進 教 學 , 就 要 採 用 有 效 的 教 學 技 術 , 表 現 良 好 的 教 學 風 格 , 選 擇 適 當 的 教 學 方 法 及 發 揮 創 意 的 教 學 藝 術 。 所 以 教 師 需 要 具 備 課 程 規 劃 、 教 學 規 劃 的 能 力 , 擁 有 良 好 的 教 學 能 力 包 含 系 統 性 的 教 材 呈 現 、 有 效 性 的 教 學 策 略 、 豐 富 性 的 教 學 技 巧 、 多 元 性 的 學 習 評 量 , 才 能 發 揮 最 佳 的 教 學 效 果 。 在 教 學 現 場 時 , 教 師 必 須 成 為 一 位 專 業 的 決 定 者 , 不 僅 能 夠 精 熟 上 述 必 備 能 力 , 而 且 也 知 道 如 何 因 時 、 因 地 、 因 人 的 運 用 這 些 能 力 , 以 提 高 其 教 學 效 能 , 增 進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 由 此 可 見 , 教 師 必 須 努 力 提 升 其 教 學 效 能 , 才 能 不 斷 改 進 教 學 , 提 高 學 生 學 習 成 就 。 由 於 教 師 教 學 效 能 的 高 低 直 接 影 響 學 生 的 學 習 成 就 , 所 以 教 師 應 積 極 提 高 教 學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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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 以 藉 此 提 升 學 習 者 的 學 習 態 度 跟 成 就 , 充 分 保 障 學 生 學 習 權 。 國 小 低 年 級 教 師 是 國 民 教 育 的 最 前 線 , 也 就 是 說 低 年 級 教 師 是 幼 兒 進 入 國 小 階 段 所 面 對 的 第 一 個 老 師 , 所 以 低 年 級 教 師 的 教 學 效 能 會 直 接 影 響 幼 兒 的 在 校 學 習 基 礎 。 高 教 學 效 能 的 低 年 級 教 師 能 讓 幼 兒 迅 速 適 應 新 的 學 習 環 境 , 步 上 學 習 的 正 軌 ; 反 之 , 則 可 能 造 成 幼 兒 適 應 不 良 , 導 致 學 習 遲 滯 。 因 此 了 解 國 民 小 學 低 年 級 教 師 教 學 效 能 的 情 形 ? 此 為 研 究 動 機 二 。 不 同 背 景 的 低 年 級 教 師 對 於 實 施 幼 小 銜 接 的 因 應 策 略 的 認 知 與 態 度 可 能 有 所 差 異 , 而 此 種 現 象 也 一 定 會 影 響 幼 兒 的 學 習 情 形 。 由 於 提 高 教 師 教 學 效 能 直 接 有 助 於 學 生 的 學 習 成 效 , 也 關 係 整 個 教 育 的 品 質 , 所 以 了 解 不 同 背 景 的 低 年 級 教 師 對 於 實 施 幼 小 銜 接 因 應 策 略 情 形 和 教 師 教 學 效 能 的 差 異 性 為 何 ? 此 為 研 究 動 機 之 三 。 研 究 者 透 過「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 」查 詢, 發 現 近 年 來, 以「 幼 小 銜 接 」 為 題 目 的 研 究 論 文 只 有 六 篇 , 其 中 有 四 篇 採 用 質 性 論 述 或 運 用 觀 察 或 訪 談 的 方 式 探 討學 習 區 之 運 用 、 生 活 適 應 與 學 習 表 現 、 語 文 學 習 策 略、幼 小 教 師 與 大 班 家 長 對 幼 小 銜 接 之 看 法 與 作 法( 莊 雅 莉 , 1997; 曾 錦 貞 , 2004; 蔡 宜 珍 , 2004; 陳 怡 君 , 2004 )。 採 用 質 性 與 量 化 研 究 方 法 探 討 課 程 和 教 學 因 素 有 一 篇 ( 孫 扶 志 , 2004), 採 用 質 性 與 量 化 研 究 方 法 探 討 發 展 遲 緩 兒 童 領 域 有 一 篇 ( 林 秀 錦 , 2006)。 上 述 研 究 之 研 究 範 圍 , 大 都 提 出 應 重 視 幼 小 銜 接 的 論 點 , 但 並 無 實 施 後 的 成 效 分 析 。 而 本 研 究 則 聚 焦 於 探 討 低 年 級 教 師 實 施 幼 小 銜 接 與 教 學 效 能 的 相 關 , 可 補 足 上 述 研 究 之 不 足 。 目 前 國 小 低 年 級 教 師 對 於 「 幼 小 銜 接 」 這 個 名 詞 雖 然 熟 悉 , 但 直 接 針 對 於 低 年 級 教 師 進 行 之 研 究 , 並 不 多 見 。 有 經 驗 的 教 師 雖 然 有 豐 富 的 實 務 處 理 經 驗 , 但 若 能 知 悉 理 論 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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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 , 才 能 在 教 育 現 場 發 揮 最 大 的 成 效 , 以 求 真 正 提 升 教 師 教 學 效 能 , 提 高 學 生 學 習 成 就 。

第 二 節

第 二 節

第 二 節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與 待 答 問 題

研 究 目 的 與 待 答 問 題

研 究 目 的 與 待 答 問 題

研 究 目 的 與 待 答 問 題

ㄧ 、

、 研 究 目 的

研 究 目 的

研 究 目 的

研 究 目 的

實 施 幼 小 銜 接 因 應 策 略 的 目 的 , 是 為 了 讓 剛 進 入 國 民 小 學 階 段 的 幼 兒 , 能 夠 在 最 短 的 時 間 內 適 應 國 小 生 活 , 使 教 師 的 教 學 效 能 能 夠 提 升 。 本 研 究 計 畫 欲 針 對 南 投 縣 國 民 小 學 低 年 級 教 師 , 實 施 幼 小 銜 接 因 應 策 略 與 教 學 效 能 相 關 情 形 , 作 深 入 探 討 。 依 據 上 述 研 究 動 機 , 本 研 究 計 畫 的 目 的 列 述 如 下 : ( 一 ) 探 討 國 民 小 學 低 年 級 教 師 實 施 幼 小 銜 接 因 應 策 略 的 情 形 。 ( 二 ) 探 討 國 民 小 學 低 年 級 教 師 教 學 效 能 的 情 形 。 ( 三 ) 了 解 國 民 小 學 低 年 級 教 師 之 背 景 變 項 在 實 施 幼 小 銜 接 因 應 策 略 及 教 學 效 能 上 的 關 聯 。 ( 四 ) 探 討 國 民 小 學 低 年 級 教 師 實 施 幼 小 銜 接 因 應 策 略 與 教 學 效 能 之 相 關 。 ( 五 ) 綜 合 研 究 結 論 提 出 建 議 , 以 供 教 育 主 管 機 關 及 學 校 行 政 人 員 、 國 小 低 年 級 教 師 作 為 推 動 及 參 與 之 參 考 。

二 、

、 待 答 問 題

待 答 問 題

待 答 問 題

待 答 問 題

依 據 上 述 的 研 究 計 畫 目 的 , 本 研 究 計 畫 探 討 問 題 如 下 : 〈 一 〉 國 民 小 學 低 年 級 教 師 實 施 幼 小 銜 接 因 應 策 略 之 情 形 如 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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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國 民 小 學 低 年 級 教 師 的 教 學 效 能 為 何 ? 〈 三 〉國 民 小 學 低 年 級 教 師 背 景 變 項 在 實 施 幼 小 銜 接 因 應 策 略 及 教 學 效 能 上 的 關 聯 性 為 何 ? 1、 國 民 小 學 低 年 級 教 師 背 景 變 項 之 等 距 變 項 ( 年 齡 、 教 學 年 資 、 教 低 年 級 年 資 ) 與 實 施 幼 小 銜 接 因 應 策 略 的 相 關 為 何 ? 2、 國 民 小 學 低 年 級 教 師 背 景 變 項 之 等 距 變 項 ( 年 齡 、 教 學 年 資 、 教 低 年 級 年 資 ) 與 教 學 效 能 的 相 關 為 何 ? 3、 國 民 小 學 低 年 級 教 師 背 景 變 項 之 類 別 變 項 ( 婚 姻 、 職 務 、 學 歷 ) 在 實 施 幼 小 銜 接 因 應 策 略 之 情 形 是 否 有 差 異 ? 4、 國 民 小 學 低 年 級 教 師 背 景 變 項 之 類 別 變 項 ( 婚 姻 、 職 務 、 學 歷 ) 在 教 學 效 能 之 情 形 是 否 有 差 異 ? 〈 四 〉了解 不 同 背 景 的 國 民 小 學 低 年 級 教 師 實 施 幼 小 銜 接 因 應 策 略 與 教 學 效 能 之 相 關 為 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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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節

第 三 節

第 三 節

第 三 節

重 要 名 詞 釋 義

重 要 名 詞 釋 義

重 要 名 詞 釋 義

重 要 名 詞 釋 義

本 研 究 所 涉 及 有 關 的 名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

、 國

國 民

民 小

小 學

學 低 年 級 教 師

低 年 級 教 師

低 年 級 教 師

低 年 級 教 師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係 指 已 持 有 教 師 合 格 證 者 , 屬 於 學 校 正 式 編 製 內 人 員 。 本 研 究 所 指 為 南 投 縣 公 立 國 民 小 學 現 職 合 格 教 師 , 現 任 國 民 小 學 一 、 二 年 級 老 師 , 包 括 級 任 教 師 兼 任 組 長 、 級 任 教 師 。

