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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藏敦煌寫卷 「Φ142《佛說雜寶藏經》」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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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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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 藏 敦 煌 寫 卷

「 Φ142《佛說雜寶藏經》」略考

釋章慧釋章慧 釋章慧釋章慧

摘 要

本文探討俄藏敦煌寫卷「Φ142《佛說雜寶藏經》」的經題及內容 是否相符。考證過程中也澄清若干相關文獻的事實,並顯示出梁麗玲 於其著作中所提的假設不能成立。

關 鍵 詞 關 鍵 詞關 鍵 詞

關 鍵 詞 ::: 敦 煌寫 卷Φ 142、《 雜藏經 》、《 雜 寶藏 經》、 :

《 經律 異相》、《法 苑 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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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Brief Note on the Dunhuang MS A Brief Note on the Dunhuang MS A Brief Note on the Dunhuang MS

A Brief Note on the Dunhuang MS Φ Φ Φ Φ 142 142 142 142

Shi Zhanghui

The present paper attempts to clarify whether the title of the Dunhuang manuscript Φ142 corresponds to its content. In the process of research the reliability of the relevant sources has also been discussed, and it has been shown that Ms. Liang Li-ling's assumptions about the text are hardly ten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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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國九 十一年 暑假 , 筆者 在 安排 新 學年 要 上 的課 時,為 了 讓 自 己 學 習容 易進入 狀況,便向 朋友 借來 梁 麗玲 著《〈雜寶 藏經 〉及其 故事 研 究 》, 瀏覽一 遍。 這 本書 在「自 序 」文後 面 附有 一分殘 卷的 影 印本 , 標 題為 「【俄 藏佛 說 雜寶 藏經一 卷 】 」,並 簡文 注明: 「本 寫 卷收 藏 於 俄羅 斯科學 院東 方 研究 所聖彼 德 堡 分所, 經文 內容不 同於 今 所見 八 卷 本或 十卷本;有可 能 是 早 期 的 十 三 卷 本,極 具 參 考 價 值。」1顯 然,

這 是作 者研究 的心 得,值 得學 界矚 目 。

十 月二 日,法 光佛 教 文化 研 究所 九 十 二 學 年 第一 學 期佛 學 推 廣 教 育 課程「 漢譯 佛 典導 讀──《雜寶 藏經 》」開 始,由 高 明 道 老 師 教 授 , 筆 者 有 幸 忝 為 學 員 。 孰 知 老 師 第 一 堂 課 介 紹 《 雜 寶 藏 經 》 相 關 的 研 究 時,提到 梁氏的 著 作,含蓄 地說:「這裏 頭 所附 的殘卷 影印 本 內容 談 餓 鬼,讀 起來與 本 經 味道不 同! 」須臾 間,筆者 彷 彿有 當頭 棒 喝之 感,

心 想: 「怎麼 會是 這 樣? 」回去 以 後,迫 不 及待 地把書 拿出 來 重翻 。 果 然根 據眼前 的資 料 比對 及考證,「Φ 142」像是另 一部 經 典 ──《雜 藏 經》的殘卷,而不 是《 雜寶藏 經》。以 下 筆者 嘗試 逐一 剖 析各 類文獻,

以 便澄 清事實 。

一、經錄及藏經

《 雜藏經 》及 《雜寶 藏經》 在現 存 的經 錄 裏 最早見 於梁 僧祐《 出 三 藏記 集》卷 第二 《 新集 經論 錄》 。該錄 記 載: 「 《雜 藏經 》一卷 : 晉 安帝 時沙門 釋法 顯 …… 就天 竺禪 師 佛馱 跋 陀共 譯出。」「《 雜 寶 藏經》

十 三卷 闕……右 三 部 凡二十 一卷,宋 明 帝時 西域 三藏 吉 迦夜 於 北國 以 偽 延興 二年共 僧正 釋 曇曜 譯出,劉 孝標 筆 受。此 三 經並 未至 京 都。」2 可 知, 《雜藏 經》 僧 祐新 集時本 子 見 存。 接 著隋 、唐經 錄家 看 到的 情 況,無論 是 經題、卷 數及 譯者名 稱,都相 同。3到了二 十世 紀初,此 經 被 編入 《大正 藏》 第 十七 冊, 編號 七 四五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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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於吉迦 夜共 曇曜譯 出的《 雜寶 藏 經》 , 僧 祐祇知 道北 方 有人 翻 譯 ,可 惜無緣 目睹 。 往後 《雜寶 藏 經》流 傳 到隋 、唐, 經錄 家 記載 的 資 料大 體相似 ,唯 細 節上 有少 許出 入。5其中 一項是 卷數 ──隋《法 經 錄 》及《 彥 琮 錄》作「 十卷」,而《 長 房 錄 》卷 第 九 則 記「 十 三 卷 」,

但《入藏 目》卻同樣 作「 一十卷 」。6唐《 靜泰錄 》記「 十 卷 或 八 卷」、

《 內典 錄》卷 第四 承 襲《 長房 錄》 卷 第九 的 說法,然而 該《 小 乘藏 經 翻 本單 重傳譯 有無 錄 》及《 舉要 轉 讀錄 》則作「八 卷 或 十 卷」、《入 藏 錄 》注「八 卷」。7《 大 周 錄》二 處都 寫「 八 卷 或 十 卷,或 十 三 卷」。8《開 元 錄》卷第 六記:「 八卷 錄 云 『 十 三 卷 』, 未 詳 。 今 只 有 八 卷9。」《 有 譯 有 本錄 》及 《 入藏 錄》皆 作「 八 卷 或 云 『 十 三 卷 』」。1 0綜觀以 上, 似 乎 隋朝 人見到 的是 十 卷本 ,唐僧 手 上 的是 八 卷, 沒有人 真正 看 過十 三 卷 本。 一般而 言, 卷 數多 寡單純 指 篇 幅的 差 異, 不牽涉 到內 容 。好 比 現 存 藏 經 收 錄 八 卷 本 和 十 卷 本 二 種1 1, 經 文 相 同 , 祇 是 某 些 「 緣 」 的 次 序不 一致1 2

二、音義與類書

檢 視玄應、慧 琳和 可 洪《音義 》,皆收 錄《 雜藏 經 》的語 詞。1 3另 外 , 三 本 《 音 義 》 記 載 《 雜 寶 藏 經 》 的 詞 目 , 都 出 自 八 卷 本 。1 4類 書 方 面 , 梁 寶 唱 《 經 律 異 相 》 總 共 有 六 處 引 用 《 雜 藏 經 》 的 內 容 ,1 5不 過 其中 一個地 方,「 出 《雜藏 經》」的 標 示在 各版 本藏 經 裏有 出 入, 即

