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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的文學?誰的產權?——日治台灣報刊雜誌刊載中國文學之現象研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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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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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灣文學學報》第二十一期 2012 年 12 月 頁 1-36. 誰的文學?誰的產權? ——日治台灣報刊雜誌刊載中國文學之 現象研探 許俊雅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學系教授. 中文摘要 本文討論日治台灣報刊雜誌刊載中國文學之現象,當時選擇哪些了哪些文 本?選刊的文本又以何種面貌呈現?文學作品的再次轉刊及改寫可視為一個「文 化跨越過程」,在這一過程中存在大量的文化適應、選擇、保留、淘汰等現象, 從刊載改寫敘述的角度來看,編者需做出許多選擇與處理,以適應不同國度下的 政治、文化需求,甚至是休閒娛樂的商業考量。中國文學被轉錄報刊時除了少數 原汁原味保留外,多數做了變更,其變更形式除了篇幅增刪、情節前後挪動外, 本文著意討論以下數種方式:改立題目、竄改作者姓名及原作的內容文字。改易 篇名的方式,或另以小說中人物命篇,或取原文首句為篇名,或根據內容大意。 竄改作者姓名則形成抄襲、冒名之嫌,更動原文情形又有數種策略:省略故事來 源的敘述者,人名、地名、年代之更易或省略,合題材相近之數篇為一篇等等。 追索原出處及所做之變造,可據以判斷文本來源及理解刊載用意,並進一步連結 近代東亞各國報刊的流動現象,俾得客觀詮釋日治台灣文學。. 關鍵詞:台灣文學、中國文學、日治報刊、日治雜誌、東亞文學 2012 年 9 月 17 日來稿;2012 年 10 月 16 日審查通過;2012 年 11 月 5 日修訂稿收件。.

(2) 2 《台灣文學學報》第二十一期. Whose Literature? Whose Property? On Chinese Literature in Taiwanese Magazine under Japanese Rule Hsu, Chun-Ya Professor, The Department of Chinese,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Abstract This essay focuses on the phenomenon of Chinese literature in Taiwanese magazine or newspaper under Japanese rule. Which texts were chosen for reproduction? In which way were those texts reprinted? The reproduction of literature can be regarded as a process of culture transformation, including mutual adaptation, selection, preservation and elimination of different aspects of both cultures. From the viewpoint of the editor, he or she has to make many decisions in the process of reproduction because he or she has to take into consideration the politics and culture of a different country, and even commercial or entertainment factors. Chinese literature, when it was to be reprinted, thus went through plenty of changes. Besides addition, abbreviation and changes of plot, this essay focuses on the following forms of change: (i) change of heading, (ii) change of the name of the author and (iii) change of the wording in main text. First of all, in changing the heading, it may be based on the name of the protagonist, the first sentence of the text or the main theme of the story. Secondly, in.

(3) 誰的文學?誰的產權?—日治台灣報刊雜誌刊載中國文學之現象研探. changing the name of author, problems of imposture and plagiarism arises. Thirdly, in changing the wording in the main text, it may omit the narrator of the story, names of the characters in the story, where and when the story happens or even combine several stories which share similar topics. Tracing the origin of these stories and the changes they went through in the process of reproduction can help us get some insights into the underlying thought of the editors and finally construct a framework or structure which exhibits the interaction of literature among countries in East Asia. Only under this framework can we interpret Taiwanese literature more precisely and correct the mistakes made by much recent academic research in this field. Key words: Taiwanese literature, Chinese literature, Taiwanese newspaper under Japanese rule, Taiwanese magazine under Japanese rule, East Asia literature. 3.

(4) 4 《台灣文學學報》第二十一期. 誰的文學?誰的產權? ─日治台灣報刊雜誌刊載中國文學之現象研探 *. 一、文學研究的誤區 很多論述提及日本殖民政府對中國圖書典籍的管控現象,但從日治台灣報 刊雜誌刊載中國文學的現象觀察,事實上有很多中國圖書在台灣傳播流動,日 治下的漢文書店販售的圖書即可見到為數甚多的中國文言筆記小說及現代通俗 文學、新文學作品,這些圖書刊物有的是入關時挾帶進來,有的是函購訂閱, 有的是台地自印出版,有的是日本殖民統治前留存的 1,書籍的出版與流通在日 治五十年間,對台灣知識分子造成何種影響?在現代化或左翼思潮及外國翻譯 文學的引進過程中,扮演何種角色?學界已有若干論述觸及,同時對二十世紀 二○年代台灣新文學的發展與中國文學的關係亦有較充分的掌握,多篇論文以 《臺灣民報》上所刊(轉)載的中國大陸作家作品為例說明,如魯迅〈故鄉〉、. *. 1. 本文為國科會專題計畫「重構兩岸文學的歷史記憶:日治時期臺灣報刊雜誌轉載中國文 學之現象研探」,計畫編號 NSC 100-2410-H-003-108-MY2 研究成果之一。承蒙兩位匿名 審查委員詳細審閱,提供寶貴修改建議,筆者受益良多,謹致最高謝忱。 嘉義黃茂盛的蘭記圖書部就引介了大批中國文言通俗小說,雖然出入境海關檢查嚴格, 但日治台灣文人回憶其文學受容經驗時,賴和、賴賢穎、楊雲萍、楊守愚、王詩琅、吳 漫沙、鍾理和、黃旺成諸氏皆曾述及購買、訂閱或閱讀中國文學的經驗。如王詩琅言「至 於中文都是購自上海」。賴和〈彫古董〉提及懶先生時有這麼一段:「又且他無事時聊當 消遣的《玉梨魂》 、 《雪鴻淚史》 、 《定夷筆記》 ,已由案頭消失,重新排上的卻是《灰色馬》、 《工人綏惠洛夫》、《噫!無窮》、處女地等類的小說。」〈鍾理和自我介紹〉:「舉凡當時 能夠蒐羅到手的古體小說,莫不廣加涉獵。後來更由高雄嘉義等地購讀新體小說,當時 大陸上正是五四後,新文學風起雲湧,北新版的魯迅、巴金、郁達夫、張資平等人的選 集,在臺灣也可以買到。」 《鍾理和全集》第六集(高雄:財團法人鍾理和文教基金會, 2003 年) 。另從《洪水》 、 《赤道》亦可見轉載中國左翼作品的情況。參筆者〈《洪水報》、 , 《臺灣文學研究學報》 《赤道》對中國文學作品的轉載—兼論創造社在日治臺灣文壇〉 第 14 期(2012 年 4 月),頁 169-218。.

(5) 誰的文學?誰的產權?—日治台灣報刊雜誌刊載中國文學之現象研探. 5. 〈阿 Q 正傳〉 、 〈犧牲謨〉 、冰心〈超人〉 、楊振聲〈李松的罪〉 、徐志摩〈自剖〉、 胡適〈終身大事〉 、陳學昭〈她的婚後〉 、郭沫若〈仰望〉 、 〈牧羊哀話〉 、張資平 〈雪的除夕〉、洪學琛〈嫁期〉、陳雪江〈時代的落伍者〉等中國作家之小說、 散文、戲劇、新詩作品 2,由於張我軍、賴和主編《臺灣民報》學藝欄時,對於 轉刊之作不會擅予更易,不僅保留原篇名、原文、作者,且詳細交代轉載出處, 因此研究者極易掌握。然而《臺灣民報》除外的日治報刊雜誌,對其所載作品 不僅未明言原出處原作者,且時有竄改原文、冒名頂替之現象,以致現今研究 者多未識眾多作品乃出自中國文人之手,而錯認為台灣文人之作的結果,不免 使其研究充滿重重的疑點。如研究者以《臺灣日日新報》的〈湯臨川折獄〉 、 《臺 南新報》的〈奪美案〉 、 《三六九小報》的〈夏知縣〉 ,視為「於茲生長的公案小 說,已經是一種失根的文學,只能寫『過去』或『對岸』 ,尋找不屬於當下的正 義。」 3或者以遁天女士的〈自由花〉為例,認為她「在 1911 年時所提出的觀 察,難道不是更貼近當時臺灣現象嗎?」以丁悚〈新婚之夜〉說明這「顯示了 在『自由』結婚、 『戀愛』論述中,所謂『靈肉一體』的概念,若要落實在臺灣 社會,所引起的焦慮與焦躁」4,而這些作品本來就是對岸文人所寫,並非針對 台灣現實所提出之觀察。或以《臺灣日日新報》上的「仙境遊」作品為例,認 為「不脫人神戀愛、求道、求仙的格套,其主題也多穿插運用夢境,讓人深思 這些虛幻的時空和現實的對比」,並以「儀」〈水火幻夢〉、〈夢熟煨芋〉、〈夢裡 奇緣〉 、 〈夢裡身〉及〈黃山遇仙〉 、 〈花神廟〉等論證 5,然而這些作品原為王韜、. 2. 3. 4. 5. 筆者 1993 年博論《日據時期臺灣小說研究》曾統計表列過,裡頭自然也有所缺漏,近年 有不少這一類的論述更完整統計過。 呂淳鈺,〈日治時期台灣偵探敘事的發生與形成:一個通俗文學新文類的考察〉(台北: 政治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4 年),頁 36。王品涵評述「〈色戒〉一文與《清 稗類鈔》中的〈縣誤殺男女案〉架構相似,……幾乎成為臺灣偵探小說中一道固定的風 景。」又以〈失畫〉、〈徐三大姑娘害人〉「展開了臺灣犯罪小說書寫的新局面」,見〈跨 國文本脈絡下的臺灣漢文犯罪小說研究(1895-1945)〉(台北:台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碩士論文,2010 年)。然則這些作品全是中國文人之作,與台灣無涉。〈色戒〉實《清朝 野史大觀‧中州奇案》,〈失畫〉、〈徐三大姑娘害人〉出自《申報》,《臺灣日日新報》刊 出時改題作〈二萬磅之世界名畫〉、〈徐三大姑娘傳〉。 徐孟芳,〈「談」情「說」愛的現代化進程:日治時期臺灣「自由戀愛」話語形成、轉折 及其文化意義:以報刊通俗小說為主要觀察場域〉 (台北:台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碩士 論文,2010 年),頁 45。 阮淑雅,〈中國傳統小說在臺灣的續衍:以日治時期報刊神怪小說為分析場域〉(台北:.