二 、

、 幼 小 銜 接

幼 小 銜 接

幼 小 銜 接

幼 小 銜 接

本 研 究 之「 幼 小 銜 接 」, 係 指 幼 兒 從 幼 托 園 所 大 班 畢 業,進 入 小 學 階 段 之 學 習 場 所 轉 換 的 過 程 。 本 研 究 從 幼 兒 進 入 小 一 過 程 中 , 國 小 低 年 級 教 師 在 銜 接 課 程 設 計 、 教 學 策 略 介 入 、 教 師 班 級 輔 導 經 營 策 略 、 情 境 佈 置 、 參 訪 活 動 、 培 養 能 力 等 , 所 進 行 符 合 兒 童 身 心 發 展 特 徵 及 行 為 適 應 的 所 有 銜 接 活 動 。

三 、

、 因 應 策 略

因 應 策 略

因 應 策 略

因 應 策 略

本 研 究 從 幼 托 園 所 與 小 學 銜 接 的 課 程 與 教 學 角 度 , 探 討 幼 兒 在 進 入 小 學 一 年 級 時 , 面 對 此 一 階 段 課 程 模 式 與 教 學 型 態 的 改 變 , 所 產 生 在 幼 兒 生 心 理 上 有 關 學 習 與 生 活 適 應 的 問 題 , 藉 由 小 學 一 年 級 老 師 , 在 課 程 上 的 安 排 與 教 學 方 式 的 調 整 , 於 教 室 中 所 進 行 之 各 種 行 動 策 略 , 以 降 低 或 去 除 幼 兒 階 段 銜 接 上 的 適 應 困 擾 與 行 為 問 題 , 此 稱 「 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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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銜 接 因 應 策 略 」。 本 研 究 係 指 以 研 究 者 自 編 「 國 民 小 學 低 年 級 教 師 實 施 幼 小 銜 接 因 應 策 略 與 教 學 效 能 相 關 」 量 表 上 有 關 因 應 策 略 各 向 度 之 表 現 , 包 含 「 教 學 理 念 」 、 「 課 程 設 計 與 實 施 」 、 「 師 生 及 同 儕 互 動 」 及 「 親 師 溝 通 與 合 作 」 等 四 個 分 量 表 。 其 填 答 分 數 愈 高 代 表 實 施 的 因 應 策 略 愈 多 。

四 、

、 教 學 效 能

教 學 效 能

教 學 效 能

教 學 效 能

教 學 效 能 是 教 師 將 自 己 教 學 能 力 的 信 念 、 認 知 、 技 巧 , 落 實 於 整 體 教 學 活 動 之 中 , 使 學 生 的 學 習 具 有 優 良 的 表 現 , 以 追 求 最 佳 的 教 學 成 效 。 教 師 效 能 的 研 究 有 特 質 、 行 為 、 信 念 等 不 同 的 取 向 。 本 研 究 係 指 以 研 究 者 自 編 「 國 民 小 學 低 年 級 教 師 實 施 幼 小 銜 接 因 應 策 略 與 教 學 效 能 相 關 」 量 表 上 有 關 教 學 效 能 各 向 度 之 表 現 。 其 教 學 效 能 向 度 , 參 酌 潘 慧 玲 ( 2004) 主 編 之 『 國 民 中 小 學 教 師 教 學 專 業 能 力 指 標 系 統 』 中 規 劃 能 力 、 教 學 能 力 、 管 理 能 力 、 評 鑑 能 力 、 專 業 發 展 能 力 等 五 大 層 面 。 其 填 答 分 數 愈 高 , 代 表 教 學 效 能 愈 高 。

(18)

第 四

四 節

研 究 範 圍 與 限 制

研 究 範 圍 與 限 制

研 究 範 圍 與 限 制

研 究 範 圍 與 限 制

一 、

、 研 究 範 圍

研 究 範 圍

研 究 範 圍

研 究 範 圍

本 研 究 的 研 究 對 象 為 現 任 國 民 小 學 低 年 級 教 師 , 且 目 前 服 務 於 南 投 縣 公 立 國 民 小 學 的 現 職 合 格 教 師 。 其 在 校 身 份 分 別 為 教 師 兼 任 組 長 和 級 任 教 師 。 主 要 內 容 探 討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低 年 級 教 師 實 施 幼 小 銜 接 因 應 策 略 與 教 學 效 能 相 關 性 研 究。除 了 探 討 相 關 文 獻 外,研 究 者 自 編「 國 民 小 學 低 年 級 教 師 實 施 幼 小 銜 接 因 應 策 略 與 教 學 效 能 相 關 」 量 表 問 卷 , 調 查 南 投 縣 國 民 小 學 低 年 級 教 師 , 對 實 施 幼 小 銜 接 因 應 策 略 與 教 學 效 能 相 關 性 的 看 法 。 並 分 析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 年 齡 、 服 務 年 資 、 任 教 低 年 級 年 資 、 婚 姻 狀 況 、 職 務 、 學 歷 ) 教 師 所 填 答 的 差 異 情 形 。

二 、

、 研 究 限 制

研 究 限 制

研 究 限 制

研 究 限 制

〈 一

一 〉

〉 研 究 樣 本

研 究 樣 本

研 究 樣 本

研 究 樣 本

本 研 究 所 關 注 的 焦 點 為 南 投 縣 地 區 , 僅 以 南 投 縣 公 立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為 研 究 母 群 體 。 因 此 研 究 結 果 有 推 論 之 限 制 , 對 於 其 他 地 區 僅 供 參 考 。

〈 二

二 〉

〉 研 究 方 法

研 究 方 法

研 究 方 法

研 究 方 法

本 研 究 為 問 卷 調 查 研 究 , 受 試 者 於 填 答 之 時 , 可 能 受 認 知 、 情 緒 等 主 客 觀 因 素 影 響 , 而 出 現 不 符 實 際 的 填 答 作 為 , 因 此 在 內 容 分 析 或 結 果 解 釋 , 會 有 某 種 程 度 的 誤 差 。

(19)

第二章

第二章

第二章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本 章 旨 在 探 討 有 關 幼 小 銜 接 與 教 學 效 能 相 關 文 獻 , 以 建 立 研 究 的 架 構 與 理 論 基 礎 的 依 據 。 本 章 共 分 為 三 節 , 第 一 節 為 幼 小 銜 接 、 第 二 節 為 教 學 效 能 、 第 三 節 為 幼 小 銜 接 與 教 學 效 能 相 關 性 研 究 之 探 討 。

第 一 節

第 一 節

第 一 節

第 一 節

幼 小 銜 接 理 論 探 討

幼 小 銜 接 理 論 探 討

幼 小 銜 接 理 論 探 討

幼 小 銜 接 理 論 探 討

幼 小 銜 接 顧 名 思 義 係 指 幼 稚 園 與 小 學 兩 個 學 習 階 段 間 的 銜 接 , 包 括 課 程 學 習 、 生 活 作 息 、 上 課 方 式 、 師 生 關 係 、 同 儕 互 動 以 及 幼 稚 園 與 國 小 間 的 各 項 配 合 活 動 等 。 現 今 歐 美 國 家 對 幼 兒 年 齡 的 定 義 大 多 為 0 至 8歲 , 例 如 美 國 幼 兒 教 育 的 定 義 採 Spodek( 1982) 的 說 法 , 服 務 的 對 象 是 從 出 生 到 八 歲 的 孩 子 , 法 國 幼 兒 教 育 的 定 義 指 在 教 育 部 所 負 責 的 幼 兒 學 校 、 保 育 學 校 、 初 等 學 校 一 年 級 的 較 小 兒 童 組 ( sections enfantions) 。 本 研 究 中 所 指 的 幼 兒 包 含 國 內 學 前 教 育 及 國 民 小 學 低 年 級 階 段 的 孩 子 。 就 幼 稚 園 而 言 , 協 助 幼 兒 適 應 國 小 生 活 與 學 習 , 為 教 育 目 標 及 課 程 內 涵 中 重 要 的 部 份 ; 而 從 小 學 教 育 角 度 , 了 解 入 學 幼 兒 的 學 習 特 性 與 起 點 行 為 , 並 提 供 必 要 的 協 助 , 亦 為 責 無 旁 貸 之 職 。 以 下 從 幼 小 銜 接 的 意 義 以 及 幼 小 銜 接 的 理 論 基 礎 、 國 外 實 施 幼 小 銜 接 的 經 驗 與 研 究 、 幼 小 銜 接 之 相 關 研 究 、 國 內 實 施 幼 小 銜 接 之 教 學 實 驗 研 究 , 進 行 文 獻 探 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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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 幼 小 銜 接 的 意 義