《 金藏 》、《高 麗藏 》 作「 出《雜 寶 藏 經》」, 而《 磧砂藏 》、《 龍 藏》 及

《 大正 藏》斠勘注《 宮 》、《 宋》、《元》、《 明 》,皆無「寶」字。1 6實 際 上 ,這 段引文 如果 對 照原 典,不 難 看 出異 文 產生 源自於 後人謄 寫的 疏 忽 ,非 作者寶 唱的 過 失, 即 《經 律 異 相》 卷 第二 十七《 行聲 聞 道. 諸 國 王部.月 氏 王造三 十二 塔成羅 漢 道》引 述:「 月 氏國 王欲求 佛道,故 作 三十 二塔, 為供 養 相 。 一一 作之 , 至三 十 一時 ,有惡 人觸 王 。王 心 退 轉:『 如此 惡 人,云 何可度 ?』即 時迴 心,捨生死,向涅 槃,作第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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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二浮 圖,以 求解 脫 。由 是因 緣 , 成 羅漢 道 。是 故此寺 名『 波 羅提 木 叉 』。梁 言 『 解 脫 』。自 尒1 7以來,未 滿二 百年,此寺 猶在,吾 亦 見 之。」

1 8原文 見《 雜藏經 》:「 答曰:『 此問 甚深,吾不 能答,唯 佛能 知 此福 多 少 。自 捨如來 ,不 能 了也 。如月 氏 國 王欲 求 佛道 ,故作 三十 二 塔, 供 養 佛相。一一作 之,至 三十一 時,有 惡 人 觸 王。王 心 退轉:「如 此惡 人 , 云 何可 度?」 即時 迴 心, 捨生 死, 向 涅槃 , 作第 三十二 浮圖 , 以求 解 脫。由是因 緣,成 羅 漢道。是 故 此寺 名「 波羅 提木 叉」。秦1 9言 「 解 脫 生 死 」。自 尒 以 來 , 未 滿 二 百 年 , 此 寺 今 在 , 吾 亦 見 之 。 寺 寺 皆 有 好 形 像 。… …』」2 0

寶 唱把《 雜藏 經》內 文依各 別的 情 節, 分 為 六個段 落來 摘錄。 連 同 《經 律異相 》其 他 五處 的引文 來 看,上 述 這一 段恰好 是《 雜 藏經 》 的 後半 部。既 然前 面 的內 容,都 明 確 告訴 讀 者「 出《雜 藏經 》」,不 可 能 最後 一段卻 視為「 出《雜 寶藏 經 》」。如 果寶 唱果真 援 用《 雜 寶 藏經》

的 經文 ,他的 標示 理 應如 同其 他多 卷 本那 樣 處理,注明 「出 某 某經 第 幾 卷」。2 1但是 寶唱 跟 他師 父僧祐 一 樣,手 上都沒 有《 雜寶 藏 經 》的本 子,所 以《經 律異 相 》裏完 全找 不到任 何《 雜寶 藏 經 》的 文 句。足 見 , 該 出處《金藏 》、《 高 麗 藏》作「出《雜 寶 藏經》」的「 寶 」字 純 屬 衍 字 , 正 確應 像他本 作「出 《雜 藏經 》」。2 2

另 外,唐 道世《 法 苑 珠林》 分 別 在卷 第 五十 七和卷 第七 十 同樣 有 四 處 引 用 《 雜 藏 經 》 的 內 容 , 不 過 卻 筆 誤 為 「 《 雜 寶 藏 經 》 」 。2 3或 許 因 為 道 世 大 量 擷 取 《 雜 寶 藏 經 》 的 文 句2 4, 所 以 不 經 意 地 將《 雜 藏 經 》也 寫成《 雜寶 藏 經》 。這 話怎 麼 說? 對 照《 法 苑珠 林》 上 述四 段 文 , 在 《 雜 寶 藏 經 》 無 法 看 到 ,然 而 卻 與 《 雜 藏 經 》 吻 合 。2 5其 次 , 這 四個 地方的 前後 , 道世 都提 到《 雜 寶藏 經》, 且撰寫 的模 式 相似 , 即「 又某 某經 云 」、「如某 某經 云 」等。2 6如 此 出 自 第 幾 卷 都 不 注 明,

產 生形 近而誤 的機 率 必然 會更高 。 再 者, 道 世不 僅引述 《雜 藏 經》 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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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 寫成 《雜寶 藏經 》 ,還 有一處 引 文 並非 出 自《 雜寶藏 經》 , 他仍 然 平 等看 待,即《 法 苑 珠 林》卷 第三十 七《 敬 塔篇.故塔部 》:「又《雜 寶 藏經 》云:若 掃僧 房 一閻 浮提地,不 如 掃 佛塔一 手掌。《 成 論 》亦 同。」

2 7原文 見《 成實論 》卷 第七《大 小 利業 品》:「 問曰:『為智 福田 勝,斷 福 田勝 ?』答曰:『若 智能 達法相,謂畢2 8竟 空,此 則為 勝。所以 者何?

如 佛以 智故於 弟子 中 勝,不以 斷故。如雜 藏中說:「若掃 僧 房 地 如一 閻 浮 提, 不如掃 佛塔 猶 如一 掌處。」 有 一切 智 慧 , 皆為斷 故。 若 諸菩 薩 久 處生 死,皆 為善 斷 。善 斷者謂 自 斷 結, 亦 斷眾 生。是 諸結皆 以智 漸 斷 , 故 知 智 慧 福 田 於 斷 為 勝 。 』」2 9可 見 , 道 世 引 論 文 採 用 增 減 的 方 式 , 並 將文 中的「雜 藏 」視 為《 雜寶藏 經 》。倘 若查閱《成 實 論》,所 謂 「雜 藏」或 許不 是 指一 部書的 名 稱 ,而 是 如同 卷第十 四《 惡 覺品 》 論 及, 五藏中 的一 類。3 0

三、寫卷和懺本

進 一步 查釋禪 叡編 《〈 敦煌寶 藏〉 遺 書索 引》,無 論 是 倫敦 、北 京 乃 至巴 黎圖書 館, 皆 未收 藏《雜 藏 經 》的 寫 卷, 至於《 雜寶 藏 經》 殘 卷 , 則 有 若 干 。3 1幸 運 地, 俄 羅 斯 科 學 院 東 方 研 究 所 聖 彼 德 堡 分 所 藏 有 的敦 煌寫卷 ──「 Φ142《 佛 說雜 寶藏 經》一卷 」,正 好可 以 彌補 以 上 三個 單位缺 乏的 部 分。 根據 孟列 夫 主編 《 俄藏 敦煌漢 文寫 卷 叙錄》

記:「《雜 藏經》共 1 卷。法顯 譯。《大 正 藏 》第 17 卷第 745 號… …Φ142

《 佛說 雜寶藏 經》一 卷,與 上述 經典相 符,與 該標 題佛經 不 相 符。」3 2 筆 者對 照「Φ142」殘 卷 的內容,的 確 跟東 晉 法顯《雜 藏 經 》前 半相 似 。

3 3因此,該 寫 卷末 尾題「《 佛說 雜 寶藏 經 》一卷」不 外 是《 雜藏 經》的 筆 誤。 這個問 題總 括 上文 所談, 即 年 代相 近 的梁 寶唱《 經律 異 相》 卷 第 四十 六引述 同樣 的 文句 ,注明 「 出《雜 藏 經》」,足以 證實 該 內容 絕 非 北魏 吉迦夜 共曇 曜 譯的《雜寶 藏經》。此 外,梁 諸大 法師集 撰《慈 悲 道 場 懺 法 》 卷 第 三 也 節 錄 部 分 的 經 文 , 注 「《 雜 藏 經 》 說 」。3 4況 且 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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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 《雜 寶藏經 》就 沒 有一 卷的本 子 。倘若 真 是《 雜寶藏 經》 的 卷子 , 名 稱可 能作「 某某 緣 」或 「《雜寶 藏 經》 卷第 幾」。3 5