(6) 6 《台灣文學學報》第二十一期. 徐枕亞所寫,是否借虛幻時空對比日治下的台灣現實,不言可喻。或認為「駱」 將雨果與拜倫刻骨銘心的情愛,加以翻譯,「使之成了傳統文人熟悉的漢詩體 式,此種現象再度證明在傳統文人對於漢詩典律依然充滿信心時,異域的文本, 通常就會被改寫成以符合本土文學所需的樣式,形成有趣的翻譯風景。」6或以 《臺灣日日新報》之作品探討通俗小說中的文化地景與知識想像。然而當多數 作品產生之時空為魏晉以來迄明清、民國初年,甚或是翻譯作品時,如直接視 為台灣文人的異域想像或以抵殖民論述之,或放在日治台灣的政經社會情境下 討論各類議題,恐怕是有不妥之處 7。 台灣早期報刊雜誌確實有一批文人從事創作,在約稿、投稿不足的情況下, 自然多由編者親自操刀,因此早期可見到李逸濤、佩雁(白玉簪) 、西洲伯輿、 魏清德、謝雪漁之作,但前述三人早逝,小說版面內容遂極端不足,目前在叢 錄、叢談、文苑、小說、摭談等種種欄目的作品,其未署名者多是轉載之作, 而即使有署名,也有很多是冒名之作。作為一種文學文本,中國的作品一再走 進作家(編輯、漢文記者)的視野,歷史追憶也一再被提起,當這些文本透過 傳媒(報刊雜誌)轉手到台灣時,進入了台灣公眾閱讀的腦海,無意中傳達了 台灣人對中國近代印象的建構,及他們的文學想法、編輯旨趣,這其中有酒樓 買醉、平康買笑及神怪、偵探等離奇情節的各式作品,迎合讀者的趣味,貼近 文學商品化的需求,也有興觀群怨的教化作用,及孝子、貞女題材的選錄,從 中亦可見移孝作忠的觀念及女性解放的艱難和曲折等等 8。本文意不在透過台灣 報刊與中國千絲萬縷的關係,以之證明台灣文學為中國文學之支流,強調彼此 政治文化上之淵源,本文期待通過對轉載者的刊登策略、動機與刊載現象,提 出這些魚目混珠的文本,是如何影響了目前的台灣文學研究,提醒研究者仔細. 6. 7. 8. 政治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0 年),頁 76、77。 這些譯詩實出自興公《綺語漫錄》,非台灣文人之譯作。見黃美娥,《重層現代性鏡像: 日治時代臺灣傳統文人的文化視域與文學想像》 (台北:麥田出版社,2004 年) ,頁 319。 其例甚多,難以遍舉,筆者另有專文討論日治台灣文學研究的困境及誤區,對於重理論 輕忽史料的現象提出反省。 台灣文人對文明、戀愛自由,也有很多不大能接受的,如洪炎秋寄啟明(周作人)書。 可以想像《崇聖道德報》借小說人物之口發牢騷,並非著書,而是為了教化,而其中錄 自《勸誡錄》、《坐花志果》、《太上感應篇》不少。.

(7) 誰的文學?誰的產權?—日治台灣報刊雜誌刊載中國文學之現象研探. 7. 辨析、謹慎採用史料,避免被表象遮蔽自己的判斷。因此梳理文本之流脈,還 原歷史語境,顯現其本真面目,便成為本文撰述之重點 9。. 二、刊載轉錄時增刪、竄改、冒名之現象 就報刊雜誌之轉錄觀之,宜是當時東亞各國普遍之現象,但似乎又以台灣 最為頻繁,且又掩飾原出處,以致於今日據此類作品論述之結果,不無可議。 當時轉錄現象,如: 《申報》的「雜錄」刊〈紀白亞雲事(錄廣報)〉 ,或者井水 譯〈短篇實事. 二萬鎊之世界名畫〉云: 「案此篇節取一月七日大陸報新聞欄內. 之一則編排而成。原稿係十二月十三日在歐洲所寄。內有昨日及去月等字今仍 之」 10,可知《申報》亦從他報轉錄作品。而從《臺灣日日新報》轉錄《申報》 數量之多及頻繁,可以推定〈紀白亞雲事〉(台灣易題作〈白亞雲〉)、〈二萬鎊 之世界名畫〉 (台灣易題作〈失畫〉)這兩則是從《申報》而來,並非是《廣報》、 《大陸報》 。但《臺灣日日新報》轉錄《申報》時既將〈白亞雲〉 、 〈二萬鎊之世 界名畫〉易題,又略去《廣報》、《大陸報》字眼,不似《申報》之據實交代。 其有意隱去可辨識之痕跡及心態,尚可從《臺灣日日新報》的〈商人之修養〉11 一文見之,當時編輯於附記曰「是篇係上海某報所載」 ,硬是不明說是轉載自上 海《申報》,連作者名字都略去。 那麼台灣報刊雜誌如何轉載外來的作品,各刊物編輯各有不同偏好,但也 有相似點,有一些作家作品經常被轉載,而轉載方式有不予更動的,或稍加更 動,或省略部分,其改寫或省略通常是在文前或文後,文中改頭換面的較少, 9. 10. 11. 審查委員認為「轉載」一詞,應是指某文先載於某刊物,再轉刊於其他刊物。若從古籍 中改寫或重編,則人人得而為之,此不宜稱作「轉載」 。筆者考量台灣當時為日本殖民地, 中國古籍被改寫或重編後刊於台灣報刊上,可視為廣義的轉載,從刊載書冊典籍「轉」 到報刊雜誌的刊登形式,空間也從中國轉到日治下的台灣。唯此一問題實有糾結,因此 本文並存刊載、轉載用詞,大抵同為報刊雜誌者多使用轉載、轉錄,出自典籍者多用刊 登、刊載。謹此說明。 刊《申報》第 14719 號,1914 年 2 月 3 日。《臺灣日日新報》第 5220 號,1914 年 12 月 29 日,第 3 版轉刊,易題作〈失畫〉。 該篇作者是「絜」,在《臺灣日日新報》、《三六九小報》時見其作品。〈商人之修養〉原 刊《申報》 ,1920 年 12 月 22 日,第 18 版。隔年 1 月 1 日《臺灣日日新報》即予以轉載, 並將「吾國」改為「支那」,其餘文字相同,其刊載動機在附記可見:「吾臺商人與支那 商人類似之點。正自不尟。爰為錄出。藉資參考。」第 7389 號,第 5 版。.

(8) 8 《台灣文學學報》第二十一期. 或許也是考慮讀者閱讀習慣而做的掩飾。至於前後情節挪動、省略較多篇幅, 或借鑑題材改寫,或自添篇幅以敷衍全文者,皆關涉到改寫敘事技巧,這部分 論述極為繁瑣,頗占篇幅,筆者另於他文論述此一改寫敘述之藝術性。本文僅 就轉載時的更動改寫,在形式外觀的改造,歸納數種方式,以見竄改痕跡及動 機、緣由等。. (一)省略親身經驗或得之親友戚族傳聞之敘述脈絡 前人筆記小說強調信息來源,其習用伎倆於開頭或結尾,實指敘述內容為 親見或聞之於親友戚族轉述,突顯據實結撰,有本有源的特色,這種似鄭重其 事的寫法,後來漸成某一種套路。過去傳統小說敘事者角色的設計,既是故事 的講述者,也是評點家,一身而兼二任,便於講述小說之來由,也可補述小說 人物之餘事,成就虛構的有憑有據,使讀者不覺得是無稽之談,進而對小說情 節更容易接受,產生移情作用,此種敘事方式一直占據主流。但日治報刊轉登 時,經常不錄傳聞得之某人的敘述,不再鑿鑿強調可靠來源。稱述來源是一種 敘述策略,以增強內容之可靠性可信度,但切斷敘述之來源,也自然是種敘述 策略,以小說的敘述要求來看,反而較合時宜,也更貼切於小說虛構性,可使 小說敘事更完整,不必畫蛇添足。如〈血泊之花〉(原吳趼人之〈奇女子〉)載 至「厚治其喪。終身引為憾事云。」敘事確實已完整。原作則於文末由吳氏再 著墨,增添議論小說女主角一節,與讀者交流,這現身的敘事者,拉開了與小 說的距離。當然此項處理,沒有一定固有的模式 12 ,但卻體現了台灣報刊編輯 的觀念及其轉變的過程與現象。. 12. 由於日治五十年,時間不算短,不同時期的報刊編輯也有不同的作法,也有保留故事敘 述者的作品,如玉簫生〈案下埋屍〉,《申報》第 19687 號,1927 年 12 月 31 日,第 12 版。《臺灣日日新報》第 9989 號,1928 年 2 月 14 日,第 4 版轉載時易題作〈案下屍〉, 保留「客有自豫中來者。為言衛輝發生一案」 。又如〈王輔臣〉原是劉獻廷〈記王輔臣事〉 一文,收入《虞初廣志》卷 11(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1986 年 6 月)。開頭一段反而 是轉錄者自加,文云「明清間。驍將王輔臣。精騎射。勇武絕倫。人稱為馬瑤子。初為 寇後投誠。輾轉隨洪承疇經略入滇。其事頗多可紀者。因略記之。」 《臺灣日日新報》第 9855-9857 號,1927 年 10 月 3-5 日,第 4 版。.

