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 CIP 機制之探討
A Study of the Canadian CIP Program
簡秀娟 Hsiu-Chuan Chien
國家圖書館編目組助理編輯 Assistant Editor, Cataloging Division,
National Central Library E-mail: [email protected]
【摘 要】
出版品預行編目(CIP)是出版業者與圖書館界通力合作的一項自願性計畫。
加拿大自 1976 年 1 月即開始實施 CIP 計畫,採分散制,目前由加拿大國家圖書館 暨檔案館(LAC)統籌負責協調管理。經過 30 餘年進展 CIP 機制在加拿大已樹立 完善體制,近年來 LAC 更進一步將 CIP 資源延伸為相關的新書資訊服務(NBS)。
本研究主要從回顧 CIP 施行概況、作業實務、計畫前瞻、與機制評析,探討 LAC 實施多年有成的 CIP 計畫作業與服務,最後並在結語中提出芻議,以供相關各界 參考。
【 Abstract】
Cataloging in Publication (CIP) is a free cooperative venture between publishers and libraries which enables books to be catalogued before they are published. Since January 1976, Canada began implementation of the CIP program of a decentralized system.
Currently, the Library and Archives Canada (LAC) is responsible for overall coordination and management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CIP program. In recent years, LAC further implements resources of CIP to appear in "New Books Service (NBS)", an online service showcasing new Canadian publications. NBS is an enhancement to the CIP program.
From the past and future of a CIP program, management, practices, characteristics of a CIP program, this article mainly discusses the mechanism of CIP services which have been implemented more than thirty years in Candian sufficiently and successfully. In conclusion, the author will advise some rustic opinions of enhancement and improvement of CIP service in Taiwan.
壹、前言
出 版 品 預 行 編 目(Cataloging in Publication, CIP) 計 畫 是 圖 書 館 界 與 出 版 業 界 通 力 合 作, 對 新 書 以 預 先 編 目 方 式, 在 出 版 前 即 掌 握、 傳 載 書 目 訊 息, 嘉 惠 相 關 各 界。CIP 計 畫 思 考 與 發 展 的 源 頭, 與 國 際 圖 書 館 學 會 聯 盟(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Library Associations and Institutions, 以 下 簡 稱 IFLA) 提 倡 的 國 際 書 目 控 制(Universal Bibliographic Control, UBC)息息相關。UBC 推動的重點落 實到各國則為國家書目控制(National Bibliographic Control, NBC) 的 建 置。
(陳源蒸,2003,頁 1)
揆諸世界各國圖書館界向來十分重 視 CIP 計畫,19 世紀中葉,英、美等 國就有了在圖書出版前先行編目(pre- publication cataloging) 的 構 想, 歷 經 1850-1950 年 代 萌 芽 期、1950-1970 年 代試驗期,之後正式進入實施期。(李 莉茜,1996,頁 95-100)依據 2004 年 的全球調查,約有 25 個國家積極推動 CIP計 畫, 尤 其 歐 美 的 CIP 計 畫 往 往 為各國所仿效。各國實際負責執行 CIP 的編目單位幾乎都是國家圖書館,其目 的為共享書目資源以達節省人力物力效 益。(IFLA, 2004)
加拿大自 1976 年 1 月即開始實施 CIP計畫,目前由加拿大國家圖書館暨 檔 案 館(Library and Archives Canada, 以下簡稱 LAC)統籌負責協調管理執 行,為出版業者與圖書館界合作的一項 自願性計畫(voluntary program)。近 年來 LAC 更進一步將 CIP 資源延伸推 行 新 書 資 訊 服 務(New Books Service, 以下簡稱 NBS)1(Library and Archives Canada [LAC], 2005),進而充實國家 書 目(national bibliography) 服 務 體 系,提供使用者更完善的預編新書資訊 瀏覽、檢索、與利用機制。
國家書目是國家出版文獻的紀錄,
通常由國家圖書館所編製。負責館藏發 展的館員除藉助國內外國家書目以分析 可獲得的出版品,再根據館藏發展標準
(collection development criteria)進行選 擇外,還可透過使用如 CIP 紀錄以瞭解 未來出版品狀況。(Zumer, 2009, p.21)
來自於大英圖書館(British Library)的 Danskin(2009)甚至認為:國家書目 也可包含 CIP 作業程序所建立的即將發 行的出版品紀錄。(Danskin, 2009, p.38)
LAC強 調,CIP 作 業 的 特 點 在 於
