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清水區高美國民小學 109 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中華民國 108 年 3 月 22 日中市教小字第 1080025233 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 國 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
二、評選日期:109 年 5 月 13 日(三)~109 年 5 月 22 日(五) 三、評選地點:本校教學大樓二樓會議室。
四、評選方式:
1.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2.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五、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 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1.評選科目:
(1)九年一貫課程各學習領域:適用三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 得審定執照)。
(2)英語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
(3)閩南語:適用三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
(4)電腦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
(5)一、二年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所有領域,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 則,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可參加評選,若因為教育部審查時程來不及者,會 確認到齊後再進行最後決選。
2.樣書送達日期:109 年 5 月 1 日(五)16:00 前。
3.樣書送達地點:高美國民小學教務處(註明送評審樣書)
六、其它注意事項:
1.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2.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 資料」表列說明之。
3.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4.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 109 年 6 月 12 日前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 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5.教科書樣書評選期間(5/13~5/22),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6.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
7.業務承辦人:設備資訊組黃威淇組長 8.電話:(04)26112505 轉 813
9.傳真:(04)26112346
10.地址:43645 臺中市清水區護岸路 37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