幼 小 銜 接 的 意 義

幼 小 銜 接 的 意 義

幼 小 銜 接 的 意 義

教 育 部 於 1995 年 出 版 之 「 中 華 民 國 教 育 報 告 書 」 中 針 對 「 課 程 與 教 學 」 部 分 , 提 出 「 幼 小 銜 接 」 之 議 題 , 隨 著 教 育 改 革 的 進 行 , 幼 托 園 所 與 小 學 的 銜 接 呼 聲 也 愈 來 愈 高 , 各 個 幼 托 園 所 更 將 幼 小 銜 接 列 為 園 所 大 班 幼 兒 畢 業 前 必 進 行 的 課 程 規 劃 重 點 。 在 幼 小 銜 接 的 過 程 中 , 如 果 雙 方 的 環 境 和 氣 氛 能 趨 近 , 或 者 兩 邊 可 以 更 進 一 步 進 行 銜 接 的 師 生 交 流 活 動,都 將 有 助 於 幼 兒 小 學 階 段 銜 接 過 程 中 的 學 習 與 生 活 適 應 。 研 究 者 綜 合 歸 納 有 關 幼 小 銜 接 定 義 的 研 究 , 整 理 如 下 : 表 2-1 幼 小 銜 接 定 義 彙 整 表 姓 名 年 代 定 義 Mangione 與 Speth 1998 幼 小 銜 接 時 , 家 長 同 時 應 該 在 兒 童 入 學 之 前 , 積 極 參 與 學 校 的 方 案 與 服 務 ; 另 一 方 面,則 是 學 校 必 須 為 學 生 準 備 課 程 ,幫 助 學 生 做 好 銜 接 工 作 。 蔡 春 美 1998 「 幼 小 銜 接 」是 指 從 幼 兒 階 段 到 小 學 階 段 , 如 何 銜 接 才 順 理 成 章,亦 即 如 何 依 照 幼 兒 身 心 發 展 的 特 點,協 助 幼 兒 順 利 從 一 個 教 育 階 段 , 過 渡 到 另 一 個 教 育 階 段 。 蔡 宜 珍 2004 幼 小 銜 接 活 動 指 幼 兒 園 教 師 與 小 學 一 年 級 教 師 間 相 互 溝 通,且 參 與 各 種 銜 接 活 動 的 擬 定 與 施 行,國 民 小 學 能 明 瞭 幼 小 銜 接 的 各 種 實 施 活 動 。簡 言 之,即 提 供 持 續 性 的 經 驗 給 幼 稚 園 到 小 學 一 年 級 學 童,包 括 師 生 互 動 模 式 、 生 活 作 息 、 學 習 環 境 佈 置 、 班 級 經 營 及 教 師 對 學 童 認 識 與 學 習 狀 況 等,讓 幼 兒 自 然 而 然 地 順 利 渡 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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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年 代 定 義 孫 扶 志 2004 幼 小 銜 接 的 意 義 即 在 做 好 幼 兒 進 入 小 學 之 準 備,以 協 助 其 順 利 從 學 前 教 育 階 段 進 入 小 學 教 育 階 段。而 此 種 全 面 性 的 準 備 ,包 含 所 有 幼 兒 年 齡 特 徵 之 身 心 條 件 上 的 成 熟 、 經 驗、生 活 自 主 與 學 習 能 力 等 多 方 面 的 基 礎 , 而 非 僅 止 於 學 科 能 力 或 智 力 水 準 上 的 準 備 。 李 靜 秋 2006 國 內 的 幼 小 銜 接 應 採 向 上 銜 接 及 向 下 銜 接 雙 管 齊 下 的 作 法,也 就 是 學 前 機 構 於 幼 兒 上 小 學 前 可 設 計 適 應 小 學 的 相 關 活 動,而 小 學 一 年 級 亦 應 於 課 程 與 設 備 做 一 番 調 整,以 協 助 幼 兒 面 對 新 生 活 的 適 應 。 趙 淑 君 2007 幼 小 銜 接 係 經 由 家 庭、學 校、社 區 配 合 兒 童 成 長 發 展 的 需 求,共 同 規 劃 與 設 計 良 好 的 教 育 環 境 ,使 兒 童 能 有 一 致 的 教 育 目 標 、連 續 性 的 學 習 內 容 , 以 及 一 貫 的 期 待 。 資 料 來 源 : 由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歸 納 以 上 所 述 , 研 究 者 認 為 幼 小 銜 接 的 意 義 係 指 幼 兒 從 幼 托 園 所 大 班 畢 業 , 進 入 小 學 階 段 之 學 習 場 所 轉 換 的 過 程 。 幼 兒 進 入 小 一 過 程 中 , 幼 托 園 所 和 國 小 在 銜 接 課 程 設 計 、 教 學 策 略 介 入 、 教 師 班 級 輔 導 經 營 策 略 、 情 境 佈 置 、 親 師 溝 通 互 動 等 , 所 進 行 符 合 兒 童 身 心 發 展 特 徵 及 行 為 適 應 的 所 有 銜 接 活 動 。 表 2-1: 幼 小 銜 接 定 義 彙 整 表 〈 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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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 幼 小 銜

幼 小 銜

幼 小 銜 接 的 理 論 內 涵

幼 小 銜

接 的 理 論 內 涵

接 的 理 論 內 涵

接 的 理 論 內 涵

幼 兒 從 幼 托 園 所 進 入 小 學 階 段 , 由 於 學 習 內 容 、 生 活 作 息 、 校 園 環 境 的 改 變,因 此 在 身 心 發 展 與 學 習 及 生 活 適 應 上,面 臨 重 大 的 挑 戰 , 因 而 低 年 級 教 師 的 引 導 角 色 至 為 重 要 , 除 了 要 能 瞭 解 幼 兒 身 心 發 展 與 學 習 上 的 差 異 特 質 外 , 更 要 有 協 助 幼 兒 統 整 生 活 適 應 及 學 習 適 應 的 能 力 , 此 亦 即 為 幼 小 銜 接 是 否 能 夠 順 利 完 成 的 關 鍵 所 在 。 所 以 有 關 幼 小 銜 接 的 理 論 內 涵 , 大 致 上 會 從 幼 兒 發 展 、 生 活 適 應 、 學 習 適 應 等 方 面 進 行 幼 小 銜 接 理 論 之 探 討 , 以 下 分 別 說 明 之 :

〈 一 〉 幼 兒 發 展

幼 兒 發 展

幼 兒 發 展

幼 兒 發 展

針 對 幼 小 銜 接 階 段 之 幼 兒 發 展 上 的 特 質 , 可 從 以 下 幾 點 加 以 說 明 之 : 1.生 理 發 展 在 華 德 福 教 育 理 論 中 , 以 孩 子 的 成 長 發 展 階 段 來 區 分 學 習 , 用 七 來 區 隔 低 中 高 階 , 從 零 到 七 , 七 到 十 四 , 十 四 到 二 十 一 , 三 個 階 段 的 身 體 、 肌 肉 、 骨 骼 與 新 陳 代 謝 的 發 展 , 賦 予 不 同 的 學 習 內 容 層 次 , 最 主 要 還 是 以 孩 子 的 感 官 發 展 為 主 , 而 小 學 一 年 級 的 幼 兒 正 處 於 零 歲 至 七 歲 此 一 階 段 。 在 華 德 福 教 育 中 , 幼 童 滿 七 歲 才 上 小 學 , 而 小 一 、 小 二 課 程 部 份 , 還 安 排 上 午 點 心 時 間 和 下 午 點 心 時 間 , 藉 以 滿 足 幼 童 生 理 上 的 需 求 。 史 代 納( Stainer)非 常 注 重 溫 暖 與 安 全 感 , 這 是 孩 子 發 展 人 格 階 段 最 需 要 的 , 舉 凡 幼 兒 會 接 觸 到 的 衣 服 、 棉 被 、 食 物 、 玩 具 等 等 都 必 須 是 天 然 的 , 盡 量 避 免 非 自 然 的 添 加 物 或 者 塑 膠 製 品 , 以 維 護 孩 子 發 展 中 的 感 官 敏 銳 度 , 讓 他 們 能 夠 直 接 探 索 週 遭 的 環 境 , 充 分 運 用 視 覺 、 嗅 覺 、 味 道 所 帶 來 的 溫 暖 感 。 身 體 活 動 是 幼 兒 認 知 外 界 、 啟 發 創 造 力 及 探 索 自 我 的 重 要 媒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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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 幼 兒 階 段 是 生 理 成 長 的 顯 著 時 期 , 所 以 此 時 期 的 幼 兒 在 大 肌 肉 、 平 衡 感、手 腕 能 力 及 小 肌 肉 的 發 展 特 別 重 要,表 面 看 來 只 是 些 肢 體 活 動 , 事 實 上 卻 是 代 表 兒 童 身 體 與 心 智 兩 方 面 的 綜 合 表 現 。 發 展 心 理 學 家 認 為 發 展 是 連 續 的 , 並 無 法 明 確 以 年 齡 或 階 段 加 以 區 分 , 幼 兒 在 四 到 八 歲 之 間 的 身 體 動 作 、 大 小 肌 肉 的 生 理 發 展 特 徵 類 似 ( H.Gleitman 著 , 洪 蘭 譯 , 1995) 。 所 以 在 此 階 段 , 兒 童 的 身 體 在 許 多 方 面 都 會 發 生 巨 大 改 變 , 肌 肉 與 骨 骼 、 神 經 系 統 都 會 隨 年 齡 增 長 而 持 續 發 展 , 有 著 極 高 的 相 似 性 , 因 此 要 重 視 活 動 課 程 的 教 學 融 入 , 使 孩 子 能 運 用 各 種 不 同 的 身 體 動 作,並 遵 守 幼 兒 動 作 技 能 發 展 的 順 序 與 能 力;同 時 也 要 重 視 幼 兒 興 趣 , 不 刻 意 規 定 動 作 技 能 應 遵 守 的 程 序 和 達 到 的 標 準 , 以 避 免 揠 苗 助 長 。 2.認 知 發 展 認 知 發 展 是 指 個 體 吸 收 知 識 時 的 認 知 方 式 與 解 決 問 題 時 的 思 維 能 力 , 隨 著 年 齡 之 增 長 而 改 變 的 歷 程 。 兒 童 的 認 知 能 力 隨 著 年 齡 增 長 而 改 變 , 是 認 知 發 展 的 基 本 原 則 。 要 教 兒 童 知 識 , 必 先 瞭 解 兒 童 如 何 學 習 知 識 ; 要 教 兒 童 思 考 , 必 先 了 解 兒 童 如 何 思 考 。 皮 亞 傑 ( Piage t) 提 出 的 認 知 發 展 階 段 論 中 , 幼 小 銜 接 階 段 學 童 正 處 於 前 運 思 期