「出版前」編目紀錄的建立與傳送,並 將預編資料印製在新書上。藉由提供即 時性相關新書書訊予書商、零售商和圖 書館,作為選購、編目與其他加值利用 關 鍵 字: CIP 計畫;出版品預行編目;新書資訊服務;加拿大國家圖書館暨檔
案館;中華民國國際標準書號中心
Keywords: CIP program; Cataloging in Publication (CIP); New Books Service (NBS);
Library and Archives Canada (LAC); ISBN Agency, National Central Library
之參考,以促進新書發行銷售觸角,也 為加拿大出版業者的合法出版品增進曝 光機會。而多年來加拿大 CIP 新書預 報也透過不同方式傳播,例如:《加 拿 大 現 刊 出 版 圖 書 目 錄 》(Canadian Books in Print)、《加拿大國家書目》
(Canadiana: the National Bibliography of Canada)、「加拿大國家書目資料 庫 」(AMICUS) 與 NBS 等。(LAC, 2009e)
承全球書目資源分享風氣趨勢,中 華民國國際標準書號中心(以下簡稱 書號中心)亦自 1990 年 2 月正式實施 CIP計畫,藉由預編書目內容,為讀者 傳播書目最前線,建構新書主題所需服 務。雖然書號中心 CIP 申請逐年呈數倍 成長,但也存在著許多挑戰,例如:現 行 CIP 流程從接續 ISBN 作業起,3 個 工作天的時效性編目出件,讓預編人員 時時處於與時間競賽的工作壓力情境;
CIP編製範圍與印製格式的訂定不易;
未能看到原書全貌及申請表件所提供資 訊的不全,解讀資源不足,易致主題編 目解析方向錯誤;出書前後書目異動頻 繁,增加維護預編書目的人力負荷;申 請者普遍欠缺對圖書館技術與書目控制 的認知,溝通編目觀念不易;新書資訊 傳播內容可再優化;旺季申辦件數激 增,考驗應變作業能力,再加上近年來 因行政組織普遍精簡,人力縮編等等因 素,導致臺灣地區 CIP 計畫也存在著 許多一般性的困難。(簡秀娟,2010,
頁 83)
加 拿 大 實 施 CIP 計 畫 超 過 30 餘 年,已樹立完善作業規範與體制,雖國
情版圖不同,但申請表的項目豐富、
CIP書目維護、及新書內容服務等甚 值參考借鏡。本研究希望能具體瞭解 LAC CIP計畫管理機制與服務概況,研 究目的主要有以下四點:
1. 探討 LAC 早期施行 CIP 概況、問題 與效益。
2. 瞭解 LAC 現今 CIP 作業實務:包括 管理機制、編製範圍、申請條件、印 製格式、書目維護、與新書預告等。
3. 前瞻數位環境興起下 CIP 所面臨的挑 戰。
4. 分析加拿大 CIP 計畫機制特色。
加拿大現行 CIP 計畫模式,具有 其多年累積的成果與效益,值得探究的 問題包括:
1. LAC CIP計畫整體管理機制。
2. LAC CIP作業編製範圍與申請條件。
3. LAC CIP計畫網頁宣導方式。
4. LAC CIP書目維護措施。
5. LAC CIP新書資訊傳播途徑。
本研究範圍只限於題目所擬訂的
「加拿大」一國境內 CIP 計畫實施情 況,囿於時間、空間等限制因素,未能 親臨現場作更進一步的實地考察或調查 訪談,以便提供更完整詳盡的實施情 況。又限於篇幅、人力、時間也未能列 舉世界上其他同樣施行 CIP 計畫完善 的國家,以作為本研究內容主體的比較 對象,或為改善我國 CIP 與相關作業 之參考。
本研究方法主要以文獻內容分析法
(content analysis)為主,針對所蒐集 的中英文獻、調查報告、網頁資源等進 行整理、組織歸納、與論述分析。文中
對加拿大 CIP 過去作業概況與實務現 況做說明與分析,最後並提出幾點實務 建議,以供相關各界參考。
貳、回顧 LAC CIP 施行概況
早期國內外 CIP 發展情況,吳學峰
(1978)早年曾為文簡介美、英、加、
西德、巴西、澳洲等國與當時臺灣地區 CIP計畫施行情形。文中提到當時加 拿大 CIP 施行狀況,主要由 LAC 前身 的加拿大國家圖書館(National Library of Canada, 以 下 簡 稱 NLC) 居 於 協 調 角色,當時約有 300 家出版商參與 CIP 計畫。其他如編目的標準化、擴大編製 範圍,亦為該館之任務。當時 CIP 紀 錄中主題標目大致採用美國國會圖書 館 標 題 表(Library of Congress Subject Headings,以下簡稱 LCSH),參以自 製之補編,分類號採用杜威十進分類 法(Dewey Decimal Classification, 以 下簡稱 DDC),加拿大史地部分則予 以調整而另編有 LC 類號。(吳學峰,
1978,頁 29)
中國大陸研究館員武二偉(2009)
認為,對於加拿大出版者來說,CIP 計 畫解決新書出版前目錄編製問題、使圖 書資訊得以在圖書銷售和圖書館中快速 傳播、參與 CIP 計畫的出版者可免費 宣傳新書;又加拿大 CIP 收錄於大多 數圖書索引中,有助於圖書銷售利用,
或作為圖書館選擇文獻之依據。(武二 偉,2009,頁 19)
以下茲以初期發軔、正式實施的問 題、初期施行效益、近期施行概況,回
顧 LAC CIP 計畫施行說明如下:
一、初期發軔
回 溯 到 1971 年, 加 拿 大 CIP 計 畫 開 始 於 非 正 式 的 加 拿 大 編 目 共 享 團 體(Canadian Shared Cataloging Group)。 此 團 體 當 初 由 多 倫 多 約 克 大 學(York University, Toronto) 和 溫 哥 華 卑 詩 大 學(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Vancouver)兩所大學圖書館 員代表所組成,以共同分享編目資訊。
至 1974 年始由館員與出版界雙方代表 成 員, 向 NLC 提 議 申 請 設 置 正 式 的 CIP計畫。(Gislason, 1986, p.413)
當時加拿大的出版商不像美國出版 社不看好 CIP 作業,反而十分熱心參 與,可歸因於當時一般社會大眾對加拿 大新書出版訊息的欠缺,繼而殷望書訊 的預告,同時出版業界也認知到發展 圖書館市場版圖的重要性。(Audley, 1976, p.164)
至今歐美圖書館界也一致認為,出 版商的積極參與對 CIP 編目的成功至 關重要。參與 CIP 是自願式、無償的,