既 然 如此 ,為 什 麼梁 氏 臆 測「 Φ142」可 能是 「《 雜 寶 藏 經 》 早 期 十 三 卷 本 」 的 斷 片 ? 其 實 單 從 梁 氏 對 該 寫 卷 的 說 明 ──「 此 經 的 內 容 不 同於 今所見 八卷 本 、十 卷本, 與 《佛說 雜 藏經 》的內 容相 近 ,有 可 能 為 早 期 十 三 卷 的 本 子 」 ──, 無 法 辨 識 她 怎 麼 推 理 。 或 許 祇 因 為 受 到 經題 衍字的 影響。不過回 到她 整 理的「《 法 苑珠 林 》所錄《 雜 寶 藏經》

與 《 佛 說 雜 藏 經 》內 容 對 照 表 」3 6, 可 以 明 瞭 問 題 所 在: 一 、 梁 氏 毫 無 保留 地接受 道世 筆 誤的 說法, 把 《雜藏 經 》的 內容視 為出 自 《雜 寶 藏 經》。二、《 法苑 珠 林 》卷第 五十 七完 整 摘錄《雜 藏 經 》前 面 的 經 文 , 即 十七 個鬼與 目連 的 問答 。接著, 卷 第七 十 以三 個地方 重複 援 用其 中 五 則 對 話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 前 卷 引 述 的 段 落、 刪 減 方 式 與 《 經 律 異 相 》卷 第四十 六相 似 ,而 後卷所 引 的 內容 跟 《慈 悲道場 懺法 》 卷第 三 擷 取 的 一 樣 , 包 括 其 順 序。3 7一 般 上 道 世 在 引 文 的 開 頭 會 標 示 出 處 , 往 往隨 後也闡 發議 論 或插 入其他 典 籍 的詞 句。假 設讀者 不留 意 ,還 真 以 為該 引文相 當長。猶如 梁氏 對照 原 文後 說:「《法 苑 珠 林 》卷 七 十 . 受 報篇 .惡報 部的 前 半部 與《佛 說 雜 藏經》 相類 似,但 從『 又 緣以 盜 故,心 不貞正 …… 多 危少 安,當知危 苦,皆緣 邪婬故。』和別 一 段『 又 緣 其邪 婬故, 發言 皆 妄… …當知 此 苦 皆緣 妄 語。 』此段 文字 皆 不見 於 今 所見 《雜寶 藏經》 與《 佛說 雜藏 經 》中 , 有可 能是早 期十 三 卷本 的 內 容 。 」3 8實 際 上 緊 接 《 雜 藏 經 》 內 容 的 文 句 , 後 一 段 正 是 道 世 個 人 闡 釋的 部分3 9,而前 一 段, 如果 跟原 典對照 ,結果 如下 :

《 法苑珠 林》卷 第 七 十《 受報篇.惡報 部 》:「又 緣以 盜故,心 不 貞 正, 恣情婬 妷, 今 身婬 妷,現 世 凶 危, 常 自驚 恐,或 為夫主 ,邊 人 所 知, 臨時得 殃, 刀 杖加 形,首 足 分 離, 乃 至失 命,死 入地獄 ,臥 之 鐵 床,或 抱 銅 柱。獄 鬼 然火,以 燒 其 身。地 獄 罪 畢,當 受 畜 生 ──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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鴨 、鳥 、雀、 犬、 豕、飛 蛾 ,如 是 無 量生 死 ,於 遐劫中 受諸苦 惱, 受 苦 既畢 ,以本 因緣 , 若遇 微善, 劣 復 人身 , 閨門 婬亂, 妻妾 不 貞, 若 有 寵愛,為人 所 奪,常 懷恐怖,多 危 少安。當 知危 苦,皆緣 邪 婬。」4 0 原 文見 《八師 經》:「 佛言 :三謂 邪 婬 ,犯 人 婦女 ,或為 夫主 , 邊人 所 知 ,臨 時得殃 ,刀 杖 加刑 ,或為 王 法 ,收 繫 著獄 ,酷毒 掠治 , 戮之 都 市 ,死 入地獄 ,臥 之 鐵床 ,或抱 銅 柱 。獄 鬼 然火 ,以燒 其身 。 地獄 罪 畢 ,當 更畜生 ,若 復 為人 ,閨門 婬 亂 ,違 佛 遠法 ,不親 賢眾 , 常懷 恐 怖 ,多 危少安 。吾 見 是故 ,不敢 邪 婬 ,是 吾 三師。」4 1

筆 者推測,也 許道 世 覺 得自己 祇是 揉合典 籍若干 句子 及 個 人 的 看 法 , 所 以 就 不 標 明 出 處 。4 2但 是 這 樣 的 撰 寫 方 式 , 在 毫 無 句 讀 的 情 況 下,的 確 容 易 讓 人 產 生 誤 解,以 為 整 段 文 都 出 自 某 某 經。道 世 獨 特 的 作 風 , 不 單 今 人 難 解 其 意 ,古 人 也 面 對 同 樣 的 問 題 。 例 如 《法 苑 珠林 》卷第 七十 八 《十 惡篇. 瞋 恚 部. 引 證部 》:「又 《雜寶 藏經 》 偈 言:『得 勝 增長 怨 負則益 憂苦 不諍 勝負者 其 樂 最第 一 』。若 行 忍 者, 則有五 德:一 、無 恨 ,二 、無 訶 , 三 、眾 人所愛 ,四 、 有好 名 聞,五、生善 道。此 之 五德,名 平 和事。」4 3宋 道誠 編集《 釋 氏 要 覽 》 時 也 許 參 考 《法 苑珠 林》,說:「『行 忍 五 德』:《 雜寶 藏 經》云:『 若 人 行忍,則有 五 德:一、無恨,二、無 訶,三、眾 人 愛,四、有 好 名 , 五 、生 善道。 』」4 4

然 而該文 並非 出自《 雜 寶藏 經》,應 是 陳 真 諦《〈 攝 大 乘 論 〉釋 》。

原 文作:「 論 曰:『 復 能生 自他平 和 事 ,故 稱 「提 」。 』釋 曰:『 此事 通 達 因果。此忍能 令 自 身不為 瞋恚 過 失所 染,即是 於 自 平和;既 不忿 恨 , 不 生他 苦,即是 於他 平 和。如 經 言:「 若行 忍 者,則 有 五德:一、無 恨 , 二、無訶,三、眾 人 所愛,四、有 好 名 聞,五、生 善 道。」即 此 五 德 , 名 平和 事。由 具此義,故稱「羼 提」。』」4 5《〈攝 大乘 論〉釋 》所 謂「經 言 」究 竟指那 一部 契 經, 有待 進一 步 考查。 無論 如何, 可以 斷 定不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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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雜寶 藏經》。