( preoperational period, 2- 7歲 ) 與 具 體 運 思 期 ( c oncrete operational period,7- 11歲 )之 間,所 以 六 至 七 歲 的 孩 子 多 半 還 具 自 我 中 心 的 傾 向 , 面 對 問 題 時 , 只 會 從 自 己 的 觀 點 著 眼 , 不 會 考 慮 別 人 的 不 同 看 法 。 因 此 , 在 學 童 從 幼 兒 期 跨 入 兒 童 期 的 重 要 關 鍵 時 期 , 在 認 知 發 展 上 的 轉 變 有 以 下 三 項 特 徵 : ( 郭 靜 晃 、 陳 正 乾 譯 , 1998) 〈 1〉 語 文 能 力 上 質 的 提 升 : 從 口 說 語 言 發 展 到 書 寫 語 言 。 〈 2〉 活 動 形 式 上 的 質 變 : 從 遊 戲 活 動 轉 變 到 正 規 學 習 活 動 以 及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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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 經 驗 活 動 的 掌 握 , 兒 童 的 世 界 愈 形 開 闊 , 認 知 能 力 也 更 加 提 升 。 〈 3〉 認 知 能 力 上 的 重 大 進 步 : 從 直 覺 性 的 思 考 轉 變 為 具 體 性 思 考 的 階 段 。 認 知 發 展 影 響 了 兒 童 的 思 考 、 感 情 以 及 行 為 。 此 階 段 兒 童 正 是 藉 由 實 際 操 作 物 體 來 進 行 學 習 , 同 時 將 這 些 經 驗 整 合 到 現 實 生 活 的 經 驗 中 。 維 果 斯 基 ( Vygotsky) 的 認 知 發 展 論 則 強 調 可 能 發 展 區 ( zone of proximal de velopme nt)的 重 要 性, 透 過 鷹 架 作 用 , 讓 幼 兒 的 認 知 能 力 達 到 提 升 的 效 果 。 低 年 級 教 師 便 是 要 掌 握 優 異 的 教 學 能 力 , 以 促 進 幼 兒 認 知 發 展 的 積 極 作 用 。 低 年 級 學 童 在 認 知 發 展 上 已 能 使 用 語 言 表 達 概 念 , 並 用 符 號 代 表 實 物 , 也 已 漸 擺 脫 自 我 中 心 的 思 考 , 而 能 注 意 更 多 事 物 不 同 面 向 的 線 索 , 透 過 具 體 經 驗 思 維 循 邏 輯 法 則 推 理 以 解 決 問 題 題 , 但 此 推 理 只 限 於 眼 見 的 具 體 情 境 或 熟 悉 的 經 驗 。 也 能 依 照 事 物 的 不 同 特 質 加 以 排 序 分 類 , 以 掌 握 不 同 種 類 間 的 關 係 。 低 年 級 學 童 在 注 意 力 的 發 展 上 , 易 受 外 在 環 境 的 改 變 影 響 而 分 心 , 直 接 呈 現 好 奇 的 外 顯 反 應 , 因 此 注 意 力 集 中 的 水 準 較 低 , 並 不 適 合 長 時 間 又 缺 乏 變 化 的 課 程 與 教 學 ; 注 意 力 分 配 也 較 差 , 更 不 適 宜 同 時 學 習 過 多 的 活 動 與 事 物 。 所 以 , 國 小 低 年 級 教 師 需 彈 性 的 調 整 一 年 級 學 童 的 上 課 時 間 , 進 行 動 靜 交 錯 的 教 學 方 式 , 以 吸 引 學 童 的 注 意 力 與 持 續 力 , 藉 由 孩 子 既 有 的 經 驗 與 好 奇 探 索 的 興 趣 出 發 , 維 持 課 程 內 容 的 相 關 性 與 延 續 性 , 進 行 統 整 式 的 活 動 課 程 設 計 , 將 更 有 助 於 一 年 級 學 童 在 教 室 中 的 持 續 與 專 注 。 3.社 會 發 展 艾 里 克 森 ( Erikson) 的 心 理 社 會 論 指 出 個 體 自 幼 稚 到 成 熟 的 自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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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長 歷 程 中 , 在 不 同 的 年 齡 階 段 會 產 生 不 同 性 質 的 心 理 危 機 , 個 體 必 須 學 習 如 何 自 我 調 適 , 從 而 符 合 社 會 的 要 求 ; 調 適 自 我 之 後 , 使 危 機 得 以 化 解 , 使 得 自 我 獲 得 進 一 步 成 長 。 而 幼 小 銜 接 階 段 的 幼 兒 正 處 於 發 展 第 四 期 階 段 的 初 期 , 發 展 順 利 者 會 具 有 求 學 、 做 事 、 待 人 的 基 本 能 力 ; 反 之 , 則 缺 乏 生 活 基 本 能 力 , 充 滿 失 敗 感 。 Freud 認 為 童 年 社 會 性 發 展 最 重 要 的 時 間 是 五、六 歲 時,稱 此 期 為 「 潛 伏 期 」( la tenc y period),幼 兒 對 於「 競 爭 」行 為 已 有 輸 贏 之 概 念 , 進 入 小 一 後 , 性 別 角 色 區 辨 的 社 會 行 為 , 便 會 極 為 明 顯 ; 七 、 八 歲 後 兒 童 友 誼 形 式 漸 變 , 形 成 許 多 結 構 性 較 強 的 小 團 體 , 並 產 生 歸 屬 感 ( H.Gleitman 著 , 洪 蘭 譯 , 1995) 。 柯 爾 伯 格( K ohlber g)的 道 德 發 展 論 認 為 九 歲 以 下 兒 童 屬 於「 前 習 俗 道 德 期 」 ( preconve ntional le vel of mor ality) 階 段 , 典 型 特 徵 為 自 我 中 心 、 遵 守 規 範 、 順 從 權 威 , 具 有 避 罰 服 從 、 及 相 對 功 利 性 導 向 , 對 於 行 為 的 對 與 錯 , 是 以 行 為 後 果 而 非 行 為 動 機 來 作 為 判 斷 的 依 據 。 因 此 在 班 級 常 規 的 訓 練 上 , 適 度 的 他 律 權 威 建 立 , 亦 要 伴 隨 相 對 功 利 的 因 勢 利 導 , 藉 由 酬 賞 與 增 強 , 多 給 孩 子 鼓 勵 與 讚 賞 , 將 有 助 於 建 立 學 童 的 自 信 與 自 律 。 4.情 緒 發 展 處 於 幼 小 銜 接 階 段 的 幼 兒 已 具 社 會 化 情 感 , 遇 有 需 抒 發 情 緒 時 , 已 能 用 社 會 可 以 接 受 的 方 式 來 表 達 其 情 感 。 此 階 段 的 幼 兒 情 緒 是 起 伏 不 定 的 , 會 將 過 去 的 情 緒 經 驗 與 語 言 相 連 接 , 開 始 學 習 自 我 的 情 緒 控 制,入 小 學 後 會 受 學 校 環 境 影 響,開 始 更 深 層 的 情 緒 發 展, 具 同 理 心 、 敏 感 , 容 易 小 題 大 作 , 喜 歡 告 狀 , 當 被 人 取 笑 時 , 會 有 生 氣 、 憤 怒 之 負 面 情 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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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 慧 玲 ( 1994) 研 究 「 幼 兒 概 念 性 角 色 取 替 能 力 的 發 展 」 , 針 對 幼 稚 園 小 班 、 中 班 、 大 班 及 小 學 一 、 二 年 級 幼 兒 共 計 200名 , 進 行 個 別 晤 談 , 證 實 學 齡 前 至 小 學 二 年 級 之 幼 兒 , 其 角 色 取 替 能 力 發 展 層 級 分 佈 於 零 至 二 層 級 間 , 亦 即 在 此 年 齡 階 段 的 孩 童 已 漸 次 開 展 出 非 自 我 中 心 觀 。 