不向出版商索取任何費用,並避免對出 版商正常工作造成影響。國家書目機構 必須將 CIP 編目的好處告知出版商或 出版商組織,且須確認該計畫有充足 的資源支持。(Clavel-Merrin, Danskin, Knutsen, Parent, & Varniene-Janssen, 2009, p.97)
二、正式實施與面臨問題
1976年 1 月 1 日 終 於 在 加 拿 大 境內正式開始實施 CIP 計畫,基於國 土廣闊與語言多元化的考量,各方對 CIP計 畫 採 分 散 式 系 統(decentralized system)運作方式達成協議。首先由三 所主要代理圖書館:英屬哥倫比亞大 學(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約克大學(York University)(1982 年 合約對象改為 University of Toronto)、
及 位 於 蒙 特 婁 的 魁 北 克 國 家 圖 書 館
(Bibliothèque Nationale du Québec in Montreal)分別代理所屬地域 CIP 作業 的申請。就成本核算而言,分散方法不 免比集中式管理昂貴,例如 NLC 不只 要吸收代理圖書館進行 CIP 業務所產生 的費用,也需付出修正預編資料的人力 及時間、與訓練和聯繫代理圖書館館員 等的其他支出。(Gislason, 1986, p.414)
加拿大實施 CIP 計畫後,編製 CIP 資料的館員常會面臨不同於一般編目 館員的困境,例如出版者提出申請時,
常會遺漏清樣本(proofs)中主要著錄 來源重要的部分,即書名頁;或為了標 題標引、作者生卒年、和排除第四位作 者的人名著錄型式等問題,而需與申請 者說明,忍受爭論過程,以及背負 CIP 資料出件的工作時效壓力,接受各方 對 CIP 預編內容的批評,與根據國家 標準程序,可能與本身圖書館原有的 作法有些差異,所帶來的作業壓力。
(Gislason, 1986, p.414)
CIP資 料 一 旦 完 成, 出 版 資 訊 即 能在實際出書前顯示在國家書目內容
上, 例 如:Canadiana Database, 也 能 透過「加拿大機讀磁帶」(CAN MARC Tapes)、「 美 國 國 會 圖 書 館 機 讀 紀 錄 傳 遞 服 務 」(LC MARC Records Distribution Service)、 與 印 刷 式 書 評 雜誌《Quill & Quire Review》的「預告 書 訊 」(Forthcoming Books) 專 欄 發 行,透過各項機制傳播加拿大各界出版 品預編書訊。而該書一旦出版送達至 NLC,相關部門即能據以核對修正 CIP 資料。(Gislason, 1986, p.414)
正式實施 CIP 計畫時,加拿大圖書 館界並不認為 CIP 是確定的編目紀錄,
因為它並非依據正式出版時的資料來進 行編目,基本上 CIP 資料為簡略紀錄,
所以省略許多著錄。(推行出版品預行 編目制度研究小組,1991,頁 23-24)
由於 CIP 資料只是「一本未來圖 書的預告」(prediction of the future of a book),因此,早期加拿大許多館員 對於 CIP 資料的利用心懷困惑與懷疑,
而多採保留態度。CIP 編目以當時收到 的出版品申請資料為著錄依據,故如為 叢書、多冊書、或連續性出版品之一 冊,即以該冊之內容與外表特徵為著錄 來源,此點可說明為何 CIP 書目不能 直接套用為館藏目錄,而必須經過一定 的修改程序。(江綉瑛,1989,頁 9)
又 CIP 作業編製範圍通常有條件 上的限制,例如排除對非書資料、單張 樂譜、短暫性出版品、期刊、平裝大 眾版,甚或大部分的政府出版品等的 預編。Gislason(1986)總結分析加拿 大 CIP 計畫認為,容易導致 CIP 作業 引起批評,主要因素為作業編製範圍的
限制選擇性,與出書前預編資料的不完 整性。但編目效率問題總成為維繫 CIP 計畫於不墜的最大關鍵,尤其是技術作 業常緩不濟急、與編目成本過高兩項因 素之影響。
三、初期施行效益
1982年 NLC 曾 執 行 一 份 CIP 資 料利用情形的研究,報告中指出:有 261個 出 版 機 構 參 加 申 請, 另 大 約 有 60%的加拿大圖書館使用 CIP 資料,
Gislason(1986)認為實際比例可能應 該更高些,因為有些圖書館並不知道他 們運用的資源正是 CIP 資料。
其中 CIP 使用率最高的是大學圖 書館,反之,使用率最低的是專門圖書 館,因後者的編目通常採異質性作業
(idiosyncratic) 居 多, 但 Gislason 認 為他們不使用 CIP 資料最簡單的原因 是:當時加拿大專門圖書館通常並未進 行自己的編目作業,在這類案例中 CIP 資料可算非直接被使用的情形。若採外 包制編目模式,故不知本身的編目作業 有些是抄錄自 CIP 資料,也是有此可 能性。而學校圖書館最仰賴 CIP 資料,
但在標題上必須轉換為「席爾斯標題 表」(Sears List of Subject Headings)。
1982年 研 究 中 也 指 出, 超 過 半 數的加拿大圖書館利用 CIP 資料處理 25%以上的加拿大出版品。而當新書 印 有 CIP 資 料 時, 高 達 72.6% 的 圖 書 館員在編目時,不需等待修正過的完 整書目紀錄。(Gislason, 1986, pp.414- 415)
四、近期施行概況
2003與 2004 年 間, 由 IFLA 發 起 並 由 LC 執 行 的 全 球 性「CIP 計 畫 調 查」,調查結果明顯揭櫫 CIP 作業的 價值性。線上問卷共有 42 所圖書館回 覆,仍維持 CIP 計畫的圖書館計有 25 所。LAC 在回覆的 42 所圖書館中相當 具有代表性,亦持續參與 CIP 計畫,
茲簡擇其所填報施行 CIP 概況如表 1。
(IFLA, 2004)
參、LAC CIP 作業實務
加拿大 CIP 計畫已建立相關體系 與流程。茲從管理機制、編製範圍、申 請表格與附件、印製格式、共同出版時 的申請、出版前書目資訊的變更通知等 項目,綜述現今 LAC CIP 作業實務。
一、CIP 計畫採分散式管理機制
由於加拿大幅員遼闊,版圖東西跨 越六個時區,是世界上僅次於俄國的第 二大國,從地理位置上劃分,包括南部 的十個省及北部的三個地區。(Canada, 2003)因應前述國土廣大之特性,加拿 大 CIP 計畫模式遂由 LAC 協調運作,