綜 合上述 ,道 世前後 四次援 用《 雜 藏經》 的 內容, 都誤 寫成《 雜 寶 藏經 》,加 上個 人 獨 特 的編輯 方式,使 得 梁 氏以 為他手 上 有不 一樣 的 本 子。 其實, 除了 以 上多 方面 考證 ,一再 呈 現文 獻的真 相外 , 還可 以 留 意人 物之間 的關 係。例 如 玄應 和 道 宣不 單 是熟 稔的道 友, 二 人開 始 撰 文的 時間也 很接 近。《玄應 音義 》記《雜 寶 藏經 》「 八 卷 」,《 內 典 錄 . 入 藏錄 》也 注「八卷 」,或《舉 要 轉 讀錄 》作「八 卷 或 十卷」。至於 道 世 與道 宣是同 學,又 曾 同住一 個道 場,玄 應與 道宣 看到 的「 八 卷 」本 , 道 世理 應相同。這一 點,從《法 苑珠林 》卷第一 百《傳記 篇.翻 譯部》

記 載的 資料能 夠獲 得 證明,即 後 漢 以 來直 到 皇朝 ,歷代 傳譯 僧 俗的 人 數 及所 出眾經 的總 計,與《內 典錄》卷 第 一《序 》及卷 第八《 入 藏錄》

記 錄 的 數 據 吻 合 。4 6換 句 話 說 , 道 世 手 上 不 可 能 有 十 三 卷 的 《 雜 寶 藏 經 》, 甚 至 內 容特 殊 的經 本。 既然 如 此 , 回 到 「Φ 142」 寫卷 的經 題 來 看 ,問 題很單 純, 祇 不過 是《雜 藏 經》的 筆 誤。 所以, 梁氏 於 書中 的 臆 測完 全不能 成立。

當 然,這 裏頭 還有別 的問題 值得 探 討, 即 目 前各版 本藏 經收錄 的

《 雜藏 經》包含 六個 情 節、篇 幅相異 的典 故,而「 Φ 142」寫卷 卻僅 有 該 經第 一個單 元, 末 尾就 標上經 題 , 反映 什 麼。 其他諸 如《 雜 藏經 》 後 半夾 注「秦 言」 與 標示 的譯者 年 代 不相 符 等等。另外 依《 大 正藏 》 斠 勘注,經編號 七 四 六,《 宮》、《 宋 》本 作「《餓 鬼報 應》出《 雜 藏經 》」,

而 《 元 》、《 明 》 本 於 經 題 下 夾 注「 出 《 雜 藏 經 》」。4 7到 底 這 些 經 之 間 的 關係 為何, 都有 待 詳加 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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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 本 文 所 引 《 高 麗 藏 》、《 磧 砂 藏 》、《 新 編 縮 本 乾 隆 大 藏 經 》、《 大 正 新 修 大 藏 經 》 以 及《 敦 煌 寶 藏 》( 簡 稱 分 別 為 K、Q、L、T、D),皆 依 臺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版 ;

《 金 藏 》( 簡 稱 J) 即 《 中 華 大 藏 經 . 漢 文 部 分 》, 北 京 中 華 書 局 出 版 ( 1987 年 10 月 第 一 版 一 刷 );《 房 山 石 經 》( 簡 稱 F) 採 用 中 國 佛 教 協 會 新 編 版 ( 北 京 , 華 夏 出 版 社 ,2000 年 5 月 第 一 刷 )。原 則 上 引 用 時 依 序 標 冊 碼 、 經 論 編 號 、 頁 碼 、 欄 次 、 行 碼 。

1 見 梁 麗 玲 《〈 雜 寶 藏 經 〉 及 其 故 事 研 究 》( 臺 北 , 法 鼓 文 化 出 版 社 , 1998 年 1 月 初 版 ) 第 9-13 頁 。 另 參 第 67 頁 。

2 分 別 見 T 55.2145.12a2、 10-13、 13b6-12。

3 分 別 參 隋《 法 經 錄 》( T 55.2146.129a26)、《 長 房 錄 》( T 49.2034.71b11-12、116a13)、

《 彥 琮 錄 》 ( T 55.2147.160a29) 、 唐 《 靜 泰 錄 》 ( T 55.2148.194c13-14) 、 《 內 典 錄 》( T 55.2149.247a26、298b20-21、309b9)、《 大 周 錄 》( T 55.2153.417b15-17、

469c23) 、 《 開 元 錄 》 ( T 55.2154.507b8、 615a26-27、 692c14、 716c27) 。 其 中

《 長 房 錄 》 第 一 筆 資 料 「《 雜 藏 經 》 一 卷 」, 依 《 大 正 藏 》 斠 勘 注 ,「 一 」《 宮 》 本 作 「 二 」。 不 過 費 長 房 說 「 右 六 部 合 二 十 四 卷 」。 假 設 以 《 宮 》 本 的 數 字 來 統 計,將 變 成「 合 二 十 五 卷 」。這 樣 跟 費 氏 的 記 錄 相 互 牴 牾,所 以 筆 者 從 他 本 作「 一 」。

4 另 參 J 34.825.397b1-401b21 、 K 20.855.812b1-816b22 、 Q 19.781.69c1-72b5 、 L 52.672.764a1-771b14。 F 未 收 。

5 例 如 譯 者 及 譯 出 的 次 數:《 僧 祐 錄 》、《 法 經 錄 》、《 彥 琮 錄 》、《 靜 泰 錄 》作「 吉 迦 夜 共 曇 曜 譯 出 , 一 譯 」 , 然 而 《 長 房 錄 》 卷 第 九 則 說 「 吉 迦 夜 為 曇 曜 譯 , 重 譯 」 , 不 過 該 《 入 藏 目 》 卻 作 「 一 譯 」 ; 《 內 典 錄 》 卷 第 四 承 襲 《 長 房 錄 》 卷 第 九 的 說 法 , 但 卷 第 七 及 卷 第 九 則 記「 吉 迦 夜 共 曇 曜 譯 出 , 一 譯 」;《 大 周 錄 》 記 「 吉 迦 夜 共 曇 曜 譯 出 , 重 譯 」 ; 《 開 元 錄 》 一 處 記 「 吉 迦 夜 為 曇 曜 譯 」 , 另 二 處 作 「 吉 迦 夜 共 曇 曜 譯 出 , 一 譯 」 。 類 別 方 面 , 最 初 由 法 經 歸 它 為 「 小 乘 修

多 羅 」 , 直 到 智 昇 纔 有 不 同 的 想 法 , 編 到 「 西 方 聖 賢 傳 記 」 。 分 別 參 T 55.2145.13b6-12、2146.128a4、2147.154a13、2148.186b25-26、49.2034.85b17-26、

115c16 、 55.2149.268b25-c5 、 298b29-c1 、 322a23-24 、 2153.412b26 、 468a23 、

(11)

2154.540a11、 622c11-12、 696b28、 721b7-8。

6 分 別 見 T 55.2146.128a4、 2147.154a13、 49.2034.85b17、 115c16。 有 關 《 長 房 錄 . 入 藏 目 》 的 資 料 , 梁 氏 未 提 及 , 參 梁 著 上 引 書 第 50-51 頁 。