從 零 層 級 中 雖 然 可 以 辨 別 他 人 的 情 緒 狀 態 , 但 無 法 了 解 行 為 背 後 的 動 機 , 發 展 到 二 層 級 中 明 瞭 人 們 的 想 法 或 感 受 可 以 是 多 重 的 , 例 如 可 以 是 大 半 為 驚 訝 與 高 興 , 而 小 部 份 為 害 怕 。 年 齡 愈 長 , 愈 能 由 以 自 我 為 中 心 , 發 展 至 具 有 非 自 我 中 心 觀 的 特 質 。 所 以 可 了 解 幼 兒 對 於 他 人 情 緒 的 辨 別 能 力 發 展 最 早 ; 其 次 為 以 不 同 的 立 場 觀 點 , 區 別 不 同 心 理 狀 態 的 人 ; 第 三 則 為 以 他 人 觀 點 反 觀 自 我 的 能 力 。 而 這 種 能 力 需 至 國 民 小 學 二 年 級 , 才 能 發 展 完 成 。 幼 兒 的 情 緒 發 展 深 受 他 們 所 處 環 境 的 影 響 , 幼 兒 以 自 我 為 中 心 , 所 以 情 緒 反 應 都 是 非 常 直 接 的 , 也 因 而 顯 得 單 純 可 愛 。 幼 兒 情 緒 的 表 達 , 會 隨 著 年 齡 增 長 而 經 歷 了 發 展 上 的 改 變 , 因 為 幼 兒 情 緒 階 段 是 經 由 幼 兒 的 外 顯 行 為 、 生 理 反 應 和 感 情 而 呈 現 出 來 , 其 情 緒 往 往 是 難 以 解 釋 的 。 由 此 可 見 , 幼 小 階 段 的 孩 子 在 情 緒 發 展 上 , 正 處 於 敏 感 的 情 緒 辨 別 期 與 學 習 自 我 控 制 的 情 緒 統 合 期 , 教 師 尤 其 需 考 量 個 別 差 異 , 幫 助 孩 子 學 習 穩 定 的 情 緒 表 達 , 以 養 成 正 確 的 情 緒 發 展 。 5.語 言 發 展 幼 兒 時 期 的 語 言 發 展 是 非 常 驚 人 的,嬰 兒 在 二 歲 左 右 已 能 聆 聽 同 伴 的 說 話 , 三 歲 以 上 能 逐 步 掌 握 不 同 的 對 象 和 情 境 的 說 話 技 巧 , 四 歲 以 上 就 能 與 人 交 談 或 參 加 簡 單 的 討 論 了 。 並 且 在 語 意 及 文 法 上 有 出 色 的 進 步 。 幼 兒 學 習 基 本 的 口 語 , 從 單 音 、 複 音 開 始 發 展 , 歷 經 自 言 自 語 階 段 , 到 開 始 運 用 發 展 中 的 說 話 技 巧 來 進 行 交 談 、 不 斷 地 發 問 、 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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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 、 歌 唱 或 吟 唱 詩 詞 。 大 多 數 的 幼 兒 皆 喜 歡 參 與 語 言 的 經 驗 , 如 有 韻 律 、 有 節 奏 感 的 語 言 活 動 ( Sc hwartz, 1981, 引 自 郭 靜 晃 、 陳 正 乾 譯 , 1998)。語 言 發 展 使 得 幼 兒 能 夠 將 所 獲 得 的 訊 息 轉 換 成 為 抽 象 的 形 式 , 以 致 於 他 們 能 夠 將 訊 息 組 織 形 成 概 念 或 基 模 並 儲 存 起 來 , 以 供 往 後 各 種 不 同 情 況 來 使 用 。 同 時 幼 兒 在 學 習 語 言 時 即 發 展 了 思 考 與 推 理 的 能 力 及 技 巧 , 漸 進 的 發 展 邏 輯 抽 象 的 概 念 。 綜 上 所 述,幼 小 銜 接 階 段 的 幼 兒 生 心 理 發 展,具 有 以 下 五 項 特 質 : 〈 一 〉 身 體 動 作 上 : 具 有 高 度 的 相 似 性 , 熱 愛 活 動 課 程 , 也 喜 歡 進 行 身 體 感 官 體 驗 與 實 務 操 作 學 習 。 〈 二 〉認 知 發 展 上:已 能 使 用 語 言 表 達 概 念,並 用 符 號 代 表 實 物 , 也 已 漸 擺 脫 自 我 中 心 的 思 考 , 而 能 注 意 更 多 事 物 不 同 面 向 的 線 索 , 透 過 具 體 經 驗 思 維 循 邏 輯 法 則 推 理 以 解 決 問 題 , 但 此 推 理 只 限 於 眼 見 的 具 體 情 境 或 熟 悉 的 經 驗 。 低 年 級 教 師 要 能 掌 握 優 異 的 教 學 能 力 , 運 用 動 靜 交 錯 的 教 學 方 式 , 以 吸 引 其 注 意 力 與 持 續 力 , 教 導 孩 子 從 既 有 的 經 驗 與 好 奇 探 索 的 興 趣 出 發 , 維 持 課 程 內 容 的 相 關 性 與 延 續 性 , 以 積 極 促 進 兒 童 認 知 發 展 。 〈 三 〉 社 會 發 展 上 : 遇 到 自 我 調 適 社 會 化 發 展 的 心 理 危 機 , 教 師 必 須 協 助 介 入 , 以 適 度 的 他 律 權 威 建 立 , 伴 隨 相 對 功 利 的 因 勢 利 導 , 配 合 酬 賞 與 常 規 約 束 , 多 給 孩 子 鼓 勵 與 讚 賞 的 社 會 性 增 強 , 建 立 起 學 童 的 自 信 與 自 律 , 以 順 利 進 行 社 會 化 發 展 。 〈 四 〉 情 緒 發 展 上 : 具 有 直 接 不 掩 飾 的 情 緒 表 現 , 必 須 加 強 孩 子 學 習 自 我 控 制 的 情 緒 統 合 , 以 及 對 他 人 情 緒 的 辨 別 。 教 師 則 需 考 量 個 別 差 異 , 幫 助 孩 子 學 習 穩 定 的 情 緒 表 達 。 〈 五 〉 語 言 發 展 上 : 結 合 社 會 化 行 為 的 發 展 , 廣 泛 運 用 語 言 。 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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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 需 提 供 學 習 的 機 會 , 讓 幼 兒 發 表 經 驗 , 運 用 其 發 展 中 的 說 話 技 巧 來 進 行 交 談、 不 斷 地 發 問、 討 論 與 對 談,充 實 歌 唱 或 吟 唱 詩 詞 等 具 韻 律 、 節 奏 感 的 語 言 活 動 , 使 語 言 能 力 得 到 完 整 發 展 。 由 上 述 得 知 , 幼 兒 發 展 不 論 是 生 心 理 、 認 知 、 道 德 、 社 會 、 情 緒 或 語 言 等 各 發 展 層 面 , 均 是 以 持 續 且 漸 進 的 方 式 進 行 著 。 雖 然 學 制 上 硬 性 區 分 為 幼 稚 園 階 段 和 國 小 階 段 , 但 就 發 展 而 言 , 界 線 是 非 常 模 糊 不 明 的 。 是 故 , 必 須 拋 棄 學 制 上 二 分 法 的 概 念 , 以 幼 兒 發 展 為 本 位 , 建 立 適 當 的 銜 接 機 制 及 作 為 , 以 協 助 幼 兒 順 利 度 過 此 階 段 。 小 學 一 年 級 教 師 應 該 了 解 幼 小 銜 接 的 意 涵 , 營 造 一 個 開 放 的 學 習 環 境 , 設 計 以 孩 子 經 驗 延 續 為 依 據 的 統 整 課 程 內 容 , 提 供 多 樣 的 教 學 方 式 與 學 習 活 動 選 擇 , 允 許 孩 子 依 其 生 心 理 發 展 的 速 率 , 調 整 學 習 的 速 度 與 進 程 , 以 發 揮 潛 能 培 養 自 信,讓 孩 子 在 銜 接 階 段 的 適 應 腳 步,更 為 穩 健 踏 實 , 奠 定 日 後 學 習 之 基 礎 。