而實際作業則透過申請者於所在區域 所 屬 CIP 服 務 代 理 圖 書 館(CIP agent library)的網絡來進行,並依出版者性 質的不同劃分成:商業性出版(trade publishing)、 省 府 出 版(provincial government publishing)、與聯邦政府出 版(federal government publishing) 三
表 1:近期加拿大 CIP 計畫施行概況一覽表
CIP 計畫分項 加拿大CIP 施行概況 備註說明 CIP計畫使命 加 拿 大 CIP 計 畫 強 調,
藉由提供相關新書書訊 予書商、零售商和圖書 館,作為利用與選購圖 書參考,以促進出版者 新書發行。而印在書上 的 CIP 資 料, 則 有 助 於 館員進行徵集新書相關 的採訪、編目作業。
該 調 查 顯 示 各 國 執 行 CIP計 畫 目 的 與 價 值 的 多元性樣貌。
CIP計畫管理方式 分散制 計 有 9 國 CIP 計 畫 採 分
散制。
每年編製 CIP 筆數 約 1 萬筆 大英圖書館每年約 6 萬
筆,居冠;美國國會圖 書 館 約 5 萬 7 千 筆, 次 之。
CIP處理的語文 英 文 佔 70%、 法 文 佔 25%、其他佔 5%
該調查顯示 CIP 處理的 語文種類超過 24 種。
CIP資料維護與否 持續維護 CIP 紀錄的正
確性,並於出版後根據 新書修正預編內容。
根據調查有高達 24 所執 行 CIP 計畫的圖書館進 行預編資料維護。
CIP紀錄傳遞方式 CIP紀 錄 透 過 機 讀 編 目 格式傳遞。
計有 18 所圖書館透過機 讀編目格式傳送 CIP 資 料。
參與 CIP 出版者數量 約 1 千 5 百家 大 英 圖 書 館 約 有 1 萬 4 千家出版者參與 CIP 申 請,居冠。
CIP資料印在書上的比例 75% National and University L i b r a r y i n L j u b l j a n a (Slovenia)印製 CIP 資料 比例高達 100%。
資料來源:IFLA. (2004). Survey of CIP programs report. Retrieved November 5, 2011, from http://www.loc.gov/catdir/cipsurvey/IFLA_CIP_Survey_ Report.pdf
備 註:本研究整理。
部分。例如:馬尼托巴省(Manitoba)
政府出版品向「馬尼托巴省立法圖書 館 編 目 辦 公 室 」(Cataloging Office, Manitoba Legislative Library)、加拿大 國家美術館出版品則向「加拿大國家 美術館出版部」(Publications, National Gallery of Canada),分別提出 CIP 代 理申請作業。
加拿大是雙語國家,官方語言為 英語和法語。大多數母語為法語的居 民集中在魁北克省(Québec,簡稱魁 省)。魁省佔地廣袤,但省內大部分地 區人口稀少,官方語言為法語,北美 法語人口主要集中在此。(魁北克,
2011)為因應魁省法語居民的需求,
位於魁省的出版者要申請 CIP,由魁 北克國立圖書檔案館(Bibliothèque et Archives nationales du Québec, BAnQ)
受 理。 對 於 CIP 作 業 說 明, 在 BAnQ 官網開宗明義為:免費提供給加拿大 出版社的一項自願性政府計畫,更進 一 步 詳 細 解 說 則 導 引 到 LAC CIP 網 頁。BAnQ CIP 資源除呈現在 AMICUS 國 家 書 目 與 現 刊 書 目(The books in print directory) 外, 也 傳 播 於 法 文 媒 介 上 如:《 魁 北 克 新 書 預 告(Livres québécois à paraître)》、《 魁 北 克 書 目(Bibliographie du Québec)》、
與 網 路 版 的《 圖 書 周 刊(Livre d’ici Internet)》 等。(Bibliothèque et Archives nationales du Québec, 2006)法 文版 CIP 書目資料內容格式範例,也 全以法文內容標示,以利魁省當地法語 人口參閱辨識印製之需。
出版者在申請過程中,若有任何
問題應該與所屬區域的 CIP 服務代理 單位聯繫詢問。全國性 CIP 辦公室,
則設立在 LAC 的「出版品預行編目協 調中心」(CIP Coordinator)。(LAC, 2009d)
二、CIP 合格的編製範圍
加拿大 CIP 作業目的是為即將出 版的加拿大出版品提供標準化的編目,
所以包含範圍廣泛的主題內容、印刷式 出版品和其他媒體形式,也包括來自各 界的參與,例如:商界、政府單位、個 人、大學、協(學)會等。但申請加拿 大 CIP 作業,首須符合以下四項最基 本的標準條件:
1. 即將出版中的出版品,必須在加拿大 所在地出版,即具有加拿大地址的出 版者。
2. 該出版品尚未正式印製出版。
3. 對 於 即 將 出 版 和 其 他 實 體 的 媒 體
(tangible media),至少要有 100 份 拷貝的生產製作數量。
4. 提供公開發行使用。
所以,加拿大 CIP 作業編製範圍,
強調服務國內出版品,而且是出版前的 申請,而此申請的出版品未來必須計劃 正式出版公開發行,可為市面流通取 用。除了必須符合以上四要件,出版品 類型或內容形式若屬於以下幾種情況,
也會被排除在加拿大 CIP 申請範圍之 外,包括:
1. 網站(websites)、部落格(blogs)、
維基百科(Wikis)。
2. 出版品非由任何一所加拿大出版者所
出版,即使該出版品預計在加拿大當 地印製或經銷。
3. 出版品非由任何一所加拿大出版者所 出版,即使該出版品是由加拿大人所 撰寫。
4. 中小學的學校教材,包括學生教科 書、老師資源教材與輔助教材,也包 含讀者所閱讀的出版品在內。
5. 期刊 系列出版品,以及更新式活頁 出版品。
6. 出版品為限制性質的發行,例如:只 限發行於家庭成員、朋友、事件、會 議、研討會的成員或參與者、公司的 客戶等。
7. 音樂有聲錄音資料。
8. 音樂樂譜和單張樂譜。
9. 該出版品曾以印刷或其他格式出版過 的電子版。
10. 短 暫 性 出 版 品, 例 如: 傳 單、 日 曆、日誌、商業目錄、電話簿、遊 戲書、著色簿、填字謎書、空白書 等。
11. 遊戲器具之類。
12. 海報。
13. 地圖。(LAC, 2009b)
三、申請 CIP 時需填寫申請表格 與備妥相關附件
在加拿大雖然 CIP 服務代理機構 服務對象分為商業、省府、聯邦政府出 版等三種性質,但申請 CIP 作業時所 需填寫的線上申請表格,依出版者屬性 的不同分為二種,即:
1. 商 業 型 出 版 者 CIP 申 請 單(CIP
Application Form for Trade Publishers)
(LAC, 2010b)
2. 政 府 單 位 出 版 者 CIP 申 請 單(CIP Application Form for Government Publishers)(LAC, 2010a)
出版者申請時,除了要選擇適宜的 線上申請連結畫面,完整填寫申請表格 外,另需附上書名頁、目次、導言與序 文等相關資料。CIP 編目資料根據以上 出版者所提供相關附件內容事項為基礎 而著錄,例如書名、副書名、作者、出 版地、預計出版時間與內容主題等,所 以 LAC 強調:所交付的附件內容正確 性是相當重要,關係到 CIP 預編資料 內容的呈現。
商業型出版者申請過程如需進一 步 資 訊, 或 遇 到 任 何 困 難, 除 了 服 務 代 理 機 構 外, 也 可 以 與 位 於 渥 太 華 市(Ottawa) 的「CIP 協 調 中 心 」 聯繫。大多數屬於聯邦和省級政府的 出 版 單 位, 則 直 接 以 線 上 申 請 方 式 向 LAC 申 請 聯 繫, 但 屬 於 馬 尼 托 巴 省 的 政 府 出 版 品 則 應 向 馬 尼 托 巴 省 立 法 圖 書 館 編 目 辦 公 室 提 出 CIP 申 請; 屬 於 安 大 略 省(Ontario) 的 政 府出版品則向安大略省立法議會立法 圖 書 館(Legislative Library, Legislative Assembly of Ontario) 提 出 CIP 申 請。
政府單位出版者申請過程如需進一步資 訊,也可以與 LAC「政府 CIP 協調中 心」(Government CIP Coordinator)洽 詢。
另 外,LAC 也 提 供「CIP Application Form」 RTF (Rich Text Format)與 PDF 兩種文字檔申請表供離
線下載,並於表格下方提供每一欄位的 扼要說明,可以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 的方式提出申請。申請者一旦發送完 成,會接收到一個確認號碼。
CIP申請表格內容大致可分成二大 部分,包括:
1. 出版申請單位與申請人的連絡資訊
(第 1 項至第 3 項),例如:出版者 名稱與通訊資料、申請人姓名與連絡 方式,與完成的 CIP 資料發送連絡人 姓名與連絡方式(與申請連絡人不同 時才需填寫)。
2. 該申請出版品的相關資訊(第 4 項至 第 21 項),例如:預計出版年月、
所需該筆 CIP 資料的時限、書名頁定 稿與否的聲明、書名頁上相關出版事 項、作(譯、編)者項、再版(刷)
資訊、叢書項、ISBN、是否屬於多 冊書的一部分、是否屬於某會議名稱 的資訊、是否包含參考書目或索引、
出版品所屬類型、主要適讀對象、內 容主題簡述、註明書內各語文名稱與 所佔比例情況等,並將所含導言、序 文、目次等相關資料的檔案上傳。
首次申請者應詳閱申請表下方所提 供的解釋性說明,出版者要盡可能在出 版前遞送 CIP 申請相關完整表件到 CIP 服務代理圖書館,申請件轉遞到 CIP 總 辦公室,再據以申請表與附件內容編製 CIP預 編 資 料,LAC 編 目 完 成 後 回 傳 給申請者,出版者後續作業則需將 CIP 資料印在書名頁背面。在整個申請過程 中,LAC 強調要求出版社配合事項如 下:(LAC, 2009c)
1. 為完成預編作業所需資訊,出版社必
須填寫 CIP 申請表格所要求的強制性 資訊與提供另外的附件資料;
2. 必須考慮到完成 CIP 預編作業時間,
至少約需 10 個工作天(但不包括週 末和法定假日)。
CIP編目紀錄的製程產出,是根據 出版者所提供出版前的書名頁和出版品 本身所含主題事項來編製,因此強調申 請時遞交正確資料文件是相當重要。
LAC CIP中心所提供申請 CIP 服務為 完全免費,並盡可能會在出版前提供 CIP資料以供印製,以免影響新書出版 進度。LAC CIP 服務網頁並設置評論交 流頁面(LAC, 2009a),以與申請者做 互動意見交流。
四、CIP 資料印製方式與格式
CIP書目資料被要求印在書上,不 論以經過排版的版本或全本、縮小的影 本印製,位置即在書名頁的背面。印 製時在最上方即第一行應標示 “Library and Archives Canada Cataloguing in Publication”字樣,以標明書目性質屬 於 CIP 資料。
CIP編目紀錄是出版品的一個簡要 說明,就 CIP 項目而言,沒有固定的 模式。每一個國家書目機構都不同,並 且這些項目都在逐漸演化以滿足本地的 需要。(Clavel-Merrin et al., 2009, p.97)
LAC CIP資料內容載錄要項包括:
1. 作者項 2. 題名項 3. 叢書題名項 4. 主題項
5. 國際標準號碼 6. 分類號
CIP資料的編製與排列是根據通行 於世、便於資訊傳播的相關國際性標 準建置,例如:美國國會圖書館分類 法(Library of Congress Classification,
以下簡稱 LCC)、DDC 等。茲列 LAC CIP書目資料印製格式如圖 1 所示。
上述 CIP 書目內容主要款目是作者 名稱,其次依序為 : 書名、作者項、附 註項(參考書目、索引等資料說明)、
ISBN號碼、與追尋項,最後一行則依 序標示 LCC、DDC、與加拿大書目控 制號(Canadian Control Number)。
印 製 CIP 書 目 內 容 必 須 完 整 呈 現,出版者需以 CIP 服務代理圖書館 所回傳的書面形式印製,款目次序、標 點符號、大小寫、或者空格間距等,
不能做任何改變。前述標點符號、大 小寫的編製是根據國際標準書目著錄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iographic Description, ISBD)原則,以利有效達 成國際書目交換與傳播,LAC 在這方 面特別提出聲明,以教育灌輸一般社會 大眾對圖書館技術服務標準規範的瞭解 與達成共識。(LAC, 2009e)
Library and Archives Canada Cataloguing in Publication McCrank, Jennifer
Nanotechnology applications in the forest sector / Jennifer McCrank.