(9) 誰的文學?誰的產權?—日治台灣報刊雜誌刊載中國文學之現象研探. 9. 刊載時特意省略信息來源者頗多,如〈鴉片煙劫〉刊自曲園居士(俞樾) 《右臺仙館筆記二》,原題作〈鴉片煙膏〉13,刊載時省去故事敘事者「紹興老 儒王致虛言」八個字。〈李秀山顯靈紀〉14轉載時省略「一昨與吾家留夷先生啜 茗於園之逍遙遊,先生故與園鄰。自春迄秋。幾無日不遊憩其間。茶餘漫話。 為述園事至詳。因偶言及秀山顯靈事。繪影繪聲。歷歷可據。雖事涉迷信。未 免突梯滑稽。然情景逼真。諒非臆造可擬。聞之不禁悚然。及歸。迺溯厥顛末。 飛筆覶縷之如次。以資閱者之譚助。先生之言曰。」以下接「佃戶沈某」 。由於 省略留夷先生一段,以致文中「先生又云」 、 「沈之所言,亦未始毫無所據」 ,無 所呼應,顯得突兀。又因轉刊時未署原作者姓名「清涓」 ,因此文末一段「此則 先生與清涓之所以樂為述且筆之也」,亦省去不錄。絜廬述〈滬濱實事. 箱屍. 案〉,轉載時易題作〈箱中屍〉 15,並省略不錄以下這段話: 讀報的誰不知道福爾摩斯是英倫唯一的包探。奇思妙想。疑鬼疑神。他 所辦的幾件奇案。凡是讀過華生所紀的福爾摩斯偵探案的。誰不嘖嘖稱 奇。不過福爾摩斯實在没有這一個人。乃是英國一個名小說家叫做「科 南達利」的游戯之作。樓閣空中全憑匠心。讀者切不可給他瞞過呀。在 下今年認識一個上海英租界著名的包探。他講給我許多奇奇怪怪的探 案。有的是他所辦的。有的他也是破案中的一分子。而且事實的確要是 留心海上盜刦拐騙綁票奇案的人。說出來腦筋裏總還有些記得的。我聽 了離離奇奇的新聞。他竟有條不紊地偵出來。不但服他心思靈敏。委實 要說上海是一個「魔窟」了。現在先來紀述一件「屍箱案」 。讀報的也許 說一聲比空樓閣的「福爾摩斯偵探案」好看吧。. 13. 14. 15. 《續修四庫全書 子部 小說家類》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年) ,頁 429、430。 《臺 灣日日新報》第 9335 號,1926 年 5 月 1 日夕刊第 4 版轉刊,題目作〈鴉片煙劫〉 。另《臺 南新報》轉刊時,作〈阿片劫〉,並保留「紹興老儒王致虛言」八個字,見 1926 年 6 月 17 日。 原刊《申報》,1926 年 10 月 17 日,第 17 版,《臺灣日日新報》第 9522 號,1926 年 11 月 4 日,第 4 版轉刊,題目亦作〈李秀山顯靈紀〉。 刊《申報》第 19468 號,1927 年 5 月 24 日第 12 版。《臺灣日日新報》第 9765 號,1927 年 7 月 5 日,第 4 版轉刊。.

(10) 10 《台灣文學學報》第二十一期. 〈義貓〉此篇改寫自荊夢蝶〈義貓殉主記〉16。原文初為:「貓為動物之小 者。而邇來自由談中時有異聞。茲吾所紀更異乎諸君之作。乃目擊之事實。而 兼有表揚善類之意。謂足以風世也。倘亦讀者所許乎。」刊《臺灣日日新報》 時,改寫為「貓為動物之小者。而其受恩深厚。亦知報德。勝夫人面獸心。負 恩背義。當其微賤時。受眷屬栽培。猶以為恩。一朝得志。轉眼如不相識者比 比也。茲有目擊事實。雖微物。而其知恩感激。至以身殉。有足為人表揚風世 者。誌之以為世勸。」本文旨意於此具見。文中改寫不多,掩飾出處「自由談」, 又有意省去故事得之親戚家族之寫法,原「余戚」姜氏及主母張「余外姑也」 略去,但加上故事發生處「滬地」 。其餘未多改寫,僅文末加改寫者之感慨: 「嗚 呼。物猶如此。可以人而不如乎。」這與徐岳〈義貓記〉所述之用意相近,以 貓之靈異,死報主人珍愛之恩,與為人臣妾臨難不能決者相較,表達人不如物 的鄙夷之情。〈記江湖奇人〉 17原是張芷痕〈楚客〉一篇,轉錄時省去「吾友嘯 猿世居松城設帳於松西小崑山鎮」。 絜〈滬濱實事. 莊票被竊案〉 18 原有「吾友W君曰。輓近世風澆漓。人慾. 橫流。殺人越貨之事。日有所聞。念秧探囊之術。層出不窮。每届歲暮。胠篋 逃遁等新聞。尤觸目都是。吾儕業偵探者。遂忙迫不堪言狀。茲請語君以 S 銀 行被竊莊票三千兩事。予耗不少腦汁幸而人贓兩獲。不可謂非徼倖者也。雖然 其人固衣冠中人。徒以一今之錯。身敗名裂。予冀其改過自新焉。」絜另篇〈滬 濱實事. 火賺案〉轉載時亦同樣省略: 「茲以吾友某包探之述其友Y君火。榜匪. 一案紀之。以供談助。」文末復省「而朱君之神探令譽。輒為吾友某包探所稱 道云。」葉曾駿〈石達開遺傘〉 19 省略「此事為父執張君所述。友人有謂(清. 16. 17. 18. 19. 刊《申報》第 19255 號,1926 年 10 月 9 日。《臺灣日日新報》第 9524 號,1926 年 11 月 6 日,第 4 版轉刊。吳福助所編「深毛而無毛」,語不通,原文作「澤毛而無尾」,因呼 之以貂。 刊《申報》第 19654 號,1926 年 10 月 9 日。《臺灣日日新報》第 9962 號,1928 年 1 月 18 日,第 4 版轉刊。 刊《申報》第 19678 號,1927 年 12 月 22 日。《臺灣日日新報》第 9956-9957 號,1928 年 1 月 12-13 日,第 4 版轉刊作〈銀行失款案〉。 刊《申報》第 20290 號,1929 年 9 月 16 日。《三六九小報》第 421 號,1935 年 2 月 19 日第 4 版。.

(11) 誰的文學?誰的產權?—日治台灣報刊雜誌刊載中國文學之現象研探. 11. 代軼聞)中。亦有紀載此段。惟大同小異耳。」〈禍由人召〉 20出自紀昀《閱微 草堂筆記》,刊出時省略「先曾祖潤生公」,紀氏強調真實,此乃其先曾祖潤生 公聞見之事。〈負骨記〉一文轉載自王漢章〈萬里孤鴻記〉 21,文字前後稍異, 通篇相同者多。作者王漢章正因感於友朋道義之交,可風世人,而有此作。從 以上諸篇出處,可知不論是《臺灣日日新報》、《三六九小報》或是《崇聖道德 報》刊登時,都偏向省略文中故事來源的敘述者。. (二)完全更易篇名,與原作題目迥異 轉登時不盡然都會更動題目,保留原題目情形的,如《野語》的〈魏氏子〉、 〈質婦〉 、 〈許生〉 、 〈湯解元〉 、 〈花面僧〉 、 〈老相公〉 、 〈賭餌〉 、 〈癡僧〉 ,以上諸 篇皆保留原題 22 。自然尚有從其他典籍轉載者,亦是存真情況,量亦極多,此 不述。至於改易篇名的方式,或另以小說中人物命篇,或取原文首句為篇名, 或根據內容大意。更改題目者有小改及大改的情況,小改者尚易辨識出處,大 改者多不見原題痕跡,出處追索上較為棘手。其更改題目之道有數種方式,謹 分項敘述之: 其一是取小說中主角姓名為篇名。尤其是《臺灣日日新報》習以小說中人 物命篇,如將鄒弢〈小霸王〉改為〈孫鵬〉 23 ,文中主角孫鵬之自負行徑如同 原篇名「小霸王」 。因而改易題目後,小說內容無法自篇名觀之。陸士諤〈俠談〉 轉刊時以小說主角名字「張大用」為篇名 24,文前省略一小段文字「技擊之盛。 以清乾隆時為最。當時天下十八名師。南中居其九。甘鳳池為之首。甘之事。. 20 21. 22. 23. 24. 《崇聖道德報》第 3 號,1939 年 5 月 16 日,頁 23-24。 原刊《小說月報》第 8 號,1915 年,頁 33-36。〈負骨記〉則 13 年後刊《臺灣日日新報》 第 9980-9982 號,1928 年 2 月 5-7 日,第 4 版。 《日治時期臺灣小說彙編 38》收入時,內 文空白及錯字不少,可藉〈萬里孤鴻記〉以校正。 《野語》篇中小說被轉刊時,偶有改題現象,但為數不多,如〈丐仙〉改作〈丐醫〉 , 〈馬 生〉作〈馬司馬〉。這一系列小說被轉刊的時間,集中在《臺灣日日新報》1914 年。 姜泣群輯,《虞初廣志》卷 13(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1986 年 6 月),頁 64-68。此書 根據光華編輯社 1915 年複印。又收入(明)湯顯祖等原輯,《中國古代短篇小說集下》 (北京:人民日報出版社,2011 年),頁 328-329。 陸士諤,〈俠談〉,復收入《金鋼鑽月刊》第 7 期(1934 年),頁 1-2。張大用為篇名,此 文刊《臺灣日日新報》第 9336 號,1926 年 5 月 2 日,第 4 版。.

