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教師課程綱要
課程名稱 中文:財經法律導論
英 文 : Introduction to Financial and Economic Law
學分數 0/3
授課教師 中文:張懿云教授、
郭大維助理教授、
翁清坤助理教授 英文:Yie-Yun Chang,
Ta-Wei Kuo, Ching-Kuen Ueng
系別 財經法律翻譯學程
一、教學目標(字數:500 字以內)
本課程主要包含財經法律領域的三大部分:競爭與智慧財產權法導論、政府採購 法與公共工程法規概論、證券法制。
第一部份:競爭與智慧財產權法導論
隨著現代資訊社會之快速發展,智慧財產權議題益形重要。我國於 2002 年 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在 WTO 架構下,智慧財產權保護更在全球競爭趨勢上扮 演舉足輕重的角色。傳統上,智慧財產權主要包含著作權、商標、專利三大領域 又由於知識經濟的發展,智慧財產權逐漸成為產業競爭力的重要指標。因此,本 課程主要以智慧財產權與競爭法為課程重心。在課程內容安排上,先就著作權法 商標法、專利法的基本原理原則、法規範架構、適用之爭議作一概括性的介紹。其 次,針對涉及規範競爭市場秩序之公平交易法的理論架構、所生之實務爭議等,
進一步的作介紹,使修課學生得以對智慧財產權與競爭法之議題有全面性的了 解。
第二部份:政府採購法與公共工程法規概論
為因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之要求,我國特制定「政府採購法」,規範 金額龐大的政府相關採購,以符合 WTO 政府採購協定之標準。政府採購法依據 政府採購協定公平、透明化、國民待遇與不歧視原則之精神,致力於採購制度之 健全化,確立公平、公開之採購程序。政府採購法並將招標方式分為公開招標、
選擇性招標與限制性招標三種,明確區分各種方式所應遵循之程序與條件。此外 為因應工程建設及財物採購趨向大型、多元、複雜化之趨勢,政府採購法設有替 代方案、共同投標及統包招標等規範。又為配合國家重大建設、獎勵民間參與投資 興建及營運之政策,亦對開放民間參與投資、興建及營運之甄選廠商程序納入規 範。
第三部份:證券法制導論
證券市場為國家經濟之櫥窗。證券交易法係證券市場管理之主要依據,其立 法與執行之良窳,影響證券市場能否健全發展,進而牽動整體經濟之興衰。然而 相較於其他法律,證券交易法包含很多授權規定。因此,證券交易法本身基本上 乃是證券管理的基本原則,而細節性與執行面的規範,則授權主管機關訂頒行 政命令補充。所以完整的證券管理制度,除了證券交易法本身外,尚須配合相關 的行政命令,才能全盤了解。本課程第三部份即係針對我國證券法規及相關的法 院判決,加以討論,使修習本課程之學生,我國證券交易法有完整性的了解。
二、課程進度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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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課程內容
1 第一部份:競爭與智慧財產權導論
2 著作權法理論與實務 3 商標法理論與實務 4 專利法理論與實務 5 公平交易法理論與實務 6 學習評量
7 第二部分:政府採購與公共工程法規概論
8 政府採購之招標程序(公開招標、選擇性招標、限制性招標)
9 國際間政府採購協定
10 政府採購與BOT、BOO 之異同
11 政府採購與公共工程契約之審閱、撰擬與翻譯
12 學習評量
13 第三部分:證券市場介紹、有價證券之定義
14 證券發行市場的管理-募集、私募
15 上市、上櫃、信用交易與集中保管
16 內線交易、短線交易 17 操縱市場、證券詐欺 18 學習評量
三、授課方式
老師講授及相關案例分析
四、課程教材與參考書目 老師自編講義
五、成績考核
課堂參與及表現佔20%、期中評量佔 80%。
三、本課程與核心行為之關聯(請打勾)
核心行為能力 問題分析
與解決行 為
人際溝通
行為 自我管理
能力 學習能力 應變能力 洞察環境 變動(國 際化)
V V V V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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