Issued also in French under title: Les applications de la nanotechnologie dans le secteur forestier.
Includes bibliographical references.
ISBN 978-1-100-12065-2
1. Forest products--Technological innovations. 2. Nanotechnology.
I. Canadian Forest Service. Science and Programs Branch II. Title.
SD387 M33 2009 634.9'8 C2009-980079-9
圖 1:LAC CIP 書目資料印製格式
資料來源: Library and Archives Canada. (2009, February 19).
User’s guide. how to print the CIP data. Retrieved November 26, 2011, from http://www.lac-bac.gc.ca/cip/041003-3000-e.html#print
五、出版品若為共同出版(Co- published)情況時的申請
出版品由兩個或多個加拿大出版者 所共同出版時,通常由主要負責的出版 者提出申請,且應知會 LAC CIP 辦公 室,以利後續預編作業。如果其他出版 者有另外的 ISBN 號碼,也應將 ISBN 顯示於出版品適當位置。
若出版品由加拿大和國外出版者共 同發行時,每位出版者應在自己的國家 境內申請 CIP,在這種情况下,加拿大 和國外兩種 CIP 書目皆應印製在書上。
(LAC, 2009e)
六、出版前書目資訊的變更(Pre- publication changes)通知
如果在出書前有任何書目異動,包 括當初遞交申請 CIP 時的原始資訊異 動,出版者被要求應立即通知所在區域 的 CIP 辦公室,執行主動通知修改 CIP 書目作業程序,則較能保證傳遞給書 商、批發商和圖書館的 CIP 資料是保 持正確性與新穎度。(LAC, 2009e)
七、加拿大 CIP 新書資訊的預告 傳播
資訊媒介技術上的革新帶動國家書 目機構不斷更換傳播媒體,從印刷品到 唯讀光碟,再到最受歡迎的線上傳播。
一個國家選擇使用何種傳播媒介,正可 以反映出該國的資訊素質,這類資訊政 策不免也受到商業模式和可用資源的影
響。(Clavel-Merrin et al., 2009, pp.97-98)
加拿大 CIP 新書資料可透過傳遞機 制,預告在各式各樣書目產品和書目公 用事業,為出版者即將上市新書提供有 利的免費宣導,包括:(LAC, 2009e)
1. NBS新書資訊服務網:建置於 2005 年 1 月的 NBS 新書網頁,主要陳列 展示加拿大最新出版品的線上服務機 制,進一步提升 CIP 作業功能,協助 出版者行銷新書,也幫助讀者發現所 需新書。(簡秀娟,民 99,頁 110- 118)
2. 《加拿大國家書目》(Canadiana: the National Bibliography of Canada):
自 1950 年出版以來,即收錄加拿大 所出版書籍、期刊、錄音、微縮資 料、樂譜、小冊子、政府文件、論 文、教材、錄影資料和電子出版品等 全面性國家出版書目資源。
3. 加拿大國家書目資料庫(AMICUS:
L i b r a r y a n d A r c h i v e s C a n a d a ’ s Bibliographic Database): 涵 蓋 全 加 拿 大 超 過 1,300 所 圖 書 館、3,000 萬 筆的國家型書目資料庫。
4. 書目磁帶:通常作為與其他國家圖書 館進行書目交流之用。
5. 《 加 拿 大 現 刊 出 版 圖 書 目 錄 》
(Canadian Books in Print):報導加 拿大新書出版的目錄。
肆、LAC CIP 計畫前瞻
2006年 11 月 LC 曾召集成立「書 目 控 制 未 來 工 作 小 組 」(Library of Congress Working Group on the Future of
Bibliographic Control),小組成員來自 公部門和私人機構代表,研討軸心在 於考慮書目控制如何運用於愈趨廣泛 的數位環境。由於新科技成長與各館 面臨降低編目成本的壓力,造成編目 共享制度的快速成長,致使不同圖書 館在同一本書編目所重覆使用的時間 精力,希望能減到最低。(IFLA Study Group on the 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or Bibliographic Records, 1998/徐蕙芬、
戴怡正譯,2007,頁 2)2008 年書目控 制工作小組最終總結報告所提出的 100 餘項建議中,首要任務為:透過書目 紀錄合作與分享、並運用整個供應鏈
(supply chain)中各階段製程產出的 書目資料,以提升所有圖書館書目生產 效率。(Davis-Brown, Fineberg, Sayers,
& Dalrymple, 2008, p.212)
在強調合作編目與國際交流持續 發展的書目控制潮流模式下,Maxwella 從書目控制觀念歷史演變提出 CIP 計 畫, 快 速 地 變 成 很 受 歡 迎 的 一 項 服 務,並通行於許多國家圖書館。而數 位技術帶動電子預行編目(Electronic Cataloging in Publication, 以 下 簡 稱 ECIP)的興起,不僅加速 CIP 作業效 率,同時也讓實施 CIP 的圖書館考慮 可以擴展合作夥伴關係,例如大學圖書 館可為校內出版品、學科專家可為專 業出版社編製 ECIP 資料。(Maxwella, 2010, p.500)