7 分 別 見 T 55.2148.186b25-26、 2149.268b25、 298b29-c1、 322a23-24、 308a2。 看 來 梁 氏 沒 有 留 意 到 《 內 典 錄 . 入 藏 錄 》 的 資 料 , 參 梁 著 上 引 書 第 51-52 頁 。

8 分 別 見 T 55.2153.412b26( 據《 大 正 藏 》斠 勘 注 :《 宋 》、《 元 》、《 明 》 本 無「 或 十 三 卷 」)、 468 a23。 至 於 《 大 周 錄 . 入 藏 錄 》 的 記 錄 , 梁 氏 也 沒 有 引 用 , 參 梁 著 上 引 書 第 53 頁 。

9 見 T 55.2154.540a11。 依 《 大 正 藏 》 斠 勘 注 ,《 宋 》、《 元 》、《 明 》本 於 「 卷 」後 面 加 上 「 或 可 即 分 此 八 為 十 三 也 」 字 。 筆 者 推 測 , 這 段 話 抄 自 《 貞 元 錄 》, 不 是 智 昇 原 有 的 意 思( 參 T 55.2157.838b9)。順 便 一 提,梁 氏 引 述《 貞 元 錄 》相 關 的 文 , 然 後 補 充 說 :「 今 日 本 正 倉 院 保 存 的 聖 語 藏 本 ( 天 平 寫 經 ) 也 屬 於 十 三 卷 本 。 」

( 參 梁 著 上 引 書 第 54 頁 ) 不 知 道 梁 氏 的 看 法 從 何 而 來 。 也 許 , 梁 氏 誤 解 《 大 正 藏 》 斠 勘 注 提 供 的 資 料 。

1 0 分 別 見 T 55.2154.622c11-12、696b28、721b7-8。梁 氏 又 忽 略 了《 開 元 錄.有 譯 有 本 錄 》 的 記 載 , 參 梁 著 上 引 書 第 53-54 頁 。

1 1 八 卷 本 如 Q 28.1024.188a1-234b18 、 L 106.1322.121a1-258b4 ; 十 卷 本 參 J 51.1088.644a1-745a20、K 30.1001.170b1-243a3、T 4.203.447a5-499a26。F 未 收 。

1 2 參 梁 著 上 引 書 第 26-34 頁 所 整 理 的 對 照 表 。 按 : 第 32 頁 「 九 七 、 大 力 士 … … 六 96」當 是「 … … 六 97」的 筆 誤,第 34 頁「 一 一 七、羅 麟 羅 … … 八 116」應 是「 … … 羅 睺 羅 … … 八 117」, 而 「 一 一 八 、 老 婆 羅 門 … … 八 117」 則 是 「 … … 八 118」。

另 外 , 該 表 下 欄 「 敦 煌 寫 卷 」 的 記 錄 亦 有 瑕 疵 。 由 於 這 並 非 此 處 的 焦 點 , 所 以 暫 且 不 討 論 。

1 3 分 別 參 K 32.1063.179b15-21 、 43.1498.78a4 、 89b11-90a1 、 T 54.2128.664c24 、 668a9-12、 K 35.1257.37b2-7。

1 4 分 別 參 K 32.1063.160a9-161b10、 43.1498.548b5-551a7、 T 54.2128.797a21-798a9、

K 35.1257.348b7-351c7。

1 5 分 別 參《 經 律 異 相 》卷 第 四 十 六《 雜 鬼 神. 餓 鬼 請 問 目 連 所 因 得 苦 》( J 53.1141.

301a17-302b16、 K 30.1050.1169c17-1171a16、 Q 28.1073.906a11-c28、 L 110.1465.

(12)

719b7-722a9、T 53.2121.243a24-244a15)對 等 的 原 文 參 T 17.745.557b4-558c4、《 經

律 異 相 》 卷 第 二 《 天 部 . 天 女 坐 花 資 生 之 具 盡 從 花 出 》( J 52.1141.744a7-15 、 K 30.1050.822c7-15、Q 28.1073.669b14-21、L 110.1465.30b11-31a3、T 53.2121.9c15- 22) 對 等 的 原 文 參 T 17.745.558c5-12、《 經 律 異 相 》 卷 第 十 四 《 聲 聞 無 學 僧 部 . 舍 利 弗 受 灌 園 人 浴 令 生 天 上 》( J 52.1141.886a4-18、K 30.1050.913a4-18、Q 28.1073.

731c16-28、L 110.1465.209b15-210a12、T 53.2121.70a29-b12)對 等 的 原 文 參 T 17.745.

558c13-25、《 經 律 異 相 》卷 第 四 十 六《 雜 鬼 神.金 色 神 指 流 為 甘 露 并 資 生 物 以 給 行 人 》( J 53.1141.298b15-c8﹝ 《 金 藏 》 在 此 無 出 處 。 該 校 勘 記 云 :「 諸 本 有 夾 註

『 出 雜 藏 經 』。」﹞、K 30.1050.1167a15-b8、Q 28.1073.904b5-17、L 110.1465.714b1- 13、 T 53.2121.241b10-23) 對 等 的 原 文 參 T 17.745.558c26-559a10、《 經 律 異 相 》 卷 第 三 十 《 諸 國 王 夫 人 部 . 優 達 那 王 妻 學 道 生 天 》( J 53.1141.107c17-108c14、

K 30.1050.1046b17-1047b14、 Q 28.1073.821b29-822a24、 L 110.1465.474b15-476b 10、 T 53.2121.161a10-c7) 對 等 的 原 文 參 T 17.745.559a15-c27。

1 6 見 J 53.1141.73c13( 該 校 勘 記 云 :「 夾 註 『 雜 寶 藏 經 』, 資 、 磧 、 普 、 南 、 徑 、 清 作『 善 藏 經 』。」按:『 善 藏 經 』當 是『 雜 藏 經 』的 筆 誤。)、K 30.1050.1023b13、

Q 28.1073.806b4、 L 110.1465.429b3、 T 53.2121.145 注 26。 D、 F 未 收 。

1 7 「 尒 」,《 龍 藏 》、《 大 正 藏 》作「 爾 」。 茲 從《 金 藏 》、《 麗 藏 》、《 磧 砂 藏 》。 下 同 。

1 8 見 J 53.1141.73c5-13、 K 30.1050.1023b5-13、 Q 28.1073.806a27-b3、 L 110.1465.

429a11-b2、 T 53.2121.145c19-26。

1 9 依 《 大 正 藏 》 斠 勘 注 ,《 明 》 本 作 「 此 」。《 龍 藏 》 亦 然 。 參 T 17.745.560 注 6、

L 52.672.771a3。

2 0 見 T 17.745.559c29-560a9。 王 邦 維 先 生 認 為 :「 “ 是 故 此 寺 名 波 羅 提 木 叉 。 自 尒 以 來 , 未 滿 二 百 年 , 此 寺 今 在 , 吾 亦 見 之 。 寺 寺 皆 有 好 形 象 。 ” 極 像 是 譯 者 的 注 語,混 入 了 正 文。」但 句 中 卻 刪 去「 秦 言『 解 脫 生 死 』」數 字。見 王 氏 著《 “ 雜 藏 ” 考 》( 收 於 《 國 學 研 究 》 第 二 卷 , 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 , 1994 年 7 月 ) 第 569 頁 。 感 謝 高 老 師 提 供 這 訊 息 !