(12) 12 《台灣文學學報》第二十一期. 婦孺皆知。不必述。余所聞」 。以下「金閶名師張大用」即轉載時直接切入之文 本。伊耕〈鵑聲雁影〉易題為女主角之名〈珊珊〉 25,〈天臺豔跡〉改作〈劉鳳 藻〉 26 ,另以其人特質命篇的有〈麻城獄〉改作〈陳青天〉 27 ,〈輪庵和尚〉改 為〈詩僧〉,〈指甲墨痕〉改作〈吝翁〉 28,以其性奇吝,守財若命故。 《客中消遣錄》被轉載時,通常是改以人物命篇。如〈奇女〉改作〈杜憲 英〉,〈義丐〉改作〈阿四〉,〈補恨〉改作〈謝祖安〉 29 。以人物命篇的情形, 尚須留意的是對小說主角姓名的更易,如徐昆《柳崖外編》的〈巧巧〉易題作 〈簪紅〉,〈圓實〉易作〈慧珠〉 30 。另〈龔碧雲〉改寫自嘯洞〈喜情短篇. 逆. 來順守〉 31 ,女主角為吳新卿,男主角郭蓮生,轉載時做了較大幅度的改寫, 人名改作龔碧雲、柯鶴樓,其中地名亦改作「金門」 ,並以「龔碧雲」為篇名, 〈纖瓊〉原作主角是「趙東覺」, 此類情況復見林紓〈纖瓊〉改題作〈范秋霞〉32, 轉錄時改為「范秋霞」 ,因此不以〈趙東覺〉為篇名,二作不同之處, 〈龔碧雲〉 以女主角為篇名, 〈范秋霞〉以男主角為篇名。另有將人名外號更改為較熟悉的 情況,如〈痢老八〉易題作〈老七〉33,還有同是作品人物的相互更替,如《聊 齋誌異》的〈房文淑〉改作小說另一人物〈鄧賜生〉 3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伊耕,〈鵑聲雁影〉,刊《滑稽時報》第 4 期(1915 年),《臺灣日日新報》第 11841 號, 1933 年 3 月 25 日起,第 4 版轉刊作〈珊珊〉,分十六回連載。 〈天臺豔跡〉刊《小說叢報》3 年 5 期。《臺灣日日新報》第 8346-8348 號,1923 年 8 月 16-18 日,第 6 版轉刊時易題〈劉鳳藻〉。 蔡東藩編,琴石山人校, 《客中消遣錄‧麻城獄》 (上海:會文堂新記書局,1918 年) , 《臺 灣日日新報》第 9047 號,1925 年 7 月 17 日起,第 4 版轉刊時易題〈陳青天〉,分五回 連載,7 月 17、19、20、22、24 日。 〈指甲墨痕〉,平襟亞《中國惡訟師》 (上海:志成書局,1919 年),頁 10-13。《臺灣日日 新報》第 8568 號,1924 年 3 月 25 日,第 6 版改作〈吝翁〉 。小說敘吝翁子房產售於鄰人, 鄰人於房舍下掘得甕金十甕。後以重金求助訟師,訟師案中指蘸黑墨,於索觀契約時, 在「上買樓房,下買地基」之「下」字旁加一撇,成為「不買地基」,遂得地下藏金。 蔡東藩編,琴石山人校,《客中消遣錄‧奇女》(上海:會文堂新記書局,1918 年)。徐 珂編《清稗類鈔》及挹芬女史編《名閨奇媛集》皆載, 《名閨奇媛集》 ,署名作者「塞庵」。 〈杜憲英〉刊《臺灣日日新報》第 9040 號,1925 年 7 月 10-11、13-15 日起,第 4 版。 徐昆,《柳崖外編‧巧巧》,《臺灣日日新報》第 4261-4262 號,1912 年 4 月 11、12 日, 第 5 版轉刊時易題作〈簪紅〉,作者殿。〈圓實〉刊《臺灣日日新報》第 4558 號,1913 年 2 月 10 日,第 4 版時易題作〈慧珠〉。 《民權素第四集 說海》,見《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續編 553》(台北:文海出版社,出版年 不詳),頁 9-14。 《臺南新報》,1926 年 8 月 14 日,第 6 版。 《申報‧自由談》第 20264 號,1929 年 8 月 21 日。《三六九小報》第 368-370 號,1934.

(13) 誰的文學?誰的產權?—日治台灣報刊雜誌刊載中國文學之現象研探. 13. 其二是取作品首句為題。中國典籍對於無題之作,後人習慣以首句為題, 台人轉刊中國小說時,亦常將題目如是更動,而更動結果亦頗合乎過去文言筆 記小說以人名(主角)為題的現象。這類作品可見者,如張菊屏〈作惡自斃者〉 初敘「吳人張某。向設一肆於西門外」 ,台灣轉刊時,即易題作〈吳人張某〉35。 〈李玉堂〉一篇出自〈公安局長懼內自盡之慘聞〉 ,轉刊時即以人名為篇名,該 文起首即敘述「李玉堂字蘭亭。皖人」。〈浦陽黎某〉一篇情形亦同,原作為金 君珏〈匪夷所思之脫匪計〉。清癯〈雌雄婆之趣案〉即〈胡老四〉一篇,〈黃炳 坤〉即斅厂〈致死奇談〉,〈珍姊〉即王梅癯〈三分有二〉 36。〈梅女士〉一篇原 題為〈一字折獄〉 37,作者沈梅儷,該文敘「B 女士年華二九」,由於《臺灣日 日新報》將「B 女士」改為「梅女士」 ,因而篇名也就改作〈梅女士〉 。 〈花麗卿〉 原是吳調梅〈海上聞見錄〉 ,首敘「花麗卿。金陵故家女也」 ,而冒名「包天笑」 〈空谷蘭〉譯作的雪〈紀蘭孫〉一篇,開篇即是「紀蘭孫。武林世家子也」 。由 於文言筆記小說習以某生、某女者開篇敘述,因而更易題目時,便出現頗多以 人名為篇名的現象,此例甚多,不再一一例舉。 其三是重新以內容思想命題。轉刊時的特意隱匿動機,取消原易辨識的人 物篇名,改以小說內容思想,如林紓〈穆靈芝〉一文即是以主角穆靈芝為篇名, 內容描述繼母虐兒情節,因之改作〈繼母虐兒〉 。此文既易題又略去文末「踐卓 翁曰」,遂不易辨識為林紓之作 38。李慶辰《醉茶志怪》的〈劉玉廳〉如同林紓. 34. 35. 36. 37. 38. 年 8 月 16、19、23 日轉刊時易題作〈老七〉。 (清)蒲松齡原著《聊齋誌異》篇名自然是〈房文淑〉為佳,符合內容主題。《臺灣日日 新報》第 9891-9892,號 1927 年 11 月 8、9 日,第 4 版作〈鄧賜生〉。 〈作惡自斃者〉原刊《申報》19559 號,1927 年 8 月 24 日, 《臺灣日日新報》第 9852-9853 號,1927 年 9 月 30 日、10 月 1 日,第 4 版易題作〈吳人張某〉。張菊屏另有〈鬼打牆〉 二則,轉刊時將第一則命題為〈黑白罩〉,《臺灣日日新報》第 9977 號,1928 年 2 月 2 日,第 4 版。第二則易題作〈羊騷迷〉 ,首句所述即「羊騷迷多見於不通潮汐之內河」 《臺 灣日日新報》第 9998 號,1928 年 2 月 23 日夕刊,第 4 版。 〈致死奇談〉,《申報‧自由談》第 19614 號,1927 年 10 月 19 日,第 16 版。《臺灣日日 新報》第 9882 號,1927 年 10 月 30 日,第 4 版轉刊時易題作〈黃炳坤〉。王梅癯〈三分 有二〉,《申報‧自由談》第 19647 號,1927 年 11 月 21 日,第 16 版,《臺灣日日新報》 第 9955 號,1928 年 1 月 11 日,第 4 版轉刊時易題作〈珍姊〉。 〈B 女士〉,《申報‧自由談》第 19727 號,1928 年 2 月 18 日第 16 版,《臺灣日日新報》 第 10013 號,1928 年 3 月 9 日,第 4 版轉刊時易題作〈梅女士〉。 林紓作品被轉錄時,亦多更動,如〈崔影〉一篇在論「方今男子之種類」時省略一頁多 篇幅,而以「龐雜無等。均不足託命」九字一筆帶過,然後直接接續「杜大笑曰」。《臺.

(14) 14 《台灣文學學報》第二十一期. 〈穆靈芝〉的易題,捨棄主角人名,改為〈活閻摩之裁判〉 。 〈麒麟客〉改作〈張 ,毛祺齡〈神告記〉易題 茂實截竹替身〉39,毛祥麟〈某公子〉改題〈俠客除暴〉 〈估客失金〉 ,明〈自貽伊戚〉易作〈巫騙〉 ,劉望實〈輕薄桃花逐水流〉換作〈弄 假成真〉,徐昆《柳崖外編》中的〈文綃〉換題〈兩美必合〉,〈小環〉易作〈醫 妬女〉,〈劉車夫〉易為〈蛇女〉。姚鵷雛的〈風颭芙蓉記〉改作〈復仇女〉 40 。 而原以內容思想為題,卻改為人物姓名者也不少,如〈焦素真〉原作〈無恥〉, 作者「心根」,即是以批判蕩婦焦素真之無恥。〈程婦〉原作〈賢妻致貴〉 41 , 主要是描寫堅貞、賢良的妻子,不計個人利害生死,在動亂的時代,為丈夫程 鵬舉指點迷津,使之得以脫離困厄,才能有所施展。而程鵬舉在富貴之後,亦 不忘糟糠之妻,最後夫妻團聚,釵合美滿。尤其是其妻對故國眷戀之情,堅忍 不拔的毅力,純潔高尚的情操,多所強調。. (三)人名(人物)、地名(空間)、年代(時間)之更易或省略 由於時空改為台灣,很容易讓人認為是台灣文人的創作,此類改動極易誤 導讀者、研究者。吾人如以 1922 年《臺灣文藝叢誌》轉載的抗父〈最近二十年 間中國舊學之進步〉觀之,當可了解某些傳統文人在轉載時有意避開「吾國」、 「我國」字眼。抗父此文原載《東方雜誌》,《臺灣文藝叢誌》轉載時文末省去 十三行,殆因「我國舊學之進步,……使知言中國學術無進步者之謬」 ,此類措 辭對於台灣處於日本殖民統治下,或有不便而刪除,綜觀全誌對轉載之處理,. 39. 40. 41. 灣日日新報》,1913 年 12 月 30 日及 1914 年 11 月 6 日刊登兩次。 〈張茂實截竹替身〉刊《臺灣日日新報》第 8067 號,1922 年 11 月 10 日,第 6 版,此作 原出自(唐)牛僧孺、李復言撰,《玄怪錄‧續玄怪錄》(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年), 頁 161-163。原篇名作〈麒麟客〉,《太平廣記》卷 53 題名同。《圖書集成‧方輿彙編‧山 川典》卷 74,無題。 〈某公子〉,毛祥麟《墨餘錄》(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年),《臺灣日日新報》第 10614 號,1929 年 11 月 4 日,第 4 版作〈俠客除暴〉。明〈自貽伊戚〉,《申報‧自由談》 第 19541 號,1927 年 8 月 6 日,《臺灣日日新報》第 9839 號,1927 年 9 月 17 日,第 4 版轉刊時易題作〈巫騙〉 。劉望實〈輕薄桃花逐水流〉 , 《申報‧自由談》第 19661 號,1927 年 12 月 5 日,《臺灣日日新報》第 9931 號,1927 年 12 月 18 日,第 4 版轉刊時易題作 〈弄假成真〉。〈風颭芙蓉記〉刊《小說叢報》1916 年 7 月,《孔教報》第 2 卷第 5-9 期, 1938 年 6-12 月,轉刊時易題作〈復仇女〉。 刊陶宗儀,《輟耕錄》(又名《南村輟耕錄》)(北京:中華書局,1985 年),《臺灣日日新 報》第 5793 號,1916 年 8 月 14 日,第 4 版易題作〈程婦〉。.