〈 二

二 〉

〉 生 活 適 應

生 活 適 應

生 活 適 應

生 活 適 應

幼 兒 面 對 新 的 學 校 生 活 , 將 有 一 些 重 大 改 變 , 需 要 重 新 適 應 。 在 外 在 環 境 的 部 份 , 顯 而 易 見 的 是 小 學 校 園 與 學 前 機 構 校 園 的 規 模 與 設 施 均 不 相 同 , 教 室 的 狀 況 在 學 前 機 構 是 依 活 動 性 質 而 有 不 同 擺 設 , 小 學 則 大 多 是 固 定 的 排 排 坐 , 而 隱 於 其 中 的 則 是 生 活 作 息 、 師 生 關 係 、 同 儕 互 動 等 的 差 異 : 1.作 息 改 變 幼 兒 在 幼 托 園 所 時 , 上 學 時 間 較 晚 、 上 課 時 間 較 短 、 午 睡 時 間 較 長 , 這 些 生 活 作 息 , 都 在 進 入 小 學 後 面 臨 重 大 改 變 , 而 須 重 新 加 以 調 適 。 國 小 一 年 級 學 童 入 學 後 家 長 發 現 , 孩 子 剛 上 小 學 早 上 起 不 來 , 國 小 一 年 級 老 師 也 表 示 , 每 節 課 長 達 40分 鐘 , 學 生 有 坐 不 住 的 現 象 ( 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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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 美 , 1993) 。 「 吃 點 心 」 是 幼 稚 園 階 段 每 天 必 有 的 作 息 之 一 , 孩 子 一 旦 上 了 小 學 也 就 成 為 回 憶 。 所 以 幼 稚 園 作 息 時 間 通 常 較 彈 性 , 且 有 點 心 時 間 的 安 排 , 而 國 小 一 節 課 較 長 , 經 常 有 學 生 坐 不 住 , 或 對 點 心 時 間 的 期 待 , 因 此 從 幼 稚 園 階 段 到 小 學 階 段 , 作 息 的 明 顯 的 差 異 , 幼 兒 必 須 克 服 這 種 改 變 , 以 因 應 生 活 環 境 的 變 化 。 2.師 生 關 係 幼 稚 園 常 態 性 每 班 有 老 師 二 名 , 基 於 幼 兒 年 紀 尚 小 之 故 , 大 都 與 他 們 形 影 不 離 , 而 國 小 是 包 班 制 教 學 , 上 課 時 只 有 一 位 老 師 , 通 常 在 下 課 時 也 忙 於 批 改 作 業 或 準 備 課 務 , 與 學 生 的 互 動 時 間 及 互 動 模 式 有 別 於 幼 稚 園 階 段 , 師 生 關 係 的 改 變 影 響 國 小 一 年 級 學 童 的 適 應 ( 陳 俞 余 , 1998) 。 所 以 小 一 教 師 要 建 立 良 好 的 師 生 關 係 , 使 幼 兒 免 於 困 惑 與 不 安 , 樂 於 親 近 老 師 , 將 學 校 生 活 上 所 遇 到 的 困 擾 和 老 師 分 享 , 甚 至 尋 求 協 助 , 如 此 才 能 協 助 幼 兒 更 順 利 融 入 班 級 生 活 。 3.同 儕 互 動 余 思 靜 ( 1999) 指 出 孩 子 的 同 儕 關 係 是 孩 子 能 否 適 應 學 校 生 活 的 重 要 因 素 。 幼 稚 園 階 段 老 師 重 視 引 導 , 遇 到 分 組 活 動 時 , 會 主 動 協 助 幼 兒 和 同 儕 的 互 動 。 上 了 小 學 後 , 幼 兒 大 都 有 比 較 多 的 機 會 自 己 跟 同 儕 進 行 互 動 , 如 果 不 懂 得 主 動 去 交 朋 友 , 即 有 可 能 因 發 現 找 不 到 朋 友 而 落 單 。 就 像 下 課 時 間 , 孩 子 自 由 互 動 、 到 教 室 以 外 的 地 方 玩 耍 , 如 果 沒 有 主 動 交 朋 友 , 和 同 儕 間 的 關 係 薄 弱 , 那 麼 下 課 時 間 會 很 無 聊 。 所 以 小 學 一 年 級 教 師 要 能 教 導 幼 兒 加 入 團 體 的 方 法 , 協 助 幼 兒 能 建 立 良 好 的 同 儕 關 係 , 促 進 愉 快 的 學 校 生 活 。 由 上 所 述 , 研 究 者 認 為 小 學 一 年 級 教 師 如 果 要 讓 幼 兒 擁 有 良 好 又 愉 快 的 學 校 生 活 , 就 要 重 視 幼 托 園 所 和 小 學 階 段 間 的 重 大 差 異 性 。 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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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 針 對 作 息 改 變、 師 生 關 係、同 儕 互 動 等 差 異,實 施 適 當 的 因 應 策 略 , 協 助 幼 兒 順 利 適 應 小 學 生 活 。

〈 三

三 〉

〉 學 習 適 應

學 習 適 應

學 習 適 應

學 習 適 應

八 歲 以 前 的 幼 兒 發 展 是 一 個 連 續 漸 進 且 階 段 重 疊 的 發 展 關 鍵 期 , 然 而 在 小 學 低 年 級 這 階 段 進 行 適 當 的 教 育 介 入 , 更 是 奠 定 幼 兒 未 來 良 好 發 展 的 重 要 基 礎 。 以 下 將 從 課 程 與 教 學 的 觀 點 , 深 入 探 討 幼 兒 在 學 習 方 面 的 適 應 : 1.課 程 學 習 課 程 學 習 是 幼 小 銜 接 最 主 要 的 問 題 之 一 , 有 許 多 研 究 顯 示 課 程 的 不 連 貫 會 造 成 學 習 銜 接 上 的 問 題 ( 蔡 春 美 , 1993) 。 例 如 是 否 要 在 幼 托 園 所 進 行 注 音 符 號 教 學 , 一 直 都 是 熱 烈 的 議 題 。 「 注 音 符 號 」 的 學 習 一 向 倍 受 重 視 , 尤 其 是 幼 兒 園 家 長 常 擔 憂 小 孩 會 因 未 提 早 學 習 注 音 符 號 而 輸 在 起 跑 點 上 。 甚 至 有 學 者 建 議 : 幼 稚 園 教 師 學 習 注 音 符 號 直 接 教 學 法 , 以 利 幼 兒 的 提 早 學 習( 盧 美 貴 , 1993)。 但 也 有 研 究 顯 示 : 學 前 注 音 符 號 學 習 歷 程 對 國 小 一 年 級 注 音 符 號 的 學 習 成 就 無 顯 著 影 響 ( 陳 麗 如 , 2000) 。 國 內 學 者 對 學 習 注 音 符 號 的 適 當 時 機 , 尚 無 一 致 的 看 法 , 但 注 音 符 號 的 學 習 造 成 國 小 一 年 級 學 童 適 應 不 良 卻 已 是 不 爭 的 事 實 ( 蔡 春 美 , 1993) 。 部 份 國 小 一 年 級 老 師 提 及 「 執 筆 寫 字 」 的 問 題 , 認 為 幼 稚 園 階 段 開 始 執 筆 寫 字 是 不 恰 當 的 , 需 考 量 孩 子 的 身 體 發 展 , 且 執 筆 寫 字 並 未 正 式 列 入 幼 稚 園 課 程 標 準 , 但 現 實 面 所 呈 現 出 來 的 數 據 卻 高 達 75% 的 幼 兒 園 要 孩 子 執 筆 寫 字 ( 蔡 春 美 , 1993) 。 暫 且 不 論 幼 兒 園 階 段 該 不 該 執 筆 寫 字 的 問 題 , 已 有 研 究 指 出 ( 林 千 惠 , 2000) , 國 小 一 年 級 具 有 書 寫 問 題 學 童 之 診 斷 結 果 中 , 呈 現 四 種 異 常 書 寫 行 為 頻 率 較 高 —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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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力 欠 缺 、 寫 字 數 度 過 慢 、 握 筆 姿 勢 不 佳 及 寫 字 姿 勢 不 正 確 。 陳 伯 璋 、 林 山 太 ( 1996) 也 對 國 小 課 程 結 構 的 問 題 進 行 研 究 , 認 為 目 前 國 小 課 程 連 貫 上 , 社 會 各 界 反 應 最 多 的 是 有 關 學 前 至 國 小 階 段 的 銜 接 , 以 及 科 目 縱 向 銜 接 。 該 研 究 認 為 幼 稚 園 與 小 學 低 年 級 教 學 銜 接 主 要 有 兩 大 問 題 : 一 為 幼 稚 園 課 程 統 整 與 小 學 分 科 教 學 的 差 異 , 造 成 兒 童 學 習 適 應 困 難 ; 一 為 幼 稚 園 與 小 學 低 年 級 課 程 無 連 貫 性 , 導 致 有 重 疊 或 不 連 續 現 象 。 目 前 國 小 低 年 級 自 九 十 學 年 度 起 , 均 進 入 九 年 一 貫 教 育 改 革 實 施 之 階 段 , 強 調 以 孩 子 為 中 心 的 多 元 課 程 、 教 學 與 評 量 的 創 新 改 變 , 拉 近 了 幼 稚 園 與 小 學 在 課 程 與 教 學 模 式 上 的 差 異 , 對 於 未 來 幼 兒 進 入 小 學 就 讀 , 增 加 學 習 適 應 的 能 力 。 孫 扶 志 ( 2004) 認 為 小 學 在 課 程 設 計 上 , 要 考 量 學 童 生 活 經 驗 基 礎 與 學 科 領 域 知 識 系 統 的 架 構 , 作 適 度 的 彈 性 調 整 與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的 融 入 , 藉 由 多 元 智 慧 理 念 融 入 課 程 、 教 學 與 多 元 的 評 量 活 動 中 , 加 以 適 度 轉 化 不 同 智 慧 領 域 表 徵 的 方 式 , 以 符 合 具 不 同 先 前 經 驗 、 內 在 個 別 差 異 與 優 劣 勢 能 力 不 同 的 學 童 , 來 銜 接 其 舊 經 驗 , 並 藉 由 不 同 程 度 的 補 救 教 學 或 加 深 加 廣 的 延 伸 活 動 , 增 進 孩 子 的 學 科 表 現 與 能 力 的 提 升 。