2 1 見 《 經 律 異 相 》 卷 第 二 十 七 《 行 聲 聞 道 . 諸 國 王 部 . 摩 訶 劫 賓 寧 王 伐 舍 衛 遇 佛 得 道 》:「 舍 衛 國 王 … … 盡 得 羅 漢。出《 賢 愚 經 》第 七 卷。」( T 53.2121.145c28-146b19)

對 等 的 原 文 參 T 4.202.398a2-399a8。

(13)

2 2 梁 氏 彷 彿 沒 有 留 意 到 這 項 問 題 , 參 梁 著 上 引 書 第 44 頁 。

2 3 實 際 上 , 道 世 共 有 五 個 地 方 提 到 《 雜 藏 經 》 的 內 容 , 不 過 其 中 一 處 未 明 文 標 示 出 處 。 因 此 , 這 裏 暫 且 不 討 論 該 段 落 。 參 《 法 苑 珠 林 》 卷 第 三 十 三 《 興 福 篇 . 洗 僧 部 》( T 53.2122.543b25-c1)、《 諸 經 要 集 》卷 第 八《 興 福 部.洗 僧 緣 》( T 54.2123.

77b21-26)、《 雜 藏 經 》 T 17.745.558c13-25。

2 4 《 雜 寶 藏 經 》總 共 一 二 一 緣。《 法 苑 珠 林 》在 五 十 四 處 就 引 了 五 十 個 緣 的 內 容 。 雖 然 梁 氏 在 著 作 裏 附 表 對 照 《 雜 寶 藏 經 》 的 故 事 和 《 法 苑 珠 林 》 收 錄 的 情 況 , 但 卻 有 不 少 增 添 及 遺 漏 的 成 分,讀 者 不 得 不 有 所 保 留( 參 梁 著 上 引 書 第 45-48、

98-107 頁 )。 例 如 第 46、 99 頁 :「 十 一 、 兔 自 燒 身 供 養 大 仙 緣 」底 下 注「 慈 悲 篇 第 七 十 四 . 感 應 部 」。查《 法 苑 珠 林 》卷 第 六 十 四《 慈 悲 篇 》, 祇 有《 感 應 緣 》,

未 見《 感 應 部 》。此 外,這 裏 頭 沒 有 收 錄《 雜 寶 藏 經 》第 十 一 緣 的 內 容( 參 T 53.2122.

779b5-780a22、 4.203.454b13-c10)。 又 「 十 四 、 波 羅 奈 國 有 一 長 者 子 共 天 神 感 王 行 孝 緣 」 底 下 記 「 不 孝 篇 第 五 十 . 棄 父 部 」,「 十 六 、 波 羅 奈 國 弟 微 諫 兄 遂 徹 承 相 勸 王 教 化 天 下 緣 」 底 下 空 白 。 檢 視 《 法 苑 珠 林 》 卷 第 四 十 九 《 不 孝 篇 . 棄 父 部 》, 總 共 引 了 二 段《 雜 寶 藏 經 》的 內 容, 一 個 出 自《 棄 老 國 緣 》第 四, 另 一 個 是 《 波 羅 奈 國 弟 微 諫 兄 遂 徹 承 相 勸 王 教 化 天 下 緣 》 第 十 六 。 顯 然 , 原 文 跟 梁 氏 的 記 錄 不 相 符 。 分 別 參 T 53.2122.661c26-662c11、 4.203.449a27-450a21; 53.2122.

662c12-26、 4.203.456b25-c11。

2 5 分 別 參 《 法 苑 珠 林 》 卷 第 五 十 七 《 債 負 篇 . 引 證 部 》( K 39.1406.878a1-879b1、

Q 32.1113.188a3-c15、 L 124.1532.398b7-401a2、 T 53.2122.718b27-719b18), 對 等 的 原 文 參 T 17.745.557b18-558c4、《 法 苑 珠 林 》 卷 第 七 十 《 受 報 篇 . 惡 報 部 》

( K 39.1406.1020a10-21、1019b13-c1、1020b23-c6、Q 32.1113.276a1-11、275b27-c6、

276a30-b5 、 L 124.1532.672a1-11 、 671a12-b6 、 673a15-b5 、 T53.2122.816a10-19 、 815c3-13、816b11-16──間 中 一 處「 又《 雜 寶 藏 經 》」,《 磧 砂 藏 》、《 龍 藏 》及《 大 正 藏 》 斠 勘 注 記 《 宮 》、《 宋 》、《 元 》、《 明 》 本 沒 有 「 寶 」 字 。 但 是 同 樣 的 引 文 在 道 世 《 諸 經 要 集 》 卷 第 十 三 , 藏 經 版 本 一 致 作 「 又 《 雜 寶 藏 經 》」。 顯 然 , 這 可 能 是 道 世 本 身 的 筆 誤。同 時《 宮 》、《 宋 》、《 元 》、《 明 》本 於 此 處 也 謄 寫 錯 誤 。 因 為 如 果 這 些 版 本 的 編 輯 有 經 行 過 斠 勘 及 對 照 原 文 的 工 作 , 發 現 道 世 出 處 弄 錯,那 麼 其 他 地 方 理 應 一 致 改 為《 雜 藏 經 》。分 別 參 Q 32.1113.276a1、L 124.1532.

(14)

672a1、T 53.2122.816 注 2;J 53.1143.709a7、 K 31.1052.183b7、 Q 29.1075.180a19- 20、L 125.1533.749a10-11、T 54.2123.125a11。)對 等 的 原 文 參 T 17.745.557c15-20、

558a9-13、 20-24、 b12-16、 21-26。

2 6 分 別 見 T 53.2122.718a26、 804c6。

2 7 見 T 53.2122.583b16-17。另 參《 諸 經 要 集 》卷 第 三《 敬 塔 部.修 故 緣 》T 54.2123.

24b25-26。

2 8 《 麗 藏 》、《 大 正 藏 》作「 必 」。茲 依《 大 正 藏 》斠 勘 注 從《 宮 》、《 宋 》、《 元 》、《 明 》 本 。

2 9 見 T 32.1646.291c3-10。

3 0 見《 成 實 論 》卷 第 十 四《 惡 覺 品 》:「 不 死 覺 者 , 行 者 作 如 是 念 :『 我 徐 當 修 道 , 先 當 讀 誦 修 多 羅 、 毗 尼 、 阿 毗 曇 、 雜 藏 、 菩 薩 藏 , 廣 綜 外 典 , 多 畜 弟 子 , 牽 引 善 人 , 供 養 四 塔 , 勸 化 眾 生 , 令 大 布 施 , 後 當 修 道 。 』 名 不 死 覺 。 行 者 不 應 起 如 是 念 。 所 以 者 何 ? 死 時 不 定 , 不 可 豫 知 。 若 營 餘 事 中 則 命 盡 , 不 得 修 道 。 後 將 死 時 心 悔 憂 惱,我 唐 養 此 身,空 無 所 得,與 畜 生 同 死。」T 32.1646.352c13-21。

3 1 參 釋 禪 叡 編 《〈 敦 煌 寶 藏 〉 遺 書 索 引 》( 臺 北 , 法 鼓 文 化 出 版 社 , 1996 年 9 月 初 版 ) 第 339 頁 。

3 2 見 孟 列 夫 主 編 《 俄 藏 敦 煌 漢 文 寫 卷 叙 錄 》 上 冊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 , 1999 年 7 月 第 一 版 一 刷 ) 第 317 頁 。

3 3 分 別 參 俄 羅 斯 科 學 院 東 方 研 究 所 聖 彼 德 堡 分 所 、 俄 羅 斯 科 學 出 版 社 東 方 文 學 部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 合 編 《 俄 藏 敦 煌 文 獻 》 第 三 冊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 , 1993 年 9 月 第 一 版 一 刷 )第 356-357 頁、梁 著 上 引 書 第 11-13 頁,對 等 的 原 文 參 T 17.745.557c15-558c4。

3 4 參 J 105.1917.563a9-b22、K 47.1512.401a9-b22、L 111.1466.47a15-48a7、T 45.1909.

