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安高工 109 學年度英文朗讀比賽辦法
中華民國110年1月
一、目的:
(一) 強化英語學習動機,提昇學生學習英語興趣,增進英語口語表達能力。
(二) 推動生活化、適性化、統整化、多元化、彈性化之英語教學。
二、競賽規則:
(一) 組別:分高一、高二 2 組競賽,高一、高二每班選派 1 名參賽,各組評審為本校英語教師 2 位及外師 1 名。
(二) 時限:每人朗讀時間為 2 分半鐘,時間一到(聽到鈴聲),應即下台,不得繼續朗讀。未完成 朗讀,不予扣分。
(三) 競賽內容及競賽規定:
1. 競賽內容:高一第二冊 L 1~3 課文,高二第四冊 L 1~3 課文,題目於比賽時由參賽同學 親自當場抽籤決定。
2. 競賽規定:
(1) 開場僅能報出場序,禁止報班級和姓名。
(2) 朗讀比賽時使用現場之題本,並持題本朗讀,參賽者不可使用道具及麥克風。
3. 資格限制:無。
(四) 競賽評判標準:
1. 語音 (發音、語調、斷句):70%;
2. (流暢、情感、文章詮釋):15%
3. (儀容、態度、表情、台風):15%
三、競賽時間及地點:
(一) 時間:110 年 3 月 8 日(星期 一 )第 6、7 節,參賽同學務必於下午 2 時 10 分預備時間前依公 告場地集合完成預備。
(二) 地點:
(1) 一年級:第 1 會議室 (2) 二年級:第 2 會議室
(三) 競賽方式及獎勵:各組擇優取前 6 名同分增額,並頒發獎狀,若有校外相關競賽經參與培訓 擇優推派代表學校參加競賽。
四、報名:高一、高二每班選派 1 人參加,報名同學在繳交報名表,並抽取比賽順序,未抽籤者由教 學組代抽,如因報名人數不足,本組保留調整出場序之權利。朗讀題目於比賽時由參賽同學 親自當場抽籤決定。報名表須於 2 月 26 日(星期五)中午前由學藝幹事將報名單填妥經 導師及各班英文科任課教師簽名後,並與各班參賽同學一起送交教務處教學組。已報名參 加未按時出賽者,將依校規處分。
五、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實施。
臺北市立大安高工 109 學年度英文朗讀比賽報名表
班級 學號 姓名 參加學生簽名 抽籤順序
(每班1名為限) (每班1名為限) (每班1名為限) (每班1名為限)
備註: 2 月 26 日(星期五)中午前由學藝幹事暨參賽學生將報名表暨公假單送教務 處教學組。
英文教師: (簽章) 導師: (簽章)
………請…勿……撕………下………
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學生公假單
班級 學號 姓 名 事 由 起迄時間 導師簽章
參加本校 109 學年度 英文朗讀比賽
3 月 8 日 第 6、7 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