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06月04日北市教中字第11030522632號函核定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12月21日北市教中字第10931147362號函核定
臺 北 市 立 士 林 高 級 商 業 職 業 學 校 進 修 部
110 學 年 度 單 獨 辦 理 免 試 入 學 招 生 簡 章
校址:111081 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50 號 電 話: 02-28313114 分機 803、804、812 傳真:02-28324512
網址:http://www.slhs.tp.edu.tw
一、單獨招生科別及名額 核定 招生科別
計畫招生名額
一般生 身障生 原住民
國際貿易科 10 (1) (1)
應用英語科 10 (1) (1)
總計 20人 1 人 1 人
1.
本校晚自習時間為 17 時 30 分;夜間上課(每節課 45 分鐘),每週週一至週四上課從 17時50分至 22 時止;週五上課從 17 時50分至 21 時 10 分止。2.
本校修業年限為 3 年,修業期滿成績合格者核發畢業證書。二、招生對象及區域
(一)招生區域:全國。
(二)招生對象:國中(含補校)「應屆畢業生」及「非應屆畢業生」均可報名。
(三)報名方式:
1. 報名日期及方式:
(1)報名日期:110 年 6 月 28 日(一)至 110 年 7月 2日(五)14:30 時至17:30 時止。
(2)報名方式:採個別報名,請本人親自到校辦理報名(不受理通訊報名)。
(3)例假日不接受報名。
2. 報名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 4 樓進修部辦公室註冊組 地址:111081 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50 號 電話:(02)28313114 分機 803、804、812 3. 本校交通路線:
◎公車資訊:
站 名 公 車 路 線
士林高商 68、68 副、255 區、288、529、557、620、821、小 8、紅 12、紅 30 國立科教館 41、557、620、821、小 8、紅 12、紅 30、兒樂 1 號、兒樂 2 號、9006 兒童新樂園 41、68、68 副、255 區、288、529、620、紅 30、兒樂 1 號、兒樂 2 號 士林監理站 218 直達、288、620、756、757、紅 30
陽明高中
26、68、68 副、206、223、250、255、300、302、304 重慶、508、508 區、536、620、815、816、957、重慶幹線、小 12、紅 3、紅 7、紅 7 區、
紅9、紅 10、紅 15、紅 30、1505、1801
天文科學館 41、557、821、小 8、紅 12、紅 30、兒樂 1 號、兒樂 2 號
◎捷運資訊:
淡水信義線「士林站」1號出口 1.步行約15分鐘
2.轉乘公車255區、557、620、紅12、紅30至「士林高商」站
3.轉乘公車206、255、300、304重慶、815、紅15至「陽明高中」站。
4. 報名流程:
(1) 請預先完成單獨招生報名表(表-1)、單獨招生基本資料表(表-2)及報名證件黏貼 用紙(表-3)填寫與製作 (簡章表單,請自行上網下載 http://www.slhs.tp.edu.tw)。
說明:請報名學生依簡章所載各項資格條件,自行備置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及
「影本」各 1 份。正本供現場查核使用,影本請自行確認張貼於報名證件黏貼用紙
(表-3)無誤後,繳交登錄完成該項手續(未於報名截止日前繳驗證明文件者,一律 不得要求補件計分)。
(2) 現場查驗國民身分證正本(必要時檢附戶籍謄本)。證件影本請黏貼於本校招生報名 黏貼證件用紙(表-3)。
(3) 現場查驗報名資格證件正本(如:國中畢業證書、修業證明書、同等學力證明文 件…等)。證件影本請黏貼於本校招生報名黏貼證件用紙(表-3)。
(4) 繳交最近 2 個月內脫帽 2 吋正面半身照片一式 2 張。
(5) 現場繳交報名費新臺幣 400 元整;中低收入戶者,報名費新臺幣 160 元整;低收入 戶者,報名費免收。(報名費繳交後,概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6) 完成報名作業後,現場領取報名證。
三、招生作業時程
項 目 時 間 地 點 備 註
簡章公告
3 月 15 日(一) 至
7月2 日 (五)
請洽本校網址查詢:
http://www.slhs.tp.edu.tw
報 名 (現場報名)
1.報名日期:
6月28日(一)
至
7月02 日(五)
2.報名時間:
14:30至 17:30
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 職業學校進修部