美 國 幼 兒 教 育 協 會 ( National A ssociation for the E ducation of Y oung Childre n, NAEY C) 針 對 幼 小 課 程 的 連 續 性 , 曾 提 出 一 項 適 用 於 學 前 教 育 與 國 小 低 年 級 之 銜 接 課 程 的 設 計 - 「 適 性 課 程 」 ( De velopme ntally Appr opr iate Practice , DAP) , 其 內 容 有 九 項 重 點 , 簡 述 如 下 ( 引 自 郭 靜 晃 、 陳 正 乾 譯 , 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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緒 、 社 會 及 認 知 各 層 面 。 〈 2〉合 適 的 課 程 計 畫 有 賴 於 老 師 觀 察 和 記 錄 每 個 孩 子 特 殊 的 興 趣 及 發 展 進 程 。 〈 3〉 課 程 計 畫 強 調 學 習 是 互 動 的 過 程 。 老 師 為 幼 兒 準 備 一 學 習 環 境 , 讓 他 們 能 主 動 探 索 並 與 成 人 、 其 他 幼 兒 和 教 材 產 生 互 動 。 〈 4〉 學 習 活 動 和 教 材 應 具 體 、 實 際 並 和 幼 兒 的 生 活 相 關 。 〈 5〉 教 育 計 畫 應 提 供 更 寬 廣 的 領 域 以 發 展 幼 兒 的 興 趣 及 能 力 , 而 非 僅 依 照 年 齡 順 序 訂 定 學 習 範 圍 。 成 人 應 對 於 正 規 的 發 展 領 域 之 外 , 展 露 不 凡 興 趣 和 技 能 的 孩 子 隨 時 準 備 符 合 其 需 要 。 〈 6〉 老 師 提 供 多 樣 的 活 動 和 教 材 ; 當 幼 兒 參 與 其 中 且 理 解 力 和 技 能 進 步 時 , 老 師 可 提 升 活 動 的 難 度 、 複 雜 度 和 挑 戰 性 。 〈 7〉 成 人 要 給 予 幼 兒 從 多 種 活 動 、 教 材 和 設 備 中 選 擇 的 機 會 ; 並 給 予 時 間 透 過 活 動 的 參 與 去 探 索 。 成 人 可 促 進 幼 兒 對 教 材 和 活 動 的 參 與 , 並 藉 由 刺 激 幼 兒 思 考 的 問 題 或 建 議 以 擴 展 幼 兒 的 學 習 。 〈 8〉 多 元 文 化 以 及 無 性 別 歧 視 的 經 驗 、 教 材 和 設 備 , 並 應 提 供 給 孩 子 均 衡 的 休 息 及 運 動 。 〈 9〉 每 個 年 齡 層 的 孩 子 都 應 擁 有 戶 外 經 驗 。 此 所 謂「 適 合 幼 兒 發 展 的 教 學 方 案 」( D AP), 即 是 指 教 師 依 照 幼 兒 發 展 的 特 徵 與 順 序 來 設 計 連 續 性 的 教 學 方 案 , 包 括 適 切 的 課 程 設 計 、 教 學 內 容 、 教 學 方 法 與 師 生 互 動 等 策 略 , 若 能 運 用 於 學 習 階 段 的 漸 進 發 展 上 , 將 可 促 使 幼 小 階 段 銜 接 更 為 順 暢 。 由 上 述 可 知 , 低 年 級 教 師 在 課 程 上 應 安 排 合 宜 此 年 齡 特 性 之 設 計 , 並 重 視 個 別 差 異 , 此 階 段 為 發 展 任 務 的 交 接 年 齡 , 課 程 上 應 有 統 整 性 及 連 續 性 , 利 用 學 習 者 已 知 的 經 驗 與 概 念 為 基 礎 , 進 一 步 鷹 架 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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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 智 之 發 展 。 教 師 必 須 要 能 夠 確 實 評 估 出 剛 入 學 的 幼 兒 其 學 習 程 度 為 何 ? 針 對 個 別 差 異 , 安 排 適 當 的 課 程 內 容 , 設 計 合 宜 的 課 程 順 序 , 避 免 幼 兒 在 學 習 上 覺 得 枯 燥 乏 味 或 是 艱 深 難 懂 , 以 利 幼 兒 能 在 最 短 的 時 間 內 進 入 最 佳 的 學 習 狀 態 。 2.教 學 適 應 在 幼 托 園 所 階 段 , 幼 兒 接 受 的 是 一 個 尊 重 個 體 發 展 與 開 放 多 元 的 教 育 措 施 , 倘 若 當 幼 兒 進 入 小 學 之 後 , 教 師 即 全 然 加 重 知 識 學 習 的 比 重 , 強 調 讀 寫 算 等 基 本 技 能 與 生 活 規 範 、 團 體 紀 律 之 要 求 , 將 枉 顧 學 童 發 展 上 的 個 別 差 異 與 行 為 適 應 問 題 。 此 種 幼 稚 園 與 小 學 教 學 型 態 上 的 重 大 差 異 , 勢 必 會 造 成 學 童 在 學 習 上 的 挫 敗 經 驗 。 Ka tz( 1997) 認 為 , 適 合 於 幼 兒 發 展 的 教 學 應 符 合 五 個 要 件 : 〈 1〉 在 結 構 方 面 大 多 屬 於 非 正 式 課 程 。 〈 2〉 教 學 需 適 合 幼 兒 的 氣 質 、 情 緒 、 知 識 與 技 能 等 的 發 展 。 〈 3〉教 學 的 重 心 應 著 重 在 增 進 幼 兒 智 慧 的 成 長 而 非 在 學 科 知 識 的 學 習 上 。 〈 4〉 在 需 要 知 性 的 活 動 進 行 時 , 應 同 時 考 量 個 人 以 及 團 體 合 作 的 部 分 。 〈 5〉 適 合 個 人 發 展 的 系 統 教 學 。 亦 即 強 調 幼 托 園 所 到 小 學 間 的 教 學 連 貫 性 , 內 容 上 要 考 量 : ① 重 視 知 、 情 、 意 、 行 的 整 合 : 以 孩 子 所 先 備 的 生 活 經 驗 為 教 學 的 基 礎 , 從 知 ( 認 知 ) 、 情 ( 態 度 ) 、 意 ( 意 志 ) 、 行 ( 行 動 ) 四 個 層 面 , 配 合 孩 子 發 展 上 的 起 點 行 為 進 行 教 學 。 ② 重 視 學 習 經 驗 的 完 整 與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的 培 養 : 因 此 教 學 的 重 心 不 是 強 調 知 識 的 記 憶 , 而 在 透 過 課 程 的 設 計 , 增 長 完 整 的 學 習 經 驗 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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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題 解 決 的 能 力 。 ③ 重 視 個 別 差 異 的 適 性 教 與 學 : 教 學 策 略 上 要 兼 具 團 體 知 識 講 述 、 小 組 合 作 與 互 動 , 更 要 能 考 量 適 性 的 個 別 學 習 差 異 , 促 進 孩 子 學 習 潛 能 的 開 發 。 如 此 才 能 讓 幼 兒 感 受 到 幼 小 銜 接 教 學 上 的 連 貫 性 , 減 少 學 習 適 應 困 擾 的 產 生 。 幼 托 園 所 階 段 在 教 學 上 強 調 以 孩 子 為 中 心 的 生 活 經 驗 , 根 據 孩 子 興 趣 的 主 題 作 為 發 展 統 整 課 程 的 核 心 , 進 行 遊 戲 化 、 實 物 教 學 。 然 而 進 入 小 學 之 後 , 不 論 在 學 習 環 境 或 課 程 與 教 學 方 式 上 , 都 有 極 大 的 懸 殊 差 異 。 進 入 小 學 低 年 級 的 學 童 需 要 在 生 心 理 的 連 續 基 礎 上 與 幼 托 園 所 時 期 接 軌 , 藉 由 遊 戲 式 統 整 課 程 與 生 活 經 驗 的 結 合 , 進 而 透 過 同 儕 合 作 、 班 級 經 營 與 適 性 輔 導 , 予 孩 子 感 受 學 習 成 長 的 歷 程 與 伴 隨 應 有 的 學 習 改 變 。 幼 稚 園 階 段 的 上 課 形 式 多 採 遊 戲 化 較 為 活 潑 , 而 小 學 上 課 形 式 通 常 礙 於 教 室 內 的 桌 椅 較 無 彈 性 , 學 生 必 須 坐 在 椅 子 上 上 課 , 一 坐 就 是 40分 鐘 。 所 以 「 上 課 不 能 自 由 走 動 」 為 幼 小 銜 接 重 要 事 項 之 一 , 國 小 一 年 級 教 師 和 家 長 、 學 生 普 遍 對 此 都 有 一 致 的 看 法 , 認 為 此 種 改 變 常 為 國 小 一 年 級 學 童 所 不 能 適 應 。 綜 上 所 述 , 從 幼 兒 發 展 、 生 活 適 應 、 學 習 適 應 等 方 面 探 討 得 知 , 幼 兒 在 幼 小 銜 接 階 段 , 皆 需 經 過 一 番 適 應 。 雖 然 有 人 認 為 不 同 環 境 的 適 應 對 孩 子 也 是 另 一 種 學 習 , 然 而 當 落 差 太 大 時 , 有 些 孩 子 可 能 在 還 沒 學 會 適 應 之 前 , 就 產 生 對 上 學 的 負 面 情 緒 。 所 以 教 育 機 構 對 此 應 採 較 積 極 的 態 度 , 主 動 進 行 銜 接 的 教 育 , 以 協 助 幼 兒 順 利 邁 向 成 長 的 另 一 層 階 段 。 研 究 者 特 別 將 國 民 小 學 與 幼 托 園 所 校 園 生 活 差 異 比 較 整 理 如 下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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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表 2-2 國 民 小 學 與 幼 托 園 所 校 園 生 活 差 異 比 較 表 層 面 國 民 小 學 幼 托 園 所 教 學 理 念 重 視 群 體 生 活 , 較 為 強 調 一 致 性 。 較 重 視 孩 子 的 個 別 差 異 , 以 開 放 教 育 理 念 進 行 適 性 教 學 。 教 學 內 容 清 楚 的 分 為 六 大 領 域 。 以 六 大 領 域 統 整 , 強 調 生 活 經 驗 的 做 中 學 。 教 學 型 態 學 習 內 容 漸 增 , 小 一 教 師 為 求 速 效 , 常 要 求 孩 子 在 學 習 常 規 與 行 動 上 的 一 致 性 。 重 視 遊 戲 中 學 習 , 強 調 兒 童 主 動 參 與 , 少 有 紙 筆 評 量 。 學 習 型 態 偏 重 靜 態 的 教 室 教 學 , 又 有 固 定 時 間 、 節 次 科 目 的 安 排 。 彈 性 自 由 的 學 習 學 習 環 境 以 大 孩 子 的 角 度 進 行 考 量 。 情 境 佈 置 及 擺 設 著 重 溫 馨 、 親 和 性 。 色 彩 運 用 多 元 。 座 位 排 列 大 多 為 排 排 座 。 因 應 課 程 教 學 隨 時 變 動 調 整 。 作 息 時 間 每 節 課 長 達 四 十 分 鐘 , 下 課 十 至 二 十 分 鐘 , 學 習 時 間 長 、 遊 戲 時 間 短 。 無 徹 底 劃 分 明 顯 的 上 下 課 時 間 。 活 動 安 排 緊 密 的 課 程 進 度 安 排 , 靜 態 講 述 教 學 居 多 , 較 缺 乏 活 動 與 操 作 學 習 。 以 單 元 教 學 為 主 。 時 間 安 排 較 為 彈 性 。 常 規 表 現 不 能 隨 意 走 動 、 說 話;早 上 得 很 早 到 校 。 給 予 幼 兒 較 多 自 由 , 到 校 時 間 較 晚 。 資 料 來 源 : 由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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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 究 者 認 為 為 了 協 助 幼 兒 逐 漸 適 應 國 小 階 段 的 教 學 情 境 , 教 師 除 了 教 學 必 須 盡 量 符 合 趣 味 化 、 彈 性 化 、 遊 戲 化 等 原 則 , 另 外 也 需 進 行 適 當 的 團 體 規 範 , 引 導 幼 兒 融 入 團 體 學 習 的 情 境 中 , 不 干 擾 其 他 同 學 的 學 習 。