936c24-937a18。

3 5 分 別 參 D「 北 六 六 八 一 號 」 101.145b4-149b4、「 斯 四 五 五 七 號 」 36.560b8、「 伯 三

○ ○ ○ 號 」125.576a5、「 斯 四 六 三 八 號 」37.190a8-197a13、天 平 寫 本( 這 資 料 是 之 前 高 老 師 上 課 時 提 供 的。圖 像 檔 見 於 日 本 奈 良 女 子 大 學「 龍 門 文 庫 善 本 書 目 」 網 頁 http://www2.odn.ne.jp/~aat72370/ mokufs.htm, 16.06.2004)。

3 6 分 別 參 梁 著 上 引 書 第 18-19、 34-39 頁 。 這 個 表 遺 漏 了 一 處 。 參 《 法 苑 珠 林 》 卷

(15)

第 七 十 《 受 報 篇 . 惡 報 部 》( T 53.2122.815c3-13) 對 等 的 原 文 參 T 17.745.558a20 -24、 b12-16。

3 7 以 下 筆 者 列 舉 部 分 供 參 考 :

《 雜 藏 經 》 《 經 律 異 相 》 卷 第 四 十 六

《 法 苑 珠 林 》 卷 第 五 十 七

《 慈 悲 道 場 懺 法 》 卷 第 三

《 法 苑 珠 林 》 卷 第 七 十

佛 弟 子 諸 阿 羅 漢 諸 行 各 為 第 一 … … 目 連 又 一 時 至 恒 河 邊 , 見 五 百 餓 鬼 , 群 來 趣 水 。 有 守 水 鬼 , 執 鐵 杖 驅 馳 , 令 不 得 近 。 於 是 諸 鬼 逕 詣 目 連 所 , 禮 目 連 足 , 各 問

其 罪 因

緣 。 … …

目 連 至 恒 河 邊 , 見 五 百 餓 鬼 , 群 來 趣 水 。 有 守 水 鬼 , 鐵 杖 驅 逐 , 令 不 得 近 。 於 是 諸 鬼 逕 詣 目 連 , 禮 目 連 足 , 各 問 其 罪 。 … …

又 《 雜 寶 藏 經 》云:「 目 連 至 殑 伽 河 邊 , 見 五 百 餓 鬼 , 群 來 趣 水 。 有 守 水 鬼 , 以 鐵 杖 驅 逐 , 令 不 得 近 。 於 是 諸 鬼 徑 詣 目 連 , 禮 目 連 足 , 各 問 其 罪 。 … …

復 有 一 鬼 白 目 連 言:「 我 常 兩 肩 有 眼 , 胸 有 口 、 鼻 , 常 無 有 頭 。 何

因 緣 故

尒 ? 」 目 連 答 言:「 汝 前 世 時 恒 作 魁 膾 。 弟 子 若 殺 罪 人 時 , 汝 常 有 歡 喜 心 , 以 繩 著

復 有 一 鬼 言 :

「 我 常 兩 肩 有 眼 , 胸 有 口 、 鼻 , 常 無 有 頭 。 何 因 故 尒 ? 」 目 連 答 言:「 汝 前 世 時 恒 作 魁 膾 。 弟 子 若 殺 罪 人 時 , 汝 常 有 歡 喜 心 , 以 繩 著 結 挽 之。」… …

復 有 一 鬼 言 :

『 我 常 兩 肩 有 眼 , 胸 有 口 、 鼻 , 常 無 有 頭 。 何 因 故 尒 ? 』 目 連 答 言:『 汝 前 世 時 常 作 魁 膾 。 弟 子 若 殺 罪 人 時 , 汝 常 歡 喜 心 , 以 繩 著 髻 挽 之 。 』 … …

《 雜 藏 經 》 說:「 時 有 一 鬼 白 目 連 言:『 我 兩 肩 有 眼 , 胸 有 口 、 鼻 , 而 無 有 頭 。 何 罪 所 致 ? 』 目 連 答 言:『 汝 前 世 時 恒 作 魁 膾 。 弟 子 若 殺 人 時 , 汝 常 歡 喜 , 以 繩 結 挽 。 以 是 因 緣 , 故 受 此 罪 。 此 是 華 報 , 果 在 地

又《 雜 寶 藏 經 》 云:「 時 有 一 鬼 白 目 連 言:『 我 常 兩 肩 有 眼 , 胸 有 口 、 鼻 , 常 無 有 頭 。 何 因 緣 故 ? 』 目 連 答 言:『 汝 前 世 時 常 作 魁 膾 。 弟 子 若 殺 人 時 , 汝 常 有 歡 喜 心 , 以 繩 著 髻 挽 之 。 以 是 因 緣 , 故 受 如 此 罪 。 此 是 惡 行 華 報 , 地

(16)

髻 挽 之 。 以 是 因 緣 , 故 受 如 此 罪 。 此 是 惡 行 華 報 , 地 獄 苦 果 方 在 後 也 。 」 … …

獄 。 』 … … 獄 苦 果 方 在 後 也 。 』 … … 」

復 有 一 鬼 白 目 連 言:「 我 以 物 自 蒙 籠 頭 , 亦 常 畏 人 來 殺 我 。 心 常 怖 懼 , 不 可 堪 忍 。

何 因 故

尒 ? 」 目 連 答 言:「 汝 前 世 時 婬 犯 外 色 , 常 畏 人 見 , 或 畏 其 夫 主 捉 縛 、 打 殺 , 或 畏 官 法 戮 之 都 市 , 常 懷 恐 怖 相 續 , 是 故 受 此 罪 。 此 是 惡 行 華 報 , 後 方 受

地 獄 果

耳 。 」 … …

復 有 一 鬼 言 :

「 我 以 物 自 蒙 籠 頭 , 亦 常 畏 人 來 殺 我 。 心 常 怖 懼 , 不 可 堪 忍 。 何 因 故 尒 ? 」 答 言 :

「 汝 前 世 時 婬 犯 外 色 , 常 畏 人 見 , 或 畏 其 夫 捉 縛 、 打 殺 , 或 畏 官 法 戮 之 都 市 , 恐 怖 相 續。」… …

復 有 一 鬼 言 :