(15) 誰的文學?誰的產權?—日治台灣報刊雜誌刊載中國文學之現象研探. 15. 其省去原出處之交代甚為明顯。此情況一如向復庵〈今日吾國教育界之責任〉42 轉載時改作〈今日教育界之責任〉,亦是省略「吾國」,同時文末「四月十一日 演於漢口明德大學」亦不錄。這些明顯可見的「中國」 、中國地名(漢口)或暗 示中國之作的字樣,編者(報人)皆有意避開。而且不僅《臺灣文藝叢誌》如 此, 《臺灣愛國婦人》 、 《臺灣之實業》 、 《臺灣日日新報》以及《崇聖道德報》等 各報刊雜誌皆有此作法。因此對於日治台灣報刊雜誌不能因其作品中的時間、 空間、年代等為台灣,即斷定是台灣文人的創作。 有意略去或模糊時空背景的現象極為普遍。 〈社會小說 始即省略作者「瘦蝶」一段話: 「我國人民. 王瓜觀音〉在一開. 以告閱者諸君。」直接敘述故事發. 生地點,並加上「支那某屬」 43。這一段時間轉錄之作品,喜加上「支那」,如 韋士〈擔夫〉 44:「中原民俗強悍」,轉錄時作「支那中原民俗強悍」。因此台灣 報刊出現敘述「支那」故事者,未必是台灣文人之作。叢錄刊圖南詩史〈閨門 苦節〉 ,此文實改寫自梁章巨《閩川閨秀詩話‧許琛》45,行文脈絡及文字小異, 但有意省略許琛節婦年廿二,時為「乾隆壬申」的時代背景。〈臨川折獄〉46作 者「陳小蝶」,《臺灣日日新報》轉刊時省略「辛亥之歲,予客」、「予居平昌, 雖祇三月,而得知」等語。《臺灣日日新報》刊〈青蛇命案〉 47,結尾原云「此 民國十六年十一月初事也。」然則原刊《申報‧自由談》1927 年 12 月 27 日, 並無「民國」二字。率〈土地奶奶小傳〉被轉刊時亦同樣省略「中華民國」一 42 43 44. 45. 46. 47. 原載於《太平洋》第 10 號(1923 年 6 月) ,頁 39-83。 《學衡》第 29 期(1924 年)轉錄。 《臺灣日日新報》第 4987 號,1914 年 5 月 1 日,第 4 版轉刊。 《申報‧自由談》第 14758 號,1914 年 4 月 21 日,第 14 版。《臺灣日日新報》第 4977 號,1914 年 4 月 21 日,第 6 版轉刊。 梁章巨, 《閩川閨秀詩話》四卷(筆記小說大觀五編) (未著錄出版地、出版社,1980 年), 頁 5583-5585。《漢文臺灣日日新報》第 3523 號,1910 年 1 月 27 日,第 4 版轉刊。 〈臨川折獄〉刊《申報‧自由談》第 15210 號,1915 年 6 月 17 日,第 14 版,《臺灣日 日新報》第 5396 號,1915 年 6 月 29 日,第 6 版轉刊作〈紀事小說 湯臨川折獄〉。內容 描述陸姓布商因改業而缺資金,與其鄰一農商以約債,翌日賫資贖券,農竟不認,乃訴 之湯臨川。臨川以其慧智,助陸商拿回債券,並懲處農人。 《臺灣日日新報》第 9974-9975 號,1928 年 1 月 30、31 日夕刊第 4 版。黃薇勳曾云《臺 灣日日新報》、《三六九小報》刊登〈青蛇與命案〉一篇,無法確定作者是否如《三六九 小報》所刊?今查《三六九小報》(第 473-475 號第 3 版)所刊〈青蛇與命案〉的作者署 名「紅綃」,確實與《申報》相同。黃文見,〈1906~1930《臺灣日日新報》漢文短篇小 說中家庭女性婚姻與愛情的敘寫〉 (台北:台北教育大學台灣文化研究所碩士論文,2010 年),頁 17。.

(16) 16 《台灣文學學報》第二十一期. 段,其下原有「時為中華民國破除神權之第三年。外史氏曰:光復後,各省都 督皆以本省人充任,而江蘇獨否,蘇人頗以為辱,嗣有某女士為某都督夫人, 於是蘇人乃稍稍稱道,謂吾蘇雖不生都督,而猶幸有都督夫人,亦足豪矣。比 又有土地奶奶出現於上海,豈兩間靈秀之氣,獨鍾於女子耶?後先輝映足為吾 蘇女界兩大人物,是不可以不傳」等文字。 〈紀汪瑚事〉將「我國家」改為「乾隆時」,海客的〈結婚的年齡〉 48則將 「我們中國」改為「我國」。〈海藏壽言. 看雲樓〉 49:「閩縣鄭蘇戡先生孝胥。. 騷壇領袖。人倫模楷」將「閩縣」改為「滿洲國」。天英〈夢廬談屑〉 50 :「我 國淫祀。不一而足。又有謬誤相沿。大堪發噱者。」轉載時將「我國」改為「中 國」 ,其例甚多。對於清朝文獻中習稱的「國初」 ,幾乎都改為「清初」 ,有時為 營造時代相近,更體現果報之可懼,將「乾隆三年」改為「民國三年」 51 ,在 《崇聖道德報》這種現象觸目可見。如〈長厚享大福〉 52出自《耳郵》,原「國 初巨富」改為「清初」,特意避開「國」字。中谷〈德高不危〉 53出自袁枚《子 不語》,亦是「國初」改為「清初」。 更改「地名」者,如作者「儀」移植、改編王韜之作,普遍在故事一開頭 將時空背景置換為台灣或與台灣關係密切的福建。如儀〈燕歸來〉此文為王韜 《淞隱漫錄‧閔玉叔》之改寫,原作即牽涉台島,述台灣紅毛赤嵌古蹟。王韜 雖未到過台灣,但因岳父林晉謙寄籍台灣,寫作靈感或與此有關。由於王韜助 譯西方科學,對天文、算學、西方文物等多所知曉,此篇小說以台灣紅毛赤嵌 古蹟、歷史為引子,虛構了閔玉叔的海外冒險故事,寫到操舟黑人、西人外婦、 碧眼賈胡、檳榔嶼、鼓浪嶼等。此後《臺灣日日新報》所載〈吳深秀〉、〈燕歸. 48. 49. 50. 51. 52 53. 《申報‧自由談》第 20183 號,1929 年 5 月 30 日,第 21 版,《三六九小報》第 289 號, 1933 年 5 月 16 日,第 4 版轉刊。 《申報‧自由談》第 20248 號,1929 年 8 月 5 日,第 21 版,《三六九小報》第 435 號, 1935 年 4 月 9 日,第 2 版轉刊。 《申報‧自由談》第 20281 號,1929 年 9 月 7 日,第 22 版, 《三六九小報》第 396 號 1934 年 11 月 19 日,第 4 版轉刊。 見〈天譴暴行營卒〉 , 《崇聖道德報》第 35 號,1942 年 1 月 28 日,頁 26。出自袁枚, 《子 不語》,原故事時間是乾隆三年,刊載時改為「民國三年」。 《崇聖道德報》第 5 號,1939 年 7 月 16 日,頁 24-25。 《崇聖道德報》第 46 號,1942 年 12 月 28 日,頁 22-23。.

(17) 誰的文學?誰的產權?—日治台灣報刊雜誌刊載中國文學之現象研探. 17. 來〉、〈狐女報德〉、〈鳳仙夙緣〉等篇皆原非台灣時空,而是作者「儀」有意的 改換時空。由於台灣本身是海島,當「儀」將作品時空置換為台灣時,這些作 品即將原是內陸題材的作品,搖身一變成為涉海之作,易言之,改寫者在誤打 誤撞情景下,型塑了台灣文言小說裡的渡海之作,與海洋題材關係密切。〈鳳 仙夙緣〉 ,因七姬墳,而遙想到五妃墓,因而將原本《淞濱瑣話》所述當代(清 朝)事,轉換成寧靖王與五妃故事,且以酬夙緣之說,跳轉至日本殖民統治下 的時空,突顯「改隸初」玉笏出土,曾帶至內地(日本)。又如《客中消遣錄》 的〈騙術三則〉 54 ,易題〈奇騙〉,將京師改為「北京」。鐵樵〈記事小說. 孽. 海暗潮〉 55刊載時,有意省去中國地名,以「某」代之,「山陰某甲」改作「有 某甲者」 , 「隻身客江右」作「隻身旅外」 、 「繼妻餘杭某氏」作「繼妻某氏」 。 《風 月》連載〈家庭短篇:母鏡〉 56 ,作者署名「驥」,此篇原作者「逸軒」。或許 二作時間相距已十六年, 「驥」大膽將此文做了些微更動, 「吾國」改為「吾臺」, 「阿九。陳姓。無錫人。」改為「改隸前。有賊仔九者。淡水人。」文末「錫 人交相慶。慶去害也」改為「後人至。引為母鏡云。」可見是有意避開「吾國」、 「無錫」等字眼,而改以本土「淡水」之故事,因而讀者誤以為是台灣作家述 台灣事。 同樣也有更改不多,保留地名的情況。如〈軼聞. 徐生殺虎復讐記〉:「徐. 生軼其名。泉州某鄉人。兄某業農。」更改為〈殺虎復讐〉:「泉郡某鄉。有徐 生者。昆仲二。兄業農。」不及一年又轉刊,另題作〈殺虎錄〉 57,文作:「徐 生軼其名。對岸泉州某鄉人。兄某業農。」加上「對岸」二字,其口吻營造在 台文人所作。 〈俠客〉58文中保留「東三省之戰,日本以重兵扼旅順,我國工商, 54. 55. 56. 57. 58. 《客中消遣錄》 (上海:會文堂新記書局,1918 年),頁 31-34。《臺灣日日新報》第 8932 號,1925 年 3 月 24-25 日,第 4 版作〈奇騙〉。 〈孽海暗潮〉刊《小說月報》3 年 2 期(1912 年 5 月)。鐵樵即惲鐵樵(樹珏)。《實業之 臺灣》(卷期、出版時間不詳)轉刊,頁 88。 《風月》第 21 至 24 號,1935 年 8 月 16、19、23、26 日,實轉載自《友聲雜誌》第 1 期(1919 年)。 〈軼聞 徐生殺虎復讐記〉 , 《申報》第 13403-4 號,1910 年 2 月 2-3 日, 《臺灣日日新報》 第 3558 號,1910 年 3 月 10 日,第 5 版作〈殺虎復讐〉,第 3814 號,1911 年 1 月 6 日, 第 3 版作〈殺虎錄〉。 吉樂,〈記俠客〉,《虞初廣志》卷 2(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1986 年 6 月)。《臺灣日日 新報》第 4207 號,1912 年 2 月 15 日,第 5 版。.