三 、

、 國 外 實 施 幼 小 銜 接 的 經 驗 與 研 究

國 外 實 施 幼 小 銜 接 的 經 驗 與 研 究

國 外 實 施 幼 小 銜 接 的 經 驗 與 研 究

國 外 實 施 幼 小 銜 接 的 經 驗 與 研 究

他 山 之 石 可 以 攻 錯 , 了 解 各 國 如 何 面 對 幼 小 銜 接 所 產 生 的 問 題 , 對 尋 求 有 效 的 因 應 作 為 具 有 參 考 的 價 值 , 秋 田 喜 代 美 ( 2006) 歸 納 世 界 各 國 的 就 學 年 齡 : 4歲 : 冰 島 。 5歲 : 英 國 、 馬 耳 他 、 荷 蘭 、 蘇 格 蘭 、 威 爾 士 。 6歲: 美 國、日 本、臺 灣、韓 國、新 加 坡、澳 大 利 亞、 法 國 、 德 國 、 意 大 利 、 立 陶 宛 、 盧 森 堡 、 挪 威 等 。 7歲 : 芬 蘭 、 瑞 典 、 保 加 利 亞 、 愛 沙 尼 亞 、 丹 麥 、 拉 脫 維 亞 、 波 蘭 等 。 由 上 述 可 知 , 各 國 在 面 對 幼 兒 何 時 進 入 共 同 學 習 和 團 體 合 作 的 學 校 生 活 , 具 有 頗 高 的 共 識 , 大 多 集 中 在 5- 7歲 的 階 段 , 此 階 段 幼 童 正 由 自 由 輕 鬆 轉 換 為 約 制 管 理 的 學 習 環 境 , 而 其 他 重 要 國 家 如 何 面 對 因 此 而 來 的 銜 接 問 題 , 值 得 深 入 探 究 。 以 下 針 對 美 國、日 本、中 國 大 陸 等 國 家 的 幼 小 銜 接 概 況 進 行 探 討 , 以 提 供 國 內 實 施 幼 小 銜 接 活 動 之 參 考 。

〈 一

一 〉

〉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在 美 國 方 面 , 有 關 幼 小 銜 接 研 究 及 實 務 的 文 獻 中 可 發 現 , 銜 接 通 常 可 以 分 成 兩 方 面 來 討 論 , 一 方 面 是 所 有 的 幼 兒 在 入 學 前 應 準 備 好 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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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 學 習 , 家 庭 和 社 區 要 共 同 分 享 責 任 使 幼 兒 準 備 好 能 夠 去 上 學 , 假 如 幼 兒 已 經 做 好 入 學 的 準 備 , 他 們 的 銜 接 過 程 將 會 較 為 平 順 , 且 未 來 的 學 業 成 就 較 佳( Ma ngione & Speth, 1998)。 另 一 方 面 則 是 認 為 學 校 課 程 有 責 任 為 學 生 準 備 , 幫 助 學 生 做 好 銜 接 工 作 , 學 校 應 提 供 基 於 幼 兒 教 育 原 則 的 課 程 。 美 國 多 數 州 在 師 資 認 證 的 部 份 , 是 採 年 齡 層 認 定 , 例 如 幼 稚 園 到 小 學 三 年 級 為 一 個 證 照 , 如 此 可 讓 懂 得 幼 兒 的 教 師 來 帶 領 銜 接 教 育 , 利 於 幼 兒 的 適 應 。 幼 稚 園 的 教 師 與 小 學 低 年 級 的 教 師 資 格 與 培 育 合 流 的 現 象 為 美 國 教 育 的 特 色 , 如 此 一 來 幼 稚 園 及 低 年 級 教 師 能 夠 彼 此 了 解 幼 小 銜 接 前 後 階 段 的 教 育 內 容 與 方 法 ( 盧 美 貴 , 1999) 。 由 於 美 國 大 部 分 幼 稚 園 是 附 設 於 小 學 , 與 小 學 低 年 級 組 成 學 制 系 統 上 的 一 個 單 位,再 加 上 幼 教 師 資 在 許 多 州 是 同 時 擁 有 小 學 低 年 級 教 師 合 格 證 照 的, 因 此 美 國 在 幼 小 銜 接 上 似 乎 較 為 順 利 , 然 而 事 實 上 仍 有 困 難 與 問 題 存 在 , 以 下 為 美 國 針 對 幼 小 銜 接 的 困 難 與 問 題 所 採 取 的 一 些 實 際 作 法 ( 引 自 蔡 春 美 、 林 育 瑋 , 1994) : 1.增 設 幼 小 銜 接 課 程 : Conne ll( 1987) 認 為 應 該 提 供 更 多 的 課 程 內 容 , 協 助 尚 未 具 備 進 入 小 學 一 年 級 基 本 能 力 的 孩 子 , 能 在 某 些 課 程 的 訓 練 之 下 , 培 養 應 具 備 的 能 力 。

2.留 班 (Rete ntion) 、 銜 接 班 (Transitionclass ) 的 制 度 :

這 類 制 度 為 某 些 州 幼 稚 園 所 採 用 , 以 提 供 尚 未 準 備 好 的 幼 兒 在 家 長 的 同 意 下 , 繼 續 留 在 幼 稚 園 , 稱 為 「 留 班 」 , 或 幾 個 幼 兒 組 成 「 銜 接 班 」,以 協 助 幼 兒 各 方 面 發 展 更 成 熟 後,再 升 入 正 式 的 一 年 級 就 讀 。 3.實 施 「 提 前 開 始 教 育 方 案 (T hePr oject Head Start )」 :

數據

圖  次
表 2-3: 國 內 幼 小 銜 接 之 相 關 研 究 彙 整 表   研 究 者   研 究 主 題   研 究 對 象   研 究  方 法   研 究 結 果   莊 雅 莉 ( 1997)  新 任 幼 小銜 接 教 學 老 師 運 用 學 習 區 之 研 究   教 師   文 件 蒐集 、 觀察 、 訪談   老 師 在 運 用 學 習 區、個 人 的 改 變成 長 與 評 價、支 援( 包 括 老 師 所 得 到 的 支 援 和 希 望 得 到 的 支 援 )以 及 學 習 區 運 用 困
表 2-3: 國 內 幼 小 銜 接 之 相 關 研 究 彙 整 表 ( 續 1)   研 究 者   研 究 主 題   研 究 對 象   研 究  方 法   研 究 結 果   王 為 國 (2003)  幼 稚 園 與 小 學 銜 接 現 況 與 專 業 知 能 之 研 究   教 師   問 卷 調查 法       1
表 2-3: 國 內 幼 小 銜 接 之 相 關 研 究 彙 整 表 ( 續 2)   研 究 者   研 究 主 題   研 究 對 象   研 究  方 法   研 究 結 果   孫 扶 志 ( 2004)  幼 小 銜 接中 課 程 與 教 學 的 問 題 與 因 應 策 略 效 果 之 研 究   教 師 、家 長   文 獻 資料蒐集 、 訪談 、 觀察 、 文件分 析 、 問 卷 調 查 法 、 實 驗 研 究 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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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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