LAC在創造加拿大歷史文化遺產 的網絡中一向擔任領導角色,並且在政 府資訊管理組織中擔任中心機構。現今 使用者產生資訊需求時,線上搜尋已成
為主要的尋求途徑,LAC 也明確認知 到數位化是主流,並將數位化視為組織 發展的另一項機會,若能提供更具實用 性與便利性的使用者線上服務,則能吸 引更多的使用者運用 LAC 所提供的服 務。但同時 LAC 也清楚瞭解數位化所 帶來的衝擊,所要面對的現實包括:電 子訂購、數位保存、數位化館藏管理、
線上參考服務、與電子文件交換等。
(邱子恆、楊美華,2010,頁 69-70)
數位資源的興起與電子科技輔助 下,擴大了 LAC 館藏發展所有接觸的 面向,包括出版業、政府機構、研究 及文化機構等。對於國家書目的編製,
LAC這幾年也認知到與積極對外尋求 任何合作模式的可能性機會,不再侷限 於圖書館界,而獲取與利用由出版社、
作者群、學生族群、圖書零售商等所 提供 Matadata 項目的各種型式文件資 料,例如來自加拿大出版社線上資訊交 換 標 準(Online Information eXchange, ONIX) 紀 錄, 展 望 未 來 將 可 導 入 到 CIP MARC作業系統進行電子資料交 換,以利新書出版品相關書目資源的 介接轉換共享與資訊結構建置利用。
(McKeen, 2009, pp.12-13)
伍、結論─ LAC CIP 機制 評析
保存加拿大文獻資產是 LAC 身為 國家級圖書館責無旁貸的天職,而開創 NBS新書資訊服務,是 LAC 延續 CIP 作業提供持續性知識來源、並方便所有 人查閱新書資訊的一道源頭活水。本研
究目的在於具體瞭解 LAC CIP 作業與 服務,根據前述文獻分析內容,茲歸納 加拿大 CIP 機制特色如下:
一、加拿大 CIP 計畫採分散式管理 機制,以適應國土廣袤與語言 多元化國情實際需求
加拿大 CIP 計畫總管理調度歸屬 於 LAC 協調運作,實際 CIP 申請手續 管理則透過區域性 CIP 服務代理圖書館 的體系來分擔進行。加國採分散式收、
送件管理,集中式建置預編書目,一方 面可減輕 LAC 總管理處 CIP 服務的負 擔,代理機構對當地出版者在地化情境 指數也較能掌握,以利對具多語言族群 性質的加拿大申請者提供適宜的輔導與 服務。根據本研究對 LAC CIP 作業實 務綜述,整理 LAC CIP 與後續 NBS 申 請作業整體服務分散式管理機制流程如 圖 2 所示。
2004年 CIP 計畫調查顯示,共有 25個國家積極推動 CIP 計畫,其中有 9所圖書館亦採分散式管理,比例不
新書未出版前 提出 CIP 申請
代 轉 CIP 資 料 以 供印製於新書
代轉 CIP 申請表件
傳遞完成的 CIP 資料
新書申請
NBS服務與出書送存
Y N
1.新書出版
3. LAC建置維護 CIP 與 NBS 新 書 書 目 資料庫
2. CIP服務代理 圖 書 館 提 供 轉件服務
圖 2:LAC CIP 與 NBS 申請服務分散管理機制流程圖
備註:本研究整理。
低,如大英圖書館、俄羅斯國立圖書 館(Russian State Library)、與韓國國 家 圖 書 館(National Library of Korea)
等。(IFLA, 2004)CIP 作業集中或分 散模式究竟孰優孰勝,端視國情地緣、
地域行政體系、資源分布等不同決策條 件而異。
二、加拿大 CIP 作業明訂出版品 編製範圍,以服務境內出版 者,並維持出版前提出申請
CIP預編作業雖有節省人力物力之 效,但考慮預編部門資源有限等諸多 因素,各國在其 CIP 作業,皆詳列明 訂 CIP 編製範圍之合格(eligibility)與 不合格(ineligibility)對象,在適度選 擇範圍內預編其本國新書出版品。經過 30多年來出版品類型的演變發展,加 拿大也適時修訂 CIP 編製範圍。目前 明列不編入 CIP 作業的出版資源包括:
網站、學校教材、期刊、非原生性電子 資源等 13 種出版品類型,而此申請的 出版品必須預計公開出版發行。
預編書目共享之餘,也考慮到人力 物力支出的成本資源。揆諸各國新書申 請 CIP 條件,以在本國境內出版居多,
所以出版者對象以設限於國內為主,另 外也多採國內出版品免費自願申請、且 維持出版前的申請作業,以符合 CIP 資 料必須印製在新書上的需求。
三、加拿大 CIP 申請者必須提供該 出版品本身的詳實資訊與備齊 申請附件
在加拿大申請 CIP 以線上申請為 主,並朝向建立 ECIP 機制介接書目資 源,另輔以離線填寫申請表,彈性方便 以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申 請。LAC 籲請首次申請者,詳閱申請 表下方所提供的解釋說明,以瞭解圖書 館預編作業方式,同時需配合填寫表中 關於出版品本身的資訊與必填項目。這 些申請上的要求,更可見 CIP 服務代 理機構在加拿大所扮演 CIP 服務前導 諮詢的重要角色。
CIP編目紀錄的製程產出,是根據 出版者所提供出版前的書名頁和作品本 身所含主題事項來編製,因此強調申請 時遞交正確附件資料的重要性。這些程 序的落實與否會影響 CIP 預編資料內 容呈現的正確性與詳細度,可提高使用 者對新書出版訊息的使用率與信賴感。
四、加拿大對 CIP 作業在網頁提 供詳細解說並編製使用指南,
與交流平台,以教育使用者對 CIP 的瞭解及增進互動機制
LAC服務網頁對於 CIP 意義、如 何申請、(非)編製範圍、表格填寫、
作業時間等提供解說,並彙整常見問題 集與發行網路版 CIP 指南,以宣導一 般社會大眾對 CIP 申請流程與圖書館 預編技術服務的瞭解,所設評論交流頁 面,也可促進彼此意見交流。
