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清水區高美國民小學 110 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
依據:中華民國 108 年 3 月 22 日中市教小字第 1080025233 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 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二、
樣書陳列日期:110 年 4 月 19 日(一)〜110 年 5 月 5 日(三)。三、
評選日期:110 年 5 月 5 日(三)〜110 年 5 月 12 日(三)。四、
評選地點:本校二樓會議室。五、
評選方式:(一) 採行「靜態樣書審查」,分廠商分領域平放,僅陳列課本,不陳列教具及數位媒體,不辦 理「公開說明會」。
(二) 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六、
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 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一)送評選科目:(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
1.一、二、三年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所有領域(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 原則,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可參加評選,若因為教育部審查時程來不及 者,會確認到齊後再進行最後決選 )。
2.九年一貫課程所有領域科目:適用四至六年級(備齊各年級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 列為原則,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
3.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上下學期用書皆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 可參加評選。)
4.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請備齊整套、一系列教材)。
(二)教育部審定通過,參加聯合議價之教科書,由本校逕予訂購;未參加聯合議價之教科書,
均需檢附估價單(加蓋公司大小章)。
(三)樣書送達日期:110 年 4 月 16 日(五) 16:00 前。
(四)樣書送達地點:臺中市清水區高美國小會議室。
(五)樣書與 CD(內容需經合法授權)等附件於獲選後須留本校備查,一經議價決標,廠商交貨 之標的須與樣本一致,非經本校同意不得變更。
七、
遴選結果將擇期公告。八、
其他注意事項:(一)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二)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三)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四)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 資料表列說明或以實物擺設。
(五)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 110 年 5 月 20 日(四)前領回,逾期未領回 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議。
(六)業務承辦人:教務組長 李老師
聯絡電話:(04)26112505#812 傳真號碼:(04)26112346 地址:臺中市清水區高美里護岸路 37 號。
(七)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