1.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士 商路150 號。
2.電 話 :(02)28313114 分機 803、804、812 3.現場報名地點:
進修部辦公室註冊組
1. 例假日不接受報名。
2. 報名時請提供所有報名時 規定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
(如畢業證書等)正本,
俾供查驗使用。
放 榜 公 告 正、備取
名單
7 月13日(二) 上午11 時
本校行政大樓四樓進修 部及本校網站公告
本校網站:
http://www.slhs.tp.edu.tw
複 查 7 月 14 日(三) 15 時至 18 時
士林高商進修部 註冊組
請填列招生結果複查申請表(詳參 簡章表-3),於期限內親洽本校進 修部註冊組辦理。
正取與備取 報 到
7 月 15 日(四) 9 時至 11 時
士林高商進修部 註冊組
正取生未於時限內完成報到手續 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缺額將由 備取生依序遞補缺額
備 報
取 遞 補 到
7 月 15 日(四)
11 時至 12 時 士林高商進修部 註冊組
備取生依順序遞補缺額
放 資
棄 錄 取 格
7 月 19 日(一)
14 時前 士林高商進修部 註冊組
請填列已報到學生聲明放棄錄取 資格聲明書(詳參簡章表-4),於 期限內親洽本校進修部註冊組辦 理。
若有申訴事宜,應於前揭受理時 申 訴 7 月 19 日(一)
16 時前 士林高商進修部 註冊組
間內,由學生或家長填寫「申訴 書」(詳參簡章表-5)親洽本校進 修部註冊組辦理。
本表各項內容如有變動,以相關更正通告為準,並將公開告示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周知。
四、錄取方式及超額比序項目 (一)錄取方式:
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名額者,全額錄取;超過招生名額者,依第一至第五比序所載 方式依序錄取至額滿為止。
(二)超額比序項目:
第一比序:參照下列 5 項「特別加分」項目之 累計總分達 20 分以上者(含 20 分),由高至低進行排列比序。(累計總分未滿 20 分,不具備納入排列 比序資格。)
(1)為鼓勵終身學習,年滿 21 歲至 30 歲者其特別加分為 20 分;年滿 31 歲至 40 歲者其特別加分為 25 分;年滿 41 歲至 50 歲者其特別 加分為 30 分;年滿 51 歲至 60 歲者其特別加分為 35 分;年滿 61 歲以上者其特別加分為 40 分。(報名時查驗身分證件正本,並另需繳 交影本 1 份)。
(2)取得社會局或鄉鎮市公所「低收入戶證明」者,其特別加分為 15 分;
取得「中低收入戶」資格者,其特別加分為 10 分。(報名時查驗證明 書正本,並另需繳交影本 1 份)
(3)為鼓勵新住民參與學習,對於具備新住民資格者,其特別加分為 10 分。
(4)為鼓勵就近入學,設籍臺北市、三重區及蘆洲區者,其特別加分為 10 分。(報名時查驗戶口名簿,並另需繳交影本 1 份)
第二比序:依「國中教育會考」積分【依 110 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 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換算】由高至低進行排名比序。
第三比序:經前揭「第二比序」後仍同分者,再依後列之「國中教育會考」單科積 分進行比序如下:1 國文科積分、2 數學科積分、3 英語科積分、4 社 會科積分、5 自然科積分、6 寫作測驗積分。
第四比序:依「多元學習表現」(均衡學習:健體、藝文、綜合三領域前五學期平均 成績及格者,1 領域 7 分,總分 21 分。服務學習:每學期服務滿 6 小時 以上 5 分,總分 15 分)由高至低進行排名比序。
第五比序:經前揭「第四比序」後仍同分者,以「志願序」較前者優先錄取;若志 願序仍相同,則採增額錄取方式辦理。
表-1 報名序號:
臺北市立士林高商進修部 110 學年度技術型及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單獨招生報名表
姓 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請貼最近 2 個月內 所拍的 2 吋光面脫 帽半身正面照片
(平貼)。
性 別 出生地 出生日 年 月 日
通訊地址 郵遞區號 電話:( )
學 歷
市(縣) 國中(畢、結、肄)業
畢業年度 年
大學(碩士、博士)
(畢、結、肄)業
繳驗證件
□A.身分證影本 □B.國中畢(修)業證書影本 □C.同等學力證明書 □D.新住民身分證明影本
□E.退伍令影本 □F.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G.戶籍謄本 □H.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I.國中會考成績單 □J.相關證照影本