(18) 18 《台灣文學學報》第二十一期. 被困圍中者數萬人」。未錄「吉樂曰」一段。但是保留「日本」、「我國」,從眾 多改寫、掩飾之例觀之,可能是編輯忘了改動。 此種隱去原作的角色身分、時間之作法,模糊了歷史時空背景,為當時常 見現象。對於時空的描述,在小說文本中一向作為情節推衍、角色登場的背景 元素而存在,然而當研究者通過各種研究角度切入日治時期台灣小說文本,並 且進一步探析被殖民者強行殖入的現代化過程時,如果將中國文學之作移植到 台灣而毫無所知,則其分析將錯誤累出。從清末至民國期間,台灣報刊雜誌轉 載、改寫或模仿學習中國文學之數量遠遠超過日本文學,其對台灣通俗文學、 新舊文學論爭或殖民下的漢文生態之討論,影響至大,不能不辨。. (四)合數篇為一篇之情形 合數篇以上之作為一篇的做法,在當時頗為常見,但很可惜的是此一現象 未被揭櫫,在討論這批日治報刊雜誌小說時,誠為重要之課題。 《臺灣日日新報》 所刊儀〈女劍俠傳〉 ,即合併王韜〈女俠〉 、 〈劍仙聶碧雲〉 、 〈李四娘〉 、 〈盜女〉、 〈劍氣珠光傳〉五篇為一篇,分述潘若仙、潘巧雲、白芝仙、倩珠女史、戴絳 玉女俠事。〈花麗生〉是拼湊〈何華珍〉、〈三夢橋〉、〈心儂詞史〉、〈鵑紅女史〉 四篇為一事。至於〈三伶〉 59 實出自徐昆《柳崖外編‧二伶》與《柳崖外編‧ 吳伶》 。故事描述三伶,即吳伶、李伶、王伶。吳伶受徐後山賞識,憑著自身的 才藝,獲得大僚賞識,登高位,仍不忘徐後山的恩情。李伶受浪子賞識,但浪 子家道中落後,李伶便嫌棄不理,最後浪子含恨而死。某生傾心於王伶,卻只 敢默默尾隨送之,直至窮困潦倒。王伶因生孝廉而感動,便邀生同居,且勉勵 其勤學,考取功名。又如王梅癯〈信陽四異人列傅〉,《臺灣日日新報》轉載時 即分四篇刊載。經過數篇拼湊之後,內容情節有時會有較大的波折起伏,有時 只是幾則相近題材獨立的故事匯聚在一起,或原來有數則故事,僅錄一則,或 選錄時的刊登時間前後相反。. 59. 本文刊《臺灣日日新報》第 4610 號,1913 年 4 月 6 日第 6 版,作者署名「殿」。.

(19) 誰的文學?誰的產權?—日治台灣報刊雜誌刊載中國文學之現象研探. 19. (五)冒名之作 日治台灣報刊雜誌所刊之作,多未署名,大抵未署名者,多非台灣文人的 作品,但署名者也未必是台人的作品,其中冒名之作極多,可能是編者隨意署 上,也可能是投稿者之冒名。連雅堂曾述其經驗,說: 今之所謂小說家者,多剿拾前人筆記,易其姓名,或敷衍其事,稱為創 作。曩在滬上見某小說報,中有一篇,題目為「一朝選在君王側」 ,已嫌 其累,及閱其文,則純抄過墟記之劉寡婦事,真是大膽!夫過墟記(按、 普遍作過墟志)之流傳,知者雖少,然上海毛對山之墨餘錄曾轉載之。 對山,同光時人,其書尚在。為小說者,欲欺他人猶可,乃並欲欺上海 人耶? 60 連雅堂不認同「剿拾前人筆記,易其姓名,或敷衍其事,稱為創作」之舉,文 中「今之所謂小說家者」,或許也包括對台灣文壇現象的批評。文中舉毛對山 《墨餘錄》曾轉載過墟記劉寡婦事,而上海小報易題抄襲此故事。此一現象在 上海、台灣極普遍,文中毛對山祥麟的《墨餘錄》多篇亦曾為台灣報刊選錄刊 登 61。 《漢文臺灣日日新報》「叢錄」有「儀」的〈明季節烈女傳〉 62,第一則述 柳翠雲,作者實為「王韜」,原題作〈乩仙逸事〉。敘至「解帶自縊。當時莫有 知者」結束,下文不錄。未錄之文即是寫女降乩之事。之後復敘「程季玉」事 蹟,一如柳翠雲。「儀」則另取〈費宮人〉一事接續明之烈女,並不以「乩仙」 60. 61. 62. 原〈臺灣詩薈餘墨〉,收入連橫著,《雅堂文集》(南投: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1 年), 頁 288。另,(清)毛祥麟撰,畢萬忱點校,《墨餘錄‧孀姝殊遇》(上海:上海古籍出版 社,1985 年),頁 80-81。 如〈栗毓美〉 (易題作〈恩太太〉 、 〈奕藝〉 (易題作〈范國手〉) 、 〈醒睡先生〉 、 〈石珻〉 (改 題為〈巧姻緣〉) 。 〈巧姻緣〉在前文略有改寫。 〈范國手〉刊《臺灣日日新報》第 9997 號, 1928 年 2 月 22 日,第 4 版。文末略雨蒼氏曰一段。《臺灣文藝叢誌》轉刊的對山書屋主 人〈詩佞〉一篇,出自毛祥麟撰《對山書屋墨餘錄》卷 15。以閻王亦喜聽諂言愛媚詩, 諷刺社會上下諂媚之風。 《臺灣文藝月刊》第 6 年第 10 號(1924 年 12 月 15 日) ,頁 13。 〈乩仙逸事〉,收入(清)王韜著《淞隱漫錄》(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83 年),頁 198、199。刊《漢文臺灣日日新報》第 4201 號,1912 年 2 月 8 日,第 4 版。.

(20) 20 《台灣文學學報》第二十一期. 為重點。王韜《甕牖餘談‧法國奇女子傳》為「拋磚」冒名,並易題作〈奇女 子〉63,省略可辨識原作者的「逸史氏曰」一百多字 64這一段精彩的個人評論省 略,多少弱化了王韜其人的理想價值觀與其想像創造力。 九侯山人〈髯參軍傳〉65,原作者徐瑤,此文收入張潮《虞初新志》。九侯 山人並非是徐瑤(天璧)的別號,疑是《漢文臺灣日日新報》隨意署上。本來 一事兩見或三四見者,並非不可,敘事固無異同,行文必有詳略。然而《漢文 臺灣日日新報》所刊〈髯參軍傳〉 ,其文字大同小異,通過俠士之言行抨擊了明 末政治之黑暗,痛惜忠貞之士不得其用。〈南海劇盜〉66此作《三六九小報》改 題作〈南海巨盜〉 ,並冒名「巢先」作。吳趼人敘述時先交代故事來源已佚其名, 《三六九小報》直接敘述南海巨盜陳某。署名「某」的〈烟鬼〉是李慶辰《醉 茶志怪‧馬生》 67,署名「吉」的作品不少,如〈短篇小說. 文媒〉,但有些是. 68. 冒名之作,如〈百花生日花王恩詔〉 ,原作者是「河影」。《三六九小報》在 同一版面又冒名轉錄改寫「瘦羊」的〈止孕奇草〉69。恤〈飛將軍〉70一文,作 者乃「胡寄塵」 ,過去「恤」被認為是譚瑞貞筆名。因此恤〈歷史小說:孤島英 雄傳〉一度都以為作者是譚瑞貞。此篇作者實為「李定夷」,原文的「定夷曰」 被改為「編者曰」。〈孤島英雄傳〉以清末甲午海戰乙未割台之議引起的台灣紳 民聯合守島的悲壯義舉為背景,台灣七日而亡, 「議者輒以景崧鮮克有終為咎」 , 敘述者以詳細的細節揭示了唐景崧從一開始就意欲棄島逃亡的苟且行徑,嚴厲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奇女子〉刊《臺灣文藝叢誌》第 1 年第 2 號,1919 年 2 月,頁碼不詳。呂若淮〈臺灣 文社及其《臺灣文藝叢誌》研究〉、賴松輝〈日據時期臺灣小說思想與書寫模式之研究 (1920-1937)〉未辨識出作者為王韜,誤認為「翻譯的文言小說」。 王韜, 《甕牖餘談》 ,先是清光緒六年申報館鉛印本卷二收錄此傳,名為〈法國奇女子傳〉。 茲據「全國各大書局」出版,1935 年 5 月,頁 24、25。另有《近代中國史料叢刊三編 606 甕牖餘談》(台北:文海出版社)。《筆記小說大觀 十三 甕牖餘談》(江蘇:廣陵古籍出 版社,1984 年)。 刊《漢文臺灣日日新報》第 3454 號,1909 年 10 月 31 日,第 5 版。 吳趼人,《我佛山人筆記》(台北:文海出版社,1972 年),頁 12-13。《三六九小報》有 不少巢先之作。 《三六九小報》第 443-444 號,1935 年 5 月 6、9 日,第 3 版。 刊《申報》第 15475 號,1916 年 3 月 15 日,第 14 版 瘦羊, 〈止孕奇草〉 ,刊《申報》第 20279 號,1929 年 9 月 5 日,第 21 版; 《三六九小報》 第 428 號,1935 年 3 月 16 日,第 2 版轉刊時作欠〈蒲溪零拾〉。 《申報》第 15542 號,1916 年 5 月 21 日,第 14 版;《三六九小報》第 210 號,1932 年 8 月 23 日,第 3 版。.