『 我 常 以 物 自 蒙 籠 頭 , 亦 常 畏 人 來 殺 我 。 心 常 怖 懼 , 不 可 堪 忍 。 何 因 故 尒 ? 』 目 連 答 言:『 汝 前 世 時 婬 犯 外 色 , 常 畏 人 見 , 或 畏 其 夫 捉 縛 、 打 殺 , 或 畏 官 法 戮 之 都 市 ,

恐 怖 相

續。』… …。」

復 有 一 鬼 白 目 連 言:『 我 常 以 物 自 幪 籠 頭 , 畏 人 來 殺 。 心 常 怖 懼 。 何 罪 所 致 ? 』 目 連 答 言:『 汝 前 世 時 婬 犯 外 色 , 常 畏 人 見 , 或 畏 夫 主 捉 縛 、 打 殺 , 常 懷 恐 怖 , 故 受 此 罪 。 此 是 華 報 , 果 在 地 獄 。 』」

又 《 雜 寶 藏 經 》說:「 昔 有 一 鬼 白 目 連 言:『 我 以 物 自 蒙 籠 頭 ,,亦 常 畏 人 來 殺 我 。 心 常 怖 懼 , 不 可 堪 忍 。 何 因 緣 故 尒 ? 』 答 言:『 汝 前 世 時 婬 犯 外 色 , 常 畏 人 見 , 或 畏 其 夫 主 捉 縛 、 打 殺 , 或 畏 官 法 戮 之 都 市 , 常 懷 恐 怖 , 恐 怖 相 續 , 故 受 如 此 罪 。 此 是 惡 行 華 報 , 後 方 受 地 獄 苦 果 。 』」

3 8 參 梁 著 上 引 書 第 39 頁 。

3 9 道 世 類 似 的 作 法 , 在 其 他 地 方 觸 目 皆 是 。 例 如 《 法 苑 珠 林 》 卷 第 五 十 七 《 債 負 篇. 引 證 部 》:「 又《 雜 寶 藏 經 》云:『 昔 罽 賓 國 中 有 阿 羅 漢, 名 曰 離 越 … … 離 越 答 言:「 我 於 往 昔 亦 曾 失 牛,逐 蹤 謀 他, 經 一 日 夜, 後 墮 三 塗,受 苦 無 量, 餘 殃 不 盡 , 今 得 羅 漢 ,猶 被 謀 謗。 」』以 是 因 緣 , 一 切 眾 生 應 護 口 業 , 莫 謀 謗 他。 離 越 昔 所 謀 人 是 辟 支 佛 , 以 是 因 緣 , 故 得 此 報 。 」( T 53.2122.718a26-b19) 原 文 見

(17)

《 雜 寶 藏 經 》卷 第 二《 離 越 被 謗 緣 》:「 昔 罽 賓 國 有 離 越 阿 羅 漢 … … 尊 者 答 言:『 我 於 往 昔 亦 曾 失 牛 , 隨 逐 蹤 跡 , 經 一 山 中 , 見 辟 支 佛 獨 處 坐 禪 , 即 便 誣 謗 , 至 一 日 一 夜,以 是 因 緣,墮 落 三 塗,苦 毒 無 量,餘 殃 不 盡,至 得 羅 漢,猶 被 誹 謗。』」

( T 4.203.457b1-24 )。 另 分 別 參 T 53.2122.662c12-663a4 、 4.203.456b23-c11 、 53.2122.693b14-29 、 4.203.465a15-27 、 53.2122.516b9-c14 、 4.203.492c23-493b20 、 53.2122.645a8-c17、4.203.496b12-497b27、53.2122.724a25-b12、4.203.499a13-26 等 等 。

4 0 見 T 53.2122.816a20-28。 道 世 在 這 個 單 元 《 受 報 部 》 的 最 後 , 纔 引 述 《 八 師 經 》 的 全 文 ( T 53.2122.818a1-819a6)。 另 參 《 諸 經 要 集 》 卷 第 十 三 《 受 報 部 . 惡 報 緣 》 T 54.2123.125a11-b1、 127a3-128a6。

4 1 見 T 14.581.965b10-16。

4 2 其 他 雷 同 的 情 況 ,除 了 上 注 23 外 ,又 如《 諸 經 要 集 》卷 第 十 一《 業 因 部 .雜 業 部 》:「 又《 雜 寶 藏 經 》云 :『 佛 在 世 時 ,波 斯 匿 王 時 於 眠 中 … … 由 是 觀, 善 惡 報 應,自 業 所 引,非 天、非 王 之 所 能 與。』要 須 自 作 自 得,起 於 正 見,信 業 果 報 , 近 獲 人 天, 遠 招 佛 果。若 違 聖 教,具 受 前 苦。 頌 曰:『 尋 因 途 乃 異 及 捨 趣 猶 并 苦 極 思 歸 樂 樂 極 苦 還 生 豈 非 罪 福 別 皆 由 封 著 情 若 斷 有 漏 業 常 見 法 身 寧 』。」( T 54.2123.108a23-b11)。原 文 見《 雜 寶 藏 經 》卷 第 二《 二 內 官 諍 道 理 緣 》:

「 昔 波 斯 匿 王 於 臥 眠 中 … … 由 是 觀 之 , 善 惡 報 應 , 行 業 所 致 , 非 天 、 非 王 之 所 能 與。 」( T 4.203.460a6-22)以 及 道 宣《 廣 弘 明 集 》卷 第 三 十《 統 歸 篇. 劉 綽 賦 詠 百 論 捨 罪 福 》:「 尋 因 途 乃 異 及 捨 趣 猶 并 苦 極 降 歸 樂 樂 極 苦 還 生 豈 非 輪 轉 愛 皆 錄 封 著 情 一 一 知 心 相 渴 樂 法 流 清 」( T 52.2103.353b16-19)。另 分 別 參 《 法 苑 珠 林 》 卷 第 六 十 八 《 業 因 篇 . 引 證 部 》 及 卷 第 七 十 一 《 罪 福 篇 . 福 行 部 》 T 53.2122.805a7-20、 825a24-28; T 54.2123.53b23-c22、 4.203.491a13-b7、

52.2103.312a15-19、 53.2122.887c26-888a17、 712b4-12。

4 3 見 T 53.2122.867c1-6。另 參《 諸 經 要 集 》卷 第 十 五《 十 惡 部.瞋 恚 緣 》T 54.2123.

143b3-8。

4 4 見 T 54.2127.298a20-22。這 是 道 誠 唯 一 提 到《 雜 寶 藏 經 》的 地 方。由 於 他 沒 有 真 正 對 回 原 文 , 導 致 斷 句 錯 誤 。 道 誠 引 書 的 疏 忽 , 已 經 有 相 關 的 文 章 處 理 過 。 參 道 化《 法 師 ──〈 釋 氏 要 覽 〉雜 考 之 一 》,收 於《 萬 行 雜 誌 》第 二 十 九 期 第 三 版 ,

(18)

民 國 七 十 六 年 五 月 。

4 5 見 T 31.1595.217a12-18。

4 6 分 別 參 T 53.2122.1019c25-1020b14、 55.2149.219c15-220a21、 302c22-303a6。

4 7 見 T 17.746.560 注 11。 另 參 Q 19.782.72b9、 L 52.673.772a1。

(19)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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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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