以上證明文件共繳交 件
簽 認
本表所填各項資料及所附文件均經本人詳實核對無誤,若有不實,本人願遵守招生委員會規定之處置,絕 無異議。
報名生簽章:
志願就讀 科別順序
序號 志 願 科 別 1
2
備 註 本校進修部110學年度單獨招生科別有:(1)國際貿易科 (2)應用英語科 核驗程序
(報名生 勿填寫)
(1)證件核驗 負責人簽章
(2)繳費 負責人簽章
(3)報名序號及 報名證核驗 負責人簽章
(4)複核蓋印 負責人簽章
備 註
臺 北 市 立 士 林 高 級 商 業 職 業 學 校
進 修 部
110 學 年 度 單獨辦理免試招生 報
名 證
姓 名 : 報 名 證 號 碼 :
重要日程表
項 目 日 期 時 間 放榜 110.7.13 11 時 複查 110.7.14 15 時至 18 時 正取與備取報到 110.7.15 9 時至 11 時
備取遞補報到 110.7.15 11 時至 12 時
注 意 事 項
放榜名單在本校公告,不另行通知。
錄取者如未按時辦妥報到手續,則視同自願 放棄。
請將國中畢(結)業證書影印本浮貼於此
繳交特別加分證明文件資料者 請分別依序將影印本浮貼並摺疊於此 表-2
臺北市立士林高商進修部 110 學年度技術型及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單獨招生
招 生 報 名 黏 貼 證 件 用 紙
報名證號碼 姓名 正楷書寫,請勿潦草。 畢業學校
【注意】黏貼資料請依照說明正確黏貼。
壹、國民身分證影印本
貳、報名資格證件(如:國中畢業證書、國中結業證書、資格證明書、修業證明書、同等學 力證明書或國中程度鑑定考試及格證明書…等)影印本
參、兵役證明書影印本(無兵役證明書者影印本不用貼)
兵役證明書正面影印本浮貼於此 兵役證明書反面影印本浮貼於此
肆、「特別加分」證明文件資料影印本
國民身分證正面影印本黏貼處 國民身分證反面影印本黏貼處
修
叁
表-3 臺北市立士林高商進修部110學年度技術型及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單獨招生
結果複查申請表
姓名 (本人簽名) 生日 年 月 日
統一編號 身分證 性別 □男 □女 手機
※通訊地址
□□□□□
聯絡電話
戶籍地址
□□□□□
聯絡電話
監護人 (緊急聯絡
人)
職業 關係 電話
原始成績 複查後成績 附註
說明:
1.
結果複查期間為 7 月 14 日(三)15 時至 18 時,請依規定時間申辦,逾期喪失資格。2.
本表完成複查登錄後,將寄發至「通訊地址」,並依本表所載連絡電話進行通報。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臺北市立士林高商進修部 110 學年度單獨辦理免試招生
已報到學生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收件編號: 第二聯學生存查聯
姓名 身分證
統一編號
家長 或監護人電話
住家:
行動電話:
本人自願放棄貴校 110 學年度單獨辦理免試招生之免試入學錄取資格,絕無異議,
特此聲明。
此致
(錄取學校全銜) (錄取科系)
學生簽章:
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簽章:
日期: 110 年 月 日 註冊組 蓋章
臺北市立士林高商進修部 110 學年度單獨辦理免試招生
已報到學生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收件編號: 第二聯學生存查聯
姓名 身分證
統一編號
家長 或監護人電話
住家:
行動電話:
本人自願放棄貴校 110 學年度單獨辦理免試招生之免試入學錄取資格,絕無異議,
特此聲明。
此致
(錄取學校全銜) (錄取科系)
學生簽章:
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簽章:
日期: 110 年 月 日 註冊組 蓋章
注意事項:
1. 錄取學生欲放棄錄取資格者請填妥本聲明書,學生及父母雙方(或監護人)均須親自簽章,
於 110 年 7 月 19日(一)14時前,由學生或父母雙方(或監護人)親自送至本校進修
表-4
表-5
臺北市立士林高商進修部 110 學年度技術型及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單獨招生
入學學生申訴書
學 生
姓 名 性 別
□ 男 □ 女
身分證 統一編號
原就讀 國中 錄取學校 □未錄取
□錄取, 學校 科
通 訊 處
※請正楷填寫報名學生本人之詳細通訊處
□□□ 聯絡
電話
住家:( )
手機:
申訴事由:
說明:
申訴人 (簽章) 申訴日期 110 年 月 日 父母雙方
(或監護人)
(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申訴人
與學生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