(21) 誰的文學?誰的產權?—日治台灣報刊雜誌刊載中國文學之現象研探. 21. 譴責其「人面獸心」和「虎頭蛇尾」 ,認為台灣之所以有七日之間的戰績,全靠 當時的撫標管帶李文魁的捨生義舉,通過李文魁平和處理「鬧事」群眾、請求 總統督戰、赴廈門智探景崧消息及被捕後凜然赴死等幾件典型事例,突顯了他 做為民族英雄有膽有識、視死如歸的愛國俠行。 《崇聖道德報》署名「錦」 、 「石 、和邦額《夜 渠」 、 「棠」者多半是刊載改寫自文言筆記小說 71,如袁枚《子不語》 譚隨錄》 、錢詠《履園叢話》等約二三十篇。未署名的約可辨識出四十幾篇出自 干寶《搜神記》、紀昀《閱微草堂筆記》、長白浩歌子《螢窗異草》、《夜雨秋燈 錄》 、周凱《內自訟齋文集》 、袁枚《子不語》 、俞樾《右臺仙館筆記》 、 《耳食錄》、 《耳郵》、沈起鳳《諧鐸》、王士禎《香祖筆記》等。 至於新文學抄襲或冒名中國作家作品者亦屢見不鮮,毓文(即廖漢臣)曾 撰〈就暗合和剽竊說幾句〉的文章,直指台灣文壇當時的弊病,此文比較從新 詩著眼,三○年代台灣文壇在現代小說方面,對轉載作品亦以較苛態度對待, 如賴明弘曾批評道: 「臺灣 XX 報文藝欄到中國剽竊的茅盾的『騷動』昨已登完 了。其後總不見再登小說、臺灣的小說稿件如果太貴、中國既成本的小說很多、 請再剽竊一二篇來登好吧、際此經濟恐慌時代、要買稿是太不經濟、不如將他 國之便書盜來敷衍就算了、這豈不是很便宜的嗎?」 72 〈騷動〉原作刊於《文 學月報》1932 年第 2 期,二者時間很接近,因此賴明弘一眼看出是中國茅盾之 作,但卻視轉載之舉為「剽竊」 。「臺灣 XX 報」即是《臺灣新民報》 ,然而《臺 灣新民報》竟然在刊登茅盾的〈騷動〉之後,又緊接著在九月刊登了吳劍亭〈一 對夫婦〉八回,此作則確為剽竊之行徑了。此作將葉紹鈞〈平常的故事〉 73 換 了題目,又更動主角「仁地」名字為「烏江」 ,作者換上了不知何許人的「吳劍 亭」 。此舉與《臺灣民報》二○年代中的轉載之動機已完全不同。不僅此也,十 月又刊載蔡建成的〈窮〉 74,此文作者是張友鸞。1934 之後數年的《臺灣新民 71. 72. 73. 74. 亦有從期刊轉載冒名者,如《崇聖道德報》第 29 號刊石渠〈俠淨記 楓橋破冤案〉,此作 作者實為「纘翁」,原刊《十日戲劇》12 期(1937 年),頁 3。 茅盾的〈騷動〉刊 1933 年 8、9 月的《臺灣新民報》,目前僅見第 17 回至 19 回(完), 第 17 回刊登時間是 1933 年 9 月 2 日。賴文僅署名「弘」,《新高新報》第 391 號,1933 年 9 月 15 日,第 18 版。 〈平常的故事〉原刊於《小說月報》第 5 期(1923 年) 。 〈一對夫婦〉 ,刊《臺灣新民報》, 1932 年 9 月 23 日。 原刊於《東方雜誌》第 22 卷第 6 期(1925 年「新語林」)。.

(22) 22 《台灣文學學報》第二十一期. 報》無法再看到,但想必此種情況累見,做為「台灣唯一言論機關的報紙」 ,似 乎文藝欄日趨不振。 《三六九小報》冒名之作除前述外,白話文小說尚有子云〈模範婚姻〉另 「吉」的〈珠 署作者「滿天光」75。食力〈老張的哲學〉原作者應為「巴玲」76。 江塵影記〉 ,原作者應是「逸菴」 ,小說一開始就寫道: 「逸菴生曰(按、誤為日)」 , 此篇在新加坡《叻報》亦轉載,時間較《三六九小報》早 77 。署名「某」者, 皆另有作者,如某〈奇絕之祭文〉原作者是鄭逸梅,某〈烟鬼〉是李慶辰,某 〈大同妓〉作者是長白浩歌子。 到了《風月》 、 《風月報》時期,依舊可見冒名之作。 《風月》 〈有錢之婦〉78 署名「驥」,原作署名「虞公」,即吳虞公其人。《風月報》小說署名「驥」者, 幾乎都是轉載自中國。如「驥」〈紫晶印〉 79,作者為(王)「梅癯」,在《臺灣 文藝叢誌》三卷六號亦轉載梅癯〈滇撫某中丞軼事〉 。 《風月》的驥〈心碎〉 ,原 作者雖署「浮海」,但此篇為譯作,「浮海」是譯者 80。 台灣報刊雜誌轉錄情況,尚有原作出現作者信息者,通常不錄的現象,此 舉說明了編者有意的掩飾。如叢錄刊〈呂留良小傳〉81,此文作者原為沈慶曾, 文末「乃者漢族光復,沈冤頓雪,見《浙報》載先生與張蒼水、黃梨洲諸先生, 將合入先烈專祠,以彰幽德。慶曾不文,重以先生從孫梵樵之命,哀先生之志, 75. 76. 77. 78 79. 80 81. 《申報‧自由談》第 22013 號,1934 年 8 月 1 日,《三六九小報》第 371 號,1934 年 8 月 26 日轉刊。 《申報‧自由談》第 22000 號,1934 年 8 月 3 日,《三六九小報》第 385 號,1934 年 10 月 13 日轉刊。 《三六九小報》第 435 號,1935 年 4 月 9 日,第 3 版。《叻報》是第 10268 號,1917 年 2 月 9 日。除〈珠江塵影記〉外,《叻報》尚有二三十篇所載與《三六九小報》相同, 〈妾 孫判〉一篇刊《叻報》第 9037-9038 號,1912 年 5 月 15-16 日。此篇在《臺灣日日新報》 則稍早刊於第 4273-4274 號,1912 年 4 月 23-24 日第 5 版。關於台灣報刊與東亞各國報 刊之關係,筆者另有專文討論,此處不及。 《風月》第 18 號,1935 年 8 月 3 日,原刊《友聲雜誌》第 1 期(1919 年),頁 1-4。 文刊《風月》第 11 號至第 17 號,1935 年 6 月 19 日起。此作原刊《小說月報》第 11 卷 第 12 號,頁 1-6。 〈滇撫某中丞軼事〉此文則是刊《小說月報》第 7 卷第 10 號(1916 年)。 《小說月報》第 6 卷第 5 號,頁 1-6。《風月》第 5、6 號,1935 年 5 月 26、29 日。 《漢文臺灣日日新報》第 4209 號,1912 年 2 月 17 日第 4 版。文刊姜泣群編,《朝野新 譚甲乙編》由上海光華編輯社出版,是書一名《民國野史》,為《稗海珍珠船》第一集。 內收梵樵〈讀呂留良墓記餘談〉一文,其文復「為俠骨君告,並為世貢」,引沈慶曾所撰 小傳。此一小傳即〈呂留良小傳〉。見卞僧慧撰,《呂留良年譜長編》 (上海:中華書局, 2003 年),頁 454。.

(23) 誰的文學?誰的產權?—日治台灣報刊雜誌刊載中國文學之現象研探. 23. 敢為小傳,儲為異日重輯譜牒之需,並以質之世之景仰先生者。」此段正交代 了作者是「慶曾」,或因此而不錄。武陵山人〈巾幗丈夫〉,原出自徐震《女才 子書》的〈張畹香〉一篇,文幾相同,不錄「嘗有《此君軒詩集》」,掩飾相關 信息。又增寫一段: 「婁生享年八十。畹香八時有一。而玉姬七十有四。子息顯 達云。」顯現果報之思想,這類情形在《臺灣日日新報》極為常見。 綜合上述,令人不禁感慨眾多文學作品在當時的糾纏情況,實為剪不斷, 理還亂,但如果吾人不計較編選者「妄製篇目」以至「改題撰人」所造成的混 亂,他們的甄選還是有不少作品具有相當的鑑識眼力 82。. 三、何以轉載?何以改寫? 任何一位從事編輯出版者,很難不關注刊物的經濟利益、商業利潤,為了 貼近讀者的需求、興味,必然重視風流放誕、追求離奇、新奇的情節,義俠、 傳奇、神怪、偵探、公案小說,自亦難免一再刊登。除此之外,肝若在〈奇情 偵探小說. 絮果蘭因〉一段話,亦值得留意,他說: 「作者於未著此書以前。曾. 將此中情節。編成新劇腳本。取名夏春娘。以欲迎合我國社會之心理。所有人 名地名。悉改成中國固有之名詞。然其人其事。與中國之風俗習慣。每多扞格。 欲求合宜。勢須竄改。」 83 說明小說編譯成新劇腳本之考量。不僅域外翻譯如 此,轉載時有異地時空、社會文化國情風俗等考量,其因素極多,或著重孝子、 貞女形象之題材,或暴露兇殘暴虐、貪贓枉法的罪惡,呈顯了道德淪喪,世風 日下的世道人心,或亦有呼應國策、通俗娛樂、殖民反抗種種需求,這將因各 不同報刊雜誌主其事者的選擇而有差異。 82. 83. 隨意舉個例,如出自祝允明《九朝野記‧徐達》,《臺灣日日新報》易題作〈徐達案〉。文 刊《臺灣日日新報》第 7991 號,1922 年 8 月 26 日,第 5 版。徐達一案屬文言公案小說, 嘉定少年徐達劫人新婦而逃事,情節起伏婉轉,波譎雲詭。生動反映了舊社會之黑暗, 惡棍胡作非為、奸商謀財害命,以致妒妻凌虐庶妾,環環相扣,造就了故事之結構及案 件之複雜,前半順敘,中間懸念,後半案情大白,為一補敘手法。以其新穎生動,又為 《二刻拍案驚奇》、《前聞記》所收入。又如《耳食錄》的〈葛衣人〉、《埋憂集》的〈空 空兒〉對貪官之厭惡,都令人印象深刻。仗義行俠的葛衣人誅殺跟蹤江進士的強盜,在 得知進士攜帶重資進京原是為了行賄求官,大失所望, 「悔不教和尚殺爾。」俱見選錄之 眼光。 《快活世界》第 2 期(1914 年),頁 1。.