其中為民眾釋疑 CIP 資料的編製 與排列是根據 ISBD、AACR II 等標準 建置,以有效達成國際書目交換,例如 有兩位以上作者只選首位作為主要款 目、書名大小寫與慣例的不同、和標點 符號的呈現方式等。另外在網頁上提醒 申請者必須考慮到 LAC 完成 CIP 預編 作業,至少約需十個工作天,但不包括 例假日,以利出版者核算印製 CIP 的 時間。教育灌輸申請者對各方面細節的 掌握與瞭解,以達成圖書館界與出版業 界雙方共識是合作推行 CIP 計畫成功 不可或缺的要素。
五、加拿大重視 CIP 書目維護,建 立執行 CIP 申請前後書目品 質管理觀念
加拿大強調出版者在出書前任何 CIP資訊的變更,若涉及到當初提交申 請作業的原始資料,應主動通知 CIP 服 務代理處來做進一步知會處理更改。同 時該書一旦出版送達 LAC,相關部門 即能據以核對修正增補該筆書目相關項 目。
此自提交 CIP 申請預編書訊問世,
即產生預編書目一貫化、全程化、完整 化維護流程鏈結體系,以利提供圖書業 者市場營銷、與圖書館界採編部門抄編 書目內容加值利用,以減少人力重覆修 改書目紀錄的支出,執行 CIP 書目的 正確性與新穎度,增益「一館編目、多 方利用」的分享機制。
六、加拿大 CIP 預編書訊透過多方 媒介,建置全面性書目傳遞機 制,引導各界加值利用新書訊 息
加拿大 CIP 作業執行書目品質維 護,並藉由各種實體目錄的發行與虛擬 網路資料的傳遞,如國家書目、現刊出 版圖書目錄、國家書目資料庫、新書資 訊服務網,以跨媒介系統方式傳遞、分 享與交流 CIP 書目資源,並推展成數 位化 NBS 新書內容服務,強化與延伸 CIP預編書目的加值利用機制,引導全 國人民、乃至世界各地的閱讀社群都能 更方便使用到 LAC 的新書資源,拓展 其服務對象自由、公平、適時地獲取便 利圖書資訊的權益,也促進加拿大相關 社群在知識徵集、保存、傳播過程中的 合作關係與書目加值效能。
陸、建議
迄今 CIP 計畫也正式在臺灣地區 實施逾二十餘年,參與申請 CIP 出版 者家數與筆數雖歷年逐步成長,但精進 書號中心 CIP 效能、增益預編質量、
及維護書目紀錄正確性等,仍為各方期 待。而面臨知識內容多樣性不斷推陳出 新,資訊社會求新求變,預編人員也需 不斷與時俱進、終身學習。依據本研究 結論茲提出以下幾點建議供參。
一、迎向出版類型變化潮流,適時 修訂 CIP 編製範圍
參酌各出版品類型的演變發展,適 時修訂 CIP 編製範圍,以適應出版者 出版需求,與利於掌握國內各種最新出 版前書目計量與學科主題性內容動態。
二、增加 CIP 申請表項目與落實申 請者應備齊相關申請表件
為增益預編書目製程品質及正確 性,可參考 LAC CIP 申請表項目內容,
和設計必備欄位的填寫,與要求申請者 落實備齊相關申請附件等作業程序。
三、拓展與普及宣導 CIP 書目編製 與作業認知教育
利用各項機制教育,宣導一般社會 大眾對 CIP 資料標準化、國際化的書目 編製內容、排列格式、與作業時間等的 瞭解,例如網頁設置詳細書目解(圖)
說、問題集及意見回饋,並編製與適時 更新線上 CIP 使用指南。
四、持續精進 CIP 出版前後書目維 護流程
應建立掌握出版前更詳實資訊的暢 通流程,並強化出版送存後 CIP 線上 書目的查核與維護,以提升新書預編內 容的著錄描述,促進臺灣地區整體新書 預編內容的品質與效益。
五、善加利用 ECIP 機制,介接參 考來自於申請者的書目資源
為顧及數位時代上游書目紀錄製作 應更符合效率,應持續善加利用全面數 位化機制,介接 CIP 線上申請資料,包 括描述性與主題性資訊,實現 ECIP 互 動服務效益,挹注解決人力不足的問題 與提升書目著錄來源的品質。
六、申請者應主動多加配合與瞭解 書號中心 CIP 作業的相關措施
CIP的發想本為圖書館界與出版業 界通力合作的一項自願性計畫,出版者 的積極參與,對 CIP 編目的成功與否 是關鍵起源。不論出版前提出申請、申 請表件的填寫提供、CIP 資料的印製、
與書訊變更的通知等,都要出版者一方 主動進行,配合 CIP 預編作業,以達 建置與傳布正確的新書出版訊息。
七、優化新書資訊內涵服務,強化 書目加值內容建置
建議參考仿效 LAC NBS 作業,建 構出版者主動自願申請新書加值資訊服 務機制。在兼顧尊重智財權考量下,除 了 CIP 出版資訊外,書目紀錄也可以包 括一些增補資料,例如:封面、目次、
內文樣張、作者介紹、序文說明和得獎 紀錄、書評等書訊,以提供加值內容服 務(content service) 範 疇, 拓 展 讀 者 預覽新書資訊範圍,邁向數位多媒體現 刊出版圖書目錄(Books in Print, BIP)
國際交流平台的開發,深化書目內涵服 務,串連起新書個人化閱讀、出版產業 書目供應鏈、與圖書館採編模式一氣呵 成,以詮釋知識經濟時代出版文化加值 體系互動合作、共生多贏之體質。
誌謝
本文承蒙審查委員提供寶貴意見,
特此誌謝。
附註
1. LAC於 2005 年 1 月建置的 NBS 新書資訊服務網,主要在於進一步提升 CIP 作 業功能。出版者如欲加入這一項服務功能,首要的條件是已經申請過 CIP 書目,
然後填寫 NBS 服務申請單(New Books Service Form),並準備相關數位附件以 利上傳申請。(參見:Library and Archives Canada. New Books Service. 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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