(24) 24 《台灣文學學報》第二十一期. 《臺灣愛國婦人》載〈過墟志〉 84 一文,實為毛祥麟〈孀姝殊遇〉,「南軒 吳賜斌」冒名。毛祥麟(對山)此文是從墅西逸叟文言小說〈過墟志感〉 (又名 〈過墟志〉)改編,變易、增刪情節,又潤色文字,使原作少了些家國興亡之感, 而情節更完滿曲折,劉三秀人物塑造更藝術性,尤其文中應用了倒敘、回憶性、 補敘等手法,遠超越於一般傳統小說。 《臺灣愛國婦人》何以轉載此篇?可能對 此文的詮釋重點在於婦人之智謀,其治家精明幹練、能謀善斷、敢作敢為,而 不看重劉三秀(寡婦)之喪失名節,機關算盡,追逐榮華富貴,美醜善惡兼具 的女性形象。民初此故事確實已經普遍深植人心,很奇特的是台灣報刊雜誌敢 於竄改原作姓名(前述連橫即謂真是大膽) 。至於〈涿州獄〉原作是薛福成〈書 涿獄〉 85 ,轉錄時於文末加「彼姦夫姦婦之倖免。豈別有因果報應之說乎。」 則將此作改以因果為勸世之用了。 將旨意偷天換日的有東門小史〈班定遠侯傳〉 、 〈惜張博望班定遠之事業〉86, 其原作署名「中國之新民」 ,即「梁啟超」其人。梁作〈張博望班定遠侯合傳〉, 以「歷史上之人物」的標題,確定了張騫與班超的歷史地位,梁氏將殖民擴張 視為中國在民族競爭上獲勝的必由之路,並美其名曰:「夫以文明國而統治野 蠻國之土地,此天演上應享之權利也;以文明國而開通野蠻國之人民,又倫理 上應盡之責任也。」為了洗雪中國被列強鄙視欺侮之恥,他有意以張騫、班超 等在中國歷史上開疆拓土、建立功業之英雄為楷模,大力表彰,「斯亦中國之 光也」 87 。不過《臺灣教育會雜誌》鈔載此文時,避開了梁氏這一大部分的苦 心初衷,只轉錄了班超的傳記部分及評價部分。日本當時轉載梁氏此文是巧妙 的轉化了梁氏之文明國「中國」為「日本」 ,日本既然是文明國,也就有統治野 蠻國之權利與責任,以此觀之班超之成就, 「我民族帝國主義絕好模範之人格」 , 「我」換成「日本」也理所當然了。梁啟超此文,嚴格說來,除了時勢之外, 84 85. 86. 87. 刊《臺灣愛國婦人》85 期(1915 年 12 月),頁 26-29。 姜泣群輯,《虞初廣志》卷 9(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1986 年 6 月),頁 12-13。此書根 據光華編輯社 1915 年複印。《臺灣日日新報》第 9851 號,1927 年 9 月 29 日,第 4 版作 〈涿州獄〉。 〈班定遠侯傳〉、〈惜張博望班定遠之事業〉,分刊《臺灣教育會雜誌》第 17 號(1903 年 8 月),頁 11-13、第 22 號(1904 年 1 月),頁 1-4。 刊《新民叢報》4,1902 年第 23 期,屬於第七小節之後的部分。梁氏之論在中國也發揮 了一定的影響力,《女師學院期刊》第 2 期刊登了艼生〈班定遠論〉。.

(25) 誰的文學?誰的產權?—日治台灣報刊雜誌刊載中國文學之現象研探. 25. 全文並未具體描述班定遠之人格,其為國民模範者,乃在於其活潑進取、堅忍 沉毅。本來梁氏以中國歷史題材激發民眾民族意識,日本卻以相同題材推動並 合理化其統治。 《臺灣日日新報》轉載〈馬僧〉 88 時,原篇名、作者都未更動,但在小說 正文之前,添加「編者識」一段話,此段文字云: 「周康年(小武東生)演年大 將軍平青海馬僧棄官為響馬一劇。久以為閱者所稱賞。然戲中橋段。與《螢窗 異草》一書所記。尚有不同。特錄之。俾閱者知是劇之所本也。」此段識語透 露幾個訊息,可知台灣文人當時對對岸戲曲之熟悉,及喜觀戲之風,另一訊息 是報刊編者熟稔《螢窗異草》一書,但很弔詭的是《臺灣日日新報》幾乎不轉 載《螢窗異草》,在《臺灣文藝叢誌》、《三六九小報》、《崇聖道德報》,吾人才 見到此書被轉錄。 轉載緣由除以上所述外,有時可能也只是商業利益之考量。李涵秋《申報》 於 1923 年 5 月 21 日刊繆士耕〈李涵秋先生臨死的一席話〉 ,該文特別強調「在 揚州公園親聽陳先生講的。陳先生與李涵秋先生是多年舊交。頗為相得。予嘆 息先生死生明白。故特誌之。」、「我現在把先生臨死的狀況寫在下面。諒也是 諸位所願聞的。」但文刊數日,李涵秋弟李鏡安即撰文〈辨明李涵秋先生臨死 的一席話之妄〉將其中謬點一一摘出,以見繆文信口胡言, 「所說事。實全虛」。 未幾,《臺灣日日新報》即有〈民國小說家死〉89,此文即繆士耕之文,僅轉錄 時加一段前言罷了。但由前文所述李涵秋先生之生平著作,可知台灣文壇對李 涵秋並不陌生 90 ,同時從此一段序文可知《臺灣日日新報》漢文記者讀過繆士 耕、李鏡安之文,但無視於李鏡安的澄清,依舊轉錄繆文,這從文中所述可知。 編輯特別說「繆士耕君。述先生臨死之軼事。自謂為秦檜所轉世。是耶非耶。 莫敢意渡。六合之中。無奇不有。要亦未可謂其為必無之事。妄言妄聽。可目 為小說家之一種軼聞。固不必研究其是否事實也。」此中似有一對話對象存在, 88 89. 90. 《申報》第 13943 號至 13946 號,1911 年 12 月 9-12 日。 〈李涵秋先生臨死的一席話〉 、 〈辨明李涵秋先生臨死的一席話之妄〉刊《申報》第 18043 號。〈民國小說家死〉刊《臺灣日日新報》第 8283 號,1923 年 6 月 14 日。 〈叢談 黃鶴樓之啞婦〉即李涵秋之作,刊《臺灣日日新報》第 5468 號,1915 年 9 月 12 日,刊出時未署名作者,由此可見漢文報記者應有《涵秋筆記》或由其他管道閱讀李 涵秋之作,並因之多次轉載其作。.

(26) 26 《台灣文學學報》第二十一期. 此對象自然是李鏡安文。從人情事理思之,秦檜為人人所唾罵,李涵秋無自謂 秦檜轉世之理,何況其弟李鏡安已摘繆文四妄?《臺灣日日新報》之所以轉錄 繆文,或許正可見報刊追求奇趣、奇聞軼事,因此不辨是非,以類似新聞八卦 之渲染,獲致其商業利益。 對於轉刊時的改易,有時原因並非那麼嚴肅,而僅是考慮篇幅的容納,或 者是當時無相應、不常用的鉛字。〈王輔臣〉 91 文前增一段文字:「明清間,驍 將王輔臣,精騎射,勇武絕論,人稱為馬瑤子,初為寇後投誠,輾轉隨洪承疇 經略入滇,其事頗多可紀者,因略記之」 ,其中文字多相同,但至帝賜以御前豹 尾槍一隻,即總括其詞,跳至終於自取而死,事蹟尚多,唯所聞未詳。不能詳 記之耳,結束本文,約省略了兩千字上下,可能即是考慮版面之容納而省略篇 幅。至於鉛字罕見者,如「勰」、「渌」、「韲」、「瘗」。〈負義者鑑〉 92 出自《夜 譚隨錄》,主角「馮勰」改作「馮思協」,即是無「勰」字。〈賽渌江〉改作〈賽 「B 女士」改為「梅女士」 ,及他文中的英文字母以甲乙丙替代, 綠江〉93亦是。 這些文字被改寫,其實原因很簡單,即是這些鉛字罕見。因此「瘗」字改為「藏」 、 「埋」,如《野語卷一‧語逸》的〈癡僧〉;「韲」 (粉)字改作「粉碎」,如《坐 花志果‧陽羨生》 (刊登時易題作〈神相〉) 。此外「拆」字常以以「折」字代之。 翁聖峯論文討論張我軍〈請合力折下這座敗草欉中的破舊殿堂〉其「折」 、 「拆」 之用法 94 ,筆者認為其中原因之一應是工人撿字時未予細分,吾人可見很多轉 載的小說題目或文中的「拆」字,到台灣刊出時就變成「折」 ,如不才〈社會小 說 91. 92 93. 94. 95. 拆白黨〉 95,《臺灣日日新報》轉載時即作〈折白黨〉。〈銀行失款案〉原即 劉獻廷, 〈記王輔臣事〉 , 《虞初廣志》卷 11(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1986 年) ,2411-2417。 《臺灣日日新報》,1927 年 10 月 3 日,第 4 版作〈王輔臣〉。 《崇聖道德報》第 10 號,1939 年 12 月 16 日,頁 25-28。 《臺灣日日新報》第 6000 號,1917 年 3 月 14 日,第 6 版。姚鴛雛、朱鴛雛,《二雛餘 墨》(武漢:崇文書局,1922 年),頁 4-5。 翁聖峯, 〈建構日治時期臺灣語文表達的主體性—從張我軍〈請合力折下這座敗草叢中 的破舊殿堂〉入手〉,刊亞東關係協會編,《2007 年臺日學術交流國際會議論文集—殖 民化與近代化—檢視日治時代的臺灣》(台北:外交部,2007 年),頁 163-175。檢索 日期 2012 年 9 月 15 日,http://homepage18.seed.net.tw/web@1/singhong/JangWoJiun.htm。 《臺灣民報》所刊的王異香〈折白黨〉及《臺南新報》刊新折白黨〈巧騙〉(1923 年 5 月 7 日) ,其內文亦作「折白黨」 ,可知原「拆」字至台灣時即作「折」 。而不才意譯過〈偵 探小說 寄生樹〉 ,此篇為王品涵誤認為是台灣漢文偵探小說中的首篇密室謀殺小說。 〈社 會小說 拆白黨〉刊《申報》1914 年 1 月 6 日第 13 版,《臺灣日日新報》第 4924 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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